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mbridge Bible 注釋|馬可福音 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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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合和本 馬可福音 第7章

1有法利賽人和幾個文士從耶路撒冷來,到耶穌那裏聚集。

2他們曾看見他的門徒中有人用俗手,就是沒有洗的手,吃飯。(

3原來法利賽人和猶太人都拘守古人的遺傳,若不仔細洗手就不吃飯;

4從市上來,若不洗浴也不吃飯;還有好些別的規矩,他們歷代拘守,就是洗杯、罐、銅器[等物]。)

5法利賽人和文士問他說:「你的門徒為甚麼不照古人的遺傳,用俗手吃飯呢?」

6耶穌說:「以賽亞指着你們假冒為善之人所說的預言是不錯的。如經上說: 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 心卻遠離我。

7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 所以拜我也是枉然。

8你們是離棄上帝的誡命,拘守人的遺傳」;

9又說:「你們誠然是廢棄上帝的誡命,要守自己的遺傳。

10摩西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

11你們倒說:『人若對父母說:我所當奉給你的,已經作了各耳板』(各耳板就是供獻的意思),

12以後你們就不容他再奉養父母。

13這就是你們承接遺傳,廢了上帝的道。你們還做許多這樣的事。」

14耶穌又叫眾人來,對他們說:「你們都要聽我的話,也要明白。

15從外面進去的不能污穢人,惟有從裏面出來的乃能污穢人。」

17耶穌離開眾人,進了屋子,門徒就問他這比喻的意思。

18耶穌對他們說:「你們也是這樣不明白嗎?豈不曉得凡從外面進入的,不能污穢人,

19因為不是入他的心,乃是入他的肚腹,又落到茅廁裏( [這是說],各樣的食物都是潔淨的)」;

20又說:「從人裏面出來的,那才能污穢人;

21因為從裏面,就是從人心裏,發出惡念、苟合、

22偷盜、凶殺、姦淫、貪婪、邪惡、詭詐、淫蕩、嫉妒、謗讟、驕傲、狂妄。

23這一切的惡都是從裏面出來,且能污穢人。」

24耶穌從那裏起身,往泰爾、西頓的境內去,進了一家,不願意人知道,卻隱藏不住。

25當下,有一個婦人,她的小女兒被污鬼附着,聽見耶穌的事,就來俯伏在他腳前。

26這婦人是希臘人,屬敘利腓尼基族。她求耶穌趕出那鬼離開她的女兒。

27耶穌對她說:「讓兒女們先吃飽,不好拿兒女的餅丟給狗吃。」

28婦人回答說:「主啊,不錯;但是狗在桌子底下也吃孩子們的碎渣兒。」

29耶穌對她說:「因這句話,你回去吧;鬼已經離開你的女兒了。」

30她就回家去,見小孩子躺在床上,鬼已經出去了。

31耶穌又離了泰爾的境界,經過西頓,就從低加坡里境內來到加利利 海。

32有人帶着一個耳聾舌結的人來見耶穌,求他按手在他身上。

33耶穌領他離開眾人,到一邊去,就用指頭探他的耳朵,吐唾沫抹他的舌頭,

34望天歎息,對他說:「以法大!」就是說:「開了吧!」

35他的耳朵就開了,舌結也解了,說話也清楚了。

36耶穌囑咐他們不要告訴人;但他越發囑咐,他們越發傳揚開了。

37眾人分外希奇,說:「他所做的事都好,他連聾子也叫他們聽見,啞巴也叫他們說話。」

# 馬可福音 第七章

馬可福音 7:1 馬可福音 7:1-23. 與耶路撒冷法利賽人就飲食傳統的爭論 1. 那時,有法利賽人…聚集到耶穌那裡] 上一章末所描述的那些慈悲善行,只用了幾天的時間。但救主愛的勞動很快就被粗暴地打斷了。文士和法利賽人守完耶路撒冷的節期後,回來尋找控告祂的把柄。加利利和猶太的法利賽人早已串通一氣,並已開始行動,他們現在密切監視祂的每一步。

