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耶和華啊,你為甚麼站在遠處? 在患難的時候為甚麼隱藏?
2惡人在驕橫中把困苦人追得火急; 願他們陷在自己所設的計謀裏。
3因為惡人以心願自誇; 貪財的背棄耶和華,並且輕慢他。
4惡人面帶驕傲,[說]:耶和華必不追究; 他一切所想的都以為沒有上帝。
5凡他所做的,時常穩固; 你的審判超過他的眼界。 至於他一切的敵人, 他都向他們噴氣。
6他心裏說:我必不動搖, 世世代代不遭災難。
7他滿口是咒罵、詭詐、欺壓, 舌底是毒害、奸惡。
8他在村莊埋伏等候; 他在隱密處殺害無辜的人。 他的眼睛窺探無倚無靠的人;
9他埋伏在暗地,如獅子蹲在洞中。 他埋伏,要擄去困苦人; 他拉網,就把困苦人擄去。
10他屈身蹲伏, 無倚無靠的人就倒在他爪牙 之下。
11他心裏說:上帝竟忘記了; 他掩面永不觀看。
12耶和華啊,求你起來! 上帝啊,求你舉手,不要忘記困苦人!
13惡人為何輕慢上帝, 心裏說:你必不追究?
14[其實]你已經觀看; 因為奸惡毒害,你都看見了, 為要以手施行報應。 無倚無靠的人把[自己]交託你; 你向來是幫助孤兒的。
15願你打斷惡人的膀臂; 至於壞人,願你追究他的惡,直到淨盡。
16耶和華永永遠遠為王; 外邦人從他的地已經滅絕了。
17耶和華啊,謙卑人的心願, 你早已知道。 你必預備他們的心, 也必側耳聽他們[的祈求],
18為要給孤兒和受欺壓的人伸冤, 使強橫的人不再威嚇他們。
# 詩篇 第10章
詩篇 10:1 1. 你為何遠遠站立?] 彷彿一個漠不關心或懶惰的旁觀者。參閱 詩 38:11(指那些順境之友);詩 22:1(指上帝);賽 59:14;以及相應的禱告 詩 22:11;詩 22:19;詩 35:22;詩 38:21;詩 71:12。反之,當上帝的能力顯現時,祂就被稱為「近」(詩 75:1;詩 34:18)。你為何隱藏自己?] 字面意義是「你為何遮蔽自己?」——遮蔽你的眼睛使你看不見(賽 1:15);遮蔽你的耳朵使你聽不見(哀 3:56)。參閱 詩 55:1。在患難的時候] 或作「在極端困境的時候」。參閱 詩 9:9 的注釋。
詩篇 10:1-2 1, 2. 拉麥(Lamed)詩節。向耶和華發出質問,因祂忽略了受迫害的子民,並陳述了需要糾正的錯誤。
詩篇 10:2 2. 第一句的總體意義與修訂版(R.V.)相同:「惡人因驕傲,窮人被熱切追逼」;或者可能是「因恐懼、焦慮和困苦而被吞噬」。第二句有雙重歧義。動詞「被抓」(taken)可以譯作願望或事實陳述;其主語可以是「惡人」或「窮人」。因此,可以是如欽定版(A.V.):「願他們(惡人)被自己所設的計謀所困」;或者如七十士譯本(LXX)、拉丁通行本(Vulg.)、修訂版旁注(R.V. marg.):「他們(窮人)被他們(惡人)所設的計謀所困」。若採第一種譯法,可與 詩 7:15-16;詩 9:16 比較:但第二種譯法整體上更為可取。它與本節第一行形成良好的平行,並且對窮人所受苦難的進一步描述,比插入性的報應呼求更符合上下文。
詩篇 10:3 3. 一個難解的經文。誇耀他心所願的(Boasteth of his heart’s desire)可能意味著:要麼是「毫無遮掩地無恥誇耀其自私的貪婪」;要麼是「誇耀他得到一切所願,而且,如下一句所示,無需顧慮上帝」。這一句可以譯為:「並且在他貪婪中棄絕,甚至藐視耶和華」。欽定版(A.V.)譯為「稱頌」(bless)的動詞,也意味著「告別」、「棄絕」(伯 1:5;伯 2:9 等;修訂版 R.V.)。「貪婪的」(Covetous)不足以表達這個詞的含義,它指的是「透過暴力或不義手段佔有」。