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色列人起行,在摩押平原、約旦河東,對着耶利哥安營。
2以色列人向亞摩利人所行的一切事,西撥的兒子巴勒都看見了。
3摩押人因以色列民甚多,就大大懼怕,心內憂急,
4對米甸的長老說:「現在這眾人要把我們四圍所有的一概餂盡,就如牛餂盡田間的草一般。」那時西撥的兒子巴勒作摩押王。
5他差遣使者往大河邊的毗奪去,到比珥的兒子巴蘭本鄉那裏,召巴蘭來,說:「有一宗民從埃及出來,遮滿地面,與我對居。
6這民比我強盛,現在求你來為我咒詛他們,或者我能得勝,攻打他們,趕出此地。因為我知道,你為誰祝福,誰就得福;你咒詛誰,誰就受咒詛。」
7摩押的長老和米甸的長老手裏拿着卦金,到了巴蘭那裏,將巴勒的話都告訴了他。
8巴蘭說:「你們今夜在這裏住宿,我必照耶和華所曉諭我的回報你們。」摩押的使臣就在巴蘭那裏住下了。
9上帝臨到巴蘭那裏,說:「在你這裏的人都是誰?」
10巴蘭回答說:「是摩押王西撥的兒子巴勒打發人到我這裏來,[說]:
11『從埃及出來的民遮滿地面,你來為我咒詛他們,或者我能與他們爭戰,把他們趕出去。』」
12上帝對巴蘭說:「你不可同他們去,也不可咒詛那民,因為那民是蒙福的。」
13巴蘭早晨起來,對巴勒的使臣說:「你們回本地去吧,因為耶和華不容我和你們同去。」
14摩押的使臣就起來,回巴勒那裏去,說:「巴蘭不肯和我們同來。」
15巴勒又差遣使臣,比先前的又多又尊貴。
16他們到了巴蘭那裏,對他說:「西撥的兒子巴勒這樣說:『求你不容甚麼事攔阻你不到我這裏來,
17因為我必使你得極大的尊榮。你向我要甚麼,我就給你甚麼;只求你來為我咒詛這民。』」
18巴蘭回答巴勒的臣僕說:「巴勒就是將他滿屋的金銀給我,我行大事小事也不得越過耶和華-我上帝的命。
19現在我請你們今夜在這裏住宿,等我得知耶和華還要對我說甚麼。」
20當夜,上帝臨到巴蘭那裏,說:「這些人若來召你,你就起來同他們去,你只要遵行我對你所說的話。」
21巴蘭早晨起來,備上驢,和摩押的使臣一同去了。
22上帝因他去就發了怒;耶和華的使者站在路上敵擋他。他騎着驢,有兩個僕人跟隨他。
23驢看見耶和華的使者站在路上,手裏有拔出來的刀,就從路上跨進田間,巴蘭便打驢,要叫牠回轉上路。
24耶和華的使者就站在葡萄園的窄路上;這邊有牆,那邊也有牆。
25驢看見耶和華的使者,就貼靠牆,將巴蘭的腳擠傷了;巴蘭又打驢。
26耶和華的使者又往前去,站在狹窄之處,左右都沒有轉折的地方。
27驢看見耶和華的使者,就臥在巴蘭底下,巴蘭發怒,用杖打驢。
28耶和華叫驢開口,對巴蘭說:「我向你行了甚麼,你竟打我這三次呢?」
29巴蘭對驢說:「因為你戲弄我,我恨不能手中有刀,把你殺了。」
30驢對巴蘭說:「我不是你從小時直到今日所騎的驢嗎?我素常向你這樣行過嗎?」巴蘭說:「沒有。」
31當時,耶和華使巴蘭的眼目明亮,他就看見耶和華的使者站在路上,手裏有拔出來的刀,巴蘭便低頭俯伏在地。
32耶和華的使者對他說:「你為何這三次打你的驢呢?我出來敵擋你,因你所行的,在我面前偏僻。
33驢看見我就三次從我面前偏過去;驢若沒有偏過去,我早把你殺了,留牠存活。」
34巴蘭對耶和華的使者說:「我有罪了。我不知道你站在路上阻擋我;你若不喜歡我去,我就轉回。」
35耶和華的使者對巴蘭說:「你同這些人去吧!你只要說我對你說的話。」於是巴蘭同着巴勒的使臣去了。
36巴勒聽見巴蘭來了,就往摩押[京]城去迎接他;這城是在邊界上,在亞嫩河旁。
37巴勒對巴蘭說:「我不是急急地打發人到你那裏去召你嗎?你為何不到我這裏來呢?我豈不能使你得尊榮嗎?」
38巴蘭說:「我已經到你這裏來了!現在我豈能擅自說甚麼呢?上帝將甚麼話傳給我,我就說甚麼。」
