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到早晨,祭司長和長老、文士、全公會的人大家商議,就把耶穌捆綁,解去交給彼拉多。
2彼拉多問他說:「你是猶太人的王嗎?」耶穌回答說:「你說的是。」
3祭司長告他許多的事。
4彼拉多又問他說:「你看,他們告你這麼多的事,你甚麼都不回答嗎?」
5耶穌仍不回答,以致彼拉多覺得希奇。
6每逢這節期,巡撫照眾人所求的,釋放一個囚犯給他們。
7有一個人名叫巴拉巴,和作亂的人一同捆綁。他們作亂的時候,曾殺過人。
8眾人上去求巡撫,照常例給他們辦。
9彼拉多說:「你們要我釋放猶太人的王給你們嗎?」
10他原曉得,祭司長是因為嫉妒才把耶穌解了來。
11只是祭司長挑唆眾人,寧可釋放巴拉巴給他們。
12彼拉多又說:「那麼樣,你們所稱為猶太人的王,我怎麼辦他呢?」
13他們又喊着說:「把他釘十字架!」
14彼拉多說:「為甚麼呢?他做了甚麼惡事呢?」他們便極力地喊着說:「把他釘十字架!」
15彼拉多要叫眾人喜悅,就釋放巴拉巴給他們,將耶穌鞭打了,交給人釘十字架。
16兵丁把耶穌帶進衙門院裏,叫齊了全營的兵。
17他們給他穿上紫袍,又用荊棘編做冠冕給他戴上,
18就慶賀他說:「恭喜,猶太人的王啊!」
19又拿一根葦子打他的頭,吐唾沫在他臉上,屈膝拜他。
20戲弄完了,就給他脫了紫袍,仍穿上他自己的衣服,帶他出去,要釘十字架。
21有一個古利奈人西門,就是亞歷山大和魯孚的父親,從鄉下來,經過那地方,他們就勉強他同去,好背着耶穌的十字架。
22他們帶耶穌到了各各他地方(各各他翻出來就是髑髏地),
23拿沒藥調和的酒給耶穌,他卻不受。
24於是將他釘在十字架上,拈鬮分他的衣服,看是誰得甚麼。
25釘他在十字架上是巳初的時候。
26在上面有他的罪狀,寫的是:「猶太人的王。」
27他們又把兩個強盜和他同釘十字架,一個在右邊,一個在左邊。
29從那裏經過的人辱罵他,搖着頭說:「咳!你這拆毀聖殿、三日又建造起來的,
30可以救自己,從十字架上下來吧!」
31祭司長和文士也是這樣戲弄他,彼此說:「他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
32以色列的王基督,現在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叫我們看見,就信了。」那和他同釘的人也是譏誚他。
33從午正到申初,遍地都黑暗了。
34申初的時候,耶穌大聲喊着說:「以羅伊!以羅伊!拉馬撒巴各大尼?」(翻出來就是: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甚麼離棄我?)
35旁邊站着的人,有的聽見就說:「看哪,他叫以利亞呢!」
36有一個人跑去,把海絨蘸滿了醋,綁在葦子上,送給他喝,說:「且等着,看以利亞來不來把他取下。」
37耶穌大聲喊叫,氣就斷了。
38殿裏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
39對面站着的百夫長看見耶穌這樣喊叫斷氣,就說:「這人真是上帝的兒子!」
40還有些婦女遠遠地觀看;內中有抹大拉的馬利亞,又有小雅各和約西的母親馬利亞,並有撒羅米,
41就是耶穌在加利利的時候,跟隨他、服事他的那些人,還有同耶穌上耶路撒冷的好些婦女[在那裏觀看]。
42到了晚上,因為這是預備日,就是安息日的前一日,
43有亞利馬太的約瑟前來,他是尊貴的議士,也是等候上帝國的。他放膽進去見彼拉多,求耶穌的身體;
44彼拉多詫異耶穌已經死了,便叫百夫長來,問他耶穌死了久不久。
45既從百夫長得知實情,就把耶穌的屍首賜給約瑟。
46約瑟買了細麻布,把耶穌取下來,用細麻布裹好,安放在磐石中鑿出來的墳墓裏,又滾過一塊石頭來擋住墓門。
47抹大拉的馬利亞和約西的母親馬利亞都看見安放他的地方。
