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們心裏不要憂愁;你們信上帝,也當信我。
2在我父的家裏有許多住處;若是沒有,我就早已告訴你們了。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
3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裏去,我在哪裏,叫你們也在那裏。
4我往哪裏去,你們知道;那條路,你們也知道。」
5多馬對他說:「主啊,我們不知道你往哪裏去,怎麼知道那條路呢?」
6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
7你們若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從今以後,你們認識他,並且已經看見他。」
8腓力對他說:「求主將父顯給我們看,我們就知足了。」
9耶穌對他說:「腓力,我與你們同在這樣長久,你還不認識我嗎?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你怎麼說『將父顯給我們看』呢?
10我在父裏面,父在我裏面,你不信嗎?我對你們所說的話,不是憑着自己說的,乃是住在我裏面的父做他自己的事。
11你們當信我,我在父裏面,父在我裏面;即或不信,也當因我所做的事信我。
12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我所做的事,信我的人也要做,並且要做比這更大的事,因為我往父那裏去。
13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甚麼,我必成就,叫父因兒子得榮耀。
14你們若奉我的名求甚麼,我必成就。」
15「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
16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
17就是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他,也不認識他。你們卻認識他,因他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裏面。
18我不撇下你們為孤兒,我必到你們這裏來。
19還有不多的時候,世人不再看見我,你們卻看見我;因為我活着,你們也要活着。
20到那日,你們就知道我在父裏面,你們在我裏面,我也在你們裏面。
21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
22猶大(不是加略人猶大)問耶穌說:「主啊,為甚麼要向我們顯現,不向世人顯現呢?」
23耶穌回答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裏去,與他同住。
24不愛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你們所聽見的道不是我的,乃是差我來之父的道。
25「我還與你們同住的時候,已將這些話對你們說了。
26但保惠師,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聖靈,他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並且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
27我留下平安給你們;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我所賜的,不像世人所賜的。你們心裏不要憂愁,也不要膽怯。
28你們聽見我對你們說了,我去還要到你們這裏來。你們若愛我,因我到父那裏去,就必喜樂,因為父是比我大的。
29現在事情還沒有成就,我預先告訴你們,叫你們到事情成就的時候就可以信。
30以後我不再和你們多說話,因為這世界的王將到。他在我裏面是毫無所有;
31但要叫世人知道我愛父,並且父怎樣吩咐我,我就怎樣行。起來,我們走吧!」