馬可福音 7:2 2. 用污穢的手,就是沒有洗的手] 聖馬可為他的羅馬讀者如此解釋,然後更詳細地闡述了一些猶太習俗。法利賽人可能已秘密潛入門徒的一些社交聚會中。

馬可福音 7:3 3. 若不仔細洗手,就不吃飯] 仔細,原文直譯為「用拳頭」。Lightfoot (萊特富特) 在其《聖馬可希伯來語注釋》(Hor. Heb. upon St Mark)中寫道:「當他們洗手時,他們會用拳頭洗到手臂的關節處。手是污穢的,要洗到手臂的關節處才算潔淨。」當水倒在手上時,手必須抬起,但要確保水既不會流到手腕以上,也不會倒流回手上;因此,最好的方法是將手指彎曲成拳頭。以色列人像其他東方民族一樣,用手指吃飯,為了清潔,飯前會洗手。但這些習慣性的洗滌與儀式性的潔淨不同;前者是將水倒在手上;後者是將手浸入水中。因此,當一些法利賽人指出我們的主的門徒用「沒有洗的手」吃飯時,這並非字面意義上指他們完全不洗手,而是指他們沒有按照自己的習慣進行儀式性的洗滌。而這只被期望於他們作為宗教教師的門徒;因為這些精細的規矩並非門徒主要來自的階層所實踐。不吃飯] 「後來的猶太人以極大的欽佩講述拉比阿基巴(Akiba)的故事,他被囚禁時,只得到足夠維持生命的水,但他寧願餓死也不願在沒有適當洗滌的情況下吃飯。」(Buxtorf, Syn. Jud.;引自 Farrar 的《基督生平》,卷一,第443頁;Geikie,卷二,第203-205頁)。長老的遺傳] 關於潔淨的拉比規條佔了《他勒目》(Talmud)其中一個部分的大篇幅。

馬可福音 7:4 4. 若不洗] 這裡的「洗」指完全浸入,與馬可福音 7:3 中僅僅洗手形成對比。罐] 原文翻譯為「罐」的詞是聖馬可的拉丁語借詞之一。它是拉丁語 *sextarius* 的訛變,這是一個羅馬的液體和固體計量單位。在丁道爾(Tyndale)和克蘭默(Cranmer)的譯本中,它被翻譯為「陶罐」(cruses)。陶器會被打碎;金屬和木製的器皿則會用清水擦洗和沖洗。參閱利未記 15:12。桌子] 更確切地說,是宴會用的臥榻(banqueting-couches),即 *triclinia*,猶太人吃飯時所躺臥的長凳或臥榻。

馬可福音 7:6 6. 以賽亞指著你們所說的預言是好的] 更確切地說,以賽亞指著你們所說的預言是好的,或說得極好。「好」是反諷之詞。這個表達在馬可福音 7:9 中再次出現,「你們巧妙地廢棄」=「你們巧妙地輕視並抹殺」。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 這些話出自以賽亞書 29:13。

馬可福音 7:10 10. 當孝敬父母] 這些話部分引自出埃及記 20:12,部分引自出埃及記 21:17。

馬可福音 7:11 11. 人若對父母說] 直譯是:「人若對他的父親或母親說,你本可從我得益的,是各耳板,就是獻給神的禮物或供物,他便可免除,你們就不再容許他為他的父親或母親做任何事。」一個人只需對任何財產或產業說出「各耳板」(Corban)這個詞,它就不可撤銷地獻給了聖殿。我們的主引用的是一個常見的固定說法,這在《他勒目》(Talmudic)的《許願書》(Nedarim)和《拿細耳書》(Nazir)中經常出現。另一些人則認為這些話具有命令的語氣:「願你本可從我得益的,成為各耳板」,即「如果我給你任何東西或為你做任何事,願它如同我給了獻給神的東西一樣,願我被視為背誓和褻瀆。」這種觀點確實更能強調我們的主所提出的指控,即「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這條誡命被傳統所廢棄。

馬可福音 7:13 13. 藉著你們的遺傳] 猶太人區分「成文律法」和傳統的「不成文律法」。據說不成文律法是神口頭傳給摩西的,摩西又口頭傳給長老們。在此基礎上建立了《他勒目》(Talmud)或「教義」,它由 (1) 《密示拿》(Mishna)或律法的「重複」,(2) 《革馬拉》(Gemara)或律法的「補充」組成。對傳統律法的崇敬變得如此誇張,以至於在眾多說法中,有這樣一句話:「律法如鹽,《密示拿》如胡椒,《革馬拉》如香料。」(Buxtorf, Synag. Jud. ch. 3)。

