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一個安息日,耶穌從麥地經過。他的門徒掐了麥穗,用手搓着吃。
2有幾個法利賽人說:「你們為甚麼做安息日不可做的事呢?」
3耶穌對他們說:「[經上記着]大衛和跟從他的人飢餓之時所做的事,連這個你們也沒有念過嗎?
4他怎麼進了上帝的殿,拿陳設餅吃,又給跟從的人吃?這餅除了祭司以外,別人都不可吃。」
5又對他們說:「人子是安息日的主。」
6又有一個安息日,耶穌進了會堂教訓人,在那裏有一個人右手枯乾了。
7文士和法利賽人窺探耶穌,在安息日治病不治病,要得把柄去告他。
8耶穌卻知道他們的意念,就對那枯乾一隻手的人說:「起來!站在當中。」那人就起來,站着。
9耶穌對他們說:「我問你們,在安息日行善行惡,救命害命,哪樣是可以的呢?」
10他就周圍看着他們眾人,對那人說:「伸出手來!」他把手一伸,手就復了原。
11他們就滿心大怒,彼此商議怎樣處治耶穌。
12那時,耶穌出去,上山禱告,整夜禱告上帝;
13到了天亮,叫他的門徒來,就從他們中間挑選十二個人,稱他們為使徒。
14[這十二個人]有西門(耶穌又給他起名叫彼得),還有他兄弟安得烈,又有雅各和約翰,腓力和巴多羅買,
15馬太和多馬,亞勒腓的兒子雅各和奮銳黨的西門,
16雅各的兒子猶大,和賣主的加略人猶大。
17耶穌和他們下了山,站在一塊平地上;同站的有許多門徒,又有許多百姓,從猶太全地和耶路撒冷,並泰爾、西頓的海邊來,都要聽他[講道],又指望醫治他們的病;
18還有被污鬼纏磨的,也得了醫治。
19眾人都想要摸他;因為有能力從他身上發出來,醫好了他們。
20耶穌舉目看着門徒,說: 你們貧窮的人有福了! 因為上帝的國是你們的。
21你們飢餓的人有福了! 因為你們將要飽足。 你們哀哭的人有福了! 因為你們將要喜笑。
22「人為人子恨惡你們,拒絕你們,辱罵你們,棄掉你們的名,以為是惡,你們就有福了!
23當那日,你們要[歡喜]跳躍,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他們的祖宗待先知也是這樣。
24但你們富足的人有禍了! 因為你們受過你們的安慰。
25你們飽足的人有禍了! 因為你們將要飢餓。 你們喜笑的人有禍了! 因為你們將要哀慟哭泣。
26「人都說你們好的時候,你們就有禍了!因為他們的祖宗待假先知也是這樣。」
27「只是我告訴你們這聽道的人,你們的仇敵,要愛他!恨你們的,要待他好!
28咒詛你們的,要為他祝福!凌辱你們的,要為他禱告!
29有人打你這邊的臉,連那邊的臉也由他打。有人奪你的外衣,連裏衣也由他拿去。
30凡求你的,就給他。有人奪你的東西去,不用再要回來。
31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
32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甚麼可酬謝的呢?就是罪人也愛那愛他們的人。
33你們若善待那善待你們的人,有甚麼可酬謝的呢?就是罪人也是這樣行。
34你們若借給人,指望從他收回,有甚麼可酬謝的呢?就是罪人也借給罪人,要如數收回。
35你們倒要愛仇敵,也要善待他們,並要借給人不指望償還,你們的賞賜就必大了,你們也必作至高者的兒子,因為他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惡的。
36你們要慈悲,像你們的父慈悲一樣。」
37「你們不要論斷人,就不被論斷;你們不要定人的罪,就不被定罪;你們要饒恕人,就必蒙饒恕 ;
38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並且用十足的升斗,連搖帶按,上尖下流地倒在你們懷裏;因為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
39耶穌又用比喻對他們說:「瞎子豈能領瞎子,兩個人不是都要掉在坑裏嗎?
40學生不能高過先生;凡學成了的不過和先生一樣。
41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樑木呢?
42你不見自己眼中有樑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樑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
43「因為,沒有好樹結壞果子,也沒有壞樹結好果子。
44凡樹木看果子,就可以認出它來。人不是從荊棘上摘無花果,也不是從蒺藜裏摘葡萄。
45善人從他心裏所存的善就發出善來;惡人從他[心裏]所存的惡就發出惡來;因為心裏所充滿的,口裏就說出來。」
46「你們為甚麼稱呼我『主啊,主啊』卻不遵我的話行呢?
