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智慧子[聽]父親的教訓; 褻慢人不聽責備。
2人因口所結的果子,必享美福; 奸詐人[必遭]強暴。
3謹守口的,得保生命; 大張嘴的,必致敗亡。
4懶惰人羨慕,卻無所得; 殷勤人必得豐裕。
5義人恨惡謊言; 惡人有臭名,且致慚愧。
6行為正直的,有公義保守; 犯罪的,被邪惡傾覆。
7假作富足的,卻一無所有; 裝作窮乏的,卻廣有財物。
8人的資財是他生命的贖價; 窮乏人卻聽不見威嚇的話。
9義人的光明亮; 惡人的燈要熄滅。
10驕傲只啟爭競; 聽勸言的,卻有智慧。
11不勞而得之財必然消耗; 勤勞積蓄的,必見加增。
12所盼望的遲延未得,令人心憂; 所願意的臨到,卻是生命樹。
13藐視訓言的,自取滅亡; 敬畏誡命的,必得善報。
14智慧人的法則是生命的泉源, 可以使人離開死亡的網羅。
15美好的聰明使人蒙恩; 奸詐人的道路崎嶇難行。
16凡通達人都憑知識行事; 愚昧人張揚自己的愚昧。
17奸惡的使者必陷在禍患裏; 忠信的使臣乃醫人的良藥。
18棄絕管教的,[必致]貧受辱; 領受責備的,必得尊榮。
19所欲的成就,心覺甘甜; 遠離惡事,為愚昧人所憎惡。
20與智慧人同行的,必得智慧; 和愚昧人作伴的,必受虧損。
21禍患追趕罪人; 義人必得善報。
22善人給子孫遺留產業; 罪人為義人積存資財。
23窮人耕種多得糧食, 但因不義,有消滅的。
24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 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
25義人吃得飽足; 惡人肚腹缺糧。
# 箴言 第十三章
箴言 13:2 2. 比較本節第一子句與 箴 12:14。「靈魂」(the soul)即指慾望(Pro_6:30,以及下文 箴 13:4),或食慾。他的慾望是向他人施加暴力;他將因他人施加於他的暴力而得到滿足。這比 R.V. 旁註「詭詐人的慾望是為了暴力」更具說服力,且更好地保持了平行結構。
箴言 13:3 3. 「保守」(keepeth)……「保守」(keepeth)] 更確切地說,應為「看守」(guardeth)……「保守」(keepeth),R.V.,因為希伯來文詞彙不同。關於此情感,可比較 箴 10:19。
箴言 13:5 5. 「可憎惡的」(is loathsome)] 字面意義為「發臭的」(stinketh)。比較 傳 10:1;出 5:21,其中出現相同的希伯來文詞彙。R.V. 旁註建議另一種譯法:「導致羞恥並帶來羞辱」(causeth shame and bringeth reproach)。
箴言 13:6 6. 「保守」(keepeth)] 更確切地說,應為「看守」(guardeth),如上文 箴 13:3。 「行為正直的人」(him that is upright in the way)] 「希伯來文為『行為正直』(uprightness of way)」,R.V. 旁註。「罪人」(the sinner)] 「希伯來文為『罪』(sin)」,R.V. 旁註。
箴言 13:7 7. 「使」(maketh)] 此譯法在 R.V. 正文中保留,其最高典範體現在基督自己身上(腓 2:5-11;林後 8:9),並與新約聖經的恆常教導相符(腓 3:7-9;林後 6:10;路 12:21;啟 3:17)。然而,有些人,如 R.V. 旁註,會將兩子句中的「使」譯為「假裝」(feigneth himself),意指「使自己看起來不像他本來的樣子」。
箴言 13:8 8. 「聽見」(heareth)] 即「留意」(heedeth)。比較 箴 13:1。「責備」(rebuke)] 更確切地說,應為「威脅」(threatening);LXX 作 **ἀπειλήν**(apeilēn)。如果財富的優勢在於能使其擁有者從危險和死亡中購得解脫(例如,向強盜支付贖金,或在法庭上支付罰款或賄賂),那麼貧窮的優勢則在於賦予其免受富人所受威脅的豁免權:cantabit vacuus coram latrone viator(空手旅人面對強盜,歌唱自如)。
箴言 13:9 9. 「光」(light)……「燈」(lamp)] 詞彙的改變無疑是刻意為之。正如我們的主是 **φῶς**(phōs,光),施洗約翰是 **λύχνος**(lychnos,燈)(約 8:12;約 5:35)。「必熄滅」(shall be put out)] 比較 箴 20:20,箴 24:20。LXX 在本節後補充:「詭詐的靈魂在罪中迷失;但義人是憐憫和慈悲的。」
箴言 13:10 10. 「唯有驕傲」(Only by pride cometh)] 更確切地說,應為「驕傲只帶來」(By pride cometh only),R.V.。驕傲必然會激起反對並導致爭執;而智慧則屬於那些接受建議並避免爭端的人。
箴言 13:11 11. 「藉著虛浮」(by vanity)] 即藉著不可靠的方法,例如投機、賭博、高利率但低擔保的借貸(比較 箴 21:6),這與「藉著勞力」(by labour,字面意義為「用手」)的辛勤工作形成對比。「虛浮」(vanity)在此意義上指不可靠和短暫的事物,是《傳道書》的一個關鍵詞。LXX 和 Vulg. 譯為「匆忙地」(in haste),「快速回報」(quick returns),LXX 作 **ἐπισπουδαζομένη**(epispondazomenē,匆忙地,並加上 **μετὰ ἀνομίας**,帶著不法),Vulg. 作 festinata(匆忙的)。
