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mbridge Bible 注釋|詩篇 第二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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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合和本 詩篇 第26章

1大衛的詩。 耶和華啊,求你為我伸冤, 因我向來行事純全; 我又倚靠耶和華,並不搖動。

2耶和華啊,求你察看我,試驗我, 熬煉我的肺腑心腸。

3因為你的慈愛常在我眼前, 我也按你的真理而行。

4我沒有和虛謊人同坐, 也不與瞞哄人的同群。

5我恨惡惡人的會, 必不與惡人同坐。

6耶和華啊,我要洗手表明無辜, 才環繞你的祭壇;

7我好發稱謝的聲音, 也要述說你一切奇妙的作為。

8耶和華啊,我喜愛你所住的殿 和你顯榮耀的居所。

9不要把我的靈魂和罪人一同除掉; 不要把我的性命和流人血的一同除掉。

10他們的手中有奸惡, 右手滿有賄賂。

11至於我,卻要行事純全; 求你救贖我,憐恤我!

12我的腳站在平坦地方; 在眾會中我要稱頌耶和華!

# 詩篇 第26章

本詩篇是意識到自身正直而尋求認可與辯護的呼求。詩人呼求耶和華為他伸張正義,懇求祂鑒察他生命的正直,並將自己呈獻給全知者的徹底審視,他將自己的信心建立在神的慈愛與信實之上(詩26:1-3)。他已避開並將繼續避開不敬虔者的社群,並努力為他所喜愛的聖所敬拜作好準備(詩26:4-7)。因此,他祈求自己不要與惡人同遭過早的命運,並宣告他將來仍要像過去一樣正直生活,最後以信靠的確據結束,相信他的禱告已蒙應允,並決意公開獻上感恩(詩26:26:8-12)。本詩篇與詩篇25篇在思想和表達上有多處相似之處。比較詩26:1;詩26:11中對正直的宣稱與詩25:21,以及詩26:1中對信靠的宣稱與詩25:2;詩26:11中對拯救和恩典的祈求與詩25:16;詩25:21-22;詩26:3中對神慈愛和信實的感受與詩25:5-7;詩25:10。另一方面,詩篇25篇中明顯的認罪和求赦免的禱告在本詩篇中卻沒有出現。詩人是在對比自己的真誠和無辜與他所不贊同之人的虛偽和暴力,而不是以神的聖潔標準來衡量自己的缺陷。沒有足夠的理由將本詩篇歸於大衛生命中的特定時期,例如掃羅的迫害或押沙龍的叛亂。Ewald(伊瓦爾德)敏銳的推測更具啟發性,他認為本詩篇和詩篇28篇是在國家災難時期寫成的,可能是一場瘟疫(參詩28:1),這場災難似乎可能將義人與惡人一同掃入共同的審判中,儘管他認為約西亞是作者的假設純屬猜測。詩人祈求耶和華能區分義人與惡人,並拯救他免於因過早死亡而與惡人同遭命運。然而,面對危險,他對神的信心絲毫不動搖。

詩篇 26:1 1. **求你判斷我**(Judge me)] 為我伸張正義;顯明我是對的;藉著區分我與惡人來為我的正直辯護。參詩7:8;詩35:24;詩43:1。**因為我向來行事純全**(for I have walked in mine integrity)] 目的的真誠和專一的奉獻一直是他人生的準則。參詩7:8;詩15:2;詩18:23;以及導論第lxxxvii頁。**我必不動搖**(therefore I shall not slide)] 一種可能的譯法;但更好的譯法是,如R.V.(修訂版聖經)所譯,**不致動搖**(without wavering)。此處的上下文要求描述他信靠的性質,而非其結果。

詩篇 26:1-3 1-3. 詩人懇求神認可他的正直。

詩篇 26:2 2. 神已經認識他(詩17:3);他無所畏懼地將自己呈獻給一次新的審視。這個禱告同時證明了他良心的清白,以及他渴望若有任何邪惡殘留,都能被潔淨。參詩139:23-24。使用了三個詞來表達審視的徹底性。**試驗我**(Examine me),如同煉金師檢驗金屬以測試其純度;**察看我**(prove me),藉著將我置於能證明我信心真實性的環境中;**熬煉我**(try me),如同煉金師熔煉黃金以去除任何殘留的雜質。神就是這樣「試驗」亞伯拉罕(創22:1);以及以色列(申8:2;申8:16)。這種內心省察的目的是「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耶17:10)。**我的肺腑心腸**(my reins and my heart)] 肺腑是情感的所在,心腸是思想和意志的所在。參詩7:9;詩11:4。

