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mbridge Bible 注釋|彌迦書 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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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合和本 彌迦書 第6章

1以色列人哪,當聽耶和華的話! 要起來向山嶺爭辯, 使岡陵聽你的話。

2山嶺和地永久的根基啊, 要聽耶和華爭辯的話! 因為耶和華要與他的百姓爭辯, 與以色列爭論。

3我的百姓啊,我向你做了甚麼呢? 我在甚麼事上使你厭煩? 你可以對我證明。

4我曾將你從埃及地領出來, 從作奴僕之家救贖你; 我也差遣摩西、亞倫,和米利暗在你前面行。

5我的百姓啊,你們當追念摩押王巴勒所設的謀 和比珥的兒子巴蘭回答他的話, 並你們從什亭到吉甲[所遇見的事], 好使你們知道耶和華公義的作為。

6我朝見耶和華, 在至高上帝面前跪拜,當獻上甚麼呢? 豈可獻一歲的牛犢為燔祭嗎?

7耶和華豈喜悅千千的公羊, 或是萬萬的油河嗎? 我豈可為自己的罪過獻我的長子嗎? 為心中的罪惡獻我身所生的嗎?

8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 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 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 存謙卑的心,與你的上帝同行。

9耶和華向這城呼叫, 智慧人必敬畏他的名。 你們當聽是誰派定刑杖的懲罰。

10惡人家中不仍有非義之財 和可惡的小升斗嗎?

11我若用不公道的天平和囊中詭詐的法碼, 豈可算為清潔呢?

12城裏的富戶滿行強暴; 其中的居民也說謊言, 口中的舌頭是詭詐的。

13因此,我擊打你, 使你的傷痕甚重, 使你因你的罪惡荒涼。

14你要吃,卻吃不飽; 你的虛弱必顯在你中間。 你必挪去,卻不得救護; 所救護的,我必交給刀劍。

15你必撒種,卻不得收割; 踹橄欖,卻不得油抹身; 踹葡萄,卻不得酒喝。

16因為你守暗利的惡規, 行亞哈家一切所行的, 順從他們的計謀; 因此,我必使你荒涼, 使你的居民令人嗤笑, 你們也必擔當我民的羞辱。

# 彌迦書 第六章

本章,連同第七章的前六節,應構成其結論,呈現出幾個顯著的要點。儘管它與第一至三章一樣嚴肅地譴責罪惡,但卻沒有那些對特定過犯的有力詳細描述,也沒有那些充滿熱情的勸誡,這些都是前幾章的特徵。它似乎是在迫害使耶和華虔誠的敬拜者人數減少之時寫成的,我們顯然必須在其寫作與第一至三章、第四、五章之間留出相當長的時間間隔。

彌迦書 6:1 1-5。耶和華與祂的子民之間爭論的第一部分。1. 在眾山前] 眾山見證了以色列過去的全部歷史,耶和華所賜的恩惠,以及以色列忘恩負義的回報。比較 申 32:1,賽 1:2。

彌迦書 6:2 2. 你們堅固的根基] 「堅固」應作「持久」。群山歷經一代又一代悖逆的以色列人,依然屹立不搖。與祂的子民] 這句話在此語境中意義重大;如果說有什麼能喚醒以色列的良知,那就是他曾蒙受特殊恩典的念頭。

彌迦書 6:3 3. 我的百姓啊] 耶和華開啟了這場爭論。祂假定以色列已離棄祂的神,這是顯而易見、無可否認的。我在何事上使你厭煩?] 事奉神的要求並非令人厭煩(如 彌 6:6-7 將顯示)。只要有公義、憐憫和謙卑,耶和華別無所求。華麗的儀式是敬拜的奢侈品,而非必需品。

彌迦書 6:4 4. 因為我曾將你從埃及地領出來] 對於神的問題,唯一真實的答案是「沒有」。耶和華確實奇妙地幫助了祂的子民脫離困境。沒有什麼能抹滅以色列首次蒙拯救時那壓倒性的宏偉感。一位先知,以被擄猶太教會的名義寫作,回溯到昔日幸福的時光,那時祂「將他們從海中領出來,有祂羊群的牧人」(賽 63:11)。我差遣摩西、亞倫和米利暗在你前面] 這些是牧人,藉著他們,「神引導祂的百姓,好像羊群」(詩 77:20)——東方牧人走在羊群前面(約 10:4)。