47凡到我這裏來,聽見我的話就去行的,我要告訴你們他像甚麼人:
48他像一個人蓋房子,深深地挖地,把根基安在磐石上;到發大水的時候,水沖那房子,房子總不能搖動,因為根基立在磐石上 。
49惟有聽見不去行的,就像一個人在土地上蓋房子,沒有根基;水一沖,隨即倒塌了,並且那房子壞的很大。」
# 路加福音 第六章
路加福音 6:1 F:\ 路 6:1-5. 門徒在安息日掐麥穗。(太 12:1-8;可 2:23-28。) 1. 在第二個安息日之後的第一個安息日] 更好的翻譯是「在第二個首要安息日」。聖路加給出這個獨特的時間註記,卻沒有任何解釋,學者們對於其確切含義尚未達成共識,而且可能永遠無法達成。這個詞唯一的類比是耶柔米(Jerome)在《以西結書》45章中提到的 deuterodekate 或「第二個十分之一」。在十多種建議的解釋中,排除那些完全武斷和不可能的,我們可以提及以下幾種:a. 第二個月的第一個安息日(Wetstein)。b. 逾越節第二天之後的第一個安息日(Scaliger, Ewald, De Wette, Neander, Keim 等)。c. 七年安息年週期中第二年的第一個安息日(Wieseler)。d. 教會年曆的第一個安息日。猶太年曆有兩個起始點,民事年曆始於提斯利月(九月中旬),教會年曆始於尼散月(三月中旬)。因此,「第一個首要安息日」可能是指秋季民事年曆的第一個安息日;而「第二個首要安息日」則指春季教會年曆的第一個安息日(Cappell, Godet)。d. 五旬節的安息日——逾越節的安息日被視為 protoproton 或「第一個首要安息日」(Corn. a Lapide)。這些及類似的解釋,在缺乏猶太人安息日命名法任何決定性線索的情況下,只能視為沒有根據的推測。但我們可以指出:(1) 這個讀法本身不能被視為絕對確定,因為它在 à, B, L 以及幾個重要的譯本中被省略,包括西利亞文本(Peshitta)和科普特語譯本。因此,現代編輯中,Tregelles 和 Meyer 將其省略;Lachmann 和 Alford 將其置於括號中。[它的插入可能是由於邊緣註釋。因此,如果抄寫員在邊緣寫上「第一個」,並參考路 5:6 的「另一個」安息日,那麼後來的抄寫員可能會將其更正為「第二個」,並參考路 4:31;兩者可能在無可救藥的困惑中被合併。如果說這不太可能,那麼它如果屬於原始文本的一部分,無論是故意還是意外地被省略,似乎至少同樣不太可能。而且,聖路加為外邦人寫作,為何會使用一個對他們來說完全沒有意義,且如此專業的詞語,以至於在所有猶太文獻的巨冊中都找不到任何痕跡?] (2) 確切地發現這個詞的含義,僅僅是考古學上的重要性。幸運的是,事件發生的時間點毫無疑問。敘述似乎暗示門徒掐下並搓揉的麥穗是小麥而非大麥。現在,第一批成熟的大麥捆是在逾越節(春季)獻上,而第一批成熟的小麥捆則是在五旬節(五十天後)。在革尼撒勒肥沃的深谷中,小麥會更早成熟。因此,無論如何,這一年中的時間是春季或初夏,而這個安息日(無論讀法是否正確)很可能是在尼散月中的某個安息日。他經過麥田] 參見太 12:1-8;可 2:23-28。聖馬可使用了一個奇特的表達,說「他經過麥田」,顯然是在兩塊田地之間的小徑上——「他的門徒開始掐麥穗,開出一條路來。」我們從中只能推斷出耶穌與他的使徒分開行走,而且他自己沒有掐麥穗。掐麥穗] 這顯示了他們的飢餓和貧困,特別是如果這些麥子是大麥的話。律法允許他們這樣做——「你進了鄰舍的莊稼,可以用手掐穗子吃,只是不可用鐮刀割取他的莊稼。」申 23:25。聖馬太的「開始掐」顯示了法利賽人多麼急切和迅速地抓住機會尋找過錯。
路加福音 6:2 F:\ 2. 有幾個法利賽人] 關於猶太教派,請參見附錄六。由於事件的時間順序不確定,這些人可能是耶穌事工進展中,緊隨其後監視他的法利賽人(太 15:1;可 3:22;可 7:1),他們懷著卑劣和敗壞的慾望,想證明他犯了異端或違反了律法。或許他們想看看他是否會超過安息日規定的兩千肘(出 16:29)路程。我們已經遇到過他們因秘密仇恨而發出的吹毛求疵的批評,路 5:14;路 5:21;路 5:30。你們為什麼] 在聖馬可福音中,這個問題是輕蔑地針對耶穌的:「看哪,他們在安息日做那不合法的事!」做那不合法的事] 問題的關鍵在於此。由於律法規定猶太人在安息日「不可做任何工」,口傳律法便制定了三十九條主要禁令,這些禁令被歸於大公會的權威,並被稱為 abhoth(「父」或主要規則)。從這些規則中又推導出大量的 toldoth(「後代」或衍生規則)。現在,安息日「收割」和「打穀」是被 abhoth 所禁止的;而 toldoth 則聲稱掐麥穗是一種收割,搓揉麥穗是一種打穀。然而,當他們對這些瑣碎之事奴性地遵守時,法利賽人卻「忽略了律法上更重要的事,就是公義、憐憫和信心」(太 22:23)。這些人為的觀念在猶太人中具有非凡的生命力。阿巴班內爾(Abarbanel)記載,1492年猶太人被逐出西班牙時,被禁止進入費斯城,以免引起饑荒,他們靠吃草維生;然而即使在這種情況下,他們「虔誠地避免用手掐草來違反安息日」。為了避免這樣做,他們採取了更費力的方法,跪在地上,用牙齒啃食!
路加福音 6:3 F:\ 3. 難道你們沒有讀過這經文嗎?] 更好的翻譯是「難道你們連這經文都沒有讀過嗎?」他用他們自己的慣用語回答他們,但帶有一絲對他們無知的諷刺,我們在聖馬可福音的「難道你們從來沒有讀過嗎?」中也發現了這一點——難道你們身為文士,將所有時間都投入到聖經中,卻從未讀過嗎?或許這責備性的問題,因著主所引用的經文(撒上 21:1-6)恰好在那個安息日被讀作當天的哈弗他拉(Haphtarah),而增添了額外的刺痛。當天的禮拜必定已經結束,因為在那之前沒有進食。然而,這個事實並不能幫助我們確定哪個是「第二個首要安息日」,因為現行的猶太讀經表是後來的日期。和那些與他同在的人] 這件事發生的日子是安息日,其結果是只有在安息日,新的陳設餅才被放在桌子上,利 24:8-9。