惡人對窮人的非法掠奪,實際上是對耶和華的棄絕;不僅如此,它還表明對祂的積極藐視(詩 10:13;賽 1:4;賽 5:14)。然而,另一種譯法也值得考慮:「因為惡人為自己靈魂的慾望歌頌;並且在他貪婪中稱頌,(卻)藐視耶和華。」他為自己的昌盛感恩,像撒迦利亞書 11:5 的牧羊人一樣,稱頌上帝,儘管他的行為實際上是對上帝最嚴重的藐視。從語法上來說是可能的,但遠不如修訂版旁注(R.V. marg.)的譯法有力:「稱頌貪婪者,卻藐視等」:而 詩 10:13,結合了 3b 和 4a,則決定性地反對欽定版(A.V.)的譯法:「耶和華所憎惡的」。
詩篇 10:3-11 3–11. 詩人透過描述惡人的魯莽性格(3–6)和殘酷行為(7–11),來證明他的抱怨是正當的,並將這些追溯到其虛無主義的根源。字母詩的結構在此部分消失。
詩篇 10:4 4. 欽定版(A.V.)遵循古譯本,譯為「惡人……不尋求上帝」:但與 詩 10:13 比較,該節明顯概括了 詩 10:3-4,這決定性地支持以下譯法:「至於惡人,因他高傲的臉,他說:『祂不會追究。』『沒有上帝』,這是他一切計謀的總結。」此結構突兀而有力。惡人輕蔑的面容是其品格的表徵(詩 101:5);他所有的計謀(如 詩 10:2)都建立在上帝不顧念、不懲罰的假設上(詩 9:12);這是一種虛無主義,因為這樣一個享樂主義的、對人類「漠不關心」的神,就不是「又真又活的上帝」。參閱 詩 14:1。
詩篇 10:5 5. 他的道路等] 更確切地說,如修訂版(R.V.):「他的道路時常堅定」。他的計劃成功:他從不受命運變遷的困擾。參閱 詩 55:19;詩 73:3-5;耶 12:1-2。你的判斷等] 他認為,上帝在天上太遠,不會干預。報應的可能性並未進入他的計算,也未擾亂他的平靜。參閱 伯 22:12 及以下;並對比 詩 18:22 的精神。敵人] 修訂版(R.V.)作「對手」。參閱 詩 6:7;詩 7:4;詩 7:6;詩 8:2。向他們嗤笑] 公開地透過他的姿態表達對他們的輕蔑和藐視。參閱 瑪 1:13 的「嗤之以鼻」。
詩篇 10:5-6 5, 6. 惡人的安全感。他既不懼怕上帝,也不懼怕人。
詩篇 10:6 6. 他曾說] 修訂版(R.V.)作「他說」,詩 10:11;詩 10:13 亦同。他憑著肉體的自信,擅自使用義人憑著對上帝的忠實倚靠所用的話語(詩 16:8 等)。因為我永不……] 修訂版(R.V.)作「世世代代我都不會遭遇患難」。這並非指「驕傲扼殺理性」,以及「他期望永遠活著」(Cheyne);而是指他將自己的後代與自己等同,並期待他們的繁榮昌盛永不間斷。參閱 詩 49:11;以及 詩 37:27-29 中對義人的應許。
詩篇 10:7 7. 他口舌的罪;咒罵——這可能包括惡意的詛咒(伯 31:30,修訂版 R.V.)和偽證(詩 59:12;何 4:2):詭詐,複數形式,如 詩 38:12,表達其豐富和多樣性:欺壓(詩 55:11;詩 72:14),他提倡或以假見證助長(詩 27:12;詩 35:11;出 23:1)。在他的舌下,隨時可用,儲藏著禍害和不義(詩 7:14)。這是通常的解釋;但將「舌下」視為「舌上」的同義詞似乎很奇怪,而且該詞在 伯 20:12 中的用法提示了另一種解釋。那裡將邪惡比作美味的食物,含在口中享受。(參見 Davidson 教授的注釋。)同樣地,這裡提到口作為說話的器官,引導出舌頭作為味覺器官的思考。禍害和不義完全符合惡人的口味。參閱 箴 19:28,該處將不義稱為惡人最喜歡的食物:以及 伯 15:16。本節前半部分(根據七十士譯本 LXX)被聖保羅編織到 羅 3:14 中,描述人類的敗壞。
