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息日,耶穌到一個法利賽人的首領家裏去吃飯,他們就窺探他。
2在他面前有一個患水臌的人。
3耶穌對律法師和法利賽人說:「安息日治病可以不可以?」
4他們卻不言語。耶穌就治好那人,叫他走了;
5便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有驢或有牛,在安息日掉在井裏,不立時拉牠上來呢?」
6他們不能對答這話。
7耶穌見所請的客揀擇首位,就用比喻對他們說:
8「你被人請去赴婚姻的筵席,不要坐在首位上,恐怕有比你尊貴的客被他請來;
9那請你們的人前來對你說:『讓座給這一位吧!』你就羞羞慚慚地退到末位上去了。
10你被請的時候,就去坐在末位上,好叫那請你的人來對你說:『朋友,請上座。』那時,你在同席的人面前就有光彩了。
11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12耶穌又對請他的人說:「你擺設午飯或晚飯,不要請你的朋友、弟兄、親屬,和富足的鄰舍,恐怕他們也請你,你就得了報答。
13你擺設筵席,倒要請那貧窮的、殘廢的、瘸腿的、瞎眼的,你就有福了!
14因為他們沒有甚麼可報答你。到義人復活的時候,你要得着報答。」
15同席的有一人聽見這話,就對耶穌說:「在上帝國裏吃飯的有福了!」
16耶穌對他說:「有一人擺設大筵席,請了許多客。
17到了坐席的時候,打發僕人去對所請的人說:『請來吧!樣樣都齊備了。』
18眾人一口同音地推辭。頭一個說:『我買了一塊地,必須去看看。請你准我辭了。』
19又有一個說:『我買了五對牛,要去試一試。請你准我辭了。』
20又有一個說:『我才娶了妻,所以不能去。』
21那僕人回來,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家主就動怒,對僕人說:『快出去,到城裏大街小巷,領那貧窮的、殘廢的、瞎眼的、瘸腿的來。』
22僕人說:『主啊,你所吩咐的已經辦了,還有空座。』
23主人對僕人說:『你出去到路上和籬笆那裏,勉強人進來,坐滿我的屋子。
24我告訴你們,先前所請的人沒有一個得嘗我的筵席。』」
25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他轉過來對他們說:
26「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27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
28你們哪一個要蓋一座樓,不先坐下算計花費,能蓋成不能呢?
29恐怕安了地基,不能成功,看見的人都笑話他,說:
30『這個人開了工,卻不能完工。』
31或是一個王出去和別的王打仗,豈不先坐下酌量,能用一萬兵去敵那領二萬兵來攻打他的嗎?
32若是不能,就趁敵人還遠的時候,派使者去求和息的條款。
33這樣,你們無論甚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34「鹽本是好的;鹽若失了味,可用甚麼叫它再鹹呢?
35或用在田裏,或堆在糞裏,都不合式,只好丟在外面。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
# 路加福音 第十四章
路加福音 14 章。耶穌在宴席上的各種講論。「人子吃喝」。
