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
2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
3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上帝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
4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
5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
6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
7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上帝為仇;因為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
8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上帝的喜歡。
9如果上帝的靈住在你們心裏,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
10基督若在你們心裏,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
11然而,叫耶穌從死裏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裏,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裏復活的,也必藉着住在你們心裏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
12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並不是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活着。
13你們若順從肉體活着,必要死;若靠着[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着。
14因為凡被上帝的靈引導的,都是上帝的兒子。
15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
16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上帝的兒女;
17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上帝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
18我想,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
19受造之物切望等候上帝的眾子顯出來。
20因為受造之物服在虛空之下,不是自己願意,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
21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上帝兒女自由的榮耀。
22我們知道,一切受造之物一同歎息,勞苦,直到如今。
23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裏歎息,等候得着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
24我們得救是在乎盼望;只是所見的盼望不是盼望,誰還盼望他所見的呢?
25但我們若盼望那所不見的,就必忍耐等候。
26況且,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禱告。
27鑒察人心的,曉得[聖]靈的意思,因為[聖]靈照着上帝的[旨意]替聖徒祈求。
28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
29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
30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
31既是這樣,還有甚麼說的呢?上帝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
32上帝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
33誰能控告上帝所揀選的人呢?有上帝稱他們為義了。
34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裏復活,現今在上帝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
35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嗎?是困苦嗎?是逼迫嗎?是飢餓嗎?是赤身露體嗎?是危險嗎?是刀劍嗎?
36如[經上]所記: 我們為你的緣故終日被殺; 人看我們如將宰的羊。
37然而,靠着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
38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
39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上帝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的。
# 羅馬書 第8章
F. 揀選(第8章,9-11節)
幾乎無需多言,第8章等處所提及的「揀選」有各種不同的解釋。一個龐大而重要的神學學派(亞米念主義)將其解釋為個人的揀選,但取決於預見的信心和堅忍。另一個學派[58]則將其解釋為根本不是個人的揀選,而是(可以這麼說)社會性的揀選;一種揀選,如同揀選猶太民族一樣,不是為了永生,而是為了獲得達到永生的有利地位。[58] 或者,更確切地說,是其他學派,它們在其他方面存在重要的差異。我們絲毫沒有忘記這個主題的可畏奧秘,但我們仍然覺得這兩種理論,儘管有許多(而且確實很多)可以支持它們的論點,卻不符合第8章以及聖保羅(更不用說聖約翰)一般教導的語氣。「不是按著我們的行為」無疑是本章和整卷書信前文,以及接下來三章的基調。而且,我們認為,除了「個人被揀選得永生」這一理論之外,任何其他理論都無法自然地解釋本章結尾段落所充滿的狂喜之情,這種揀選先於「我們的行為」,並在其目的上蒙受憐憫而得勝。在第十七條英國聖公會信綱中,這是一篇措辭嚴謹的傑作,它強烈地闡述了謙卑相信個人且有效的揀選(但請注意,是透過道德途徑生效)所帶來的結果:「對預定和我們在基督裡的揀選的虔誠思考,對虔誠的人來說,充滿了甜美、愉悅和難以言喻的安慰,等等。」請參閱整條信綱;特別是結尾段落,其中「generally」(通常)一詞是術語,意指「就其類別而言」;即,可能指人類。信綱告誡我們,要從相信對人類的應許開始,而不是從個人揀選的問題開始。
G. 預定(第9章)
請參閱羅馬書8:30關於原文的註釋。關於這個在第9章中以如此嚴峻力量提出的偉大奧秘,我們引用幾句出自一位肯定不是冷漠或無情之人——馬丁·路德——的話。他的《羅馬書序言》(Prœfatio in Ep, ad Romanos,由他的朋友尤斯圖斯·約拿斯從路德的德文翻譯成拉丁文)確實如托路克(Tholuck)所描述的,「令人讚嘆,並充滿了聖保羅的精神。」廷代爾(Tyndale)對此有一篇非常出色的當代英文意譯,我們從中摘錄以下段落(廷代爾的《教義論著》,帕克學會版,第505頁):
「在第九、第十和第十一章中,他(保羅)論述了神的預定,我們是否相信,完全源於此……藉著這預定,我們的稱義和救贖完全從我們手中奪走,只放在神的手中。因為我們如此軟弱和不確定,如果這事取決於我們,那麼事實上就沒有人能得救;魔鬼無疑會欺騙我們。但現在神是確定的,祂的預定不能欺騙祂,也沒有人能抵擋或阻礙祂;因此我們對罪有希望和信靠。