路加福音 6:3 F:\ 3. 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 更好的翻譯是「人子甚至是安息日的主」,儘管你們將安息日視為整個律法中最重要的誡命。在聖馬可福音中,我們還有「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這是至少六次重大場合之一,法利賽人因主公開地將口傳律法加諸於安息日的重擔視為瑣碎和沒有權威而激怒。其他例子包括在畢士大醫治瘸子(約 5:1-16);醫治枯乾的手(路 6:1-11);在西羅亞醫治瞎子(約 9:1-41);醫治癱瘓的婦人(路 13:14-17);以及醫治患水腫的人(路 14:1-6)。他將斧頭砍向驕傲無知的安息日主義的根基,也就是砍向他們慣常視為宗教生活的所有「可悲的瑣碎細節」的根基。他們將安息日從聖潔的喜樂變成了令人厭惡的束縛。次經(Apocryphal Gospels)在強調安息日醫治作為他在公會受審時的指控方面,遵循了真實的傳統。在著名的劍橋抄本(D),即貝撒抄本(Codex Bezae)中,這裡添加了以下一段話:「在同一天,他看見一個人在安息日工作,就對他說:『人哪,如果你確實知道你在做什麼,你就有福了;但如果你不知道,你就是被咒詛的,是違背律法的人。』」這個非常顯著的補充,不能僅憑單一抄本的權威就被接受為真確,只能被視為 agrapha dogmata,或「未記載的教訓」。
路加福音 6:4 F:\ 4. 拿來吃了] 聖馬可福音說這事發生在「亞比亞他作大祭司的時候」。實際上將餅給大衛的祭司是亞希米勒,亞比亞他的父親。陳設餅] 字面意思是「擺設的餅」;「常設的餅」,民 4:7。「面餅」,即擺在上帝面前的餅,利 24:6-7。比較「面天使」利 24:6-8;出 25:30;出 29:33。它們是十二個無酵餅,撒上乳香,放在一個小金桌上。除了祭司以外,沒有人可以吃] 「這要歸亞倫和他的子孫;他們要在聖處吃,因為這是至聖的。」利 24:9。因此,他們最喜愛的聖徒和英雄大衛,在必要時,即因為憐憫勝過獻祭,以及道德義務的更高律法必須永遠取代儀式律法的較低律法,在大祭司的完全認可下,公開無畏地違反了律法的字面規定。這是從《聖卷》(Kethubim,或稱聖著)中以事實為證的證明;在聖馬太福音中,主從律法本身以原則的方式添加了一個更為引人注目的論證。根據律法本身的規定,祭司在獻祭的辛勞工作中違反了安息日,卻是無可指責的。因此,後來的猶太人推導出一個顯著的規則:「聖殿中沒有安息日主義」(民 28:9)。耶穌又說:「但我告訴你們,這裡有比聖殿更大的(ìåῖ ?æïí)。」對他們自身行為的呼籲記載在路 14:5。
路加福音 6:6 F:\ 6-11. 醫治枯乾了一隻手的人。 6. 進了會堂] 太 12:9-14;可 3:1-6。福音書作者都沒有讓我們確定醫治發生的時間或地點。有一個人,他的右手枯乾了] 顯然他是帶著被醫治的希望來的;即使這點,法利賽人也認為是應受譴責的,路 13:14。伊便尼派福音書(Gospel of the Ebionites)補充說,他是一個石匠,因意外致殘,他懇求耶穌醫治他,這樣他就不必乞討食物了(耶柔米對太 12:10 的註釋)。
路加福音 6:7 F:\ 7. 文士和法利賽人窺探他] 路 20:20。在那個時代,沙邁學派(Shammai)的追隨者是法利賽各學派中最有權勢的,他們對安息日的要求非常嚴格,認為在安息日照顧病人,甚至安慰病人都是違反律法的行為。因此,法利賽人想看的是,他是否會支持他們對安息日的看法,還是支持那些被民眾厭惡的較為寬鬆的撒都該人。如果他選擇後者,他們認為就能毀掉這位大先知的聲望。但在這件事上,如同在所有其他情況下,(1) 主絕對拒絕被當時流行的正統觀念所引導,無論它多麼專橫,表面上多麼源於聖經;(2) 忽略所有黨派考量,轉而訴諸原則。
路加福音 6:8 F:\ 8. 他們的心思] 更好的翻譯是「他們的推論」。
路加福音 6:9 F:\ 9. 我問你們一件事] 更好的翻譯是「我還要問你們一件事」。這暗示他已經就這個問題向他們的良心提出了一些問題,或者可能是因為他們問他:「在安息日醫治病人是否合法?」太 12:10。
路加福音 6:10 F:\ 10. 環視他們所有人] 聖馬可福音補充說「帶著怒氣,因他們心裡的剛硬(porosin,羅 11:25)而憂傷」。伸出你的手] 比較王上 13:4。
路加福音 6:11 F:\ 11. 他們就滿心狂怒] 更好的翻譯是「他們就滿心不合理性」。這個詞暗示著愚蠢,頑固偏見的狂熱。它極好地描繪了那種因堅信自己無誤而受到干擾的無知仇恨狀態(提後 3:9)。前兩個安息日神蹟(路 4:35;路 4:39)沒有引起任何反對,因為當時沒有這些宗教間諜和異端獵人(路 20:20)在場。商議] 更好的翻譯是「開始商議」。這個公開的神蹟和公開的駁斥加深了他們對他的仇恨(太 12:14。比較約 11:53)。彼此] 聖馬可福音補充說,還有希律黨人。這顯示了他們仇恨的極端,因為在此之前,法利賽人一直將希律黨人視為一個半叛教的政治黨派,更接近撒都該人,並準備與他們一起犧牲國家和信仰的真正利益。聖馬太福音(路 12:14)說他們實際上「商議要怎樣對付他」。他們可以做什麼] 所使用的形式——所謂的愛奧利亞不定過去式(Aeolic aorist)——暗示著極度的困惑。
