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mbridge Bible 注釋|路加福音 第二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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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合和本 路加福音 第22章

1除酵節(又名逾越[節])近了。

2祭司長和文士想法子怎麼才能殺害耶穌,是因他們懼怕百姓。

3這時,撒但入了那稱為加略人猶大的心;他本是十二門徒裏的一個。

4他去和祭司長並守殿官商量,怎麼可以把耶穌交給他們。

5他們歡喜,就約定給他銀子。

6他應允了,就找機會,要趁眾人不在跟前的時候把耶穌交給他們。

7除酵[節],須宰逾越[羊羔]的那一天到了。

8耶穌打發彼得、約翰,說:「你們去為我們預備逾越[節的筵席],好叫我們吃。」

9他們問他說:「要我們在哪裏預備?」

10耶穌說:「你們進了城,必有人拿着一瓶水迎面而來,你們就跟着他,到他所進的房子裏去,

11對那家的主人說:『夫子說:客房在哪裏?我與門徒好在那裏吃逾越[節的筵席]。』

12他必指給你們擺設整齊的一間大樓,你們就在那裏預備。」

13他們去了,所遇見的正如耶穌所說的;他們就預備了逾越[節的筵席]。

14時候到了,耶穌坐席,使徒也和他同坐。

15耶穌對他們說:「我很願意在受害以先和你們吃這逾越[節的筵席]。

16我告訴你們,我不[再]吃[這筵席],直到成就在上帝的國裏。」

17耶穌接過杯來,祝謝了,說:「你們拿這個,大家分着喝。

18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等上帝的國來到。」

19又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遞給他們,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也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20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是為你們流出來的。

21看哪, 那賣我之人的手與我一同在桌子上。

22人子固然要照所預定的去世,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

23他們就彼此對問,是哪一個要做這事。

24門徒起了爭論,他們中間哪一個可算為大。

25耶穌說:「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那掌權管他們的稱為恩主。

26但你們不可這樣;你們裏頭為大的,倒要像年幼的,為首領的,倒要像服事人的。

27是誰為大?是坐席的呢?是服事人的呢?不是坐席的大嗎?然而,我在你們中間如同服事人的。

28我在磨煉之中,常和我同在的就是你們。

29我將國賜給你們,正如我父賜給我一樣,

30叫你們在我國裏,坐在我的席上吃喝,並且坐在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

31[主又說]:「西門!西門!撒但想要得着你們,好篩你們像篩麥子一樣;

32但我已經為你祈求,叫你不至於失了信心。你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弟兄。」

33彼得說:「主啊,我就是同你下監,同你受死,也是甘心!」

34耶穌說:「彼得,我告訴你,今日雞還沒有叫,你要三次說不認得我。」

35耶穌又對他們說:「我差你們出去的時候,沒有錢囊,沒有口袋,沒有鞋,你們缺少甚麼沒有?」他們說:「沒有。」

36耶穌說:「但如今有錢囊的可以帶着,有口袋的也可以帶着,沒有刀的要賣衣服買刀。

37我告訴你們,[經上]寫着說:『他被列在罪犯之中。』這話必應驗在我身上,因為那關係我的事必然成就。」

38他們說:「主啊,請看!這裏有兩把刀。」耶穌說:「夠了。」

39耶穌出來,照常往橄欖山去,門徒也跟隨他。

40到了那地方,就對他們說:「你們要禱告,免得入了迷惑。」

41於是離開他們約有扔一塊石頭那麼遠,跪下禱告,

42說:「父啊!你若願意,就把這杯撤去;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

43有一位天使從天上顯現,加添他的力量。

44耶穌極其傷痛,禱告更加懇切,汗珠如大血點滴在地上。

45禱告完了,就起來,到門徒那裏,見他們因為憂愁都睡着了,

46就對他們說:「你們為甚麼睡覺呢?起來禱告,免得入了迷惑!」

47說話之間,來了許多人。那十二個門徒裏名叫猶大的,走在前頭,就近耶穌,要與他親嘴。

48耶穌對他說:「猶大!你用親嘴[的暗號]賣人子嗎?」

49左右的人見光景不好,就說:「主啊!我們拿刀砍可以不可以?」

50內中有一個人把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削掉了他的右耳。

51耶穌說:「到了這個地步,由他們吧!」就摸那人的耳朵,把他治好了。

52耶穌對那些來拿他的祭司長和守殿官並長老說:「你們帶着刀棒出來拿我,如同拿強盜嗎?

53我天天同你們在殿裏,你們不下手拿我。現在卻是你們的時候,黑暗掌權了。」

54他們拿住耶穌,把他帶到大祭司的宅裏。彼得遠遠地跟着。

55他們在院子裏生了火,一同坐着;彼得也坐在他們中間。

56有一個使女看見彼得坐在[火]光裏,就定睛看他,說:「這個人素來也是同那人一夥的。」

57彼得卻不承認,說:「女子,我不認得他。」

58過了不多的時候,又有一個人看見他,說:「你也是他們一黨的。」彼得說:「你這個人!我不是。」

59約過了一小時,又有一個人極力地說:「他實在是同那人一夥的,因為他也是加利利人。」

60彼得說:「你這個人!我不曉得你說的是甚麼!」正說話之間,雞就叫了。

61主轉過身來看彼得,彼得便想起主對他所說的話:「今日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

62他就出去痛哭。

63看守耶穌的人戲弄他,打他,

64又蒙着他的眼,問他說:「你是先知,告訴我們打你的是誰?」

65他們還用許多別的話辱罵他。

66天一亮,民間的眾長老連祭司長帶文士都聚會, 把耶穌帶到他們的公會裏,

67說:「你若是基督,就告訴我們。」耶穌說:「我若告訴你們,你們也不信;

