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mbridge Bible 注釋|約翰福音 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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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合和本 約翰福音 第13章

1逾越節以前,耶穌知道自己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他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

2吃晚飯的時候,魔鬼已將賣耶穌的意思放在西門的兒子加略人猶大心裏。

3耶穌知道父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裏,且知道自己是從上帝出來的,又要歸到上帝那裏去,

4就離席站起來,脫了衣服,拿一條手巾束腰,

5隨後把水倒在盆裏,就洗門徒的腳,並用自己所束的手巾擦乾。

6挨到西門‧彼得,彼得對他說:「主啊,你洗我的腳嗎?」

7耶穌回答說:「我所做的,你如今不知道,後來必明白。」

8彼得說:「你永不可洗我的腳!」耶穌說:「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

9西門‧彼得說:「主啊,不但我的腳,連手和頭也要洗。」

10耶穌說:「凡洗過澡的人,只要把腳一洗,全身就乾淨了。你們是乾淨的,然而不都是乾淨的。」

11耶穌原知道要賣他的是誰,所以說:「你們不都是乾淨的。」

12耶穌洗完了他們的腳,就穿上衣服,又坐下,對他們說:「我向你們所做的,你們明白嗎?

13你們稱呼我夫子,稱呼我主,你們說的不錯,我本來是。

14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

15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着我向你們所做的去做。

16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僕人不能大於主人,差人也不能大於差他的人。

17你們既知道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

18我這話不是指着你們眾人說的,我知道我所揀選的是誰。現在要應驗經上的話,說:『同我吃飯的人用腳踢我。』

19如今事情還沒有成就,我要先告訴你們,叫你們到事情成就的時候可以信我是[基督]。

20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有人接待我所差遣的,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

21耶穌說了這話,心裏憂愁,就明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賣我了。」

22門徒彼此對看,猜不透所說的是誰。

23有一個門徒,是耶穌所愛的,側身挨近耶穌的懷裏。

24西門‧彼得點頭對他說:「你告訴我們,主是指着誰說的。」

25那門徒便就勢靠着耶穌的胸膛,問他說:「主啊,是誰呢?」

26耶穌回答說:「我蘸一點餅給誰,就是誰。」耶穌就蘸了一點餅,遞給加略人西門的兒子猶大。

27他吃了以後,撒但就入了他的心。耶穌便對他說:「你所做的,快做吧!」

28同席的人沒有一個知道是為甚麼對他說這話。

29有人因猶大帶着錢囊,以為耶穌是對他說:「你去買我們過節所應用的東西」,或是叫他拿甚麼賙濟窮人。

30猶大受了那點餅,立刻就出去。那時候是夜間了。

31他既出去,耶穌就說:「如今人子得了榮耀,上帝在人子身上也得了榮耀。

32上帝要因自己榮耀人子,並且要快快地榮耀他。

33小子們,我還有不多的時候與你們同在;後來你們要找我,但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這話我曾對猶太人說過,如今也照樣對你們說。

34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

35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

36西門‧彼得問耶穌說:「主往哪裏去?」耶穌回答說:「我所去的地方,你現在不能跟我去,後來卻要跟我去。」

37彼得說:「主啊,我為甚麼現在不能跟你去?我願意為你捨命!」

38耶穌說:「你願意為我捨命嗎?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

# 約翰福音 第十三章

我們現在進入福音書的第二個主要部分。迄今為止,傳道者向我們呈現了基督事工的敘述,以一系列典型的場景展現(約翰福音1:18至12:50)。他接著闡述了基督事工的「結果」(約翰福音13:13-20)。最後一章(約翰福音13:21)構成了「結語」,與前十八節(約翰福音1:1-18)的「序言」相互呼應。福音書的第二個主要部分,如同第一個部分,分為三部分:1. 基督在祂最後的講論中「內在的榮耀」(約翰福音13:13-17);2. 基督在祂受難中「外在的榮耀」(約翰福音13:18-19);3. 在復活中「完成的勝利」(約翰福音13:20)。這些部分將在我們讀到時再細分。13-17節。基督在祂最後的講論中內在的榮耀。1. 祂在謙卑中的愛(約翰福音13:1-30);2. 祂在保守祂自己的人中的愛(約翰福音13:30至15:27);3. 保惠師和基督再來的應許(約翰福音13:16);4. 基督為自己、使徒和所有信徒的禱告(約翰福音13:17)。約翰福音13:1-30章。謙卑中的愛。這部分有兩個強烈而戲劇性對比的部分:1. 洗門徒的腳(1-20節);2. 賣主的自絕於團體(約翰福音13:21-30)。