「但這裡必須為那些不安、忙碌、好高騖遠的靈魂設一個標記,他們首先從高處(原文如此)探究神預定那深不可測的奧秘,探究他們是否被預定。這些人必然會要麼一頭栽進絕望,要麼漫不經心地將自己交給自由的機遇。但你要遵循這封書信的順序,並讓自己與基督親近[59],學習理解律法和福音的意義,以及兩者的功用;這樣你就能在其中認識自己,知道自己本身沒有能力,只有犯罪的能力,並在另一者中認識基督的恩典;然後你要照著前七章所教導的,與罪和肉體爭戰。之後,當你來到第八章,並在苦難的十字架和受苦之下時,預定的必然性[60]將會變得甜美,你將會真切感受到它是何等寶貴。因為除非你曾背負逆境和試探的十字架,並感受到自己被帶到絕望的邊緣,甚至地獄之門,否則你絕不能在沒有自身傷害,沒有內心隱藏的憤怒和對神的不滿的情況下,觸及預定的教義;因為否則你將不可能認為神是公義正直的……因此,你要留意自己,在你還是嬰孩時,不要飲酒。因為……在基督裡有一個孩童時期,人在一段時間內必須滿足於奶水,直到他強壯並成長為基督裡的完全人,才能吃更堅固的食物。」
[59] 即,像孩子依偎在護士身邊一樣,尋求庇護。這個引人注目的句子並未出現在《序言》的拉丁文中。
[60] Necessitas,固定的確定性。
直到最後,圍繞著罪這個核心且無法解決的奧秘所聚集的黑暗問題,只有在記住「全地的主」將「行公義」;祂是永恆的,因此祂的「道路」必然「難以測透」;以及祂「如此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的記憶中,才能安全地接近。
H. 棄絕(第9章)
在羅馬書9:22的倒數第二個註釋中,我們提到了失喪者被個人且積極地預定毀滅的教義。加爾文(Calvin)之所以接受這個教義,並非出於無情的僵硬,因為他深沉而敏感的性情以及真正廣闊的心胸與此相去甚遠;而是出於他確信聖經和理性都無可避免地要求如此。但聖奧古斯丁(St Augustine),這位偉大的教父預定論教師,卻小心翼翼地避免了這個教義;他教導說,無論我們多麼難以測透這個奧秘,人的罪,循其固有軌跡,是人毀滅的唯一原因;而特殊的恩典則是人得救的唯一原因。
羅馬書 8:1
第8章1-13節。稱義者的保障。聖靈的心意,而非肉體的心意,是他們的特徵。
1. 所以] 「所以」指的是什麼?是指剛才關於內在衝突的討論嗎?還是指論證中更遠的部分?文本有時會這樣印刷,使得第7章的連接不間斷地延續到本章的一段距離,從而使羅馬書7:7-25的討論成為這個「所以」的前提。但我們認為,反對這一點的是,(a) 無論從內容還是語氣來看,第8章本身就是一個整體,有一個宏大的主題,即聖徒的保障,貫穿始終;而且 (b) 第7章的最後幾段並沒有直接暗示目前的陳述,儘管有很多內容可以闡明和加強它。如果第7章以「我感謝神,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結束,情況可能就不同了(儘管請參閱關於這些詞的註釋);但第7章實際上是以最強烈的語氣斷言律法喚醒罪和揭露罪的能力,以及隨之而來的靈魂掙扎。因此,將第8章的這段開場白歸因於整個先前的論證,特別是其中詳細闡述稱義之道的部分,會更好。更具體地說,它與第5章和第6章,以及第7章的第一部分相關聯,這些章節(以各種意象)闡述了稱義者與他們的元首、主人和新郎的聯合。
迄今為止,這封書信從多個方面討論並解釋了稱義這個重大問題及其直接結果(與基督聯合,作神的僕人,意志的解放等)。最後討論的主題是律法對靈魂的態度——這種態度使得律法(無論是重生者還是未重生者)都無法制服罪,而只能揭露和定罪罪。這部分是為了維護律法的聖潔,部分是為了揭露罪的惡毒,部分是為了加強已經證明的事實,即稱義必須透過另一種方式獲得。現在,直到第8章結束,論證(雖然沒有完全脫離先前的議題和推理)上升到對現有結果更全面的看法,並首次全面闡述了永恆的後續。無需指出貫穿整個段落的莊嚴和輝煌。
沒有定罪] 「沒有」這個詞在希臘文中語氣非常強烈。這裡的希臘文「定罪」在《新約》中只出現在羅馬書5:16;5:18。其相關動詞很常見,例如出現在馬可福音16:16;哥林多前書11:32(最後一句)。就靈魂而言,這個動詞的意思是判處死刑。對於那些在基督裡的人來說,這樣的判決「不存在」;他們「不至於定罪,而是已經出死入生」(約翰福音5:24)。「誰能定他們的罪呢?」(羅馬書8:34)。請注意,希臘文中沒有「是」這個詞。沒有時間的限定。可以說,「這樣的定罪是不可想像的。」
在基督耶穌裡] 關於這個重要短語的平行經文,請參閱羅馬書6:11(英王欽定本譯為「藉著,等等」)、羅馬書12:5、羅馬書16:7;哥林多前書1:2;哥林多前書15:18;哥林多後書5:17等。並比較以弗所書5:30,其中揭示了其特殊含義的關鍵。第二個亞當的弟兄們被視為與祂團結一致,這既指聖潔的親密關係,也指不可分割的利益;特別是後者。前者的概念更多地透過新娘的形象來傳達;後者則透過身體和頭的形象來傳達。——這封書信的整個先前論證清楚表明,那些「在基督裡」的人是那些「因信稱義」的人(羅馬書5:1)。鑑於像這節經文或哥林多後書5:17這樣的經文,任何僅僅是外部的機會或特權地位都無法滿足這個短語。另一方面,這個短語(嚴格來說)並非指稱義者內在的經歷——這更多地出現在「基督在他們裡面」的短語中(歌羅西書1:27等)——而是指他們的地位和利益。
那些隨從……而行的人] 更好的翻譯是:他們是隨從聖靈而行,而不是隨從肉體而行。如果保留這些詞,它們必須被視為描述而非定義。免於定罪的條件是「在基督耶穌裡」;但這種幸福的地位確實會導致,因此也以「隨從聖靈而行」為特徵。這些詞因此可以作為對白白稱義教義濫用的警告;但並非對其的修改。加爾文(Calvin)的評論精闢地闡明了這一點:「唯獨信心稱義,但稱義的信心絕不會是孤單的。」但很可能「那些隨從」到「隨從聖靈」的詞語在此處應被省略。幾乎可以肯定,最後一句「而是隨從聖靈」必須省略。很可能它們是由抄寫員插入此處的,他們認為先前的陳述過於絕對,無法單獨交給讀者,因此從羅馬書8:4借用了一個準註釋。
羅馬書 8:2
2. 因為律法,等等] 這律法是什麼?我們認為這是一個悖論式的短語,意指恩典福音的制度或程序。比較「信心的律法」,羅馬書3:27。它是神聖的稱義法則(正如先前所有推理所顯示的,唯有它能除去「一切定罪」),因此在「固定程序」的意義上,它是一種「律法」。但它在這裡也是「聖靈的律法」,因為其必然的結果(我們甚至可以說,就人而言,其最終目的)是聖靈的賜予(參見約翰福音7:39),關於聖靈的影響,現在將有許多論述。祂在這裡特別是「生命的聖靈」,因為祂是首先引導靈魂相信挽回祭(參見彼得前書1:2),從而逃脫「死亡」判決的媒介;然後祂以新生命的活力激勵靈魂。最後,整個過程是「在基督耶穌裡」,祂是稱義的功德原因,稱義者的元首,以及聖靈的賜予者。——因此,其總體意義是,脫離定罪是藉著對基督稱義功德的信心,這種信心伴隨著聖靈的影響,並由聖靈的影響產生,聖靈是藉著基督賜予的。
使我自由了] 希臘文是過去不定時態;可能指過去確定的救贖工作。因此,這個短語指的是稱義而非成聖,成聖是一個持續的過程,而非過去的事件。——「我」:另有抄本讀作「你」;但「我」無疑是正確的。這個詞是第7章的回響,比較加拉太書2:17-21,使徒在那裡同樣從普遍真理的複數轉向他自己對其的領受。——「自由」:即在定罪方面自由——而非在影響方面自由;後者(參見下一個註釋)在這裡確實是一個不相關的概念。他在這裡總結了這封書信先前所有的論證。
罪和死的律法] 即律法,就人而言,若沒有基督,律法總是與罪(作為喚起罪的)和死(因此,按事物的本質,將死招致罪人身上)聯繫在一起。換句話說,它是神聖的律法(以摩西律法為例),作為一個聖約,因其自身的聖潔而成為罪人的定罪。在這一節的兩部分中,「律法」一詞(雖然乍看之下不明顯)都用於「固定程序」的意義:新約藉著因果鏈與生命的聖靈相連;舊約則與罪和死相連。
羅馬書 8:3
3. 律法所不能做的] 字面意思是「律法的不能」。這是什麼?答案在羅馬書8:4。律法無法促成其自身「律法要求」的「實現」;無法使其子民「隨從聖靈而活」。這超出了它的能力範圍,也從未在其目的之內:它必須規定職責,而不是提供動機。——顯然,這裡的律法是指道德規範;剛才提到它在墮落之人身上(脫離救贖)的影響,與罪和死密不可分。
因肉體軟弱] 更好的翻譯是「在其中它軟弱」。它「軟弱」(即,實際上「無能」)「在其不能」(參見上一個註釋);在產生靈魂聖潔的方向上,在這一點上。
藉著肉體] 這是工具性結構;肉體,可以說,是罪使律法無法成聖的工具。——請注意聖保羅在這裡(如羅馬書7:7等)再次維護律法的榮譽;將失敗的全部責任歸咎於它所處理的對象。——關於「肉體」,請參閱下文羅馬書8:4的註釋。
神] 並非與「律法」對立,因為律法與恩典一樣,都來自祂。這裡與律法對立的是祂兒子恩賜和工作的整個概念。
祂自己的兒子] 羅馬書8:32也是如此;儘管希臘文並不完全相同。在這兩處,重點都在於賜予者與被賜予者之間神聖的親近和珍貴。最好的註釋是約翰福音1:1;1:18;歌羅西書1:13-20;希伯來書1:1-4等經文。
