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接納,但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
2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軟弱的,只吃蔬菜。
3吃的人不可輕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論斷吃的人;因為上帝已經收納他了。
4你是誰,竟論斷別人的僕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為主能使他站住。
5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裏要意見堅定。
6守日的人是為主守的。吃的人是為主吃的,因他感謝上帝;不吃的人是為主不吃的,也感謝上帝。
7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
8我們若活着,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
9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為要作死人並活人的主。
10你這個人,為甚麼論斷弟兄呢?又為甚麼輕看弟兄呢?因我們都要站在上帝的臺前。
11[經上]寫着: 主說:我憑着我的永生起誓: 萬膝必向我跪拜; 萬口必向我承認。
12這樣看來,我們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在上帝面前說明。
13所以,我們不可再彼此論斷,寧可定意誰也不給弟兄放下絆腳跌人之物。
14我憑着主耶穌確知深信,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惟獨人以為不潔淨的,在他就不潔淨了。
15你若因食物叫弟兄憂愁,就不是按着愛人的道理行。基督已經替他死,你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敗壞。
16不可叫你的善被人毀謗;
17因為上帝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
18在這幾樣上服事基督的,就為上帝所喜悅,又為人所稱許。
19所以,我們務要追求和睦的事與彼此建立[德行]的事。
20不可因食物毀壞上帝的工程。凡物固然潔淨,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就是他的罪了。
21無論是吃肉是喝酒,是甚麼別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做才好。
22你有信心,就當在上帝面前守着。人在自己以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責,就有福了。
23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為他吃不是出於信心。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
# 羅馬書 第14章
羅馬書 14:1 羅 14:1-9. 基督徒的實踐:彼此寬容:每個人都直接向救贖主負責。1. 那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接納,&c.] 直譯:但那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接納,&c。這個「但」字與前一段落略有對比。這可能是在說:「我剛才談到你們屬靈生命中的活力和徹底;但這活力和徹底應當讓你們對那些領受不完全的信徒保持溫柔和同情。對自己要嚴格,對他人要溫柔。」在信心上] 直譯如此;但應譯為「在他的信心上」。參羅 12:3;羅 12:6 的注釋。在此,如同彼處,鑑於本書信的用法,對「信心」一詞作主觀解釋更佳。