68我若問你們,你們也不回答。

69從今以後,人子要坐在上帝權能的右邊。」

70他們都說:「這樣,你是上帝的兒子嗎?」耶穌說:「你們所說的是。」

71他們說:「何必再用見證呢?他親口所說的,我們都親自聽見了。」

# 路加福音 第22章

F:\ 路22:1-2. 逾越節臨近。祭司們的意圖。在這段關於最後的晚餐、受難、審判和釘十字架的敘述中,聖路加獨有的主要點在於路22:8;路22:15;路22:24;路22:28-30;路22:43-44;路22:61,路23:2;路23:5-16;路23:27-31;路23:34;路23:39-43;路23:46;路23:51。

路加福音 22:1 F:\ 1. 臨近了] 更確切地說,是「正在臨近」。稱為逾越節的] 這個小小的解釋最清楚地表明,聖路加主要是為外邦人寫作。嚴格來說,逾越節並不等同於無酵節,正如民28:16-17清楚指出的:「正月十四日是逾越節……十五日是節期」(利23:5-6)。逾越節是希伯來文 **Pesach** 的翻譯;希臘文 **pascha** 是其音譯,帶有一種與希臘文 **pascho**(我受苦)的頭韻聯想。關於逾越節,請參閱出12:11-20。後世的猶太人逐漸認為「埃及逾越節」與「永久逾越節」之間存在著巨大的差異。

路加福音 22:2 F:\ 2. 祭司長和文士] 他們在民眾面前的屈辱和失敗——耶穌智慧的巨大而神聖的優越性如此公開地展現——最終激起了他們不可調和的敵意。值得注意的是,法利賽人作為一個獨立的黨派,現在完全退居幕後。除了太27:62之外,他們幾乎不再被提及。設法] 更確切地說,是「正在設法」。這個詞意味著持續的努力,可能包括在該亞法宮殿舉行的那次難忘的會議,傳統上認為該會議地點在「邪惡議會山」,但很可能靠近聖殿區。他們似乎在那次場合,根據該亞法的建議,達成了三個結論。(1) 將耶穌處死;(2) 盡可能秘密地進行;(3) 不在節期期間進行,以避免加利利朝聖者引發騷亂。如果這次會議是在週二晚上,就在他們決定不在八天內殺害耶穌(詩2:2)的時候——而且在逾越節期間處死人是不尋常的,徒12:4——耶穌,坐在橄欖山坡上,正告訴祂的門徒,在逾越節之前祂將被殺害,太26:1-5。

路加福音 22:3 F:\ 3-6. 賣主者與祭司。3. 撒但就入了加略人猶大] 沒有其他表達方式能充分解釋他的邪惡。這始於貪婪、失望和嫉妒;當他長期沉溺於這些黑暗、纏繞的罪惡而削弱自己的靈魂時,他想像中失去了他本可以支配的「三百錢」(約12:4-5;可14:10)——主現在毫不掩飾地宣告祂不僅會被拒絕,而且會被釘十字架(太20:19)——隨之而來的是所有彌賽亞希望的破滅——日益增長的感覺,他正變得令他的主和同伴厭惡——他在伯大尼因虛偽的貪婪而招致的公開斥責(約12:6)——全國最受尊敬的權威人士的敵意傳聞——所有這些構成了他試探的高潮:——然後,最終,誘人的機會遇到了易受影響的性情。「取代統治的是服事;取代權力的是迫害;取代榮譽的是羞恥;這就是他曾經如此輝煌的希望和前景所剩下的一切。」他的罪行不過是數月——也許數年——秘密不忠的縮影。「撒但被說成進入被棄絕者,當對神的敬畏被顛倒,理性之光熄滅,甚至羞恥也被拋棄時,撒但就佔據了所有的感官。」(加爾文,Calvin)。加略人] 參閱路6:16。

路加福音 22:4 F:\ 4. 他就去] 我們從綜合記載中推斷,他曾兩次會見祭司,其中一次提出了交易,另一次則達成了協議。商議] 談話。官長] 字面意思是「將軍」。聖殿的利未人官長,他們在節期期間維持秩序。嚴格來說,只有一人擁有「聖殿將軍」的頭銜——「聖殿山的人」(參閱尼2:8;尼7:2;耶20:1;《馬加比二書》3:4);但他手下有衛兵(約瑟夫,《猶太戰爭》卷六,第5章,第3節),這個名稱可能適用於整個團體。當時對大祭司們的一個嚴厲抱怨是,他們讓自己的兒子擔任「聖殿將軍」。聖路加知道這個特殊頭銜只適用於一個人,正如徒4:1所顯示的。怎樣可以把耶穌交給他們] 更確切地說,是「將祂交出」。所用的詞不是 **prodo**,而是較溫和的 **parado**。

路加福音 22:5 F:\ 5. 他們就歡喜] 這個自發的提議——而且來自基督的親近追隨者之一——似乎解決了他們所有的困難。應許] 或「同意」;在聖馬可福音中是「應許」。在太26:15中說他們「付給」或「稱給」他銀子,這與亞11:12-13(LXX.)有關。這可能是在第二次會議上完成的,當時實際的計劃已經成熟。給他銀子] 這個提議來自這個可憐的人自己(太26:15)。所給的微薄數目(只有聖馬太提及)——30舍客勒,約合3英鎊16先令,是最低賤奴隸的價格——表明這筆錢要麼被視為定金,要麼更可能的是,祭司們覺得他們完全有能力執行他們的陰謀,儘管沒有猶大的幫助會不那麼方便。這些舍客勒的一面會印有橄欖枝,和平的象徵;另一面是香爐,禱告的象徵,上面刻著「聖潔的耶路撒冷」!

