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是真葡萄樹,我父是栽培的人。
2凡屬我不結果子的枝子,他就剪去;凡結果子的,他就修理乾淨,使枝子結果子更多。
3現在你們因我講給你們的道,已經乾淨了。
4你們要常在我裏面,我也常在你們裏面。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樹上,自己就不能結果子;你們若不常在我裏面,也是這樣。
5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裏面的,我也常在他裏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做甚麼。
6人若不常在我裏面,就像枝子丟在外面枯乾,人拾起來,扔在火裏燒了。
7你們若常在我裏面,我的話也常在你們裏面,凡你們所願意的,祈求,就給你們成就。
8你們多結果子,我父就因此得榮耀,你們也就是我的門徒了。
9我愛你們,正如父愛我一樣;你們要常在我的愛裏。
10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裏,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愛裏。
11「這些事我已經對你們說了,是要叫我的喜樂存在你們心裏,並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
12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這就是我的命令。
13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
14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
15以後我不再稱你們為僕人,因僕人不知道主人所做的事。我乃稱你們為朋友;因我從我父所聽見的,已經都告訴你們了。
16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並且分派你們去結果子,叫你們的果子常存,使你們奉我的名,無論向父求甚麼,他就賜給你們。
17我這樣吩咐你們,是要叫你們彼此相愛。」
18「世人若恨你們,你們知道,恨你們以先已經恨我了。
19你們若屬世界,世界必愛屬自己的;只因你們不屬世界,乃是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所以世界就恨你們。
20你們要記念我從前對你們所說的話:『僕人不能大於主人。』他們若逼迫了我,也要逼迫你們;若遵守了我的話,也要遵守你們的話。
21但他們因我的名要向你們行這一切的事,因為他們不認識那差我來的。
22我若沒有來教訓他們,他們就沒有罪;但如今他們的罪無可推諉了。
23恨我的,也恨我的父。
24我若沒有在他們中間行過別人未曾行的事,他們就沒有罪;但如今連我與我的父,他們也看見也恨惡了。
25這要應驗他們律法上所寫的話,說:『他們無故地恨我。』
26但我要從父那裏差保惠師來,就是從父出來真理的聖靈;他來了,就要為我作見證。
27你們也要作見證,因為你們從起頭就與我同在。」
# 約翰福音 第十五章
本章的主題延續自約翰福音 13:31——基督對祂子民的愛。本章進一步從三個主要方面闡述這份愛:1. 門徒與基督的聯合,以葡萄樹的比喻說明(1-11節);2. 門徒在基督裡彼此聯合(12-17節);3. 世界對基督和門徒的憎恨(18-25節)。