# 約翰福音 第十四章
我們現在來到最後一篇重要的講論(第14-17章),這篇講論構成了第四福音書中一個顯著而獨特的元素……我們不能不承認,與符類福音書中簡潔明瞭的講道和闡釋相比,這裡發生了變化……這不僅體現在單個經文上,更體現在我們將整篇講論視為一個整體時。在所有符類福音書中,儘管它們的編排不盡完善,但沒有一篇講論可以被稱為結構複雜,然而我看不出如何能拒絕將這個形容詞用於聖約翰所記載的這篇講論。不同的主題並未分開,而是不斷地交叉和糾纏。後面的主題在前面的論述中被預先提及;前面的主題又在後面的論述中再次出現。比較約翰福音1:18序言中提到的螺旋式運動。「例如,保惠師職能的描述被分解成五個片段(約翰福音14:16-17;約翰福音14:25-26;約翰福音15:26;約翰福音16:8-15;約翰福音16:23-25)……教會與世界的關係也以同樣的方式被交叉論述(約翰福音14:22-24,約翰福音15:18-25,約翰福音16:1-3),此外還有散見於單個經文中的提及……我們或許可以將這篇講論分為以下幾個主題:(1)離去與歸來,(2)保惠師,(3)葡萄樹與枝子,(4)門徒與世界。」參閱第221-232頁。關於這福音書中的講論,請參閱第三章的導論。第十四章 基督的愛在於保守祂的子民。
約翰福音14:1 1. 你們心裡不要憂愁] 當時有許多事足以引起焦慮和不安:對賣主的譴責,基督即將離去的宣告,以及對聖彼得否認的預言。最後一點因其最接近,似乎特別被指明;但接下來的內容表明,「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主要指的是「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約翰福音13:33)。你們信神,也當信我] 希臘文中「你們信」和「信」是同一個詞,沒有任何跡象表明一個是直陳語氣,另一個是命令語氣。兩者都可能是直陳語氣;但很可能兩者都是命令語氣:信神,也信我;或者,信靠神,也信靠我。這暗示著一種朝向並安息於其對象的信心(參閱約翰福音1:12的最後一個注釋)。無論如何,對神真實的信心會引導人相信祂的兒子。
約翰福音14:1 1. 這猶大是某個雅各的兒子(路加福音6:16;使徒行傳1:13):他通常被認為是利百烏或達太(參閱馬太福音10:3)。2. 加略人猶大。3. 耶穌基督的兄弟,也是雅各、約瑟和西門的兄弟(馬太福音13:55;馬可福音6:3)。4. 號稱巴撒巴的猶大(使徒行傳15:22;使徒行傳15:27;使徒行傳15:32)。5. 加利利的猶大(使徒行傳5:37)。6. 大馬士革的猶大(使徒行傳9:11)。在這六人中,第三位很可能是這封書信的作者;因此,這句話是新約中唯一記載使徒猶大與其他使徒不同之處的內容。從其他來源也無法真正了解他。如何呢] 字面意思是,「發生了什麼事;是什麼決定了祢?」顯明] 「顯明」這個詞激發了聖猶大,就像「看見」這個詞激發了聖腓力一樣(約翰福音14:7)。兩人都因同樣的原因而出錯,即無法理解基督話語的屬靈意義,但他們出錯的方式不同。腓力渴望看見父的異象,一次神顯現,作為彌賽亞國度適當的開端。猶大和他的同胞一樣,認為彌賽亞的顯現意味著在全世界面前以榮耀的身體顯現,審判外邦人並將國度歸還給猶太人。我們再次看到以令人信服的精確度呈現的猶太觀點。比較約翰福音7:4。
約翰福音14:2 2. 在我父的家裡] 天堂。比較「耶和華的寶座在天上」(詩篇11:4);「我們在天上的父」(馬太福音6:9)等。有許多住處] 這裡沒有提及住處在尊貴和美麗上的差異。將來或許有不同程度的幸福,但這裡既沒有明說也沒有暗示。這裡說的是「有許多住處」;地方足夠容納所有人。「住處」(**μονή**,monē)這個詞在古典希臘文中很常見,在新約中只出現在這裡和約翰福音14:23。它是聖約翰非常喜歡的動詞「居住、停留、留下」(參閱約翰福音1:33注釋)的名詞形式,該動詞出現在約翰福音14:10;約翰福音14:16-17;約翰福音14:25,並在下一章中出現十二次。因此,這個名詞的意思是「一個居所、住處、停留的地方」。「Mansion」(豪宅),蘇格蘭語的「manse」(牧師住宅),以及法語的「maison」(房子),都源自同一詞根的拉丁語形式。若不然,我早已告訴你們了] 希臘文可能有不止一種含義,但我們的譯本是最好的。基督訴諸祂的公正:祂會邀請他們去一個沒有足夠空間容納所有人的地方嗎?另一些人將此與下一節聯繫起來:「我豈會對你們說,我去為你們預備地方呢?」或者,「我會對你們說,我去,等等。」後者不可能是正確的。基督已經說過,並且再次說,祂要去指示他們道路並為他們預備(約翰福音13:36,約翰福音14:3)。我去預備] 我們必須根據壓倒性的權威插入「因為」;「因為我去預備」。這證明將有足夠的空間容納所有人。
