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逾越節前六日,耶穌來到伯大尼,就是他叫拉撒路從死裏復活之處。
2有人在那裏給耶穌預備筵席;馬大伺候,拉撒路也在那同耶穌坐席的人中。
3馬利亞就拿着一斤極貴的真哪噠香膏,抹耶穌的腳,又用自己頭髮去擦,屋裏就滿了膏的香氣。
4有一個門徒,就是那將要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
5說:「這香膏為甚麼不賣三十兩銀子賙濟窮人呢?」
6他說這話,並不是掛念窮人,乃因他是個賊,又帶着錢囊,常取其中所存的。
7耶穌說:「由她吧!她是為我安葬之日存留的。
8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只是你們不常有我。」
9有許多猶太人知道耶穌在那裏,就來了,不但是為耶穌的緣故,也是要看他從死裏所復活的拉撒路。
10但祭司長商議連拉撒路也要殺了;
11因有好些猶太人為拉撒路的緣故,回去信了耶穌。
12第二天,有許多上來過節的人聽見耶穌將到耶路撒冷,
13就拿着棕樹枝出去迎接他,喊着說: 和散那! 奉主名來的以色列王是應當稱頌的!
14耶穌得了一個驢駒,就騎上,如[經]上所記的說:
15錫安的民哪,不要懼怕! 你的王騎着驢駒來了。
16這些事門徒起先不明白,等到耶穌得了榮耀以後才想起這話是指着他寫的,並且眾人果然向他這樣行了。
17當耶穌呼喚拉撒路,叫他從死復活出墳墓的時候,同耶穌在那裏的眾人就作見證。
18眾人因聽見耶穌行了這神蹟,就去迎接他。
19法利賽人彼此說:「看哪,你們是徒勞無益,世人都隨從他去了。」
20那時,上來過節禮拜的人中,有幾個希臘人。
21他們來見加利利、伯賽大的腓力,求他說:「先生,我們願意見耶穌。」
22腓力去告訴安得烈,安得烈同腓力去告訴耶穌。
23耶穌說:「人子得榮耀的時候到了。
24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
25愛惜自己生命的,就失喪生命;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
26若有人服事我,就當跟從我;我在哪裏,服事我的人也要在那裏;若有人服事我,我父必尊重他。」
27「我現在心裏憂愁,我說甚麼才好呢?父啊,救我脫離這時候;但我原是為這時候來的。
28父啊,願你榮耀你的名!」當時就有聲音從天上來,說:「我已經榮耀了我的名,還要再榮耀。」
29站在旁邊的眾人聽見,就說:「打雷了。」還有人說:「有天使對他說話。」
30耶穌說:「這聲音不是為我,是為你們來的。
31現在這世界受審判,這世界的王要被趕出去。
32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
33耶穌這話原是指着自己將要怎樣死說的。
34眾人回答說:「我們聽見律法上有話說,基督是永存的,你怎麼說『人子必須被舉起來』呢?這人子是誰呢?」
35耶穌對他們說:「光在你們中間還有不多的時候,應當趁着有光行走,免得黑暗臨到你們;那在黑暗裏行走的,不知道往何處去。
36你們應當趁着有光,信從這光,使你們成為光明之子。」 耶穌說了這話,就離開他們隱藏了。
37他雖然在他們面前行了許多神蹟,他們還是不信他。
38這是要應驗先知以賽亞的話,說: 主啊,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 主的膀臂向誰顯露呢?
39他們所以不能信,因為以賽亞又說:
40主叫他們瞎了眼, 硬了心, 免得他們眼睛看見, 心裏明白,回轉過來, 我就醫治他們。
41以賽亞因為看見他的榮耀,就指着他說這話。
42雖然如此,官長中卻有好些信他的,只因法利賽人的緣故,就不承認,恐怕被趕出會堂。
43這是因他們愛人的榮耀過於愛上帝的榮耀。
44耶穌大聲說:「信我的,不是信我,乃是信那差我來的。
45人看見我,就是看見那差我來的。
46我到世上來,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裏。
47若有人聽見我的話不遵守,我不審判他。我來本不是要審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
48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有審判他的-就是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