馬可福音 7:14 14. 眾人] 更確切地說,當祂再次召集眾人到祂那裡時。正如威克里夫(Wyclif)譯本所說:「他又再次召集眾人。」

馬可福音 7:17 17. 他的門徒] 從聖馬太福音我們得知,提問者是聖彼得(馬太福音 15:15)。正如在水上行走一樣,在這裡,他在自己監督下寫成的福音書中謙遜地隱藏了自己。這比喻] 他們認為在眾人面前所說的話,深深冒犯了法利賽人(馬太福音 15:12),是一個比喻,或「難解之言」。參閱上文馬可福音 4:2 的注釋。

馬可福音 7:19 19. 到茅廁裡] 比較列王紀下 10:27,「他們…拆毀巴力廟,使它成為茅廁,直到今日。」Draught = latrina, cloaca,源自冰島語 draf,意為「渣滓、污垢」,與古英語 drabbe, dréfe 有關。比較莎士比亞《雅典的泰門》第五幕第一場第105行,「吊死他們,或刺死他們,把他們淹死在茅廁裡。」「有一個懶惰之神,一個茅廁或廁所女神。」(Burton, Anat. of Mel.)

馬可福音 7:21 21. 惡念] 這裡列舉了十三種從心中發出的惡。前七種是複數形式,表示主要的行為;後六種是單數形式,表示性情。比較聖保羅在加拉太書 5:19-21 中列舉肉體行為時,單數和複數的混合使用。姦淫] 較佳的順序似乎是:淫亂、偷盜、兇殺、姦淫、貪婪、邪惡。

馬可福音 7:22 22. 貪婪] 「貪財」(avarices),威克里夫(Wyclif)譯本。原文不僅指愛錢,更是「罪人以各種形式和種類,將自身之外的受造物拉攏和攫取歸為己有」。因此,我們發現它不僅與這裡的「偷盜」和哥林多前書 5:10 的「勒索」並列,也與哥林多前書 5:11;以弗所書 5:3;以弗所書 5:5;歌羅西書 3:5 的肉體之罪並列。「不潔和貪婪可以說幾乎瓜分了人類自私和邪惡的整個領域。」「人離棄神,在物質受造物中尋求滋養,或透過享樂,或透過貪婪。」參閱萊特富特(Canon Lightfoot)對歌羅西書 3:5 的注釋。邪惡] 或作「邪惡之事」。這個詞的單數形式出現在馬太福音 22:18,「耶穌看出他們的惡意」,以及路加福音 11:39;羅馬書 1:29;哥林多前書 5:8;以弗所書 6:12。它的複數形式只出現兩次,這裡和使徒行傳 3:26,我們將其翻譯為「不義」。它表示邪惡的積極運作,「傷害的慾望」(cupiditas nocendi),或如傑里米·泰勒(Jeremy Taylor)所解釋的,是一種「喜歡做壞事,樂於製造麻煩和悲劇;喜歡騷擾鄰居,對他做壞事;在人際交往中表現出乖戾、反常和暴躁的行為。」(Trench’s N. T. Synonyms, p. 36)。淫蕩] 這個詞的詞源不確定,在我們的譯本中通常翻譯為「淫蕩」(lasciviousness),如這裡和哥林多後書 12:21;加拉太書 5:19;以弗所書 4:19;彼得前書 4:3;有時(2)翻譯為「放蕩」(wantonness),如羅馬書 13:13;彼得後書 2:18。《拉丁通行本》(Vulgate)有時譯為「不貞」(impudicitia),有時譯為「放蕩」(lascivia)。「放蕩」是較好的譯法。在古典希臘語中,它指對他人的「無法無天的傲慢」或「喧囂的暴力」;在後來的希臘語中則指「肉慾」。惡眼,毀謗] 其中前者指隱藏的,後者指公開的敵意。惡眼在東方是臭名昭著的;這裡它描述的是一種嫉妒的眼神;「嫉妒和對他人不幸的喜悅。」(Bengel)。驕傲] 這個名詞在《新約》中只出現在這裡,它的形容詞出現在路加福音 1:51,「祂用膀臂施展大能,趕散了心中驕傲的人」;羅馬書 1:30,「狂傲的,自誇的」;提摩太後書 3:2,「自誇的,毀謗的」;雅各書 4:6,彼得前書 5:5,「神阻擋驕傲的人」。這種罪的真正根源,德語中的「Hochmuch」,在內心,在於暗中與他人比較,並將自己抬高於他人之上,在思想上驕傲。愚妄] 只出現在福音書中的這裡,以及聖保羅書信中的三次,哥林多後書 11:1;哥林多後書 11:17;哥林多後書 11:21。「愚妄之所以放在最後,是因為它使所有其他罪惡更難以治癒。人類的敗壞不僅在於意志。」(Bengel)。