# 馬可福音 第15章
馬可福音 15:1 馬可福音 15:1-15. 在彼拉多面前的審訊 1. 隨即] 天剛破曉,公會召開了第二次更正式的會議,地點在附近的一個大廳或庭院。這幾乎不能稱為一個合法的公會,因為在羅馬時期,這種合法的集會幾乎沒有任何痕跡。理論上,這個莊嚴法庭的行動是人道的,程序也以最謹慎的態度進行。他們表現出更大的焦慮是為了證明被告無罪,而不是為了確保其定罪,尤其是在涉及生死的案件中。當時規定:(i) 必須至少有三分之二的多數票才能定罪;(ii) 雖然無罪判決可以在同一天作出,但有罪判決必須保留到第二天;(iii) 任何刑事審判都不能在夜間進行;(iv) 判處死刑的法官必須整天禁食;(v) 判決本身可以修改;以及 (vi) 即使在前往處決的路上,如果犯人反思自己有新的證據可以為自己辯護,他可以被帶回並審查其陳述的有效性。參見金斯堡(Ginsburg)在《基托聖經百科全書》(Kitto’s Biblical Cyclopædia)第三卷第767頁關於公會的文章。但撒都該人的影響力,他們當時佔據主導地位,且嚴酷如德拉古(Draconian),改變了這一切。他們決定認可已經宣判的判決,並將這位偉大的被告交給世俗的權力。把他帶走] 要麼 (i) 帶到希律一世建造的兩座華麗宮殿之一,要麼 (ii) 帶到安東尼亞塔附近的一座宮殿,因為總督已從「海邊」的凱撒利亞上來,以便在節期期間維持秩序。交給彼拉多] 這位羅馬總督在那個重要的早晨被如此早地喚醒,主持一個案件,這個案件使他的名字與自世界開始以來所犯下的最大罪行聯繫在一起,流傳了數個世紀,他就是本丟·彼拉多。(i) 他的名字「本丟」(Pontius)被認為表明他與「本丟家族」(gens of the Pontii)有血緣或收養關係,該家族在羅馬歷史上首次顯赫的人物是偉大的撒瑪利亞將軍蓋烏斯·本丟·泰勒西努斯(C. Pontius Telesinus)。他的姓氏「彼拉多」(Pilatus)被解釋為 = (a) 「手持標槍(pilum)的」,或 = (b) 「pileatus」的縮寫,源自「pileus」(被解放奴隸的帽子或標誌),表明他要麼是「自由民」(libertus),要麼是自由民的後裔。他於公元26年接替瓦勒里烏斯·格拉圖斯(Valerius Gratus),並帶著他的妻子普羅克拉(Procla)或克勞迪亞·普羅庫拉(Claudia Procula)一同前來。(ii) 他的職位是敘利亞總督(proprætor)手下的巡撫(procurator),但在他自己的行省內,他擁有「特使」(legatus)的權力。他的總部設在凱撒利亞(徒 23:23);他有顧問協助他議事(徒 25:12);他穿著軍服;有一隊衛兵(馬太 27:27)隨行;在重要的節期,他會上耶路撒冷維持秩序。當他作為法官主持審判時,他會坐在一個「審判台」(Bema)或可移動的法庭上,該法庭設在一個鑲嵌著馬賽克的地板上,希伯來文稱為「加巴大」(約 19:13),他被賦予生殺大權(馬太 27:26)。(iii) 就其性格而言,他並非對憐憫和正義的要求無動於衷,但他軟弱且搖擺不定,無法為了順從良心的指示而犧牲自己的安全。作為總督,他表現得殘酷無情(路 13:1-2),對他所鄙視且不理解的人民的宗教情感漠不關心。
馬可福音 15:2 2. 彼拉多問他] 這是在總督府內進行的私人審訊,此前猶太人小心翼翼地隱瞞了他們定罪我們主耶穌的宗教理由,轉而對他提出了三重指控:(i) 煽動叛亂,(ii) 禁止繳納稅款,以及 (iii) 冒用「猶太人的王」這個可疑的頭銜。這是一項政治指控,彼拉多無法忽視。由於沒有財務官(quæstor)來進行審訊,他不得不親自審理此案。你說的是] 馬可福音在此沒有提及我們從約翰福音中得知的:(a) 我們主耶穌反問彼拉多為何提出這個問題,以及 (b) 他解釋他國度的真實性質(約 18:37-38)。馬可福音強調了我們主耶穌承認他的王權尊嚴,儘管彼拉多無法理解他的意思。
馬可福音 15:3 3. 祭司長控告他] 第一次審訊後,彼拉多出來對站在宮殿入口前的猶太代表團說,他確信被告是無辜的(約 18:38;路 23:4)。這引發了祭司長和公會成員的激烈喧囂,他們控告我們主耶穌許多事情,包括 (1) 「煽動百姓」,以及 (2) 「在全猶太教導錯誤,從加利利直到耶路撒冷」(路 23:5)。