成為罪身的形狀] 字面意思是「在罪的肉體的形狀裡」;即,在我們裡面與罪密不可分的肉體。使徒小心翼翼地沒有說「在罪身裡」;因為「在祂裡面沒有罪」,就祂整個神聖的本質而言。但祂也沒有說「肉體的形狀」,這可能意味著肉體是不真實的。永恆的聖子取了真實的「肉體」(約翰福音1:14;羅馬書9:5;歌羅西書1:22等);祂的肉體「像」我們的「罪身」,因為祂會經歷所有那些本身無罪,但對我們而言卻是犯罪機會的需求和軟弱。祂感受到了那些在我們裡面導致罪惡的條件的壓力。參見希伯來書4:15。——這裡(藉著「罪身」這個短語)之所以保持這一點,是因為要戰勝罪在其自身據點的問題。
為著罪] 希臘文介詞在七十士譯本(LXX)中特別用於獻祭的語境。贖罪祭在那裡經常被稱為「為罪」(直譯)。希伯來書10:8的引文也是如此。——我們在這裡預期一個獻祭的短語,不僅因為前幾章中經常出現的替代思想,而且因為羅馬書3:25的明確經文。
定罪了罪] 即在行動上:祂對罪施行了審判。或許這個短語同時包含羞辱和廢黜的意味:道成肉身之子的獻祭既揭露了罪的惡毒,也促成了其權勢的瓦解。但執行刑罰的思想至少是主要的:基督作為贖罪祭承擔了「咒詛」(參見加拉太書3:13);罪,在祂蒙福的人性中(代表我們的「罪身」),受到了懲罰;而這(正如隨後所示)是為了使我們脫離罪的權勢,既藉著將神的愛和可愛帶到新的光中,也藉著贏得聖靈的恩賜,使這景象生效(參見羅馬書5:1;5:5)。
在肉體中] 即在我們的肉體中,由基督的肉體所代表;我們的罪身由祂無罪的肉體所代表。——邁爾(Meyer)和其他人將這些詞解釋為「在人類的物質層面」。但貫穿這段經文,「肉體」的概念與邪惡相關:即使是主的肉體也是「罪身的形狀」;聖保羅隨即轉向肉體與聖靈之間無望的對立。因此,將這裡的詞語在某種意義上指未重生之人的狀態和元素;事實上,指未重生之人,似乎是前後一致的。罪的定罪理應降臨在這樣的人身上:但由祂的代表替他承擔了,而祂的代表為了這樣做,必須「成為肉身」;「成為罪身的形狀」;祂身上帶著那在我們裡面是未重生且需要定罪的部分,作為祂存在的一部分。因此,這個思想是替代性的刑罰;墮落人類的罪性受到了懲罰,但卻是在聖子道成肉身的人性中。
羅馬書 8:4
4. 使律法的義] 這是(對我們而言)代贖的最終目的。作為對神而言律法的滿足,以及對人而言神聖之愛的彰顯和保證,它旨在使人與神和好(參見羅馬書5:1等),從而使人的意志與神的旨意真正和諧運作。代贖的結果是愛與聖潔。
義] 更好的翻譯是「律法要求」;即律法所規定的人的必要條件,是他唯一可能的正確狀態。(希臘文的詞形與通常譯為「義」的詞形不同。)這個「要求」是什麼,我們可以在主對兩條最大誡命的定義中找到:對神至高無上的愛,以及對人無私的愛。
成全] 根據目前的解釋,上下文將解釋這個詞。聖徒「成全」律法的「要求」,並非指無罪的完全(因為請參閱上一章,並比較約翰一書1:8-10),而是指對其原則的真實、活潑和有效的認同;是完全確信的認同,以及一顆心被神的愛所吸引的認同。律法無法強迫他們「喜悅」自己;但父神的兒子所賜予和所做的工作,卻「用愛的繩索」吸引他們,使他們發現律法(作為祂現在全然可愛的旨意的表達)是「良善、完全、可喜悅的」。這種狀態在下一句中進一步描述。
在我們裡面] 指稱義者。
那些隨從……而行的人] 「那些生活和行動的人」;這是一個非常常見的聖經比喻,從創世記5:22開始。——「隨從肉體」:按其原則,按其規則。同樣「隨從聖靈」:如同聖靈激勵和引導。
肉體——聖靈
這似乎是就這兩個重要詞語作一些一般性評論的適當地方。
A. 肉體。在《新約》的用法中,這個詞在每個地方(如果其意義不僅僅是字面上的)總體上具有兩種意義之一。它要麼指 (a) 受身體條件限制的人性(例如羅馬書9:3;9:5;9:8;哥林多後書7:5等);要麼指 (b) 受墮落條件限制的人性,換句話說,受罪的統治限制的人性,這種統治始於墮落,並在很大程度上透過身體生命的條件運作,以至於這些條件在語言上幾乎與罪性等同(例如本段經文,以及羅馬書7:5;7:18;7:25;羅馬書13:14;加拉太書5:17-24等)。在第一種情況下,「肉體」可能帶有中性或聖潔的意義(約翰福音1:14);在第二種情況下,它意味著一種本質上邪惡的狀態,可以實際正確地描述為 (1) 未重生之人的狀態,以及 (2) 在重生之人中,存在中仍然抵擋恩典的那個元素的狀態。因為顯然(參見加拉太書5:17),「肉體」在重生之人中仍然是一個元素,不僅在身體條件的意義上,而且在罪惡條件的意義上。但是,在後一種意義上,他們不再以肉體為特徵;他們不是「屬肉體的」,因為現在主導的元素不再是「肉體」,而是被神聖聖靈所激勵的更新的意志。
B. 聖靈。在目前的語境中,我們認為這個詞指的是聖靈,除了羅馬書8:10;8:16,那裡指的是人的靈。它在這裡指聖靈似乎很明顯,因為它被視為一個規範原則,並且緊接著(羅馬書8:13-14)神聖聖靈被描述為聖徒意志的規範者。我們當然不否認人的靈的真實性,即使在未重生之人中也是如此(哥林多前書2:11;傳道書12:7)。但在這裡,如同在《新約》絕大多數經文中一樣,位格化的神聖聖靈被描繪成以這樣一種方式居住並塑造重生的人的靈,以至於祂,而不是人的靈,被視為存在中的主導規則和影響。因此,羅馬書8:9說重生之人「在聖靈裡」,而不是「在肉體裡」,並非因為他們的人的靈掌控著他們的存在,而是因為神聖聖靈居住在他們裡面。祂並沒有剝奪他們自己的靈,而是如此佔有它,以至於祂在其中並透過它成為人的統治者。
關於人的靈(羅馬書8:10;8:16);這個詞,在《舊約》和《新約》中,有時有較廣泛的意義,有時有較狹窄的意義。有時它是指存在的整個非物質元素——與「身體」完全對立;有時它是指該元素的「更高能力」——與「魂」對立,在「魂」的狹窄意義上,它關乎本能而非良心、反思和深思熟慮的情感。因此,人有時是「身體和魂」(例如馬太福音10:28,並比較啟示錄6:9);有時是「身體、魂和靈」(例如帖撒羅尼迦前書5:23)。在哥林多前書15:44的希臘文中,對現今的身體(「以魂為特徵」)和將來的身體(「以靈為特徵」)作了顯著的對比。——然而,必須記住,除非在特別對立的經文中,魂和靈的區別很容易被過度強調,而且在任何情況下,它們都不應被視為像它們與身體區別那樣是兩個可分離的元素。我們沒有任何暗示它們是兩個可分離的元素;它們更像是同一個非物質元素的不同方面和運用。
羅馬書 8:5
5. 那些屬] 這種「屬肉體」的狀態是「隨從肉體而行」的表現和證明。——聖保羅在這裡,並在某種程度上直到羅馬書8:11結束,擴展並闡明了基督徒過去和現在狀態的差異。
隨從肉體] 即順從肉體(作為罪的工具);儘管他們知道是非,卻以肉體為他們的準則。
體貼] 與歌羅西書3:2中的詞相同,英王欽定本譯為「思念」。它的意思遠不止「喜歡」或「關心」;它表示思想和意志完全被一個所選擇的、引人入勝的對象所佔據。——照聖保羅的說法,這就是人類的自然狀態,就意志和愛對真神的真正要求而言,沒有任何真正的傾向。
肉體的事] 未重生本性所偏愛的一切事物,無論其本身有罪或無罪,都勝過「上面的事」。
那些隨從聖靈的人] 受聖靈喚醒、重生、光照的同在所支配和決定;其特徵是聖靈住在他們裡面。——顯然 (a) 聖保羅將這兩類人視為互斥且共同窮盡了人類;(b) 他將「在聖靈裡」視為一種嚴格的超自然狀態,是神聖內住的結果,這種內住是靈魂以前所不知道的,但現在是真實而活潑的;以及 (c) 這種狀態,在他的教導中,是人類對神真正「兒女身份」的絕對必要條件。此外,他並非指一種不自然的興奮狀態(因為他的日常生活中對生活和職責的看法沒有什麼比這更實際了;參見第12章等),也不是指免於試煉(羅馬書8:17),也不是指沒有與罪的內在衝突(羅馬書8:13)。他指的是一種意志被神的知識和愛果斷地激發起來,投入這場衝突的狀態。
羅馬書 8:6
6. 因為] 這個「因為」的指涉乍看之下並不清楚。思想的順序可能是,肉體和屬靈偏好的差異是深刻真實的;因為前者導致死亡,後者導致生命與平安。這暗示著各自的人不可能因此交換他們的偏好。
體貼肉體] 字面意思是「肉體的心思」。這裡譯為「心思」的名詞與羅馬書8:5中譯為「體貼」的動詞同源。請參閱該處的註釋。這個概念包括選擇、專注、對合適對象的感情。參見英國聖公會第九條信綱,其中「肉體的智慧」是唯一在嚴格解釋中不被接受的短語。英王欽定本在這裡以盡可能簡潔的形式表達了其意義。
死] 這是法律上的死還是道德上的死?總體而言,我們將其解釋為法律上的死,即定罪。這個概念暗示了另一個概念,因為正在遭受神聖判決的靈魂不可能在平安、愛和純潔的意義上在道德上「向神活著」。但上下文使得定罪的概念更為突出:參見羅馬書8:7,其中將與律法對立指定為「肉體的心思」不可避免的狀態。因此,這裡的詞語意味著,擁有未重生人性的選擇和情感,就是處於神的判決之下,並正在走向其執行。
體貼聖靈] 字面意思是「聖靈的心思」。參見倒數第二個註釋。
生命和平安] 這(與上面對「死」的看法類比)意味著一種被接納的狀態,其方面為 (a) 赦免和隨之而來的榮耀(參見羅馬書5:18的最後一個註釋);以及 (b) 與神安全而充滿愛的交通,以及所有隨之而來的祝福。參見羅馬書5:1。——當然,在這裡,鑑於特別是第3章和第4章的論證,我們必須注意體貼聖靈「是」生命和平安;即,並非作為這些祝福的促成原因,因為促成原因唯獨是挽回祭(藉著信心接受);而是作為唯有在其中才能實現和享受這些祝福的心態。
