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mbridge Bible 注釋|馬太福音 第二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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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合和本 馬太福音 第21章

1耶穌和門徒將近耶路撒冷,到了伯法其,在橄欖山那裏。

2耶穌就打發兩個門徒,對他們說:「你們往對面村子裏去,必看見一匹驢拴在那裏,還有驢駒同在一處;你們解開,牽到我這裏來。

3若有人對你們說甚麼,你們就說:『主要用牠。』那人必立時讓你們牽來。

4這事成就是要應驗先知的話,說:

5要對錫安的居民說: 看哪,你的王來到你這裏, 是溫柔的,又騎着驢, 就是騎着驢駒子。」

6門徒就照耶穌所吩咐的去行,

7牽了驢和驢駒來,把自己的衣服搭在上面,耶穌就騎上。

8眾人多半把衣服鋪在路上;還有人砍下樹枝來鋪在路上。

9前行後隨的眾人喊着說: 和散那歸於大衛的子孫! 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 高高在上和散那!

10耶穌既進了耶路撒冷,合城都驚動了,說:「這是誰?」

11眾人說:「這是加利利拿撒勒的先知耶穌。」

12耶穌進了上帝的殿,趕出殿裏一切做買賣的人,推倒兌換銀錢之人的桌子,和賣鴿子之人的凳子,

13對他們說:「[經上]記着說: 我的殿必稱為禱告的殿, 你們倒使它成為賊窩了。」

14在殿裏有瞎子、瘸子到耶穌跟前,他就治好了他們。

15祭司長和文士看見耶穌所行的奇事,又見小孩子在殿裏喊着說:「和散那歸於大衛的子孫!」就甚惱怒,

16對他說:「這些人所說的,你聽見了嗎?」耶穌說:「是的。[經上]說『你從嬰孩和吃奶的口中完全了讚美』的話,你們沒有念過嗎?」

17於是離開他們,出城到伯大尼去,在那裏住宿。

18早晨回城的時候,他餓了,

19看見路旁有一棵無花果樹,就走到跟前,在樹上找不着甚麼,不過有葉子,就對樹說:「從今以後,你永不結果子。」那無花果樹就立刻枯乾了。

20門徒看見了,便希奇說:「無花果樹怎麼立刻枯乾了呢?」

21耶穌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有信心,不疑惑,不但能行無花果樹上所行的事,就是對這座山說:『你挪開此地,投在海裏!』也必成就。

22你們禱告,無論求甚麼,只要信,就必得着。」

23耶穌進了殿,正教訓人的時候,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來問他說:「你仗着甚麼權柄做這些事?給你這權柄的是誰呢?」

24耶穌回答說:「我也要問你們一句話,你們若告訴我,我就告訴你們我仗着甚麼權柄做這些事。

25約翰的洗禮是從哪裏來的?是從天上來的?是從人間來的呢?」他們彼此商議說:「我們若說『從天上來』,他必對我們說:『這樣,你們為甚麼不信他呢?』

26若說『從人間來』,我們又怕百姓,因為他們都以約翰為先知。」

27於是回答耶穌說:「我們不知道。」耶穌說:「我也不告訴你們我仗着甚麼權柄做這些事。」

28又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他來對大兒子說:『我兒,你今天到葡萄園裏去做工。』

29他回答說:『我不去』,以後自己懊悔,就去了。

30又來對小兒子也是這樣說。他回答說:『父啊,我去』,他卻不去。

31你們想,這兩個兒子是哪一個遵行父命呢?」他們說:「大兒子。」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稅吏和娼妓倒比你們先進上帝的國。

32因為約翰遵着義路到你們這裏來,你們卻不信他;稅吏和娼妓倒信他。你們看見了,後來還是不懊悔去信他。」

33「你們再聽一個比喻:有個家主栽了一個葡萄園,周圍圈上籬笆,裏面挖了一個壓酒池,蓋了一座樓,租給園戶,就往外國去了。

34收果子的時候近了,就打發僕人到園戶那裏去收果子。

35園戶拿住僕人,打了一個,殺了一個,用石頭打死一個。

36主人又打發別的僕人去,比先前更多;園戶還是照樣待他們。

37後來打發他的兒子到他們那裏去,[意思]說:『他們必尊敬我的兒子。』

38不料,園戶看見他兒子,就彼此說:『這是承受產業的。來吧,我們殺他,佔他的產業!』

39他們就拿住他,推出葡萄園外,殺了。

40園主來的時候要怎樣處治這些園戶呢?」

41他們說:「要下毒手除滅那些惡人,將葡萄園另租給那按着時候交果子的園戶。」

42耶穌說:「[經上寫着]: 匠人所棄的石頭 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 這是主所做的, 在我們眼中看為希奇。 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