詩篇 10:8 8. 他在村莊裡埋伏:在隱密處他謀殺無辜者,他的眼睛暗中窺視無助者。沒有城牆的村莊最容易受到掠奪者的襲擊;而鄉村居民,正如彌迦書所示,受貴族壓迫最深。無助者(R.V.)或不幸者(R.V. marg.)是對一個晦澀詞語的良好翻譯,該詞僅見於本詩篇(詩 10:10;詩 10:14)。
詩篇 10:8-11 8–11. 惡人的罪行。他被描述為一個強盜,埋伏搶劫;像一隻潛伏捕食的獅子;像一個設陷阱捕獵的獵人。他的受害者是無辜和無助的窮人。這可能指的是在沒有警察制度的情況下,東方一直普遍存在的匪徒團伙。國家從未完全擺脫他們,在無政府狀態時期,他們會迅速增多。參見 士 11:3;撒上 22:2;撒下 4:2;何 6:9;路 10:30。智者在 箴 1:10-18 中對門徒的強調警告(這段經文應作為本詩篇的例證來研究)表明,這種生活很普遍,對年輕人有很強的吸引力。但很可能詩人也考慮到那些掠奪貧窮鄰居、並透過壓迫性勒索使他們生活難以忍受的權貴。他們與那些公然的強盜沒有兩樣,而且無疑不迴避實際的謀殺。參見先知書,特別是彌迦書的嚴厲譴責,詩 2:1-11;詩 3:1-3。參閱 傳道經 13:18-19。
詩篇 10:9 9. 譯作:他埋伏在隱密處,如同獅子在洞穴中;他埋伏要捕捉窮人:他捕捉窮人,用他的網將他拖走。惡人現在被描述為一隻獅子,潛伏在森林的巢穴中,直到獵物靠近。在第三句中,比喻轉變為獵人:受害者可能被拖走賣為奴隸。
詩篇 10:10 10. 我們可以按照修訂版(R.V.)翻譯:「他屈身,他俯伏,無助者因他的強者而倒下。」這是一節晦澀的經文。根據修訂版(R.V.)的翻譯,它遵循傳統讀法(Qrç),獅子的形象再次出現。譯為「俯伏」的詞在 伯 38:40 中用於描述獅子蹲伏,該節的整體應與 詩 10:9-10 進行比較。「他的強者」被解釋為指他的爪子。但似乎更傾向於將窮人視為主語,並忽略馬索拉文本(Masoretic Text)的重音,翻譯為:「他被壓碎,他屈身倒下;(是的)無助者(倒下)因他的強者而倒下」:即惡人隨從中的暴徒。修訂版旁注(R.V. marg.)的「並且被壓碎」遵循文本(Kthîbh)的讀法,並給出相同的意義。
詩篇 10:11 11. 他心裡說:「上帝(El)已經忘記了:祂已經隱藏了祂的臉;祂從未看見,也永不會看見。」他認為,經驗證實了他最初的假設(詩 10:4),即上帝不會費心干預:這與聖徒的信心(詩 9:12;詩 9:18)恰好相反。最後一句字面意思是「祂永遠沒有看見」:即迄今未見,此後也將不會看見。
詩篇 10:12 12. 興起!] 這是行動的慣常召喚。參閱 詩 3:7;詩 7:6(注釋);詩 9:19。哦,上帝!] El,如 詩 10:11。舉起你的手!] 行動的姿態。參閱 詩 138:7;出 7:5;彌 5:9 中的類似短語;並對比 詩 74:11。不要忘記謙卑人!] 駁斥惡人的誹謗(詩 10:11)。Qrç 的 ‘anavîm,「謙卑的」或「溫順的」,比 Kthîbh 的 ‘aniyyîm,「受苦的」或「貧窮的」更為可取。受苦時所表現的精神被作為懇求的理由。參閱 詩 10:17。
詩篇 10:12-13 12, 13. 寇夫(Qôph)詩節。
詩篇 10:12-18 12–18. 懇切祈求耶和華透過行動來維護祂的品格,這懇求基於對祂現今統治真實性的堅定確信。字母詩的排列在此處恢復。
詩篇 10:13 13. 詩人為支持他的呼籲而質問:上帝為何如此長久地容忍惡人的褻瀆(詩 10:3-4),並因不作為而讓自己被誤解?動詞採用完成時態,表達了長期以來一直如此且仍然如此的情況。他說] 修訂版(R.V.)作「並且說」。