羅馬書 8:7
7. 因為] 兩種「心思」根本差異的原因,現在藉著對「肉體心思」本質狀態的描述進一步闡明。
肉體的心思] 字面意思是「肉體的心思」;希臘文與羅馬書8:6中譯為「體貼肉體」的短語相同。
為仇] 比較羅馬書5:10。這裡的表達盡可能地有力。正如「神是愛」一樣真實,同樣真實、本質且不可改變的是,「肉體的心思」,即未重生之人的喜好和厭惡,是「仇恨」,是「個人敵意」,針對真神和祂真正的要求。聖保羅的意思絕非僅此而已。它不應被淡化,例如透過未重生之人中其他衝動可能抵消或至少修改這種敵意的理論。我們必須清楚地看到聖潔創造主對整個存在的愛的要求的真實性。當受造物拒絕這一點時,這不僅僅是保留;這是敵意。
律法] 指其兩條最大的誡命。馬太福音22:37-39。
不能] 這又是一個完全不妥協的陳述。未重生之人的意志,就其本質而言,無法衷心順服真神的要求。其本質是與祂疏遠;自我,而非神,是其中心點。當人真正「將自己獻給神」時,他立即被證明不再「在肉體中」(參見下一節),而是「在聖靈中」。
羅馬書 8:8
8. 這樣] 字面意思是「但是」;或許這樣更好。這裡的對立是針對前幾句所暗示的,一種能夠愛和順服的狀態。
在肉體中] 當然是指「肉體」的道德意義,並且不僅僅是被肉體所困擾,而是被肉體所特徵化和決定。實際上,這個短語等於「隨從肉體」(羅馬書8:4)。概念上的差異在於狀態和由此產生的行動之間。——顯然,「那些在肉體中的人」是指「所有在特殊恩典之前的人」。因為聖保羅所設想的靈魂的唯一其他狀態是「在聖靈中」,即被「賜給我們的聖靈」所激勵和統治。
不能得神的喜歡] 參見歌羅西書1:10,其中對恩典狀態有鮮明的對比。——這節經文證明,聖保羅將「肉體的心思」視為未重生之人真實、主導、決定的「心思」。它不僅是一個危險的元素,而且是賦予他對神整個態度特質的東西。他「不能」(當然是指道德上的不可能)「得神的喜歡」;他不能使神成為他至高無上的選擇、對象和準則;簡而言之,他不能「盡心愛祂」;除了這種靈魂狀態之外,沒有其他狀態能,在詞語的真正意義上,「得神的喜歡」。特定的行為,就其本身而言,祂可能認可;但不是行為者靈魂的真實態度。
羅馬書 8:9
9. 但,等等。] 在描繪肉體狀態的這幅陰暗圖景之後,聖保羅現在呈現(這也是他一直以來的主要目標)相反的圖景:屬靈的、重生的狀態。你們] 指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人;「蒙耶穌基督呼召的人」(羅 1:6)。在聖靈裡] 參閱羅 8:4 的長篇注釋;以及羅 8:8 「在肉體裡」的注釋。處於「在聖靈裡」的狀態,是指靈魂處於一種導致「隨從聖靈而行」的狀態;因此,這是一種聖靈作為主導影響力的狀態。——其意義可由同一短語用於狂喜的啟示(同一神聖作為的另一結果)來闡明,啟 1:10。如果真是這樣] 希臘文的助詞不僅僅是「如果」(「如果」常等於「既然」或「如同」),它暗示著一種足以構成自我省察的懷疑和探究。參閱林後 13:5。居住] 參閱約 14:17,並比較弗 3:16。這個詞表明聖靈在重生之人內在行動和影響的親密性與持久性。在你們裡面] 當然,是指作為個體。因為請看接下來的詞:「若有人沒有,等等。」基督的靈] 顯然不是指祂(基督)的原則和性情這種本質上現代的意義,而是指與基督有深刻關聯的位格性聖靈。與腓 1:19;彼前 1:11 的用詞相同;並參閱加 4:6。——這個短語在「神的靈」之後出現,確實引人注目:它至少表明聖保羅對彌賽亞神聖威嚴的看法。另一方面,它幾乎不是關於聖靈「發出」這一偉大奧秘的相關經文;這裡的重點更在於聖靈作為基督向靈魂的啟示者的工作。再次參閱弗 3:16。不是屬他的] 再次參閱林後 13:5,這是對這簡短警告的最佳注釋。顯然,聖保羅提醒讀者,與基督聯合的一個關鍵要求是祂的靈現在真實地內住;這種內住正如他在此所論述的,它決定了一個人「不在肉體裡」。——因此,這個莊嚴提出的問題(我們可以確信)不是通過虛幻的考驗來回答,而是通過自我省察來尋求「聖靈的果子」。參閱加 5:16-26 的整段經文;並比較約壹 3:24。
羅馬書 8:10
10. 若基督在你們裡面] 請注意從「基督的靈」到「基督」的直接過渡。再次參閱弗 3:16,以獲得一個深具啟發性的平行經文。也請參閱啟示錄中七封書信的每一封(啟 2, 3),以了解基督的聲音與聖靈的聲音在某種意義上的同一性。聖靈的至高工作是使靈魂認識基督;因此,聖靈作為神聖教師的內住,必然導致基督作為神聖賓客的內住。再次比較林後 13:5。身體,等等。] 字面意思是:身體固然是死的,等等。這句話可以意譯為:「雖然身體是死的,等等,但靈卻是生命。」——這裡的「身體」是指字面意義上的身體(參閱下一節),註定要死亡,因此已經「形同已死」;尚未「得贖」(羅 8:23)。它在這裡不能指「肉體」(就這個詞在上下文中的意義而言),因為緊接著就應許身體將來會被聖靈「活過來」;而「釘十字架」是「肉體」的命運。簡而言之,這裡提醒基督徒,罪的刑罰結果仍然影響身體,使其必死;但重生的靈魂已從靈魂的死亡中被拯救出來。——事實上,許多身體(末日活著的人的身體)不會以通常的意義死亡;但它們將不再是「血肉之軀」(林前 15:50-52)。靈] 在這裡,上下文似乎賦予了「人的靈」的意義;那在重生之人裡面現在「為神而活」的;靈魂,就這個詞的最高意義而言。參閱羅 8:4 的長篇注釋。是生命] 一個強有力的短語。比較「你們是光」(弗 5:8)。靈不僅僅是「活著的」:生命是其最內在的特徵。這裡的「生命」是指蒙神悅納與平安的生命;是死亡命運的對立面。當然,愛與活力的「生命」觀念與此密不可分;但它並不等同於此。請注意,這裡將「基督在我們裡面」呈現為「靈是生命」的證明。在這裡(如同羅 8:6;參閱該處最後的注釋),我們必須記住「基督為我們」是生命的促成原因;「基督在我們裡面」是該原因對我們生效的證據。參閱下一注釋。義] 在這裡,無疑是指基督的義,是稱義的功勞原因,因此也是聖靈恩賜的原因,因此也是基督內住的原因。參閱羅 1:17;羅 5:17;羅 5:21;這些地方解釋了「義」在適當的上下文中如何可以被視為稱義的實際同義詞。
羅馬書 8:11
11. 但] 在這裡,身體的死亡狀態被其也將獲得生命的盼望所面對和限定。那使……復活者的靈] 即父的靈;這裡如此描述是因為接下來的陳述。參閱羅 6:4,並比較來 13:20。——在這裡,聖靈的內住實際上與羅 8:10 中基督的內住是同一回事。——「耶穌」和「基督」在這裡並非單純的同義詞:耶穌是祂自己而言的復活者;基督是祂子民之首而言的復活者。本傑爾(Bengel)如是說。使活過來] 使之有生命。雖然沒有使用「復活」這個詞,但指的是復活的日子。比較林前 15:22。這個詞無疑是為了包含那些將「存留到主來」的人的情況。你們必死的身體] 聖經的宗教是所有宗教中(除了伊斯蘭教,其真理元素皆借鑒自聖經)唯一應許身體不朽福樂的。藉著祂的靈] 字面意思,且更好譯為:因著祂的靈。身體現在是聖靈的「殿」(林前 6:19),因此它永遠「在主眼中是寶貴的」。我們的主在太 22:31-32 指出了靈魂現在與神相交與身體將來榮耀之間的這種深刻聯繫。
羅馬書 8:12
12. 欠債的] 在本節中是一個強調的詞。意即:「我們欠聖靈的賜予者;對肉體,我們確實不欠什麼,因為它的結果是死亡。」這句話的前半部分沒有明說,但顯然是重點。
羅馬書 8:13
13. 你們必死] 字面意思是:你們將要死;正在走向死亡。這個短語表明了從既定原因必然產生的結果。藉著聖靈] 指聖靈;參閱下一節,以及上面羅 8:4 的注釋。治死] 使之死亡;與剛才提到的罪的結果「死亡」形成對比。動詞是現在時態,表示一個持續的抵抗和捨己的過程。關於這個強烈而嚴厲的隱喻,比較加 5:24;西 3:5。身體的惡行] 行為,幾乎是作為。(「Praktiken, Machinationen;」邁爾(Meyer)。)關於這裡使用的「身體」,參閱羅 6:6 的注釋。也比較有啟發性的平行經文西 3:5,其中「你們在地上的肢體」=「罪的身體」。——這段經文及其平行經文顯示,聖保羅充分認識到罪惡的元素仍然存在於重生之人裡面——其存在程度足以要求強烈的抵抗。
羅馬書 8:14
14. 因為] 這個詞回溯到羅 8:13 中的「藉著聖靈」。對這位神聖幫助者的簡短提及,引出了接下來直到羅 8:27 的奇妙段落,其中聖靈的工作是貫穿始終的主要主題。凡被引導的,等等。] 本節中,每個子句的強調程度大致相等;關於條件(意志的屬靈性),以及特權(兒子的身份)。只有屬靈的人才是神的兒女;而屬靈的人正是神的兒女。引導] 彷彿被他們的主導原則所引導。關於這裡所指真理的闡釋,參閱約 16:13,以及加 5:18;加 5:22-23。這個短語與「隨從聖靈而行」完全平行。加拉太書的經文足以表明聖保羅所指的不是狂熱的興奮,而是思想、言語和行為上對神旨意純粹統治的真心順服;這種順服一方面是人完全自願的,另一方面則完全歸因於神聖的行動者和教師。兒子] 關於這裡使用的這個神聖詞語,比較約 1:12-13;林後 6:16-18;加 3:26;腓 2:15;約壹 3:1-2;約壹 5:1;約壹 5:4-5;以及下文。