約翰福音13:1 1. 逾越節以前] 這些詞不是給本節中任何一個詞(無論是「知道」或「既愛」或「愛」)定日期,而是給接下來的敘述定日期。它們最自然的意義是,在逾越節前的一個晚上,耶穌與祂的門徒共進晚餐。這很可能是週四晚上,尼散月14日的開始;但關於受難日的難題對於註釋來說太長,已在附錄A中討論。耶穌知道] 或作,耶穌既知道(約翰福音13:3)。希臘文可以表示「雖然祂知道」或「因為祂知道」。後者較佳:正是因為祂知道自己即將回到榮耀裡,祂才給予這最後的自我謙卑之愛的記號。祂的時候到了] 參見約翰福音2:4,7:6,11:9。在祂的時候未到之前,祂的敵人只能密謀(約翰福音7:30,8:20)。祂要] 字面意義是,為了祂要,指神聖的旨意。參見約翰福音12:23。離開] 或作,從…經過:與約翰福音5:24中的動詞和介詞相同;「已經出死入生」。屬自己的人] 那些神賜給祂的人,約翰福音1:11-12,17:11;使徒行傳4:23;24:23。到底] 祂生命的終結是普遍的解釋,這可能是正確的。比較馬太福音10:22;24:13,其中相同的希臘文表達在此處被翻譯;以及帖撒羅尼迦前書2:16,其中被翻譯為「到底」。在路加福音18:5中,「不斷地來」字面意義是「來到終點」。在所有這些段落中,意義可以是「最終,最後」,或者「徹底地,完全地」。在此處或許更應選擇「徹底地」。比較七十士譯本(LXX)的阿摩司書9:8;詩篇12:1。

約翰福音13:2 2. 晚飯的時候] 此處有兩種讀法,但兩者皆不表示「結束」,而且晚飯並未結束(約翰福音13:26)。普遍的讀法意為「晚飯已開始」,而較佳的讀法為「晚飯將近」或「晚飯正開始」。S.(學者)在第214頁寫道:「奴隸在入席前為客人洗腳是習俗;我們傾向於認為,我們的傳道者在此處所記載的象徵性行為,取代了這個習俗。」魔鬼…要賣祂] 較佳的讀法是:魔鬼已將賣耶穌的意思放在西門的兒子加略人猶大心裡。誰的心?從語法上只有兩種可能:(1)猶大的心,(2)魔鬼自己的心。後者令人難以置信,僅僅因為聖約翰自己已表明魔鬼早已在猶大身上動工。其意義與公認的讀法相同,但表達方式較為笨拙。「要賣」字面意義是聖約翰偏愛的表達方式「為了他要賣」。賣主的名字被完整地寫出,以示莊重,在較佳的文本中則置於末尾以強調。請注意「加略人」的位置,這證實了(參見約翰福音6:71的註釋)這個詞是地名形容詞而非專有名詞的觀點。

約翰福音13:3 3. 耶穌知道] 希臘文與約翰福音13:1中的「耶穌知道」相同,可能具有那裡給出的兩種意義之一。在此處,「因為祂知道」較佳。父已將萬有交在祂手裡] 比較以弗所書1:22;腓立比書2:9-11。並且要歸到神那裡去] 較佳的翻譯是,並且正歸到神那裡去。

