Cambridge Bible 注釋|撒迦利亞書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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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合和本 撒迦利亞書 第3章

1天使又指給我看:大祭司約書亞站在耶和華的使者面前;撒但也站在約書亞的右邊,與他作對。

2耶和華向撒但說:「撒但哪,耶和華責備你!就是揀選耶路撒冷的耶和華責備你!這不是從火中抽出來的一根柴嗎?」

3約書亞穿着污穢的衣服站在使者面前。

4使者吩咐站在面前的說:「你們要脫去他污穢的衣服」;又對約書亞說:「我使你脫離罪孽,要給你穿上華美的衣服。」

5我說:「要將潔淨的冠冕戴在他頭上。」他們就把潔淨的冠冕戴在他頭上,給他穿上[華美的]衣服,耶和華的使者在旁邊站立。

6耶和華的使者告誡約書亞說:

7「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你若遵行我的道,謹守我的命令,你就可以管理我的家,看守我的院宇;我也要使你在這些站立的人中間來往。

8大祭司約書亞啊,你和坐在你面前的同伴都當聽。(他們是作預兆的。)我必使我僕人[大衛]的苗裔發出。

9看哪,我在約書亞面前所立的石頭,在一塊石頭上有七眼。萬軍之耶和華說:我要親自雕刻這石頭,並要在一日之間除掉這地的罪孽。

10當那日,你們各人要請鄰舍坐在葡萄樹和無花果樹下。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 撒迦利亞書 第三章

撒迦利亞書 3:1 撒迦利亞書 3:1. 他指示我] 即耶和華,所有異象皆源於祂,撒迦利亞書 1:7;撒迦利亞書 1:20,指示我。LXX 作 **êáὶ ? ἔ ?äåéîÝ ìïé êýñéïò**(kai edeixai moi kyrios,主指示我)。約書亞] 在以斯拉記中稱為耶書亞(以斯拉記 2:2;以斯拉記 3:2 等)。他的祖父西萊雅在城被洗劫、聖殿被焚毀後,被尼布撒拉旦擄去,並在利比拉被尼布甲尼撒殺害(列王紀下 25:18-21)。他的兒子約薩答,即約書亞的父親,同時被擄到巴比倫(歷代志上 6:15),約書亞可能在那裡出生。在約薩答生前,當聖殿淪為廢墟、百姓被擄時,大祭司職位暫停。約 52 年後,約薩答去世,此職位由其子約書亞繼承。約書亞是第三系列或最後一系列大祭司中的第一位,即被擄歸回後的大祭司。他在《次經》傳道經(Sirach)中受到稱讚(傳道經 49:12;比較以斯拉記上 5:5;以斯拉記上 5:48;以斯拉記上 5:56),並在本章和第六章中被特別視為大祭司的預表。站在耶和華的使者面前] 如同站在審判官面前,申命記 19:17;約書亞記 20:6;羅馬書 14:10;啟示錄 20:12。耶和華的使者在此處,如同舊約其他地方,是那被賦予所有審判權柄者(約翰福音 5:22)。參撒迦利亞書 1:12 的注釋。撒但站在他的右邊] 這位大仇敵(撒但在此處是專有名詞,如約伯記 1:6-12;約伯記 2:1-7)在此扮演控告者的角色(啟示錄 12:10),並佔據控告者的位置(詩篇 109:6)。參附錄 B。抵擋他] 字面意義是「扮演他的仇敵」,即成為他的對手,R. V.(修訂版聖經)作「成為他的對頭」。動詞和名詞(撒但)有相同的詞根。對約書亞的指控被認為是個人性的,並引用以斯拉記 10:18,以證明他的一些兒子因娶外邦女子而玷污自己。然而,以斯拉記中的這段經文比撒迦利亞的異象晚了至少 60 年。較好的看法是,預期的指控包括個人和職務上的過犯,即他自己的罪和百姓的罪(希伯來書 5:3;希伯來書 7:27)。罪,無論是個人的罪,還是他所屬群體的罪,無論是個人的罪,還是他所代表民族的罪,都阻礙了應許的祝福,必須先被除去,才能享受那祝福。