49因為我沒有憑着自己講,惟有差我來的父已經給我命令,叫我說甚麼,講甚麼。
50我也知道他的命令就是永生。故此,我所講的話正是照着父對我所說的。」
# 約翰福音 第十二章
第十二章 審判。我們現在進入本福音書第一主要部分的第三個分段。再次說明分段或許有所助益。序言,約一1-18;事工,約一19至約十二50,其分段如下:(1) 見證,約一19至約二11;(2) 工作,約二13至約十一57;(3) 審判,第十二章。這第三個分段,現擺在我們面前,可再細分為:(a) 人的審判,約十二1-36;(b) 福音書作者的審判,約十二37-43;(c) 基督的審判,約十二44-50。關於如何精確地協調聖約翰敘事中較晚的部分與符類福音書的敘事,我們只能暫時存疑。「最好是堅守聖約翰所提供的一般架構,並將符類福音書的段落,特別是聖路加福音中的段落(路九51至路十八35),視為一幅宏大圖景的碎片,這些碎片或多或少是偶然地拼湊在一起,已無法精確地重建。」S. p. 191。
約翰福音 12:1
1. 耶穌] 「那時」或「因此」只是從敘事中耶穌離開的地方(約十一55)重新開始。這比讓它依賴約十一57更好,彷彿祂去伯大尼是為了躲避敵人。祂的時刻臨近了,因此祂也臨近了祂受苦的指定地點。逾越節前六日] 逾越節在尼散月十四日日落時開始:在此之前六日,將是尼散月八日。假設年份是公元30年,尼散月八日將是三月三十一日星期五。因此,我們可以假設耶穌和祂的門徒在星期五晚上,安息日開始後不久抵達伯大尼,在安息日只走了不超過「安息日可行的路程」,大部分路程在安息日開始前就已完成。但必須記住,這個年代學是試探性的,而非確定的。那曾死了的] 這些詞被許多最佳權威抄本省略,這些抄本讀作:拉撒路在那裡,就是耶穌使他從死裡復活的。他們就為祂擺設筵席,等等。
約翰福音 12:1-36
1-36. 人的審判。請注意這部分不同段落之間的戲劇性對比;馬利亞的奉獻與聖殿階層的敵意,基督的勝利與法利賽人的挫敗,等等。
約翰福音 12:2
2-8. 馬利亞的奉獻。2. 他們為他擺設筵席] 「他們」是不確定的:如果我們只有這個記載,我們會認為筵席是在馬大、馬利亞和拉撒路的家中;但聖馬可(可十四3)和聖馬太(太二十六6)告訴我們,筵席是在患痲瘋的西門家中,他可能曾被基督醫治,並且很可能是拉撒路和他的姊妹的朋友或親戚。馬大在他家中服事(比較路十40)證明了後一點(參見聖馬太和聖馬可記載的注釋)。拉撒路也在其中] 這可能是為了證明他確實完全地恢復了生命:但它也透過指出拉撒路是客人而非主人,證實了符類福音書的記載。坐席] 字面意思是「斜躺」,這是當時的習俗。
約翰福音 12:3
3. 馬利亞就拿一斤] 唯獨聖約翰記載了她的名字和膏油的份量。這裡指的是十二盎司的一斤。如此大量的昂貴物質證明了她滿溢的愛。比較約十九39。極貴的真哪噠香膏] 希臘文表達方式很罕見,只出現在馬可福音十四3,聖約翰很可能看過:他的記載具有目擊者的所有獨立性,但也可能受到符類福音書敘事的影響。希臘文的意思不確定:它可能指 (1) 「純正的哪噠」,而哪噠香膏常被摻假;或 (2) 「可飲用的液體哪噠」,而香膏有時會被飲用;或 (3) 「Pistic 哪噠」,「Pistic」被認為是一個地方形容詞。但似乎沒有已知的地方可以產生這樣的形容詞。在其他兩種解釋中,第一種更受青睞。極貴的] 賀拉斯(Horace)曾說願以一桶酒換取一小盒哪噠香膏;「Nardi parvus onyx eliciet cadum。」《頌歌》四.十二.17。抹耶穌的腳] 兩位符類福音書作者只提到通常的(詩二十三5)抹頭;聖約翰記載了較不尋常的行為,這再次證明了馬利亞的奉獻。本節的其餘部分是聖約翰獨有的,並顯示他當時在場。
約翰福音 12:4
4. 於是門徒中] 更確切地說,但是加略人猶大,等等。最佳抄本省略了「西門的兒子」。門徒中,加略人猶大] 聖馬可說得相當不確定,「有些人」;聖馬太說,「他的門徒」。每個人可能都只陳述他所知道的;聖馬可說這話被說了;聖馬太說這話來自門徒群體;聖約翰說猶大說了這話,以及他為何說這話。聖約翰或許急於將這不配的抱怨歸於正確的人。那將要賣耶穌的] 比較約六71。
約翰福音 12:5
5. 三百錢] 在這裡,如同在約六7,翻譯成「錢」是非常不足和誤導的;「三百先令」會更接近(參見可六7的注釋)。聖馬可補充說,有些人對她非常憤怒。分給窮人] 更準確地說,分給窮苦的人;沒有冠詞(比較路十八22)。
約翰福音 12:6