39巴蘭和巴勒同行,來到基列‧胡瑣。
40巴勒宰了牛羊,送給巴蘭和陪伴的使臣。
41到了早晨,巴勒領巴蘭到巴力的高處;巴蘭從那裏觀看以色列[營]的邊界。
# 民數記 第22章
民數記 22:1。此節似乎是P資料中民數記 21:10-11行程的延續;參民數記 33:48。**摩押平原**(the steppes of Moab):此詞為P資料所獨有,指死海以北的開闊平原,南北約9英里,東西寬5至7英里。約旦河西岸類似的平原被稱為「耶利哥平原」(約書亞記 4:13;約書亞記 5:10)。**約旦河那邊**(on the other side of the Jordan):即東岸。此表達是從巴勒斯坦作者的角度來看。**耶利哥的約旦河**(the Jordan at Jericho):直譯為「耶利哥的約旦」,即流經該城的那段河流。參「米吉多水邊」(士師記 5:19)。民數記 22:2-24。巴蘭的故事(J與E資料)。J與E的敘事在很大程度上緊密交織,難以分離。但在某些部分,它們之間的差異清晰可見,將在注釋中指出。大致分析如下:— E資料:民數記 22:2-3a,民數記 22:5a(至「河」),民數記 22:8-10;民數記 22:12-16;民數記 22:19-21;民數記 22:35-41。J資料:民數記 22:3b,民數記 22:4,民數記 22:5b – 民數記 22:7;民數記 22:11;民數記 22:17-18;民數記 22:22-34。這個著名的敘事旨在闡明一個至關重要的思想:「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耶和華將以色列置於祂的保護之下,因此確保他們將蒙受祝福而非咒詛。法老在埃及抵擋耶和華的頑固,在旅程結束時,與巴勒的頑固相呼應,結果是神聖的咒詛降臨在摩押(民數記 24:17)以及以色列的其他敵人身上。故事的另一個趣味在於巴蘭的性格,然而,有時對其過度強調,以至於掩蓋了敘事真正的宗教意義。他的性格因敘事中不同特徵的強調而有非常多樣的評估;例如,參Stanley的《猶太教會》(Jewish Church)和Lock在《神學研究期刊》(J.Th.S.)第二卷161-3頁的論述。這種評估的多樣性源於敘事並非同質。在E資料中,就其保存的部分而言,巴蘭的性格並無可指摘之處。誠然,在J資料中(民數記 22:5b – 民數記 22:7;民數記 22:11;民數記 22:17-18),巴勒期望他為錢財行先知之職,但這不一定意味著貪婪;這在早期以色列生活中並非罕見;撒母耳(撒母耳記上 9:8)、亞希雅(列王紀上 14:3)、以利沙(列王紀下 8:8及後續)和阿摩司(阿摩司書 7:12)都被期望如此行。[注:阿摩司對亞瑪謝的回答(阿摩司書 7:14)表明,以色列的偉大先知超越了早期「先知門徒」的習俗;他從未是那種會藉著預言「吃餅」的人。從那時起,為報酬而預言可能被民族中較為高尚的心靈所譴責。] 當關鍵時刻來臨,巴蘭聲明無論多少金銀都無法說服他違背耶和華他神的旨意,去咒詛以色列。故事中完全沒有他被迫機械地發出祝福,儘管他想咒詛的想法,也不應將其讀入故事中。在J資料中,我們只知道耶和華因他前往而發怒(參民數記 22:22),沒有說明原因,或者更確切地說,當與E資料結合時,原有的原因可能已從敘事中脫落。在D資料中(申命記 23:4及後續,約書亞記 24:9及後續),我們首次遇到巴蘭想為報酬咒詛,但被神阻止的思想,參尼希米記 13:2。最後,在P資料中(民數記 31:16),記載了他另一項可怕的罪行。他誘使以色列人在毗珥與米甸婦女犯下罪行,最終給神的子民帶來了災難(民數記 31:16)。新約聖經採納了對他性格的黑暗評估:貪婪(猶大書 11,彼得後書 2:15-16),以及教導偶像崇拜和淫亂(啟示錄 2:14)。
