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mbridge Bible 注釋|民數記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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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合和本 民數記 第2章

1耶和華曉諭摩西、亞倫說:

2「以色列人要各歸自己的纛下,在本族的旗號那裏,對着會幕的四圍安營。

3在東邊,向日出之地,照着軍隊安營的是猶大營的纛。有亞米拿達的兒子拿順作猶大人的首領。

4他軍隊被數的,共有七萬四千六百名。

5挨着他安營的是以薩迦支派。有蘇押的兒子拿坦業作以薩迦人的首領。

6他軍隊被數的,共有五萬四千四百名。

7又有西布倫支派。希倫的兒子以利押作西布倫人的首領。

8他軍隊被數的,共有五萬七千四百名。

9凡屬猶大營、按着軍隊被數的,共有十八萬六千四百名,要作第一隊往前行。

10「在南邊,按着軍隊是呂便營的纛。有示丟珥的兒子以利蓿作呂便人的首領。

11他軍隊被數的,共有四萬六千五百名。

12挨着他安營的是西緬支派。蘇利沙代的兒子示路蔑作西緬人的首領。

13他軍隊被數的,共有五萬九千三百名。

14又有迦得支派。丟珥的兒子以利雅薩作迦得人的首領。

15他軍隊被數的,共有四萬五千六百五十名,

16凡屬呂便營、按着軍隊被數的,共有十五萬一千四百五十名,要作第二隊往前行。

17「隨後,會幕要往前行,有利未營在諸營中間。他們怎樣安營就怎樣往前行,各按本位,各歸本纛。

18「在西邊,按着軍隊是以法蓮營的纛。亞米忽的兒子以利沙瑪作以法蓮人的首領。

19他軍隊被數的,共有四萬零五百名。

20挨着他的是瑪拿西支派。比大蓿的兒子迦瑪列作瑪拿西人的首領。

21他軍隊被數的,共有三萬二千二百名。

22又有便雅憫支派。基多尼的兒子亞比但作便雅憫人的首領。

23他軍隊被數的,共有三萬五千四百名。

24凡屬以法蓮營、按着軍隊被數的,共有十萬零八千一百名,要作第三隊往前行。

25「在北邊,按着軍隊是但營的纛。亞米沙代的兒子亞希以謝作但人的首領。

26他軍隊被數的,共有六萬二千七百名。

27挨着他安營的是亞設支派。俄蘭的兒子帕結作亞設人的首領。

28他軍隊被數的,共有四萬一千五百名。

29又有拿弗他利支派。以南的兒子亞希拉作拿弗他利人的首領。

30他軍隊被數的,共有五萬三千四百名。

31凡但營被數的,共有十五萬七千六百名,要歸本纛作末隊往前行。」

32這些以色列人,照他們的宗族,按他們的軍隊,在諸營中被數的,共有六十萬零三千五百五十名。

33惟獨利未人沒有數在以色列人中,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34以色列人就這樣行,各人照他們的家室、宗族歸於本纛,安營起行,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 民數記 第2章

**Numbers ii. 1–34. The Order of the Encampment.**

**民數記二1-34. 營地的排列順序。**

This chapter describes the order in which the tribes were to encamp round the Tabernacle, and the relative positions of the four divisions of the Levites. The arrangement is a very striking one, and must have presented a most imposing spectacle. The Tabernacle, with the tents of the Priests and Levites, occupied the centre. Round this, at some little distance, were the twelve tribes, arranged in four divisions of three tribes each. Each division had its own standard, and was under the command of a chief. The total number of fighting men in the camp was 603,550 (ch. i. 46). The Levites numbered 22,000 (ch. iii. 39). The women and children, and the mixed multitude (Ex. xii. 38), must have swelled the numbers to at least two millions. The camp, therefore, must have covered a very large area.

