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呂便子孫和迦得子孫的牲畜極其眾多;他們看見雅謝地和基列地是可牧放牲畜之地,
2就來見摩西和祭司以利亞撒,並會眾的首領,說:
3「亞大錄、底本、雅謝、寧拉、希實本、以利亞利、示班、尼波、比穩,
4就是耶和華在以色列會眾前面所攻取之地,是可牧放牲畜之地,你僕人也有牲畜」;
5又說:「我們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你把這地給我們為業,不要領我們過約旦河。」
6摩西對迦得子孫和呂便子孫說:「難道你們的弟兄去打仗,你們竟坐在這裏嗎?
7你們為何使以色列人灰心喪膽、不過去進入耶和華所賜給他們的那地呢?
8我先前從加低斯‧巴尼亞打發你們先祖去窺探那地,他們也是這樣行。
9他們上以實各谷,去窺探那地回來的時候,使以色列人灰心喪膽,不進入耶和華所賜給他們的地。
10當日,耶和華的怒氣發作,就起誓說:
11『凡從埃及上來、二十歲以外的人斷不得看見我對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應許之地,因為他們沒有專心跟從我。
12惟有基尼洗族耶孚尼的兒子迦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可以看見,因為他們專心跟從我。』
13耶和華的怒氣向以色列人發作,使他們在曠野飄流四十年,等到在耶和華眼前行惡的那一代人都消滅了。
14誰知,你們起來接續先祖,增添罪人的數目,使耶和華向以色列大發烈怒。
15你們若退後不跟從他,他還要把以色列人撇在曠野,便是你們使這眾民滅亡。」
16兩支派的人挨近摩西,說:「我們要在這裏為牲畜壘圈,為[婦人]孩子造城。
17我們自己要帶兵器行在以色列人的前頭,好把他們領到他們的地方;但我們的[婦人]孩子,因這地居民的緣故,要住在堅固的城內。
18我們不回家,直等到以色列人各承受自己的產業。
19我們不和他們在約旦河那邊一帶之地同受產業,因為我們的產業是坐落在約旦河東邊這裏。」
20摩西對他們說:「你們若這樣行,在耶和華面前帶着兵器出去打仗,
21所有帶兵器的人都要在耶和華面前過約旦河,等他趕出他的仇敵,
22那地被耶和華制伏了,然後你們可以回來,向耶和華和以色列才為無罪,這地也必在耶和華面前歸你們為業。
23倘若你們不這樣行,就得罪耶和華,要知道你們的罪必追上你們。
24如今你們口中所出的,只管去行,為你們的[婦人]孩子造城,為你們的羊群壘圈。」
25迦得子孫和呂便子孫對摩西說:「僕人要照我主所吩咐的去行。
26我們的妻子、孩子、羊群,和所有的牲畜都要留在基列的各城。
27但你的僕人,凡帶兵器的,都要照我主所說的話,在耶和華面前過去打仗。」
28於是,摩西為他們囑咐祭司以利亞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並以色列眾支派的族長,說:
29「迦得子孫和呂便子孫,凡帶兵器在耶和華面前去打仗的,若與你們一同過約旦河,那地被你們制伏了,你們就要把基列地給他們為業。
30倘若他們不帶兵器和你們一同過去,就要在迦南地你們中間得產業。」
31迦得子孫和呂便子孫回答說:「耶和華怎樣吩咐僕人,僕人就怎樣行。
32我們要帶兵器,在耶和華面前過去,進入迦南地,只是約旦河這邊、我們所得為業之地[仍歸]我們。」
33摩西將亞摩利王西宏的國和巴珊王噩的國,連那地和周圍的城邑,都給了迦得子孫和呂便子孫,並約瑟的兒子瑪拿西半個支派。
34迦得子孫建造底本、亞他錄、亞羅珥、
35亞他錄‧朔反、雅謝、約比哈、
36伯‧寧拉、伯‧哈蘭,都是堅固城。他們又壘羊圈。
37呂便子孫建造希實本、以利亞利、基列亭、
38尼波、巴力‧免、西比瑪(尼波、巴力‧免,名字是改了的),又給他們所建造的城另起別名。
39瑪拿西的兒子瑪吉,他的子孫往基列去,佔了那地,趕出那裏的亞摩利人。
40摩西將基列賜給瑪拿西的兒子瑪吉,他[子孫]就住在那裏。
41瑪拿西的子孫睚珥去佔了基列的村莊,就稱這些村莊為哈倭特‧睚珥。
42挪巴去佔了基納和基納的鄉村,就按自己的名稱基納為挪巴。
# 民數記 第32章
約旦河東部土地分配給各支派