路加福音 22:6 F:\ 6. 尋找機會] 毫無疑問,他起初因耶穌在週三和週四完全出乎意料的隱居而受挫。沒有群眾的時候] 更確切地說,是「沒有暴民」。**ἄ ?ôåñ** 是詩意的,只在此處和路22:35出現。

路加福音 22:7 F:\ 7-13. 預備逾越節。7. 除酵節的日子到了] 所有酵母都在尼散月13日(週四)下午被非常仔細和嚴格地清除。逾越節羊羔必須宰殺的日子] 更確切地說,是「被獻祭」。關於最後的晚餐是實際的逾越節晚餐,還是預先的逾越節,這個困難問題請參閱附錄。

路加福音 22:8 F:\ 8. 差遣彼得和約翰] 顯然,主現在已從祂的積極工作中退下,直到門徒詢問祂的意願時,祂才提及逾越節。逾越節羊羔必須提前十天選定的古老律法早已廢棄。對於來自世界各地的無數朝聖者來說,遵守這條律法是不可能的。

路加福音 22:10 F:\ 10. 一個人……拿著一瓶水] 在東方,婦女打水是很常見的,所以這是一個非常不尋常的景象。他很可能是一位公開或秘密門徒的僕人;除非這裡指的是猶太人的習俗,即一家之主親自打水,用來在尼散月13日揉製無酵餅。如果是這樣,「拿著一瓶水的人」甚至可能是傳福音者聖馬可,在祂母親的家裡,很可能就是在舉行最後的晚餐的那個樓上房間裡,門徒們起初常常聚集(徒12:12)。這個記號的神秘性或許是為了在必要時,挫敗猶大的陰謀。

路加福音 22:11 F:\ 11. 家主] 參閱路12:39。客房] **Kataluma**,在路2:7中譯為「客店」。逾越節] 儘管在附錄五中會提出理由,認為這不是實際的逾越節,但很明顯,主有意將其稱為祂的逾越節,並賦予它逾越節的性質。可能有些我們不知道的猶太習俗,允許個人在特殊場合提前舉行常規的逾越節。

路加福音 22:12 F:\ 12. 樓上大屋] 猶太家庭中大型聚會的常用場所;很可能就是那個也見證了復活的基督向十二使徒顯現,以及五旬節聖靈降臨的房間。擺設整齊] 備有長榻、靠墊等。結23:41(LXX.);徒9:34(希臘文)。

路加福音 22:14 F:\ 14-38. 最後的晚餐。14. 時候到了] 如果這頓飯是直接的逾越節晚餐,那將是「兩黃昏之間」(出12:6);這個短語被猶太人解釋為下午三點到六點之間,而撒馬利亞人則解釋為黃昏到日落之間。耶穌和祂的門徒可能為了避免引人注目,會在黃昏時分出發。祂就坐下] 更確切地說,是「斜臥」。吃逾越節站立的習俗早已被廢棄。

路加福音 22:15 F:\ 15. 我切切地想] 即「我熱切地渴望」。一種希伯來語法。太13:14等。吃這逾越節的筵席] 這個表達或許指出這不是實際的猶太逾越節晚餐,而是一個旨在以更具神聖意義的逾越節來取代它的晚餐。

路加福音 22:16 F:\ 16. 我不再吃這筵席了] 正確的讀法可能是「我不再吃它了」。然而,「不再」是一個正確的註釋。直到它在神的國裡成就] 即直到真正的逾越節藉著我的死獻上,從而建立新的國度。

路加福音 22:17 F:\ 17. 祂拿起杯來,祝謝了] 字面意思是「祂拿起杯後,祝謝了」。我們的詞「聖餐」(Eucharist)來自 **eucharistein**。猶太逾越節的主要習俗如下:(1) 每人喝一杯酒——「祝聖之杯」——由家主為其祝禱。(2) 洗手,然後抬進一張桌子,上面擺放苦菜、無酵餅、**Charoseth**(一種由棗子、葡萄乾和醋製成的菜餚)、逾越節羊羔,以及**Chagigah**(節期獻祭)的肉。(3) 父親將一小塊無酵餅和苦菜,約橄欖大小,蘸入**Charoseth**中,祝禱後吃下,並分發類似的「蘸餅」給所有在場的人。(4) 倒出第二杯酒,在場最年輕的人詢問儀式的意義,父親則回答。(5) 唱頌**Hallel**(詩篇107-114篇)的第一部分。(6) 飯前禱告,再次祝禱;之後父親分發蘸有**Charoseth**的苦菜和無酵餅。(7) 吃逾越節羊羔,並傳遞第三杯酒。(8) 再次祝謝後,喝下第四杯——「喜樂之杯」。(9) 唱頌**Hallel**的其餘部分(詩篇115-118篇)。本節中提到的杯被認為是猶太儀式中的第三杯酒;而聖餐的實際聖杯(「祝福的杯」,林前10:16,**Cos ha-Berachah**)則被認定為第四杯。我們也在最後的晚餐中看到祝禱,以及可能的**Hallel**(太26:30)。但是 (1) 這些認定有些不確定。(2) 無法確定猶太人如此遵守的「獻祭逾越節」與他們現在唯一能遵守的「紀念逾越節」在儀式上是否相同。

路加福音 22:18 F:\ 18. 葡萄樹的果子] 這或許是指猶太人在第一杯酒上所唸的祝禱:「主我們的神,祢創造了葡萄樹的果子,願祢受稱頌。」

路加福音 22:19 F:\ 19. 祂拿起餅來] 聖路加的記載與聖保羅所給的(林前11:23-26)「從主所領受的」記載非常吻合。這是我的身體] 比較「我就是門」(約10:7)。「那磐石就是基督」(林前10:4)。「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基督身體的交通嗎?」(林前10:16)。如果人們牢記耶穌的警告:「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6:63),那麼羅馬天主教徒、路德宗、慈運理宗、加爾文宗等之間所有激烈的神學辯論都可以避免。為的是記念我] 重點在於後面的詞。基督徒的逾越節不再是為了記念從埃及的拯救,而是為了記念基督所成就的更偉大的拯救。