馬可福音 15:4 4. 彼拉多又問] 這些重新提出的指控導致彼拉多進一步提問,但我們的主耶穌保持了完全的沉默。這增加了巡撫的驚訝,但他聽到「加利利」這個詞時,認為他找到了擺脫困境的方法。加利利屬於希律安提帕的省份,於是他將此案送交希律的法庭(路 23:6-12)。但希律也聲稱被告沒有做任何值得懲罰的事情,彼拉多發現案件又被推回到自己手中,於是決定嘗試另一種方法來擺脫直接決定的責任。
馬可福音 15:6 6. 每逢這節期] 更確切地說,是「在節期時」。希臘原文(或路 23:17;馬太 27:15)沒有冠詞,因此將此習俗限定於逾越節的說法,無論是從原文還是約 18:39 的平行經文來看,都不是必須的。這似乎是一種習俗,其起源不明,即在逾越節和其他重大節期時,釋放百姓所選的任何囚犯。這個習俗可能源於猶太人,並被羅馬總督出於政治動機而延續。甚至羅馬人在「神宴」(Lectisternia)和「酒神節」(Bacchanalia)時也習慣赦免罪犯。
馬可福音 15:7 7. 有一個名叫巴拉巴的] 當時,有一個名叫巴拉巴的著名強盜或匪徒被囚禁,等候處決。這個詞是一個父名,意思是 (i) 根據一些人的說法,Bar-Abbas = 亞巴的兒子 = 「父親的兒子」,或 (ii) 根據另一些人的說法,Bar-Rabbas = 「拉比的兒子」。在馬太福音 27:16 的三個抄本中,他的名字被寫作「耶穌·巴拉巴」,這個讀法得到亞美尼亞語和敘利亞語譯本的支持,並被俄利根(Origen)引用。那些作亂的人] 巴拉巴曾領導過多次反抗羅馬政權的叛亂,這些叛亂不斷困擾著巡撫,並給駐紮在凱撒利亞和其他地方的羅馬軍團帶來了無盡的麻煩。在這次特定的叛亂中,曾流血,顯然有些羅馬士兵被殺。
馬可福音 15:9 9. 彼拉多回答他們說] 百姓要求他按照慣例行事,這與彼拉多自己的願望和希望不謀而合,於是他決定讓民眾自行選擇。
馬可福音 15:10 10. 因為嫉妒] 他毫不懷疑這場騷亂的幕後主使是誰,也不懷疑是什麼動機促使他們將被告帶到他的法庭——無非是嫉妒他所獲得的影響力以及他在全國各地贏得的民心。因此,他希望通過直接訴諸百姓來促成我們主耶穌的釋放。
馬可福音 15:11 11. 但祭司長] 很可能就在此時,他收到了妻子傳來的訊息,懇求他不要與站在他面前的「那義人」有任何瓜葛(馬太 27:19)。因此,他的敬畏感加劇,釋放耶穌的決心也更堅定。但祭司長煽動百姓,催促他們選擇巴拉巴,這位愛國領袖,為國家熱心的人,反抗壓迫的鬥士。譯為「煽動」的詞只在此處和路 23:5 的平行經文中出現。它表示 (i) 搖擺不定,揮舞;(ii) 作出威脅性手勢;(iii) 煽動,教唆。他們的努力成功了,當彼拉多正式提出問題時,眾人高喊:「不要這個人!」——這位聖潔無瑕的人,他們最近還曾以「和散那」歡迎他進入他們的城市,卻選擇了叛亂的英雄巴拉巴(約 18:39-40)。
馬可福音 15:12 12. 那麼,你們要我怎樣處置] 這個問題似乎是在輕蔑和憤怒中提出的;輕蔑他們的變幻無常,憤怒於他阻止洪流的努力失敗了。你們所稱的猶太人的王] 他可能希望這個稱號的聲音對那些最近曾高喊「奉主名來的王是應當稱頌的」、「我們祖宗大衛的國是應當稱頌的」(路 19:38;可 11:10)的人來說,不會是徒勞的。但他卻被嚴重欺騙了。
馬可福音 15:13 13. 釘他十字架] 這呼喊聲此刻傳入他的耳中,由祭司長煽動,又被群眾響應。巡撫仍未屈服,儘管他早在凱撒利亞就已領教過猶太暴民不可戰勝的頑固,即使面對即刻死亡的威脅也無法嚇退他們(約瑟夫,《猶太古史》十八. 3. 1)。他決定再次直接向激動的群眾呼籲。「他為何要釘他十字架呢?」「他做了什麼惡事呢?」
馬可福音 15:14 14. 他們卻越發大聲喊著說] 「為什麼?為了什麼?」這些問題對他們來說毫無意義。他們決心要他的命。別無他求。呼喊聲持續不斷,不絕於耳:「除掉這個人!釘他十字架!釘他十字架!」彼拉多徒勞地勸說。他徒勞地在眾人面前公開洗手(馬太 27:24),以表明他確信被告完全無辜。他在審判初期猶豫不決,正帶來可怕的後果。