本章整體而言是祭司文獻(P)的作品,但民數記32:39、32:41-42則較早,應歸於耶和華文獻(J E)或與其類似的古老文獻。以色列歷史的作者認為,解釋為何某些支派居住在約旦河東,與民族主體分離,是一件重要的事。關於此主題的傳統在許多細節上差異甚大,導致結果有些混亂。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民數記32:33、32:39-42之外,本章僅處理流便和迦得支派。這兩個支派請求獲准定居約旦河東,因為他們擁有大量的牛羊(民數記32:1-5)。摩西對他們似乎想脫離主體的意願感到憤怒,並說他們會使以色列其餘的人在征服迦南的努力中灰心(民數記32:6-15)。但他們解釋說,他們願意在為牲畜和家人建造住處後,與以色列其餘的人一同前往,直到約旦河西的征服完成(民數記32:16-19)。摩西同意了,並吩咐以利亞撒和約書亞監督執行(民數記32:20-32)。他們的城鎮名稱列於民數記32:34-38。這些城鎮位於以色列已從西宏手中奪取的領土內(民數記21:21-32)。但本章中有兩個元素造成混亂。(1) 在民數記32:33中,瑪拿西半支派與流便和迦得一同被提及,從摩西手中獲得這片領土;在民數記32:40中,摩西將其賜給瑪拿西的「兒子」,即一個宗族或分支,瑪吉。因此,民數記32:33中「和約瑟的兒子瑪拿西半支派」(或可能整節)以及民數記32:40的文字,很可能是祭司文獻(P)敘事後來的增補。只將土地分配給流便和迦得的傳統,不如包含瑪拿西半支派的傳統廣為人知,因為後者在其他地方頻繁出現;參申命記3:12-13、民數記4:43、民數記29:7-8;約書亞記12:6;約書亞記13:29;約書亞記13:31;約書亞記14:3;約書亞記18:7。(2) 在民數記32:39、32:41-42中,西宏的領土已被征服的事實被忽略,而瑪拿西支派的一部分,由三個宗族——瑪吉、睚珥和挪巴——代表,被記載為自行攻擊基列。現在,在約書亞記17:14中,「約瑟家」(即以法蓮和瑪拿西)只有「一個地業」,位於約旦河西部的中央山區。因此,似乎起初瑪拿西人整體定居在約旦河西,後來他們中的一些人進行了遠征,並在東部獲得了土地。因此可以得出結論,民數記32:39、32:41-42的位置不正確。它們是從更早的記載中提取出來的,例如士師記第1章中描述摩西死後各支派為在該地立足而努力的記載。另參民數記32:41的注釋。
民數記32:1
1. 雅謝地] 雅謝在其他地方總是作為一個城鎮的名稱出現,而非地區名稱(參民數記32:3;民數記32:35及民數記21:24;民數記21:32的注釋)。除了它標誌著基列東部的界限(參約書亞記13:25)之外,很難看出在此特別提及它的任何理由。基列地] 基列這個名稱所涵蓋的地域範圍在不同經文中有所不同。在此處和民數記32:29中,該名稱指約博河以南的土地,如民數記32:3;民數記32:34-38所列舉的城鎮所示;參約書亞記13:24-25。這片地區的現代名稱是「貝爾卡」(Belka)。但在民數記32:39-40、約書亞記17:1;約書亞記17:5-6中,基列這個名稱則適用於約博河以北直至雅穆河的土地。此外,這兩片地區有時被視為基列的兩半(參約書亞記12:2;約書亞記12:5;約書亞記13:31,申命記3:12-13),因此這個名稱可以最廣泛地用於以色列在約旦河東所佔據的所有土地(參約書亞記22:9;約書亞記22:13)。其北部、東部和南部的邊界會隨著鄰近國家的強弱而時常變化;例如,民數記32:34-38中十四個城鎮中至少有十個曾一度被摩押而非以色列佔領。廣義上的基列北部是一片農業區,其山丘覆蓋著森林,山谷和平原則有果園、葡萄園和玉米田。但南部則由荒地組成,不適宜農業,卻為羊群提供了豐富的牧場。參G. A. Smith,《歷史地理學》第27章。
民數記32:3
3. 所有這些名稱在民數記32:34-38中再次出現,其中三個形式略有不同(參修訂版聖經邊注)。比珥(Beon)很可能只是抄寫員誤寫為米安(Meon)。
民數記32:7
7. 灰心] 字面意義為「反對」。此詞與民數記30:5 [希伯來文6]中的詞相同。
民數記32:8-13
8–13. 摩西提及第13章和第14章中探子的敘事。在第13章的初步注釋中已指出,該敘事是耶和華文獻(J E)和祭司文獻(P)傳統的結合;這兩者都為本段提供了材料。探子的出發點和目的地(加低斯和以實各)來自前者,而約書亞的提及則來自後者。
民數記32:14
14. 罪惡之人的增多] 一群罪惡之人。摩西在憤怒的斥責中使用了輕蔑的詞語。這個名詞在舊約其他地方未見;但一個類似的詞(修訂版聖經譯作「增多」)出現在撒母耳記上2:33。