你們要接納] 希臘文時態是現在式,或許表示(這在其他方面也是可能的)保羅所指的不僅是新信徒的初次接納,而是持續的接納——此後對其基督徒身份的完全認可。與羅 15:7 的用詞和時態相同。但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 直譯:不是為了批評(他的)顧慮。希臘文中沒有「但」字,這改變了此子句的確切重點,其意為:「接納他,不要批評他;以歡迎而非討論的方式讓他進來。」——「批評」這個名詞(或其同源動詞)用於(例如林前 12:10;來 5:14)辨別差異;又用於(例如林前 11:31,英譯「判斷自己」)字面或比喻性的司法調查和判決。在這種語境下,「批評」能恰當地代表它,因為這裡指的是對不同信念不必要的過度敏銳,以及隨之而來的私人或公眾意見的判決。——「他的顧慮」:與羅 1:21(英譯「意念」)的用詞相同,參該處注釋。這裡指的是心靈與自身的推理;懷疑和困惑。本章的主題和教導將提供一些一般性評論。
羅馬書 14:1 1. 保羅書信中有兩段與羅馬書第14章有著驚人的相似之處,或同樣驚人的對比;即哥林多前書第8章,以及加拉太書的整體。在這三處,保羅都關注可見教會內部的意見分歧。在哥林多前書第8章,如同此處,他主張彼此寬容;在加拉太書中,他以堅定不移的決心劃分了不可調和的界線。
羅馬書 14:2 2. 這種差異可以用爭議的不同性質和面向來解釋。在加拉太,問題是關於首要原則;在羅馬和哥林多,總體而言,問題是關於次要實踐。如何在上帝面前稱義是加拉太的問題。稱義的人應當如何生活,至少在主要方面,是羅馬和哥林多的問題。因為沒有證據表明「軟弱的弟兄」與「剛強的」在因信稱義的偉大原則上有所不同。他們的錯誤在於,擺在稱義者面前的職責之路,包括順服的上帝兒女有道德義務禁食某些食物並遵守摩西的節期。所有羅馬基督徒都同意稱義者不可說謊或偷竊;但「軟弱的弟兄」認為,同樣地,他們不可品嚐「不潔淨」的食物,也不可忽略節期。加拉太的錯誤影響了基督工作和恩典的根本原則;羅馬的錯誤則不必然如此。因此,保羅在寫加 1:6-9 和羅 14:1-10 時是完全一致的。
羅馬書 14:2 2. 有人信百物都可吃] 直譯:信以吃;即他有信心,使他明白食物種類不再是宗教顧慮的問題。那軟弱的] 即在他的信心上。參羅 14:1。只吃蔬菜] 這被視為一個極端情況。過度焦慮的謹慎會採取素食主義,作為解決摩西律法所引起問題的最簡單方案,這些問題因動物食物可能被偶像祭祀「玷污」而變得複雜。
羅馬書 14:3 3. 從所有相關經文來看,使徒真理站在哪一邊是無可置疑的。保羅明確反對「軟弱弟兄」的原則;儘管他將其視為一種錯誤,可以合法且有效地透過寬容和寬容榜樣的潛移默化來處理。
羅馬書 14:3 3. 因為神已經收納他了] 直譯:因為神確實收納了他;即在他歸信的關鍵時刻;僅憑他接受並承認基督為他的救主和主這一啟示的條件。與羅 14:1 中的動詞相同。此子句可能指前面兩個子句;但其主要指涉(參下一節)是「剛強」的基督徒,儘管他看似鬆懈,卻已被上帝接納的事實。
羅馬書 14:4 4. 關於守安息日是否是「軟弱弟兄」的信條之一,以及保羅在此是否裁定它不具永久道德義務,這個問題一直備受爭議。(參西 2:16。)如果「安息日」嚴格指一週的最後一天,那麼這兩個問題的答案都必須是肯定的。但關於遵守神聖化的每週安息,顯然(從創 2:3 和出 20:8-11,並參閱賽 58:13-14 等先知教義的經文)這個制度與摩西的每月和每年節期處於截然不同的層次。它先於所有猶太律法,在出埃及記的十誡中,它是基於嚴格的普遍原則,並被置於道德義務的偉大要素之中。毫無疑問,要追溯從遵守第七日到遵守第一日的整個過渡過程是不可能的;但明顯的事實是,原始每週敬拜安息的神聖性,不太可能被使徒們輕視地擱置;因此,在像這裡和西 2:16 這樣的地方,更可能的是,所討論的錯誤觀點是整個摩西節期法典仍然完全具有約束力;因此,星期六是唯一可能的安息日;並且必須按照拉比的規定來遵守。如何處理那些可能完全拒絕每週安息的人,可能是一個困難的問題。但我們在此被要求探究的只是,保羅在舊約面前,是否可能將安息日(撇開其拉比層面)視為與例如新月節期同等的事物。