43所以我告訴你們,上帝的國必從你們奪去,賜給那能結果子的百姓。

44誰掉在這石頭上,必要跌碎;這石頭掉在誰的身上,就要把誰砸得稀爛。」

45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聽見他的比喻,就看出他是指着他們說的。

46他們想要捉拿他,只是怕眾人,因為眾人以他為先知。

# 馬太福音 第21章

馬太福音 21:1 1. **到了伯法其,靠近橄欖山**] 「到了伯法其和伯大尼,靠近橄欖山」(馬可福音)。「將近伯法其和伯大尼,在一座山名叫橄欖山那裡」(路加福音)。伯大尼距離耶路撒冷約兩英里,位於橄欖山的東南山腳。伯法其(意為「青無花果或冬無花果之地」)的遺址尚未被發現,其確切位置不明。它可能位於伯大尼以西,且靠近耶路撒冷,以至於被視為聖城的一部分。參閱 Godet 對路加福音 19:28 的注釋。有些人從伯法其和伯大尼的命名順序推斷伯法其位於伯大尼以東。

馬太福音 21:1-10 尼散月9日(棕枝主日)。馬太福音 21:1-10。君王進入耶路撒冷。馬可福音 11:1-11。路加福音 19:29-40。約翰福音 12:12-19。只有聖路加在此記載了基督為耶路撒冷哭泣的事件(路加福音 19:40-44)。

馬太福音 21:2 2. **一匹驢駒拴在那裡,還有驢媽媽同在一處**] 「一匹驢駒拴在那裡,是從來沒有人騎過的」(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聖馬太指出這與預言的話語密切吻合;參閱馬太福音 21:5。東方旅行者描述了驢在東方受到高度重視。希伯來語中這些動物的多種名稱表明了它們的許多用途。「牠的命運隨著牠所服務的人的命運而變化。富人的驢是尊貴的牲畜。牠的體型遠遠超過我們在這裡看到的任何同類。牠的毛皮像馬一樣光滑有光澤……牠的毛色是閃亮的黑色、緞面白色或光滑的鼠灰色。我從未見過牠的普瓦圖兄弟那種暗紅色。」(Zincke 的《埃及》)。

馬太福音 21:3 3. 這段記載推斷驢的主人是耶穌的追隨者,他或許尚未公開表明身份。這類秘密追隨者的數量可能非常龐大。

馬太福音 21:4 4. **這事成就**] 參閱馬太福音 1:22 的注釋。

馬太福音 21:5 5. **要對錫安的居民說,看哪,你的王來到你這裡,是溫柔的**] 撒迦利亞書 9:9。先知預言以色列的勝利和鄰國的衰落。這預言包含三個不同的希伯來詞來指「驢」。「騎著一匹驢(**חֲמוֹר**,*chamâr*,源自意為「紅色」的詞根)和一匹驢駒(**עַיִר**,*air*,「一匹年輕的公驢」),是驢(**אָתוֹן**,*athôn* = 「一匹母驢」,源自意為「緩慢」的詞根)的駒(字面意義為「兒子」)。」**溫柔的**] 參閱馬太福音 5:5。

馬太福音 21:7 7. **把自己的衣服搭在上面**] 他們的外衣,即現代阿拉伯人的 *abbas*。與此比較,耶戶的臨時寶座,列王紀下 9:13。

馬太福音 21:8 8. **許多人**] 更確切地說,是**大部分群眾**。**把衣服鋪在路上**] 記載中有類似的例子,門徒向拉比表達敬意。參閱 Schöttgen,該處注釋。