6. 錢囊] 更好的翻譯是「錢箱」,即存放這小團體資金的錢箱。這個詞字面意思是「樂器吹嘴的盒子」,因此泛指任何便攜式箱子。它出現在七十士譯本的代下二十四8;代下二十四11,但在新約中除了這裡和約十三29之外,沒有其他地方出現。並且常拿] 希臘文這個詞可能意味著「習慣性地攜帶」或「習慣性地拿走」,即偷竊:比較約二十15。聖奧古斯丁(S. Augustine)在評論他從拉丁文譯本中發現的「portabat」(此詞保留在拉丁通行本中)時說:「portabat 還是 exportabat?他是以職責攜帶,卻以偷竊拿走。」我們在「lift」(例如「shop-lifting」)和舊時使用「convey」時也有同樣的雙關語:「偷竊」……「智者稱之為『convey』。」《溫莎的風流婦人》一.3。「哦,好!『Convey』?——你們都是『Conveyers』。」《理查二世》四.1。所投入的] 字面意思是「不時投入其中的東西」;即朋友和追隨者的捐贈。
約翰福音 12:7
7. 她是為我安葬之日存留的] 絕大多數權威抄本,包括最佳抄本,讀作:她可以存留,那麼整句話將是:由她去吧,讓她為我安葬之日存留。最簡單的解釋是「讓她保存剩下的;然而,不是為了窮人而賣掉,而是為了我即將來臨的安葬而使用。」這個文本可能被修改過,使其更符合符類福音書的記載,在符類福音書中,這次抹油被視為預先為安葬而抹油。「安葬」或「入墓」這個詞只出現在這裡和馬可福音十四8。
約翰福音 12:8
8. 因為常有窮人] 比較申十五11。本節的每個詞都出現在前兩卷福音書中,儘管順序不完全相同。這裡的重點是「窮人」,那裡是「常有」。這句話的驚人原創性,以及它所提出的巨大主張,證明了它源自那位從未有人像祂那樣說話的人。考慮到基督在其他地方如何談論窮人,這些話可以被認為是虛構作家無法企及的。
約翰福音 12:9
9-11. 祭司的敵意。9. 有許多人] 大批商隊會為逾越節而來,消息會迅速傳遍流動的人群,他們已經對耶穌保持警惕(約十一55),現在又急於見到拉撒路。請注意,是「許多猶太人」來了;即基督通常的對手。這再次(比較約十一45-47)激發了聖殿階層採取決定性措施。參見約十二12的注釋。
約翰福音 12:10
10. 但祭司長] 這裡沒有提到法利賽人(比較約十一47;約十一57),但他們不一定被排除在外。兩者都希望除掉拉撒路,原因如約十二11所述:但祭司長,他們大多是撒都該人,還有一個額外的原因,就是拉撒路活生生地駁斥了他們「沒有復活」的教義(徒二十三8)。參見約十一57的注釋。連拉撒路也要殺了] 無論約十一53的真實性如何,我們都不能認為本節暗示了正式的死刑判決:它甚至不暗示公會的會議。這些對拉撒路復活的重複提及(約十一45;約十一47,約十二1;約十二9-10;約十二17)極大地加強了這個神蹟的歷史證據。它們與誤解或蓄意欺詐的理論完全不符。
約翰福音 12:11
11. 就去信了耶穌] 更好的翻譯是「正在離去並相信」。最好讓「離去」保持完全不確定:脫離聖殿階層的觀念存在於上下文,但不在詞語本身。未完成時態表示一個持續的過程。聖奧古斯丁(S. Augustine)評論祭司的愚蠢——彷彿基督不能第二次使拉撒路復活!但這忽略了「也」字:聖殿階層打算將兩人處死。他們的愚蠢在於未能看到,不是祂不能再次使拉撒路復活,而是祂能使自己復活(約二19)。請注意,是那些肆無忌憚的聖殿階層試圖犯下這罪行。比較約十八35,約十九6;約十九15;約十九21。
約翰福音 12:12
12-18. 百姓的熱情。12. 第二天] 從約十二1給出的日期來看,因此是尼散月九日,從星期六晚上到星期日晚上,如果約十二1給出的年代學是正確的。聖約翰似乎明確地斷言凱旋進入耶路撒冷發生在伯大尼的晚餐之後:聖馬太和聖馬可都將晚餐放在進入耶路撒冷之後,聖馬太沒有任何日期,可能(像往常一樣)忽略了時間順序,聖馬可也沒有日期,但似乎暗示(可十四1)晚餐發生在逾越節前兩天。但馬可福音十四1的日期只涵蓋兩節經文,不能再進一步與聖約翰精確而一致的安排相矛盾。聖約翰省略了關於獲得小驢的所有細節。許多人] 不是「猶太人」,如約十二9,而是對基督沒有任何偏見的朝聖者。在這裡和約十二9,正確的讀法或許是「普通百姓」。
約翰福音 12:13
