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智慧婦人建立家室; 愚妄婦人親手拆毀。
2行動正直的,敬畏耶和華; 行事乖僻的,卻藐視他。
3愚妄人口中驕傲,如杖責打己身; 智慧人的嘴必保守自己。
4家裏無牛,槽頭乾淨; 土產加多乃憑牛力。
5誠實見證人不說謊話; 假見證人吐出謊言。
6褻慢人尋智慧,卻尋不着; 聰明人易得知識。
7到愚昧人面前, 不見他嘴中有知識。
8通達人的智慧在乎明白己道; 愚昧人的愚妄乃是詭詐。
9愚妄人犯罪,以為戲耍; 正直人互相喜悅。
10心中的苦楚,自己知道; 心裏的喜樂,外人無干。
11奸惡人的房屋必傾倒; 正直人的帳棚必興盛。
12有一條路,人以為正, 至終成為死亡之路。
13人在喜笑中,心也憂愁; 快樂至極就生愁苦。
14心中背道的,必滿得自己的結果; 善人必從自己[的行為得以知足]。
15愚蒙人是話都信; 通達人步步謹慎。
16智慧人懼怕,就遠離惡事; 愚妄人卻狂傲自恃。
17輕易發怒的,行事愚妄; 設立詭計的,被人恨惡。
18愚蒙人得愚昧為產業; 通達人得知識為冠冕。
19壞人俯伏在善人面前; 惡人俯伏在義人門口。
20貧窮人連鄰舍也恨他; 富足人朋友最多。
21藐視鄰舍的,這人有罪; 憐憫貧窮的,這人有福。
22謀惡的,豈非走入迷途嗎? 謀善的,[必得]慈愛和誠實。
23諸般勤勞都有益處; 嘴上多言乃致窮乏。
24智慧人的財為自己的冠冕; 愚妄人的愚昧終是愚昧。
25作真見證的,救人性命; 吐出謊言的,[施行]詭詐。
26敬畏耶和華的,大有倚靠; 他的兒女也有避難所。
27敬畏耶和華就是生命的泉源, 可以使人離開死亡的網羅。
28帝王榮耀在乎民多; 君王衰敗在乎民少。
29不輕易發怒的,大有聰明; 性情暴躁的,大顯愚妄。
30心中安靜是肉體的生命; 嫉妒是骨中的朽爛。
31欺壓貧寒的,是辱沒造他的主; 憐憫窮乏的,乃是尊敬主。
32惡人在所行的惡上必被推倒; 義人臨死,有所投靠。
33智慧存在聰明人心中; 愚昧人心裏所存的,顯而易見。
34公義使邦國高舉; 罪惡是人民的羞辱。
35智慧的臣子蒙王恩惠; 貽羞的僕人遭其震怒。
# 箴言 第14章
箴言 14:1 1. 凡有智慧的婦人] 有些抄本讀作「婦人的智慧」(複數,表示卓越,如 箴 9:1)。下一句亦同,讀作「愚昧」(婦人的)。欽定本(A.V.)和修訂本(R.V.)則採用稍有不同的讀法:「婦人中智慧的,各人建立自己的家」;七十士譯本(LXX.)作 **óïöáὶ ? ãõíáῖ ?êåò**(智慧的婦人);拉丁通行本(Vulg.)作 *sapiens mulier*(智慧的婦人)。比較 士 5:29,「她智慧的公主們」,原文直譯為「她公主們中智慧的」。她的手] 修訂本(R.V.)作「她自己的手」,這由希伯來文的詞序所指示:「用她的手拆毀它」。
箴言 14:2 2. 這句箴言維繫著虔誠與正直之間的密切關係。
箴言 14:3 3. 驕傲的杖] 這可能意味著他用驕傲的話語像杖一樣擊打人(比較 賽 11:4,然而那裡的希伯來文詞不同);或者(為了更好地保持本節兩句之間的對比)他自己的口為「他的驕傲提供了一根杖」(修訂本(R.V.)旁註);他自己的話語導致了他的羞辱。然而,除了「杖」之外,我們也可以譯作「嫩枝」(修訂本(R.V.)旁註):驕傲的話語從他口中冒出,像吸芽或樹枝一樣(比較 賽 11:1,這是唯一一處出現相同希伯來文詞的地方)。
箴言 14:4 4. 槽是乾淨的] 因此避免了清潔和補充的勞動;但這種勞動的成果也隨之失去。這就是我們自己所理解的「箴言」,一個普遍法則的突出例子。參導論第二章第16頁。
箴言 14:5 5. 必說謊] 修訂本(R.V.)作「說謊」,旁註「希伯來文作『呼出』」;七十士譯本(LXX.)作 **ἐ ?êêáßåé øåõäῆ ?**,意為點燃、吹成火焰。