羅馬書 14:4 4. 你是誰,竟論斷] 「論斷」這個動詞將此與「吃蔬菜的」對其「剛強」弟兄的基督教信仰所作的「判斷」聯繫起來。——這裡的「論斷」(如太 7:1)顯然不禁止持有或表達意見,而是禁止採取一種司法判斷的語氣:從一種孤立的權威和神聖的層面來思考他人。站住或跌倒] 意指被接納或不被接納。而且他必蒙扶持] 直譯:但他必被扶持站立。這個「但」字指出,在剛才給出的兩個選項(「站立」、「跌倒」)中,前者在此情況下是確定的。
羅馬書 14:5 5. 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c.] 直譯: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但另有人看每日都一樣。第二子句中的「看」是第一子句的回響,若無此回響則會模糊不清。照此看來,它不僅像英譯本那樣意指「看每日都一樣」,而且意指「每日都一樣好」;暗示「剛強」的信徒會謹慎地主張他的自由,其精神是希望將他所有的時間都奉獻給主,而非世俗化。關於安息日的問題,參羅 14:1 的最後一個注釋。心裡堅定] 「完全確定」。參羅 4:21。這句話指示個別基督徒,不要固執己見,而是要認真努力,在主面前並藉著祂所啟示的旨意,清楚地形成自己的意見。每個人不僅有權利擁有「自己的」意見,而且(這是一個非常不同的問題)要為此向主負責。
羅馬書 14:6 6. 守日的人] 直譯:思想,在意。與羅 8:5 等處的用詞相同。是為主守的] 即主基督,「死人與活人的主」(羅 14:9)。如此使用的詞語,是保羅對彌賽亞至高尊嚴觀點的一個良好隱含證明;特別是當我們發現他在下方,在相同的語境中寫道:「他感謝神」。確實,若說在該子句中「神」特別或專指「基督」,那是不安全的。但這兩個詞的用法,使得創造者與受造物之間不可能存在如此巨大的鴻溝。——「是為主守的」:即,他不僅向主負責,而且承認他向主負責。這似乎是下方對感恩事實的運用所要求的。不守日的人—不守日] 文獻證據似乎排除了這節經文的這一部分。但作為一個解釋性的註解,它是公正且有價值的。吃的人] 可能在此子句前讀作「並且」。因為他感謝神] 如此證明他順服和負責的意識。也感謝神] 在此,對「主」負責的內在意識,再次透過對「神」感恩的外在行動來證明。——所獻的感謝,當然是為了他所吃的食物(蔬菜,或「潔淨的」肉)。
羅馬書 14:7 7. 我們沒有一個人] 我們這些稱義的,「神的兒女」。——在此(以及羅 14:8-9),保羅闡述了所討論的實踐所依據或應當依據的偉大原則。他認為每個基督徒都承認並依據基督主權的意識行事,因為那主權是一個神聖的事實。為自己活] 參羅 14:4 的最後一個注釋。在此,如同在哥林多前書第4章,論證從基督徒獨立於人的判斷,轉向他對主的深刻依賴。「為自己活」在此顯然不是指過「自私」的生活,而是指一種生活,其中良心和意志的單純指令是至高無上的規則,而不顧基督。意即:「我們這些信徒沒有一個人能將低於基督和祂旨意的任何事物作為生命的規則。意見、信念、良心本身,都必須帶到祂面前尋求光照和修正;因為我們是屬祂的。」嚴格來說,這是一個離題,因為這段經文的主要目的是強調信徒彼此之間合法的自由。
羅馬書 14:8 8. 我們死也是為主死] 鑑於羅 14:9,這必須意味著:「當我們死時,我們並未脫離祂的僕役關係,而只是進入另一種模式:在來世,我們仍然受祂的命令,向祂負責。」這裡所討論的似乎不是死亡的行為,而是已逝者的狀態。(希臘文動詞「死」的用法完全允許這一點:它偶爾必須譯為「躺著死了」。)這整段經文對基督徒生命的真正目的具有深遠的意義。我們確實有義務「為他人而活」;但這種義務只是至高無上義務的一部分(非宗教慈善對此一無所知,儘管它從福音中獲得了許多最初的動力),即「為主而生,為主而死」。在《寧靜生活紀念錄》第三卷第130頁中,對此有一些極好的評論。所以我們或活或死] 「所以」將剛才陳述的事實歸納為一個總結性的表達。都是主的人] 祂的僕役。參保羅自己的個人告白,徒 27:23。
羅馬書 14:9 9. 死了,又活了,又復活了] 更確切地說,可能是「死了,又活了」。詞語「又復活了」似乎是插補的。如此一來,子句的平衡就精確了:——祂死了又活了;祂是死人與活人的主。作死人並活人的主] 為了祂能成為主。重點在於「主」這個詞。在此,保羅闡述了救贖方式的一個偉大預期效果。這是救贖,是透過買贖而來的釋放;因此,它使被救贖者成為救主的個人產業。它也特別是透過死亡和復活;其目的(在其他目的中)是讓祂的僕人認識到,那位為了拯救他們而曾居住在兩個世界的主,是他們在兩個世界中的主。