路加福音 22:20 F:\ 20. 新約] 因此有了新約這個名稱。**Diatheke**(希伯來文 **Berith**)這個詞既指遺囑,也指協議或聖約,參閱耶31:31。「它包含了一方的所有絕對要素,以及另一方的實現所需的所有條件要素。因此,新約(**kaine Diatheke**)是神方面新關係的啟示,以及人方面實現這關係所需的條件。」(費爾貝恩,Fairbairn)。我的血] 即藉著為你們所流的我的血所確立的。最好的註釋是來9:15;來9:18-22;林前11:25。其他符類福音書則記載為「我立新約的血」。

路加福音 22:21 F:\ 21. 那賣我之人的手] 關於對猶大這最後一次可怕警告的更詳細內容,以及向祂最親近的門徒暗示所指之人,請參閱太26:21-25;可14:18-21;約13:21-26。猶大是否實際領受了聖餐,一直以來都不確定。本格爾(Bengel)引用聖安波羅修(St Ambrose)對提奧多西(Theodosius)的話:「你還要伸出那些沾滿不義殺戮之血的手,並用它們領受主至聖的身體嗎?」

路加福音 22:22 F:\ 22. 照所預定的] 「祂既按著神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徒2:23;徒4:27-28)。「從創世以來被殺的羔羊」(啟13:8)。猶大的預表是亞希多弗,詩12:9。

路加福音 22:23 F:\ 23. 彼此對問] 聖約翰記載了這些令人心酸的細節。他們高貴、單純、充滿愛心的本性,使他們似乎對猶大毫無懷疑,這是他們的特點。

路加福音 22:24 F:\ 24. 門徒起了爭論] **Philoneikia**,「好勝的爭執」,只在此處出現。這場爭論很可能是在他們就座於長榻(**triclinia**)時發生的,或許是由於猶大提出某種官方優先權的要求所引起。他似乎斜臥在主的左邊,約翰在右邊,而彼得似乎在下一張墊子或長榻的頂端,在猶大的左邊,他越過猶大並在他身後向前傾身,向聖約翰耳語他的問題(約13:23-24)。關於這種世俗野心的先前例子,請參閱路9:46-48;太20:20-24。

路加福音 22:25 F:\ 25. 轄制] 彼得很好地學到了這個教訓。彼前5:3。稱為恩主] **Euergetai**——一個常刻在錢幣上的名字。這個稱號是多麼無用和空洞,門徒們從托勒密·歐厄爾蓋特(Ptolemy Euergetes)和其他敘利亞暴君的例子中得知。奧尼亞斯(Onias)更配得上這個名字,《馬加比二書》4:2。

路加福音 22:26 F:\ 26. 讓他成為] 更確切地說,是「讓他變成」——讓他真實地展現自己。年幼的] 在東方家庭中,年幼者常履行僕役職責。徒5:6。

路加福音 22:27 F:\ 27. 我在你們中間,如同服事人的] 真正的恩主是謙卑的弟兄,而不是狡猾的暴君。參閱太20:28。「取了奴僕的形像」(腓2:7)。聖路加在此省略了主為門徒洗腳的美麗行動比喻(約13:1-20),也省略了對猶大的話語,以及他進入黑夜的記載。

路加福音 22:28 F:\ 28. 在我的試探中] 參閱路4:13。

路加福音 22:29 F:\ 29. 我將國賜給你們] 參閱路12:32。「我們若能忍耐,也必和祂一同作王」(提後2:12)。**Diatithemai** 是「我以遺贈的方式指定」,詩81:4(LXX.)。

路加福音 22:30 F:\ 30. 坐在寶座上] 主在此或許有意省略了「十二」這個詞,太19:28(啟3:21)。審判] 「聖徒要審判世界」(林前6:2)。但此句在某些抄本中被省略。

路加福音 22:31 F:\ 31. 西門,西門] 名字的重複賦予了這呼籲莊重與溫柔的結合(路10:41)。撒但想要得著你們] 更確切地說,是「撒但要求你們」(複數),或「藉著要求而得到你們」。本格爾(Bengel)說:「不滿足於猶大」。要篩你們] **siniasai** 這個詞,來自 **sinion**(篩子),只在此處出現。撒但也有他的簸箕,為要得到他的糠秕。猶大已經從使徒群體中被篩掉了,現在撒但要求彼得(比較伯1:9)。這個警告在彼得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彼前5:8-9。關於這個比喻,請參閱摩9:9-10。

路加福音 22:32 F:\ 32. 我曾為你祈求] 更確切地說,是「我曾為你懇求」,表明彼得,這個最自信的人,在那一刻是最危險的,儘管耶穌曾為他們所有人祈禱(約17:9;約17:11)。叫你不至於失了信心] 這個詞的意思是「不至於完全或最終失敗」。你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弟兄] 比較詩51:13。因此,在復活之後,耶穌對他說:「你餵養我的羊」(約21:17)。「堅固」這個詞深深地印在他的心裡,並在他的書信中重複出現,彼前5:10。「回頭」在這裡沒有其技術性含義——而是「當你再次轉向時」。然而,它的意思不僅僅是 **vicissim**,「反過來」。比較彼前2:25;彼後2:21-22;太13:15等。

路加福音 22:33 F:\ 33. 我就是與你同去坐監,同去受死,也是甘心] 更確切地說,是「甚至坐監,甚至受死」,而且語序和強調應該是:「主啊,我與你同去,也是甘心」,等等。這種「熾熱的熱情」總是令人懷疑其軟弱。箴28:26;林前10:12。

路加福音 22:34 F:\ 34. 彼得] 這是耶穌唯一一次被記載使用祂所賜給他的名字。這用來提醒他他的力量以及他的軟弱。雞還沒有叫,你已經三次不認我了] 也許當時已經過了午夜。聖馬可更確切地說(可14:30)「雞叫兩遍」。但聖路加的表達僅僅意味著:「黎明中被稱為雞鳴(**alektorophonia, gallicinium**)的那一部分還沒有過去,你就……」