箴言 14:6 6. 尋不著] 直譯為「它不在那裡!」智慧只向謙卑和敬畏的人顯現。比較 太 11:25。
箴言 14:7 7. 離開愚昧人,因為你察覺不到] 修訂本(R.V.)正文作「進入愚昧人那裡,你將察覺不到」。意思是,你彷彿站在他對面,仔細觀察他,權衡他的話語;你對他的第一印象將會得到證實,「你將察覺不到」等等。
箴言 14:8 8. 詭詐] 有人質疑這是否指自欺,因為平行句似乎暗示如此,還是指欺騙他人。但這句箴言的目的是要表明這兩者實際上是一回事。謹慎人的智慧在於他理解自己的品格和行為,以及其與上帝、鄰舍和自己的關係,而愚昧人的愚昧在於他們自欺,認為可以欺騙上帝和人以謀取自己的利益。比較 提後 3:13。
箴言 14:9 9. 罪] 更確切地說,是「罪咎」(R.V.)。如果採用此譯法,希伯來文的結構(單數動詞與複數名詞,直譯為「愚昧人,他製造」等)將起到個體化的作用(比較 箴 3:18),對比將是愚昧人喧囂的聚會,每個人都將自己所犯的罪咎變成玩笑和嘲弄,而上帝和人對義人的「恩惠」(或「善意」,R.V.)則臨到他們。然而,我們也可以將「罪咎」理解為句子的主語,然後從兩種意義中擇一:(a) 罪咎嘲弄愚昧人,當罪咎臨到他們時,嘲笑他們的痛苦和懇求(比較 箴 1:26);或 (b) 贖罪祭嘲弄愚昧人,他們獻上贖罪祭,卻徒然地認為它能取代生命的改進,因為上帝的恩惠只臨到正直人。比較 賽 1:11-20。
箴言 14:10 10. 《基督徒年曆》(Christian Year)的詩人捕捉到了這句箴言的美麗與悲愴,他寫道:「我們隱居的靈魂,各自在喜樂或悲傷的隱秘領域中,獨自居住和遊蕩。」「即使是最溫柔、最親近我們的心,也無法完全理解我們微笑或嘆息的原因」;馬修·阿諾德(Matthew Arnold,霍頓(Horton)引用)寫道:「是的!在生命的海洋中,我們被孤立,迴響的海峽將我們分隔,點綴著無邊無際的水域,我們這些凡人千百萬地獨自生活。島嶼感受著環抱的流動,然後它們才知曉自己無盡的邊界。」值得引用的是,即使只是作為對比,喬治·赫伯特(Geo. Herbert)在《雅各布的箴言》(Jac. Prud.)中的散文格言:「無人知曉他人重擔的重量。」
箴言 14:13 13. 那歡笑] 更確切地說,是「歡笑」。這句話是普遍的,儘管不是絕對的。「那個談笑風生的人,那個開心的說笑者,那個唱著歡快歌曲的人,當聚會散去時,他回到家,在門檻上遇到他生命中蒙著面紗的悲傷,然後沉浸在他度過日子的冰冷陰影中。」霍頓(Horton)。
箴言 14:16 16. 暴怒] 或作「行為傲慢」(R.V. 旁註)。然而,「暴怒」或「發脾氣」的譯法,在 詩 78:21;詩 78:59 中得到支持,這兩處欽定本(A.V.)和修訂本(R.V.)都將相同的希伯來文詞譯作「發怒」。
箴言 14:17 17. 和] 更確切地說,是「但」。這裡比較的是急躁的憤怒導致愚昧,與蓄意的惡意引發仇恨。
箴言 14:22 22. 七十士譯本(LXX.)補充道:籌劃惡事的人不明白憐憫和信實,但憐憫和信實的事與籌劃善事的人同在。
箴言 14:24 24. 智慧人的冠冕] 即智慧是他們的冠冕(箴 14:18),是他們的財富。它既是裝飾品,也是寶貴之物;而愚昧人的愚昧,則永遠只是愚昧。然而,也可以像修訂本(R.V.)旁註那樣翻譯:「他們的財富是智慧人的冠冕」,既裝飾佩戴者,又被佩戴者所裝飾;但愚昧人的愚昧,任何財富都無法使其高貴;它仍然只是愚昧。
