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下,全會眾大聲喧嚷;那夜百姓都哭號。
2以色列眾人向摩西、亞倫發怨言;全會眾對他們說:「巴不得我們早死在埃及地,或是死在這曠野。
3耶和華為甚麼把我們領到那地,使我們倒在刀下呢?我們的妻子和孩子必被擄掠。我們回埃及去豈不好嗎?」
4眾人彼此說:「我們不如立一個首領回埃及去吧!」
5摩西、亞倫就俯伏在以色列全會眾面前。
6窺探地的人中,嫩的兒子約書亞和耶孚尼的兒子迦勒撕裂衣服,
7對以色列全會眾說:「我們所窺探、經過之地是極美之地。
8耶和華若喜悅我們,就必將我們領進那地,把地賜給我們;那地原是流奶與蜜之地。
9但你們不可背叛耶和華,也不要怕那地的居民;因為他們是我們的食物,並且蔭庇他們的已經離開他們。有耶和華與我們同在,不要怕他們!」
10但全會眾說:「拿石頭打死他們[二人]。」忽然,耶和華的榮光在會幕中向以色列眾人顯現。
11耶和華對摩西說:「這百姓藐視我要到幾時呢?我在他們中間行了這一切神蹟,他們還不信我要到幾時呢?
12我要用瘟疫擊殺他們,使他們不得承受[那地],叫你的後裔成為大國,比他們強勝。」
13摩西對耶和華說:「埃及人必聽見這事;因為你曾施展大能,將這百姓從他們中間領上來。
14埃及人要將這事傳給迦南地的居民;那民已經聽見你-耶和華是在這百姓中間;因為你面對面被人看見,有你的雲彩停在他們以上。你日間在雲柱中,夜間在火柱中,在他們前面行。
15如今你若把這百姓殺了,如殺一人,那些聽見你名聲的列邦必議論說:
16『耶和華因為不能把這百姓領進他向他們起誓應許之地,所以在曠野把他們殺了。』
17現在求主大顯能力,照你所說過的話說:
18『耶和華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赦免罪孽和過犯;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19求你照你的大慈愛赦免這百姓的罪孽,好像你從埃及到如今常赦免他們一樣。」
20耶和華說:「我照着你的話赦免了他們。
21然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遍地要被我的榮耀充滿。
22這些人雖看見我的榮耀和我在埃及與曠野所行的神蹟,仍然試探我這十次,不聽從我的話,
23他們斷不得看見我向他們的祖宗所起誓應許之地。凡藐視我的,一個也不得看見;
24惟獨我的僕人迦勒,因他另有一個心志,專一跟從我,我就把他領進他所去過的那地;他的後裔也必得那地為業。
25亞瑪力人和迦南人住在谷中,明天你們要轉回,從紅海的路往曠野去。」
26耶和華對摩西、亞倫說:
27「這惡會眾向我發怨言,[我忍耐]他們要到幾時呢?以色列人向我所發的怨言,我都聽見了。
28你們告訴他們,耶和華說:『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我必要照你們達到我耳中的話待你們。
29你們的屍首必倒在這曠野,並且你們中間凡被數點、從二十歲以外、向我發怨言的,
30必不得進我起誓應許叫你們住的那地;惟有耶孚尼的兒子迦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才能進去。
31但你們的[婦人]孩子,就是你們所說、要被擄掠的,我必把他們領進去,他們就得知你們所厭棄的那地。
32至於你們,你們的屍首必倒在這曠野;
33你們的兒女必在曠野飄流四十年,擔當你們淫行的罪,直到你們的屍首在曠野消滅。
34按你們窺探那地的四十日,一年頂一日,你們要擔當罪孽四十年,就知道我與你們疏遠了,
35我-耶和華說過,我總要這樣待這一切聚集敵我的惡會眾;他們必在這曠野消滅,在這裏死亡。』」
36摩西所打發、窺探那地的人回來,報那地的惡信,叫全會眾向摩西發怨言,
37這些報惡信的人都遭瘟疫,死在耶和華面前。