路加福音 22:35 F:\ 35. 沒有錢囊等] 參閱路9:3,路10:4。

路加福音 22:36 F:\ 36. 但如今] 這預示著他們與世界的關係完全改變了。現在不再有自發的款待,不再有和平的接納,不再有受尊重的安全可期待。沒有刀的,要賣衣服買刀] 更確切地說,是「沒有(錢囊或口袋來買刀的),讓他……」。當然,這個表達並非要以不加思索的字面意義來理解。這符合我們蒙福的主所採用的那種比喻性的表達方式,以便祂的話語永不被遺忘。這是為了警告他們將面臨仇恨和反對的日子,在這些日子裡,自衛可能成為日常必需,但不是侵略。推斷後者是暗示的,是源於對迷信的字面崇拜而錯誤推斷的致命錯誤之一。

路加福音 22:37 F:\ 37. 他被列在罪犯之中] 引自賽53:12。因此,很明顯,刀劍不能用於為祂辯護,正如他們粗心大意地假設的那樣。因為] 更確切地說,是「因為確實」。成就] 結局(**telos**)正在臨近;它將在第二天到來(**Tetelestai**,約19:30)。

路加福音 22:38 F:\ 38. 這裡有兩把刀] 這是他們屢次以遲鈍的字面理解惹惱主(太16:6-12)的最後一個例子。彷彿祂會想到兩把可憐的刀,就像貧窮的加利利朝聖者用來防禦野獸或強盜的刀;又彷彿兩把刀對抗全副武裝的世界會有任何用處!奇怪的是,聖金口(St Chrysostom)竟然認為是指「刀子」。這節經文被教宗波尼法爵八世(Boniface VIII)在他著名的《一聖教諭》(Unam sanctam)中引用,以證明他同時擁有世俗和屬靈的權力!祂對他們說:夠了] 當然不是說兩把刀就夠了,而是悲傷地拒絕進一步討論此事,讓他們思考祂的話。這個說法有時用來迴避一個話題;比較《馬加比一書》2:33。參閱第384頁。「這是神人對所有旨在推進祂事業的暴力措施的嘆息。」

路加福音 22:39 F:\ 39-48. 園中的痛苦。39. 祂出來] 聖路加在此省略了聖約翰獨自記載的所有感人事件——那些「悲喜交加,點綴著奧秘如翡翠般」的講論;彼得的問題:「主啊,你往哪裡去?」;多馬關於道路的憂鬱評論;腓力說:「主啊,將父顯給我們看」;猶大·勒巴烏的困惑詢問;從桌邊起來;葡萄樹與枝子的比喻,或許是他們在月光下穿過葡萄棚時所聯想到的;以及大祭司的禱告。往橄欖山去] 沿著山谷,越過汲淪溪,或者更確切地說,越過汲淪乾河谷,然後向上爬到它對面的綠坡,到達客西馬尼園或小農場(**χωρίον**),「榨油坊」,距離城市約半英里。可能(約18:2)它屬於一個門徒;可能是聖馬可。猶大知道這個地方,並已確定耶穌要去那裡。他已經出去召集逮捕祂所需的人。跟隨祂] 這段路程將在滿月下進行,在東方城市夜晚的深沉寂靜中。唯一被記載的

路加福音 22:40 F:\ 40. 祂對他們說] 首先,祂讓八個門徒在樹下睡覺,而祂則帶著彼得、雅各和約翰退到一旁,並告訴他們要警醒禱告。

路加福音 22:41 F:\ 41. 祂就離開他們] 字面意思是「祂被帶走」,或「祂掙脫開來」(比較路21:1),表明祂在必須獨自經歷最黑暗時刻的迫切需要下,不情願地離開了這份愛的同情支持。或許祂退到古老橄欖樹的更深陰影中。(然而,在評估 **ekballo**、**apospao** 等詞的力量時,應記住,在希臘化希臘語中,它們古老的古典力量因口語化而減弱。參閱《馬加比二書》12:10。)跪下] 「俯伏在地」(太26:39)。

路加福音 22:42 F:\ 42. 你若願意] 祂一生受苦順服的原則,約5:30;約6:38。這杯] 太20:22;比較結22:31;詩75:8。這個禱告是「大聲哀哭,流淚禱告」的一個例子,在其中祂「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來5:7-8)。

路加福音 22:43 F:\ 43. 有一位天使顯現] 就像祂受試探之後一樣,太4:11。這一節和下一節的真實性並非絕對確定,因為它們在A、B抄本中被省略,並且被第一個校訂者à省略;耶柔米(Jerome)和希拉里(Hilary)說它們在「許多」希臘文和拉丁文抄本中被省略。它們的省略可能是出於錯誤的敬畏;或者它們的插入可能是傳福音者本人在後來的修訂中添加的。

路加福音 22:44 F:\ 44. 極其傷痛] 這個詞在新約中只在此處出現——儘管我們經常看到動詞 **agonizomai**——它意味著精神上的劇烈掙扎和壓力,其他福音書作者也用強烈的詞語 **ademonein**(太26:37)和 **ekthambeisthai**(可14:33)來描述。這是祂自然生命中可怕的痛苦,而且只有在這裡(太26:38;約12:27)祂才用 **ψυχὴ** 來指自己。當然,這並非僅僅是畏懼死亡和痛苦,即使最卑微的本性也能克服,而是世界罪孽的神秘重擔(林後5:21)——一個無罪的存在對祂將要經歷的撒但仇恨和恐怖深淵的畏縮。正如路德(Luther)所說,「我們堅硬不潔的肉體」很難理解一個清新無瑕的靈魂接觸到可怕對抗時的敏感性。汗珠如大血點] 像「血汗」這樣的事情似乎並非完全未知(亞里斯多德,《動物史》卷三,第19章),在異常病理情況下會發生。亞伯的血「從地裡向我哀告」;但這血「所說的比亞伯的血所說的更美」(創4:10;來12:24)。然而,聖路加並未使用「血汗」這個詞,而是說痛苦的濃汗從祂身上落下,「像血滴一樣」——這可能意味著像血從傷口滴落一樣。