羅馬書 14:10 10–23. 同一主題:彼此關懷和愛比熱切主張自由更重要、更神聖。10. 你為什麼] 這裡的「你」語氣強烈,與主形成對比。下方下一句也是如此。——參羅 14:4。你的弟兄] 這裡顯然是指「你在基督裡的弟兄」;那些因被永恆的父在至高的長兄裡收養而成為「許多弟兄」中的一員(羅 8:29。另參羅 12:10)。眾人] 語氣強烈;批評者和被批評者都將在那裡——都在同一層次。審判臺] 直譯:bema;希臘文等同於拉丁文的tribunal。(與太 27:19;徒 18:16-17 等處的用詞相同)。偉大的審判被描繪成帝國法律的形式。基督的] 真正的讀法,可能是「神的」。關於在此語境中「基督」和「神」的互換,參羅 14:6。值得注意的是,在林後 5:10(這段經文的最佳註釋)中,無疑的讀法是,如同英譯本,「基督的」。這裡的「審判臺」是指大日子的審判,屆時「案卷將被展開」。這段經文絕不意味著基督徒必須等到那時才知道自己是否被接納;這種想法將與羅 5:1-11;羅 5:8 等經文的字面和精神相矛盾。(特別參閱提後 4:8。)但它確實意味著,對他的接納以及主對他新順服生活的判決,將以他在法庭上、在審判官面前的方式向他宣告。審判官將是他的弟兄,但仍然是他的審判官,他的君王。
羅馬書 14:11 11. 經上記著] 賽 45:23。希伯來文原文是:「我指著自己起誓……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必向我起誓。」七十士譯本(LXX)是:「我指著自己起誓,……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必向神起誓。」在此,保羅用一種常見的神聖誓言公式取代了另一種;並將「向我起誓」意譯為其實際等同的「在我面前承認(我的主權)」。(參詩 63:11;其中「指著神起誓」是向祂宣誓忠誠。)
羅馬書 14:12 12. 我們各人] 因為預言(最終將在彌賽亞最終得勝時實現)強調地說到「萬膝,萬口」。為自己的事] 「自己」當然是強調的。基督徒被勸阻不要「論斷」,因為要記住他的審判官將來會向他索取他「自己的特殊帳簿[46]」,而不是他鄰舍的。 [46] 這句話借用自赫伯特(Herbert)那首簡潔而富有深意的短詩《審判》(Judgment): 「全能的審判官啊!可憐的罪人怎能承受你那可怕的目光,足以使鐵石心腸的人驚恐,當你召喚每個人交出他自己的特殊帳簿時?但我決意,當你召喚我的帳簿時,我將拒絕;並將一本聖經塞到你手中。讓它被審查;在那裡你將發現我的過錯是你的。」
羅馬書 14:13 13. 寧可斷定] 「斷定」這個動詞在其他地方(例如徒 20:16)用於「決定,判斷」的意思。在此,當然,它在以普通意義使用之後,以警句式的強調方式使用。不給弟兄] 這段經文奇妙地展現了真正基督徒的獨立性與基督徒的無私之間的和諧。福音教導人不僅有權利擁有自己的意見;這個真理,單獨來看,除了導致彼此排斥或漠不關心之外,幾乎沒有什麼作用。它教導人要為自己的意見向主負責;這使得他的基督徒鄰舍要深思熟慮地警惕,以免自己的榜樣在形成必須交帳的意見這件深奧的事情上誤導他人。——參哥林多前書第8章的全部內容以作說明。
羅馬書 14:14 14. 我憑著主耶穌] 直譯:在主耶穌裡;即作為「基督的肢體」並受祂特別影響的人。不潔淨的] 直譯:俗物(如英譯本旁註);即禮儀上不潔淨的。參徒 10:15。本身] 直譯:藉著本身;即per se:「沒有什麼東西本身會使食物不合法」。除非他] 直譯:除非對他而言,&c。但希臘文的慣用語在英譯本中翻譯得正確。參啟 20:27,那裡直譯為「除非那些被寫上的,&c」。在此,保羅訴諸於一個事實:個人的良心,無論多麼被誤導,絕不能被其擁有者違背。錯誤的良心需要更好的光照來糾正,但絕不能被違背。順從良心本身並不能保證我們所做的是本身正確的事;但違背良心,即我們對是非的實際看法,總是錯誤的。例如,在此,「軟弱的弟兄」,只要他的良心對某種食物有顧慮,他吃它就是錯的,儘管他的顧慮是錯誤的;而「剛強的弟兄」實際上是在引誘他犯罪——不是耐心地解釋錯誤並讓他反思,而是粗魯地、諷刺地或輕蔑地誘導他無視他未改變的信念。——參林前 8:10 的啟發性語言。