約翰福音 15:1 1. 我是真葡萄樹] 這裡「真」這個詞與約翰福音 1:9、6:32;啟示錄 3:14 中的「真」是同一個詞。基督是真實的、純正的、理想的、完美的葡萄樹,正如祂是完美的光、完美的糧、完美的見證(參約翰福音 1:9)。「上帝物質的創造,不過是那更精微的屬靈生命和有機體的次等範例,在其中受造物被提升,得以分享神聖的本性」(Alford)。這個比喻是否受到外在事物的啟發——葡萄園、月光下可見的聖殿葡萄樹、窗邊攀爬的葡萄藤,或是他們剛離開的桌上「葡萄樹的果子」(馬太福音 26:29)——我們無從得知。其中最後一種可能性最大,因為它指向剛設立的聖餐,作為與基督和彼此聯合的特殊方式。然而,這個比喻也可能因其本身的優點和舊約的聯想(詩篇 80:8-19;以賽亞書 5:1-7;耶利米書 2:21 等)而被選用,而無需任何外在的啟發。葡萄樹在馬加比時期是國家象徵,並出現在他們的錢幣上。園丁] 土地的主人,祂親自照料祂的葡萄樹,並建立葡萄樹與枝子之間的關係。因此,這個比喻的形式與葡萄園的比喻(馬可福音 12:1)或不結果子的無花果樹的比喻(路加福音 13:6)有很大的不同。「園丁」這個詞在福音書中除了葡萄園比喻中的惡園丁之外,沒有在其他地方出現過。
約翰福音 15:1-11 1-11節。門徒與基督的聯合:葡萄樹的比喻。葡萄樹的比喻與第十章中門和好牧人的比喻性質相似(參該處的導論註釋):這個比喻闡明了由內而外的聯合,而另一個則是由外而內的聯合。
約翰福音 15:2 2. 凡屬我的枝子] 這六節經文中「枝子」這個詞在《新約》中只出現在這裡,在古典希臘文中特指葡萄藤的枝子。其他福音書(馬太福音 13:32;21:8;24:32;馬可福音 4:32;13:28;路加福音 13:9)和羅馬書 11:16-21 中使用的詞源相同(來自「折斷」),但意義更廣泛——指任何樹木較小的枝子。因此,所使用的詞語本身,獨立於上下文,就確定了比喻的意義。它指的是每一根葡萄藤的枝子,即每一個本質上是基督徒的人。如果他們僅僅在起源上是基督徒,卻不結果子,他們就會被剪去。這個比喻不考慮其他樹木的枝子:猶太人或外邦人都不包括在內。基督不會稱他們為「在我裡面」的枝子。他剪去] 字面意思是「祂把它剪去」;在這兩個子句中,我們都有一個懸垂主格(nominativus pendens)。他修剪] 更好的翻譯是「祂潔淨它」,以突顯與「你們是潔淨的」(約翰福音 15:3)之間的聯繫。翻譯為「修剪」和「潔淨」的希臘詞來自同一個詞根。希臘文中「剪去」(**αἴρει**,airei)和「潔淨」(**καθαίρει**,kathairei)之間也有語音上的相似性,就像英文中的「bear and forbear」(忍受與克制)一樣。這可能是故意的,但在翻譯中無法重現。潔淨是指除去贅生物和無用的枝條,這些枝條白白地消耗枝子的養分。這十一位門徒現在將透過受苦而被潔淨。結果子] 更好的翻譯是「結出果實」,如同前文。
約翰福音 15:3 3. 現在你們是潔淨的] 你們已經是潔淨的。「你們」是強調語;將來會有更多人被潔淨。因我所講的道] 更好的翻譯是「因為我所講的道」。這是我們譯本中常見的錯誤,**διὰ**(dia)與受格連用時,被翻譯得好像與屬格連用一樣。比較馬太福音 15:3;15:6,那裡「因你們的遺傳」應該是「為了你們的遺傳」。「道」(約翰福音 16:23)在這裡指基督的全部教導,而不是任何特定的言論;但可能特別指目前的這些講論,透過這些講論,彼得、多馬、腓力以及猶大·勒巴烏斯已經從自信和無知中被潔淨。