約翰福音13:4 4. 就從席上起來,…脫了衣服] 或作,從那晚餐起來:冠詞或許標示這晚餐並非尋常。S.(學者)在第216頁寫道:「這確實是歷史的寫實主義……在此處,如同在潔淨聖殿的記載中,對行動的連續階段的仔細描述,都宣告了目擊者的存在。」人們不願放棄這樣的觀點:這個象徵性行為,除了其他目的之外,也是為了默然責備門徒「他們中間起了爭論,誰將被視為最大」(路加福音22:24);而「我在你們中間如同服事人的」(約翰福音13:27)似乎直接指向這個行為。當我們記得類似的爭論曾以類似的方式,即透過象徵性行動(路加福音9:46-48)受到責備時,這個觀點似乎更為可能。爭論可能因他們在席上的位置而起。聖路加將爭論置於晚餐之後,這對此觀點並非致命打擊;他沒有給出時間註記,而且爭論在那裡,在他們夫子自我謙卑之後,在最後告別之中,顯得格格不入。因此,儘管聖路加的安排,我們仍可相信爭論發生在晚餐之前。S.(學者)在第215頁寫道:「有一點很清楚,如果聖約翰讀過聖路加福音的這一點,他並沒有抄襲或跟隨它。他以我們在他身上一直注意到的那種獨特的獨立性繼續寫作。」祂的衣服] 或作,祂的外衣,這會妨礙祂的動作。

約翰福音13:5 5. 倒水在盆裡] 較佳的翻譯是,倒水在那盆裡,那盆是為此目的而放在那裡的,是東方家庭中常見的大銅盆。就洗] 「就洗」並非像其他福音書(馬太福音11:7;26:22;26:37;26:74;馬可福音4:1;6:2;6:7;6:34;6:55;路加福音7:15;7:24;7:38;7:49;等等)和使徒行傳(使徒行傳1:1;2:4;2:18;2:26;等等)中那樣,僅僅是語氣的加強。這個詞在聖約翰福音中別無他處,在此處也非僅僅是「洗」的迂迴說法。祂開始洗,但被聖彼得的事件打斷了。祂從誰開始洗並未提及:很早以前就有人猜測是猶大。對比卡利古拉(Caligula)的瘋狂傲慢——quosdam summis honoribus functos … ad pedes stare succinctos linteo passus est. Suet. Calig. xxvi.(他允許一些曾擔任最高職位的人…束著亞麻布站在他腳邊。)Linteum(亞麻布)的希臘文形式正是此處用來指毛巾的詞。

約翰福音13:6 6. 輪到西門彼得] 較佳的翻譯是,祂就來到,即因著祂已開始輪流洗每個人的腳。自然的印象是,聖彼得的順序至少不是第一個。但如果真是第一個,這對聖彼得的首要地位並沒有多大幫助,儘管這可以從其他經文證明,更不用說至高無上的地位了,那根本無法證明。你洗我的腳嗎?] 「你」字有很強的強調。比較「你到我這裡來嗎?」(馬太福音3:14)。

約翰福音13:7 7. 我所做的,你如今不知道] 此處兩個代詞都帶有強調,並且相互對立。彼得的問題暗示他知道,而基督不知道祂在做什麼:基督告訴他事實恰恰相反。關於「如今」請參閱約翰福音16:31的註釋。後來] 字面意義是,這些事以後(約翰福音3:22,5:1;5:14,6:1,7:1,19:38)。「後來」傳達了錯誤的印象,彷彿是指遙遠的未來。如果這是意圖,那麼約翰福音13:36中用於「如今」和「以後」的詞語可能就會在此處使用。此處的指涉可能是在約翰福音13:12-17中給出的這個象徵性行動的解釋。這從開頭的詞語(約翰福音13:12)「我向你們所做的,你們明白嗎?」看來很清楚——尤其因為此處「你將明白」所用的「明白」與那裡是同一個詞(**γινώσκειν**,ginōskein);而本節中「你不知道」所用的希臘文是另一個更普遍的詞(**οἶδας**,oidas):『我正在做什麼,你現在不知道,但你稍後會認出來。』參閱約翰福音7:26和8:55的註釋。

約翰福音13:8 8. 你永不可洗我的腳] 否定詞是可能的最強形式;「你絕對永遠不會洗我的腳。」參見約翰福音8:51,並比較馬太福音16:22。與我無分了] 希臘文與馬太福音24:51和路加福音12:46相同。這個表達源於希伯來文;比較申命記10:9;12:12;14:27。拒絕基督自我謙卑的愛,因為這愛使祂謙卑(一個善意但錯誤的原則),就是將自己與祂隔絕。接受一個對施予者造成嚴重損失的恩惠,比接受一個對他毫無代價的恩惠,需要更多的謙卑。在這方面,捨己也是必要的。