羅馬書 14:15 15. 但] 另一個讀法是「因為」。文獻證據不確定;而上下文的證據支持「但」。如果採用「因為」,則必須將羅 14:14 視為括號內的內容來解釋;如此便將羅 14:13;羅 14:15 連接起來:意即,「決心不給他人設置絆腳石;因為當你忽視他們對食物的顧慮時,你確實設置了絆腳石。」讀作「但」,其連接顯示它不是對比詞,而是延續詞:意即,「但是,儘管我剛才強調了這一點,忽視你弟兄的顧慮是與基督徒的愛背道而馳的。」叫他憂愁] 使他痛苦;這種痛苦是與良心衝突的痛苦,可能導致良心被違背,或使偏見更加頑固。因你的食物] 直譯,且更好,是「因你的食物的緣故」。——英譯本中的「肉」(meat)從不專指「肉食」。這個詞與法語的met(一道菜)有關;指擺在桌上的東西。在市場用語中,「綠肉」(green meat)仍然指蔬菜;在一些鄉村地區,「肉」(meat)單獨使用也指蔬菜。當然,這裡的詞包括肉類。不按著愛心行] 直譯:不再按照愛心行:「你放棄了你迄今所遵循的基督徒愛的原則。」不可因你的食物敗壞] 忽視或輕視錯誤的顧慮,其自然結果是嚇唬或鼓勵「軟弱的弟兄」,使他對自己的良心普遍變得粗心大意;「心裡注重罪孽」(詩 66:18),從而停止「住在基督裡」。參林前 8:11 的語言。——在此,上帝將如何保護或恢復「軟弱」基督徒的問題顯然不在考慮範圍內,也不合時宜:這裡擺在我們面前的不是祂的聖約,而是祂僕人的職責和責任。羅 14:20 再次如此。——「敗壞」在希臘文中是現在式命令語氣,表示意圖的是一種行為過程,而非孤立且已完成的行為。你的食物] 「你的」這個詞帶有微妙的責備;暗示了所討論行為背後的自私。基督為他死] 基督徒溫柔和關懷的最深層動機。——在此,當然是指主為祂的教會而死(弗 5:25),而「軟弱的弟兄」是藉著信心成為教會的一員。
羅馬書 14:16 16. 這樣] 因此。這個詞總結並應用了先前的推理。你們的好事] 即你們在「神的國」裡的基督徒亮光和自由。濫用這自由必然會使基督徒的交往變得苦澀,並削弱社群中良心的溫柔和生命的聖潔。參彼前 2:12;彼前 2:15-16。
羅馬書 14:17 17. 神的國] 這個重要的詞組在保羅的其他書信中也出現,林前 4:20;林前 6:9-10;林前 15:50;加 5:21;弗 5:5;西 4:11;帖前 2:12;帖後 1:5;提後 4:18。在這些經文中(如同在新約中一般),這個詞組的根本意義始終相同——上帝藉著福音所啟示並實現的對蒙贖之人的統治。這個根本意義分支為不同的指涉;因此,神的國可能意味著(根據不同的上下文)(1)今生恩典的狀態;(2)來世榮耀的狀態;(3)作為國度律法和憲章的啟示真理;(4)國度子民的尊嚴和特權(今生或來世)。後者是這裡的特殊意義。意即:「我們作為神的國的子民所獲得的,不是隨意吃喝的自由,而是擁有公義、和平與聖靈中的喜樂。」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 鑑於本書信的論證,最好用羅 5:1-5 來解釋這些神聖的詞語。「公義」是稱義者在聖潔律法眼中的狀態;「和平」是上帝與信徒的和好;「聖靈中的喜樂」是藉著「神的愛藉著所賜給我們的聖靈澆灌在我們心裡」而對這種和平與憐憫狀態的幸福實現。這些神聖的恩賜在此與暫時和身體的選擇自由與享樂的微小收穫形成至高無上的對比。
羅馬書 14:18 18. 在這幾樣上服事基督的] 「因為」表示一種聯繫,大致如下:「福音的特權首先是屬靈的:因為上帝福音國度的子民,證明他們忠於他們的君王,並在世人眼中配得上他們的特權,不是藉著堅持禮儀上的自由,而是藉著將他們屬靈的平安和喜樂的影響力帶入他們對基督的服事中。」——「在這幾樣上」:另一個讀法,支持度較低,是「在這件事上」。如果採用,這個「這」必須指屬靈特權的整體概念。服事] 這個詞帶有隱含的強調。禮儀自由的倡導者被提醒,他正是因為脫離了律法的定罪,才成為主的僕人。參第6章。為神所喜悅] 作為在主人事務上使用主人恩賜的僕人。為人所稱許] 作為經受住真誠和真實考驗的人。(希臘文詞語暗示了考驗、檢驗的意思。)事實充分說明了使徒的話。那個「在這些事上服事基督」的門徒,可能受周圍的人歡迎,也可能不受歡迎;但總體而言,從長遠來看,他肯定會被認可為真實的。毫無疑問,「剛強」的基督徒被隱含地警告說,過於拘泥於自由的主張很可能會產生相反的結果。