馬太福音 21:9 9. **和散那**] 希伯來語「**הוֹשִׁיעָה נָּא**」(*hoshiah-na*),意為「現在拯救」、「我懇求你拯救」。**נָּא**(*Na*)是一個懇求的助詞,加在命令語氣之後。這些是詩篇 118:25 的開頭詞:「耶和華啊,求你拯救!耶和華啊,求你使我們亨通!」這節經文在住棚節和其他場合,人們會圍繞祭壇莊嚴地歌唱。群眾在耶穌身上認出了彌賽亞,並向祂發出他們最歡樂的節日歌聲。聖路加為他的外邦讀者意譯為「至高之處榮耀歸於神」。**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詩篇 118:26)。「那要來的」(**הַבָּא**,*Habba*)是一個公認的彌賽亞稱號。聖馬可和聖約翰補充說:「那將要來的我們祖宗大衛的國(約翰福音作「以色列的王」)是應當稱頌的,奉主名來的。」聖路加則說:「那將要來的王是應當稱頌的」等等,並提到群眾「就歡樂地大聲讚美神,因為他們所見過的一切異能」。這些勝利的歡呼——這是君王的「福音」或宣告——必定響徹汲淪谷,直達聖殿的範圍和廊下。「伯大尼坐落在山肩上一個淺淺的窪地裡。小徑沿著這個窪地,直到一個轉彎處開始下坡,在那裡第一次瞥見聖殿。首先出現的是大衛城的城堡和城牆;緊接著是聖殿閃閃發光的屋頂和希律華麗的皇家拱廊,其長長的城垛懸垂在摩利亞山的南緣。」(Tristram 的《聖地地形學》)。進入耶路撒冷不應被視為一個孤立的事件。它是一種情感的最高爆發。顯然,對國度的期望已達到最高點。撒羅米俯伏在王子腳下;她兒子的請求;十個門徒之間的爭論;聚集的群眾;巴底買的呼喊;凱旋的進入,都是這種情感的跡象。對我們而言,君王進入耶路撒冷是一個預表,一個透過外在景象和聲音,闡明神真實而內在的奧秘國度的比喻。

馬太福音 21:10 10. **合城都驚動了**] 根據尼祿時代的一次人口普查,逾越節期間有2,700,000名猶太人。我們可以想像耶路撒冷狹窄的街道擠滿了好奇的人群,他們以東方人的活潑,用多種語言和方言問道:「這是誰?」**驚動了**] 原文中的詞語很有力,意為「震動」或「攪動」,如同地震或強風。比較馬太福音 27:51 和啟示錄 6:13,其中使用了相同的動詞。尼散月10日,星期一。這天的事件延伸至第25章末。

馬太福音 21:12 12. **趕出殿裡一切作買賣的人**] 很可能是一種神聖權威的眼神、祂加利利追隨者的熱情,以及商人自知理虧,而非任何特殊的奇蹟能力,促成了耶穌在祂父的家中取得這場勝利。**殿裡作買賣的人**] 買賣的商品包括牛羊,以及獻祭所需的酒、鹽和油。這種買賣發生在外邦人院。**兌換銀錢之人的桌子**] 希臘詞指的是那些收取小額費用(希伯來語 **קָלְבּוֹן**,*Kolbon*;希臘語 **κόλλυβος**,*kollubos*,可能是一個腓尼基詞)來兌換敬拜者錢幣的人,因為敬拜者必須用希伯來錢幣支付。這種收費本身就是非法的(Lightfoot)。而且可能還有其他不誠實的行為盛行。**賣鴿子的**] 參閱路加福音 2:24。

馬太福音 21:12-14 12–14. 第二次潔淨聖殿。馬可福音 11:15-18;路加福音 19:45-46。從其他符類福音書可知,潔淨聖殿發生在尼散月10日,而非進入耶路撒冷的那一天。聖馬可說(馬可福音 11:11)「他周圍看了各樣物件,天色已晚,就和十二個門徒出城往伯大尼去了。」就時間而言,「咒詛無花果樹」應在「潔淨聖殿」之前。聖馬可在此記載中補充說「也不許人拿著器具從殿裡經過」。只有聖馬太提到了醫治瘸子和瞎子,而省略了其他符類福音書記載的「寡婦的兩個小錢」事件。主耶穌事工開始時的第一次「潔淨聖殿」記載於約翰福音 2:13-17。

馬太福音 21:13 13. **我的殿必稱為禱告的殿**] 以賽亞書 56:7,「我的殿必稱為萬民禱告的殿」,或為萬國禱告的殿,而非所有國家的殿(馬可福音)。**賊窩了**] 更確切地說,是**強盜或匪徒的巢穴**。比較耶利米書 7:11,「這稱為我名下的殿,在你們眼中豈可看為賊窩嗎?」這些話的上下文極具啟發性:「你們若實在改正行動作為……在這地方不流無辜人的血……我就使你們在這地方居住,就是我古時所賜給你們列祖之地,從今直到永遠。」巴勒斯坦的洞穴一直是不法之徒的避難所,在大希律統治時期,住在洞穴裡的強盜曾反叛他並抵抗他的權力(約瑟夫《猶太古史》1.12)。可能這裡也包含這個想法:「你們把我的殿變成了反抗神和彌賽亞的叛徒據點,而它本應是忠誠子民的駐地。」此外,商販的爭吵也類似於強盜在洞穴中的爭執。