馬可福音 7:24 24-30. 敘利亞腓尼基婦人 24. 耶穌從那裡起身] 我們的主的敵人的惡意現在每小時都變得更加不可調和。加利利東部的法利賽黨人深受冒犯(馬太福音 15:12);甚至那些曾經想阻止祂離開他們的人(路加福音 4:42)也充滿了疑慮和猜忌;希律安提帕(Herod Antipas)正在打聽祂(路加福音 9:9),而他的打聽預示著不祥。因此,祂暫時離開加利利東部,穿過上加利利的山區,向西北方向前往腓尼基邊境地區。參閱《福音書分析》,第22頁。推羅、西頓的境內] 祂前往這些地區,是基督教未來從猶太人傳向外邦人的預言性和象徵性表現。正如古時以利亞(Elijah)離開自己的土地前往腓尼基一樣(列王紀上 17:10-24)。然而,我們的主並沒有實際進入腓尼基,而是進入加利利毗鄰的邊境地區,即亞設支派的地區。推羅] 古代著名的商業城市,位於腓尼基。希伯來文名稱「Tzôr」意為「岩石」,與現代城鎮蘇爾(Sûr)位於岩石半島上的位置非常吻合,該半島以前是一個島嶼,距離西頓不到20英里。我們最早在撒母耳記下 5:11 中瞥見其狀況,當時推羅王希蘭(Hiram)派遣香柏木和工匠給大衛,後來又給所羅門(列王紀上 9:11-14;列王紀上 10:22)。亞哈(Ahab)娶了推羅王伊土巴力(Ithobal)的女兒(列王紀上 16:31),並促成了巴力(Baalim)和亞斯他錄(Ashtaroth)的偶像崇拜。在我們的主的時代,推羅的繁榮非常巨大。斯特拉波(Strabo)記載了這個時期的推羅,並談到它從著名的推羅紫染料中獲得的巨大財富。它的人口甚至可能比耶路撒冷還要多。西頓] 腓尼基名稱 Zidon 的希臘形式,是腓尼基古老而富裕的城市,位於黎巴嫩山脈和大海之間的狹窄平原上。其希伯來文名稱 Tsidôn 意為「捕魚」或「漁業」。其現代名稱是賽達(Saida)。它在《舊約》中早在創世記 10:19;約書亞記 11:8;士師記 1:31 就已提及,在古代甚至比推羅更有影響力,儘管從所羅門時代起,它似乎就隸屬於推羅。不願意人知道] 祂在最近的勞動之後,渴望隱居和休息。

馬可福音 7:25 25. 聽見祂的事] 祂行神蹟的名聲早已傳到這些古老的腓尼基城市,我們已經看到(馬可福音 3:8)「一大群人」從推羅和西頓來找祂(另參馬太福音 4:24)。

馬可福音 7:26 26. 一個希臘婦人] 聖馬太稱她為「迦南婦人」(馬太福音 15:22),聖馬可稱她為希臘婦人,敘利亞腓尼基人。第一個詞描述她的宗教,她是外邦人;第二個詞描述她的血統,「這是一個被神定罪要完全滅絕的咒詛血統,但以色列的第一代人本應將其連根拔除,卻留下了一些枝條。因此,一切都對這婦人不利,但這一切都未能阻止她靠近,懇求她靈魂所渴望的恩惠。」(Trench on the Parables, p. 339)。她被稱為敘利亞腓尼基人,以區別於利比亞腓尼基人,即非洲的腓尼基人,也就是迦太基人。當時腓尼基屬於敘利亞省。