本章描述了各支派圍繞會幕安營的順序,以及利未人四個部門的相對位置。這種安排非常引人注目,必定呈現出極其壯觀的景象。會幕,連同祭司和利未人的帳篷,佔據了中心位置。圍繞著它,在稍遠處,是十二個支派,分為四個部門,每個部門由三個支派組成。每個部門都有自己的旗幟,並由一位首領指揮。營中作戰男丁的總數是603,550人(民一46)。利未人有22,000人(民三39)。婦女、兒童以及雜居的群眾(出十二38)必定使總人數膨脹到至少兩百萬。因此,營地必定覆蓋了非常廣闊的區域。

The order of the encampment is given in detail in this chapter, and is repeated in ch. x. 11–28, where the order of march is described. The arrangement of the camp was not merely for convenience, but had a symbolical meaning. The Tabernacle, as the dwelling-place of God, was in the midst of His people, and all the tribes were gathered round it. This symbolized the truth that God is the centre of His people’s life, and that all their activities should be ordered with reference to Him.

本章詳細記載了營地的排列順序,並在民數記十11-28中重複,該處描述了行軍的順序。營地的安排不僅是為了方便,更具有象徵意義。會幕作為神的居所,位於祂子民的中間,所有支派都聚集在它周圍。這象徵著神是祂子民生命中心的真理,他們所有的活動都應以祂為依歸。

The arrangement of the camp also foreshadowed the order of the Church. In the Church, Christ is the centre, and all believers are gathered round Him. The various ministries and gifts in the Church are all for the building up of the body of Christ.

營地的安排也預示了教會的秩序。在教會中,基督是中心,所有信徒都聚集在祂周圍。教會中各種事工和恩賜都是為了建立基督的身體。

The four divisions of the camp correspond to the four divisions of the Levites. The Kohathites, who had charge of the most holy things, encamped on the south side of the Tabernacle. The Gershonites, who had charge of the curtains and coverings, encamped on

**營地的佈置與行軍順序**

以下圖表呈現了希伯來文本中描述的佈置方式:

[此處應插入原始圖片,顯示營地佈置圖。由於我無法直接顯示圖片,請想像一個中央有會幕,四周環繞著利未人支派和以色列十二支派的方形營地圖。]

民數記 2:2
2. 各支派都有一個(?)「旗號」(standard);各家族則有「軍旗」(ensign),或更嚴格地說,是一個「記號」(sign),這可能指任何形式的標誌,例如竿子、長矛或其他物件。(Doughty, 《阿拉伯沙漠》, i. 221)描述一位貝都因酋長將他的長矛插入地面,作為他的人民圍繞紮營的記號。「旗號」(deghel)這個詞的意義不明。它可能指某種被注視或顯眼的東西(參 雅歌 5:10,R.V. 譯作「chiefest」);一個由相同子音組成的亞述語詞根也有此意義。因此,它可能引申出「旗幟」(banner)(雅歌 2:4)[註:詩篇 20:6 [英譯 5] 中的動詞不能作為可靠證據;許多人認為該段落有訛誤。]。在本段經文中,有些人會將其譯為「隊伍」(company)或「營」(battalion),民數記 2:3、2:10、2:18、2:25 亦同。這在民數記 2:3 中肯定更為合適,因為希伯來文的字面翻譯是「那些安營的……將是猶大營的『旗號』」,這也得到七十士譯本(**τάγμα**,隊伍)、西利亞文本和他爾根的支持。如果這是正確的,那麼「旗號」(deghel)在此處是次要意義的用法。可比較 **מַטֶּה**(maṭṭeh)和 **שֵׁבֶט**(shēbheṭ)這兩個詞,它們都可以指「杖」和「支派」。亦可比較拉丁文 vexillum,既指「軍旗」(Tac. Hist. i. 32),也指屬於某軍旗的「隊伍」(id. i. 70)。

民數記 2:3
3. 猶大] 每組三個支派中最重要的支派首先被提及,所有三個支派的總人數都歸在其名下計算(民數記 2:9;2:16;2:24;2:31)。

民數記 2:5-7
5, 7. 以薩迦被說成「安營在」猶大「旁邊」,其他三種情況也類似。因此,重要的支派似乎被置於中央,介於另外兩個支派之間。

民數記 2:17
17. 在營的中央] 這似乎是指在行軍隊伍的中央。東邊和南邊的支派首先出發,其次是第二批。然後是會幕及其所有部件和附屬物,抬會幕的利未人形成一個中空的方陣。在他們之後是西邊和北邊的支派。利未家族保留他們安營時各自的位置。在目前的文本順序中,這些位置直到民數記 3:23;3:29;3:35;3:38 才被描述。民數記 10:17-21 記載了另一種關於行軍順序的祭司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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