路加福音 6:12 F:\ 12-19. 選立十二使徒。 12. 在那些日子] 因他們不斷的監視和反對而疲憊。可能這最後兩件事發生在事工的後期,在登山寶訓(如聖馬太福音所載)和主事工中加利利那光明可悅的一年之後。無論如何,從路 6:12 到 8:56,我們在這裡看到了一段輝煌的彌賽亞在加利利的事工週期,這是基督事工中最歡樂的時期。到山上] 更好的翻譯是「到那山上」,特別是指哈丁角(Kurn Hattin),這是傳統上,也幾乎可以確定是登山寶訓的實際地點。禱告神] 所用的表達方式很特別。字面意思是「在神的禱告中」。因此,有些人認為應該翻譯為「在神的禱告所中」。希臘文 proseuche 不僅指「禱告」,也指「禱告所」,就像尤維納爾(Juvenal)問一個窮人:「我該在哪個 proseucha 找你?」■ ?*- 禱告所(proseuchae)只是沒有屋頂的圍牆空間,在沒有會堂的地方專供敬拜之用,例如在腓立比(徒 16:13)。然而,這樣理解這些詞語存在一個無法克服的困難;因為禱告所通常(如果不是總是)靠近流動的水(約瑟夫,《猶太古史》xiv. 10, § 23),用於儀式性沐浴,而且我們從未聽說它們建在山上。另一方面,如果 ôὸ ? ὄ ?ñïò 僅僅指「山區」,這個反對意見就不是致命的。關於在山上徹夜禱告的另一個例子,請參見太 14:23。
路加福音 6:12-19 F:\ 12-19. 選立十二使徒。在那些日子,他出去到山上禱告,整夜在禱告中,行善或作惡] 他打算行一個善意的神蹟;他們卻暗中策劃作惡——他們的目的是,如果可能的話,將他置於死地。他們對這個問題保持了僵硬的沉默。可 3:4。救命] 更好的翻譯是「一條命」。
路加福音 6:13 F:\ 13. 他選了十二個人] 無疑是為了呼應以色列的十二支派。他也稱他們為使徒] 這個詞主要指「使者」,如腓 2:25。它是希伯來文 Sheloochim 的翻譯,他們常作為會堂的使者(比較可 3:14,ἴ ?íá ἀ ?ðïóôÝëëῃ ? áὐ ?ôïýò)。在其他福音書中,它只在可 6:30;太 10:2 中以這個意義出現;在七十士譯本(LXX)中只出現一次,王上 14:6。在新約中,它有兩種用法,一種是普遍的(約 13:16;羅 16:7;來 3:1),另一種是特殊的(林前 9:1 及各處)。使徒的呼召現在是必要的,既因為主的名聲廣傳,也因為對他已燃起的致命敵意。他們的訓練很快成為他在地上工作最重要的部分。
路加福音 6:14 F:\ 14. 西門] 聖經中有四處列出十二使徒的名單,順序如下:太 10:2-4;可 3:16-19;路 6:14-16;徒 1:13。西門、西門、西門、彼得;安得烈、雅各、安得烈、雅各;雅各、約翰、雅各、約翰;約翰、安得烈、約翰、安得烈;腓力、腓力、腓力、腓力;巴多羅買、巴多羅買、巴多羅買、多馬;多馬、馬太、馬太、巴多羅買;馬太、多馬、多馬、馬太;亞勒腓的兒子雅各、亞勒腓的兒子雅各、亞勒腓的兒子雅各、亞勒腓的兒子雅各;達太、達太、奮銳黨的西門、奮銳黨的西門;迦南人西門、迦南人西門、雅各的猶大、雅各的猶大;加略人猶大、加略人猶大、加略人猶大、加略人猶大。閱讀這四份獨立的名單,有幾個事實值得注意。i. 每份名單都分為三個四人組,最後兩個四人組以略有變化的配對方式排列。「使徒團由三個同心圓組成——每個圓與耶穌的親密程度都比上一個低。」Godet。ii. 在每個四人組中,名字指的是同一個人,儘管順序不同。iii. 在每份名單中,每個四人組的第一個名字都是相同的——即西門、腓力、亞勒腓的兒子雅各;不是「在下級中至高無上」,而是「在同儕中居首」。iv. 在每份名單中,西門都排在第一位;加略人猶大排在最後,作為「滅亡之子」。v. 使徒們似乎不僅按照他們的卓越和與基督的親近程度來命名,而且前四位似乎是獨立的(在《使徒行傳》中,前四位被「和」分開;其餘的則成對排列)。前四位是 eklekton eklektoteroi——被選中的人中的被選中者;是教會中的小教會(ecclesiola in ecclesia)。安得烈在聖馬可福音和《使徒行傳》中排在最後,儘管他屬於使徒中最核心的圈子(可 13:3),而且是他們所有人中最先被召的(約 1:40),但他受到的尊榮卻不如其他三位(他們是醫治睚魯女兒時的 èåïëïãéêþôáôïé,可 5:37;在變像時,太 17:1;在客西馬尼園,太 26:37)。他似乎是第一和第二個四人組之間的溝通橋樑(約 12:22;約 6:8)。vi. 前五位使徒來自伯賽大;所有其他人似乎都是加利利人,唯一的例外是加略人猶大,他來自一個猶太城鎮(見路 6:16)。唯一的希臘名字是腓力和安得烈(見約 12:21-22)。然而,當時許多猶太人都有希臘名字。vii. 在第二個四人組中,可以確定巴多羅買(多買的兒子)就是聖約翰所稱的拿但業。他可能是腓力的兄弟。聖馬太將自己的名字放在最後,並加上了「稅吏」這個帶有貶義的稱號。在另外兩位福音書作者中,他排在聖多馬之前。多馬這個名字僅僅意味著「雙生子」(Didymus),一個傳統說他是馬太的雙生兄弟,而且他的名字也是猶大(Euseb. H. E. i. 13)。viii. 在第三個四人組中,我們發現一位使徒有三個名字。他的真名是猶大,但由於使徒中已經有一位猶大,而且這是猶太人最常見的名字,而且還有一位猶大是「主的兄弟」之一,他似乎有兩個別名——達太(Lebbaeus),來自 lebh,「心」;和達太(Thaddaeus,是 Theudas 的另一種形式,徒 5:36),來自 Thad,「胸懷」——可能,正如一些人推測的,來自他溫暖和溫柔的性情。(很少有人追隨亞歷山大的革利免和Ewald,試圖將達太和利未等同起來。)這位門徒被聖路加(即這裡和徒 1:13)稱為「雅各的猶大」,或「雅各的猶大」,英文譯本補充了「兄弟」一詞(見 Winer,第 238 頁)。然而,沒有比前一節中將雅各稱為「亞勒腓的雅各」(Chalpai, Klôpa, 約 19:25,可能也是革羅罷(路 24:18),因為猶太人常將他們的名字希臘化)更具決定性的理由來補充「兄弟」(這無論如何都是一個非常不尋常的省略)。「兄弟」一詞,在需要時會明確表達,如路 6:14。這位有三個名字的門徒可能是雅各的兒子(比較 Nonnus 約 14:22 Ἰ ?ïõäὰ ?ò õἱ ?ὸ ?ò Ἰ ?áêþâïéï),因此是亞勒腓的孫子,也是馬太和多馬的侄子。亞勒腓的兒子雅各有時被稱為「小雅各」;但這似乎是對 ὁ ? ìéêñὸ ?