約翰福音 15:4 4. 你們要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你們裡面] 參約翰福音 6:56。「我也常在你們裡面」可以理解為一個應許(「然後我會常在你們裡面」),也可以理解為命令的另一方面(「務必讓我常在你們裡面」);後者似乎更好。若不常在] 屬靈葡萄樹的枝子有這種奧秘的特性,它們可以自行剪斷,就像猶大所做的那樣。自然界有所作為,恩典則做得更多;但恩典可能被拒絕。
約翰福音 15:5 5. 你們是枝子] 這點已被暗示,但尚未明確說明。因為離了我] 更好的翻譯是「因為離開了我」,或(如旁註)「與我分離」。比較約翰福音 1:3;以弗所書 2:12。你們就不能做什麼] 基督徒若離開基督,就不能活出基督徒的生命。這裡沒有提及非基督徒,儘管在某種意義上,這些話對他們也適用。
約翰福音 15:6 6. 他就被丟在外面] 動詞是過去式;他因不常在基督裡這個事實,就已經被丟在外面了。這個結果是如此必然,以至於陳述其中一個就是陳述另一個。同樣的評論也適用於「枯乾了」。但被丟棄的枝子可以再次接上(羅馬書 11:23),枯死的枝子也可以再次復活(約翰福音 5:21;5:25)。其餘的畫面則指向審判的日子。「人拾起來」應該是完全不確定的,即「他們拾起來」(參路加福音 12:20)。他們被燒了] 或作「他們燒」。
約翰福音 15:7 7. 我的話] 更好的翻譯是「我的話語」:參約翰福音 15:3 和 5:47。你們無論求什麼] 更好的讀法是「你們無論求什麼,就求吧」,是命令式。這個應許在其廣泛性和限制性上都與約翰福音 14:13-14 中的應許相似。一個常在基督裡,並有祂的話語常在他裡面的人,不會妄求。
約翰福音 15:8 8. 我父因此得榮耀] 如約翰福音 15:6,動詞是過去被動式;不是「正在得榮耀」,而是「得榮耀」,即每當機會出現時。過去式用於指在任何可想像的時刻完成的行為本身:比較約翰福音 17:26。「當你們透過常在我裡面禱告並蒙應允時,我父就已經得榮耀了。」最好將「因此」理解為指前面所說的(比較約翰福音 4:37 和 16:30),以便給「好叫」賦予正確的意義。好叫你們多結果子] 字面意思是「為了使你們結果子」:這又是聖約翰最喜歡的助詞,表達神聖的目的(比較約翰福音 8:56;9:2-3;11:15;11:50;12:23;13:1-2 等)。「因此」不能與「為了使」連用,否則會顯得彆扭。你們也就是我的門徒了] 更好的翻譯是「並成為我的門徒」。由「為了使」引導的結構一直延續到本節末尾;此外,「是」和「成為」之間的區別應該保留(參約翰福音 10:19;1:6)。因此,整句的意思是:「在應允你們的禱告中,我父得榮耀,為了使你們多結果子並成為我的門徒。」
約翰福音 15:9 9. 父怎樣愛我,我也怎樣愛你們] 希臘文的結構是模棱兩可的。完全可以翻譯為「正如父愛我,我也愛你們,你們要常在我的愛裡」。但我們的譯本更好,它突出了主要陳述,即基督對門徒的愛與父對子的愛是相似的。無論如何,「常在」比「繼續」更好;這些經文(4-16節)中一直使用同一個希臘詞,而我們的譯者卻用三個英文詞「abide」(常在)、「continue」(繼續)和「remain」(停留)來模糊這個事實,而且是在連續三節經文(9-11節)中。在整本福音書中,「常在」應該始終作為聖約翰最喜歡的動詞 **μένειν**(menein)的翻譯(參約翰福音 1:33)。整句應該是:「正如父愛我,我也愛你們(比較約翰福音 17:18;20:21);你們要常在我的愛裡。」動詞是過去式,而不是完成式,基督的工作被視為一個完整的整體,本身已經完美。但也許這正是英文完成式可以翻譯希臘文過去式的情況之一:參約翰福音 8:29。在我的愛裡] 希臘文可能指「對我的愛」,但「我對你們的愛」更自然,也更符合上下文,因為它談到祂對他們的愛與父對祂的愛相似。然而,另一種解釋也不必完全排除。參約翰福音 14:27。
