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mbridge Bible 注釋|馬太福音 第二十二章

← 上一篇 子站索引 信仰問答 回到尼希米讀經網 下一篇 →
第二十二章
合和本 馬太福音 第22章

1耶穌又用比喻對他們說:

2「天國好比一個王為他兒子擺設娶親的筵席,

3就打發僕人去,請那些被召的人來赴席,他們卻不肯來。

4王又打發別的僕人,說:『你們告訴那被召的人,我的筵席已經預備好了,牛和肥畜已經宰了,各樣都齊備,請你們來赴席。』

5那些人不理就走了;一個到自己田裏去;一個做買賣去;

6其餘的拿住僕人,凌辱他們,把他們殺了。

7王就大怒,發兵除滅那些兇手,燒毀他們的城。

8於是對僕人說:『喜筵已經齊備,只是所召的人不配。

9所以你們要往岔路口上去,凡遇見的,都召來赴席。』

10那些僕人就出去,到大路上,凡遇見的,不論善惡都召聚了來,筵席上就坐滿了客。

11王進來觀看賓客,見那裏有一個沒有穿禮服的,

12就對他說:『朋友,你到這裏來怎麼不穿禮服呢?』那人無言可答。

13於是王對使喚的人說:『捆起他的手腳來,把他丟在外邊的黑暗裏;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

14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

15當時,法利賽人出去商議,怎樣就着耶穌的話陷害他,

16就打發他們的門徒同希律黨的人去見耶穌,說:「夫子,我們知道你是誠實人,並且誠誠實實傳上帝的道,甚麼人你都不徇情面,因為你不看人的外貌。

17請告訴我們,你的意見如何?納稅給凱撒可以不可以?」

18耶穌看出他們的惡意,就說:「假冒為善的人哪,為甚麼試探我?

19拿一個上稅的錢給我看!」他們就拿一個銀錢來給他。

20耶穌說:「這像和這號是誰的?」

21他們說:「是凱撒的。」耶穌說:「這樣,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上帝的物當歸給上帝。」

22他們聽見就希奇,離開他走了。

23撒都該人常說沒有復活的事。那天,他們來問耶穌說:

24「夫子,摩西說:『人若死了,沒有孩子,他兄弟當娶他的妻,為哥哥生子立後。』

25從前,在我們這裏有弟兄七人,第一個娶了妻,死了,沒有孩子,撇下妻子給兄弟。

26第二、第三,直到第七個,都是如此。

27末後,婦人也死了。

28這樣,當復活的時候,她是七個人中哪一個的妻子呢?因為他們都娶過她。」

29耶穌回答說:「你們錯了;因為不明白聖經,也不曉得上帝的大能。

30當復活的時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

31論到死人復活,上帝[在經上]向你們所說的,你們沒有念過嗎?

32他說:『我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上帝不是死人的上帝,乃是活人的上帝。」

33眾人聽見這話,就希奇他的教訓。

34法利賽人聽見耶穌堵住了撒都該人的口,他們就聚集。

35內中有一個人是律法師,要試探耶穌,就問他說:

36「夫子,律法上的誡命,哪一條是最大的呢?」

37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

38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39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

40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41法利賽人聚集的時候,耶穌問他們說:

42「論到基督,你們的意見如何?他是誰的子孫呢?」他們回答說:「是大衛的子孫。」

43耶穌說:「這樣,大衛被聖靈感動,怎麼還稱他為主,說:

44主對我主說: 你坐在我的右邊, 等我把你仇敵放在你的腳下。

45大衛既稱他為主,他怎麼又是大衛的子孫呢?」

46他們沒有一個人能回答一言。從那日以後,也沒有人敢再問他甚麼。

# 馬太福音 第22章

馬太福音 22:1-14 馬太福音 22:1-14。皇家婚宴的比喻。此比喻為馬太福音所獨有。路加福音所記載的比喻(路 14:16-24),雖然在某些方面與此相似,但在其上下文、特殊教導以及許多細節上有所不同。如同其他關於受難的比喻一樣,此比喻的主要意圖是針對現在和即將到來的未來。此比喻分為兩個部分:(1)馬太福音 22:1-7;(2)馬太福音 22:8-14。在第一部分(1)中,僕人是施洗約翰和基督的首批門徒;筵席是神的國,或基督教會;被邀請卻拒絕前來的客人是猶太人;所施行的報復在公元70年耶路撒冷被圍攻時得到了字面上的應驗。(2)這部分涉及向外邦人傳揚福音。如同在撒網的比喻(馬太福音 13:47)或麥田的比喻(馬太福音 13:24)中,配得與不配得的人混雜在一起,直到君王將他們分開。