路加福音 22:45 F:\ 45. 因為憂愁而睡著了] 詩69:20。最後兩個詞給出的更多是原因而非藉口。它們類似於太26:41的「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聖路加在此處簡略了馬太福音26章和馬可福音14章中更詳細的記載,從中我們發現耶穌三次來到祂的使徒那裡,三次都發現他們睡著了(參閱賽63:3)——每一次短暫的禱告停頓都標誌著祂勝利順服的一個新步驟。這是耶穌在各種痛苦元素中的試探,就像祂在曠野中被各種慾望元素試探一樣。

路加福音 22:46 F:\ 46. 你們為什麼睡覺呢?] 「西門,你睡覺嗎?你們不能同我警醒片時嗎?」(太26:40;可14:37)。第二次祂似乎沒有對他們說話。第三次祂知道為時已晚。他們警醒的目的現在已經消失,因為祂聽到遠處人群的腳步聲,看到他們火把的光芒;因此,祂帶著溫柔的諷刺說:「現在睡覺安歇吧」(就你們能給我的任何幫助而言),但「起來,我們走吧」,因為現在我們所有人都無法入睡了。

路加福音 22:47 F:\ 47-53. 賣主的吻。逮捕。馬勒古。47. 看哪,來了一群人] 由利未人衛兵在他們的「將軍」帶領下組成;一位羅馬千夫長(「護民官」),帶領一些士兵,是安東尼亞堡(約18:12)的一個分隊或支隊(**σπεῖ ?ρα**);以及一些祭司和長老。十二門徒中的一個] 敘述這個場景時,福音書作者似乎無意識地加上了在他們看來使這行為烙上最惡劣恐怖的細節。關於恐懼如何抓住人群,猶大倉促進入花園,以及主對他說的第一句話,請參閱約18:3-9。

路加福音 22:48 F:\ 48. 用親嘴] 他喊著「拉比,拉比,願你平安」(「拉比,願你平安」),可14:45;但沒有得到「願你平安」的回應。他過度表演,不僅親吻了祂的主(**ephilesen**),而且熱切地親吻了祂(**katephilesen, deosculatus est**)。

路加福音 22:49 F:\ 49. 他們] 特別是彼得,但符類福音書作者出於明顯的謹慎原因(在聖約翰寫作時已不存在)而省略了他的名字。主啊,我們拿刀砍可以不可以?] 由於在節期攜帶刀劍是非法的,這裡有另一個跡象表明最後的晚餐並非逾越節。帶刀是誤解的一部分,耶穌在晚餐時沒有再費心去消除;如果猶大衝進了圍牆,他們可能還完全不知道抓捕者的人數。未來的歲月會教導他們,基督的事業是藉著受死而非殺戮來成就的。主對此事件的完整回答必須結合太26:53和約18:10-11來尋找。

路加福音 22:50 F:\ 50. 大祭司的僕人] 馬勒古。右耳] 其他福音書作者沒有這個具體的細節。如果讀法可靠,三位作者都使用了指小詞。(**ὠ ?ôßïí**,太26:51;**ὠ ?ôÜñéïí**,可14:47;**ὠ ?ôßïí**,約18:10。在這段經文中,我們同時有 **οὖ ?ς** 和 **ὠ ?ôßïí**。)對此不能過於強調。語言在後期階段常採用指小詞以避免性別的麻煩。參閱我的《語言與語言》(Language and Languages),第319頁。

路加福音 22:51 F:\ 51. 到此為止吧] 可能對抓捕者說的,意思是「請原諒這點抵抗」;或者「請允許我到此為止的自由」——讓我暫時鬆開手臂,好醫治這個受傷的人。這些對話片段——由於其片段性,解釋常不確定(例如可9:23;太26:50;約8:25),是真實性無可比擬的標誌。很可能就是在這個停頓期間,「祂所有的門徒」——甚至彼得,甚至約翰——「都離開祂逃走了」。

路加福音 22:52 F:\ 52. 對那些來抓祂的祭司長……說] 這個表達顯示這些受人尊敬的人一直安全地躲在幕後,直到所有可能的危險都過去

路加福音 22:54 F:\ 54-62. 彼得的否認。 54. 他們就拿住他] 更確切地說,是「抓住他」。把他帶走] 他的手被綁著,很可能綁在背後(約 18:12)。到大祭司的家裡] 當時的大祭司是約瑟·該亞法(Kephas 的另一種形式),他是亞那的女婿(參路 3:2)。我們主在猶太人面前的審判分為三個階段:(1) 在亞那面前(約 18:12-18);(2) 在該亞法面前(此處及太 26:59-68;可 14:55-65);(3) 黎明時分在全體公會面前(路 22:66;太 27:1;可 15:1)。每次審判都可視為至關重要。亞那,或稱塞特的兒子哈南,是影響力最大的前任大祭司,他可能以「副祭司」(Sagan)或「主席」(Nasi)的身份,實際上掌握著祭司的權力。因此,在他面前的審判結果將構成致命的「預先判決」(praejudicium),因為他的年齡、財富、權力與精明都受到極大的尊崇。——第二次審判是在公會最重要的委員會面前進行,這在某種意義上可以稱為「全體公會」(可 14:55),儘管在夜間舉行使其不具法律效力,但它充當了一種「初步調查」(anakrisis),使最終決定僅具形式。——第三次審判在黎明時分於全體公會面前舉行,並對耶穌因褻瀆罪發出了最終的定罪判決,這判決早已預定。祭司們的敵意可能部分源於(正如我在《基督生平》第二卷 334 頁中提出的理由)潔淨聖殿的行動干涉了他們的不法所得。在第一次審判——耶穌首次受擊打——之後,他被綁著送往該亞法那裡,該亞法可能與亞那住在同一棟房子裡。這三次猶太人的審判幾乎在所有細節上都是非法的。公會通常是一個仁慈而謹慎的法庭,但此時卻是一個完全受撒都該人(猶太教中最殘酷的宗派)影響的附屬機構。彼得遠遠地跟著] 「要看結局如何」(太 26:58)。他這樣將自己暴露在試探中是極不明智的。他得以進入大祭司院子裡,是因約翰的影響,約翰為大祭司所認識,並與看門的婦人說話(約 18:15-16)。