馬可福音 15:15 15. 於是彼拉多] 然而,巡撫似乎仍抱有一線希望。猶豫不決確實已走得太遠,他無法回頭。他認為他必須滿足百姓,因此釋放了巴拉巴給他們。但他想像還有妥協的餘地。儘管群眾喧囂,或許他們會滿足於一種僅次於十字架的可怕懲罰,於是他下令,將他已宣判完全無辜的人鞭打。願意滿足百姓] 「願意為百姓做足夠的事」(Wyclif)。這裡我們看到馬可福音的一個拉丁語用法。希臘語表達恰好對應拉丁語 satisfacere = 滿足、安撫、使滿意。鞭打了他] 通常,在釘十字架前的鞭打是由執杖吏(lictors)執行的(李維,《羅馬史》xxxiii. 36;約瑟夫,《猶太戰記》ii. 14. 9;v. 11. 1)。但彼拉多作為副總督,沒有執杖吏可供差遣,因此懲罰是由士兵執行的。蘭格(Lange),iv. 356 n。羅馬的鞭打極其殘酷。鞭子中常編入鉛珠和尖銳的小骨頭,受刑者往往在鞭打下死亡。比較賀拉斯(Horace)《諷刺詩》(Sat.)i. iii. 119 中的「可怕的鞭子」(horribile flagellum);以及阿普列烏斯(Apuleius)《變形記》(Met.)viii 中的「用動物骨頭串成的鞭子」(flagrum pecuinis ossibus catenatum)。士兵們在此場合不可能溫和地執行職務,從他們在鞭打之外又加上嘲弄的惡意中可見一斑。釘十字架] 但這種妥協並未能滿足激動的群眾。如此多的痛苦被如此溫順地承受,這景象並不足夠。「你若釋放這個人,」他們喊道,「你就不是凱撒的朋友了。凡自稱是王的,就是背叛凱撒」(約 19:12)。這句狡猾而精選的呼喊激起了彼拉多所有的恐懼。他太清楚,如果他們控告他赦免了一個被指控叛國的囚犯,而面對的是陰沉多疑的提比略皇帝(「他以最嚴酷的方式執行叛國罪法」,蘇埃托尼烏斯,《提比略傳》c. 58;塔西佗,《編年史》iii. 38),後果將會如何。他對自身安全的恐懼使天平傾斜了。因此,在又一次努力之後(約 19:13-15),他發出了命令,那不可撤銷的命令:「釘他十字架」(約 19:16),漫長的掙扎結束了。值得注意的是,約翰福音將鞭打視為彼拉多最後一次嘗試釋放耶穌的行動。馬可福音,像馬太福音一樣,將其視為釘十字架這場可怕悲劇的第一幕。兩種觀點都同樣真實。鞭打本應感動百姓;它只會使他們更加頑固;正如馬可福音所揭示的,它證明了釘十字架的開場。
馬可福音 15:16 16–24. 士兵的嘲弄。前往十字架的路上 16. 殿院,稱為總督府] 「進入審判廳的院子」(Wyclif)。這裡所指的建築被三位福音書作者稱為「總督府」(Prætorium)。在馬太福音(馬太 27:27)中,它被譯為「衙門」,旁註有「巡撫的官邸」的替代譯法。在約翰福音(約 18:28;約 18:33,約 19:9)中,它被譯為「審判廳」和「公堂」,在第一處旁註有「彼拉多的家」的替代譯法;而在此處,它在英文中被譯為「prætorium」。在使徒行傳 23:35 中,它被譯為「審判廳」,而在腓立比書 1:13 中,它指「禁衛軍」,被譯為「宮殿」。後一種譯法在福音書和使徒行傳的所有經文中都可能被恰當地採用,因為它充分表達了其含義。參見萊特富特教授(Professor Lightfoot)關於《新約修訂版》第49頁的論述。全隊] 在宮殿庭院中,這裡形成了一種兵營或警衛室,他們聚集了整個營隊。譯為「隊」的詞用於指猶大帶來的分隊(約 18:3),並再次出現在使徒行傳 10:1;使徒行傳 21:31;使徒行傳 27:1。
馬可福音 15:17 17. 給他穿上紫袍] 他們沒有給他穿上希律用來嘲弄他的白袍,而是給他披上了一件猩紅色的軍用斗篷(sagum)。馬太福音 27:38 稱之為「一件朱紅色袍子」;約翰福音 19:2 稱之為「一件紫袍」。這是一種戰袍,王子、將軍和士兵都會穿,染成紫色;「很可能是總督府衣櫥裡一件廢棄的禮袍」——是對皇帝所穿的長而精緻的紫袍的滑稽模仿。蘭格(Lange),iv. 357。荊棘冠冕] 很可能由多刺的棗樹(nâbk)製成,這種樹至今仍「生長在耶路撒冷城牆外的矮灌木叢中」。特里斯特拉姆(Tristram)《以色列地》(Land of Israel),第429頁。戴在他頭上] 模仿凱撒有時佩戴的月桂花環。
馬可福音 15:19 19. 打他] 更確切地說,是「開始打他」或「不斷打他」。用一根葦子] 就是他們已經放在他手中作為權杖的那根。吐唾沫在他身上] 參見上文馬可福音 14:65 的註釋。
馬可福音 15:20 20. 帶他出去] 處決地點在城門外。