約翰福音 15:10 10. 你們若遵守] 參約翰福音 14:15;14:21;14:24。遵守祂的命令不僅證明我們對祂的愛,也確保祂對我們的愛。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 這句話在一個從屬子句中,其巨大的重要性很容易被忽略。回顧三十年的人生,耶穌說:「我遵守了父的命令。」即使是世上最好的人,如果他只是一個人,敢於做出這樣的聲明嗎?參約翰福音 14:30。
約翰福音 15:11 11. 我將這些事告訴你們] 本節構成了葡萄樹比喻的結論。比較約翰福音 15:17;16:25;16:33。可以常在] 更好的翻譯是「可以常存」:但這個讀法有疑問,也許應該只是「可以存在」;我的喜樂(參約翰福音 14:27)可以在你們裡面。這不是指「我可以在你們裡面得到喜悅」;而是指基督因意識到與父的相交而經歷的喜樂,以及這喜樂在祂受苦時所支持祂的,也可以在祂的門徒裡面,並在他們的苦難中支持他們。在這裡,在祂受苦的前夕,基督才首次談到祂的喜樂。可以滿足] 或作「可以成就」。這種喜樂得以滿足的表達方式是聖約翰獨有的(比較約翰福音 3:29;16:24;17:13;約翰一書 1:4;約翰二書 1:12)。主動語態出現在腓立比書 2:2;「使我的喜樂滿足」;但其他地方沒有。人類的幸福無法超越分享基督因被父所愛並遵行父的旨意而常有的喜樂。
約翰福音 15:12 12-17節。門徒在基督裡彼此聯合。12. 這就是我的命令] 字面意思是「這就是屬於我的命令」(參約翰福音 14:17)。在約翰福音 15:10 中,祂說遵守祂的命令是常在祂愛裡的方法。祂現在提醒他們祂的命令是什麼(參約翰福音 13:34)。它包含了所有其他的命令。在此前一兩天,基督曾教導說,所有的律法和先知都繫於兩條最大的命令:「盡心愛上帝」和「愛鄰舍如同自己」(馬太福音 22:37-40)。聖約翰教導我們,第二條實際上蘊含著第一條(約翰一書 4:20)。你們要彼此相愛] 字面意思是「為了使你們彼此相愛」:這是命令的目的。參下一節以及約翰福音 15:8;6:29 和 17:3。正如我愛你們一樣] 正如我愛你們;比較約翰福音 15:9。基督從更遠的視角回顧。
約翰福音 15:13 13. 人為朋友捨命] 字面意思是「為了使人捨命」:最大的愛是其目的為所愛之人而死。關於「捨命」參約翰福音 10:11 的註釋。為他的朋友] 對此產生了不必要的困難,彷彿這與羅馬書 5:6-8 相悖。基督在這裡說,一個人能向他的朋友表達的最大愛就是為他們而死。聖保羅說,為好人犧牲自己的情況確實存在;但它們非常罕見。然而,基督超越了他們,因為祂不僅為祂的朋友而死,也為祂的敵人而死,不僅為好人而死,也為罪人而死。這沒有矛盾。也沒有強調「朋友」;彷彿為朋友受苦比為陌生人或敵人受苦更高尚。希臘文的詞序將重點放在「生命」上:正是所犧牲之物的獨特性質證明了愛。基督說「為祂的朋友」,因為祂正在對祂的朋友說話。
約翰福音 15:14 14. 你們是我的朋友] 「你們」是強調語:「當我說『朋友』時,我指的是你們。」這表明「朋友」這個詞只是因為祂正在對使徒們說話而使用。我所吩咐你們的] 更好的翻譯是「我正在吩咐你們的事」。
約翰福音 15:15 15. 以後我不再稱你們為僕人] 更好的翻譯是「我不再稱你們為僕人」(比較約翰福音 14:30,參約翰福音 8:34)。祂之前曾暗示他們是僕人(約翰福音 12:26;13:13-16)。也許這裡用較溫和的詞「僕人」更好,儘管「奴僕」會更強烈地突顯對比。當使徒和其他人稱自己為僕人時,較溫和的翻譯當然更受青睞(羅馬書 1:1;加拉太書 1:10;雅各書 1:1;彼得後書 1:1 等)。他主人所做的事] 應按字面理解。奴隸或僕人可能看到主人正在做什麼,但不知道其意義或目的。「做」不必等同於未來式。我稱你們為朋友] 或作「我稱你們為朋友」;「你們」是強調語。凡願意像僕人一樣遵行祂旨意的人,將像朋友一樣認識教義(約翰福音 7:17)。我已將一切事告訴你們] 照他們所能承受的(約翰福音 16:12)。五旬節之後,他們將能承受更多。兩個動詞都是過去式;——我聽見——我告訴:比較約翰福音 15:9;15:12。