馬太福音 21:15 15, 16. 孩童的讚美。聖馬太獨有。15. **祭司長**] 指二十四班祭司的首領,以及大祭司和曾擔任此職的人。參閱馬太福音 26:3 的注釋。**小孩子在殿裡喊著說**] 孩童從小就被教導參與聖殿禮拜。他們從加利利朝聖者那裡學會了熟悉的節日歌聲,雖然不明白自己話語的全部意義,卻向耶穌致敬。

馬太福音 21:16 16. **你從嬰孩和吃奶的口中,完全了讚美的話**] 更確切地說,**你從(或藉著)孩童和吃奶的口中,建立了能力**。詩篇 8:2。開頭幾節經文的主導思想是神在祂的作為中所彰顯的榮耀。嬰孩「幾乎無法表達」的哭聲,如同天地星辰,證明了神的能力和護理。神藉著這一切,為自己建立了一個抵擋仇敵的堡壘,即讓他們確信祂的大能。同樣,聖殿中的孩童也證明了神的真理。參閱 Canon Perowne 和 Speaker's Commentary 對所引經文的注釋。

馬太福音 21:17 17. **伯大尼**] 「棗子之家」,或根據 Caspari 的說法,「商店或商販帳篷之地」,位於橄欖山東南,參閱馬太福音 21:9 的注釋。耶穌與拉撒路和他的姐妹們住在這裡。

馬太福音 21:18-22 18–22. 咒詛無花果樹。馬可福音 11:12-14;馬可福音 11:20-24。聖馬可將此事件置於「潔淨聖殿」之前,參閱馬太福音 21:12-14 的注釋。19. **一棵無花果樹**] 更確切地說,**一棵單獨的無花果樹**。**在樹上找不著什麼,不過有葉子**] 無花果樹在冬天會落葉:事實上,它光禿禿的白色樹枝看起來特別光禿。然而,有一種無花果樹在早春就會結果和長葉,果實比葉子先出現。耶穌無疑是觀察到這種無花果樹,看到葉子就期望在上面找到果實。在逾越節的時候,普通無花果樹的第一批葉芽幾乎還沒有出現,而今年的成熟果實要到四個月後才能找到。這事件的教導取決於這個情況(比較路加福音 13:6-9)。這棵早熟的無花果樹,在它光禿禿的同類中顯得格外醒目,似乎獨自展示著果實並邀請人檢視。同樣,以色列在世界萬國中獨自持守著應許。只有從以色列才能期望找到果實;但卻一無所獲,他們的收穫季節已經過去。因此,以色列作為一個民族滅亡了,而外邦民族,雖然迄今貧瘠,但現在正處於春天的邊緣,準備開花結果。**立刻** = 立即;比較法語 *présentement*。**無花果樹就枯乾了**] 從聖馬可的記載我們得知,門徒在耶穌宣告咒詛的第二天觀察到了其效果。

馬太福音 21:20 20. **他們就稀奇**] 門徒所驚訝的,是這行動的能力和奇妙,而非其更深層的意義。這個神蹟對他們而言,是「能力之舉」(**δύναμις**,*dunamis*),或「奇事」(**τέρας**,*teras*),而非「記號」(**σημεῖον**,*sēmeion*)。然而,耶穌順著他們的思路,教導說禱告和信心能移開困難的山,參閱馬太福音 17:20。

馬太福音 21:21 21. **不疑惑**] 希臘動詞暗示著隨質疑和討論而來的疑惑。主動語態用於辨別天色(馬太福音 16:3):從裁決訴訟的意義,轉變為一般的爭論,然後在中動語態中,其意義與本文相同。後一種用法不屬於古典希臘語。使徒行傳 10:20 的上下文,其中使用了相同的詞,闡明了這段經文。

馬太福音 21:23 23–27. 基督的權柄受質疑。馬可福音 11:27-33;路加福音 20:1-8。23. **你仗著什麼權柄作這些事?給你這權柄的是誰呢?**] 第二個問題並非第一個問題的簡單重複,耶穌被問及 (1) 祂擁有何種權柄——是人的還是神的? (2) 這權柄是由誰授予的?除非「權柄」是由文士授予,否則無人有權教導。

