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一根葦子賜給我,當作量度的杖;且有話說:「起來!將上帝的殿和祭壇,並在殿中禮拜的人都量一量。
2只是殿外的院子要留下不用量,因為這是給了外邦人的;他們要踐踏聖城四十二個月。
3我要使我那兩個見證人,穿着毛衣,傳道一千二百六十天。」
4他們就是那兩棵橄欖樹,兩個燈臺,立在世界之主面前的。
5若有人想要害他們,就有火從他們口中出來,燒滅仇敵。凡想要害他們的都必這樣被殺。
6這二人有權柄,在他們傳道的日子叫天閉塞不下雨;又有權柄叫水變為血,並且能隨時隨意用各樣的災殃攻擊世界。
7他們作完見證的時候,那從無底坑裏上來的獸必與他們交戰,並且得勝,把他們殺了。
8他們的屍首就倒在大城裏的街上;這城按着靈意叫所多瑪,又叫埃及,就是他們的主釘十字架之處。
9從各民、各族、各方、各國中,有人觀看他們的屍首三天半,又不許把屍首放在墳墓裏。
10住在地上的人就為他們歡喜快樂,互相餽送禮物,因這兩位先知曾叫住在地上的人受痛苦。
11過了這三天半,有生氣從上帝那裏進入他們裏面,他們就站起來;看見他們的人甚是害怕。
12兩位先知聽見有大聲音從天上來,對他們說:「上到這裏來。」他們就駕着雲上了天,他們的仇敵也看見了。
13正在那時候,地大震動,城就倒塌了十分之一,因地震而死的有七千人;其餘的都恐懼,歸榮耀給天上的上帝。
14第二樣災禍過去,第三樣災禍快到了。
15第七位天使吹號,天上就有大聲音說: 世上的國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國; 他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
16在上帝面前,坐在自己位上的二十四位長老,就面伏於地,敬拜上帝,
17說: 昔在、今在的主上帝- 全能者啊,我們感謝你! 因你執掌大權作王了。
18外邦發怒,你的忿怒也臨到了; 審判死人的時候也到了。 你的僕人眾先知和眾聖徒, 凡敬畏你名的人, 連大帶小得賞賜的時候也到了。 你敗壞那些敗壞世界之人的時候也就到了。
19當時,上帝天上的殿開了,在他殿中現出他的約櫃。隨後有閃電、聲音、雷轟、地震、大雹。
# 啟示錄 第11章
啟示錄 11:1 測量天使與兩位見證人。第11章 啟11:1-13 1. 一根葦子] 結40:3;亞2:1。好像一根杖] 即一根手杖:可能不像以西結書中那麼長,但或許有六英尺:—因此,攜帶時自然會像朝聖者的手杖或現代的登山杖一樣,握住靠近上端的部分。天使站著] 這些詞應省略:它們無疑是為了語法完整性而插入的。「有一根葦子賜給我,好像一根杖,……說」當然很容易理解為「有一根葦子賜給我……賜予者說」。因此,不確定在本章說話的是前一章的「大能天使」。神的殿] 所用的詞不是指整個「聖殿區」,而是指最狹義的「聖殿」——舊約中稱為「殿」或「宮殿」的部分。祭壇] 既然與聖殿區分開來,我們自然會想到位於聖殿外面的燔祭壇:此外,燔祭壇足夠大,可以用比尺子更長的東西測量,而香壇則不然。但我們在啟6:9看到,天上的聖殿似乎沒有與香壇區分開來的燔祭壇:因此,只有當我們假設指的是地上的聖殿時,這個問題才變得重要。那麼,約翰受命測量的是天上的聖殿還是地上的聖殿呢?很可能是後者。無需強調啟10:9的論點,即先見者現在在地上,因為在以西結書、撒迦利亞書和下文啟21:15中,測量不僅是聖殿,而且是聖城的任務,都是由天使完成的,所以這裡將其歸於一個人,這似乎不太可能。但更具決定性的是,本章的全部內容都描述了神對這座城市的斥責和糾正性審判,這座城市的命運與這裡提到的聖殿的命運息息相關。這證明所指的是地上的神之城——因此很可能是字面意義上的耶路撒冷:因為基督教會,儘管它不完美地實現了其神聖的理想,但在聖經的預表論或預言中,似乎並未與之分離:「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我們眾人的母」,即使現在也是如此,即使現在「我們的公民身份是在天上」。