38其中惟有嫩的兒子約書亞和耶孚尼的兒子迦勒仍然存活。
39摩西將這些話告訴以色列眾人,他們就甚悲哀。
40清早起來,上山頂去,說:「我們在這裏,我們有罪了;情願上耶和華所應許的地方去。」
41摩西說:「你們為何違背耶和華的命令呢?這事不能順利了。
42不要上去;因為耶和華不在你們中間,恐怕你們被仇敵殺敗了。
43亞瑪力人和迦南人都在你們面前,你們必倒在刀下;因你們退回不跟從耶和華,所以他必不與你們同在。」
44他們卻擅敢上山頂去,然而耶和華的約櫃和摩西沒有出營。
45於是亞瑪力人和住在那山上的迦南人都下來擊打他們,把他們殺退了,直到何珥瑪。
# 民數記 第十四章
第十三章、第十四章 探子偵察迦南地:他們的報告及其後果。這段敘事存在許多嚴重的困難,除非承認它融合了J(耶和華文獻)和E(伊羅興文獻)的早期傳統以及P(祭司文獻)的後期記載,否則無法解決。這兩章應按以下方式研讀:J E:民數記13:17b(從「並對他們說」開始)—民數記13:21a(「於是他們上去」),民數記13:22–24,26b(「[他們到了]加低斯」等)—民數記13:31,33。民數記14:1(部分),民數記14:3,4,8,9,11–25,31,民數記14:39b – 民數記14:45。P:民數記13:1-17a,民數記13:21b,25,26a,民數記13:32。民數記14:1(部分),民數記14:2,5–7,10,26–30,32–39a。這種傳統的分離部分取決於特徵詞彙和表達方式的存在,但也部分取決於各傳統所敘述事實之間不可調和的差異。在J E中,探子從加低斯出發;他們偵察巴勒斯坦南部希伯崙周圍的邊界;他們報告說那地肥沃但難以攻克;只有迦勒鼓勵百姓,並獲准進入迦南。在P中,探子從巴蘭曠野出發;他們偵察整個巴勒斯坦;他們報告說那地不肥沃;約書亞和迦勒都鼓勵百姓,並獲准進入迦南。
民數記14:1 1. **會眾**] 這個詞是P文獻特有的。**大聲哭號**] 揚聲並發出聲音。民數記14:1-2中動詞和主語的增多似乎是J、E和P融合的結果。
民數記14:1-10 民數記14:1-10。百姓叛變,儘管約書亞和迦勒提出抗議。
民數記14:2 2. **巴不得我們死在**] 希伯來文中不包含「神」這個詞。修訂版聖經(R.V.)在此處並不一致;參民數記20:4,出埃及記16:3。
民數記14:3 3. **耶和華為何把我們領到這地**] 這種叛逆精神在申命記1:27中表達得更為露骨。
民數記14:9 9. **他們是我們的食物**] 意即我們將吞滅他們,消滅他們;參詩篇14:4 = 詩篇53:4,民數記24:8。**他們的護衛**] 字面意思是「蔭蔽」(如修訂版聖經旁註所示);在炎熱的國家中,這是一個具有重大意義的常見比喻;參士師記9:15,以賽亞書25:4;以賽亞書32:2,以及比撒列(出埃及記31:2)這個名字,意為「在伊勒(神)的蔭蔽下」。這段經文的意思是,迦南人所信賴的神祇在以色列的神耶和華面前將毫無能力。參申命記32:31「他們的磐石不如我們的磐石」。
民數記14:10 10. **要用石頭打死他們**] 意即約書亞和迦勒,或許也包括摩西和亞倫。關於這種形式的叛變,參撒母耳記上30:6,列王紀上12:18。**耶和華的榮光**] 祂同在的可見顯現,祭司文獻(P)描述其形式為火。它顯現在西乃山(出埃及記24:16),會幕建成時充滿其中(出埃及記40:34),並在漂流期間不時顯現(出埃及記16:10 [將「曠野」讀作「會幕」],利未記9:23,民數記16:19;民數記16:42;民數記20:6)。在後來的猶太著作中,「榮光」幾乎被視為神的位格化代表,並被稱為「舍吉拿」(Shekînah)——「那居住者[即在人中間]」。這個思想在新約中被採納並賦予最深層的意義,例如約翰福音1:14。
民數記14:11-24 11–24。耶和華威脅要毀滅以色列;摩西藉著代求為他們求得赦免,但除了迦勒之外,這一代人都不被允許進入迦南。