馬太福音 21:24 24. **我也要問你們一句話**] 這種論證方式很常見。長老們的問題實際上是一種攻擊。耶穌以一個反問來回應這種攻擊,這個反問在三個方面都帶來了同樣的困難——無論他們說是從天上來的還是從人來的,或者不回答。說從天上來就等於承認耶穌是基督,說從人來就會招致百姓的敵意,保持沉默則意味著放棄他們作為民族屬靈領袖的權利。

馬太福音 21:28 28. **兩個兒子**] 代表那些起初拒絕遵行神旨意,但後來因約翰的傳道而悔改的罪人;以及那些擁有「律法上的義」(腓立比書 3:9),聲稱遵行神旨意卻沒有遵行的法利賽人。兩者都是兒子。神仍然關心兩者。法利賽人可能會跟隨罪人進入神的國(馬太福音 21:31)。保羅當時仍是法利賽人;法利賽人尼哥底母當時仍是基督的秘密追隨者。

馬太福音 21:28-32 28–32. 兩個兒子的比喻及其解釋。聖馬太獨有。聖路加省略了這個比喻,或許是因為它特別指以色列。這個比喻與關於約翰教導的問題緊密相連。接下來的比喻和講論不再涉及教會遙遠的未來,而是涉及眼前的現在。所闡明的主題是:(1) 彌賽亞被拒絕。(2) 猶太人作為一個民族被拒絕。(3) 審判,(a) 已經開始;(b) 將在耶路撒冷被圍困時可怕地執行;(c) 最終在世界末日實現。請注意,在整個審判中都暗示著分離——基督帶來的劃分之劍——猶太民族和世界,各自被分成兩大類——兩個兒子——兩組園戶或客人——聰明和愚拙的童女——綿羊和山羊——被使用和被濫用的才幹。這是神聖戲劇的最後一幕,充滿了超乎尋常的趣味和對比。這個民族,尤其是作為思想領袖的法利賽人,在外表上看似勝利,卻在明確的警告面前,被一種隱藏的命運驅使,走向毀滅;而基督這位君王,看似被擊敗並被處死,實際上卻正在贏得一場永恆的勝利。

馬太福音 21:29 29. **後悔**] 更確切地說,「改變了主意」,感到遺憾但不是悔改(**μετάνοια**,*Metanoia*),後者是一種更深層、更持久的感受:參閱馬太福音 3:2。根據一個有充分支持的讀法,兩個兒子的情況是顛倒的。第一個同意卻沒去,第二個拒絕但後來在葡萄園裡工作。這個變體很有趣,因為它指向一種解釋,即兩個兒子代表猶太人和外邦人。

馬太福音 21:32 32. **公義的道**] 一個希伯來語表達。比較「神的道」,馬太福音 22:16;「救恩的道」,使徒行傳 16:17。基督教教義在特殊意義上被稱為「這道」(使徒行傳 19:9;使徒行傳 19:23)。文本中的希臘詞也指一種哲學體系。**你們看見了**] 即稅吏和娼妓相信了他。**後來還是不悔改**] 更確切地說,**你們甚至沒有改變主意**,更不用說更深層次的悔改了;參閱上文馬太福音 21:29。

馬太福音 21:33 33. **栽了一個葡萄園**] 比較以賽亞書 5:1-7 中的比喻,其描述與此非常相似。另參詩篇 80:8-16;耶利米書 2:21;以西結書 15:1-6。葡萄樹在馬加比錢幣上被用作國家象徵。**周圍圈上籬笆**] 用石牆或仙人掌籬笆。聖路加沒有提到分隔的籬笆。以色列在整個歷史中,無論是政治上還是甚至地理上,都因巴勒斯坦的自然位置而被分隔開來。**挖了一個壓酒池**] 壓酒池在巴勒斯坦常被挖或鑿在石灰岩中。有兩個容器或酒槽。上面的一個嚴格來說是壓榨機或 **ληνός**(*lēnos*,馬太福音),下面的一個是酒槽或 **ὑπολήνιον**(*hupolēnion*,馬可福音),葡萄汁會流入其中。這兩個酒槽只在約珥書 3:13 中一起提到:「酒榨(**גַּת**,*gath*)已滿,酒池(**יְקָבִים**,*yekabim*)盈溢」(引自《聖經詞典》,參閱「壓酒池」條目)。**蓋了一座樓**] 可能是一個高架平台上的木棚,裡面駐紮著守望者以看守葡萄。壓酒池和樓似乎在比喻的解釋中沒有任何特殊意義。**租給園戶**] 這種租賃方式在歐洲許多地方盛行。它被稱為分成制(*metayer system*),其安排是土地佔有者向地主支付一部分——最初是一半——的產物。這種制度在十四世紀末的英格蘭存在了約六十年。在1790年法國大革命之前,法國幾乎所有的土地都是由分成農租賃的。在我們主耶穌事工時期,羅馬人習慣於在收到一半產物作為條件下歸還被征服的土地。(Fawcett 的《政治經濟學手冊》,第223頁;Rogers 的《政治經濟學》,第168頁)。**往外地去了**] 翻譯為:**離開了他的家**。原文中沒有「往外地去了」這些詞。