約翰福音13:9 9. 不但我的腳] 在前三卷福音書中,聖彼得顯著的衝動性(比較路加福音5:8和馬太福音16:22),在此處他的三次發言中表現得非常強烈。這不可能是故意的虛構;如果不是,這段敘述的獨立權威就顯而易見了。

約翰福音13:10 10. 凡洗過澡的人] 較佳的翻譯是,凡沐浴過的人(比較希伯來書10:22和彼得後書2:22)。在希臘文中,我們有一個與這些經文中其他地方翻譯為「洗」的詞完全不同的詞:後者指洗身體的一部分,而這個詞指沐浴全身。一個沐浴過的人回到家後不需要再沐浴,只需要洗去腳上的灰塵:這樣他就完全潔淨了。同樣在屬靈生命中,一個道德本質曾被徹底潔淨的人,如果他在人生旅途中沾染了一些污點,也不必認為這一切都已前功盡棄:這些污點必須洗去,然後他再次完全潔淨。彼得意識到自己的不完美,在路加福音5:8中,可能在此處,急於得出他完全不潔淨的結論。但他在此處的意思或許是:「如果與你有分取決於被你洗淨,那麼請盡你所能地洗淨。」聖彼得完美地闡明了基督的話。他對他夫子的愛證明他已經沐浴過;他的自誇(約翰福音13:37)、他攻擊馬勒古(約翰福音18:10)、他的否認(25、27節)、他在安提阿的假冒為善(加拉太書2章),都表明他多麼常需要洗腳。卻不是都乾淨的] 這是他們中間有賣主之人的第二個跡象(比較約翰福音6:70)。顯然這並沒有引起太多注意:每個人都意識到自己的過錯,認為這句話太真實了。現在,這個揭露是逐漸但迅速地進行的(約翰福音13:18;13:21;13:26)。

約翰福音13:11 11. 誰要賣祂] 或作,那正在賣祂的人。希臘文的結構與「那將要來的人」(馬太福音11:3;路加福音7:19)完全相同;在這兩種情況下,都是現在分詞與定冠詞——「那賣主的人」、「那將要來的人」。所以] 或作,因此:參見約翰福音12:39。

約翰福音13:12 12. 就坐下] 希臘文動詞在福音書中頻繁出現(在新約其他地方則無),指用餐時斜臥。它總是暗示姿勢的改變(參見約翰福音13:25的註釋,並比較約翰福音6:10,21:20;馬太福音15:35;馬可福音6:40;路加福音11:37)。你們明白嗎?] 「你們明白它的意義嗎?」(參見約翰福音13:7的註釋)。這個問題引導他們注意即將給出的解釋。

約翰福音13:13 13. 夫子,主] 或作,老師和主。這些是向拉比致敬的常用稱謂:「主」是「僕人」的對應詞,所以「夫子」也可以是它的同義詞;但門徒無疑會隨著他們對夫子的認識加深,而以更深層的意義使用這個詞。在下一節中,這些稱謂的順序顛倒了,以強調那個具有更深層意義的稱謂。

約翰福音13:14 14. 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 較佳的翻譯是,主和夫子,洗了。關於這個結構,比較約翰福音15:20和18:23。你們也當彼此洗腳] 在濯足節(Maundy Thursday)按字面意義履行這項典型誡命的「洗腳」習俗,不早於四世紀。直到1731年,大施恩官(Lord High Almoner)仍為接受皇家「濯足禮」的人洗腳。詹姆斯二世是最後一位舉行這項儀式的英國君主。在提摩太前書5:10中,「洗聖徒的腳」或許更多地被視為一種獻身慈善的預表,而非一項明確要求的行為。

約翰福音13:15 15. 我向你們所做的] 不是「我對你們做了什麼」,而是「正如我所做的」:這就是行事的精神——自我犧牲的謙卑——無論是否以這種方式具體展現。彼此服事,尤其是彼此潔淨,是基督門徒的義務。比較雅各書5:16。