ò(可 15:40)的錯誤翻譯,它意味著「身材矮小」。另一個雅各從未被稱為「大雅各」。ix. 奮銳黨的西門被聖馬太稱為「迦南人」(ὁ ? Êáíáíßôçò),或根據更好的讀法稱為「迦南人」。這個詞不是指「迦南人」,如我們的譯本錯誤地給出的,也不是指「加利利迦拿的居民」,而是與「奮銳黨人」的意思相同,來自 Kineáh,「熱心」。因此,他曾屬於那個可怕的狂熱派別——巴勒斯坦的燒炭黨——他們認為任何暴力行為都是為了恢復民族自由而正當的。(約瑟夫,《猶太戰爭》IV. 3, § 9,及各處。)「奮銳黨人」這個名字源自馬加比一書 2:50,其中垂死的馬他提亞,猶大馬加比的父親,對亞西底人(Chasidim,即「所有自願獻身於律法的人」)說:「你們要為律法熱心,為你們祖宗的聖約獻出生命」(比較馬加比二書 4:2)。這顯示了主神聖的智慧和無畏的普世之愛,他竟然選擇了兩個曾經處於如此致命對立的人——一個稅吏和一個奮銳黨人——作為使徒。x. 對於「加略人猶大,就是那賣主的」,聖路加使用了較為溫和的描述,ὃ ?ò ἐ ?ãÝíåôï ðñïäüôçò,「就是那成了賣主的」。加略人這個名字與 askara,「勒死」,或 sheker,「謊言」無關,而很可能是 Eesh Kerioth,「基略人」,就像約瑟夫(《猶太古史》VII. 6, § 1)中 Istôbos 代表「多伯人」一樣。基略(書 15:25)可能是距離希伯崙十英里,位於猶大南部邊界的庫里亞廷(Kuryetein)。如果約 6:71;約 13:26(à, B, C, G, L)中「加略人」的讀法是正確的,並且也適用於奮銳黨的西門,那麼,由於猶大被稱為「西門的兒子」(約 6:71),最後一對使徒就是父子。如果加略人猶大曾分享他父親狂野的彌賽亞愛國主義,這將部分解釋當他看到自己將一切都押在一個被拒絕和鄙視的人身上時,那種厭惡和失望的反彈,這有助於毀滅他的世俗心智。然而,即使是猶大,也是他主完全無辜的見證人,而且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見證人(太 27:4)。xi. 這是一個非常有趣的事實,如果它確實是事實(儘管由於它依賴於推測性的數據和可能錯誤的傳統,因此無法確定——但它仍然很有可能),那就是許多使徒彼此有親屬關係。西門和安得烈是兄弟;雅各和約翰是兄弟,如果撒羅米是童貞女的姐妹(比較可 15:40;約 19:25),他們就是主的表兄弟;腓力和巴多羅買可能是兄弟;多馬、馬太和雅各可能是兄弟,也是主的表兄弟;達太,或「雅各的猶大」,是他的堂兄弟;奮銳黨的西門和加略人猶大是父子。這樣,至少有一半的使徒實際上與主有親屬關係,儘管他的兄弟們不信他(約 7:5)。然而,確定這些組合的困難部分來自於猶太名字的稀少,因此西門、猶大、雅各等名字極為常見。xii. 個別使徒被提及的獨立事件如下:彼得:貫穿始終的突出人物;路 12:41,路 22:31;太 16:16;太 17:24;太 19:27 等。雅各和約翰:貫穿始終的突出人物。雷子;求火降下;求優先權等。雅各是第一位殉道的使徒;約翰是最後一位倖存者(徒 12:2;約 21:22)。安得烈:第一位門徒,約 1:40;與耶穌在橄欖山,可 13:3。腓力:「跟從我」,約 1:43;他的坦率,約 6:7;希臘人,約 12:22;「將父顯給我們看」,約 14:8。巴多羅買:「真是個以色列人」,約 1:47;迦拿人,約 21:2。馬太:他的蒙召,路 5:27-28。多馬:沮喪卻忠心,約 11:16;約 14:5;約 20:25;約 21:2。亞勒腓的兒子雅各:沒有事件。雅各的兒子猶大:他困惑的問題,約 14:22。奮銳黨的西門:沒有事件。加略人猶大:背叛和最終的自殺。
路加福音 6:15 F:\ 15. 稱為奮銳黨的] 更好的翻譯是「被稱為奮銳黨人」。
路加福音 6:16 F:\ 8. 他也成了賣主的] 更好的翻譯是「他也成了賣主的人」。「我不是揀選了你們十二個門徒嗎?但你們中間有一個是魔鬼。」約 6:70;約壹 2:17;由亞希多弗預表,詩 12:9。如果問主為何選擇他,答案聖經中沒有給出,但我們可以恭敬地推測,加略人猶大,像所有人類一樣,他裡面有善的萌芽,如果他抵制他纏繞的罪,沒有放棄他生命的戰鬥,這些萌芽本可以成熟為聖潔。顯然,使徒中至少約翰(約 12:5)很早就發現了他,而且他從主那裡得到了不止一次嚴肅的警告(路 12:15,路 18:25 等)。
路加福音 6:17 F:\ 17. 他和他們一同下來,站在平地上] 更好的翻譯是「他與他們一同下來,停在一個平坦的地方」。Topos pedinos 也出現在七十士譯本(LXX)的賽 13:2。如果這樣翻譯,聖馬太福音所說的「他上了山,坐下,門徒到他跟前來」(太 5:1)就沒有矛盾了。我相信聖路加在這裡是想記錄登山寶訓中適合他目的的部分。將這兩段敘述與我們對場景的了解結合起來,我們看到發生的情況如下。前一天晚上,耶穌到哈丁角的一個山峰(離開他的門徒,他們無疑在不遠處露營),整夜禱告。早上,他召集門徒,選立了十二使徒。然後,他與他們一同到一個平坦的地方,可能是山頂兩峰之間的平坦地帶(希臘文稱為 plax),或是附近的其他地方,他主要向圍繞在他身邊的門徒講道,但也向眾人講道。沒有必要假設有兩篇講道——一篇是內部的,一篇是公開的等等。同時,當然也不難想像主可能不止一次地講述了同一篇講道,或同一篇講道的部分內容,並根據需要進行了調整。從猶太全地] 聖馬太福音補充了加利利(在很大程度上是希臘化的)、低加波利和比利亞;聖馬可福音也提到了以土買。因此,在主的聽眾中有猶太人、希臘人、腓尼基人和阿拉伯人。
路加福音 6:19 F:\ 19. 摸他] 比較路 8:44;太 14:36;可 5:30。