13. 棕樹枝] 更字面地說,棕樹的棕樹枝;即那些在那裡生長的,或節日中常用到的。比較西門凱旋進入耶路撒冷(馬加比一書十三51)。棕樹被古人視為巴勒斯坦的特色。「腓尼基」(徒十一19;徒十五3)可能源自 **phœnix** = 「棕櫚」。這種樹現在相對稀少,除了在非利士平原:在「棕樹城耶利哥」(申三十四3;代下二十八15)一棵也沒有。和散那] 這證明本福音書的作者懂希伯來文。在七十士譯本詩篇一一七25中,我們有希伯來文「我們懇求你拯救」的翻譯,而不是像這裡的音譯。(比較啟十九1;啟十九6中的「哈利路亞」)。有人說這詩篇是為被擄歸回後的住棚節而寫,也有人說是為第二聖殿的建立或奉獻而寫。在接下來的內容中,更好的讀法是:奉主名來的,以色列的王,是應當稱頌的。群眾的呼喊當然不總是相同的,不同的福音書作者給出了不同的形式。
約翰福音 12:14
14. 經上記著] 參見約二17的注釋。
約翰福音 12:15
15. 不要懼怕,等等。這段引文是自由引用的;「不要懼怕」取代了「大大歡喜」,並且整個內容被縮寫了,撒迦利亞書九9。在「王」字前加上「你的」,並寫作「驢駒」,福音書作者似乎是直接從希伯來文翻譯的。七十士譯本的最佳版本省略了「你的」,並且所有版本都將這裡翻譯為「驢駒」的詞語寫作「一隻小驢駒」。比較約一29,約六45,約十九37。如果本福音書的作者懂希伯來文舊約原文,他幾乎肯定是一個猶太人。
約翰福音 12:16
16. 不明白] 這是坦誠的標誌(參見約十一12):比較約二22(參見注釋)和約二十9。一個二世紀的基督徒會編造使徒們這種遲鈍的理解力嗎?然而,在五旬節之後,許多先前未被注意或模糊不清的事,都被提醒他們,並變得清晰(約十四26)。請注意「這些事」重複了三次;約十二14-15顯示主要指的是祂騎在小驢上。得了榮耀] 比較約七39和約十一4,參見注釋。
約翰福音 12:17
17. 當他呼喚拉撒路] 參見約十二10的注釋。另有一個有充分支持的讀法,讀作「他呼喚拉撒路」,那麼整句話將是:因此,那與他同在的群眾,不斷作見證(約一7),說他從墳墓裡呼喚拉撒路出來,並使他從死裡復活。但「當」字更受青睞;這樣就有兩群人,一群是與耶穌從伯大尼來的,另一群(約十二13;約十二18)是從耶路撒冷出來迎接他的。參見約十二41的注釋。
約翰福音 12:18
18. 這神蹟] 「這」是強調的:其他神蹟相對而言影響較小,但這個神蹟甚至說服了祂的對手。
約翰福音 12:19
19. 法利賽人的挫敗。19. 你們看] 更確切地說,你們看哪。希臘文也可以是「看哪」(命令式)或「你們看見」:後者或許最好;「你們看見我們犯了多大的錯誤;我們早就該採納該亞法的計劃了。」世人] 他們沮喪的誇張表達,在這部神聖的史詩中,與耶穌的勝利形成強烈對比。比較約三26因類似原因而有的類似誇張;「眾人都歸向他。」都隨從他去了] 字面意思是「都離開去隨從他了」。希臘文的詞語與約十二11中使用的詞語不同,但意思相似。在這次承認無助之後,法利賽人不再單獨出現;肆無忌憚的聖殿階層將他們推向了災難。
約翰福音 12:20
20-33. 外邦人的渴望與從天而來的聲音。20. 希臘人] 同一個詞在約七35被翻譯為「外邦人」,參見注釋。在新約中,必須注意區分 **Hellenes** 或「希臘人」,即天生的外邦人,他們可能已成為猶太歸信者或基督徒,也可能沒有;以及 **Hellenistae** 或「說希臘話的猶太人」,我們的聖經如此翻譯這個詞,即說希臘語而非亞蘭語的猶太人。這兩個詞都沒有出現在符類福音書中。**Hellenes** 在這裡、約七35以及使徒行傳和聖保羅書信中頻繁提及。**Hellenistae** 只在徒六1;徒九29中提及:在徒十一20中,正確的讀法可能是 **Hellenes**。上來守節敬拜的] 更好的翻譯是「習慣性地上來敬拜的」。這表明他們是「歸信者」(proselytes of the gate),就像衣索比亞的太監(徒八27):參見太二十三15的注釋。在這個事件中,我們看到猶太人所拒絕的救恩傳給了外邦人:事件地點可能是在外邦人院;這是聖約翰獨有的記載。
約翰福音 12:21
21. 去見腓力] 他們來見聖腓力,可能是 (1) 偶然;或 (2) 先前認識,這似乎指向他家鄉的提及;或 (3) 他的希臘名字可能吸引了他們。參見約一45,約六5,約十四8的注釋。先生] 表示對這樣一位師傅的門徒的尊敬:比較約四11;約四15;約四19。我們願意見耶穌] 這種「來看看」的願望會立刻贏得務實的腓力的同情。參見約一46和約十四8的注釋。
約翰福音 12:22
22. 告訴安得烈] 另一位有希臘名字的使徒。他們都來自伯賽大(約一44),這些希臘人可能也來自同一地區。聖腓力似乎不願承擔將外邦人引薦給彌賽亞的責任,在困難中求助於那位已經因帶領他人歸向基督而聞名的使徒(約一41,約六8-9)。又] 正確的讀法是:安得烈來了,腓力也來了,他們就告訴耶穌。
約翰福音 12:23