約翰福音13:16 16. 僕人不能大於主人] 這句話在福音書中出現四次,每次都在不同的語境中:(1)表明門徒不應期望比他們夫子更好的待遇(馬太福音10:24);(2)讓使徒們銘記他們作為教師的責任,因為他們的門徒將會像他們一樣(路加福音6:40);(3)在此處;(4)與馬太福音10:24的目的相同,但在另一個場合(約翰福音15:20)。我們推斷這是基督常說的話:在此處以雙重「實實在在」引入,以示其特殊重要性(約翰福音1:51)。奉差遣的] 一位使徒(**ἀπόστολος**,apostolos)。

約翰福音13:17 17. 你們若是知道這些事,並且去行,就有福了] 較佳的翻譯是,你們是有福的,等等。這與約翰福音20:29以及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中的「八福」所用的希臘文是同一個詞。比較路加福音11:28;12:43;馬太福音7:21;啟示錄1:3。

約翰福音13:18 18. 我這話不是指著你們眾人說的] 有一個人知道這些事,卻不去行,而且與蒙福恰恰相反。我知道我所揀選的是誰] 第一個「我」是強調的:「我知道我所揀選的十二門徒的品格;其中一人的背叛已被預言;這對我來說並不意外。」比較約翰福音6:70。但要] 這種「但要」(=「但這事發生是為了」)的省略用法在聖約翰福音中很常見:約翰福音1:8;9:3;14:31;15:25;約翰一書2:19。在此處,另一種填補省略的方式是可能的:「但我揀選他們是為了。」應驗] 參見約翰福音12:38。這段引文是從詩篇41:9的希伯來文自由引用的;對於「舉起腳來」,希伯來文和七十士譯本(LXX)都作「高舉他的腳跟」(參見約翰福音6:45)。此處的比喻是指一個人抬起腳準備踢,但尚未踢出。這正是猶大此刻的姿態。有人指出,基督省略了「我所信任的親密朋友」這句話:祂沒有信任猶大,也沒有被欺騙,不像詩篇作者那樣:「祂知道人裡面是什麼」(約翰福音2:25)。那吃我飯的] 或作,那與我一同吃餅的。較佳的讀法是,我的餅,而非「與我一同的餅」。與七十士譯本(LXX)的差異顯著。(1)「吃」這個詞從詩篇41:10中常用的動詞(**ἐσθίω**)改為不那麼常用的動詞(**τρώγω**),後者用於吃基督的肉和從天上來的餅(約翰福音6:54;6:56-58,參見註釋),在新約其他地方則無,除了馬太福音24:38。(2)「餅」或「麵包」(**ἄρτους**)已改為「那餅」(**τὸν ἄρτον**)。(3)「我的」可能已加強為「與我一同的」:與人一同吃餅比吃他的餅更親密,後者僕人也可以做。這些改變很難是偶然的,似乎指向這樣一個事實:猶大違反東方普遍視為神聖的款待之約的背叛,因他曾領受聖餐而更加嚴重。猶大確實領受了聖餐,這似乎可以從路加福音22:19-21推斷出來,但這一點存在許多爭議。聖約翰省略了聖餐的設立,原因與他省略許多其他內容相同——因為每個受過教導的基督徒都非常熟悉;他正是為這樣的人寫作。

約翰福音13:19 19. 如今] 較佳的翻譯是,從今以後(比較約翰福音1:51,14:7;啟示錄14:13)。迄今為止,基督對賣主的存在一直有所保留;指出他會使他絕望,並剝奪他恢復的機會。但所有好的影響都失敗了,甚至聖餐和洗腳也無濟於事;從此時起,基督告訴其他使徒。事情還沒有成就] 加上「發生」,如同下一句。比較約翰福音14:29。這種背叛的成功,如果讓他們措手不及,可能會動搖他們的信心:藉著預言,祂將其轉化為信心的幫助。叫你們信我是基督] 參見約翰福音8:24;8:28;8:58。

約翰福音13:20 20. 那接待我的] 這句話以雙重「實實在在」莊嚴地引入,其與前文的聯繫不易確定。這句話是基督最初差遣使徒時所說的(馬太福音10:40)。此刻,其中一人因背叛而被譴責,這句話被再次提及。這樣一個使命的結局,自然會讓基督的思想回到使命的開始。此外,祂會警告他們所有人,不要以為這樣的災難會取消使命,或證明使命從一開始就毫無價值。對於他們每一個人,甚至猶大本人,這句話仍然有效:「那接待我所差遣的,就是接待我。」事奉者的不配不能廢除使命。