彌迦書 6:5 5. 我的百姓啊,你們當記念……] 先知奉耶和華的名,提醒祂的百姓另一項大恩典,就是巴勒毀滅以色列的計畫歸於無有。商議] 即與米甸的長老商議(民 22:4)。從什亭到吉甲] 什亭是以色列人在約旦河東岸的最後一站;吉甲是進入迦南地的第一站。這些詞語如何與前文在語法上連接尚不清楚。其意義似乎是:「記念在什亭和吉甲之間發生的事」,即不僅是巴勒和巴蘭的事件,還有奇妙地渡過約旦河並進入應許之地。可能在此子句之前有些詞語脫落了。公義] 更確切地說,是公義的作為;字面意思是「諸義」(如 士 5:11,撒上 12:7)。

彌迦書 6:6 6. 我朝見耶和華,當獻上什麼呢?] 即獻上什麼禮物?下拜] 帶著臣民向君王,或窮人向富人下拜的姿態。用一歲的牛犢] 這些被認為是上等的(利 9:3)。

彌迦書 6:6-8 6-8。百姓感到需要代贖,焦慮地(注意重複的問題)詢問先知如何才能挽回祭耶和華。巴特勒主教(Bishop Butler)在其關於巴蘭品格的講道中,採納了彌 6:6-7 代表巴勒的問題,而彌 6:8 代表巴蘭的回答的觀點。這可能是受 王下 3:27 的啟發,其中記載摩押王獻上他的長子作燔祭。但這個推論過於倉促;人祭是以色列的憎惡之一(見下文),最引起先知們的譴責。巴特勒主教可能也沒有意識到先知書中存在的擬人化程度。在這兩節經文(6 和 7)中說話的是擬人化的百姓。

彌迦書 6:7 7. 用千千的公羊] 希臘人會說,用百隻祭牲。牛犢以品質衡量;公羊以數量衡量。萬萬的油河] 或「油的洪流」;如同「蜜的溪流 [洪流]」,伯 20:17。將我頭生的獻上,為我的過犯] 這是以色列獻祭的高潮;他不會保留他最珍貴的財產。欣嫩谷數世紀以來被獻兒童給「吞噬」的火神摩洛的祭祀所玷污;這種習俗源自「耶和華從以色列人面前趕出的列國」(王下 16:3)。以公羊代替以撒的敘述(創 22:13),以及贖回人頭生的律法(出 13:13),表明儘管在早期可能「因人心剛硬」而允許,但這種人祭已不再被先知和律法解釋者視為神對以色列的旨意。比較 利 18:21;利 20:2,王下 16:3;王下 23:10,賽 57:5,耶 7:31,結 16:20;結 20:26。

彌迦書 6:8 8. 先知否認任何外在形式能彌補屬靈品質的缺乏。神所要求的是心靈的獻祭;但「人一旦被定罪,寧願犧牲他最珍貴的東西,也不願放棄自己的意志,將自己獻給神」(W. Robertson Smith)。這段經文讓我們想起 賽 1:10-15,何 6:6。顯然,希西家的改革純粹是外在的(比較 賽 29:13)。祂已指示你] 即摩西在律法中,特別是在申命記中。耶和華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 比較 申 10:12,「以色列啊,現在耶和華你的神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敬畏耶和華你的神,遵行祂的一切道,愛祂,盡心盡性事奉耶和華你的神。」行公義……] 與以色列目前的特徵相反(比較 彌 6:10,彌 2:1-2,彌 3:2-3;彌 3:9-10)。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 謙卑是舊約中首要的宗教美德(比較 賽 2:12)。

彌迦書 6:9 9-16。耶和華憤怒的譴責。9. 耶和華的聲音] 因為在此之前是先知說話。向城] 即耶路撒冷。智慧人必見你的名] 這是一個非常可疑的翻譯。其他人翻譯為「敬畏你的名就是智慧」,這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古譯本的支持(「敬畏」代替「看見」有此重要認可);這不需要改變文本(即輔音),而只需改變一個元音符號。卡斯帕里(Caspari)對現有讀法的翻譯「你的名以智慧為其對象」是不自然的。你們當聽杖,和那設立杖的] 即你們當聽懲罰的預言,並聽那命定審判的。這裡指的是亞述的入侵;比較 賽 10:5;賽 10:24。

彌迦書 6:10 10. 譴責以問題的形式表達,以刺痛罪人的良心。惡人家中豈有不義之財……] 即壓迫者是否繼續堆積不義之財?短少的量器] 指的是一種特定的量器,即伊法(約三斗,乾量)。所指明的罪惡強烈地提醒我們申命記,其中禁止在家中存放「大小不同的伊法」,並規定要使用「完全公義的伊法」(申 24:14-15)。彌迦的長輩阿摩司也提到那些渴望安息日結束的人,「好叫他們賣出麥子,使伊法變小」(摩 8:5)。