箴言 13:12 12. 「生命樹」(a tree of life)] 見 箴 3:18 注釋。
箴言 13:13 13. 「話語」(the word)] 指神的話語,如 箴 16:20。平行子句中的「誡命」(the commandment)似乎使這一點更為清晰,儘管其所指不一定限於摩西律法。見導論第一章,第 13 頁。R.V. 似乎暗示另一種譯法:「輕忽處理事務」(handleth a matter negligently),藉由參考 箴 16:20,其中 R.V. 正文的「留心聽從話語的」(he that giveth heed unto the word)在 R.V. 旁註中為「明智處理事務的」(he that handleth a matter wisely),如同 A.V. 正文。LXX 的 **ὃς καταφρονεῖ πράγματος**(hos kataphronei pragmatos,輕視事務的)與此相符(然而,它又增加了該箴言的第二種形式)。「必被毀滅」(shall be destroyed)] 更確切地說,應為「自取滅亡」(bringeth destruction upon himself),R.V. 正文。譯為「受其約束」(is bound by it,R.V. 旁註作「使自己負債於此」),即無法逃避責任或懲罰,這一譯法有許多可取之處。
箴言 13:15 15. 「過犯者」(transgressors)] 更確切地說,應為「詭詐者」(the treacherous),R.V.。「艱難的」(hard)] 「崎嶇的」(rugged),R.V.,即嚴酷而令人卻步,如同沙漠或多岩石之地(申 21:4),這與「好悟性」(good understanding)所「賜予」或「獲得」的「恩惠」(favour)形成對比。LXX 譯為「在毀滅中」(is in destruction)。
箴言 13:16 16. 「行事」(dealeth)] 更確切地說,應為「工作」(worketh)。他憑知識工作,將其善加利用以求美觀和利益,如同巧匠處理貴重金屬一般(出 31:4-5),其中希伯來文詞彙相同。然而,A.V. 的「行事」(dealeth)可能就是此意。比較我們在貿易或交易中對「deal」(處理、交易)、「dealer」(商人)等詞的使用。「顯露」(layeth open)] 更確切地說,應為「鋪開」(spreadeth),A.V. 旁註,或「展開」(spreadeth out),R.V. 正文,意為「暴露」。霍頓(Horton)說:「當你的錢都是銅幣時,你可以隨意揮霍,但當你的錢都是金幣時,你就必須謹慎。」
箴言 13:17 17. 「陷於」(falleth)] 希齊格(Hitzig)及其他人,透過輕微改變母音,讀作「帶來」(bringeth),指那些派遣他的人,這與忠信使者帶來「健康」或「福祉」形成更好的對比。比較 箴 25:13。「禍患」(mischief)] 更確切地說,應為「邪惡」(evil),R.V.。這句箴言必須在當時普遍使用信使傳遞口頭消息或指示的背景下閱讀。在這種情況下,訊息的色彩和後果將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信使的品格。
箴言 13:19 19. 「但」(but)] 如果我們像 R.V. 一樣保留「但」,我們必須將第一子句中的「慾望」(desire)理解為好的意義,如 箴 13:12:即,儘管實現美好願望是甜美的,愚昧人卻不願離棄邪惡以達到它。巴蘭的願望:「願我死得像義人一樣」(民 23:10),若能實現,對他的「靈魂」而言將是「甜美的」,但他卻厭惡離棄「不義的工價」(彼後 2:15)。然而,有些人會將第一子句理解為第二子句陳述的原因:因為願望實現了,等等,所以愚昧人厭惡離棄他們心中所定的邪惡。
箴言 13:20 20. 「與……同行」(He that walketh)] 或(透過改變希伯來文母音符號)「與智慧人同行,就必得智慧」(Walk with wise men and be wise)。「被毀滅」(destroyed)] 字面意義為「被打破」(be broken)。見 箴 11:15,其中相同的詞被譯為「必受苦」(shall smart for it)。與愚昧人為友的人,也將在毀滅中與他們為伴。比較 箴 1:10;箴 1:18。
箴言 13:23 23. 「因缺乏判斷力」(for want of judgment)] 更確切地說,應為「因不義」(by reason of injustice),R.V.。對比在於誠實勞動所得的財富與因不義而失去的財富:一個窮人透過辛勤勞動使他新開墾的田地產出豐盛;但你可能會看到一個富人因不誠實的行為而破產。比較 雅 5:1-6。
箴言 13:24 24. 「及早」(betimes)] 或「勤奮地」(diligently),R.V. 旁註。見 箴 1:28 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