23. 耶穌回答說] 更好的翻譯是「耶穌就回答說」。祂預先回答了使徒們,在他們介紹希臘人之前就對他們說話。我們對希臘人請求的結果仍存疑。沒有特別對他們說什麼,儘管他們可能跟隨並聽到了對使徒們的這番話,這番話逐漸轉變為獨白。這些來自西方的人在基督生命結束時,闡明了與祂生命開始時來自東方的人相同的真理——外邦人將被聚集。智者來到祂的搖籃,這些人來到祂的十字架,他們的到來提醒了祂;因為只有藉著祂的死,「萬國」才能得救。時候到了] 希臘文中動詞首先出現以強調,如同約四21;約四23:「時候到了——那命定的時刻。」比較約十三1。人子得榮耀的時候到了] 字面意思是「為了,出於神聖的目的」,如同約十一50和約十三1,參見注釋。另參見約一51的最後一個注釋。得榮耀] 藉著祂的受難和死亡,祂必須經過這些才能回到榮耀中。參見約七39和約十一4的注釋。
約翰福音 12:24
24.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 儘管彌賽亞會死在你們看來似乎很奇怪,但這只是自然法則:一粒種子若不死去,就不能得榮耀。更高的存在形式只能透過其先前的較低形式的消亡來獲得。參見約一51的注釋。
約翰福音 12:25
25. 愛惜自己生命的……恨惡自己生命的……永生] 「生命」在這裡有兩種意義,希臘文使用了兩個不同的詞。在前兩種情況下,「生命」指的是個體的生命,在最後一種情況下,指的是抽象的生命。透過犧牲一種意義上的生命,我們可以贏得另一種意義上的生命。參見太十39;太十六25;可八35;路九24;路十七33的注釋。比較這些經文會發現,它們大多指的是不同的場合,因此這個嚴肅的警告必定常常掛在祂嘴邊。目前的這句話與其餘所有都不同。必喪掉生命] 更好的翻譯是「喪掉生命」;希臘文可能意味著「毀滅生命」。恨惡自己生命的] 即,如果需要,他準備好對待自己的生命,如同他恨惡它一樣。無論是在這裡還是在路十四26,「恨惡」都不應被淡化為「不要太喜歡」;它意味著那一點以及更多。在「愛惜自己生命的」和「恨惡自己生命的」中翻譯為「生命」的詞語也可以指「靈魂」,有些人會這樣翻譯:但基督會說恨惡自己的靈魂是通往永生之道嗎?
約翰福音 12:26
26. 若有人服事我,就當跟從我] 在我自我犧牲的生命中:基督自己樹立了恨惡今世生命的榜樣。這些話或許是透過門徒對近處聆聽的希臘人說的。如果他們「願意見耶穌」並認識祂,他們必須先計算代價。「我」在兩個子句中都帶有強調。我在哪裡] 即,那時我將在哪裡,在我的國度裡。比較約十四3,約十七24。有些人會將「哪裡」包括通往國度的道路,即死亡。「我」和「我的」是強調的。服事……尊重] 這裡動詞是強調的(而不是「我」),並且相互平衡。本節與約十二35密切平行:「若有人服事我,就當跟從我」對應「恨惡自己生命的」;「我父也必尊重他」對應「就必保全生命到永生」。
約翰福音 12:27
27. 這是一節眾所周知的難解經文,其意義無法確定,因為有幾種解釋是可接受的。疑點在於 (1) 問號的位置,是應該放在「我說」之後還是「從這時候」之後;(2) 「為此」的意義。我現在心裡憂愁] 翻譯為「心裡」的詞與「愛惜自己生命的」和「恨惡自己生命的」中翻譯為「生命」的詞相同。為了突出這一點和思想的連貫性,這裡或許翻譯為「生命」會更好。「凡服事我的,必須跟從我,並準備好恨惡自己的生命;因為我的生命早已被情感和憂傷所困擾和撕裂。」「憂愁」= 已經並且仍然憂愁;這是希臘文完成時態的常見意義。我說什麼才好呢?] 或者,我必須說什麼?這似乎是最好的標點符號;這個問題表達了在對死亡的恐懼和願意藉著死亡榮耀父的衝突影響下,難以形成禱告。結果首先是受恐懼影響的禱告——「救我脫離這時候」(比較「讓這杯離開我」,太二十六39),然後是受樂意順服影響的禱告——「願祢的名得榮耀」透過我的受苦。但希臘文的意思是「救我脫離」(**sôson ek**),即「使我安全脫離」;而不是「救我免於」(**sôson apo**),即「使我完全遠離」,如同「救我們脫離兇惡」(太六13)。聖約翰省略了客西馬尼園的痛苦,這在符類福音書中都有記載,並且為每個基督徒所熟知;但他在這裡讓我們深入了解一個較不為人知的真理,這個真理仍然常被遺忘,那就是痛苦不限於客西馬尼園,而是基督整個生命的一部分。另一些人將問題放在「從這時候」,那麼整句話的意思將是:「我怎能說,父啊,救我脫離這時候呢?不,我來是為了受苦;因此我的禱告將是,父啊,願祢的名得榮耀。」為此] 這些詞有兩種相反的解釋;(1) 我可以從這時候被救出來;(2) 祢的名可以藉著我的順服得榮耀。兩者都說得通。如果採用後者,最好調換標點符號,在「從這時候」之後加句號,在「為此」之後加冒號。