馬可福音 15:21 21. 他們強迫] 被判刑的人通常被迫背負整個十字架,或者將兩根橫木像V字形綁在一起,手臂綁在突出的兩端。因此有「背十字架者」(furcifers)一詞。「他應背負刑具穿過城市,然後被釘在十字架上。」這與我們的主耶穌被預表為以撒背負燔祭的木柴(創 22:6)有關。但我們的主耶穌因所經歷的一切而精疲力盡,在重壓下倒下,士兵們剛走出城門不遠,就遇到一個人,他們可以「強迫」或「徵用」他來服役。原文譯為「強迫」的是一個波斯詞。在波斯各地(希羅多德,《歷史》viii. 98;色諾芬,《居魯士的教育》viii. 6, 17),每隔一段路程都有騎馬的信使準備好傳遞皇家公文。因此,這個動詞(angariare Vulg.)表示 (1) 派遣騎馬信使;(2) 徵用,強迫做某項服務。它也出現在馬太福音 5:41,「無論何人強迫你走一里路,你同他走二里。」古利奈人西門] 這個被徵用的人正從鄉下經過(路 23:26)。他的名字叫西門,是來自北非古利奈的希臘化猶太人,該地區的居民在耶路撒冷有一個會堂(徒 2:10;徒 6:9)。亞歷山大和魯孚的父親] 只有馬可福音加上了這一點。就像「巴底買,底買的兒子」一樣,這些話證明了他的原創性。從他們被提及的方式來看,這兩個人顯然是早期基督徒所熟知的。魯孚已被認定為保羅在羅馬書 16:13 中問候的同名者。背他的十字架] 處決的原因通常寫在一塊白色的牌子上,拉丁文稱為 titulus(「表明刑罰原因的牌子」,蘇埃托尼烏斯,《卡利古拉傳》32)。它要麼掛在脖子上,要麼由受刑者背負。後者可能是我們主耶穌的情況。西門可能同時背負了牌子和十字架。馬可福音沒有提及我們主耶穌在路上對婦女們說的話(路 23:28-31)。
馬可福音 15:22 22. 髑髏地] 馬可福音解釋了希伯來詞「各各他」的含義。路加福音則完全省略了。它是一座光禿禿的山丘或高地,位於城市的北部或西北部,其圓形山頂形狀像一個頭骨,因此得名。它 (a) 顯然是一個眾所周知的地方;(b) 在城門外(比較來 13:12);但 (c) 靠近城市(約 19:20);(d) 位於通往鄉下的主要道路上(路 23:26);並且 (e) 包含一個「園子」或「果園」(約 19:41)。從拉丁通行本(Vulgate)路 23:33 的譯文「Et postquam venerunt in locum, qui vocatur Calvariæ」(= 光禿禿的頭骨,「髑髏地」,Wyclif),「Calvary」一詞被引入英文譯本,模糊了福音書作者的原意。這個名字並沒有暗示被處決的罪犯的遺骸散落在周圍,因為猶太人總是會埋葬他們。
馬可福音 15:23 23. 他們給他] 更確切地說,他們「獻給」他。攙雜沒藥的酒] 猶太人有一種仁慈的習俗,給那些被判釘十字架的人喝一種濃烈的芳香酒,以期產生麻醉作用。萊特富特(Lightfoot)告訴我們(Hor. Heb. ii. 366),提供這種飲品是耶路撒冷富裕婦女的特殊任務。這個習俗是基於拉比對箴 31:6 的解釋:「把濃酒給將亡的人喝,把清酒給心裡愁苦的人喝。」但他卻不肯受] 與他一同被帶出去的兩個犯人可能喝了,但他卻不肯喝任何會使他神志不清的東西。
馬可福音 15:24 24. 既釘他在十字架上] 這裡似乎更傾向於採用現在時態的讀法:他們釘他十字架,並分他的衣服。十字架有四種:(i) 簡單十字架(crux simplex),一根木樁穿過胸部或縱向穿過身體;(ii) 交叉十字架(crux decussata,X形);(iii) 插入式十字架(crux immissa,†形);以及 (iv) T形十字架(crux commissa,T形)。從提到放在救主頭上的牌子來看,他的十字架很可能是第三種,他要麼是在十字架放在地上時被釘上去,要麼是在十字架豎立起來時被抬起並固定在上面,他的手臂沿著兩根橫木伸開,身體靠在一個小突起(sedile)上,離地面一兩英尺。他的腳和手都被釘住,這從路 24:39-40 中可以明顯看出。他們分了] 即士兵們,每位受刑者由四名士兵和一名百夫長(徒 12:4)組成的小隊看守,按照羅馬習俗,他們負責守衛(ad excubias),確保屍體不會被移走。拈鬮] 骰子無疑是現成的,他們的一個頭盔可以用來擲骰子。看誰得什麼] 被釘十字架者的衣服歸看守他們的士兵所有,作為他們的部分津貼。外衣(tallîth)他們分成四份,可能是解開縫線。內衣,像祭司的袍子一樣,是無縫的,從上到下整體織成(約 19:23),由麻布或可能是羊毛製成。如果撕裂就會被毀壞,所以他們為此拈鬮,無意中應驗了詩篇作者很久以前所說的話:「他們分我的外衣,為我的裡衣拈鬮」(詩 22:18)。