撒迦利亞書 3:2 2. 耶和華] 即耶和華,在撒迦利亞書 3:1;撒迦利亞書 3:5-6 中被稱為耶和華的使者。揀選耶路撒冷] 比較撒迦利亞書 1:17;撒迦利亞書 2:12;關於此論點,參羅馬書 8:33。上帝的揀選,作為白白恩典的行動,在早期歷史中也同樣被強調。申命記 4:37;申命記 7:7-8;申命記 10:15。從火中抽出來的一根柴] 即從迫在眉睫、幾乎完成的毀滅中被拯救出來,比較哥林多前書 3:15。阿摩司書 4:11 中也有類似的表達。在以賽亞書 7:4 中,「從這兩根冒煙的火把的餘燼中」,使用了相同的比喻,但指涉不同。那裡將兩個敵對的君王比作木樁或火鉗,它們曾被用來煽動火焰,但現在本身已幾乎燒盡,因此無需再引起任何擔憂。

撒迦利亞書 3:3 3. 污穢的衣服] 此處並未提及羅馬習俗中,被告在審判時穿著骯髒服裝(reus sordidatus,李維《羅馬史》ii. 54, vi. 20)。也沒有任何根據認為「約書亞在波斯法庭上被控告」;以及「大祭司華麗鑲寶石的服裝被扣留在巴比倫,或者至少未經國王特別許可不得穿戴;而在指控未被洗清之前,這更是不可能」(Stanley,引述 Ewald,《猶太教會史》iii. 103)。異象的應許並非「受苦流亡者的污穢破舊衣裳將被亞倫和撒督昔日的華麗取代」;而是根據聖經一貫的意象和撒迦利亞書 3:4 的明確聲明,「我已使你的罪孽從你身上挪去」,罪的罪咎和污穢將被潔白無瑕的純潔和聖潔取代(利未記 16:4;以賽亞書 64:6;啟示錄 7:14;啟示錄 19:8)。

撒迦利亞書 3:4 4. 他] 即耶和華的使者。站在他面前的] 較低級的天使,他們雖然之前未被提及,但卻在場侍立,這對耶和華的使者而言是合宜的。比較創世記 41:46;申命記 1:38;但以理書 1:5 的表達方式。更換衣服] 此處使用的希伯來詞僅在以賽亞書 3:22 中再次出現,「可更換的華服」,那裡所譴責的似乎是數量和種類的繁多,頻繁更換,而非昂貴或華麗,儘管這當然可能被暗示。因此,此處應許的是更換衣服,不一定種類不同,而是潔淨而非污穢。然而,R. V.(修訂版聖經)在此處譯作「華麗的衣服」,在以賽亞書中譯作「節慶禮服」。

撒迦利亞書 3:5 5. 我說] 說話者可能是耶和華的使者,進一步宣讀他所發出的命令。但更好的解釋是,撒迦利亞懷著極大的興趣觀看,情不自禁地表達了他的感受,請求大祭司現在合宜的服裝不應留下任何不完整之處。冠冕] 這個詞與出埃及記 28:4;出埃及記 28:36-38 中使用的詞不同(儘管詞根相同),但無疑指的是同一件東西。站在旁邊] 即保持他之前所佔據的位置,以監督並認可這些程序。