約翰福音14:3 3. 我若去] 這裡的「若」並不比「當」暗示更多的疑問:但我們用「若」而不是「當」,是因為強調的是離去的結果,而不是離去的日期(參閱約翰福音12:32)。我必再來,接你們] 字面意思是,我正在再來,我將接你們(參閱約翰福音1:11和約翰福音19:16)。離去的意義毫無疑問;但再來的意義可能有多種,而且在這篇講論中顯然不總是相同的意義;可能是復活,或是保惠師的賜予,或是個人的死亡,或是基督在祂教會中的同在,或是末日的第二次降臨。這裡似乎是最後一種意義(比較約翰福音6:39-40)。
約翰福音14:4 4. 我往哪裡去,你們知道,那條路你們也知道] 真正的文本似乎再次被修改,以避免表達上的笨拙(參閱約翰福音13:26)。這裡我們應該讀作:我往哪裡去,那條路你們知道。這是一種半責備,暗示他們應該知道的比他們實際知道的更多;他們聽過卻沒有留意(約翰福音10:7;約翰福音10:9,約翰福音11:25)。因此我們說「你知道,你看」,意思是「如果你願意費心,你就能知道,你就能看見」。
約翰福音14:5 5. 多馬] 這裡省略「低土馬」並不能推斷出什麼(比較約翰福音11:16,約翰福音20:24,約翰福音21:2)。關於他的性格,請參閱約翰福音11:16。他這裡的問題帶有憂鬱的語氣,並伴隨著一些理解上的遲鈍。但其中有著誠實的目的。他承認自己的無知並請求解釋。這個有許多住處的偉大家園,是征服彌賽亞的王城嗎?祂將把國度歸還給以色列(參閱使徒行傳1:6);那不就是耶路撒冷嗎?那麼祂怎麼能離開呢?我們怎能知道] 正確的讀法是,我們怎能知道。
約翰福音14:6 6. 我就是道路] 這個代詞是強調的;我,而不是其他:**Ego sum Via, Veritas, Vita**(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聖多馬更希望知道目標;基督表明對他而言,因此對我們而言,知道道路更為重要。因此有了這個順序;儘管基督在成為道路之前就是真理和生命。道從永恆與父同在,是真理和生命:祂藉著取了我們的本性而成為我們的道路。祂是通往父家許多住處的道路,是通往父本身的道路;藉著祂的教義和榜樣,藉著祂的死亡和復活。與這段經文相符,「這道路」很快成為基督教公認的名稱;使徒行傳9:2;使徒行傳19:9;使徒行傳19:23;使徒行傳22:4;使徒行傳24:22(比較使徒行傳24:14;彼得後書2:2)。但在我們的譯本中,由於「這道路」或「那道路」的常見不準確,這點被模糊了。(參閱約翰福音1:21;約翰福音1:25,約翰福音6:48。)真理] 更好的譯法是,並且是真理,從永恆就以神的形像存在,祂不能說謊(腓立比書2:6;希伯來書6:18),並且是地上那位真實的差遣者的代表(約翰福音8:26)。認識真理也是認識通往神的道路,神必須以真理來親近和敬拜(約翰福音4:23)。比較希伯來書11:6;約翰一書5:20。和生命] 比較約翰福音11:25。祂是生命,因為祂與永活的父合一,並由父差遣(約翰福音6:57,約翰福音10:30)。參閱約翰福音1:4,約翰福音6:50-51,並比較約翰一書5:12;加拉太書2:20。這裡再次,認識生命就是認識通往神的道路。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 基督繼續強調道路是首要需要知道的。「藉著祂,我們得以進到父面前」(以弗所書2:18)。比較希伯來書10:19-22;彼得前書3:18。
約翰福音14:7 7. 你們若認識我] 在較好的抄本中,這裡再次出現兩個不同的「認識」詞(參閱約翰福音7:26,約翰福音8:55,約翰福音13:7),並且在第一句中強調「認識」,在第二句中強調「父」。要小心避免將重點放在「我」上的常見錯誤。其意思是:「你們若認出我,你們也會認識我的父。」猶太偏見的帕子仍然蒙蔽他們的心,使他們看不清彌賽亞預言和彌賽亞作為的真正意義。從今以後] 與約翰福音13:19中被誤譯為「現在」的表達相同:應按字面理解,而非預言性地理解。你們認識他] 或作,認出他。從此時起,在約翰福音14:6中清楚宣告自己之後,他們開始在祂裡面認出父。腓力的請求引導出約翰福音14:6更完整的陳述。