馬可福音 15:25 25–38. 死亡 25. 乃是第三時] 即上午九點。約翰福音 19:14 的話語顯然指向一種不同的計時方式。
馬可福音 15:26 26. 還有他的罪狀] 「他罪狀的標題被寫下」(Wyclif)。處決的原因通常,如我們所見,寫在一塊塗有石膏的白色牌子(titulus)上。它在他前往十字架的路上被帶在他前面,或掛在他的脖子上。現在它被釘在十字架突出頂部,在他頭上。猶太人的王] 彼拉多命人用三種語言寫下,以便各階層的人都能閱讀。百姓的普通希伯來語或亞蘭語,羅馬人的官方拉丁語,以及外國人口的希臘語(約 19:20)。關於猶太大祭司試圖更改罪狀的努力,請參見約翰福音 19:21-22。
馬可福音 15:27 27. 兩個強盜] 更確切地說,是兩個匪徒,或如路加福音所稱的作惡者(路 23:33)。參見上文馬可福音 11:17 的註釋。他們很可能屬於巴拉巴的黨羽,「曾參與那些對羅馬統治的激烈狂熱暴動之一,這些暴動在猶太共和國末期,無論規模大小,都接連不斷地發生。」這解釋了我們沒有讀到對他們的嘲弄,也沒有對他們發出的嘲諷。他們是受歡迎的英雄。他們實現了人們對彌賽亞的普遍觀念。參見特倫奇(Trench)的《研究》(Studies),第294頁。
馬可福音 15:28 28. 這就應驗了經上的話] 這裡指的是以賽亞書 53:12,但該節在某些抄本中被省略。
馬可福音 15:29 29. 譏誚他] 普通的憐憫本能被惡意的仇恨和宗教偏執的狂熱所壓制。啊] 「Fyz」(Wyclif)。這是一種得意洋洋的嘲諷感嘆詞,相當於拉丁文的 Vah。拆毀聖殿的] 我們主耶穌第一次潔淨聖殿時所說的這句話從未被遺忘。也許前一晚的一些假見證人現在也在場。
馬可福音 15:31 31. 祭司長] 他們崇高的地位和神聖的職責本應教導他們,不應墮落到群眾的低級情感。譏笑說] 「他們譏笑他,彼此說;文士也說」(Wyclif)。普通的旁觀者褻瀆(馬可 15:29),公會成員嘲笑,因為他們認為自己取得了完全的勝利。
馬可福音 15:32 32. 和他同釘的] 起初,兩個強盜都一同辱罵他。這裡譯為「他們辱罵他」的詞在馬太福音 27:44 中譯為「也這樣譏誚他」。然而,其中一人走得更遠,犯了褻瀆他的罪(路 23:39),但隨著漫長的時光流逝,另一個人,將自己與所有站在十字架周圍的人的同情心分開,以無與倫比的悔改和信心轉向那位與他如此接近,且唯一「王權的標誌是仍舊纏繞在他流血的額頭上的荊棘冠冕」的人,並回應他謙卑的請求,求他在進入他的國度時記念他,聽到了恩典的話語:「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 23:43)。因此,即使從「樹上」,主也開始掌權,當他「被舉起來」時,就「吸引」人,正如他所說的,歸向他自己(約 12:32)。
馬可福音 15:33 33. 到午正] 即十二點。受難最神秘的時刻正迅速臨近,生命之主即將獻出他的靈魂,嘗到死亡的滋味。在這時刻,大自然本身也開始表達她對被世人拒絕者的同情。敘利亞正午的清澈被遮蔽,黑暗籠罩著這有罪的城市。這種黑暗的起源無法解釋。逾越節的月亮當時正圓,所以不可能是日蝕。這很可能是某種超自然的地球大氣擾動。法利賽人曾多次要求「從天上來的神蹟」。現在他們得到了一個。直到申初] 即下午三點。一層面紗遮蔽了這三個小時的事件,以及我們的主在超自然的黑暗中「為我們人類和我們的救恩」所經歷的一切細節。
馬可福音 15:34 34. 申初的時候] 即獻晚祭的時刻,耶穌大聲喊叫] 他現在發出詩篇第二十二篇第一節的話語,大衛在心靈的苦楚中曾抱怨他的神離棄了他,說:「以羅伊!以羅伊!拉馬撒巴各大尼?」這是「十字架上七言」中唯一被馬可福音記載的,他給出了原始的亞蘭語及其解釋。請注意,這些話語中 (i) 前三句都指向他人,指向 (a) 他的謀殺者,(b) 悔改的犯人,(c) 他的生母;(ii) 接下來的三句指向他自己神秘而可怕的掙扎,(a) 他的孤獨,(b) 他的口渴感,(c) 他的工作現在幾乎結束了;(iii) 第七句他將自己的靈魂交託給他父的手中。