馬可福音 7:27 27. 耶穌對她說] 聖馬可比聖馬太更簡略地記述了這次會面。後者福音書作者指出這位婦人經歷了三個階段的考驗:(i) 沉默;「祂卻一言不答」(馬太福音 15:23);(ii) 拒絕;「我奉差遣不過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馬太福音 15:24);(iii) 責備;「拿兒女的餅丟給狗吃是不好的」(馬太福音 15:26)。但儘管如此,她仍堅持不懈,最終得勝。狗] 原文使用縮小詞,意為「小狗」。威克里夫(Wyclif)譯為「小狗崽」(little whelps);丁道爾(Tyndale)、克蘭默(Cranmer)譯為「狗崽」(the whelps)。猶太人,「天國的子民」(馬太福音 8:12),習慣稱外邦人為「狗」,這種動物的高貴特徵在聖經中很少被提及(參閱申命記 23:18;約伯記 30:1;列王紀下 8:13;腓立比書 3:2;啟示錄 22:15)。然而,這裡的詞語有所軟化。外邦人被比作的不是東方城鎮中常見的大野狗(列王紀上 14:11;列王紀上 16:4;列王紀下 9:10),而是家養的小狗。在東方,現在穆斯林也用這個詞來稱呼基督徒。

馬可福音 7:28 28. 狗也] 更確切地說,主啊,是的,因為桌子底下的小狗也吃兒女掉下來的碎渣。威克里夫(Wyclif)和克蘭默(Cranmer)的譯本正確地翻譯了這句話,遵循《拉丁通行本》(Vulgate)的「Etiam, Domine, nam et catelli edunt.」(是的,主啊,因為小狗也吃)。1557年日內瓦譯本:「主啊,這是真的,因為狗崽確實吃桌子底下兒女的碎渣。」她的「是的」是承認而非反駁。她接受了基督的宣告,並聲稱在這宣告中包含了她祈求的應允。「你說狗?很好;我接受這個稱號和位置;因為狗也有一份肉——不是第一份,不是兒女的那份,但仍然有一份——從桌子上掉下來的碎渣。」她的話語跨越數個世紀,至今仍對我們說話,我們的教會在聖餐禮的「謙卑進前禱告文」(Prayer of Humble Access)中採用了她信心的話語。碎渣] 這些可能不僅僅是偶然從桌上掉落的食物。當時的習俗是,客人在將手伸入公用菜餚後,會用麵包柔軟的白色部分擦拭,然後將用過的麵包丟給狗吃。

馬可福音 7:30 30. 就發現鬼已經出去了] 因此,女兒因母親的信心和禱告而得醫治。這是一個遠距離醫治的例子:其他例子有 (1) 迦百農的貴族兒子,我們的主在迦拿時醫治了他(約翰福音 4:46),(2) 百夫長的僕人(路加福音 7:6)。這位孤獨的婦人不讓主「走」,直到祂賜福給她(參閱創世記 32:24-32),這也是信心三個遞增層次中最大的一個,「它體現在突破那些會阻礙人親近基督的障礙。癱子突破了外在的障礙,僅僅是外部事物的阻礙(馬可福音 2:4);瞎子巴底買突破了同伴所施加的阻礙(馬可福音 10:48);但這位婦人,比所有人都更英勇地突破了看似來自基督本身的障礙。」(Trench on the Miracles, p. 347)。