約翰福音13:21 21-30節。賣主的自絕於團體。21. 心裡憂愁] 基督人性的真實性再次呈現在我們面前(比較約翰福音11:33;11:35;11:38,12:27);但這只是偶然的,沒有特別的重點。這是一個樸實無華的故事,講述者只是因為看見了就講述,並且記住了。接下來栩栩如生的細節幾乎是真實性的不可抗拒的證據。

約翰福音13:22 22. 彼此對看] 「彼此查問」(路加福音22:23)。另外兩位傳道者說,所有人都開始對祂說:「是我嗎?」他們既不懷疑這句話,也不問「是他嗎?」每個人都認為這對自己來說,與對其他人一樣可信。猶大問,要麼是為了掩飾,要麼是為了看他是否真的被識破了(馬太福音26:25)。

約翰福音13:23 23. 有一個門徒,是耶穌所愛的,側身挨近耶穌的懷裡] 較佳的翻譯是,有一個門徒,是耶穌所愛的,斜臥在耶穌的膝旁。重要的是要區分這句話與約翰福音13:25中翻譯為「靠在耶穌胸膛上」的詞語。猶太人已採納波斯、希臘和羅馬的用餐時斜臥的習俗,並早已將逾越節最初站立的習慣改為坐著,然後再改為斜臥。他們斜臥在左臂上,用右手吃飯。這就是此處所指的蒙愛門徒的姿勢,並持續了整個用餐過程:在約翰福音13:25中,我們看到姿勢的瞬間改變。耶穌所愛的] 這解釋了聖約翰為何最靠近(參見導論二、三、3b),並且「從那神聖、永難忘懷的時刻的回憶中,他第一次發出了這個無名卻如此富有表現力的對自己的稱呼」(Meyer)。比較約翰福音19:26,21:7;21:20;而非約翰福音20:2。聖約翰在我們主耶穌的右邊。誰在祂的左邊?有些人認為是猶大,他一定非常靠近,基督才能在其他人聽不到的情況下回答他。

約翰福音13:24 24. 叫他問] 較佳的讀法是,對他說,請告訴我們祂說的是誰。聖彼得認為蒙愛的門徒一定知道。公認的讀法,除了缺乏權威外,還包含一個願望語氣,而聖約翰從未使用過。

約翰福音13:25 25. 靠在耶穌胸膛上] 我們的譯本使用與約翰福音13:23不同的詞語做得很好,但所用的區別不夠充分。此外,在兩種情況下都使用了相同的介詞「在…上」;在希臘文中,介詞也不同。在約翰福音13:23中,我們看到的是永久的姿勢;在此處,則是一種改變,使用了與約翰福音13:12相同的動詞(參見註釋)。其意義是向後靠在耶穌的胸膛上。比較約翰福音21:20,我們的譯者在那裡也給出了類似不充分的翻譯。Lightfoot(萊特富特)在《論修訂》(On Revision)第73頁寫道:「這是第四福音書敘述中普遍存在的那些生動描述性特徵中最引人注目的一個,尤其在耶穌生命最後的這些場景中,蒙愛的門徒親身目睹並參與其中,這些特徵尤為顯著。因此,這些精妙的畫面細節在我們的英文聖經中被模糊化,實屬遺憾。」一些較佳的抄本在「靠在耶穌胸膛上」之前插入了「這樣」(比較約翰福音4:6)。