羅馬書 8:14-39
14-39. 稱義者的保障:聖靈對他們的幫助:為他們預備的永恆榮耀:神聖的旨意引導他們到達那裡。
羅馬書 8:15
15. 沒有領受] 更好的翻譯是:沒有領受;指過去明確的賜予。參閱羅 5:5 的最後注釋。為奴的靈] 奴役的靈。——本節實際上的意思是:「你們領受聖靈,不是作為一個(與)奴役(相關聯)的靈,而是作為一個(與)收養(相關聯)的靈。」——參閱羅 6:19,那裡我們看到一個看似不和諧,實則與本節有著深刻和諧之處。聖靈的影響引導重生之人「將他們的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但祂的強制方式(參閱羅 5:5)使得他們真正的順服成為「完全的自由」,因為這是神聖的兒女般的順服。再次] 就像他們「無知」的舊日,那時他們只認識神是一位公義受冒犯的君王和審判者。比較來 2:14-15;約壹 4:18。幾乎不需要指出不情願的奴隸或罪犯的「懼怕」與神兒女敬畏而敏感的「懼怕」(彼前 1:17)之間的區別。收養] 與加 4:5;弗 1:5 的用詞相同。神兒女與祂的父之間的關係有時被視為生育性的,因為他們意志的改變,如同生命和人格的改變——一次重生(參閱彼前 1:3;等等):有時被視為收養性的,就神聖的法律救贖而言,這救贖為他們帶來了這種內在的改變,也為了區別於基督本質上和永恆的兒子身份,祂是父的「獨生子」。藉此] 字面意思是:在其中;被祂的影響所環繞和激勵。我們呼叫] 無論是懇求還是讚美。請注意再次轉變為第一人稱,這表明聖保羅對神家庭神聖共同體的感受。阿爸,父] 與可 14:36;加 4:6 的用詞相同。——第一個詞是亞蘭文的「父」。聖保羅將希臘文的對應詞放在其後,並非為了解釋(鑑於主對這個詞的廣為人知的使用,這顯然是不必要的),而是可能因為在禱告和讚美中,外邦基督徒自己也這樣做。對他們來說,亞蘭文的詞聽起來像一個準名稱,並會被他們自己的詞所補充;意即:「我們的父阿爸。」邁爾(Meyer)如是說;他認為「阿爸」這個詞在猶太人的禱告中已經很熟悉,但現在因著主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而特別為基督徒所聖化。——本節當然不是說舊約中不知道神是祂子民的父(例如參閱詩 103:13;賽 63:16),而是說福音既將這種觀點擴展到猶太人以外的人,又藉著完全啟示永恆的子是弟兄中的長子(羅 8:29)而加強和榮耀了它。認識父是我們的父,因為祂是子的父,是恩典中最偉大的寶藏之一。
羅馬書 8:16
16. 聖靈自己,等等。] 「收養的靈」在這裡被視為正在進行祂奧秘的工作,教導我們「呼叫阿爸,父」。祂「作證」,這見證與我們自己的「靈」——我們自己對意志和情感的意識——所作的見證相符。關於這「主的秘密」(詩 25:14),羅 5:5 投射了一些光。在那裡,聖靈被說成「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即,以祂自己的方式,向信徒保證父對他的愛。同時,這受訪的人心謙卑而清晰地意識到它愛父。因此,神聖恩典的家庭情感在兩方面都得到承認。神聖的靈永遠以父愛的新保證來回應基督徒的兒女之愛,這父愛是整個蒙福關係的源頭。——「我們的靈」的見證如此被回應,以致被保惠師的見證所證實。是] 這個詞在希臘文中因位置而略帶強調。
羅馬書 8:17
17. 既是兒女,等等。] 在這裡,聖保羅從聖靈所見證的基督徒兒女身份這一基本事實推論下去。他現在比在書信中任何時候都更著眼於永恆榮耀的盼望,那時聖徒將在最充分的意義上擁有神的國度。他將這種擁有視為因出生於神的家庭而獲得的產業。——關於這個比喻,比較太 25:34;徒 20:32;林前 15:50;加 4:7;弗 1:14;雅 2:5;彼前 1:4;等等。與基督同作後嗣] 神聖而人性的長兄(羅 8:29)。如果真是這樣] 與羅 8:9 的用詞相同。聖保羅提醒讀者,順服和捨己的道路是通往天堂的唯一道路。他選擇的措辭(參閱羅 8:9 「如果真是這樣」的注釋)向讀者的靈魂暗示自我省察,看意志是否真正進入了「基督受苦的團契」(腓 3:10)。——「與主一同受苦」不僅僅是普遍地在忍耐和溫柔中跟隨祂;更是特別地,以忠誠的愛心,承受那因我們與祂聯合為弟兄而不可避免地被召喚去對抗罪惡的衝突(外在的、內在的,或兩者兼有)的痛苦。這種「苦難」,以一種或另一種形式,從未過時。使我們得以,等等。] 「與基督一同受苦」是「與祂一同得榮耀」的必要前因;不是憑功德,而是憑預備。永恆的福樂是絕對意義上的恩賜(羅 6:23,等等),但享受它的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只有在試煉的學校中才能獲得。關於這段經文的闡釋,參閱彼前 1:5-7。一同] 即「與祂一同」;在祂永恆的同在中,並分享祂永恆國度的喜樂和尊嚴。在羔羊的寶座前,祂的僕人「將永遠作王」(啟 22:5)。也參閱西 3:4;彼前 4:13;約壹 3:1-2;啟 3:21。
羅馬書 8:18
18. 因為,等等。] 聖保羅在這裡延續了前一個思想,特別是最後一個詞;即與基督一同受苦之後與祂一同得榮耀的盼望。他詳述其浩瀚與福樂,並且在這一章的其餘部分從未完全離開這個主題。我算] 聖保羅最喜歡的詞。在這裡使用這個計算的詞語,其精確性極佳,因為這個主題——充滿狂喜——與所有單純的計算形成深刻對比。當我們想到說這話的人是誰時,這種力量被推向極致;在保羅的例子中,「現今的苦楚」意味著什麼。時候] 希臘文的詞與羅 3:26 相同,參閱該處注釋。這個詞的選擇極具意義:最長的試煉人生,與永恆的未來相比,不過是轉瞬即逝的時機。參閱林後 4:17;彼前 1:6。顯現] 「當祂的榮耀顯現時」;「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彼前 1:7;彼前 4:13;彼前 5:1。也參閱西 3:3)。在我們裡面] 字面意思,且更好譯為:向我們,在我們身上;意即:「將作為我們的顯現,並像冠冕或袍子一樣加在我們身上。」——加爾文(Calvin)在極度痛苦中,未能完成這段引文,便帶著這節經文去世。
羅馬書 8:19
19. 因為受造之物切望,等等。] 思想的聯繫是:「有一種榮耀要為我們這些神的兒女顯現;這種榮耀及其顯現是如此真實和重要,以至於『受造之物』都熱切期盼。」——「神的眾子顯現」:更字面且更好的翻譯是(回溯到羅 8:18 的「顯現」一詞),「啟示」,等等。受造之物的期盼羅 8:19-23 這段引人注目的經文需要一些初步的總體說明。在其眾多解釋中,有兩種最具代表性和重要性。其中(A)認為這段經文指的是人類對更美好未來的模糊而深刻的渴望;(B)指的是「受造之物」(與人類區分開來)在某種意義上對即將到來的榮耀的渴望。根據(A),其教義是:在信徒教會之外的人類,以多種方式表現出其疲憊感和嚮往;這是一種對榮耀未來事實的無意識見證;而這種未來將在末世實現,那時(並非所有人類,而是)所有從人類中相信的人,將繼承為神兒女預備的榮耀。根據(B),其教義是:非智能的宇宙將迎來一個榮耀的轉變;這將在聖徒「與基督一同在榮耀中顯現」時發生;並且在某種意義上,「無聲無息的物質事物」對此也有一種渴望。決定權在於這裡「受造之物」和「創造」這個詞的真正含義——在希臘文中是同一個詞。現在,在一個引人注目的文本中(可 16:15),這個詞確實指人類;西 1:23 也是如此(那裡應譯為「在天下一切受造之物中」)。而這裡思想和情感語言的特殊強度(「切望」、「盼望」、「嘆息勞苦」),確實使得將其應用於「岩石、石頭和樹木」在如此教義性的段落中變得困難。人類內心深處的渴望,無論多麼模糊,確實是第一時間想到的。但另一方面,有許多眾所周知的地方(例如詩 98:7-8;賽 35:1;何 2:21),其中歡樂,甚至禱告,都被描繪成由無生命之物發出。聖經的整體語氣表明這純粹是比喻性的;是意識存在情感的一種反映;因為啟示不承認「世界之魂」。但這些經文的語言是一個事實,並為這段經文提供了一些啟示;——儘管這段經文與那些經文在教義性質上有所不同。再者,這裡的「受造之物」被說成是「不情願地」(羅 8:20)「服在虛空之下」,即服在邪惡之下。現在,前幾章充分闡述的罪的教義,禁止我們將此歸因於未更新的人心,在其中,扭曲的意志是所有過犯的秘密。總體而言,儘管存在嚴重的困難,但似乎有必要將這裡的「受造之物」理解為我們通常所說的「自然界」。因此,這段經文揭示,在某種意義上,一個榮耀的未來,一個變形,正等待著「受造之物」;而現今宇宙中的震盪和明顯的失敗,則被比喻為這種(絕對非人格的)「受造之物」的渴望和期盼。我們也了解到,這種變形不會在聖徒最終得榮耀之前到來;即,直到永恆的狀態。那麼,我們最好的注釋將是彼得後書 3 章;在那裡我們發現 (1) 「主的日子」(即復活和審判的日子)將伴隨著現今事物結構的火的溶解;以及 (2) 那時,以我們絕對未知的方式,將會有,可以說,一個「天地」的復活;或者,更貼近聖經的說法,「新天新地」。有充分的聖經證據(詩 102:26;賽 51:6;太 24:35;等等)表明「這一切都將被溶解」。受造之物的復活確實將如同從墳墓中出來。誰能描述那個新宇宙「將有的身體」呢?或者誰能將物質性的概念,即使將其精煉到極致,與永恆調和呢?但我們相信,就我們自己而言,「身體」和「靈魂」都將永遠活著,處於一種目前無法想像的狀態。因此,一個在某種意義上是物質的宇宙也可能因神的旨意而永遠存在。同時請注意,聖保羅絕沒有詳述這個前景。它只是順帶提及,以活化聖徒在最終福樂中榮耀之偉大的概念。切望] 字面意思是:伸長脖子等待;希臘文是一個單一而有力的詞。關於這段經文中的這個詞和類似詞語的評論,參閱前一注釋。受造之物] 在現代英語中,最好譯為「創造」;並貫穿整段經文。等候] 希臘文的詞再次充滿強度;幾乎可以說:「全神貫注地等待。」顯現,等等。] 即「與基督一同得榮耀」;「榮耀在他們身上顯現」(羅 8:17-18)。他們最終將彼此顯現,並向宇宙顯現,以他們作為永恆君王兒女的真實身份。