約翰福音 12:28
28. 於是就有] 更好的翻譯是「於是就有」,即回應基督的禱告。聖約翰希望我們理解的意思毫無疑問:——有一個聲音說出清晰的話語,有些人能分辨出這些話語,有些人不能,而有些人則將這些聲音誤認為是雷聲。將雷聲視為真實,而聲音和話語僅僅是想像,是用任意的解釋取代了福音書作者的明確意思。對於類似的聲音,比較以利亞聽到的(王上十九12-13);尼布甲尼撒聽到的(但四31);基督受洗時(可一11)和變像時(可九7);以及聖保羅歸主時(徒九4;徒九7;徒二十二9),在那裡似乎只有聖保羅能分辨出話語,而他的同伴只聽到聲音(參見徒九4的注釋)。分辨所說內容的能力取決於與說話者的同情心。已經榮耀了] 在上帝從創世以來的所有工作中,特別是在基督的生命中。還要榮耀] 在基督的死及其結果中。
約翰福音 12:29
29. 眾人……打雷……說話] 更好的翻譯是「群眾……曾打雷……已說話」。
約翰福音 12:30
30. 耶穌回答說] 祂回答了他們關於聲音的討論,並稱之為一個聲音,祂明確地駁斥了那些認為那是雷聲的人。但那些認出那是聲音的人,其錯誤也同樣嚴重;他們的錯誤在於沒有認出那個聲音對他們有意義。這聲音不是為我來的,乃是為你們來的,即為了你們可以相信。比較約十一42。
約翰福音 12:31
31. 現在……現在] 基督以預言的確定性談論勝利已然獲得。這世界的審判] 對這個世界(參見約三17和約五29的注釋)因拒絕相信而作出的判決。十字架是對所有拒絕它的人的定罪。這世界的王] 字面意思是「這世界的統治者」。這是似乎帶有諾斯底主義色彩的短語之一,可能導致本福音書在阿羅吉派(Alogi)眼中受到懷疑(參見導論,第二章第一節):它再次出現在約十四30,約十六11,別無他處。諾斯底主義的觀點認為物質宇宙的創造者和統治者是一個邪惡的存在。但在拉比文獻中,「這世界的王」是撒旦的常見稱謂,作為外邦人的統治者,與上帝(猶太神權政體的元首)相對。但正如彌賽亞是信徒世界的救主,無論猶太人或外邦人,撒旦也是不信世界(無論外邦人或猶太人)的統治者。將要被趕出去] 透過不信者的逐漸歸信。這是一個將持續到末日的過程。
約翰福音 12:32
32. 我] 「我」與「這世界的王」相對,非常強調。得榮耀的基督將取代魔鬼,統治人心。被舉起來] 藉著十字架被舉到天上:我們不必像約三14和約八28那樣,將意義局限於釘十字架,儘管被舉在十字架上可能特別指明。詞語「從地上」(字面意思是「從地上出來」)似乎指向升天;然而十字架本身,看似如此令人厭惡,卻透過基督的死成為一種吸引;這可能就是這裡的意思。對於假設形式「我若被舉起來」,比較「我若去」(約十四3)。在這兩種情況下,基督關心的不是行動的時間,而是行動的後果;因此祂沒有說「當」,而是說「若」。就要吸引] 新約中有兩個希臘文詞語表示「吸引」,其中一個必然暗示暴力,另一個則不:這裡和約六44使用的是後者;徒十四19;徒十七6使用的是前者。人的意志是自由的;他可以拒絕被吸引:而且沒有暴力;這種吸引是道德的。我們從約六44看到,在「被舉起來」之前,是父吸引人歸向子。所有的人] 不僅是十二門徒所代表的猶太人,還有這些希臘人所代表的外邦人。歸我] 更好的翻譯是「歸向我自己」,從地上。
約翰福音 12:33
33. 怎樣死] 字面意思是「以何種方式的死」:比較約十32,約十八32,約二十一9。將要死] 翻譯為「將要」的詞與用於叛徒的詞相同,約十二4和約六71。它用於 (1) 即將發生的事,(2) (鑑於它已經發生)可以被視為必要和預定的事。
約翰福音 12:34
34-36. 眾人的困惑。34. 眾人回答說] 因此,群眾回答說。從律法上] 在其最廣泛的意義上,包括詩篇和先知書。比較詩八十九29;詩八十九36;詩一一〇4;賽九7;結三十七25,等等。眾人正確地理解「從地上被舉起來」是指藉著死亡從地上被移走;他們爭辯說:「聖經說基督(參見約一20的注釋)將永遠長存。你聲稱自己是基督,但你卻說你將被舉起來,因此不會長存。」這人子是誰呢?] 「這」帶有輕蔑之意:「這是一個奇怪的彌賽亞,沒有能力長存!」(關於「人子」參見約一51的注釋)。「這裡我們看到了符類福音書未解釋的秘密,為什麼即使在信仰的天平似乎一度傾向於相信時,它也會不斷地被一些新的細節所動搖,這些細節與關於彌賽亞的現有觀念相悖和矛盾。」S. p. 199。前一刻,人們因一個神蹟而確信耶穌是彌賽亞,下一刻卻發現祂的立場與對彌賽亞預言的既定解釋無法調和。他們沒有想到要懷疑這些解釋。