路加福音 14:1 1-6. 在安息日醫治患水腫的人。1. **在一個法利賽人的首領家裡**] 更確切地說,是「法利賽人中的一位官長家裡」。我們譯本的翻譯給出了大致的意思,但並不完全準確。這或許是因為譯者知道法利賽人(嚴格來說)並沒有「首領」。法利賽人之間本身並沒有等級區分。但顯然,這個詞會被大眾用來指一位傑出的拉比,如希列(Hillel)或沙邁(Shammai),或者一位同時也是公會成員的法利賽人。**在安息日吃飯**] 安息日舉行奢華歡樂的宴席在猶太人中是常規,甚至被視為一種宗教義務(尼 8:9-12)。然而,所有食物都必須在前一天煮好(出 16:23)。我們的救主接受了邀請,儘管祂清楚法利賽黨對祂懷有不共戴天的敵意,這乃是出於祂恩慈寬恕的友善精神;也正因如此,本章為我們保留了祂在整個宴席中的講論和舉止的美好畫面。宴席中的每一個事件和評論都被轉化為益處。我們首先看到屋內的場景(路 14:1-6);然後是爭奪席次的舉動(路 14:7-11);接著是給主人關於選擇客人的教訓(路 14:12-14);然後是因一位賓客空泛的感嘆而引出的「王的筵席」的比喻(路 14:15-24)。**他們就窺探他**] 原文更強調:「他們自己正仔細地窺探祂」,比較 路 6:7。事實上,這次邀請比 路 7:36、路 11:37 中的邀請更像是一個陰謀;這是那種精心策劃的監視和惡意追捕異端(路 11:53-54;可 12:13)的一部分,這是一個衰落宗教的標誌,而法利賽人則以模範般的勤奮執行著這些。法利賽人認為他們人生的偉大目標是高舉他們的聖書;難道他們從未讀過這些嗎?「惡人窺探義人,想要殺他」(詩 37:32);「那些以言語陷害人,在城門口設下網羅,使義人屈枉的,都要被剪除」(賽 29:20-21)。
路加福音 14:2 2. **看哪,在他面前有一個患水腫的人**] 這節經文以無與倫比的生動性描繪了主立刻領會整個場景意義的那一瞬間。患水腫的人並非賓客之一;他似乎是偶然站在用餐時可以隨意進入東方房屋的雜亂人群中。但他的出現絕非偶然。水腫是一種難看且被認為無法治癒的疾病。因此,法利賽人的陰謀是以那種複雜的狡猾策劃的,這種狡猾在其他例子中(路 20:19-38;約 8:5)也標誌著他們目的的致命性。他們認為 (i) 祂不能忽視一個明顯站在祂面前的人;(ii) 祂或許無法治癒這種特別頑固的疾病;(iii) 如果祂在安息日治癒了這個人,那麼在會堂或公會面前就會有另一個指控的理由。激發我們主對法利賽人這些狡猾計謀的憤怒的一個因素是,他們將人類的痛苦和羞恥僅僅當作工具。
路加福音 14:3 3. **耶穌就開口對律法師和法利賽人說**] 見 路 5:22 的注釋。祂主動發言,回答了他們未說出口的思想。**在安息日治病可以不可以?**] 我們已經看到(路 6:1-11;路 13:11-17;比較 約 5:11;約 9:14),這些安息日爭論正是法利賽人對祂仇恨的核心,因為他們圍繞安息日條例集中了口傳律法中最糟糕的幼稚和形式主義;而且安息日已經從一個宗教條例淪為一個國家制度,成為他們排他性和驕傲的標誌。但這個極其簡單透明的問題立刻挫敗了他們的意圖。如果他們說「不可以」,他們就會在民眾面前暴露於他們已經經歷過的各種壓倒性駁斥(見 路 13:15 的注釋)。如果他們說「可以」,那麼 **cecidit quaestio**(問題就解決了),他們的陰謀就化為烏有。
路加福音 14:4 4. **他們卻不言語**] 這是脾氣暴躁的驕傲和固執的沉默,他們雖然心裡確信,卻決定不承認。但這種沉默是祂在公眾面前完全的稱義。如果所預期的神蹟是不合法的,為什麼他們——猶太教的偉大宗教權威——不禁止呢?**耶穌就拉住他**] 更確切地說,是「抓住他」,即把手放在他身上。