約翰福音13:26 26. 我蘸一點餅給誰,就是誰] 此處的文本不確定,但意義無疑。或許較佳的讀法是,我為誰蘸餅,並給他。抄寫者可能試圖修正「為誰」和「給他」的笨拙之處。無論如何,「餅」或「碎塊」必須帶有冠詞。希臘文這個詞源於「摩擦」或「折斷」,意為「折斷的一塊」:在希臘,它仍然是「麵包」的常用詞。在用餐時給予這樣一塊餅是表示善意的普通方式,有點類似於現代與人共飲葡萄酒。因此,基督作為最後的希望,在打發賣主之前,再給他一個愛的記號。這是最後一個這樣的記號:「朋友,你來做什麼?」(馬太福音26:50)應當是「同伴,(去做)你來所為之事」,這是一種悲傷的責備,而非親切的問候。這塊餅是否是蘸了苦菜湯的無酵餅,取決於這頓晚餐是否被視為逾越節晚餐。當…的時候] 較佳的讀法是,所以,祂蘸了餅,就拿起來給了。猶大的名字再次以莊重的完整形式給出,如同約翰福音6:71,西門的兒子加略人猶大。比較約翰福音13:2。

約翰福音13:27 27. 撒但就入了他的心] 字面意義是,就在那一刻撒但進入了他的心。起初撒但向他提出建議(約翰福音13:2),猶大聽從了;現在撒但完全佔有了他。私慾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雅各書1:15)。撒但在此處只在聖約翰福音中被提及。耶穌便對他說] 我們必須再次將「便」替換為「所以」。耶穌知道撒但已奪取了屬於牠的,所以吩咐他去行他的事。你所做的,快做吧] 字面意義是,你所做的,更快做吧;立刻執行,甚至比原計劃更快。既然挽回猶大已無望,拖延只會適得其反:它只會阻礙祂勝利的時刻。比較馬太福音23:32。

約翰福音13:28 28. 沒有人知道] 甚至聖約翰,雖然現在知道猶大是賣主,卻不知道他會立刻行動,也不知道耶穌所指的是這件事。

約翰福音13:29 29. 有人以為] 這表明他們不可能明白。管錢囊的] 參見約翰福音12:6。為過節] 這與約翰福音13:1一致,即這頓飯在逾越節之前。賙濟窮人] 比較約翰福音12:5;尼希米記8:10;8:12;加拉太書2:10。

約翰福音13:30 30. 猶大受了那點餅] 較佳的翻譯是,他因此受了那點餅。此處和約翰福音13:27中的代詞(**ἐκεῖνος**,ekeinos)表明猶大是個外人。比較約翰福音7:11,9:12;9:28。最後兩節是傳道者的旁白;他現在回到敘述,莊嚴地重複了構成猶大生涯最後危機的事件。就立刻出去] 這並不能證明這頓飯不是逾越節晚餐。關於「你們各人不可出自己的房門,直到早晨」(出埃及記12:22)的規定,就像逾越節站立的習俗一樣,早已被廢除。有人說:「當撒但進入他心裡時,他就從基督面前出去了,就像該隱從耶和華面前出去一樣。」那時候是夜間了] 這句話悲劇性的簡潔常被提及,並將永遠抓住人們的想像。它幾乎不可能是僅僅告訴我們,猶大出去的時候夜幕已經降臨。在福音書中,彌賽亞常常以世界之光的形式出現(約翰福音1:4-9,3:19-21,8:12,9:5,12:35-36;12:46),而在其中黑暗幾乎總是意味著道德上的黑暗(約翰福音1:5,8:12,12:35;12:46),這是聖約翰獨特的用法(約翰一書1:5;2:8-9;2:11),——我們幾乎不會錯地理解為,猶大從世界之光中走進了黑夜,在其中人不能不跌倒,「因為他裡面沒有光」(約翰福音11:10)。因此,基督自己大約兩小時後也說:「這是你們的時候,也是黑暗掌權的時候」(路加福音22:53)。關於其他簡潔而突兀的有力言論,比較「耶穌哭了」(約翰福音11:35);「祂對他們說:我就是」(約翰福音18:5);「這巴拉巴是個強盜」(約翰福音18:40)。這些言論表明將這句話與下一節連接起來是不恰當的;「那時候是夜間了,所以,他出去以後;」這種組合本身就很笨拙,完全破壞了效果。

約翰福音13:31 31. 他既出去] 表明猶大的存在一直是一種約束,但也表明他是自願離開的:並沒有將不忠的門徒趕出去(約翰福音9:34)。如今] 帶著莊嚴的歡欣:末日的開始已經來臨。人子] 參見約翰福音1:51。得了榮耀] 在完成父交給祂的工作時(約翰福音17:4);因此神在祂裡面得了榮耀。