路加福音 6:20 F:\ 20. 貧窮的人有福了] 更好的翻譯是「貧窮的人有福了」。makarioi 是一個希伯來語表達(ashri),詩 1:1。聖馬太福音補充了「心靈貧窮的」(比較賽 66:2,「但我所看顧的,就是心靈貧窮、痛悔、因我話而戰兢的人」)。但 (1) 聖路加福音記載了基督對貧窮人的講話,他們的出現本身就表明他們是他的貧窮人,是來尋求他的;(2) 福音書作者似乎對忠心和謙卑的貧窮本身所帶來的祝福印象深刻(比較雅 2:5;林前 1:26-29),並且喜歡記錄主那些特別是「給貧窮人的福音」的教導(見路 1:53,路 2:7,路 6:20,路 12:15-34,路 16:9-25)。參見導論第 27 頁。「來吧,你們這些在輕微的財物和貧困的雛菊小徑中找到滿足核心的人,並知道義人所擁有的微小事物,比不敬虔者的巨大財富更有價值。」Cov. Patmore。「這確實是一個極其甜美友善的開端……因為他不像摩西那樣……以命令和威脅開始,而是以最友善的方式,以自由、誘人、吸引人且可愛的應許開始。」路德。因為神的國是你們的] 聖馬太福音使用「天國」的表達。聖馬太福音和聖路加福音對登山寶訓的記載之間的主要差異,可以用這些福音書的不同目的和讀者來解釋;但在兩者中,這都是天國的開篇講道。(i) 聖馬太福音是為猶太人寫的,他所記載的許多內容都與利未律法有特殊關係(路 5:17-38),聖路加自然省略了這些對外邦人來說較難理解的部分。這裡省略的其他部分,聖路加在後面有記載(路 11:9-13;太 7:7-11)。(ii) 聖馬太福音將基督呈現為立法者和君王,因此將講道更多地以法典的形式呈現。哈丁角對他來說是新的、更蒙福
路加福音 6:21
21. 飢餓的人有福了] 參閱 路 1:53;詩 107:9。聖馬太在此也更清楚地指出,這是「渴慕義」之屬靈飢餓的稱義。你們將要歡笑] 見 林後 6:10;啟 21:4。
路加福音 6:22
22. 恨你們……把你們分別出來……辱罵……棄絕你們的名如同惡的] 我們在此看到迫害的四個步驟,其惡毒程度逐漸增加:(1) 普遍的仇恨,(2) 被逐出會堂,這是一種較輕的逐出教會,即 Neziphah(三十天逐出)或 Niddoui(九十天逐出)(Gfrorer, Jahrh. d. Heils, 1. 183;約 9:34。因此 aphorismos 意為「逐出教會」),(3) 惡毒的誹謗,(4) Cherem, Shammata,或更嚴重的逐出教會——永久性地被逐出會堂和聖殿(約 16:2)。猶太人聲稱,我們的主曾被約書亞·本·佩拉基亞(Joshua Ben Perachiah)以四百支羊角號的聲音逐出教會(Wagenseil, Sota, p. 1057),並在四十年後才被釘十字架,因為沒有證人為祂作證。如同惡的] 「邪惡的」或「可憎的迷信」是異教徒對基督教的常用描述(Tac. Ann. xv. 44;Suet. Nero, 16),基督徒被指控縱火、食人以及各種惡行。(學生可在我的《聖保羅生平》(Life of St Paul)附錄 15:第一卷中找到這些異教徒對基督教的看法。)為人子的緣故] 人的仇恨本身並非稱義,因為有一種普遍的良知會譴責某些形式的邪惡,一個人可能理所當然地招致普遍的憎惡。但世人也恨那些與其享樂和偏見背道而馳的人,在這種情況下,仇恨可能是邪惡對聖潔的讚揚;彼前 2:19;彼前 3:14。「世人恨他們,因為他們不屬世界,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約 17:14。然而,一個人若一生都享受著蒙福的稱義,他仍會戰兢。「世界」絕不排除所謂的「宗教世界」,它曾以更猛烈的仇恨,並使一些最偉大的先知和教師遭受更致命的殉道。在下一註中列舉的許多偉大聖潔之人,不少都成了祭司狂怒的犧牲品。我們的主被祂那個時代最高宗教權威一致的仇恨交給了釘十字架。關於「人子」這個稱號,它出現在所有四福音書中,見第 119 頁。基督在使用這個稱號時,「為自己選擇了這個明確地將祂的工作與人性本身聯繫起來的稱號,而不是主要與上帝、選民,甚至墮落的人性聯繫起來。」佳能·韋斯科特(Canon Westcott)(論 約 1:51)認為這並非一個獨特的彌賽亞稱號,並懷疑它是否源自 但 7:13。「上帝的兒子成為人子,為要使你們這些人子成為上帝的兒子。」奧古斯丁(Aug.)講道 121。作為「第二個亞當」,基督是人類在最高理想中的代表(林前 15:45);作為「從天上來的主」,祂是人類未來被高舉的應許。
路加福音 6:23
23. 當那日你們要歡喜] 見 徒 5:41。「我們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羅 5:3;雅 1:2-3;西 1:24;來 11:26。他們欣然接受了「基督的羞辱」,這使得「基督徒」這個名字本身成為一個可憎的詞語;彼前 4:14;彼前 4:16。他們的祖宗待先知也是這樣] 以利亞和他的同時代人,王上 19:10。哈拿尼被亞撒囚禁,代下 16:10。米該亞被囚禁,王上 22:27。撒迦利亞被約阿施用石頭打死,代下 24:20-21。烏利亞被約雅敬殺害,耶 26:23。耶利米被囚禁、毆打並關在木狗裡,耶 32:38。阿摩司被誹謗、驅逐,或許被毆打致死(摩 7)。以賽亞(根據傳統)被鋸成兩半,來 11:37 等。見 來 11:36-38;徒 7:52;帖前 2:14-15 中對猶太人的同樣指責。
路加福音 6:24
24. 但禍哉] 只要罪惡存在,就必有與稱義相對的禍哉,正如以巴路山永遠與基利心山相對。在聖馬太福音中(馬太福音 23 章),我們也發現了八個禍哉和八個稱義。另見 耶 17:5-8,但那裡是「被咒詛的」先於「蒙福的」。禍哉你們這些富足的人] 「禍哉!」不一定或完全是譴責性的;它也是憐憫的呼喊,當然它只適用於——不是那些像古撒(Chuzas)、尼哥底母(Nicodemus)或亞利馬太的約瑟(Joseph of Arimathaea)那樣的人——而是那些心靈不貧窮,卻信靠財富(可 10:24),或對上帝不富足(路 12:21),且沒有真正財富的富人(路 16:11;摩 6:1;雅 5:1)。請注意聖雅各書與登山寶訓之間的許多平行之處:雅 1:2;雅 1:4-5;雅 1:9;雅 1:20;雅 2:13-14;雅 2:17-18;雅 4:4;雅 4:10-11;雅 5:2;雅 5:10;雅 5:12。你們已經得了你們的安慰] 更確切地說,你們已經完全得了,腓 4:18;參閱 路 16:25,「孩子,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樂。」