和那些在其中敬拜的人] 字面意義上是「在其中」,而不是「在他們之中」,即在聖殿中,「祭壇」的提及是插入語。但無論是聖殿(狹義上)還是祭壇,通常都不是屬靈「敬拜」的地方,而只是儀式性「事奉神」的地方。因此,聖殿和祭壇的意義必須在某種程度上被靈意化:即使這預言是關於神對耶路撒冷和猶太民族的審判,我們也不應理解為實際的聖殿會被倖免(因為我們知道它沒有被倖免):但最有可能的是,即使他們的城市和聖殿的地上榮耀被毀,真正的以色列人也不會與神隔絕。結11:16將因此闡明這段經文的意義,儘管似乎沒有有意識地提及它。
啟示錄 11:2 2. 殿外的院子] 這句話可以翻譯為「聖殿的外院」。必須記住,「耶和華殿的院子」是敬拜者聚集的常規場所,甚至在希律聖殿增建外圍更大的「外邦人院」及其宏偉的柱廊之前就是如此。這裡可能想到的是後者,因為它被分配給外邦人:但其意義似乎是,所有的院子都將被褻瀆,直到最內層聖所的牆壁。丟棄] 這表達不夠強烈:原文是「向外丟棄」。其意義必須是「丟棄以供褻瀆」。這排除了(儘管並非沒有道理)聖殿的測量是為了毀滅而非保存的假設:參見王下21:13;哀2:8:—至於毀滅被視為先知的工作,可參見結43:3。踐踏] 參見路21:24,這無疑是指向該處。迄今為止,本書與主耶穌該預言的對應之處,與馬太福音的版本最為接近。這些不同的平行經文有助於證實祂話語在不同福音書中的記載——表明它們應被視為相互補充,而非或多或少不準確。當然,約翰沒有使用我們的福音書(儘管馬太福音至少已經存在),而是根據自己的記憶獨立寫作。四十二個月] 參見啟13:5。這個時期顯然與下一節和啟12:6的「一千二百六十天」相同:也與啟12:14的「一載、二載、半載」(即3½年)相同。在但7:25;但12:7中,我們有這段時期的最後一個度量,但以理所指的時間必須與約翰所指的時間相同或預表。值得注意的是,在但12:11-12中,我們看到這段時期延長到1290天和1335天。這些預言涉及確定時間段的關鍵,通常在結4:6中尋找;人們認為每個預言性的「日」代表一年,因此「週」相當於七年,「月」相當於30天,「年」相當於360天。這對但以理書第9章「七十個七」的預言提供了一個大致令人滿意的解釋:它們自然會被理解為從公元前536年(居魯士的諭旨)延伸到公元前5年(耶穌誕生)、公元29-30年(耶穌受難)和公元70年(耶路撒冷陷落);但描述其開始和結束的術語,稍加壓力,也可以應用於公元前457年(亞達薛西的諭旨)、公元26年(施洗約翰的洗禮)、公元29-30年和公元33年——可能是司提反殉道之日,因此也是猶太人最終拒絕福音和神拒絕猶太人獻祭之日。但在其他任何情況下,沒有一個預言能以這種原則得到哪怕是尚可的解釋。如果在這裡被接受,我們自然會理解耶路撒冷應在公元1330年——或最遲1360年或1405年——得到復興。事實上,如果以撒拉遜人的征服而非羅馬人的征服作為起點,復興將不會在1897年之前到來,而且從人類的角度來看,巴勒斯坦屆時完全有可能易手。但人們此時應該已經學會不信任這種計算:正如我們「不知道那日子、那時辰」,我們也不知道那一年、那個世紀。兩三代人以前,許多獨立的計算都匯聚到1866年作為末日的開始:但在那一年,除了奧地利戰爭之外,沒有發生任何重大事件,而奧地利戰爭在所有近期戰爭中,或許最不具備基督與敵基督之間戰爭的性質。它充其量是墮落人性以痛苦且不無罪惡的方式實現其最佳願望的一個例子:奧地利人在技術上是正確的,而普魯士人的勝利已被證明對兩個帝國都同樣光榮和有益。