約翰福音13:31-35 約翰福音13:31至15:27。基督在保守祂自己的人中的愛。31-35節。耶穌從賣主壓抑的存在中解脫出來,爆發出宣告人子的榮耀已經開始。猶大已經開始了一系列事件,這些事件將以將祂從他們身邊送到父那裡而告終;因此他們必須在地上繼續祂所開始的國度——愛的統治。這部分構成了在祂受難前最後時刻,對忠心的十一位門徒所說的那些具有屬天意義的告別話語的第一部分。起初,講論以對話的形式進行,幾乎持續到第14章末。然後他們從席上起來,基督的話語變得更加連貫,而門徒們則保持沉默,除了約翰福音16:17-18;16:29-30。接著是基督的禱告,之後他們就前往客西馬尼園(約翰福音18:1)。

約翰福音13:32 32. 神在人子身上得了榮耀] 這些詞在較佳的抄本中被省略了,雖然它們可能因重複而意外遺漏,但它們破壞了句子的平衡和節奏。神也要榮耀人子] 較佳的翻譯是,神也要榮耀祂。這指的是祂在創世以前與父同享的屬天榮耀。因此使用將來時態:完成救贖工作的榮耀已經開始;作為人子歸到父那裡,並作為神子回到父那裡的榮耀將隨之而來。在自己身上] 即在神裡面:正如神在子的彌賽亞工作中得了榮耀,子也將在父的永恆福樂中得了榮耀。比較約翰福音17:4-5;腓立比書2:9。——在本節與下一節之間,有些人會插入聖餐的設立。

約翰福音13:33 33. 小子們] 在福音書中,基督從未用過這種溫柔的稱呼(**τεκνία**,teknia),這源於祂對門徒成為孤兒的思慮。聖約翰似乎從未忘記它。它在他的第一封書信中頻繁出現

約翰福音 13:36

36. 主啊,你往哪裡去?] 這位充滿感情的使徒被「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這句話所吸引,而忽略了其餘的一切。他的主將要離開他,超出他的能力範圍;他必須知道這句話的含義。你將來要跟隨我] 這可能不僅指使徒的死亡,也指他死亡的方式:參閱 約 21:18-19。但他的時刻尚未到來;他首先有一項重大的使命要完成(太 16:18)。與本節相關的「主啊,你往哪裡去?」(Domine, quo vadis?)這個美麗的故事應當被記住。參閱《彼得書信導論》(Introduction to the Epistles of S. Peter),第 56 頁。

約翰福音 13:37

37. 我要為你捨命] 聖彼得似乎明白基督的離去意味著死亡。他以其慣有的衝動(參閱 約 13:9 的注釋),宣稱他已準備好立即跟隨,即使是到那裡。他將強烈的情感誤認為道德力量。關於「捨命」這個詞組,請參閱 約 10:11 的最後一個注釋。

約翰福音 13:38

38. 我告訴你] 在聖路加的平行經文(路 22:34)中,基督首次也是唯一一次以他所賜予使徒的名字稱呼他——「彼得,我告訴你」;彷彿他要提醒彼得,那磐石般的性格力量並非他自己可以誇耀的,而必須謙卑地倚靠賜予者才能找到。聖路加與聖約翰一致,將三次不認主的預言放在晚餐室中:聖馬太(太 26:30-35)和聖馬可(可 14:26-30)則將其放在從晚餐室前往客西馬尼園的路上。預言重複的可能性存在,但不大;儘管有些人甚至認為有三次預言,分別由 (1) 聖路加,(2) 聖約翰,(3) 聖馬太和聖馬可記錄。參閱第十二章的導論注釋和附錄 B。三次] 四個記載都同意這一點。聖馬可補充了兩個細節:(1) 雞要叫兩次,(2) 預言非但沒有阻止聖彼得,反而使他更加激烈地說話,這個細節在聖彼得的福音書中比其他三卷更自然地包含。聖馬太和聖馬可都補充說,所有門徒都加入了聖彼得的抗議。有人反對說,聖城不允許養家禽。這種說法缺乏權威,而且羅馬人當然不會理會任何此類規定,即使它在猶太人中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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