馬可福音 15:35 35. 看哪,他呼叫以利亞呢] 他們要麼只聽到了第一個音節,要麼誤解了話語,要麼,如有些人所想,是故意嘲弄,聲稱他呼叫的不是「以利」(神),而是「以利亞」,因為以利亞的出現是普遍預期的。參見上文馬可福音 9:11 的註釋。
馬可福音 15:36 36. 滿了醋] 劇烈的口渴是釘十字架死亡最痛苦的加劇,當他發出「我渴了」這句話時,士兵跑去用海綿蘸滿了醋,或是一種酸酒和水的混合物,稱為「波斯卡」(posca),這是羅馬士兵的日常飲品。用葦子遞給他] 即用一根短的牛膝草莖(約 19:29)。由他吧] 根據馬可福音,那人自己喊「由他吧」;根據馬太福音,其他人對他喊,當他遞上飲品時;根據約翰福音,有幾個人用酸酒蘸滿了海綿。綜合這些陳述,我們得到了一幅因大聲呼喊而引起的興奮的自然而準確的畫面。
馬可福音 15:37 37. 耶穌大聲喊叫] 說:「成了。」三位福音書作者都強調了這呼喊聲之大,彷彿是征服者的凱旋之音。氣就斷了] 說:「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然後一切都結束了。生命之主無生命地掛在十字架上。「在描述基督的死時,福音書作者不使用中性動詞『他死了』,而是使用『他氣就斷了』(馬可 15:37;路 23:46;約 19:30);『他將靈魂交付了』(馬太 27:50),這其中可能帶有某種意圖,彷彿他們想與奧古斯丁(St Augustine)一同暗示,他獻出生命,『因為他願意,在他願意的時候,以他願意的方式。』比較約 10:18。」法拉爾(Farrar),《生命》(life),ii 頁 418 n。氣] 「氣」(Ghost),源自古英語 gâst,德語 geist,= 靈魂,氣息,與身體相對。「這個詞現在已獲得一種神聖的用法,僅用於指一個靈,但曾經是通用的。」《聖經詞典》(Bible Word-Book),第224頁。比較 (a) 威克里夫(Wyclif)在此處的譯文,「死了或呼出氣息」;(b) 教義問答中的「屬靈的危險」(ghostly dangers,= spiritual dangers),「我們的屬靈敵人」(our ghostly enemy,= our spiritual enemy);(c) 安德魯斯主教(Bishop Andrewes)的《講道集》(Sermons),ii. 340,「那麼你們看,承認這點 [耶穌是主] 是值得的,而且應該如此承認。從這個意義上說,除了藉著聖靈,沒有人能做到。否則,僅僅口頭承認,我們自己的靈魂就足夠了。」《聖經英語》(Bible English),第265頁。
馬可福音 15:38 38. 殿裡的幔子] 那美麗、厚重、昂貴的紫色和金色幔子,上面繡著基路伯的圖案,長20英尺,寬30英尺,將聖所與至聖所隔開,從上到下裂為兩半] 關於這一切的完整象徵意義,請參見來 9:3;來 10:19。關於此時震動城市的地震,請參見馬太 27:51。這樣的事件必然產生深刻的印象,或許是後來導致許多「祭司都順從了真道」(徒 6:7)的情感轉變的第一步。
馬可福音 15:39 39–41. 百夫長的認信 39. 百夫長] 負責四名士兵的小隊。參見上文馬可福音
馬可福音 15:40
40. **還有一些婦女**] 這些婦女是未來遍佈基督教世界、在無數臨終床邊因愛那位「受死」的主而服事的聖潔婦女大軍的先驅。
**抹大拉的馬利亞**] 來自抹大拉的馬利亞,曾有七個鬼從她身上出來(路 8:2)。這是聖馬可首次提及她。
**小雅各和約西的母親馬利亞**] 「革羅罷的馬利亞」(約 19:25)站在十字架旁,與「小雅各的母親馬利亞」(參 太 27:56)是同一人;她是蒙福童貞女的姊妹,嫁給了革羅罷或亞勒腓。
**小雅各**] 小雅各,之所以如此稱呼是為了區別他與使徒西庇太的兒子聖雅各。有些人認為他之所以被稱為「小雅各」是因為 (a) 他比另一個雅各年輕;或 (b) 因為他身材矮小;或 (c) 因為當他被提升為耶路撒冷主教時(加 2:12),他謙卑地取了這個名字,以區別於因殉道而聞名的同名者(徒 12:2)。
**約西**] 見上文 馬可福音 3:31 的注釋。
**撒羅米**] 見上文 馬可福音 10:35 的注釋。
馬可福音 15:42