路加福音 14:5 5. **驢或牛**] 如果我們遵循抄本,無可置疑的讀法是「兒子或牛」。這種並列的奇特之處(然而,這可能意味著「一個兒子——甚至一頭牛」)導致了將 **huios**(兒子)推測性地修正為 **ois**(一隻羊)(因此 D 抄本讀作 **probaton**,一隻羊)或 **onos**(一頭驢),後者是受 申 22:4 的啟發。然而,當在兩種讀法之間選擇時,幾乎不變的規則是,較難的讀法應優先考慮,因為它更有可能被篡改。此外,(i) 聖經從未有「驢和牛」,而總是「牛和驢」;(ii) 「兒子」可能暗示 出 23:12,「你的牛、你的驢、你婢女的兒子,都可以在安息日休息」;(iii) 「兒子和牛」的並列實際上在一些拉比文獻中可以找到。如果有人說「兒子掉進井裡」是不尋常的事件,答案似乎是,這可能暗示了這個人的疾病(水腫 = 水病);而且巴勒斯坦的坑和井如此常見且常常沒有保護,以致於這種事件在那裡比在我們這裡更不罕見。**立刻拉他上來**] 儘管這會涉及相當大的安息日勞動。他們為什麼會這樣做呢?因為他們被教導,並且在他們更好的心智中清楚地感覺到,憐憫高於儀式律法(申 22:4)。一個發生在多年前的例子表明,他們在安息日對我們主的詭辯中,是如何完全蒙蔽和愚弄自己更好的本能的。當希列(Hillel)——當時一個貧窮的搬運工——被發現在舍馬亞(Shemaiah)和阿布塔利翁(Abtalion)的講堂窗戶下半凍僵在雪堆中,他為了從他們的智慧中獲益而躲藏在那裡,因為他無法賺取入場的小額費用。儘管是安息日,他們還是為他擦拭並使他甦醒,並說他是一個值得為他打破安息日的人。
路加福音 14:6 6. **他們不能回答這些話**] 這個事實從未改變無知仇恨和迷信狹隘的信念。
路加福音 14:7 7-11. 謙卑;給賓客的教訓。7. **設一個比喻**] 見 路 4:23 的注釋。**對那些被請的人說**] 指受邀的賓客,以區別於旁觀者。**他們選擇**] 更確切地說,是「他們正在為自己挑選」。他們在入座時自私地爭奪席次——這種普遍的小野心甚至影響了使徒們(可 9:34)——給了祂一個教導謙卑的機會。**首位**] 即席位上的主要位置。在每個不同的三腳餐桌(triclinia)上,這些位置將是編號 2、5 和 8。主人通常坐在 9 號位。
路加福音 14:8 8. **赴婚筵**] 這個詞通常泛指任何盛大的宴席;但或許我們的救主在此採用它,是為了讓祂的教訓不那麼直接針對個人。**比你尊貴的人**] 腓 2:3,「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
路加福音 14:9 9. **你就羞羞慚慚地退到末位**] 如果在賓客入座時,發現有人因其身份而佔據了過高的位置,當他被移開時,他會發現所有其他好位置都已被佔據。這明顯參考了 箴 25:6-7。這個教訓對於遏制猶太神學家傲慢的自負是多麼必要,在《他勒目》(Talmud)中屢次可見,他們在那裡聲稱沒有任何獎賞對他們的功績來說是太好或太高的。例如,在亞歷山大·詹納烏斯王(King Alexander Jannaeus)的宴席上,拉比西緬·本·謝塔赫(Rabbi Simeon Ben Shetach)不顧一些波斯大總督在場,竟在席間擠到國王和王后之間,當他因其闖入而被責備時,他引用 傳 15:5 為自己辯護:「高舉智慧,她……必使你坐在王子中間。」
路加福音 14:10 10. **你就有光榮了**] 更確切地說,是「榮耀」。然而,幾乎無需多言,我們的救主的目的絕不是教導單純的算計世故。祂從生活中簡單的事實——一個冒失的人會招致應得的拒絕——中,引出了周圍那些傲慢的宗教教授們極其需要的偉大屬靈教訓:「若要上天堂,我們必須謙卑;那裡的屋頂很高,但門卻很低。」
路加福音 14:11 11. **凡自高的,必降為卑**] 更確切地說,是「必被謙卑」。見 路 1:52、路 13:30 和 太 23:12 的注釋。類似的教訓在《箴言》中也很突出(箴 15:33、箴 16:18-19、箴 29:23),並由聖彼得(彼前 5:5)強烈強調。