馬太福音 21:33-42 33–42. 兇惡的園戶。馬可福音 12:1-11;路加福音 20:9-18。沒有哪個比喻比這個比喻解釋得更清楚了。以色列被一個先知們已使其熟悉且明確的形象所代表——主的葡萄園。栽種葡萄園並圍上籬笆的家主代表父神,祂為自己創造了這個民族——一個獨特而分別的民族。園戶是猶太人,特別是法利賽人,即猶太人的屬靈領袖。僕人是神的先知,兒子是主耶穌基督。

馬太福音 21:35 35. **打了一個,殺了一個,用石頭打死一個**] 參閱馬太福音 23:35。

馬太福音 21:38 38. **我們來得他的產業吧**] 這在現實生活中是不可能的,但這並不比法利賽人認為藉著耶穌的死他們就能獲得屬靈至高權力的想法更不可能。

馬太福音 21:39 39. **把他推出葡萄園外殺了**] 這些話讓人想起耶穌在耶路撒冷城外被釘十字架。

馬太福音 21:41 41. **他們說**] 這是來自聆聽群眾的打斷,標誌著他們對這些比喻的濃厚興趣。旁觀者的憤怒被激起,彷彿這是一個真實生活的故事。

馬太福音 21:42 42. **經上的話你們沒有念過嗎?**] 詩篇 118:22(同一詩篇的馬太福音 21:25 在上文馬太福音 21:9 中被引用,請參閱注釋);這首詩篇「很可能是為第二聖殿建成後第一次慶祝住棚節而作的」(尼希米記 8:13-18)。(Canon Perowne)。最初是指用於建造第二聖殿的一塊石頭。「房角的頭塊石頭」是指起初被拒絕,後來從被擄中恢復的猶太民族。基督將這個形象轉移到祂的教會,由猶太人和外邦人共同組成(參閱 Meyer),這個教會雖然起初被輕視,卻註定要繼承以色列的屬靈至高權力。在使徒行傳 4:11、以弗所書 2:20、彼得前書 2:6 中,基督自己是房角的頭塊石頭;但這兩種應用並不矛盾,因為基督首先是猶太民族的代表(馬太福音 4:15,馬太福音 2:1-11 (3)),然後是教會的代表。另比較以賽亞書 28:16,「看哪,我在錫安放一塊石頭作為根基,是試驗過的石頭,是寶貴的房角石,是穩固的根基。」**那石頭**] 更確切地說,**一塊石頭**。建造者拒絕了許多石頭。**房角的頭塊石頭**] 連接兩面牆頂部並支撐屋頂的石頭。

馬太福音 21:44 44. **誰掉在這石頭上,必要跌碎**] Lightfoot 在《希伯來語注釋》(*Hor. Hebr.*)中認為這裡指的是用石頭砸死的習俗:「行刑處比人高兩倍。從上面,一個證人擊打他的腰部,使他跌倒在地:如果他因此而死,那就好了;如果沒有,另一個證人就用石頭砸他的心臟。」但更好的解釋是將這個形象比作一個陶器 (1) 掉到地上會碎裂,或 (2) 被石頭砸碎會變成粉末。**把他砸得稀爛**] 希臘詞字面意義是「簸揚」。因此意為「使之消失」、「毀滅」。那些在耶穌受屈辱的日子裡,視祂為「絆腳的石頭」(彼得前書 2:8;以賽亞書 8:14)的人將會經歷極大的悲傷:但當祂來審判全地時,招致祂的憤怒將是徹底的毀滅。

馬太福音 21:46 46. **他們想要捉拿他**] 公會的目標有兩點:(1) 迅速捉拿耶穌,因為逾越節(期間不能採取敵對措施)即將到來;而且耶穌在節期過後可能會離開耶路撒冷。(2) 在沒有群眾的情況下捉拿祂;因為加利利人不會允許任何人對他們的君王和先知動手。只有透過背叛,猶太人才能達到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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