民數記 22:2-19。2-19。摩押王巴勒因以色列人近在咫尺而懼怕,便派人去請著名的占卜師巴蘭來咒詛他們,並許以豐厚報酬。巴蘭來了,但拒絕發出任何非耶和華向他啟示的神諭。**西撥**(Zippor):此詞意為「小鳥」,其陰性形式見於摩西的妻子西坡拉(Ẓippôrah)。此名可能指向早期的圖騰信仰(參Frazer的《圖騰主義》第二版,W. R. Smith的《閃族宗教》第二版124頁及後續)。**亞摩利人**(the Amorites):沒有提及巴珊王噩;參民數記 21:33-35。
民數記 22:3。3。此節的兩部分似乎是重複的,分別來自E和J資料。
民數記 22:4。4。**摩押人說**(And Moab said):百姓以其王的身份出現。**米甸的長老**(the elders of Midian):在此故事中,他們只在此處和民數記 22:7被提及。米甸人可能因懼怕強大的敵人而與摩押人結盟。但若果真如此,他們在第24章巴蘭的預言中未被提及則令人驚訝。現有敘事背後可能存在J資料中某些不為人知的傳統,構成了P資料民數記 31:16的基礎。[注:請注意,創世記 36:35(J資料)中,米甸在地理上與摩押的領土相連。] 或者,正如一些人所認為的,一位晚期編纂者在此處引入米甸人是為了配合民數記 31:16。**那時巴勒**(And Balak … at that time):在民數記 22:2中,E資料已提及巴勒為一個眾所周知的人物。
民數記 22:5。5。**比珥的兒子巴蘭**(Balaam the son of Beor):有趣的是,以東王的名字比拉(Bela)也是比珥的兒子(創世記 36:32)。巴蘭(希伯來文 **Bil‘âm**)和比拉(Bela‘)實際上是相同的詞;有些人認為這兩個人是同一人,只是在以色列和以東的傳統中流傳著不同的概念。但除了這個猜測之外,沒有其他證據(參《聖經百科全書》[注:Enc. Bibl. Encyclopaedia Biblica.] 中「比拉」條目)。**毗奪,靠近大河**(Pethor, which is by the River):即幼發拉底河。參申命記 23:4「亞蘭拿哈拉音(美索不達米亞)的毗奪」。它可能與Pitru(在亞述和埃及銘文中提及)相同,該城位於幼發拉底河數英里外,卡爾米什(Carchemish)以南不遠處。此句可能來自E資料,描繪巴蘭居住在距離摩押約400英里處。**他本族之地**(the land of the children of his people):這必定是指「他的故鄉」;但這是一個非常笨拙的迂迴說法。撒馬利亞抄本(Sam.)、敘利亞文本(Syr.)、路西安七十士譯本(Lucianic LXX.)、拉丁通行本(Vulg.)和一些希伯來文抄本讀作「亞捫」(Ammon),而非「他的百姓」(‘ammô)。如果這是正確的,那麼J和E資料在巴蘭來自哪個國家方面包含不同的傳統。J資料的敘事(民數記 22:22-34)支持此讀法,該敘事記載巴蘭騎著驢,帶著兩個僕人,暗示這是一段穿過耕地的短途旅程,而非需要駱駝和帳篷車隊的長途沙漠旅程。
民數記 22:8。8。**摩押的眾首領**(the princes of Moab):此節似乎來自E資料。在民數記 22:7中,J資料將他們描述為「摩押的長老」。
民數記 22:10。10。**派人來對我說**(hath sent unto me, saying):希伯來文中沒有「說」這個詞。巴勒信息中的話語如此突然,或許是J和E資料融合的結果。
民數記 22:12。12。**因為他們是蒙福的**(for they are blessed):有必要將此事告知巴蘭;作為一個遙遠美索不達米亞的外邦人,他對以色列及其與耶和華的關係一無所知。