民數記14:12 12. **使你成為大國**] 摩西將成為第二個亞伯拉罕,整個民族都將從他而出。
民數記14:13-16 13–16。耶和華毀滅祂自己百姓的思想引發了一個大問題。耶和華必須維護公義,但祂也必須在周圍列國中維護自己的榮耀。以西結在流亡的懲罰問題上也感受到同樣的問題,但他藉著對未來一個潔淨的百姓光榮歸回的確信來解決(以西結書36:18-28;以西結書39:21-29)。
民數記14:14 14. **他們必告訴這地的居民**] 他們必說。他們將說什麼直到民數記14:16才敘述,而民數記14:16則由民數記14:15的最後幾個字「說」引導。民數記14:13-14似乎由一系列的旁註組成;民數記14:14似乎有訛誤;七十士譯本(LXX)、西利亞文本(Syr.)和拉丁通行本(Vulg.)各自預設了不同的讀法。摩西的話很可能最初始於民數記14:15。**這地**] 即迦南,百姓剛剛拒絕進入的地方。**你的雲彩停在他們以上**] 這種對雲彩的理解與後面子句中的不同;「停在他們以上」意味著雲彩停在他們中間的會幕之上。這些詞很可能是祭司文獻(P)的旁註,基於民數記10:34。**你又在他們前面行**] 這是J文獻中對雲彩的理解。參民數記9:15-23的注釋。
民數記14:17 17. **願我主大能大力**] 此處使用「主」(Adonai)這個稱謂,而非(如民數記14:16;民數記14:18)個人名字「耶和華」。**照你所說的**] 即出埃及記34:6-7,此處略有縮寫。摩西的意思是,神的大能可以體現在耶和華根據祂至高旨意赦免和懲罰的能力上。
民數記14:21 21. **遍地充滿耶和華的榮耀**] 第二個誓言,以加強接下來的陳述。詩篇72:19或許直接引用了這些話。
民數記14:22 22. **因為**] 必須省略。希伯來文 **כִּי**(kî)只是一個引導所誓言事實的助詞。**十次**] 可能有一個傳統認為神在曠野中的試探或考驗有十次。但更可能的是,這個表達只是指多次,就像英文的「dozen」或「score」;參創世記31:7;創世記31:41,尼希米記4:12,約伯記19:3。
民數記14:24 24. **他所去過的那地**] 迦勒將得到希伯崙所在之地(民數記13:22),他曾作為探子去過那裡;參民數記32:12,申命記1:36。在約書亞記14:6-14中記載,迦勒在85歲時要求實現這個應許,並得到了希伯崙和周圍的山地。然而,迦勒的歷史很可能不是一個個人的歷史,而是一個宗族的歷史。這個名字意為「狗宗族」,或許可以追溯到早期該宗族將狗視為他們的「圖騰」或神聖動物的時代。拿八是「迦勒家的人」(撒母耳記上25:3);「迦勒的南地」(撒母耳記上30:14)是迦南南部的一個獨特地區。在民數記32:12,約書亞記14:6;約書亞記14:14中,迦勒被稱為「基尼洗人」,在約書亞記15:17,士師記1:13;士師記3:9;士師記3:11中,他被稱為「基納斯的兒子」;也就是說,迦勒人是基尼洗支派的一個分支,而基尼洗支派本身是亞多米人的一個分支(創世記36:9;創世記36:11;創世記36:42)。迦勒人,或更準確地說,卡利比人,似乎在離開亞多米地區後從南方進入迦南,並向北穿過南地,直到希伯崙,正如探子敘事中所描述的那樣。當猶大支派後來定居在同一地區時,這兩個支派與彼此以及與定居在該地區的另一個外族耶拉篾人建立了友好關係。隨著時間的推移,他們完全融合,以至於在流亡之後,他們的後代在譜系上被認為與猶大有關(歷代志上2:4及以下,歷代志上2:9,18及以下,歷代志上2:24–26,42及以下)。
民數記14:25 25. **亞瑪力人和迦南人住在谷中**] 這是敘述者或編纂者插入的括號。在申命記1:40中省略了這句話,該處與本節的其餘部分相對應。它不可能與民數記13:29出自同一作者,因為民數記13:29描述迦南人住在地中海沿岸和約旦河沿岸的低地,而亞瑪力人住在南地。另一方面,「谷中」不一定與民數記14:45中的「山」(或更確切地說是「山地」)相矛盾,因為它不是指寬闊的山谷或平原,而是指「深處」(**עֵמֶק**),即山中的峽谷或斜坡。**你們轉回**] 他們要原路返回,向東南方移動,朝著紅海的東部海灣。