約翰福音 15:16 16. 不是你們揀選了我] 更好的翻譯是「不是你們揀選了我,而是我揀選了你們」:「你們」和「我」是強調語;「我」沒有強調。這裡指的是他們被揀選為使徒,正如所使用的詞語本身似乎暗示的(比較約翰福音 6:70;13:18;使徒行傳 1:2);因此,翻譯時應保留過去式,因為它指的是過去一個明確的行為。設立你們] 更好的翻譯是「指派你們」(如提摩太後書 1:11 和希伯來書 1:2),以避免與教會意義上的按立產生不真實的聯繫。這裡與此處意義相同的詞在使徒行傳 13:47 和哥林多前書 12:28 中譯為「立」,在提摩太前書 2:7 中譯為「設立」,在使徒行傳 20:28 中譯為「立」。去結果子] 「去」不應過於強調,彷彿它指的是使徒的宣教旅程。另一方面,它不僅僅是一個輔助詞或贅詞:它暗示著積極地執行與其結合的動詞所表達的思想(比較路加福音 10:37;馬太福音 13:44;18:15;19:21),也許也暗示著與他們的主人分離(馬太福音 20:4;20:7)。這裡沒有特別指出收集靈魂的宣教工作:「果子」更指的是他們自己生命的聖潔和各種善行。「結果子」應該是「結出果實」,如約翰福音 15:5。可以常存] 更好的翻譯是「可以常在」(參約翰福音 15:9)。比較約翰福音 4:36。你們無論求什麼] 參約翰福音 15:7 和 14:13。他會給你們] 希臘文也可以指「我會給你們」(比較約翰福音 14:13),因為這個時態的第一人稱和第三人稱是相同的;一些古代注釋家將其理解為第一人稱。
約翰福音 15:17 17. 我這樣吩咐你們,是要你們彼此相愛] 更字面地說:「我正在吩咐你們這些事,為了使你們彼此相愛。」「這些事」不是指「你們彼此相愛」,而是指已經說過的關於與祂和彼此合一的事。比較約翰福音 15:11;14:25;16:25;16:33。
約翰福音 15:18 18. 你們知道世人恨我] 更好的翻譯是「你們知道世人已經恨我了」(比較約翰福音 15:20)。如約翰福音 14:1,主要動詞可以是直述語氣或命令語氣,命令語氣更佳:第二個動詞是完成直述語氣,指過去已經發生且仍在持續的情況。在恨你們以先] 「它恨」是我們譯者插入的,而「在你們以先」字面意思是「在你們之前」,就像約翰福音 1:15(參該處註釋)和 30 中的「在我以先」一樣;不同之處在於這裡我們用的是副詞,那裡用的是形容詞。
約翰福音 15:18-25 18-25節。世界對基督和門徒的憎恨。與基督和門徒之間以及門徒彼此之間的愛與聯合形成鮮明對比的是,世界對祂和他們的憎恨。祂將這些思想告訴他們,以安慰他們面對世界的憎恨。(1) 世界首先恨祂:在這場考驗中,祂也為他們指明了道路。(2) 世界的憎恨證明他們不屬於世界。(3) 他們正在分享他們主人的命運,無論世界拒絕還是接受他們的傳道。(4) 他們不僅與祂一同受這憎恨,更是為祂的緣故。所有這些都表明,世界的憎恨反而加強了他們與祂的聯合。