馬太福音 22:2 2. 為他兒子擺設娶親的筵席] 更確切地說,是為他兒子擺設婚宴。

馬太福音 22:3 3. 差遣他的僕人] 這符合東方習俗。參閱以斯帖記 5:8;以斯帖記 6:14。僕人] 或奴隸。在馬太福音 22:13 中,用於「僕人」的希臘文詞彙不同。

馬太福音 22:7 7. 他就發怒] 對於臣民而言,輕蔑地拒絕參加皇家筵席的召喚,意味著不忠和叛逆。發兵] 提多(Titus)的士兵確實實現了神的旨意。

馬太福音 22:10 10. 那些僕人就出去到大路上] 嚴格來說,是到不同道路分岔的地方。「僕人」是早期的基督徒宣教士,如保羅、西拉、巴拿巴等人,他們在旅途中前往羅馬、安提阿和哥林多等民族的聚集地。無論善惡] 在地上的教會中,善惡之人將永遠並存。

馬太福音 22:11 11. 沒有穿禮服的] 這是宴席主人自己提供的節慶禮袍,因此沒有任何藉口。這個人代表了一類人——那些惡人(馬太福音 22:10),他們沒有穿上稱義的衣袍。

馬太福音 22:12 12. 無言可答] 見馬太福音 22:34。

馬太福音 22:13 13. 把他捆起來] 根據最佳抄本權威,此處應省略。外面的黑暗] 宴會廳光明之外的黑暗地牢。

馬太福音 22:15 15–22。希律黨人的試探。納稅錢 馬可福音 12:13-17;路加福音 20:20-25。15. 怎樣就他的話陷害他] 字面意思是,像捕鳥人設陷阱捕鳥一樣。這個希臘詞在《新約》中僅在此處使用。之前所有的嘗試都是為了詆毀耶穌作為一位宗教教師;這次的嘗試是為了使他暴露於羅馬政府的敵意之下。他會像加利利人猶大那樣,否認所有人類權威嗎?還是會默許羅馬統治?在前一種情況下,他將招致彼拉多的譴責;在後一種情況下,他將招致加利利追隨者的輕蔑。

馬太福音 22:16 16. 他們的門徒同希律黨人] 這是一種不自然的聯盟,因為法利賽人代表著對所有外來勢力的愛國抵抗;而希律黨人,顧名思義,支持希律王朝,並且如上下文所示,默許羅馬統治。除了前兩卷福音書,希律黨人沒有被提及;約瑟夫(Josephus)在他的猶太教派記述中也沒有包括他們。他們可能在人數上微不足道,甚至可能只是一些屬於希律宮廷的變節猶太人。見馬太福音 11:8。我們知道你是誠實的] 這次對耶穌的攻擊,其陰險的偽善無以復加。他的敵人以他們所信任的教師身份接近他。你不徇人的情面] 即,你不受外表影響;無論財富、權力或聲望,都無法影響你的決定。

馬太福音 22:17 17. 納稅給凱撒可以不可以?] 「你不可立外人作你的王」(申 17:15)這條誡命被解釋為猶太人不應向任何外國勢力納稅。但他們的歷史顯示,他們曾先後向亞述、巴比倫、埃及和波斯納稅。這個問題是為了試探耶穌是否會採納奮銳黨人的口號。這種特殊的稅,即向每個人徵收的人頭稅,對猶太人中的愛國黨派來說尤其令人反感。

馬太福音 22:19 19. 他們就拿一個銀錢來給他] 一個羅馬銀幣(Denarius),上面可能印有提庇留(Tiberius)的肖像。猶太硬幣上沒有印上他們君王的肖像。希律腓力(Herod Philip)是其家族中唯一一個為了奉承皇帝而將凱撒肖像鑄造在硬幣上的人。

馬太福音 22:20 20. 像] 更確切地說,是銘文或肖像。

馬太福音 22:21 21. 這樣,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 猶太拉比們確立了一個原則:「誰的錢幣通行,誰就是王。」聖保羅(St Paul)闡述了這個原則,這也是我們主回答的基礎(羅 13:1 及以下。另參閱彼前 2:13-17)。歸給 = 「按應得的償還」。神的物當歸給神] 天國的要求同樣具有說服力。作為神的子民和「園戶」,猶太人欠祂服事和果實。無論是對凱撒還是對神,事實都清楚地表明了什麼是應得的,以及歸給誰,而且對一方的順服不必然與對另一方的順服衝突。