路加福音 14:12 12-14. 該邀請誰;給主人的教訓。12. **不要請你的朋友、弟兄**] 在這句話中,如同我們主許多其他的言論一樣,我們必須考慮 (1) 東方語言的慣用語;(2) 常識的規則,它教導我們區分字面意義和精神意義。顯然,我們的主並非要禁止親屬和同輩之間的日常款待,而只是,如上下文所示,(1) 不鼓勵那種旨在獲得回報的、僅僅出於利益的款待;以及 (2) 聲明無私的慷慨優於友誼的日常禮節。因此,「不要」在這裡的意思,如同聖經中其他許多地方一樣,是「不僅如此,而且如此」,或「不是那麼多……而是」,如 箴 8:10;約 6:27;林前 1:17;林前 15:10;提前 2:9 等。換句話說,「不要」有時否認「不是絕對的,而是有條件的」(加 5:21)和「相對的」(林前 1:17)。見 太 9:13;耶 7:22;珥 2:13;來 8:11。**你就可以得著報答**] 在類似的情況下,馬提雅爾(Martial)說:「塞克斯圖斯,你要求的是禮物,而不是朋友。」在柏拉圖的《斐德羅篇》(Phaedrus)中也有一個顯著的平行。
路加福音 14:13 13. **要請貧窮的**] 太 25:35。尼希米以另一種形式承認了這項義務:「你們去吃肥美的,喝甘甜的,有不能預備的就分給他」(尼 8:10)。
路加福音 14:14 14. **在義人復活的時候**] 聖保羅以同樣的動機強調了同樣的義務,提前 6:17-19。藉著「義人復活」這句話,我們的主可能指的是雙重復活,路 20:35;林前 15:23;帖前 4:16 等。但這暗示可能更為普遍,徒 24:15。
路加福音 14:15 15-21. 被拒絕的宴席;給賓客的教訓。15. **同席的有一人聽見這話**] 他可能想藉著一句空泛的泛泛之談來減輕前面教訓中隱含的責備。無論如何,他似乎認為自己將是那些在天國宴席上吃飯的人之一,那宴席將開啟新的世代,而且像所有猶太人一樣,他認為任何受割禮的亞伯拉罕的子孫被排除在外幾乎是不可想像的。因此,這個比喻中包含的警告旨在證明人們接受神聖邀請的真正渴望是多麼微小。**在神的國裡吃飯**] 幾乎相同的詞語出現在 啟 19:9。猶太人將彌賽亞國度的降臨與比嗎哪更美味的食物、利維坦的肉和巴爾·尤克內鳥(Bar Juchne)的宴席聯繫起來。
路加福音 14:16 16. **有一人擺設大筵席**] 這個比喻與「王的筵席」的比喻之間的區別,任何將其與 太 22:1-10 並讀的人都會清楚。發出邀請的是神(詩 25:6)。**請了許多客**] 福音信息的廣度和最終的普世性。但目前,「許多客」是指猶太人,他們(在最初的應用中)由那些拒絕的人所代表。
路加福音 14:17 17. **到了坐席的時候,打發僕人去**] 這在東方至今仍是一種習俗(箴 9:1-5;湯姆森,《聖地與聖書》,卷一,第 9 章)。僕人的信息與施洗約翰和耶穌自己的事工相符。**來罷!樣樣都齊備了**] 「你們要悔改!因為天國近了」(路 10:1;路 10:9;太 3:1-2)。
路加福音 14:18 18. **都一口同音**] 即 **apo mias gnomes**;或者如果我們理解為 **phones**,則為「異口同聲」。**推辭**] 希臘詞與我們的「請求免除」完全等同。同樣的事實在 約 1:11;約 5:40 中有所表明,也在 路 13:34 的「你們不肯」中有所體現;其原因在於屬血氣的人(**ὁ ψυχικὸς**)對神的敵意(約 15:24)。**請你准我辭了**] 原文是「請你把我當作已經被免除的」。這種表達形式本身就包含了這樣一種意識:他所謂的「必要」(**ἀνάγκην ἔχω**)的藉口,其實只是一個藉口。這裡也強調了「我」——「**excusatum me habeas**」——也許別人有義務去,但我是一個例外。
路加福音 14:19 19. **我去試一試**] 第二個人甚至沒有體面地提出任何必要性。他只是說「我要去試我的牛」,並暗示「我的意願就是充分的理由」。