路加福音 22:55 F:\ 55. 他們生了火] 耶路撒冷位於海平面以上 2610 英尺,春夜常寒冷。在廳中] 更確切地說,是在「院子」中。坐在他們中間] 即坐在大祭司的僕人中間——坐在一群人(mesos)的中間,而這群人正是剛才或多或少直接參與逮捕他主的人。這符合他衝動的性格,但對於他這種性情的人來說,卻是極不明智的。聖約翰說(約 18:18)他「站著」,或許這裡暗示了一種不安。一個使女] 顯然是看門的婦人(約 18:17),她當時已被替換,在定睛注視後,認出彼得就是她放進來的人。因此她喊道:「這個人也(和約翰一樣)是與他同夥的。」福音書作者的記載有所不同,但每一位都忠實地保留了 **καί**(kai,也)。一個使女看見他] 關於這些否認的福音書記載(正如聖奧古斯丁論及他們敘事的一般情況)「各異,但並不矛盾」。它們能夠完美且自然地調和,是獨立性的寶貴證明。

路加福音 22:56 F:\ 56. 靠近火光] 更確切地說,是「對著光」,即火盆的光線完全照在他身上。定睛看他] 參路 4:20。

路加福音 22:57 F:\ 57. 婦人,我不認識他] 「我也不知道你在說什麼」(可 14:68)。「婦人!」這個詞應該放在最後。彼得——被描述為「始終如一地不一致」(homalos anomalon)——多年後也表現出同樣的軟弱(加 2:12-13)。

路加福音 22:58 F:\ 58. 過了一會兒] 在祭司委員會面前的審判自然需要一些時間,他們正在等待結果。另一個人看見他] 在他第一次「在眾人面前」(太 26:70)否認之後,他可能希望擺脫這種危險的好奇心;或許隨著第一聲雞叫(可 14:68)使他的罪惡感更深地浮現,他悄悄地從他與僕人坐著的火盆光線處,退到門口或前廳(**πυλῶνα**,pulona,太 26:71;**προαύλιον**,proaulion,可 14:68)。關於這第二次否認,聖約翰說:「他們對他說」(約 18:25);由於看門的婦人肯定會向接替她職位的女孩八卦彼得的事,所以第二次否認是因為第二個使女將他指給那些在門口閒逛的人看,其中一人特別積極地指控他(太 26:71 **ἄλλη**,alle,另一個;可 14:69 **ἡ παιδίσκη**,hē paidiskē,那使女;約 18:25 **εἶπον**,eipon,他們說;此處 **ἕτερος**,heteros,另一個)。那麼,這裡有什麼值得一提的差異呢?無疑,隨著消息在人群中傳開,第二和第三次指控變得越來越普遍。更重要的是要注意「連鎖謊言」的道德法則,即「一旦否認」總有變成「三次否認」的趨勢。聖奧古斯丁問道:「你曾見過誰只犯一次罪就滿足的呢?」人] 一種不悅的稱呼方式(路 12:14)。

路加福音 22:59 F:\ 59. 約過了一小時] 對聖彼得來說,這必定是他生命中最可怕的時刻之一。另一個人] 在這裡,主要的指控再次由一人突出提出——他是馬勒古的親戚,曾在園中見過彼得,並因與大祭司家有交情而為聖約翰所認識(約 18:26,**συγγενὴς**,syngenēs,親戚);但其他人也上前(**προσελθόντες οἱ ἑστῶτες**,proselthontes hoi hestōtes,上前站著的人,太 26:73;**οἱ παρεστῶτες**,hoi parestōtes,站在旁邊的人,可 14:70),並加入指控,這也暗示在聖馬可的「不斷對彼得說」(**ἔλεγον**,elegon)中。因為他真是加利利人] 他們立刻可以從他那帶有地方口音的錯置喉音中辨認出來,這「顯露了他」(即指出了他)。

路加福音 22:60 F:\ 60. 人哪,我不知道你說什麼] 聖路加省略了伴隨這最後一次否認的「咒罵和起誓」(太 26:74)。雞就叫了] 更確切地說,是「一隻雞」。牠第二次叫了。細心的文本批評者曾認為這裡存在「困難」,因為他勒目(Talmud)說雞和母雞因在糞便中扒食而被視為不潔。但關於這一點,他勒目自相矛盾,因為它經常提及耶路撒冷的雞和母雞(例如《祝福篇》Berachdth, p. 27, 1)。此外,這隻雞可能屬於安東尼亞堡的羅馬士兵。

路加福音 22:61 F:\ 61. 主轉過身來,看彼得] 唯有聖路加保留了這最感人的事件。耶穌必定是從他受審的房間裡,如果那是一個有開放式前方的房間(在東方稱為 muck’ad),看著他犯錯的使徒;或者是在審判結束,他被帶過院子,在僕人的粗俗侮辱中時。如果是這樣,那一刻對這位不幸的使徒來說,將是極其悲痛的。