約翰福音 15:19 19. 世人必愛屬自己的] 在約翰福音 7:7 中,祂告訴不信祂的弟兄們,世人不能恨他們。這就解釋了原因:在他們的不信中,世人仍然找到了一些屬於自己的東西(比較約翰一書 4:5)。「屬自己的」是中性單數,而不是陽性複數。這就表明了世人愛的自私性:它愛的不是他們本身,而是他們身上對自己有利的東西;因此,這裡使用的是較低層次的「愛」(**φιλεῖν**,philein),而不是約翰福音 15:17 中較高層次的「愛」(**ἀγαπᾶν**,agapan)。這只是單純的自然喜好。請注意本節中「世人」一詞的莊嚴重複。關於此結構,比較約翰福音 5:46;8:19;8:42;9:41;18:36,並對比約翰福音 4:10;11:21;14:28。我揀選了] 我揀選了:參約翰福音 15:16。所以世人就恨你們] 或作「因此」(參約翰福音 8:47 和 12:39)等等。比較約翰一書 3:13。
約翰福音 15:20 20. 你們要記念] 參約翰福音 13:16 的註釋:那裡提到的經文馬太福音 10:24 與此意義相似。基督在這裡可能暗示馬太福音 10:24 所記載的場合。關於分享基督命運的福氣,比較彼得前書 4:12-13。他們若遵守我的話,也必遵守] 更好的翻譯是「他們若遵守(比較約翰福音 13:14;18:23)我的話,他們也必遵守」。這裡的「遵守」不應被替換為帶有敵意的「監視、埋伏」,彷彿這節經文的兩部分是相似而非對立的。在本書信中,「遵守某人的話(或話語)」這個短語很常見(約翰福音 8:51-52;8:55;14:23-24;17:6);其意義始終與平行短語「遵守我的命令」(約翰福音 14:15;14:21;15:10)相同。這兩個短語不僅將福音書與約翰一書(約翰一書 2:3-5;3:22;3:24;5:2-3)聯繫起來,也將這兩者與啟示錄(啟示錄 3:8;3:10;12:17;14:12;22:7;22:9)聯繫起來。比較約翰福音 9:16;啟示錄 1:3;2:26;3:3。(參約翰福音 11:44;19:37;20:16)。所有這些經文都表明,不可能將「遵守」理解為帶有敵意的意思。「遵守某人的話」這個短語只出現在聖約翰的著作中。「遵守命令(或誡命)」這個短語只出現在馬太福音 19:17(比較馬太福音 28:20)和提摩太前書 6:14。這節經文的整體意思是,無論是失敗還是成功,他們都將分享祂的命運。關於此結構,比較約翰福音 13:14;18:23。
約翰福音 15:21 21. 為我名的緣故] 這個思想是要將他們的苦難轉化為喜樂。比較使徒行傳 5:41;21:13;哥林多後書 12:10;加拉太書 6:14;腓立比書 2:17-18;彼得前書 4:14。他們不認識那差我來的] 比較約翰福音 7:28;16:3;17:25。他們不僅不知道上帝差遣了耶穌;他們根本不認識上帝本身,因為他們對祂的觀念從根本上就是錯誤的。
約翰福音 15:22 22. 我若沒有來,也沒有對他們說話] 祂說話的方式是前所未有的(約翰福音 7:46),祂的話足以讓沒有偏見的人知道祂是誰。他們的憎恨是對光的罪;如果沒有光,就沒有罪。「有罪」是聖約翰獨有的短語(約翰福音 15:24;9:41;19:11;約翰一書 1:8)。沒有藉口] 更好的翻譯是(如旁註)「沒有推辭」:他們不僅有罪,而且他們的罪是無可推辭的。同一個詞在帖撒羅尼迦前書 2:5 中譯為「藉口」。但其概念不是隱藏,而是為無法隱藏的事找藉口:「藉口」(使徒行傳 27:30)比「藉口」更好的翻譯。比較詩篇 140:4。為他們的罪] 字面意思是「關於他們的罪」:比較約翰福音 16:8。
約翰福音 15:23 23. 也恨我的父] 比較約翰福音 5:23;14:9。
約翰福音 15:24 24. 那些工作] 如果他們沒有看出祂的話語是神聖的,他們至少也應該看出祂的工作是神聖的。比較約翰福音 10:38;14:11;5:36。這裡他們的罪又是對光的罪;因為他們承認這些工作(約翰福音 11:47)。是別人沒有做過的] 比較約翰福音 9:32。看見……我的父] 比較約翰福音 14:9-10。