羅馬書 14:19 19. 追求和睦的事] 直譯:和平的事。下方也是,彼此造就的事。——關於保羅在此的和睦之道與他嚴厲警告(例如加拉太書第1章)基礎性錯誤之間的和諧,參閱上方羅 14:1 的長注釋。造就] 參羅 15:2。——這裡的比喻通常(但非總是)指的不是個人,而是社群的狀態和成長。
羅馬書 14:20 20. 不可毀壞] 直譯:鬆開,溶解,拆毀。這個詞與前面詞語中「建造」的觀念形成對比。——與太 26:61;太 27:40;徒 6:14;林後 5:1;加 2:18 等處的用詞相同。神的工程] 即祂的建造,祂所救贖的教會。凡物固然潔淨] 就吃或禁食而言。因食物叫人跌倒] 直譯:藉著絆腳石;即僅因榜樣的力量而受誘惑去做,而他的良心卻是反對或猶豫不決的。
羅馬書 14:21 21. 不吃肉] 這個詞與前面「這是惡的」形成對比。「剛強」的基督徒可能認為他自己行使自由本身是好的;而他「軟弱」弟兄順從顧慮本身是惡的。使徒向他表明,情況可能恰恰相反。不是自由的原則,而是其應用,可能具有積極的破壞性,而理論上的實際「違背」可能才是其最真實的「榮耀」。關於這節經文崇高原則的更強烈表達,參林前 8:12。這個原則在當今時代比任何時候都更需要被記住。跌倒] 在此,當然,如同這段經文的始終,這個詞帶有其古老的意義——「使人絆倒」。軟弱] 在他順從職責感方面。
羅馬書 14:22 22. 你有信心嗎?] 「你」是強調的,標誌著人與人之間的對比——「剛強的」和「軟弱的」。——這裡的「信心」,如同整本羅馬書,(其根本概念)是稱義的信心;對挽回祭的信靠接受。但這裡它特別指這種信心在禮儀限制方面的結果——「剛強」的基督徒堅定地認為他完全超越這些限制,因為他「因信稱義」。只在神面前] 即保守在自己裡面。這個希臘文動詞可以譯為「有」或「保守」;因此在前面「你有信心嗎?」這個詞上產生了輕微的「雙關」。——保羅的意思是,信心及其結果不是個人炫耀的事情——許多基督徒曾受誘惑將其用於此目的。——在這本以稱義信心的寶貴和能力為主要主題的書信中,這個明確的警告是令人欽佩的。在神面前] 在靈魂與祂交通的平靜、省察內心的隱密中。人若不論斷] 在此子句和下一節中,我們有雙重警告:(1)「剛強」基督徒在熱切主張其自由時的風險;(2)「軟弱」基督徒若違背其良心所犯的罪——這必須抑制「剛強」基督徒在與他打交道時的行為。——本子句可意譯為:「人若能如此理解其自由,以致從不將其誤用於罪惡的放縱,那人是有福的!因為風險很大;自我主張很容易取代自由恩典的主張;如此你可能會說服自己接受一個實際上是道德錯誤的行為,並因此使自己受到審判。」定罪] 直譯:判斷;但上下文暗示受審方的罪責,因此英譯本實際上是正確的。
羅馬書 14:23 23. 若有疑心而吃的] 這節經文,如同上一子句,實際上是針對「剛強」基督徒的錯誤行為。他被提醒他可能在他「軟弱」的基督徒同伴身上造成的真正罪過。參倒數第二個注釋。有疑心] 指那些良心在「食物」問題上不安的人。就被定罪了] 直譯:已被定罪。完成式表達了這樣一個想法:事實上,就在那時那地,他便在上帝不悅的判決之下,如同一個叛逆的孩子。當然,永恆的厄運這個概念絕非這些詞語所固有的;判決可能只是一種慈悲的管教。但即便如此,這節經文也對上帝看待最輕微過犯的罪惡性提供了啟發性的評論。不是出於信心] 即他「擅自行動」,不是基於正確的原則,而是基於錯誤的原則;不是出於清楚的信念,認為這行為是因他在基督裡藉著信心被接納而獲得授權的,而是出於對良心的忽視。所有這類行為,作為已知錯誤原則的結果,都是罪。從上下文來看,保羅顯然不是斷言每個不直接基於對基督有意識的信心的行為都是罪惡的;而是說,所討論的每種「自由」行為,若非基於此,就是罪惡的;因為它只能基於對良心的忽視。因為] 直譯:但是,或現在;這個詞具有論證性。在本章末尾,許多抄本將大榮頌(羅 16:25-27)置於此處。關於這個問題,參導論,第二章,第三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