羅馬書 8:20
20. 服在] 顯然是在墮落之時。並非說之前沒有動物的痛苦和死亡。神宣告祂的創造是「好的」;但這種「好」可能僅指其當時的工作和目的而言的好;這可能包括死亡和痛苦,事實上似乎也確實如此。(林前 15:21 指的是人類的死亡,因為那裡只涉及人類的死亡。)從創 3:17-19 我們發現,當人墮落時,人的居所發生了一些惡化,這種變化現在已無法定義。但可能受造之物中的所有苦難和失敗,在永恆者的眼中,都與罪的進入有關,無論它們是否按時間順序發生在墮落之後。虛空] 與弗 4:17;彼後 2:18 的用詞相同。這個詞指邪惡,無論是身體上的還是道德上的,被視為(所有邪惡最終都證明是)欺騙和失敗。不是出於自願] 參閱上面關於「受造之物」的注釋。這裡的詞僅指改變的主體沒有個人的錯誤和過失。因那叫它服的] 這是誰?很難決定是 (a) 誘惑者,他促成了墮落;(b) 墮落的人;還是 (c) 懲罰墮落的審判者。但我們傾向於後者,因為接下來的詞以一種暗示應許與順服相關聯的方式指向盼望。——因此,罪所造成的「虛空」是「因著」神公義的定罪而施加的。指望] 這些詞本身構成一個簡短的子句。
羅馬書 8:21
21. 因為] 比某些譯本中的「那」更好。聖保羅藉著陳述盼望將實現的事實來證明「盼望」是正當的。自己也] 就像神的兒女一樣;儘管方式與他們不同。敗壞的轄制] 這裡的「敗壞」(如同林前 15:42;林前 15:50)可能指衰敗;身體上的,而非道德上的損害。對受造之物而言,這是「轄制」,因為它抑制並阻礙了其完全的平安和榮耀。榮耀的自由] 字面意思,且更好譯為:榮耀的自由;即與榮耀相關聯的;伴隨榮耀,包含在榮耀之中。那個榮耀的時期將是(不僅對聖徒而言,而且以另一種方式對新天新地而言)一個「自由」的時期;一個在不朽壞的能力和福樂中發展的時期。
羅馬書 8:22
22. 我們知道] 藉由觀察物質世界中無處不在的痛苦和騷亂。一同勞苦] 一個強有力且富有表現力的詞,既指當前巨大的痛苦,也指將結束痛苦的明確結果。一同] 這個詞應與「嘆息」和「勞苦」一同理解。它指的是「受造之物」的複雜整體;所有種類和區域都分擔著痛苦和期盼。直到如今] 即自從最初的「服在虛空之下」以來。這個「如今」或許特別指福音時代,因為它是預示最終和永恆榮耀時代的時代。
羅馬書 8:23
23. 不但如此] 「他們」(由我們的譯者插入)這個詞或許表明他們將這段經文理解為有意識的個體;即人類世界。(參閱羅 8:19 的長篇注釋。)初熟的果子] 與羅 11:16,羅 16:5;林前 15:20 的用詞相同。這個概念並非指「我們」比其他人先擁有聖靈;而是指我們擁有聖靈的那個部分,它是將來豐盛的樣本和保證。聖保羅現在將非人格和無意識的受造之物(完全無法領受神聖恩賜)與蒙恩的人類主體進行對比。「初熟的果子」這個詞被用來暗示不完全和期盼的思想。——比較類似的詞「憑據」;林後 1:22;林後 5:5;弗 1:14。自己心裡嘆息] 就像我們的主曾經做過的那樣(約 11:33;約 11:38)。在羅 7:14-24 中,我們看到聖徒為在整個生命中完全脫離罪的權勢而「嘆息」的一個重要例子。在那裡我們也看到,對自由的渴望與身體作為誘惑的堡壘(在其現狀下)的思想聯繫在一起。比較林前 9:27,那裡有另一個生動描繪「嘆息」衝突的畫面,而且也是針對身體的。——「自己心裡」:因為嘆息的原因主要在於內心。內在的衝突而非外在的苦難是我們的重擔。等候] 與羅 8:19 的「等候」是同一個詞;參閱該處注釋。得著兒子的名分] 即,顯然是指我們兒女名分的最終實現;因為信徒已經是「神的兒女」;羅 8:14;羅 8:16。兒女名分的「顯現」將是一個如此偉大而蒙福的轉折點,以至於這裡被視為兒女名分的開始。身體得贖] 實現的兒女名分將帶來這個,將暗示並包含這個。道成肉身之子的弟兄們,直到他們的身體「像祂榮耀的身體」(腓 3:21)時,才會實現他們弟兄身份的豐盛。——兒女名分和身體得贖並非同一術語;但前者包含後者,作為其必要條件。——這裡的「救贖」(如同路 21:28;弗 1:14;弗 4:30;但不是弗 1:7)顯然是指實際和實現的拯救。救贖的代價已經付清;救贖的釋放將要來到。——參閱羅 7:24 的注釋。再次注意啟示宗教的這一獨特特徵;身體的不朽前景。一些解經家將這裡的身體理解為「奧秘的身體」;即教會。但上下文顯然與此相悖,它給我們的主要思想是物質事物方面對更美好未來的掙扎和渴望。
羅馬書 8:24
24. 我們得救] 字面意思,且更好譯為:我們得救了;在我們從黑暗進入光明的時候。是憑著盼望] 「盼望」在希臘文中有冠詞。——如果保留我們的英文譯本,其意義將是我們的歸信在某種意義上是藉著發現為稱義者「存在天上的盼望」而實現的。但救恩與信心在《新約》教義中的聯繫是如此顯著和謹慎,以至於似乎更有可能的是,真正的譯本(在語法上同樣恰當)是:我們是在盼望中得救的;即,當我們相信時,我們接受了一種其實現是將來的救恩,因此只能在我們對此所感受到的盼望中享受。——這裡的「救恩」(例如彼前 1:5)被用來指救恩過程的頂峰;最終的榮耀。所看見的盼望] 即「所盼望的對象,一旦被看見(如同現在),就自然而然地不再被盼望了。」
羅馬書 8:25
25. 但我們若盼望,等等。] 這裡的強調是雙重的;(a) 關於我們確實盼望某事的事實;即有理由地期待它;(b) 關於它(作為盼望對象的本質)是看不見的事實。對於這個普遍的陳述,具體的情況是榮耀的盼望;推論是我們必須在等待它時既有耐心又專注(參閱下一注釋)。但這個具體應用則留待理解。等候] 與羅 8:19 的用詞相同,參閱該處注釋。
羅馬書 8:26
26. 況且] 這些詞可能指的是剛才的思想;即藉著清晰地看到盼望的基礎和目標,給予焦慮和疲憊的基督徒幫助。意即:「正如這種盼望的觀點使你平靜和振奮,同樣,平靜和力量也來自一個更高的源頭——來自聖靈的直接影響。」——「況且」也可能回溯到羅 8:16,意即:「正如聖靈為我們的兒女身份作證,同樣祂也振奮我們的軟弱。」但這種回溯太過遙遠,不適合這段經文的特點,因為這裡一個又一個的信心理由被堆疊起來。幫助] 而非移除。造成「嘆息」(羅 8:24)的原因仍然存在,仍然被奧秘地允許,直到最終的安息。軟弱] 或作「軟弱」,這是更好的讀法。這個詞包括所有阻礙和妨礙「耐心等候」的事物;作為一個特殊的例子,禱告中的軟弱和猶豫不決。它很可能(如羅 5:6)不僅指力量的不完全,而是力量的缺乏;一種沒有祂就無助的狀態。因為我們不知道,等等。] 普遍真理的一個例證。——「不知道」不能指完全無知,而是指細節上的無知。金口約翰(St Chrysostom,邁爾(Meyer)引用)舉例說明聖保羅自己錯誤的禱告(林後 12:8),這禱告並沒有被他主的智慧之愛所應允。我們也可以舉例說明奧古斯丁(St Augustine)關於莫妮卡(Monnica)禱告他(奧古斯丁)不要離開她去義大利的評論。他去了義大利,卻在那裡歸信;因此主「拒絕了她特別的請求,卻應允了她一生的請求」(《懺悔錄》,羅 8:8)。替我們祈求,等等。] 這些深刻話語的實際意義似乎是,神聖的靈藉著祂在聖徒靈魂中的直接影響,使聖徒的靈魂成為祂自己向父說話的工具,從而確保聖徒禱告本質的正確性。例如,在莫妮卡(Monnica)的例子中(參閱上一注釋),祂如此工作,以致她希望奧古斯丁留在她身邊的願望,並非單純是自然之愛的渴望,而是(由收養的靈所注入的)一種屬靈而強烈的渴望的表達,儘管不完全,即她的孩子能成為神的兒女。——確實,嚴格來說,而且無疑在奧秘的現實中,這裡說聖靈自己代求和嘆息;但我們的意思是,對我們的理解而言,這種代求以我們渴望的形式出現,由祂所啟發和確保
羅馬書 8:27