撒迦利亞書 3:6 6. 鄭重地說] 即莊嚴而認真地聲明。比較創世記 43:3;耶利米書 11:7;這些經文使用了相同的希伯來詞。

撒迦利亞書 3:7 7. 管理我的家] 這可能指「我的百姓」,民數記 12:7;何西阿書 8:1;猶太教會被稱為上帝的家,如同基督教會一樣,提摩太前書 3:15。「在上帝面前施行審判,是大祭司職責的一部分。」(Pusey)參申命記 17:8-13。但它也可能用於其更明顯和受限制的意義(比較平行句中的「我的院子」),指聖殿及其祭司和事奉人員。行走的地方] R. V.(修訂版聖經)正文作「通達之處」;大概是指通達上帝之處。你將被允許進入上帝的直接同在和寶座。然而,沒有必要偏離 A. V.(欽定版聖經)和 R. V.(修訂版聖經)旁注的譯法。比較以西結書 42:4 的這個詞,並參閱下一個注釋。在這些侍立的人中間] 即在天使中間,他們仍然圍繞著耶和華的使者站立,在他說話時侍奉他,撒迦利亞書 3:4。物質聖殿的院子和房間,應許如此說,將是天使不斷來往的地方。順服的祭司將在他的事奉中體會到他們的存在和團契。物質和感官的事物將彷彿從他眼前消逝,消失在屬靈和屬天更高榮耀之中。這應許直接指約書亞及其同伴和繼承人在地上的事奉;即使它也包含死後更高事奉的承諾:「在死人復活時,我將使你復活,並賜你雙腳行走在這些撒拉弗中間。」他爾根(Targum)。我們知道,有一位祭司,他行在主的道中,謹守主的吩咐(路加福音 1:6),這應許因天使在聖殿中向他顯現而字面應驗(路加福音 3:11);而百姓迅速猜測發生了什麼事(路加福音 3:22),似乎表明這並非完全獨特和聞所未聞的經歷。

撒迦利亞書 3:8 8. 坐在你面前的] 並非「現在(看見)坐著的」,因為異象中只出現大祭司約書亞,而是「習慣坐著的」,如同下級祭司(「你的同伴」)坐在大祭司面前接受他的命令。因此,「先知門徒」坐在以利沙面前受教,列王紀下 4:38;列王紀下 6:1;「以色列的長老」也同樣坐在以西結面前,以西結書 8:1;以西結書 14:1。因為他們是作預兆的人] 更確切地說,是作記號或預表的人:R. V.(修訂版聖經)作「作預兆的人」。「那些在他們個人(和職位)上預示未來事件的人。以西結書 12:6;以西結書 12:11;以西結書 24:24;以西結書 24:27。」Gesenius。此句為準括號語。直接的稱呼被打斷,彷彿給出這樣做的理由:「我向約書亞和他的同伴預言『我的僕人,枝子』的來臨,因為他們,即祭司職分,在他們所有的職務和事奉中,以及在異象中透過他們的首領所發生的一切,都是祂的預表。」我的僕人] 這是彌賽亞在以賽亞書中常用的稱謂,例如以賽亞書 42:1;以賽亞書 49:6;以賽亞書 52:13;以賽亞書 53:11。在使徒行傳 3:13;使徒行傳 3:26;使徒行傳 4:27;使徒行傳 4:30 中,R. V.(修訂版聖經)恢復了 **ðáῖ ?ò**(pais)的真實譯法,「僕人」,而非「兒子」或「孩子」。因此,這個異象比之前的異象更明確地具有彌賽亞性。枝子] 字面意義是「枝子」、「嫩芽」或「萌芽」;這個詞作為專有名詞使用,沒有冠詞。比較撒迦利亞書 6:12;耶利米書 23:5;耶利米書 33:15。LXX(七十士譯本)使用 **ἀ ?íáôïëÞ**(anatolē),意為「升起或萌發之物」,來翻譯這些經文中的「枝子」,這導致了路加福音 1:78 中的「清晨的日光」(根據上下文,此譯法正確)。從以斯拉記(以斯拉記 10:18)和尼希米記(尼希米記 13:4-5;尼希米記 13:28-29),以及福音書的歷史中,我們得知,後續的大祭司及其同伴屢次未能滿足撒迦利亞書 3:7 的條件並享有其特權,這使得「枝子」的應許對於那些忠心等候其應驗的人(路加福音 2:38)而言,尤其寶貴。