路加福音 6:25
25. 你們這些飽足的人] 「看哪,你姊妹所多瑪的罪孽是這樣:她和她的眾女兒都心高氣傲,糧食豐足,」結 16:49。禍哉你們這些現在歡笑的人] 比較 傳 2:2;傳 7:6;箴 14:13。
路加福音 6:26
26. 禍哉你們] 根據 à, A, B, E 等抄本,省略「你們」。眾人說你們好的時候] 「豈不知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嗎?」雅 4:4。「你們若屬世界,世界必愛屬自己的;」約 15:19。因為他們的祖宗待假先知也是這樣] 「先知說假預言……我的百姓也喜愛這樣;」耶 5:31。巴力與亞舍拉的先知,受耶洗別尊崇,王上 18:19;王上 18:22。基拿拿的兒子西底家,受亞哈支持,王上 22:2。「你們要對我們說諂媚的話,預言虛假的;」賽 30:10。
路加福音 6:27
27. 愛你們的仇敵] 這一直是律法和舊約最高部分的明確精神。出 23:4,「你若遇見你仇敵的牛或驢走失了,總要牽回來給他。」箴 25:21,「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飯吃。」然而,在許多經文中,實際上曾對「古人」說過,至少在某些情況下,「你當恨你的仇敵」,申 7:2;申 23:6;代上 20:3;撒下 12:31;詩 137:8-9 等。流亡之後,法利賽猶太人的狂熱主義如此專注於這些經文,以至於我們發現塔木德(Talmud)中充斥著對所有外邦人最苦毒的仇恨誡命,而古人也因此自然而然地得出結論,認為除了猶太人之外,憎恨所有其他人是猶太宗教的一部分(「adversus omnes alios hostile odium」,塔西佗《歷史》v. 5;尤維納爾《諷刺詩》xiv. 103)。善待那些恨你們的人] 見 羅 12:17;羅 12:19-21 中對此誡命的精美闡釋。
路加福音 6:27-30
27-38. 愛與憐憫的律法。27-30. 愛的表現。31. 其公式。32-35. 其獨特性。35-36. 其典範。37-45. 愛作為所有判斷的原則。戈德(Godet)。
路加福音 6:28
28. 為那惡待你們的禱告] 希臘文此詞意指最粗鄙的侮辱,見 彼前 3:16。唯有聖路加記載了我們的主為祂的兇手禱告,路 23:34,聖司提反從中學到了他的禱告,徒 7:60。
路加福音 6:29
29. 連另一邊也由他打] 「不要抵擋惡人」的普遍原則(太 5:39;林前 6:7;彼前 2:19-23)以一種引人注目的悖論永遠銘刻在人類的記憶和良知中。這在字面意義上僅僅是一種悖論,這一點可以從我們的主自己雖然在精神上最神聖地忠於它,卻沒有按其字面行事的事實中看出(約 18:22-23)。一位好人讀完登山寶訓後說:「這要麼不是真的,要麼我們就不是基督徒」,這句話對我們任何人來說都不必是正確的。聖奧古斯丁(St Augustine)說,這些誡命更多是「為內在的心靈預備」(ad praeparationem cordis quae intus est),而不是「為公開的行為」(ad opus quod in aperto fit);但即便如此,我們作的例外越少越好,我們越絕對地應用這些規則的精神,我們在字面上遇到的困難就越少。你的外衣……你的內衣] **himation** 是外衣,像披肩一樣的 **abba**;**chiton** 是束腰外衣。見 路 3:11 的註釋。
路加福音 6:30
30. 凡求你的,就給他] 字面意思是「要不斷地給予」,暗示一種習慣,而非一時的行為。這裡我們再次看到一個廣泛、普遍的無私和慷慨原則,安全地留給人類的常識,申 15:7-9。我們主誡命的精神現在最好透過不給予每一個求助的人來實現,因為在時代環境改變的情況下,這種不加區分的施捨只會阻礙勤勞,並助長欺騙、墮落和惡習。主所說的「給予」是指「施予恩惠」;但現在僅僅粗心大意的給予,非但不能施予恩惠,反而會使咒詛延續並造成傷害。這誡命的精神是慷慨而周到的慈善。愛有時必須違反字面,作為遵守精神的唯一可能方式(太 15:26;太 20:23)。
路加福音 6:31
31. 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 基督教的黃金法則,我們的主說這是「律法和先知」的總綱,太 7:12。現代的「利他主義」(Altruism)和「為他人而活」(vivre pour autrui),雖然被誇大地宣稱為新宗教的基礎,但不過是這個法則的殘缺再現。
路加福音 6:32
32. 因為罪人也愛那愛他們的人] 聖馬太(太 5:46-47)為猶太人寫作時,使用「稅吏」或「外邦人」(**ethnikoi**)一詞,而聖路加為外邦人寫作,自然在此處用這些詞語最接近的等價詞來替代。我們的主的意思是,我們的標準必須超越世俗中普遍存在的法律、習慣、習俗的普通水平。
路加福音 6:34
34. 要收回同樣的數目] 從這點我們可以看出,這裡根本沒有考慮到「利息」和「高利貸」。
路加福音 6:35
35. 不指望償還] 見 詩 15:5,以及拉比的評論,認為如果有人不收利息借貸,上帝就將其視為普遍的順服。這些話也可以解釋為「在任何事上都不絕望」,或者(如果讀作 **ìçäÝí**)「不使任何人絕望」。祂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惡的] 見 太 5:45 中精妙的補充。