約翰福音14:8 8. 腓力] 聖腓力在這福音書中第四次也是最後一次出現(參閱約翰福音1:44-49,約翰福音6:5-7,約翰福音12:22的注釋)。他三次被提及與聖安得烈緊密相連,聖安得烈可能促成了他被基督尋見;他兩次跟隨聖安得烈的腳步帶領他人歸向基督,而且這兩次都是特別為了「看見」祂而帶來的:「來看看」(約翰福音1:45);「我們願意見耶穌」(約翰福音12:21)。像聖多馬一樣,他喜歡親身經歷的實際驗證;他想親自看見,也想讓別人親自看見。他陳述關於五千人困難的方式(約翰福音6:7)與他這種務實的思維方式完全一致。像聖多馬一樣,他似乎也有些遲鈍,同時又非常誠實地表達他內心的渴望。沒有任何對暴露自己的恐懼能阻止這兩位使徒。主啊,將父顯給我們看] 他被基督最後的話「你們已經看見了父」所觸動,卻發現這話對他自己並不真實。這是他一直徒勞渴望的,是唯一缺少的事。他聽過父從天上來的聲音,這聲音在他心中喚起了飢渴。基督一直在談論父的家,那裡有許多住處,祂正要去那裡;腓力渴望親自看見。當基督告訴他他已經看見時,他毫不保留地敞開心扉:「只要讓這話實現,就夠了。」他認為這並非不可能。有摩西頒布律法時伴隨的神顯現。而這裡有一位比摩西更大的——「摩西所預言的那位先知。他像他那個時代的所有猶太人一樣,期待看見舊約時代的奇蹟重演。因此他提出了這個問題。」參閱第225頁。
約翰福音14:9 9. 這麼長久] 腓力是首批蒙召者之一(約翰福音1:43)。你還不認識我嗎] 或作,你還沒有認出我嗎,如約翰福音14:7。福音書充滿了使徒們對他們被允許分享的生命理解甚少的證據:而這種坦率的承認,證實了我們對敘事的信任。直到五旬節,他們的心智才完全被光照。比較約翰福音10:6,約翰福音12:16;馬太福音15:16;馬太福音16:8;馬可福音9:32;路加福音9:45;路加福音18:34;路加福音24:25;使徒行傳1:6;希伯來書5:12。基督的問題帶著憂傷卻又慈愛的驚訝提出;因此溫柔地重複了這個名字。如果聖腓力認出了基督,他就會在基督身上看見神的啟示,也就不會要求像摩西那樣看見神的異象。參閱約翰福音12:44-45的注釋。這裡沒有提及變像,聖腓力當時還未被告知;馬太福音17:9。你怎麼說呢] 「和」這個詞的權威性存疑;「那麼」是我們譯者的插入。
約翰福音14:10 10. 你不信嗎] 聖腓力的問題似乎暗示他不相信這個真理,儘管基督曾公開教導過(約翰福音10:38)。接下來的內容以論證的形式陳述。「父在我裡面,這由我的話語並非源於我自己這一事實所證明;而這又由我的作為並非源於我自己,而是真正屬於祂這一事實所證明。」對於最後這句話沒有給出證明:基督的作為不言自明;它們顯然是神聖的。無論我們將這個論證視為「更強的證據」(**à fortiori**),即作為比話語更強的證據;還是視為「包含性的」,即作為涵蓋並包含話語的證據,都無關緊要。後者似乎與約翰福音8:28最為吻合。關於基督的話語和作為並非祂自己所有而是父所有的整體陳述,比較約翰福音5:19;約翰福音5:30,約翰福音8:26-29,約翰福音12:44。住在我裡面的父,祂自己做這些事] 較好的讀法是,住在我裡面的父做祂的工(在我裡面)。因此,「你們已經看見了父」(約翰福音14:7)這句話得到了證實:父在子裡面被看見。
約翰福音14:11 11. 你們當信我] 英文譯本抹去了基督現在轉向聖腓力並對所有十一位門徒說話的事實:「信」是複數而非單數。「你們與我在一起的時間夠長了,應該相信我所說的;但如果不是,至少相信我所做的。我的話語不需要憑證:但如果需要憑證,那裡有我的作為。」祂曾對猶太人說過同樣的話,語氣更為嚴厲(約翰福音10:37-38);祂在提及猶太人時,語氣更為嚴厲地重複了這話(約翰福音15:22;約翰福音15:24)。請注意從這裡的「信我」到下一節的「信靠我」的進展;前者是後者的基礎。