民數記 22:13。13。巴蘭可能對無法獲得所提供的報酬感到遺憾,但敘事中沒有任何暗示。他無法知道巴勒會再次派人來。
民數記 22:15。15。巴勒將先知不來的理由視為藉口。巴蘭作為一位著名的占卜師,他認為自己需要受到更大的尊重。
民數記 22:17。17。**我必使你大得尊榮**(I will promote thee unto very great honour):我必大大尊榮你。此表達並非暗示巴蘭會被任命為高官,而僅指國王會對他表示極大的尊重並慷慨獎賞他。
民數記 22:18。18。**耶和華我的神**(Jehovah my God):早期以色列傳統(如J資料所保存)將此表達置於一個亞捫(民數記 22:7)占卜師口中,這非常值得注意。**或多或少**(to do less or more):或小或大。這是一個慣用語,意為「做任何事」。民數記 24:13中以「好或壞」表達相同的意思。
民數記 22:19。19。巴蘭已經得知(民數記 22:12)以色列是蒙神祝福的民族。因此,他不可能去咒詛他們。但當巴勒更盛大的王子隨從隊伍遠道而來美索不達米亞,再次懇求他前來時,他再次求問神是否可以去,不是去咒詛,而是去傳達神的信息,無論那信息是什麼。他一抵達,便立即告訴巴勒這就是他前來的目的(民數記 22:38)。
民數記 22:20。20。**如果那些人來召你**(If the men be come to call thee):即,既然那些人遠道而來召你。欽定本(A.V.)的「如果那些人來召你」有時會導致錯誤的觀念,認為神只允許巴蘭在使者早上再次來找他並要求他同行時才去,而巴蘭因急於前往而沒有等待。
民數記 22:22。22。在神明確允許巴蘭前往之後,祂的憤怒會令人驚訝,並且似乎暗示著反覆無常的變卦,如果不是因為敘事源自兩個不同來源的考量。在民數記 22:22-34中,巴蘭騎著驢,並非由摩押王子的盛大隨從隊伍陪同,而僅由他的兩個僕人陪同。這些經文來自J資料,該資料記載巴蘭住在亞捫地區,距離約40英里,旅程穿過有葡萄園和圍牆的耕地。參民數記 22:5的注釋。**一個對頭**(an adversary):希伯來文「一個撒但」(a satan)。在早期,災難或麻煩,如同恩惠或祝福一樣,都被理解為是神的作為;因此,在此處,耶和華自己以祂使者的形式成為巴蘭的對頭。也就是說,神的作為被擬人化了。這種擬人化的結果是,天使在大多數情況下似乎與耶和華本身有所區別。但參民數記 22:35,其中天使說出耶和華自己的話語。在後期,這種擬人化與神本身有了更明確的區別,因此麻煩和誘惑被歸因於一個惡意的靈,他與神和人為敵,「撒但」成為一個公認的稱號。參撒母耳記下 24:1與歷代志上 21:1;並參G. A. Smith的《十二先知書》(The Book of the Twelve Prophets),410-419頁。
民數記 22:22-34。22-34。耶和華因巴蘭前往而發怒,祂的「使者」在路上阻擋了他。
民數記 22:23。23。**手裡拿著拔出來的刀**(with his sword drawn in his hand):民數記 22:31。約書亞記 5:13。**進到田間**(and went into the field):道路會穿過開闊的鄉村(「田間」),沒有圍牆或籬笆。這些只會在葡萄園之間使用,以防止動物進入。
民數記 22:24。24。這位「使者」後退,將驢子停在兩堵牆之間,或可能是籬笆之間的一個封閉地點,那裡驢子無法轉向開闊的鄉村。但驢子被描繪成緊貼著牆壁,設法通過了使者。因此,他再次後退,站在一個狹窄的地方,那裡沒有任何可能避開他。這種敘事中對耶和華天真擬人化的概念屬於非常早期的民間傳說時代。