詩篇 26:3 3. 詩26:1-2中禱告的基礎。他之所以能祈求有利的判斷,並將自己呈獻給這番審視,是因為他認識神的慈愛和信實。它們是他不斷默想的對象,是他生命中日常的經歷。參詩16:8;詩25:10,注釋。

詩篇 26:4 4. **我沒有與**(I have not sat)] 指故意的、長時間的交往,暗示著品味和興趣的共同性。參詩1:1;耶15:17。**虛妄的人**(vain persons)] 字面意義是「虛妄之人」;空虛、虛假、不真實:與真理和公義相反。見詩12:2;詩24:4。**我也不與**(neither will I go in)] 指進入他們的家:或簡寫為「出入」,即與之交往。**詭詐的人**(dissemblers)] 字面意義是「隱藏自己的人」;指那些掩飾真實思想和目的的偽君子(詩28:3)。

詩篇 26:4-7 4-7. 他過去行為的正直證明,以及他未來的目的。

詩篇 26:5 5. **我恨惡**(I have hated)] R.V.(修訂版聖經)譯作「我恨」。**惡人的會**(the congregation of evil doers)] 參詩22:16。這是否暗示著為惡目的而聚集的會眾與為敬拜耶和華而聚集的會眾(詩26:12)之間存在著一種無聲的對比?

詩篇 26:6 6. **我要洗手表明無辜**(I will wash mine hands in innocency)] 「如同祭司在靠近祭壇事奉之前所做的一樣(出30:17-21)。祭司在象徵性儀式中所做的,祭司的百姓要在屬靈的實踐中做到。」(Kay)參詩73:13:關於此儀式象徵無辜,見申21:6;太27:34。**環繞你的祭壇**(compass thine altar)] 在祭壇周圍的敬拜者圈中佔據我的位置。關於圍繞祭壇舉行莊嚴遊行的說法值得商榷。

詩篇 26:7 7. **好發出感謝的聲音**(That I may publish with the voice of thanksgiving)] 更好的譯法是,如R.V.(修訂版聖經)所譯,**好使感謝的聲音被聽見**(that I may make the voice of thanksgiving to be heard)。**述說你一切奇妙的作為**(thy wondrous works)] 或作「奇妙的作為」。見詩9:1注釋。

詩篇 26:8 8. 承接詩26:7-8的思想,他以此作為詩26:9-10中懇求的基礎。**我愛**(I have loved)] R.V.(修訂版聖經)譯作「我愛」。這與詩26:5中的「我恨」相互關聯。**你榮耀所居的殿**(the place where thine honour dwelleth)] 更好的譯法是,如R.V.(修訂版聖經)所譯,**你榮耀所居之處**(the place where thy glory dwelleth):字面意義是「你榮耀帳幕之地」;因為**מִשְׁכָּן**(mishkan),譯作「帳幕」的詞,其本義是「居所」,即耶和華居住在祂百姓中間的聖所(出25:8-9)。耶和華的榮耀是祂顯現的同在,約櫃是其外在的象徵。參出16:7;出33:18;出33:22;撒上4:21-22;詩78:61。

詩篇 26:8-12 8-12. 他對神殿的愛是另一個理由,說明他為何不應與罪人同遭命運。

詩篇 26:9 9. **不要把我的靈魂和罪人一同收去**(Gather not)] 即不要取走。願我不要與那些我一直避開其社群和行為的人同遭命運。如果當時瘟疫肆虐,似乎不分義人惡人地擊打,這禱告是多麼自然啊!惡人被描述為**流人血的**(men of blood)(詩26:6),他們不畏暴力和謀殺:**他們手中有惡計**(in whose hands is mischief)(詩7:3),他們蓄意策劃並執行罪行;**他們的右手滿了賄賂**(and their right hand is full of bribes),他們收受賄賂以顛倒是非(詩15:5)。這裡指的是貴族和有權勢的人。比較彌7:2-3。

詩篇 26:11 11. 詩人將自己與這些作惡者對比。如果他的生命得以保全,他的目的是像以往一樣塑造自己的行為;因此他祈求**救贖我**(redeem me)(詩25:22),將我從惡人的命運中拯救出來,並**施恩於我**(be gracious unto me)(詩4:1,注釋)。

詩篇 26:12 12. 信心將禱告的應允視為已經賜下,安全已得保證。他已走過陰暗峽谷中崎嶇蜿蜒的小徑,現在站在開闊的平原上,不再懼怕跌倒或突然的襲擊。生命得以延長,這就是公開獻上感恩的理由和機會。參詩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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