彌迦書 6:11 11. 我豈可算為清潔……] 這種翻譯幾乎站不住腳,即使我們改變元音符號。這是出於一種非常自然的感覺,即說話者應該與彌 6:10 中的人是同一個人。凱爾(Keil)認為,如果我們假設說話者是先知作為人類良心的代表說話,那麼希伯來文本的讀法就可以得到證明。文本的讀法是「我豈能清潔呢?」,根據這位注釋家,這意味著「人豈能清潔呢?」然而,更簡單且符合我們對希伯來語發音混淆的了解的是,遵循七十士譯本(LXX)、西利亞文本(Peshitta)和他爾根(Targum),將第一人稱改為第三人稱;除非,考慮到彌 6:12,我們更喜歡將動詞讀作第二人稱,「你(耶路撒冷啊)豈能清潔呢?」因為先知接著說,「城裡的富戶」(即耶路撒冷的)。

彌迦書 6:13 13. 我必使你受重傷] 意思是致命的疾病;比較 鴻 3:19,其中該詞在平行子句中解釋為「無法醫治」。

彌迦書 6:14-15 14, 15. 你吃,卻不得飽足] 這兩節經文的描述再次讓我們想起申命記,以及利未記中與申命記最相似的部分(見 申 28:39 和 利 26:25-26)。你的虛空] 希伯來文的意思非常不確定。你的空虛是最近權威人士最支持的翻譯;如果我們採用它,我們必須將「是」替換為「保持」——指的是胃的空虛。但這種翻譯不確定,而且文本,像往常一樣,可能已受損。我們可能會恢復為「你的瘦弱必在你中間」(即在百姓中間)。你必拿去] 更確切地說,你必移走(你的財物)。所呈現的前景是敵人將突然襲擊猶太人,以至於他們無法將財產或家人轉移到安全的地方;或者即使他們僥倖成功地保存了一點,也很快會成為敵人的戰利品(比較 賽 23:12,耶 44:12)。

彌迦書 6:15 15. 踹橄欖] 現在的習慣只是壓榨橄欖;在古代,它們也必須像葡萄一樣被踩踏。巴勒斯坦仍然發現古代的榨油機。橄欖有時通過踩踏,有時通過石輪磨成漿。 (Thomson, The Land and the Book, p. 207.)

彌迦書 6:16 16. 暗利的條例] 「條例」在此處用於宗教意義,指敬拜的儀式或規條(如 耶 10:3,利 20:7,王下 17:34)。暗利被說成「行惡比他以前所有的王更甚」。列王紀上對他的記載不多,但亞述人總是將他的名字與他的王國聯繫在一起:北方王國的亞述名稱是 Bit Khumri,「暗利之地」。「暗利的條例」和「亞哈家(暗利的兒子)的作為」當然是指巴力崇拜(比較 王上 16:31-32)。「王國的分裂並未打破猶大與北方更大的以色列之間微妙的聯繫」(羅伯遜·史密斯教授,The Old Testament in the Jewish Church, p. 345)。因此,以色列王國低落的宗教狀況對猶大王國產生了極其不利的影響。在他們的計謀中] 即暗利和亞哈的計謀中。奇怪的是,這兩位是先知書中唯一提到的北以色列的君王。我百姓的羞辱] 即耶和華的百姓被趕出「耶和華之地」時所蒙受的羞辱(何 9:3)。然而,最有可能的是,我們應該讀作「列國的羞辱」(比較 結 34:29;結 36:6)。結尾的 m 可能已脫落,或者縮寫符號可能被忽略了。這節經文的後半部分在各譯本中呈現出不同的形式。它們所依據的文本不確定;但它們都同意翻譯為「敬畏(祂)名的人」(他爾根(Targum)省略了代詞),並且(除了他爾根(Targum))將「杖」翻譯為「支派」。因此,伊瓦爾德(Ewald)翻譯為「聽啊,支派,以及你召喚它的」。七十士譯本(LXX)也將彌 6:10 的「豈有」改為「城」,並將其與彌 6:9 連接起來。羅爾達(Roorda)追溯這些他認為是原始讀法的痕跡,恢復為「敬畏祂名的人已聽見智慧。祂已宣告是誰激動祂的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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