馬可福音 7:31 31-37. 醫治一個又聾又啞的人 31. 境內] 這個詞對於「邊界」或「地區」來說,是一個容易誤導的古語。原文並沒有暗示與海岸線有關。因此,我們被告知希律「殺盡了伯利恆城裡,並四境所有的男孩」,儘管伯利恆並不靠近海;我們又讀到馬太福音 19:1 中「猶太的境內」(=邊界);比較馬可福音 10:1,那裡根本沒有海岸線;馬可福音 5:17 中「格拉森的境內」(=邊界);本節中「低加波利境內」;使徒行傳 13:50 中「彼西底的安提阿境內」(=地區)。比較撒母耳記上 5:6。這個詞源自拉丁語 *costa*,「肋骨」、「側面」,經由法語 *coste*。因此它通常指「邊界」,儘管現在只用於海岸線。威克里夫(Wyclif)在這裡將其翻譯為「在推羅的邊界(或海岸)之間,低加波利的中間邊界」。和西頓] 這裡較佳的讀法,得到幾個抄本的支持並見於幾個古老譯本,是:「耶穌又離開推羅的境內,經過西頓,來到加利利海。」救贖主來到巴力(Baal)和亞斯他錄(Astarte)的城市,意義深遠。祂來到加利利海] 旅程的方向似乎是 (1) 向北朝黎巴嫩,然後 (2) 從黎巴嫩山腳穿過利昂特斯河(Leontes)的深谷到達約旦河源頭,然後 (3) 沿著約旦河東岸進入低加波利地區,該地區向北延伸至大馬士革,向南延伸至雅博河。

馬可福音 7:32 32. 有人帶著一個耳聾的] 醫治這個在約旦河東岸的人,只有聖馬可記載。又說話結巴] 這個詞的翻譯並不意味著他是一個啞巴,正如有些人所想,而是他的耳聾與言語器官的障礙有關,以至於他無法發出可理解的聲音。丁道爾(Tyndale)將其翻譯為「一個耳聾且說話結巴的人」。他們求祂] 這是少數幾個由病患的朋友將病人帶到基督面前的例子之一。我們已經在四個人抬著癱子的例子中遇到過另一個(馬可福音 2:3-5),並將在馬可福音 8:22-26 中遇到伯賽大的瞎子的例子。

馬可福音 7:33 33. 領他離開眾人] 比較馬可福音 8:23。為什麼?(1) 有些人認為是為了避免一切炫耀和張揚;(2) 另一些人認為是為了防止公開宣傳可能導致外邦人蜂擁而至;(3) 另一些人,更可能的是,為了讓這個人脫離人群的干擾,更能接受深刻而持久的印象。把手指放進他的耳朵裡] 在這個人的情況下,顯然有些情況使得他的醫治必須 (1) 循序漸進,並且 (2) 透過可見的記號來完成。因此我們的主 (a) 領他離開眾人;(b) 把手指放進他的耳朵裡;(c) 用口水抹他的舌頭(比較馬可福音 8:23;約翰福音 9:6;列王紀下 2:21);(d) 望天(比較馬太福音 14:19;馬可福音 6:41;約翰福音 11:41),並嘆息(比較馬可福音 8:12;約翰福音 11:33;約翰福音 11:38),以及 (e) 說了「以法大」(Ephphatha)這一個詞(比較馬可福音 5:41)。

馬可福音 7:34 34. 望天] 這種向上看的姿態表達了禱告的行為,並承認祂與父合一,也出現在 (1) 祝福五餅二魚時(馬太福音 14:19;馬可福音 6:41),(2) 叫拉撒路復活時(約翰福音 11:41),以及 (3) 在為使徒們作大祭司的禱告之前(約翰福音 17:1)。祂嘆息] 或「呻吟」,如雷姆斯譯本(Rhemish Version)所譯。「許多弟兄中頭生的」(羅馬書 8:29)的嘆息,證明救主的人性同情心與人類的苦難和悲傷同樣廣泛。比較約翰福音 11:33。以法大] 我們的主所使用的實際亞蘭文詞,就像馬可福音 5:41 的「大利大古米」(Talitha cumi)一樣,被親眼目睹和親耳聽聞的見證人珍藏起來,這些行動和話語給他們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印象。

馬可福音 7:36 36. 祂囑咐他們] 即受苦之人的朋友,他們曾陪伴或跟隨他來到醫治者面前。越發] 注意比較級的累積,「祂越是囑咐他們,他們就越發大大地傳揚,並且驚訝得無以復加。」原文中「無以復加」(beyond measure)這個詞在《新約》中沒有其他地方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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