撒迦利亞書 3:9 9. 我所安放的石頭] R. V.(修訂版聖經)作「我所設立的」。首要且直接的指涉是聖殿,約書亞當時正忙於重建聖殿。「石頭」,可能在異象中看見它擺在他面前,最可能不是多年前已奠定的基石,而是頂石(撒迦利亞書 4:7;撒迦利亞書 4:9),它將完成建築,而那位「立意即成就」的上帝在此宣告祂已安放了它;因此它必在適當的時候被安放在位。最終的指涉是那位「枝子」,祂將來要「建造耶和華的殿」(撒迦利亞書 6:12),祂不僅是房角石(以賽亞書 28:16;彼得前書 2:4-5),也是房角的頭塊石頭(詩篇 118:22;馬太福音 21:42;以弗所書 2:20)。這預言的兩種應驗密切相關。第一種,在上帝的旨意中,是第二種的必要預備。在一塊石頭上有七眼] R. V.(修訂版聖經)作「有」。這可能意味著七眼將被雕刻在石頭上,或者已經雕刻在石頭上;儘管如此,很難理解「一」這個詞的力量,或者這預言對於當時正在建造的聖殿的意義。從預表上說,雕刻在石頭上的七眼可以被認為代表石頭所象徵的那位,即「有上帝的七靈」(啟示錄 5:6)。然而,更好的理解是,這些話是一個應許,即上帝的七眼(即完全的警醒和關懷——七是完全的數字)將定睛在這塊石頭上;祂將永不,可以這麼說,將祂的目光從預表或實體上移開,直到祂對它們的旨意成就。因此,所羅門在獻殿時禱告,願上帝「晝夜看顧這殿」,垂聽在那裡獻上的禱告。列王紀上 8:29。撒迦利亞書 4:10 證實了這一觀點,那裡說耶和華的眼目歡喜,當它們(如這裡所說,以不倦的關懷定睛在聖殿上)看見撒路巴伯手中拿著線錘,忙於聖殿的修復時。我必刻上它的雕刻] 假設這些眼睛已被標記出來,準備雕刻在石頭上,有些人認為上帝這些話是承諾祂自己將在那裡雕刻它們。然而,此句更應被視為一個額外的應許。我已說過,我的眼目定睛在石頭上。我的手將在上面雕刻一切所需,使其美麗並適合它將佔據的尊榮位置。此處用於「雕刻」的詞在出埃及記 28 章中出現三次,用於「印記的雕刻」;兩次指大祭司衣服上的寶石(11, 21),一次指他冠冕上的金牌(36)。然而,它也用於更大膽的雕刻,更像這裡所設想的,例如所羅門聖殿中放置洗濯盆的「座」的鑲板上雕刻的「基路伯、獅子和棕樹」(列王紀上 7:36)。在一天之內] 有可能此處暗示了因聖殿重建和事奉恢復而導致的「一天之內」罪孽的預表性贖罪更新,即贖罪日(利未記 16:21;利未記 16:30;利未記 16:34)。但這預言的目標是「各各他的日子」。「一位猶太作家在說『有一天,我不知道那是哪一天』時,承認了這個奧秘。問任何一個基督徒孩子,『在哪一天,罪孽不僅從這地,而且從所有土地上被挪去?』他會說,『在耶穌受死的那一天。』」Pusey。

撒迦利亞書 3:10 10. 除去這地罪孽的結果將是所羅門太平盛世的重現(列王紀上 4:25),社會交往和節慶將處處盛行。彌迦早已將此作為基督國度的預表(撒迦利亞書 4:4)。「他勒目(Yoma vii. 4)告訴我們,當大祭司在贖罪大日履行了那莊嚴日子的各種職責後,他會以節慶的方式被護送回家,並習慣於為他的朋友舉辦節慶宴會。百姓的少女和青年會帶著歌舞走出他們的園子和葡萄園;社會宴會處處舉行,普遍的歡樂結束了那莊嚴日子的節慶。」Rev. C. H. H. Wright,《班普頓講座》,第 77, 78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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