路加福音 6:36
36. 你們要慈悲] 更確切地說,你們要成為,或證明自己是慈悲的(省略 **ïὖ ?í**,根據 àBDL 抄本)。慈悲] 聖馬太寫的是「完全」,太 5:48;但兩位福音書作者之間沒有本質區別,我們可以從「憐憫的父」(林後 1:3)、「主是滿有憐憫,大有慈悲的」(雅 5:11)、「所以,你們既是神的選民……就要存憐憫、恩慈的心」(西 3:12)、「耶和華必然等候,要施恩給你們」(賽 30:18)等表達中看出。范·奧斯特澤(Van Oosterzee)說:「上帝只能在祂的道德屬性中成為我們的理想,而愛是其核心。」莎士比亞說:「這是上帝本身的屬性,世俗的權力在憐憫調和公義時,最像上帝。」
路加福音 6:37
37. 不要判斷] 關於此註釋,請閱讀 羅 2:1-3;羅 14:10,「你為什麼判斷你的弟兄呢?……因為我們都要站在基督的審判臺前;」林前 4:3-5;林前 4:13,以及主禱文;雅 2:13,「那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因此,只要以寬容和溫柔的心靈進行,對他人的「公義判斷」並非被禁止,約 7:24。饒恕,你們就必蒙饒恕] 關於此註釋,請參閱欠債者的比喻,太 18:23-35。
路加福音 6:38
38. 倒在你們懷裡] 古人沒有口袋。所有必需品都放在袍子的褶皺裡(希伯來文 **Cheyk.**,詩 35:13 等;拉丁文 **sinus**)或腰帶裡。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 塔木德(Talmud)中有一句諺語,幾乎與此話語完全相同(Duke’s Rabbin. Blumenlese, p. 162),但必須記住,塔木德最早的部分是在基督之後兩個多世紀才寫成文字的,而在此之前很久,祂的話語可能已經「在空氣中」,也就是說,它們可能已經不知不覺地融入了民族智慧的寶庫,甚至在祂的敵人中間也是如此。
路加福音 6:39
39-45. 真誠。四個比喻。39. 瞎子豈能領瞎子嗎?] 太 15:14。箴 19:27,「我兒,你若離棄訓誨,必致走差。」聖保羅譏諷猶太人自稱是「瞎子的引路人」,羅 2:19。聖路加稱此為廣義上的「比喻」(見 路 4:23 的註釋);在這本福音書中,登山寶訓以四個生動的「比喻」或明喻結束,這些比喻取自日常生活中的景象——瞎子領瞎子;眼中的刺和樑木;好樹和壞樹;兩座房子。
路加福音 6:40
40. 凡學成了的,就和他的師傅一樣] 更確切地說,凡被成全的,提後 3:17。這是聖約翰最喜歡的引文之一,路 13:16,路 15:20。見 太 10:25。
路加福音 6:41
41. 你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 偽君子一眼就能看見(**blepei**)他弟兄眼中的刺;但即使最仔細的檢查也無法使他察覺(**katanoein**)自己眼中那顯而易見的樑木。「刺」在原文是 **karphos**,意為莖或碎屑,這也是「刺」的意思。因此,在荷蘭語中 **mot** 是木屑;在西班牙語中 **mota** 是布上的絨毛。樑木] 整個比喻是猶太人的,用來表達對公正責備的不耐煩(Babha Bathra, f. 15. 2),因此「刺」和「樑木」成為小過錯和大過錯的諺語。這諺語也暗示:「你眼中有一根樑木,怎能清楚看見別人的過錯呢(**ἔ ?êâáëå … ἐ ?ê**,太 7:5)?你如此糟糕,怎敢定罪呢?」比較喬叟(Chaucer)的《管家序言》(Reeve’s Prologue),「他能清楚看見我眼中的一根莖,卻看不見自己眼中的一根樑木。」
路加福音 6:42
42. 你這假冒為善的人] 羅 2:1,「你在什麼事上判斷人,就在什麼事上定自己的罪。」「如果我們在比別人更糟糕的時候去譴責別人,我們就像壞樹假裝結好果子一樣。」本格爾(Bengel)。
路加福音 6:44
44. 人不從荊棘上摘無花果] 這個比喻可以透過指出東方常見的花園或果園來闡明,那裡有纏繞的葡萄藤和無花果樹,就在仙人掌粗糙的籬笆之外。
路加福音 6:45
45. 心裡所充滿的,口裡就說出來] 「毒蛇的種類!你們既是惡人,怎能說出好話來呢?」太 12:34;「愚頑人必說愚頑話,」賽 32:6。
路加福音 6:46
46-49. 虛假與真實的根基。46. 你們為什麼稱呼我「主啊,主啊」] 「我若是主,我的敬畏在哪裡呢?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瑪 1:6。兩則比喻的言語提供了令人痛苦的註釋,太 25:11-12;路 13:25。
路加福音 6:47
47. 並且遵行] 約 13:17。「你們要作行道的人,不要單作聽道的人,」雅 1:22。
路加福音 6:48
48. 他就像一個人蓋房子,挖深了,把根基安在磐石上] 英文譯本(E.V.)在此失去了原文所有生動的意象。更確切地說,他就像一個蓋房子的人,他挖了,並且不斷挖深,把根基安在磐石上。這磐石就是基督和基督的教導(林前 10:4)。無論是受洪水考驗,還是受火考驗(林前 3:11-15),只有真正的建築才能屹立不倒。在另一種意義上,「惡人傾覆,歸於無有;義人的家卻必站立得住,」箴 12:7。洪水] 更確切地說,是一場洪水;突如其來的急流。因為它建在磐石上] 更確切地說,因為它已經建在磐石上。在一些抄本(à, L)中,我們發現,代替這一句的是「因為它建造得很好」。
路加福音 6:49
49. 在地上] 在聖馬太福音中,更形象地說,「在沙土上」;例如,膚淺的知識接受的沙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