約翰福音14:12 12.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 參閱約翰福音1:51的注釋。我所做的事,信我的人也要做] 即,像我一樣,他也要做父的工,父藉著子住在他裡面(約翰福音14:23)。並且要做比這更大的事] 這並非指藉著聖彼得的影子(使徒行傳5:15)或觸摸過聖保羅的手帕(使徒行傳19:12)來醫治。即使從人的角度來看,使徒所行的任何神蹟都不比使拉撒路復活更大。但從屬靈的角度來看,這種比較是不可接受的;對全能者而言,所有的工作都是一樣的。這些「更大的事」更指的是五旬節的結果;戰勝猶太教和異教,這兩種力量當時曾戰勝基督(路加福音22:53)。基督的工作僅限於巴勒斯坦,且成效甚微;使徒們卻走遍各地,使數千人歸信。因為我往父那裡去] 根據所有最好的抄本,應讀作「那」而不是「我的」。原因有二:(1)祂將離開地上,無法繼續這些工作;因此信徒必須為祂繼續這些工作;(2)祂將在天上,準備直接和藉著代禱提供幫助;因此信徒將能夠繼續這些工作並超越它們。本節末尾應該是逗號還是句號,這點存疑。或許我們的標點符號更好;但將「因為」延續到下一節對意義影響不大。
約翰福音14:13 13. 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什麼] 比較約翰福音15:16,約翰福音16:23-24;約翰福音16:26。任何可以奉祂的名正當祈求的事都將蒙應允;沒有其他限制。當然,「奉我的名」並非僅指使用「藉著耶穌基督」這個公式。更確切地說,它意味著以基督禱告和工作的同樣精神,作為基督的代表來禱告和工作——「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為此以外的目的禱告是被排除的;這並非說它們不會蒙應允,而是沒有應許它們會蒙應允。比較哥林多後書12:8-9。叫父因兒子得榮耀] 參閱約翰福音11:4,約翰福音12:28,約翰福音13:31的注釋。
約翰福音14:14 14. 我必成就] 「我」是強調的。在這兩節經文中,禱告都被視為向父發出,但由子應允,子與父原為一。但最古老的權威在此處加上「我」;你們若向我求什麼。在約翰福音15:16和約翰福音16:23中,父應允禱告同樣是真實的;但在約翰福音15:16中,希臘文可能意味著「祂會賜予」或「我會賜予」。
約翰福音14:15 15. 你們若愛我] 與前文的聯繫再次不太清楚。有些人認為這體現在「奉我的名」這個條件中,其中包含了對祂命令的甘心順服。或許更應將其歸因於本章的開頭和總體主旨。「你們心裡不要因我的離去而憂愁。你們仍是我的,我仍是你們的,我們仍會彼此關懷。我去為你們預備地方,你們留下繼續並超越我在地上的工作。雖然你們不能再在肉身中服事我,但你們可以在我離去後,藉著遵守我的命令,更完美地證明你們對我的愛。」「我的」是強調的;不是律法的命令,而是福音的命令。遵守] 較好的讀法是你們將遵守。基督只在這些最後的講論中談及祂的命令:比較約翰福音14:21,約翰福音13:34,約翰福音15:10;約翰福音15:12。參閱約翰福音14:27。
約翰福音14:16 16. 我要求父] 「我」是強調的:「你們在地上盡你們的本分,我在天上盡我的本分。」我們的譯者再次正確地作了區分,但區分不夠充分(參閱約翰福音13:23;約翰福音13:25)。這裡「求」的詞與約翰福音14:13-14中「求」的詞不同;但這兩個詞中,被譯為「求」(**ἐρωτᾶν**,erōtan)的詞(就其區別而言)較不帶懇求意味。這是聖約翰在基督談及祂向父禱告時總是使用的詞(約翰福音16:26,約翰福音17:9;約翰福音17:15;約翰福音17:20);從未使用被譯為「求」(**αἰτεῖν**,aitein)的詞,儘管馬大(比福音書作者不那麼謹慎)用這個詞來指基督的禱告(約翰福音11:22)。但這種區別不應被過分強調,好像**aitein**總是為下級所用(對此,申命記10:12;使徒行傳16:29;彼得前書3:15是決定性的反證),或者**erōtan**總是為同級所用(對此,馬可福音7:26;路加福音4:38;路加福音7:3;約翰福音4:40;約翰福音4:47;使徒行傳3:3同樣是決定性的反證),儘管有這種趨勢。在約翰一書5:16中,兩個詞都使用了。在古典希臘文中,**erōtan**從來不是「提出請求」,而總是(如約翰福音1:19;約翰福音1:21;約翰福音1:25,約翰福音9:2;約翰福音9:15;約翰福音9:19;約翰福音9:21;約翰福音9:23等)「提出問題」。(參閱約翰福音16:23。)另一位保惠師] 更好的譯法是,另一位辯護者。