約翰福音 15:25 25. 在他們的律法上] 「律法」在這裡廣泛地指舊約。比較約翰福音 10:34;12:34;15:25;羅馬書 3:19。無故地] 這段經文可能來自詩篇 69:4 或詩篇 35:19:詩篇 109:3 和詩篇 119:161 也有類似的經文。「無故地」,即毫無理由地;因此,在這裡他們再次無可推辭。
約翰福音 15:26 26. 保惠師] 更好的翻譯是「辯護者」(參約翰福音 14:16)。我將要差他來] 「我」是強調語。在這裡,是子從父那裡差遣保惠師。在約翰福音 14:16 中,父應允子的禱告而差遣。在約翰福音 14:26 中,父奉子的名差遣。這三種方式都表達了保惠師的使命是父與子(祂們是一體的)的共同行動。從父出來] 參約翰福音 1:6 中「從上帝來」的註釋:這裡的介詞和格位相同;**παρὰ**(para)與屬格連用。真理的靈] 參約翰福音 14:17。從父出來的] 似乎最好將這個備受爭議的子句理解為只是表達保惠師使命事實的另一種方式。如果保惠師是由子從父那裡差遣,並由父奉子的名應子的請求差遣,那麼保惠師就是「從父出來的」。如果這是正確的,那麼這個陳述指的是聖靈的職分而非位格,對東方教會和西方教會之間關於尼西亞信經中西方添加的「和子」這一重大問題沒有任何影響。這裡用於「出來」的詞與尼西亞信經中使用的詞相同,東方教會引用基督自己的這些話,不僅反對將「和子」這一子句插入信經(所有人都承認這是非正規的),而且反對聖靈不僅在祂暫時的使命中,而且在祂的位格中,從永恆就從父和子兩者出來的說法的真實性。關於整個問題,請參閱 Pearson 的《論信經,第八條》;波恩合一會議,1875年,第9-85頁,Rivingtons;Pusey 的《論「和子」子句,致Liddon博士的信》,Parker,1876年。翻譯為「出來」的詞在本福音書中只出現在這裡和約翰福音 5:29,但在其他福音書和啟示錄中很常見(馬太福音 3:5;4:4;15:11;15:18;馬可福音 7:15;7:18;7:20-21;7:23;路加福音 4:22;4:37;啟示錄 1:16;4:5 等),而且這個詞本身似乎沒有任何限制其僅指永恆發出的意思。另一方面,這裡使用的介詞(**παρὰ**,para = 「從……旁邊」)強烈支持其指使命。比較約翰福音 16:27;17:8。他要為我作見證] 更好的翻譯是「他要作見證」。這個詞與下一節使用的詞相同,是本福音書的特色詞之一(參約翰福音 1:7)。「他」是強調語,與憎恨並拒絕基督的世人形成對比。基督有真理之靈的見證,這見證具有父的權柄:不可能有比這更高的見證了。
約翰福音 15:27 27. 你們也要作見證] 更好的翻譯是「不,你們也作見證」:動詞是現在式,而不是未來式。也可以將動詞理解為命令式(比較約翰福音 15:18 和 14:1),但所使用的連詞反對這種解釋。門徒的見證部分與聖靈的見證相同,部分則不同。它部分相同,因為它依賴於聖靈的啟迪,聖靈將使他們想起一切事,並引導他們進入一切真理。這在五旬節之前不會完全實現。它部分不同,因為它依賴於使徒們自己對基督和祂工作的個人經歷。這種情況是即時的;經歷已經存在;因此使用現在式。比較使徒行傳 5:32,使徒們清楚地闡明了他們見證的雙重性質,以及使徒行傳 15:28,那裡有兩個因素的平行區別。從起初就與我同在] 字面意思是「與我同在」;即已經同在且仍然同在。從起初] 像往常一樣,上下文決定了「起初」的意義(參約翰福音 1:1)。這裡顯然是指從基督傳道之初。他們可以見證他們親眼所見和親耳所聞的。比較使徒行傳 1:22;路加福音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