約翰福音 12:35
35. 耶穌對他們說] 更好的翻譯是「耶穌就對他們說」:祂沒有回答他們輕蔑的問題,而是給了他們一個嚴肅的警告。你們還有] 更好的讀法是「當你們還有」:「行事為人要與你們中間有光的事實相稱:利用光並工作。」黑暗] 那「無人能工作」的黑暗。臨到你們] 像一隻猛禽。同樣的希臘文動詞用於末日;帖前五4;在七十士譯本中用於罪惡追上罪人;民三十二23。因為那在黑暗裡行走的] 而那在黑暗裡行走的。往何處去] 或者,「離去」;不知道他將走向何方:比較約壹二11。
約翰福音 12:36
36. 你們還有] 這裡更好的讀法又是「當你們還有」;「光」應該是「那光」。請注意聖約翰福音中常見的強調重複。使你們可以成為] 更確切地說,使你們可以「變成」。信心只是開始;它不會立刻使我們成為兒女。光明之子] 沒有冠詞:但在前面所有四個情況中,「光」都有冠詞,指的是基督,那光,如同約一5;約一7-9。表達「某某之子」或「某某的兒子」在希伯來詩歌中很常見,用來表示產品與生產者之間非常密切的聯繫(參見約十七12的注釋)。因此,「平安之子」,路十6;「今世之子」,路十六8;「雷子」,可三17。這類表達在最希伯來化的福音書中非常常見:比較太五9;太八12;太九15;太十三38;太二十三15。就離開了] 可能去了伯大尼,在祂的時刻來臨之前,在那裡隱居度過最後幾天。比較太二十一17;可十一11;路二十一37。隱藏起來了] 更確切地說,被隱藏起來了。
約翰福音 12:37
37. 這麼多神蹟] 猶太人承認祂的神蹟,約七31;約十一47。聖約翰將它們視為眾所周知的事實,儘管他自己只記載了其中七個。比較約二23,約四45,約七31,約十一47。在他們面前] 即在他們眼前。
約翰福音 12:37-43
37-43. 福音書作者的審判。聖約翰在此總結了剛剛結束的事工的結果。其相對貧乏的程度,使他只能將其解釋
約翰福音 12:39
39. **因此**(Therefore):或作「為此緣故」(Joh_12:18;Joh_12:27);參閱 Joh_7:21-22 的注釋。此詞指涉前文,而隨後的「因為」則更明確地給出理由。這種用法在聖約翰福音中很常見:比較 Joh_5:18、Joh_8:47、Joh_10:17。**他們不能**(they could not):這已成為道德上的不可能。恩典若被持續不斷地拒絕,最終會摧毀接受恩典的能力。「我不願意」導致「我不能」。法老先是硬著心,然後上帝才使他的心剛硬。比較 羅馬書 9:6 至 11:32。
約翰福音 12:40
40. **他使……瞎了**(He hath blinded):不是指基督,也不是指魔鬼,而是指上帝。此引文是自由引述,既不完全遵循希伯來文,也不完全遵循七十士譯本(LXX)。**我便醫治**(I should heal):這裡的「我」指基督。上帝使他們的心剛硬,以致他們不能悔改,因此基督不能醫治他們。比較 馬太福音 13:14-15,基督在此引用這段經文來解釋祂為何用比喻教導;以及 使徒行傳 28:26,聖保羅在此引用這段經文來解釋羅馬的猶太人為何拒絕他的講道。
約翰福音 12:41
41. **當他看見**(when he saw):更好的讀法是「因為他看見」(because he saw)。我們在 Joh_12:17 也有類似的雙重讀法,那裡「當……時」是較佳的選擇。在希臘文中,兩者僅差一個字母,**ὅτε**(hote,當……時)和 **ὅτι**(hoti,因為)。基督的榮耀在異象中向以賽亞顯現,因此他論及此事。這裡應理解為聖子在道成肉身之前,「本有上帝的形像」(腓立比書 2:6)時的榮耀。
約翰福音 12:42
42. **然而**(Nevertheless):儘管上帝使他們遭受了審判性的盲目,但許多甚至在公會(Sanhedrin)中的人也相信了。我們知道亞利馬太的約瑟和尼哥德慕。**因為法利賽人**(because of the Pharisees):他們是公會內外正統信仰的公認捍衛者。比較 Joh_7:13、Joh_9:22。**不承認**(did not confess):這是未完成時態;他們持續地不這樣做。
約翰福音 12:43
43. **人的稱讚……**(the praise of men &c.):更好的翻譯是「從人而來的榮耀,勝過從上帝而來的榮耀」(參閱 Joh_5:41;Joh_5:44 的注釋)。這裡譯作「稱讚」的詞與 Joh_5:41 中譯作「榮耀」的詞是同一個。此外,「多於」(more than)不夠強烈;應譯作「寧願……而不願」(rather than)。約瑟和尼哥德慕在十字架危機之後才承認他們的信仰。迦瑪列甚至沒有達到相信祂的程度。