27. **那鑒察人心的**] 這裡當然是指父神。但更值得注意的是,同樣的詞語也用於指子神,啟 2:23。——這裡的「心」是指人的心。父神在其中,超越了「不知道該如何禱告」的表面,看見了聖靈影響所表達的神聖渴望。
**知道**] 並給予相應的回應;這回應或許與聖徒明確的禱告有所不同,但卻應允了其隱含的禱告。
**聖靈的心意**] 指偉大中保的整體目標與選擇。
**因為**] 如果保留此譯法,其連結是:「父神知道(並歡迎)『聖靈的心意』,因為聖靈的請求與祂自己的神聖和諧一致。」——但更好的譯法是「**那**」。即:「父神知道聖靈的心意;祂知道聖靈是按照祂自己的旨意和目的,為祂自己的兒女代求。」
**聖徒**] 原文直譯為「聖徒」(無冠詞)。這是祂代求之人的特質。
**照著神的旨意**] 原文直譯為「照著神」;與父神的旨意毫無偏差地吻合。這些詞語被強調使用,以對比聖徒未經幫助的願望和禱告在細節上可能出現的錯誤。
羅馬書 8:28
28. **我們知道,萬事**] 這裡出現了新的安全確據。我們已經看到 (1) 信徒兒女身份的確定性;(2) 他的苦難只是榮耀的序曲;(3) 聖靈所賜予的神聖幫助,尤其是在禱告中。現在,在最終的呼籲之前,我們有一個明確的聲明,即神的兒女是祂永恆旨意的對象,這旨意必將導致他們最終的福樂,並因此最終使「萬事」為他們效力,帶來益處。這被視為教會中眾所周知的公認確據。
**萬事**] 以最廣泛的意義而言。參羅 8:38-39 的說明。無疑,聖保羅特別考慮到聖徒的苦難,這些苦難常會誘使他們說「這些事都與我作對」。但地上的平安與安息也是危險;因此,即使是這樣的試煉也需要類似的確據。——聖金口約翰(St. Chrysostom)臨終遺言是:「為萬事歸榮耀於神。」
**互相效力**] 作為偉大工作者手中的工具。值得注意的是,在一個也涉及神聖旨意的段落中出現了這個表達。永恆的旨意並非任意發生,而是透過工具;這些工具種類繁多,且唯有至高智慧才能相互調整。
**叫愛神的人得益處**] 主要無疑是指最終的益處,即在永恆榮耀中享受神。但所有途中的真正益處都包含在內,作為通往那裡的道路的一部分。
**愛神的人**] 作為祂的兒女;在他們心中,神的愛已「藉著聖靈澆灌下來」(羅 5:5)。請注意,這個聖徒的標誌在這段重要的經文中居於首位;不是永恆的揀選,而是對基督裡神的有意識的愛,這是其確鑿的果實,沒有它,任何對奧秘的推測都無法使靈魂親近神。——唯有真神提出這不可改變的要求:「你當愛我。」
**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 與「愛祂的人」是同一群人。關於「呼召」的深刻意義,請參羅 1:6 的注釋。林前 1:24;1:26-27 是一個清晰的例證,與太 20:16;太 22:14 形成對比。在福音書中,「呼召」一詞指外在的聽聞;在書信中則指內在的領受,這歸因於來自上頭的特殊而主權的影響。——另參啟 17:14。
**照著祂的旨意**] 與羅 9:11;弗 1:11;弗 3:11;提後 1:9 的詞語相同。特別參閱最後一段經文和弗 1:11,以了解聖保羅在此使用該詞的意義。這是「那照著自己旨意所定的,行萬事」者的意圖;它是絕對且主權的,其意義並非任意妄為(絕非如此),而是指其不受任何外在因素的影響。生命的恩賜「不是照我們的行為,乃是照祂自己的旨意」。祂的「美意」是「在創世以前」,「在自己裡面所定的」(提後 1:9;弗 1:9;弗 1:11)。在接下來的經文中,聖保羅進一步解釋了他的意思。——(希臘文沒有「祂的」一詞,但在翻譯中肯定是對的。)
羅馬書 8:29
29. **因為**] 這個詞引入了對「按旨意蒙召」更詳盡的說明。
**祂預先知道**] 與羅 11:2;彼前 1:20(英譯本「預定」)的詞語相同。名詞形式出現在徒 2:23;彼前 1:2。——將這段經文與上面引用的提摩太後書比較,顯然這裡的預知是指人,而非這些人身上的功德。因此,它在這裡的意義接近於對靈魂的主權揀選。另參羅 11:2,並與申 7:7-8 等經文比較。——要完全理解和評估這種預知,我們需要成為永恆的存有本身。但我們對極端奧秘的認識,應當使我們更願意,而非更不願意,順服於事實的啟示。如果僅從這段偉大經文的上下文和語氣來看(其中一切都旨在強調神的兒女的安全),試圖提出降低主權揀選生命和榮耀之觀念的解釋,無疑是危險的。——關於這個普遍主題(顯然最好盡可能貼近聖經),請參約 6:37;約 6:39;約 6:44;約 6:64-66;約 17:2;弗 1:4;以及下文羅 9:11 等,羅 11:5;羅 11:7;羅 11:28。——詳見附錄 G。
**預定**] 直譯為「預先界定」;「預先標明、分別、命定」。與徒 4:28(英譯本「定意」);林前 2:7(英譯本「預定」);弗 1:5;弗 1:11 的詞語相同。必須排除一切盲目命運的觀念;「預定」是活著的聖潔之神的行動。但當我們因此可以安息於其公義時,它仍然是真實、有效且主權的。
**效法**] 這裡是被預定的特殊考量;不僅是脫離厄運,更是聖潔,基督的樣式。參弗 1:4。聖經中所有偉大的恩典教義,都將聖潔視為其最高目標。——這裡的「效法」由林後 3:18;約壹 3:3 闡明。它在此是初步的,將來是完全的。這是一種屬靈的樣式;因為兒女的身份一方面是領養的,另一方面卻是生成的。關於「領養」,請參羅 8:15。——希臘文暗示著一種真實而持久的樣式。
**長子**] 與西 1:15;西 1:18;來 1:6;啟 1:5 的詞語相同。祂是優先的 (1) 就時間而言,「在萬世以前所生」,永恆的子;(2) 就尊嚴而言;「在凡事上居首位」。
**許多弟兄**] 參來 2:10-17;這段經文在某些方面顯著平行。另參太 12:48-50。
羅馬書 8:30
30. **所召的人,又叫他們**] 參上文羅 8:28,倒數第二個注釋。在這串過去式動詞中,整個過程被視為其永恆的完整性。我們彷彿從榮耀的視角回顧。
**稱義**] 參羅 2:13。這條黃金鏈條上的環節是嚴格連續的。「呼召」是為了順服的信心;因此,按照神聖的秩序,稱義隨之而來。參第 3、4、5 章。
**得榮耀**] 一個過去式動詞,以奇妙的力量用於指未來之事。(參羅 5:2,我們在那裡有「神的榮耀的盼望」。)這條鏈條是如此不可分割,以至於最後一個環節在此被視為已完成的事實,因為第一個環節已經完成。參弗 2:4-6,一個顯著的例證。在那裡,聖徒們已經「與基督耶穌一同坐在天上」:——他們與祂的聯合是如此緊密,正如他們被視為經歷了刑罰性的死亡,因為祂死了,所以他們也被視為進入了天堂(就進入的權利而言),因為祂升天了。
似乎很難,若不強行扭曲這段經文的字面和精神,否認它將「神的兒女」的救恩描繪成一條從永恆到永恆的線:首先,是對靈魂的主權揀選;然後,對被揀選者的呼召,導致他們的信心和接納;然後,這些蒙召者最終進入天上的福樂;以及他們現在的標誌和特徵——愛神。
這種被指示的「方案」,無論稱為什麼,總是遇到嚴肅的批評和反對;但它是唯一自然符合聖保羅在此和第 9 章語言的方案。它真正與聖經相悖,僅當它被陳述為我們看到了整個計劃時:無疑,在這些事上「我們所知道的有限」。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不應以真誠的順服,並帶著這段經文(無論從何種角度看)肯定旨在激發的鼓勵和喜樂的確據,來接受所啟示的,只要它被啟示出來。——關於整個主題,請參閱第 17 條英國教會信條同樣謹慎而堅定的語言;特別注意,這裡所陳述的教義在那裡被視為(本段經文的精神)「充滿了難以言喻的安慰」[39]。——還必須記住,在所討論的方案中,得救者的成聖被視為與任何其他部分一樣被預定,並且是過程中同樣必要的一部分;而良心上證明一個人是「預先知道」的唯一證據,不在於對神聖旨意的任何直覺,而在於心中和生命中信與愛的呈現及其果實。這些將永遠,且公正地,歸因於神聖恩典本身:但那恩典的呈現將僅在其中被追溯。[39] 詳見附錄 F。
羅馬書 8:31
31. **這樣,我們對這些事有什麼說的呢?**] 聖保羅現在將所有先前的事實和理由應用於最終證明神的兒女的安全。他似乎不僅指本章的前半部分,也指書信的整個先前論證;因為在那裡,而非在第 8 章,我們發現了在此應用的教義——基督的犧牲和隨之而來的稱義。這些結尾的經文,單從語言角度看,其雄辯無人能及。這是深刻事實和真理的雄辯,以充滿神之愛的崇高心靈的壯麗力量和美感表達出來。
**攻擊我們**] 以至於得勝。——「誰」將指涉指向個人對手;看得見或看不見的迫害者和試探者。
羅馬書 8:32
32. **神既不愛惜**] 指祂道成肉身和受難所涉及的一切屈辱和痛苦。關於注釋,請參詩 22:1;賽 53:6;賽 53:10;太 26:38-39。