民數記32:17
17. 預備好武裝] 希伯來文直譯為「我們將急速武裝自己」。但此表達方式有些笨拙,最後一個詞(**חֻשִׁים**)存疑。應當讀作**חֲלוּצִים**:我們將列陣武裝自己;參出埃及記13:18,約書亞記1:14;約書亞記4:12。我們的孩童] 當然包括妻子和所有非戰鬥人員的家庭成員。當所有士兵都在履行征服迦南地的神聖職責時,神會照顧他們(參出埃及記34:24)。本段背後可能存在的歷史基礎是,迦得支派的一部分參與了約旦河西的戰役。這似乎在申命記33章(民數記32:20-21)的早期詩歌中有所提及。
民數記32:23
23. 你的罪必追上你] 字面意義為「知道你的罪,它必追上你」。英文譯本的翻譯,作為一句諺語已融入我們的日常語言,是基於一種古老的觀念,即罪惡,如同咒詛,可以說具有獨立的存在。罪人無法逃脫其後果;它會搜尋並找到他,無論他藏身何處。參創世記4:7「罪就伏在門口」。
民數記32:24
24. 從你們口中說出] 參民數記30:2的注釋。
民數記32:30
30. 如果他們拒絕加入以色列其餘的人參與戰鬥,那麼作為懲罰,他們必須被迫與家人和羊群一同居住在約旦河西。
民數記32:33
33. 和約瑟的兒子瑪拿西半支派)此子句,或可能整節,是祭司文獻(P)後來的增補。參上文初步注釋。
民數記32:34-38
34–38. 這些城鎮中有許多已得到相當程度的確認。但這份清單所代表的傳統與約書亞記13:15-28(祭司文獻 P)中的傳統大相徑庭,最終必定源自更早的資料,儘管其現有形式很可能是一位祭司作者所寫。在約書亞記13:15-28中,流便支派所佔據的位置通常在現代地圖上顯示為迦得支派的南部,兩者之間的分界線從死海北部約略向東延伸。但在本段中,流便支派的位置並非如此獨立。民數記32:37-38中分配給他們的六個城鎮中有五個位於約博河與亞嫩河之間約略中點的地區,並位於其北部和南部的迦得支派城鎮之間。因此,他們被描繪為佔據迦得地區內的一個飛地。西比瑪(Sibmah)不詳,亞他錄朔番(Atroth-shophan)和伯寧拉(Beth-nimrah)亦然。參G. A. Smith,《歷史地理學》第567頁。
民數記32:38
38. 名字都改了] 括號內的說明很奇怪,因為瑪拿西人改名的事蹟緊接著就記載了。有些人認為這是一個給讀者的旁注,說明這些名字應當更改,並以不同於文本中寫法的方式來讀。這些詞指的是尼波(Nebo)和巴力米安(Baal-meon)。尼波和巴力都暗示異教崇拜,後者經常被更改,例如伊施波設(Ish-bosheth)、米非波設(Mephi-bosheth)、以利雅大(El-yada),分別代替伊施巴力(Ish-baal)、米利巴力(Merib-baal)、巴力雅大(Baal-yada)。
民數記32:39
39. 宗族(此處及民數記32:41-42)的個別行動與士師記1:3;士師記1:22所描述的類似。參初步注釋。
民數記32:40
40. 本章後來的增補。參初步注釋。在歷代志上2:21;歷代志上2:23中,瑪吉佔有基列的說法是,瑪吉是「基列的父親」。
民數記32:41
41. 瑪拿西的兒子睚珥] 這個瑪拿西宗族佔領了基列,並將其名稱賦予了哈倭特睚珥(Havvôth-Jair,意為「睚珥的城鎮」,邊注或更佳譯為「睚珥的帳篷村落」)地區,在士師記10:3-4中被提及為基列人睚珥,並被描繪為以色列的士師之一。該宗族所佔據的領土在申命記3:14中被認定為巴珊的亞珥歌伯(參約書亞記13:30)。但申命記3:5與此不符,因為亞珥歌伯被描述為一個有「高牆、城門和門閂」的堅固城鎮地區;而該宗族則居住在帳篷村落中。在列王紀上4:13中,這兩個地區似乎被明確區分開來。
民數記32:42
42. 挪巴去攻取基納] 挪巴宗族似乎將其名稱賦予了一個地方,該地方與約比哈(參民數記32:35)一同在士師記8:11中被提及。基納被優西比烏(Euseb.)和耶柔米(Jerome)認定為卡納塔(Kanatha),即現代的卡納瓦特(Ḳanawât),位於豪蘭山(Jebel Ḥaurân)的西坡。這位置偏北,會使本段暗示挪巴宗族離開了挪巴所在的地區並遷徙。但歷代志上2:23將基納置於哈倭特睚珥(Ḥavvôth-Jair)附近;而士師記8:11最容易解釋為基納和約比哈彼此靠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