馬太福音 22:22-23 23–33。撒都該人試探耶穌。來世的狀況 馬可福音 12:18-27;路加福音 20:27-38。23. 撒都該人] 見馬太福音 3:7 的註釋。這是撒都該人與耶穌唯一一次直接接觸。

馬太福音 22:24 24. 他兄弟當娶他的妻] 這有時被稱為「利未拉特律」(levirate law),源自拉丁文 levir,意為「姻兄」;見申命記 25:5。「關於此事的律法並非猶太人所獨有,在各種古代和現代的東方民族中都有發現。」《講員註釋》(Speaker’s Comment.),申命記 25:5。

馬太福音 22:29 29. 不明白] 即「因為你們不明白」(1)聖經,聖經肯定了此教義;也不明白(2)神的能力,祂能夠成就復活,並在復活之後在新世界中創造一個新的秩序。

馬太福音 22:30 30. 當復活的時候] 即在那個世界或那個以復活開始的生命階段。邏輯上的困難消失了;因為在這方面,今世與來世之間的類比並不成立。類比論證的危險總在於,所比較的兩者在每個點上都相似的謬誤。

馬太福音 22:32 32. 耶穌在與撒都該人辯論時,引用了摩西五經,因為摩西的書卷對他們來說具有最大的權威。若以邏輯形式陳述,此論證為:神只是活人的神,但祂是亞伯拉罕的神,因此亞伯拉罕是活著的。後來的拉比文士也從這些話語中得出相同的推論。命題「神是活人的神」所依據的原則更為深層。它取決於神生命與祂兒女生命之間的密切關係。此真理的最佳例證是葡萄樹的比喻(約 15:1-8)。活神與祂所屬的列祖之間的聯繫,如同葡萄樹與其枝子之間的聯繫一樣緊密。如果葡萄樹活著,其枝子也活著。如果神是活著且不朽的,那麼列祖也是活著且不朽的。如果枝子死了,它們就不再屬於葡萄樹;如果列祖死了,他們就不再與神有任何關係,神也不再與他們有任何關係。至此,已證明了不朽。復活的論證是推斷出來的。因為如果列祖是活著的,他們就是活在陰間(Sheôl 或 Hades)中,因此他們正在等待復活;參閱希伯來書 11:16。關於此思想,請參閱邁爾(Meyer)的相關註釋。

馬太福音 22:33 33. 道理] 更確切地說,是教導。

馬太福音 22:34 34. 叫他們無話可說] 字面意思是,堵住他們的嘴;因此是徹底地使他們沉默,而不僅僅是暫時的。同樣的希臘詞也用於(馬太福音 22:12)指那位客人;馬可福音 1:25 和路加福音 4:35,指使鬼魔閉口;馬可福音 4:39,指平息風暴;哥林多前書 9:9 和提摩太前書 5:18,指不籠住牛的嘴。

馬太福音 22:34-40 34–40。最大的誡命 馬可福音 12:28-34;路加福音 10:25-28。在路加福音中,這個問題是在事工較早的時期,即七十門徒回來之後提出的;「鄰舍」的意義則透過「好撒馬利亞人」的比喻來闡明。

馬太福音 22:35 35. 其中有一個律法師] 即,一位解釋成文律法的人,以區別於「傳統」或不成文律法。

馬太福音 22:37 37. 見申命記 6:5。心……性……意] 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補充了「力」。在申命記中,詞語是心……性……力。心包括情感、意志、目的;性,指屬靈的能力;意,指智力、思考能力。這條最大的誡命寫在「律法師」可能佩戴的經文匣上。見馬太福音 23:5。馬可福音(馬可福音 12:32-34)補充了律法師的回應和耶穌的稱讚:「你離神的國不遠了。」

馬太福音 22:44 41–46。大衛的子孫 馬可福音 12:35-37;路加福音 20:41-44。44. 主對我主說] 詩篇 110:1。根據希伯來文,「耶和華對亞多尼(Adoni)說」,即對我的主宰,彌賽亞,大衛的子孫說。說] 翻譯為「說」的希伯來詞暗示著神聖的啟示,因此是「被聖靈感動」(馬太福音 22:43)。佩羅恩(Canon Perowne)翻譯為:「耶和華對我主的諭言。」你坐在我的右邊] 作為我的共同統治者,擁有與我同等的能力。此節經文被引用於哥林多前書 15:25;希伯來書 1:13;希伯來書 10:12-13。(關於此表達,參閱馬太福音 20:21。)

馬太福音 22:46 46. 這篇詩篇一直被猶太人視為彌賽亞詩篇,因此他們保持沉默,無法回答,除非承認耶穌的神性。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