路加福音 14:20 20. **我不能去**] 「我不能」,如同 路 11:7,只是「我不願」的委婉說法。他認為自己的理由如此充分,以至於無可置疑。他無疑是依賴 申 24:5 中授予新婚新郎免除兵役的原則。或許聖保羅在 林前 7:29-33 中暗示了這個比喻:「時候減少了。從此以後,那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那買物的,要像無有所得;那用世物的,要像不用盡。」因此,這三種阻礙是財產、財富、享樂。但是,正如本格爾(Bengel)所說,無論是田地(太 13:44)、耕作(路 9:62),還是婚禮(林後 11:2),都不必成為真正的阻礙。路 14:26 的「聖潔的恨」會治癒所有這些藉口。
路加福音 14:21 21. **那僕人回來,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 我們在這裡看到我們主對猶太人頑固不化拒絕祂的抱怨和哀嘆的影子。**家主就動怒**] 「神,當祂在這裡對任何人發怒時,祂的憤怒是沒有擾動的;當我們認為祂的臉色陰沉嚴厲時,改變的是我們,而不是祂。」——赫里克(Herrick)。**城裡的街道小巷**] 這與呼召稅吏、罪人、妓女——以色列家迷失的羊(路 4:18;可 12:37;太 21:32;雅 2:5)——相符。
路加福音 14:22 22. **還有空座**] 「恩典,如同自然一樣,厭惡真空。」——本格爾(Bengel)。
路加福音 14:23 23. **到路上和籬笆那裡去**] 即城外;暗示最終對外邦人的呼召。**勉強他們進來**] 藉著 提後 4:2 所描述的那種道德勸說。這裡所要的「勉強」是使徒保羅所用的,而不是宗教裁判官掃羅所用的。在不寬容的事業中濫用「勉強」這個詞,是證明那種機械的字句崇拜(不僅將無誤性歸於聖經,甚至歸於其自身的無知誤解)之致命性的眾多例子之一。這種勉強是仁慈的,而非血腥的;它是一種內心接受的勉強,而非外在順從的勉強;它被用來克服悔改者謙卑的絕望,而非異端者驕傲的抵抗。否則,它就會被應用於那些拒絕最初邀請的傲慢特權人士,而不是那些貧窮受苦的被遺棄者。然而,即使是奧古斯丁(Augustine)在他的「**Foris invefiiatur necessitas, nascitur intus voluntas**」(外面有必要,裡面生出意願)中,也表現出這種對這些話語不道德的曲解傾向。其他人則將其應用於永恆懲罰的威脅,以及強調憤怒教訓的事工。
路加福音 14:24 24. **我告訴你們**] 由於「你們」是複數,這節經文很可能是我們主的話語,間接假設祂的聽眾會明白這個比喻的含義。**先前所請的人,沒有一個得嘗我的筵席**] 必須記住,耶穌此時已在拿撒勒(路 4:29)和耶路撒冷(約 8:59)被明確而蓄意地拒絕;在猶太地、撒馬利亞(路 9:53)、加利利(路 10:13)和比利亞(路 8:37)也是如此。「你們棄絕這道,斷定自己不配得永生,我們就轉向外邦人去」(徒 13:46;來 12:25;太 21:43;太 22:8)。
路加福音 14:25 25-35. 全心全意的教訓,以及計算代價的教訓;蓋樓的人;交戰的君王;無味的鹽。25. **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 這顯然是旅途中的一個場景,當時有許多加利利朝聖者正與祂同行,前往一個重要的猶太節期。這個警告本可以阻止他們現在跟隨祂,並在之後高喊「釘祂十字架」。
路加福音 14:26 26. **不恨自己的父母**] 這裡的「恨」並非指愛得較少(創 29:31),更確切的解釋是,當我們最親近的關係成為歸向基督的實際障礙時,所有自然的感情都必須被拋棄;比較 申 13:6-9;申 21:19-21;申 33:8-9。參考 太 10:37 將會顯示,「恨」是指比較而言的恨。我們的主故意以最鮮明甚至最矛盾的形式陳述偉大原則,唯有如此,祂才能成功地將這些原則永遠銘刻在門徒的心中。「愛的愛」必然包含「恨的恨」的可能性,即使世俗詩人也已理解。