**自己的兒子**] 「自己的」一詞當然是強調的,標誌著基督的兒子身份與基督徒的兒子身份在神聖生成方面的無限差異。請注意,主在約 20:17 中沒有說「我們的父和我們的神」,而是說「我的父和你們的父,我的神和你們的神」。——關於基督神聖兒子身份的教義,如何揭示施予者和被施予者至高之愛的注釋,請參例如約 1:18;約 3:16;約 3:35-36;羅 5:3;羅 5:10;弗 1:6;西 1:13-14;來 1:2-3。——「祂不愛惜自己的兒子:正是這點平息了升起的恐懼;正是這點消除了艱難的念頭:祂不愛惜自己的兒子。」(博納爾,Bonar)
**萬物**] 直譯為「這一切事物」;所有神的兒女安全和福樂所必需的事物。——關於注釋,請參林前 3:21-23;以及羅 8:28。
羅馬書 8:33
33. **誰能控告**] 希臘文是一個技術性的法律術語。控告、定罪、宣告無罪的法律觀念,在書信中一直非常突出,在此再次出現,最終聲明那些在基督裡的人必蒙神宣告無罪。——無疑,「弟兄的控告者」(啟 12:10)在此短語中被考慮,儘管不限於他。
**神的選民呢**] 那些被祂揀選並因此屬於祂的人;顯然與「預先知道、預定、蒙召、稱義、得榮耀」的人是同一群人。這個短語出現在太 24:31;可 13:27;路 18:7;西 3:12;多 1:1。「選民」(被揀選的)一詞在新約中總是與表明在神眼中最高尊嚴和價值的語境相關聯。本段經文對其意義的偉大性所闡明的,不亞於任何其他經文。特別與弗 1:4-5 比較。——在舊約中,以色列是「我的百姓,我的選民」(賽 43:20)。在新約中,選民是「神的以色列」(加 6:16;比較加 3:29;羅 4:11)。正如舊以色列一樣,新以色列的揀選也強調是主權的。另一方面,「稱義和得榮耀」的揀選是透過工具生效的;透過福音。參提後 2:10(這段經文有時被引用來反對主權揀選救恩,但並不公正);以及前文羅 8:28「互相效力」的注釋。
**有神稱他們為義了**] 希臘文同樣允許譯為「難道是神稱他們為義嗎?」而且這整體上更可能是正確的,如果僅僅因為我們這裡是一系列問題(從羅 8:31-35),其力量在不間斷時肯定最大。——教義不受譯法差異的影響。唯一最終有效的控告者必須是神自己;但祂卻承諾是完全相反的。
**稱他們為義**] ——「信耶穌的」(羅 3:26)。這裡使用這個詞,已經得到充分闡明,表明現在所討論的宣告無罪和接納完全「不是出於行為」。
羅馬書 8:34
34. **定他們的罪呢**] 或者(透過希臘文重音的改變)「將要定他們的罪」(在大日)。
**有基督**] 這裡再次應讀作「難道是基督嗎?」——請注意在這段偉大經文中,「神」和「基督」被置於同一層次。一位與另一位同樣是至高無上的審判者。
**已經死了**] ——「為我們」(羅 5:8)。
**而且從死裡復活**] ——「是為我們的稱義」(羅 4:25)。復活「更」被強調,因為它不僅包含死亡,更是其神聖功效的證明。
**現今在神的右邊**] 作為道成肉身、被殺、復活的那一位;以這個身份,祂「在天上地下擁有一切權柄」;不僅被接納為我們的代表,而且被接納到永恆的寶座上。——參來 1:3;啟 5:6-9;等等。——這是書信中唯一直接提及升天的經文;但這是多麼富有意義的提及!
**也替我們祈求**] 這莊嚴列舉中的另一項。坐在寶座上的神的兒子實際上正在為稱義的人祈求,其意義是確保「他們的信心不致失落」(路 22:31-32)。——最完整的注釋是來 4:14-16;來 7:25;來 9:11-12;來 9:24;約壹 2:1;以及舊約中出 28:29 等經文。
羅馬書 8:35
35. **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 他是針對父神和子神恩典與真理的這些驚人證據而言的。——「誰」,而不是「什麼」;儘管接下來的詞語是指事物,而非人。這與整段經文強烈而生動的語氣相符。參約 10:28-29;「沒有人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沒有人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我們」因位置而略帶強調:意即「我們,如此被關懷和代求的人」。
**基督的愛**] 與林後 5:14;弗 3:19 的詞語相同。這是基督對我們的愛,而不是我們對祂的愛。這裡的整個上下文都與我們透過神的良善所獲得的安全有關。——在何種意義上,現在要提及的事物被視為「不能使我們與這愛隔絕」呢?可能它們被視為我們與這愛(外在)顯現之間的一層層面紗或雲霧;這些事物可能會誘使信徒認為他的主已經離棄了他。聖保羅向他保證,這絕非事實;隔絕只是表面上的;這愛是不可分割的。
**患難、困苦**] 聖保羅確實有權利使用這樣的語言,作為經驗之談。參例如林後 11:23-27;提後 3:10-12。參來 11:35-38(關於舊約聖徒)。引用一位在法國監獄中為信仰受苦者的信件(1739 年)並非不合時宜:「藉著神的恩典,我們已經作了基督徒的宣告,我們有義務作忠心的士兵,順服主的旨意。我們的鎖鏈是祂所放置的。我們的迫害者以為將我們與惡人關在一起就能羞辱我們;但在這事上,我們卻蒙神尊榮,祂使我們有理由歡喜,因為祂算我們配為耶穌的名受羞辱……神預定我們效法祂兒子的形像,使我們與祂一同受苦,也必與祂一同得榮耀。我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但當基督,我們的生命顯現時,我們也必與祂一同顯現在榮耀裡。」(M. Villevaire 的信,載於 Bonnefon 的《B. du Plan 生平》,第 241 頁,英譯本)
羅馬書 8:36
36. **如經上所記**] 詩篇 44:22(七十士譯本 43:22)。希臘文與七十士譯本逐字相同。這段引文特別指前一個詞「刀劍」。——聖保羅藉著引用舊約認信者和殉道者的詩篇,表明這也是神為新約聖徒所預備的,從而(一如既往地)指出歷代信徒教會的連續性。
羅馬書 8:37
37. **不然**] 直譯,或許更好譯為「但是」:意即「我們的確遭受這些苦難;但在這一切事上等等。」
**我們已經得勝有餘了**] 「我們遠遠得勝;」路德(Luther)。——如果必須分析這個榮耀的表達(希臘文是一個單詞),我們可以解釋為:透過這些苦難,聖徒不僅毫髮無損,反而獲得了寶貴的益處,即更堅定的信心和更熾熱的愛,從而對永恆的福樂有更深的能力。參林後 4:17。
**靠著愛我們的主**] 即使在個人勝利的念頭中,聖保羅也沒有忘記力量的來源完全來自上方。——關於救主的此稱號,請參啟 1:5(然而那裡應讀作「愛我們的」)。另參加 2:20。
羅馬書 8:38
38. **因為我深信**] 與羅 14:14,羅 15:14;提後 1:5;提後 1:12;來 6:9 的詞語相同。這個詞暗示著基於充分理由的堅定確信。當然,在這裡,這(除非這段經文以反高潮結束)等同於對期望的極度確定性。
**死**] 透過它我們「離世,與基督同在」(腓 1:23)。另請參閱,貫穿本段經文,林前 3:22-23。
**生**] 及其誘惑或苦難。
**天使、執政的、掌權的**] 最後一個詞或許應移至「將來的事」之後。在這種情況下,它可能包含「權柄」一詞最廣泛的意義。按照英譯本的排列,它必須特別指(邪惡的)天使權勢——「執政的」:——參弗 3:10;弗 6:12;西 1:16;西 2:15;這些經文向我們保證,這裡的詞語,緊鄰「天使」,指的是超自然的(在此指邪惡的)統治,而非地上的。——關於這些權勢如何似乎傾向於「使聖徒與神的愛隔絕」的建議,請參弗 6:12。
**現在的事——將來的事**] 這些短語本身是完全窮盡的,無論它們是否(如有可能)分別指現在的世界和將來的世界。那將祂的聖徒握在手中的主「是,且將要來」。
羅馬書 8:39
39. **高處——深處**] 廣闊的間隔空間。愛我們的主,就其身體的存在而言,「高過諸天」:但祂的愛從那裡達到我們下面的「深處」,並緊緊抓住我們。
**別的受造之物**] 這個短語旨在絕對包含一切——除了未受造者。而愛我們的正是未受造者!——先前的短語在邏輯上已經包含了「所有受造物」;但聖保羅希望排除哪怕是最不明顯的憂慮原因。
**能**] 在任何可能的未來時間。
**神的愛,這愛是在**] 這是「基督的愛」(羅 8:35)一個極具啟發性的等同表達。「基督的愛」是永恆的子神對我們所感受到的神聖之愛。而這愛,因為祂是永恆的子神,也是永恆的父神對我們所感受到的愛的屬神表達,父神「差遣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挽回祭」,並在賜下祂的兒子時,也賜下祂兒子的愛,作為我們的福樂和亮光。
羅馬書第 8 章的這段結尾經文,作為書信先前部分的最高潮,是啟示真理與神聖之愛之間生命連結的一個顯著例證。正是從先前經文的教義陳述和討論中,湧現出這種敬拜的愛和信心。書信中更嚴格的教義部分在此結束。但接下來的三章,雖然較不純粹是教義性的,卻偶然充滿了真理的定義。直到第 12 章,書信的「實踐」部分才以該詞的通常意義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