啟示錄 11:3 3. 我要賜能力] 更好的翻譯是,如旁註所示,「我要賜給我的兩位見證人,使他們可以說預言」——希伯來文的慣用語被字面地再現了。我的兩位見證人] 關於這兩位見證人的傳統觀點,可追溯到第二世紀,認為他們是以諾和以利亞——這兩位先知在地上(暫時)完成了他們的工作後,未經死亡就離開了世界:但由於「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他們將如這裡所啟示的,在敵基督的日子再次來到地上,說預言並遭受死亡。至於以利亞,似乎毫無疑問這個觀點是正確的。瑪4:5的預言確實已在施洗約翰的使命中得到應驗(路1:17)。但太17:11-12或許暗示這個應驗並非最終的——特別是與約1:21比較時。實際上,這些經文的平白意義似乎是,以利亞將在基督第二次降臨之前實際被差遣,正如一位帶著他的靈和能力的人在祂第一次降臨之前被差遣一樣。但他的同伴的身份則更為可疑。關於以諾,我們所知甚少,以至於內部證據幾乎無法支持任何一方:我們只能說,他被猶太民間信仰認為是一位啟示文學的先見者,而且他的先知和悔改傳道者的品格被猶大書所認可。這與他被預定相符:但聖經本身的內部證據更傾向於摩西和以利亞是這兩位見證人。他們的名字在瑪4:4-5的預言中,以及在變像的歷史中都被提及:啟11:6將摩西實際施行的災禍,以及以利亞施行的災禍,都歸於這些先知。這種對傳統觀點的修改最初是由中世紀這本書的偉大注釋家約阿希姆修道院長提出的;但在現代已廣泛被接受。可以觀察到,正如以利亞無疑仍然在身體中過著超自然的生活,摩西也必定為了變像而被提升到這種生命:但他不一定不能死亡,正如拉撒路和其他從死裡復活的人一樣。一千二百六十天] 參見啟11:2的注釋。
啟示錄 11:4 4. 兩棵橄欖樹等] 參見撒迦利亞書第4章各處。在那裡,「兩位受膏者」顯然是所羅巴伯和約書亞,或者更確切地說,是理想的君王和祭司,被視為那位既是君王又是祭司者的預表:或許這兩位見證人也同樣預表祂作為君王(參申33:5)和先知。
啟示錄 11:5 5. 要害他們] 即「希望」或「意圖傷害」。有火從他們口中出來] 耶5:14是此意象的先例,王下1:10等是此意義的先例。
啟示錄 11:6 6. 有權柄關閉天] 像以利亞一樣:對水等有權柄,像摩西一樣。
啟示錄 11:7 7. 那獸] 這裡首次提及:可能是在啟13:1出現的,而不是在啟13:11出現的:儘管兩者都沒有立即「從無底坑」出來:然而,參見啟17:8。但或許值得注意的是,羅10:7中的「深淵」(與這裡的「無底坑」是同一個詞)與申30:13的「海」相對應。要與他們爭戰] 但7:21。
啟示錄 11:8 8. 街道] 單數形式可參見啟21:21,啟22:2。這個詞實際上是指一條寬闊的街道,就像城市的主要街道一樣。現代義大利語的piazza是同一個詞;但啟22:2似乎表明它是一條街道而不是廣場——或許最準確地說,是現代意義上的「林蔭大道」,只是穿過城市,而不是環繞城市。那大城] 許多注釋家認為這是啟14:8和第17章及以後的巴比倫——即羅馬,無論是字面意義還是引申意義。但這似乎不太自然。如果是這樣,為什麼這裡不稱它為巴比倫,就像上一節稱那獸為獸一樣?此外,這裡絕大多數居民在神的審判下悔改:與啟16:9形成對比。唯一其他可能的觀點是,這座大城是耶路撒冷:而所有關於它的描述似乎都與此相符。所多瑪] 耶路撒冷在賽1:10中被如此稱呼,並在結16:46中被比作所多瑪。關於耶路撒冷陷落前一代人的淫亂,參見何4:14的注釋:約瑟夫《猶太戰爭》IV. ix. 10暗示了更密切的相似之處。埃及] 必須承認,耶路撒冷在舊約中從未被如此稱呼。但新約的事實使這個名稱變得恰當:比較徒2:47;徒5:12等與加拉太書,我們看到耶路撒冷起初是神子民的避難所,然而他們最終不得不像逃離奴役之家一樣逃離它。我們的主] 應讀作「他們的主」——即那兩位見證人的主。這句話似乎幾乎肯定將「那大城」識別為耶路撒冷:或許約翰使用這個稱謂,暗示它舊有的稱謂「聖城」已被剝奪。同時,如果我們確實認為所指的城市是羅馬,這些話可以解釋為,要麼是彼拉多對主之死的責任,要麼是基於美麗傳說「主啊,你要往哪裡去?」的原則——即主在祂的僕人身上受苦。