希臘詞**Paraclete**(**Παράκλητος**)在新約中使用了五次——四次在這福音書中由基督指聖靈(約翰福音14:16;約翰福音14:26,約翰福音15:26,約翰福音16:7),一次在約翰一書中由聖約翰指基督(約翰一書2:1)。我們的譯者在福音書中將其譯為「保惠師」,在書信中譯為「辯護者」。關於這個詞的意義,用法似乎是決定性的。它通常指「被召喚到另一人身邊」以在法庭上協助他的人,特別是「辯護律師」。它是被動的,而不是主動的;是「被召喚來為某事辯護的人」,而不是「勸告、鼓勵或安慰的人」。「**κλήτος**」(klētos =「被召喚的」;馬太福音20:16;馬太福音22:14;羅馬書1:1;羅馬書1:6-7;哥林多前書1:1-2等)這個簡單詞,以及其他複合詞(其中只有一個出現在新約中,**ἀνέγκλητος** =「無可指責的」;哥林多前書1:8;歌羅西書1:22等)的比較,或者參考由及物動詞以類似方式構成的形容詞的一般規則,都將表明「**Paraclete**」必須具有被動意義。「保惠師」的譯法是將這個詞賦予了主動意義而產生的,但它不可能有主動意義。此外,「辯護者」是上下文所暗示的意義,無論這個詞在福音書中何處使用:辯護、論證、說服、教導的觀念在每個例子中都很突出。在這裡,保惠師是「真理的靈」,祂的論證對世人來說是無效的,只有信徒才能領受。在約翰福音14:26中,祂要教導並提醒他們。在約翰福音15:26中,祂要為基督作見證。在約翰福音16:7-11中,祂要使世人知罪或定罪。簡而言之,祂被描繪成辯護者、律師,祂向我們的心靈提出真實的論證,為我們的生活指明正確的方向,使我們的對手世人知錯,並在我們的父神面前為我們辯護。在《讚美頌》(**Te Deum**)中,聖靈被正確地稱為「保惠師」,但這並非這裡所闡述的功能。將「保惠師」替換為「辯護者」不僅能闡明福音書中的正確意義,還能使福音書的語言與書信的語言建立起真實的關係。「祂會賜給你們另一位辯護者」在我們記得聖約翰稱基督為我們的「辯護者」時,獲得了新的意義:基督的辯護和聖靈的辯護相互闡明。同時,福音書和書信之間一個重要的巧合得以保留,這是許多有助於證明兩者出自同一作者的巧合之一,因此,書信真實性的證據也是福音書真實性的證據。參閱萊特富特(Lightfoot),《論修訂》(**On Revision**),第50-56頁,本注釋幾乎全部取自該書。值得注意的是,儘管聖保羅沒有使用**Paraclete**這個詞,但他卻有這個教義:在羅馬書8:27;羅馬書8:34中,同樣的語言「替……祈求」既用於聖靈也用於基督。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 他們現在的辯護者已經來到他們這裡,並將再次離開他們;這位「另一位辯護者」將會來到,並且永不離開他們。在祂裡面,祂是基督的靈(羅馬書8:9),基督也將與他們同在(馬太福音28:20)。
約翰福音14:17 17. 真理的靈] 這個表達證實了「辯護者」的譯法。真理與為某事辯護的觀念比與安慰的觀念更緊密相關。比較約翰福音15:26,約翰福音16:13;約翰一書5:6。保惠師是真理的靈,因為祂是神聖啟示的承載者,將真理帶入人心。在約翰一書4:6中,它與「謬妄的靈」相對。比較哥林多前書2:12。世人] 參閱約翰福音1:9-10的注釋。世人不能看見他] 因為聖靈和「屬靈的事」必須「屬靈地辨識」(哥林多前書2:14)。世人可能有智慧、科學研究、批評、學問;但並非藉著這些方式來默想和認識真理的靈;而是藉著謙卑、自我省察、信心和愛。因為他住在] 因為他常住:這與前一句中的希臘詞相同。比較約翰福音14:28。並且要在你們裡面] 權威性更高的讀法是,「並且在你們裡面」。所有的動詞都是現在時態。聖靈已經在使徒們裡面,儘管尚未達到五旬節的豐滿。請注意這兩節經文(16、17)中聖靈明確的位格,祂既不同於賜予祂的父,也不同於應許祂的子。還要留意三個介詞(在約翰福音14:16-17中):辯護者與我們同在,為的是團契(**μετά**);祂常在我們身旁,為的是保護我們(**παρά**);祂在我們裡面,作為每個個體力量的源泉(**ἐν**)。