「**Va, je t’aimais trop pour ne pas te haïr**」(去吧,我愛你太深,以至於不能不恨你)。「親愛的,我不能如此愛你,如果我不更愛榮譽。」——洛夫萊斯(Lovelace)。**連自己的性命也不恨**] 這進一步解釋了「恨」這個詞的含義。**psuche**(「魂」或「動物生命」)是情慾和試探的所在,這些自然地使靈魂與基督疏遠。如果無法控制,這些就必須被恨惡、治死、釘十字架;生命本身也必須樂意犧牲(啟 12:11;徒 20:24)。聖法蘭西斯·德·薩勒(St Francis de Sales)說:「我們必須活在這個世界上,彷彿我們的靈魂在天堂,身體在墳墓裡。」
路加福音 14:27 27. **不背著他的十字架**] 不僅要治死自我,甚至要忍受最深的苦難(帖前 3:4-5)。對十字架的暗示對聽眾來說仍然是神秘的(太 10:38),尤其因為他們正夢想著彌賽亞的勝利和慶典。
路加福音 14:28 28. **想要蓋一座樓**] 這個比喻和下一個比喻,如同之前的教導一樣,旨在警告那些期待中的群眾,真正意義上的跟隨基督可能比他們想像的要嚴肅得多。它們是關於深思熟慮選擇的重大教訓,這種選擇不會迴避最終的後果——計算代價的義務(見 太 20:22)。因此,它們包含了新約中經常教導的「恆心行善」的教訓。
路加福音 14:29 29. **看見的人都嗤笑他**] 這很可能在某些眾所周知的例子中實際發生過,因為希律家族對宏偉建築有著熱情,並且可能找到了許多模仿者。首先是失敗,然後是羞恥,等待著背叛的信仰和熄滅的熱情。
路加福音 14:31 31. **一個王出去和別的王打仗**] 更確切地說,是「去與另一個王交戰」。這裡可能有一個歷史典故,指希律安提帕(Herod Antipas)與他受辱的岳父、阿拉伯王哈里特(Hareth)之間動盪的關係,這關係(在此之後)以希律安提帕的徹底失敗告終(約瑟夫,《猶太古史》十八. 5, § 3)。
路加福音 14:32 32. **求和戰的條件**] 這足以推翻將交戰的君王視為人與撒旦的解釋。另一種觀點認為,這暗示了人對神的敵意,以及與祂和好的迫切需要(例如,本格爾(Bengel)在「王」這個詞上說:「基督徒的軍事行動帶有某種王室的特質」)。然而,那絕不是一種經過算計的敵意,會刻意坐下來期望贏得勝利;否則,這將是一個很好的推論,即「基督徒的軟弱就是他的力量」。過度強調比喻的細節是一個錯誤,而且常常導致嚴重的錯誤;例如,有些人會將一萬名士兵與十誡聯繫起來。總體教訓是——不要承擔你既沒有力量也沒有意願去完成的事情,也不要承擔你沒有準備好在必要時犧牲生命的事情。
路加福音 14:33 33. **不捨棄他一切所有的**] 即,任何妨礙真正門徒身份的感情、恩賜或財產。我們必須準備好「為基督將萬事看作有損的」(腓 3:7-8)。
路加福音 14:34 34. **鹽本是好的**] 正確的讀法是「所以鹽是好的」,將這節經文與前面的內容聯繫起來。這個比喻基督曾三次使用,應用不同。「你們是世上的鹽」(太 5:13)。「你們裡頭應當有鹽」(可 9:50)。這裡的鹽是指聖潔和奉獻的內在力量,而在鹽失去鹹味後的命運中,我們看到了因忽視前面教訓而產生的危險。
路加福音 14:35 35. **人就丟在外面**] 沒有比鹽更強的東西能恢復其失去的辛辣味。因此,如果它因雨水或暴露而變質,就只適合用於鋪路。背道的危險,以及背道所產生的無價值狀態,在聖約翰(路 15:6)中以枯死枝條被砍下焚燒來表示。這三個比喻的主要教訓在 來 6:4-12;來 10:26-39 中得到了充分的表達,其重要性則由諺語「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等(太 11:15;申 29:4;賽 6:9-10)所強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