約翰福音 12:44
44. **喊著說**(cried):比較 Joh_7:28;Joh_7:37。此表達暗示公開教導。**不信我**(believeth not on me):他的信仰不止於此;它必須包含更多。這句話並未出現在之前的講論中;但在 Joh_5:36 和 Joh_8:19 中我們有類似的思想。耶穌是作為祂父的使者而來,而使者若沒有差遣他的君王就沒有意義。不僅不可能只接受其中一方而不接受另一方,而且接受代表就是接受他所代表的君王,而非他個人的身份。因此,這些話應按字面意義理解。
約翰福音 12:44-50
44-50. **基督的審判**(The Judgment of Christ):福音書作者剛才總結了基督事工的成果(37-43節)。他現在引用基督自己的話來證實這一評估。但由於 Joh_12:36 似乎標誌著事工的結束,我們可能應理解為接下來的話是在 Joh_12:36 之前的一個或多個場合說出的。或許這被視為基督經常教導的精髓。
約翰福音 12:45
45. **看見**(seeth):或作「注視,默想」(beholdeth, contemplateth)。相同的動詞也用於 Joh_6:40;Joh_6:62、Joh_7:3,並在聖約翰福音中頻繁出現。
約翰福音 12:46
46. **我來**(I am come):強調語氣;「我,而非他人」。比較 Joh_12:35-36、Joh_8:12、Joh_9:5。**住在黑暗裡**(abide in darkness):在光來臨之前,所有人都處於黑暗中;問題在於光來臨之後,他們是否仍會留在黑暗中。
約翰福音 12:47
47. **聽我的話**(hear my words):「聽」是一個中性詞,既不暗示相信也不暗示不信。馬太福音 7:24;馬太福音 7:26;馬可福音 4:15-16。這裡和 Joh_12:48 的「話」應讀作「教訓」(sayings)(參閱 Joh_5:47 的注釋)。**卻不相信**(and believe not):正確的讀法是「卻不遵守」(and keep them not),即不實踐它們(比較 路加福音 11:28;路加福音 18:21)。一個重要的抄本省略了「不」(not),或許是為了避免 Joh_12:47 和 Joh_12:48 之間可能存在的矛盾。
約翰福音 12:48
48. **我的話**(my words):更好的翻譯是「我的教訓」(My sayings)(參閱 Joh_12:47 的注釋);下一句的「話」(word)是正確的。**有審判他的**(hath one that judgeth him):他已經有了他的審判者,無需我來定他的罪。比較 Joh_3:18、Joh_5:45。聽者可以拒絕這話語,但他不能拒絕聽過這話語的責任。**在末日**(in the last day):這是本福音書獨有的表達:比較 Joh_6:39-40;Joh_6:44;Joh_6:54、Joh_11:24。這節經文明確證明了本福音書包含末日審判的教義。
約翰福音 12:49
49. **因為**(For):或作「因為」(Because):它解釋了為何拒絕基督話語的人將被祂的話語審判;——因為那話語顯然是神聖的,並源自父。**憑著自己**(of myself):字面意思是「出於我自己」(**ἐκ**,ek),沒有來自父的委託。比較「從我自己」(**ἀπό**,apo)Joh_5:30、Joh_7:16;Joh_7:28、Joh_8:28。**他給我**(he gave me):祂自己(而非他人)已給我。參閱 Joh_10:18 的注釋。**說……講**(say … speak):「說」可能指教義,「講」指表達的形式。參閱 Joh_8:43 的注釋。
約翰福音 12:50
50. **我也知道**(And I know):聖子對父的見證。「祂所給我的命令就是永生。」(參閱 Joh_3:16 的注釋。)祂的使命是拯救世界。**正如父對我所說的**(as the Father said):與前一節有相同的區別:啟示的內容來自父,其外在表達來自子。至此,本福音書的第一個主要部分結束。基督在祂的事工中向世界啟示自己已告一段落。福音書作者已向我們呈現了對基督的見證、基督的工作,以及對這工作的判斷,這已導致一場衝突,而衝突已達到高潮。我們已到達終結的開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