約翰福音14:18 18. 孤兒] 更好的譯法是(與威克里夫譯本相同)無父的,這個詞在《新約》中只出現在雅各書1:27,被譯為「孤兒」;或者(與旁注相同)孤兒,希臘文正是這個詞。不準確的譯法「孤兒」為不準確的譯法「保惠師」提供了不真實的支持。在希臘文中,「孤兒」和「保惠師」之間沒有聯繫。我們必須將此與約翰福音13:33中溫柔的稱呼聯繫起來;祂不會讓祂的「小子們」成為孤兒。我必到你們這裡來] 或作,我正在到你們這裡來,在聖靈裡,我將差遣祂。上下文似乎清楚地表明,這裡指的是基督藉著保惠師與他們屬靈的重聚,而不是祂藉著復活或最終再來與他們身體上的重聚。
約翰福音14:19 19. 還有不多的時候] 比較約翰福音13:33,約翰福音16:16。世人不再看見我,你們卻看見我] 在保惠師裡,祂永遠與你們同在。因為我活著,你們也要活著] 即,那更高的、永恆的生命,死亡對基督或祂的跟隨者都無權柄。基督自己有這生命(約翰福音5:26);祂的跟隨者從祂那裡得著這生命(約翰福音5:21)。
約翰福音14:20 20. 到那日] 比較約翰福音16:23;約翰福音16:26。五旬節,從那時起,直到世界的末了。他們將會知道,因為經驗會教導他們,聖靈的同在就是基督的同在,並藉著祂,也是父的同在。你們在我裡面,我也在你們裡面] 比較約翰福音15:4-5,約翰福音17:21;約翰福音17:23;約翰一書3:24;約翰一書4:13;約翰一書4:15-16。
約翰福音14:21 21. 有我的命令又遵守的] 將它們銘記於心並在生活中遵行。這人] 極其強調;他,而且只有他。我必向他顯現] 再次將甘心順服闡明為通往屬靈啟蒙的道路(參閱約翰福音7:17)。這裡「顯現」的詞不是聖約翰最喜歡的詞(**φανεροῦν**,phaneroun),而是他只在這兩節經文中使用的一個詞(**ἐμφανίζειν**,emphanizein)。
約翰福音14:23 23. 猶大] 排除基督的家譜,新約中有六位名叫猶大的人。
約翰福音14:23 23. 耶穌回答說] 耶穌的回答,如同我們主的回覆中常見的那樣,並非直接,而是藉著重複和發展引發問題的陳述。比較約翰福音3:5-8,約翰福音4:14,約翰福音6:44-51;約翰福音6:53-58等。領受啟示的條件是愛的順服;沒有愛和順服的人不能領受。這表明啟示不可能是普遍的,不能被那些恨惡和不順服的人分享(約翰福音15:18)。我的話] 更好的譯法是,我的道;指完整的福音。我們必到] 關於複數的用法,比較約翰福音10:30。住處] 參閱約翰福音14:2。神住在祂子民中間的思想對每個猶太人來說都很熟悉(出埃及記25:8;出埃及記29:45;撒迦利亞書2:10;等等)。這是一個遠超於此的思想——神住在個人心中;後來的猶太哲學也達到了這一點。但父與子藉著聖靈聯合的內住是純粹的基督教教義。在這兩節經文(23、24)中,「話語」……「話」……「道」的變化給人錯誤的印象:它們應該是——「道」……「話語」……「道」。在希臘文中,我們有相同的一個名詞,兩次是單數,一次是複數。
約翰福音14:24 24. 不是
約翰福音 14:27
27. 我留下平安給你們] 「最終,這篇講論回到了它開始的起點。其目的在於安撫憂傷的門徒,使他們不因主耶穌的離去而沮喪,並以安慰和保證的話語作結。這些話語以告別或送行的形式呈現。」(S. p. 226)。「我留下平安給你們」很可能是一種莊嚴地改編自東方傳統告別形式的說法:比較「平平安安地去吧」,士師記 18:6;撒母耳記上 1:17;撒母耳記上 20:42;撒母耳記上 29:7;列王紀下 5:19;馬可福音 5:34 等。參閱雅各書 2:16 和彼得前書 5:14 的注釋。外邦人的使徒(保羅)或許有意在他的書信中,以「願恩惠常與你們眾人同在」取代了猶太傳統的「平安」。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 「我的」是強調語;這並非僅僅是世俗的祝福。比較約翰福音 16:33,約翰福音 20:19;約翰福音 20:21;約翰福音 20:26。這種表達形式,「屬於我的平安」,在本福音書中很常見。比較「屬於我的喜樂」(約翰福音 3:29,約翰福音 15:11,約翰福音 17:13);「屬於我的審判」(約翰福音 5:30,約翰福音 8:16);「屬於我的誡命」(約翰福音 14:15);「屬於我的愛」(約翰福音 15:10)。不像世人所賜的] 似乎最好將「不像」理解為字面上指世人給予的方式,而非其所賜的禮物,彷彿「不像」等同於「不是什麼」。