路加福音 22:62 F:\ 62. 出去] 進入黑夜,但「去迎接清晨的曙光」。就哭了] 不僅是 **ἐδάκρυσε**(edakryse),「流淚」,更是 **ἔκλαυσε**(eklause),「大聲哭泣」;正如聖馬可所說(可 14:72),**ἔκλαιε**(eklaie),「他持續哭泣」。這不僅僅是一陣淚水。痛哭] 聖馬可說 **ἐπιβαλὼν**(epibalōn),這可能意味著「當他想到這事時」,或「將他的外袍蒙在頭上」。

路加福音 22:63 F:\ 63. 戲弄他] 福音書作者在描述這悲慘場景時,提到了至少五種毆打形式——此處的 **δέροντες**(derontes,一個通用詞);**ἔτυπτον**(etypton),「他們不斷擊打」;下一節的 **παίσας**(paisas),暗示暴力;**ἐκολάφισαν**(ekolaphisan),「用手掌拍打」,太 26:67;**ἐρράπισαν**(errapisan),「用棍子擊打」(同上);以及 **ῥαπίσμασιν ἔβαλλον**(rapismasīn eballon),可 14:65。參閱以賽亞書 1:6 的預言。當時的祭司及其被寵壞的追隨者,正如我們從他勒目(Talmud)中得知,過於沉迷於這些殘暴行為(徒 21:32;徒 23:2)。

路加福音 22:63-65 F:\ 63-65. 第一次嘲弄。哈南只是試圖用陰險的問題來陷害耶穌。在該亞法面前的審判過程則不同。祭司們在那次審判中「尋找假見證」,但他們的假見證人試圖證明他曾威脅要毀壞聖殿時,卻彼此矛盾。由於耶穌仍保持沉默,該亞法站起來,走到廳中,指著永生神起誓,要耶穌說他是否是「基督,神的兒子」。耶穌在被這樣起誓後,肯定地回答了,然後該亞法撕裂衣服,向會眾呼籲,會眾極其非法地撇開了任何進一步見證的需要,大聲喊叫說他是一個「該死的人」(ish maveth),即該受死刑。從那一刻起,他將被祭司的僕從視為一個被定罪的犯人。

路加福音 22:64 F:\ 64. 蒙上他的眼睛] 可能是將一件外袍披在他的頭和臉上(可 14:65)。他勒目(Talmud)記載,假彌賽亞巴爾·科赫巴(Bar Cochba)也曾受到類似的侮辱。

路加福音 22:65 F:\ 65. 說褻瀆的話] 這個詞現在帶有不同的含義。在這裡,它僅指「辱罵他」。

路加福音 22:66 F:\ 66-71. 第三次猶太人審判。 66. 天一亮] 口傳律法規定公會只能在白天開會。百姓的長老] 字面意思是「百姓的長老團」(presbytery of the people),如使 22:5。長老……祭司長……文士] 參可 15:1。公會的三個組成部分(馬加比一書 14:28)。公會是大會堂的繼承者,大會堂以西門義人(Simon the Just)為終結。他們在哪裡開會尚不確定。可能是在鋪石廳,或稱「方塊廳」(Lisehath haggazzith);或在「學習之家」(Beth Midrash,聖殿會堂),一個毗鄰「中間隔斷的牆」(Chet)的房間;或在哈南家族為聖殿出售鴿子等而設立的「店鋪」或「攤位」(Chanujoth)中。他們的公會] **Synedrion**,Sanhedrin(誤拼為 Sanhedrim)一詞即源於此。這個詞首次出現是在他們傳喚亞歷山大·詹拿俄斯(Alexander Jannaeus)的兒子許爾堪二世(Hyrcanus II)時。它曾以其溫和的法庭而自豪,但此時已是一個極度墮落的機構,不配其早期的傳統(約瑟夫《猶太古史》Antt. xiii. 10, § 6;《猶太戰爭》B. J. ii. 8, § 14)。猶太當局已失去執行死刑的權力;他們只能判處逐出教會,並將犯人交給世俗政權。

路加福音 22:67 F:\ 67. 你是基督嗎?] 公會的目的與該亞法家中的祭司們有所不同。他們只成功地(透過一次極其非法的個人呼籲)確立了「推定褻瀆罪」的指控。但「褻瀆罪」並非羅馬人可以判處死刑的罪名。因此,為了將基督釘十字架,他們需要一項叛國罪的指控,這可以從他自稱彌賽亞的言論中構建出來。你們總不信] 正如他們已經表現出來的(約 8:59;約 10:31)。

路加福音 22:68 F:\ 68. 我若問你們,你們也不回答] 這是我們主對整個審判程序非法暴力的抗議。

路加福音 22:69 F:\ 69. 從今以後,人子要坐] 更確切地說,是「但從今以後(比較路 1:48,路 5:10),人子將要坐在」。我們主似乎最終用這些話打破了沉默,以結束這悲慘而無用的場面。這些話會立刻讓人想起但 7:13-14;參約 1:51。

路加福音 22:70 F:\ 70. 你們說我是] 一個希伯來語的表達方式(**antt’ amarta**)。「你們的話證實了自己。」參閱德昆西(De Quincey)《作品集》第三卷 304 頁中一些引人注目的評論。但這個表達方式,如同約 18:37 中的「你說的」,似乎也意在避免進一步的討論。參閱 385 頁。何必再用見證呢?] 該亞法在夜間審判時也向聽眾發出了同樣的呼籲。范·奧斯特澤(Van Oosterzee)提到,在宗教改革家法勒爾(Farel)受審時,日內瓦的祭司們正是用這些話對他說,他回答說:「說神的話,而不是該亞法的話。」——這次審判之後是第二次嘲弄,其中幾乎像是公會成員自己也參與了(太 26:67)。聖路加在此省略了猶大的懊悔和可怕結局,他在使 1:18 中有所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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