詩篇 10:14 14. 瑞什(Resh)詩節,由一長節組成。最初很可能像其他字母詩節一樣,有兩節。你已經看見了!] 無論惡人可能想像什麼相反的情況,從他有限的經驗中推斷(詩 10:11)。信心戰勝表象,因為它建立在上帝不變的品格上,祂從不停止「觀看」,觀察地上發生的一切。參閱 詩 33:13;詩 35:22;詩 94:9。禍害與惡意] 這些詞可以這樣理解,指所犯的錯誤;或者,如修訂版旁注(R.V. marg.),指所承受的痛苦,勞苦與悲傷。第一個詞更傾向於客觀意義,第二個詞更傾向於主觀意義。或許我們可以翻譯為:禍害與煩惱。用你的手報應它] 更確切地說,如修訂版(R.V.),「將它納入你的手中」。上帝的觀察必然會導致行動。在祂自己的時間,祂會處理這件事。參閱公禱書譯本(P.B.V.),然而,它與希伯來文重音相反,將這些詞與下一句連接起來,「使你將此事納入你的手中:窮人等」。窮人] 無助者(詩 10:8;詩 10:10)將自己和他的事業交託給上帝,上帝永不離棄他(詩 9:10)。你是] 更確切地說,如修訂版(R.V.),「你曾是」。這是一種訴諸經驗的呼籲。「孤兒」(或「無父者」)被提及,作為無友無助者的典型例子,他們在上帝的特別監護之下。參閱 出 22:22 及以下的原始律法,這在先知書的最後篇章 瑪 3:5 中得到迴響。
詩篇 10:15 15. 折斷……] 使他作惡的能力癱瘓。參閱 詩 37:17;伯 38:15。惡人和邪惡的人] 古譯本如此,採取了最明顯的詞語劃分。修訂版(R.V.)遵循希伯來文本的重音,譯為「至於惡人,尋找……」。尋找……] 字面意義是「當你追究他的邪惡時,你將找不到」。這個詞與 詩 9:12 和 詩 10:4;詩 10:13 中使用的詞相同。詩人期待一個惡人無力作惡的時代。當上帝「追究」並舉行審判時,祂將找不到可懲罰的罪行,參閱 詩 17:3。這可能暗示著諺語「尋找卻找不到」,用於指完全消失的事物(詩 37:36),但為了暗示所指,特意選擇了一個表示「尋找」的詞。
詩篇 10:15-16 15, 16. 申(Shin)詩節。基於信心和歷史的事實,祈求消滅邪惡。
詩篇 10:16 16. 第二句有各種解釋,可指 (1) 過去,或 (2) 未來(預言性完成時)。如果 (1) 指過去,詩人將他禱告和希望實現的保證,建立在迦南人的滅絕上,或者可能是指 詩 9:5-6;詩 9:15 及以下所提及的「列國」的擊退。正如列國在上帝子民面前被驅逐,惡人最終也必讓位給敬虔者,耶和華的土地將名副其實地成為聖地。參閱以色列人常受警告,迦南人的命運可能也會臨到他們(申 8:19-20 等)。如果 (2) 該句指未來,則是一種自信的預期(表達得彷彿已經實現),預期以色列的外來壓迫者最終將被毀滅,其中可能包括所有他們所代表的不敬虔者。第一種解釋最符合上下文。本詩篇的抱怨和禱告是針對以色列國內的邪惡壓迫者,而非外敵。預期這些外敵的毀滅與思想主線不符。但訴諸歷史作為未來希望的基礎,則完全恰當。他的地] 參閱 利 25:13;珥 2:18。
詩篇 10:17 17. 「謙卑人的願望」與「惡人的願望」(詩 10:3)形成對比,後者儘管誇耀,卻註定以失望告終(詩 112:10)。本節後半部分可視為解釋性括號:「你預備(或引導)他們的心禱告(撒上 7:3),你使你的耳朵傾聽」;或者表達進一步的預期:「你必堅固(鼓勵、安慰)他們的心:你必……」。
詩篇 10:17-18 17, 18. 塔夫(Tav)詩節。上帝已經「看見」(詩 10:14);祂也已經「聽見」;信心的禱告不會得不到回應。
詩篇 10:18 18. 這樣,孤兒(詩 10:14)和受欺壓者(詩 9:9)將得到公義;那屬土的凡人將不再可畏:不再傲慢地藐視上帝,並對人施暴。參閱 詩 9:19-20;詩 37:35,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