世人給予是出於自私的動機,因為他們已經得到或希望得到同等的回報(路加福音 6:33-34);他們給予朋友,卻不給予敵人(馬太福音 5:43);他們給予那些不費吹灰之力或無法保留的東西,如同遺產;他們假裝給予不屬於自己的東西,特別是當他們說「平安,平安」,其實卻沒有平安的時候(耶利米書 6:14)。基督給予的方式與此截然相反。祂給予屬於祂自己的,祂本可以保留的,祂為此付出了受苦的一生和殘酷的死亡才賜予的,這對朋友和敵人都是開放的,他們自己沒有任何東西可以回報。你們心裡不要憂愁] 參閱約翰福音 14:1 的注釋。祂給予他們這項吩咐,難道不對嗎?如果祂差遣另一位保惠師,藉著祂,父和祂都將永遠與他們同在,如果祂留下祂的平安給他們,那麼還有什麼空間留給憂愁和懼怕呢?「懼怕」這個詞在七十士譯本(LXX)中很常見,但在新約聖經中其他地方並未出現。「心生恐懼」是其字面意義。
約翰福音 14:28
28. 你們聽見我說過] 字面意義是:「你們聽見我對你們說,我去了,我又回到你們這裡來。」比較約翰福音 14:1-2;約翰福音 14:18。因為我說,我去了,等等] 刪去「我說」,所有最佳抄本(best authorities)均無此詞:你們若愛我,就必因我往父那裡去而歡喜。此句的結構與約翰福音 4:10,約翰福音 11:21;約翰福音 11:32,約翰福音 14:28 相同。他們的愛並非沒有自私:他們應當為祂的得益而歡喜,而非為自己的損失而悲傷。因為父是比我大的] 因為父比我大。因此,基督往父那裡去是得益。這曾是亞流派(Arians)最喜歡的經文,用以暗示聖子(Son)的次等地位。在某種真實的意義上,即使在神性(Godhead)中,聖子也從屬於聖父(Father):這包含在永恆的生發(Eternal Generation)中,以及聖子作為聖父在創造和維護萬物中工作的媒介。此外,還有另一種意義,即升天並得榮耀的基督「就其人性而言,次於聖父」。最後,還有耶穌在地上時次於祂在天上的父的意義。在這三種意義中,最後一種似乎最符合上下文,因為它最清楚地表明祂往父那裡去將是一種得益,不僅對祂自己,也對使徒們;因為在比祂更大的父的右邊,祂將有更大的能力來推進祂的國度。參閱哥林多前書 15:27-28;馬可福音 13:32,[約翰福音 16:19] 的注釋。
約翰福音 14:29
29. 你們就可以信] 更好的翻譯是:你們可能會相信。此表達簡潔,故含義模稜兩可。它可能意味著:「你們可能會相信我就是祂」(如約翰福音 13:19),在此情況下,「我已經告訴你們」可能指差遣保惠師;或者,「你們可能會相信我」(如約翰福音 14:11),在此情況下,「我已經告訴你們」可能指基督往父那裡去。前者似乎更佳。
約翰福音 14:30
30. 以後我不再多說話] 字面意義是:「我不再多說什麼了。」比較約翰福音 15:15。這世界的王將到] 更好的翻譯是:這世界的統治者將要來。黑暗的權勢正在猶大和他的僱主們身上作工。參閱約翰福音 12:31 的注釋。他在我裡面是毫無所有] 完全是字面意義:在耶穌裡面,撒旦毫無可控制之處。「不要有人認為我屈服於他的攻擊,就意味著他對我有權柄。這種屈服是出於對父的愛與順服,是自願的。」這句宣告「他在我裡面是毫無所有」,只有在耶穌無罪的情況下才能成立。關於這項對祂自身無罪的自信呼籲的重要性,請參閱約翰福音 8:29;約翰福音 8:46 和約翰福音 15:10 的注釋。
約翰福音 14:31
31. 但要] 我們再次看到聖約翰對這些詞語的省略用法(參閱約翰福音 13:18 的注釋),「但(這事發生,即撒旦來了)是為了,等等。」然而,有些人會省略「我行」之後的句號,使「為了」依賴於「起來」:「但為了讓世人知道我愛父,並且我照父所吩咐我的去行,起來,我們走吧。」這種安排缺乏莊重感,甚至帶有「戲劇效果」的意味。此外,它與聖約翰的風格,特別是在這些講論中,較不協調。更簡單的結構更為可能。我們走吧] 「讓我們去面對那權勢,我願意按照神的旨意屈服於它。」我們可能要理解為他們從餐桌旁起身,準備離開,但接下來三章的內容是在他們離開房間之前說的(比較約翰福音 18:1)。另一些人則認為他們現在就離開房間,接下來的兩章是在前往客西馬尼園的路上講的,而第十七章則是在某個停留點,可能是聖殿說的。參閱第十七章的導論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