民數記14:26 26. **耶和華曉諭**] 這是P文獻中耶和華榮光在會幕中顯現(民數記14:10)的直接後續。
民數記14:26-39 26–39。所有二十歲以上的人,除了約書亞和迦勒,都被判在曠野漂流四十年並死在那裡。那些報惡信的探子死於瘟疫。本節大部分內容被歸為P文獻,但其中也融入了早期傳統的元素。「四十年」早在阿摩司書中就有所提及(阿摩司書2:10,阿摩司書5:25),曠野漂流則在何西阿書2:14中提及。
民數記14:27 27. **這惡會眾向我發怨言,我要忍耐他們到幾時呢?**] 「我要忍耐」在希伯來文中沒有對應的部分。可能有些內容遺漏了,但修訂版聖經(R.V.)給出了大致的意思。
民數記14:28 28. **照你們所說的**] 即民數記14:2。
民數記14:29 29. **凡被數點的**] 指在人口普查(第一章)中被數點的人。然而,利未人沒有被包括在該次普查中(民數記1:47),祭司文獻(P)的作者可能認為曠野中死亡的判決不適用於他們。亞倫的兒子以利亞撒在迦南邊界繼承他父親作大祭司,此時他肯定已超過二十歲,因為他在離開西乃山之前就已擔任祭司的職責(參民數記3:3及以下,32,民數記4:16)。
民數記14:33 33. **你們的兒女必在曠野牧放**] 如修訂版聖經旁註所示。他們將繼續帶著羊群四處遊蕩,而不是在迦南定居務農。「流浪者」的譯法源於拉丁通行本(Vulg.)的 *vagi*。**擔當你們的淫行**] 你的兒女雖然不會死在曠野,但必須為你們對神的不忠而受苦。「淫行」這個比喻,指一個女人背棄丈夫另尋他人的行為,經常被用來指以色列。她一次又一次地藉著公然的不信(如這裡),或藉著敬拜外邦神(如何西阿書2:7;何西阿書9:1),或藉著與外邦結盟(如以西結書16:26;以西結書23:1-35),證明她對耶和華不忠。
民數記14:34 34. **我的疏遠**] 我的反對。你們將經歷被我反對和阻礙的意義。這個名詞只出現在約伯記33:10。關於動詞,參民數記30:6(修訂版聖經「不許」),民數記32:7(修訂版聖經「使灰心」)。
民數記14:37 37. **都遭瘟疫死了**] 這是希伯來文慣用語的意思,儘管使用了定冠詞。希伯來文 **מַגֵּפָה**(maggçphâh)字面意思是「擊打」,**מַכָּה**(makkâh)和 *plaga* 也是如此。它用於指耶和華所施加的任何突然的災難。
民數記14:39 39. **摩西將這話告訴以色列眾人**] 即民數記14:27-35所包含的話。39b–45。百姓聽了他們的判決(民數記14:21-25)後,試圖藉著向南地山區進發來贏得耶和華的恩寵,無視摩西關於耶和華不會幫助他們的警告。他們遭到亞瑪力人和迦南人的慘敗。
民數記14:40 40. **上山頂去**] 或許是南地南部靠近加低斯的一座特定山丘:但它可能更普遍地指「山地的高地」。
民數記14:44 44. **耶和華的約櫃**] 「的約」這些詞很可能是申命記作者的旁註。在J或E文獻中沒有證據表明約法版被放在約櫃中。參民數記10:33b的注釋。**摩西**] 摩西是約櫃的守護者。**出營**] 在E文獻中,聖帳(約櫃大概就放在其中)位於營外(參民數記12:4,出埃及記33:7-11)。這裡由J文獻暗示的位置,後來成為P文獻描述會幕的一個重要因素(民數記1:50;民數記1:53)。
民數記14:45 45. **住在那山地的**] 參民數記14:25的注釋。**何珥瑪**] 字面意思是「那何珥瑪」;但這裡只帶有定冠詞。巴勒斯坦南部的一個城鎮或地區,其地點不詳。在民數記21:3中給出了這個名字的解釋:參那裡的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