42–47 埋葬
42. **預備日**] 即安息日的前一天,聖馬可為非猶太讀者解釋為「安息日的前一天」。
馬可福音 15:43
43. **亞利馬太的約瑟**] 即來自便雅憫的拉瑪(太 2:18)或以法蓮的拉瑪他音(撒上 1:1)。可能為後者。該地在七十士譯本(LXX)中稱為「亞瑪他音」,約瑟夫(Josephus)則稱之為「亞瑪提亞」。約瑟是個富人(太 27:57),是公會成員(路 23:50),也是耶穌的秘密門徒(約 19:38),他並未同意其他人處死耶穌的決議(路 23:51)。
**等候神的國**] 像西面(路 2:25)和亞拿(路 2:38)一樣。
**放膽進去**] 他不再是秘密門徒了。他拋棄了所有的恐懼。十字架將懦夫轉變為英雄。「約瑟所承擔的絕非小事:因為任何時候參與埋葬都會使他污穢七天,並使他所觸摸的一切都不潔淨(民 19:11;哈 2:13);而現在這樣做意味著他將在整個逾越節週期間被隔離——包括所有聖潔的禮儀和歡慶。」(Geikie, ii. 576)
**求耶穌的身體**] 羅馬人沒有將被釘十字架者的屍體從十字架上取下的習俗。羅馬法律非但沒有縮短他們的痛苦,反而讓他們緩慢死去,並任由他們的屍體在日曬雨淋下腐爛(參 西塞羅《圖斯庫倫論辯》i. 43,「西奧多羅斯(Theodorus)不在乎是埋在地下還是高懸腐爛」),或被野獸吞噬(參 賀拉斯《書信》xvi. 48,「我沒有殺人:你不會在十字架上餵烏鴉」)。然而,更仁慈的猶太律法不允許這種野蠻行為,羅馬統治者也為他們作了明確的例外。因此,根據猶太當局的要求,惡人的腿被折斷以結束他們的痛苦(約 19:31),但我們的主被發現已經死了(約 19:33),士兵用槍刺入祂的肋旁,槍尖寬約一掌,造成了一個足以致死的傷口,隨後有血和水流出(約 19:34)。因此,聖體現在已準備好安葬。
馬可福音 15:44
44. **彼拉多詫異**] 釘十字架通常不會在三天內死亡,據說最早也要三十六小時才會發生。因此,彼拉多對約瑟的要求感到詫異,並要求百夫長作證以確認事實。
馬可福音 15:45
45. **就把屍首給了約瑟**] 譯為「給了」的詞在新約中只出現在此處和彼得後書 1:3-4:「神的神能已將一切關乎生命和虔敬的事賜給我們」;「因此他已將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賜給我們」。它的意思不僅僅是簡單的「給予」,而是「慷慨地給予」(**largiri**)。聖馬可似乎有意使用這個詞,暗示彼拉多,以其性格本應向這位富有的「議員」勒索錢財,卻慷慨地應其要求交出屍體,透過書面命令或口頭指示百夫長,將屍體交由他處置。
馬可福音 15:46
46. **約瑟買了細麻布**] 成功之後,約瑟買了細麻布(可能為白色),其原文已在馬可福音 14:51 的注釋中解釋過。然後他前往各各他,在那裡與尼哥底母會合。尼哥底母曾像他一樣是秘密門徒,但十字架使他大膽地站出來,帶來約一百磅的沒藥和沉香的混合物(約 19:39),以尊榮生命之主。
**用細麻布裹好**] 在協助下,約瑟取下聖體,將其放在細麻布中,在褶皺間撒上沒藥和沉香,並將其纏繞在受傷的肢體上。
**墳墓裡**] 然後他將屍體運到一個新墳墓,其中從未有人安葬過,這是他在各各他附近自己擁有的園子裡從石灰岩鑿出來的(約 19:41)。他可能自己也渴望被埋葬在聖城附近的這片區域。他們將聖體安放在岩石的一個壁龕中,
**滾了一塊石頭**] 一塊大石頭(太 27:60)堵住水平的入口,同時
馬可福音 15:47
47. **抹大拉的馬利亞**] 和約西的母親馬利亞(見上文 馬可福音 15:40 的注釋)以及其他婦女(路 23:55),「看見」,即仔細觀察,祂被安放的地方,在那裡,被死亡的奧秘所環繞,「祂仍沉睡,從頭到腳,裹在殮布中,獨自躺在岩石裡,被封閉的石頭隱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