箴言 14:25 25. 救人性命] 藉著洗清他們的誣告並確立他們的清白。說謊的見證人說謊] 更確切地說:「那說謊(直譯:呼出謊言)的人(造成,或就是)詭詐」(R.V.);「是個騙子」(蘭格(Lange))。與「誠實的見證人」形成對比,作假見證的人模糊了真相,並且(暗示)毀滅而非「救拔」靈魂。欽定本(A.V.)的譯法得到了七十士譯本(LXX.)的支持,**ἐ ?êêáßåé äὲ ? øåõäῆ ? äüëéïò**(即詭詐的見證人說謊);以及拉丁通行本(Vulg.)的支持,*profert mendacia versipellis*(狡猾的人說謊)。
箴言 14:26 26. 他的] 即耶和華的。伊瓦爾德(Ewald)等人譯作:「對他的兒女(敬畏耶和華的),他(耶和華)將會是」等等。比較修訂本(R.V.)旁註:「擁有它(即敬畏耶和華)的人的兒女將會擁有」等等。
箴言 14:27 27. 比較 箴 13:14。
箴言 14:29 29. 不輕易發怒] 比較 雅 1:19 的 **âñáäὺ ?ò åἰ ?ò ὀ ?ñãÞí**(不輕易發怒)。高舉] 希伯來文詞可以像欽定本(A.V.)和修訂本(R.V.)正文那樣,意為「舉起」,即使其突出,引人注目;或者像修訂本(R.V.)旁註那樣,意為「拿起」,從而「帶走」,作為他的財產。這兩種解釋中,第一種更為可取。
箴言 14:30 30. 健全的] 或作「平靜的」(R.V. 旁註,此詞源自另一個詞根)。參 箴 15:4,並比較 傳 10:4,該處相同的希伯來文詞在欽定本(A.V.)和修訂本(R.V.)中譯作「順從」或「溫和」。嫉妒] 或作「妒忌」(R.V. 旁註)。參創 4:4-5;創 37:4;撒上 18:8;斯 5:13 的例證。
箴言 14:31 31. 尊敬貧窮人] 更確切地說,是「憐憫貧窮人的,就是尊敬造他的主」(R.V.)。比較 箴 17:5;太 25:40。
箴言 14:32 32. 他的邪惡] 直譯為「他的惡事」;這可能意味著,如修訂本(R.V.)正文所譯,他所行的惡事,他的惡行;或者,如修訂本(R.V.)旁註所譯,他所遭受的惡事,他的災難。後者最能保持平行句的意義:當災難臨到惡人時,它會徹底擊垮他(比較 詩 36:12),但義人即使在死亡的最後關頭仍有盼望。他死的時候有盼望] 這暗示著對來世的信仰。同樣鮮明的對比以更擴展的形式出現在詩篇 73 篇中。「惡人的興盛」與義人的艱難命運形成對比,曾是詩篇作者的絆腳石(詩 73:1-16)。正是通過思考兩者的「結局」,他的信心才得以重建。惡人在他們的災難中被擊倒,「他們何竟轉眼之間成了荒涼!他們被驚恐滅盡了」(箴 14:19):義人死的時候有盼望,「你必以你的訓言引導我,以後必接我到榮耀裡」(箴 14:24)。比較 詩 49:14-15。值得注意的是,在這兩篇詩篇中(詩 73:24;詩 49:15),都使用了相同的詞「接」或「領受」來表達詩篇作者的盼望,這與描述以諾被接走時所用的詞相同,「上帝將他取去」(創 5:24;來 11:5)。七十士譯本(LXX.)讀作:「但那信靠自己正直的人是義人」,**ὁ ? äὲ ? ðåðïéèὼ ?ò ôῇ ? ἑ ?áõôοῦ ? ὁ ?óéüôçôé äßêáéïò**;對此,蘭格(Lange)評論道:「這個不同的讀法是否源於努力在第一句的『在他的邪惡中』與之形成盡可能精確的對比?」
箴言 14:33 33. 中間] 更確切地說(與第一句的「心」相對應),是「內心深處」(R.V.)。採用此譯法,我們可以像欽定本(A.V.)和修訂本(R.V.)正文那樣翻譯:「那在內心深處的」(即他們的愚昧,比較 箴 12:23);或者「但在愚昧人的內心深處,它(智慧,無論他們擁有或自認為擁有的任何一點智慧),非但沒有安息和等待時機,反而被脫口而出。」
箴言 14:35 35. 蒙羞] 或作「行可恥之事」(R.V. 旁註)。比較 箴 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