啟示錄 11:9 9. 將看見] 應讀作「看見」:因此「不許」……「歡喜快樂」,而是「將差遣」。現在時態似乎使從預言到敘事的過渡更容易一些。三天半] 應為「那三天半」。半天為「年日」假說提供了一定的支持——即指三年半。但傳統解釋將這些日子按字面理解——他們不是像他們的主一樣在第三天復活,而是在第四天復活——他們像祂,儘管不與祂相等。無論所提及的時期是否按字面理解,似乎沒有理由我們不應遵循傳統觀點,並將本章理解為預言在末日將字面應驗的一個徵兆。先知摩西和以利亞將出現在地上——或者至少有兩位先知將以他們的「靈和能力」興起:他們說預言的場景將是耶路撒冷,那時耶路撒冷將被猶太民族重新佔領。敵基督(據信,猶太人的復興將在他的庇護下發生)將對他們發起迫害並殺害他們:但他們將從死裡復活,然後,也只有在那時,以色列的心才會轉向主。
啟示錄 11:12 12. 他們聽見] 可能不只是兩位先知,而是「那些看見他們的人」。在雲中] 應為「在那雲中」——或許就是那將他們的主從門徒視線中接走的雲。無論如何,「那雲」被視為一種永久重複的現象,就像啟10:1中的「彩虹」一樣。
啟示錄 11:13 13. 人] 字面意義上是「人的名字」,如旁註所示:參見啟3:4,以及那裡引用的徒1:15。七千] 這個數字可能被視為耶路撒冷人口的大約十分之一。這座城市,由於被峽谷環繞,從未有廣闊的郊區,其常住人口從未超過七萬;但在其最繁榮的時候,它可能容納了這麼多人,或許將來也會如此。歸榮耀] 在這裡和啟14:7,啟16:9中,這些詞似乎暗示認罪,如書7:19,以及可能約9:24。以利亞預言的工作是「使父親的心轉向兒女,兒女的心轉向父親」:這將藉著他死後的成功而實現,將神子民的原始血脈與現在從中生長出來的枝子聯合起來(羅11:17等)。天上的神] 似乎是猶太人向外邦人談論他們的神的方式,參見拿1:9:拉1:2(這可能是在但以理或其他猶太人的影響下寫成的),啟5:11,啟6:10。這解釋了後來外邦人如何看待他們的宗教。Nil praeter nudes et caeli numen adorant (Juv. XIV. 97)。
啟示錄 11:14 14. 第二禍過去了] 這包括了兩位先知所施行的災禍,以及第9章可怕騎兵的入侵。第三禍] 這由什麼組成?或許我們應在啟12:12中找到答案:但無論如何,我們看到本書中,每一系列徵兆的最後一個成員都讓我們失望;我們認為(參啟10:7)萬物的結局已經來到,但取而代之的是一個新的系列開始了。
啟示錄 11:15 第七號筒,啟11:15-19。第12章 啟12:7-12 15. 大聲音] 參見啟16:17。世上的國] 應讀作「世上的國成了我們主和祂基督的國」。短語「祂的基督」是基於舊約短語「耶和華的受膏者」;參見路2:26。祂要作王] 誰?我們的主還是祂的基督?約翰可能認為這個問題毫無意義,儘管比較啟11:1(參見「在其中」的注釋),他不太可能意識到使用單數來暗示基督和祂的父是一體的。更相關的比較是路2:11中的「基督是主」與前面引用的「主的基督」。
啟示錄 11:16 16. 坐在神面前的] 應讀作「在神面前的,坐在他們寶座上的」。
啟示錄 11:17 17. 主神全能者] 參見啟1:8的注釋。那今在、昔在的] 省略「以後永在的」,如啟16:5。然而,省略啟1:4;啟1:8,啟4:8中完整的表達,似乎不太可能具有任何重要性。
啟示錄 11:17-18 17, 18. 你已執掌……你的忿怒臨到] 在新約中,特別是在本書中,試圖規律地區分完成時態和簡單過去時態是過於吹毛求疵的:但這裡或許值得注意的是,所有動詞(第一個之後)都處於相同的時態:「你已執掌你的大權,並作王:列國發怒,你的忿怒臨到,」等等。使用相關詞語來表達列國和神的忿怒。
啟示錄 11:18 18. 毀壞那些毀壞] 兩次使用的動詞是模棱兩可的,或許在兩個地方有我們應以不同方式表達的意義;如林前3:17。因此,無論是旁註的翻譯還是正文都沒有錯。
啟示錄 11:19 19. 神的殿] 參見啟4:6,啟6:9的注釋。祂約櫃] 應為「祂的約」,如舊約中經常出現的。有閃電等] 參見啟8:5;啟16:18:在這三個地方,它們都標誌著七個徵兆系列的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