民數記 22:28。28。這裡記載的神蹟在舊約中沒有平行,除了蛇對夏娃說話(創世記 3:1;創世記 3:4及後續)。但在許多民族的民間傳說中可以找到類似的例子(參Gray,334頁)。會說話的驢子不應被視為寓言——如同「伊索寓言」中的寓言——而應被視為一個奇幻性質的細節,在以色列早期傳統的過程中,附著在一個可能具有歷史基礎的敘事上。憑藉神引導我們獲得的現代知識,了解祂向以色列自我啟示的漸進性質,以及舊約中代表的許多不同文學發展階段,我們沒有必要相信驢子真的說話,也不必以某種理性化的方式解釋這個神蹟,例如,假設巴蘭有異象。這個故事的永久精神價值在於它呈現了良心的掙扎。
民數記 22:29。29。**你戲弄我**(thou hast mocked me):你戲弄我;即,故意為了自己的樂趣而惹我惱怒。
民數記 22:30。30。驢子並未被描繪成發出任何深刻的教導或給他來自神的信息。她只是為自己辯護,反駁戲弄他的指控;在他擁有她的所有年間,他曾見過她做這樣的事嗎?
民數記 22:32。32。**你的路是悖逆的**(thy [lit. the] way is headlong):然而,這個詞是可疑的。或許我們應該讀作 **éָ ?øַ ?èְ ?úּ ?ָ ?** 而非 **éָ ?øַ ?è**,「你已倉促地(倉促地進行)旅程。」
民數記 22:35-41。35-41。至此,E資料的敘事(在民數記 22:21之後中斷)得以恢復。巴勒前往其領土邊界迎接巴蘭。舉行了獻祭宴會,第二天巴蘭被帶到一個有利位置,從那裡他可以看到以色列。然而,這些經文並非沒有困難;很可能E資料與J資料中關於巴蘭被允許前往摩押以及巴勒在他抵達時接待他的部分融合在一起。
民數記 22:36。36。**到摩押城**(unto the City of Moab):到摩押的珥(Ir of Moab)。這是摩押的亞珥(Ar of Moab)的希伯來文形式(民數記 21:28)。**在亞嫩邊界上**(which is on the border of Arnon):即由亞嫩河形成的邊界。摩押當時在亞嫩河以北沒有土地;因此,摩押的珥(Ir (Ar) of Moab)位於其北部邊界。接下來的子句進一步定義了地點。**在邊界的盡頭**(which is at the end of the border):由於巴蘭是從東方來的,「盡頭」必定是東端;也就是說,摩押的珥(Ir (Ar) of Moab)位於亞嫩河上游東部某處。
民數記 22:37。37。**使你得尊榮**(to promote thee to honour):尊榮你;參民數記 22:17。
民數記 22:39。39。**基列戶瑣**(Kiriath-huzoth):意為「街道之城」。其地點不明。
民數記 22:40。40。**並派人給巴蘭**(and sent to Balaam &c.):當牲畜被宰殺獻祭後,巴勒命人將肉的一部分送給巴蘭和陪同他的摩押王子。參撒母耳記上 9:23及後續。
民數記 22:41。41。**帶他上巴力高地**(and brought him up to Bamoth-Baal):參民數記 21:19。此名稱表明它是一個聖所。**百姓的盡頭**(the end of the people):並非指整個以色列人到最遠的邊界,而只是指他正下方山谷中最近的邊緣或邊界,大部分人被山丘遮蔽。顯然,巴力高地(Bamoth-Baal)位於亞嫩河以北而非以南,否則以色列人將在數英里之外。但亞嫩河以北的地區當時並非摩押人所有,而是亞摩利人所有。如果我們對事實了解更多,這個困難或許可以解釋;但敘事被視為一種詩意的民間傳說,其細節不應被嚴格推敲,這並非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