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mbridge Bible 注釋|約翰福音 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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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合和本 約翰福音 第11章

1有一個患病的人,名叫拉撒路,住在伯大尼,就是馬利亞和她姊姊馬大的村莊。

2這馬利亞就是那用香膏抹主,又用頭髮擦他腳的;患病的拉撒路是她的兄弟。

3她姊妹兩個就打發人去見耶穌,說:「主啊,你所愛的人病了。」

4耶穌聽見,就說:「這病不至於死,乃是為上帝的榮耀,叫上帝的兒子因此得榮耀。」

5耶穌素來愛馬大和她妹子並拉撒路。

6聽見拉撒路病了,就在所居之地仍住了兩天。

7然後對門徒說:「我們再往猶太去吧。」

8門徒說:「拉比,猶太人近來要拿石頭打你,你還往那裏去嗎?」

9耶穌回答說:「白日不是有十二小時嗎?人在白日走路,就不致跌倒,因為看見這世上的光。

10若在黑夜走路,就必跌倒,因為他沒有光。」

11耶穌說了這話,隨後對他們說:「我們的朋友拉撒路睡了,我去叫醒他。」

12門徒說:「主啊,他若睡了,就必好了。」

13耶穌這話是指着他死說的,他們卻以為是說照常睡了。

14耶穌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拉撒路死了。

15我沒有在那裏就歡喜,這是為你們的緣故,好叫你們相信。[如今]我們可以往他那裏去吧。」

16多馬,又稱為低土馬,就對那同作門徒的說:「我們也去和他同死吧。」

17耶穌到了,就知道拉撒路在墳墓裏已經四天了。

18伯大尼離耶路撒冷不遠,約有六里路。

19有好些猶太人來看馬大和馬利亞,要為她們的兄弟安慰她們。

20馬大聽見耶穌來了,就出去迎接他;馬利亞卻仍然坐在家裏。

21馬大對耶穌說:「主啊,你若早在這裏,我兄弟必不死。

22就是現在,我也知道,你無論向上帝求甚麼,上帝也必賜給你。」

23耶穌說:「你兄弟必然復活。」

24馬大說:「我知道在末日復活的時候,他必復活。」

25耶穌對她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

26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嗎?」

27馬大說:「主啊,是的,我信你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就是那要臨到世界的。」

28馬大說了這話,就回去暗暗地叫她妹子馬利亞,說:「夫子來了,叫你。」

29馬利亞聽見了,就急忙起來,到耶穌那裏去。

30那時,耶穌還沒有進村子,仍在馬大迎接他的地方。

31那些同馬利亞在家裏安慰她的猶太人,見她急忙起來出去,就跟着她,以為她要往墳墓那裏去哭。

32馬利亞到了耶穌那裏,看見他,就俯伏在他腳前,說:「主啊,你若早在這裏,我兄弟必不死。」

33耶穌看見她哭,並看見與她同來的猶太人也哭,就心裏悲歎,又甚憂愁,

34便說:「你們把他安放在哪裏?」他們回答說:「請主來看。」

35耶穌哭了。

36猶太人就說:「你看他愛這人是何等懇切。」

37其中有人說:「他既然開了瞎子的眼睛,豈不能叫這人不死嗎?」

38耶穌又心裏悲歎,來到墳墓前;那墳墓是個洞,有一塊石頭擋着。

39耶穌說:「你們把石頭挪開。」那死人的姊姊馬大對他說:「主啊,他現在必是臭了,因為他[死了]已經四天了。」

40耶穌說:「我不是對你說過,你若信,就必看見上帝的榮耀嗎?」

41他們就把石頭挪開。耶穌舉目[望天],說:「父啊,我感謝你,因為你已經聽我。

42我也知道你常聽我,但我說這話是為周圍站着的眾人,叫他們信是你差了我來。」

43說了這話,就大聲呼叫說:「拉撒路出來!」

44那死人就出來了,手腳裹着布,臉上包着手巾。耶穌對他們說:「解開,叫他走!」

45那些來看馬利亞的猶太人見了耶穌所做的事,就多有信他的;

46但其中也有去見法利賽人的,將耶穌所做的事告訴他們。

47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聚集公會,說:「這人行好些神蹟,我們怎麼辦呢?

48若這樣由着他,人人都要信他,羅馬人也要來奪我們的地土和我們的百姓。」

49內中有一個人,名叫該亞法,本年作大祭司,對他們說:「你們不知道甚麼。

50獨不想一個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國滅亡,就是你們的益處。」

51他這話不是出於自己,是因他本年作大祭司,所以預言耶穌將要替這一國死;

52也不但替這一國死,並要將上帝四散的子民都聚集歸一。

53從那日起,他們就商議要殺耶穌。

54所以,耶穌不再顯然行在猶太人中間,就離開那裏往靠近曠野的地方去,到了一座城,名叫以法蓮,就在那裏和門徒同住。

55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有許多人從鄉下上耶路撒冷去,要在節前潔淨自己。

56他們就尋找耶穌,站在殿裏彼此說:「你們的意思如何,他不來過節嗎?」

57那時,祭司長和法利賽人早已吩咐說,若有人知道耶穌在哪裏,就要報明,好去拿他。

# 約翰福音 第11章

第11章 基督的愛藉著神蹟彰顯 基督對朋友的愛導致祂自己的死亡。本章充滿了情感和溫柔的表達;參閱 約11:3;約11:5;約11:11;約11:15;約11:35-36。我們現在已達到「我們主神蹟活動的頂點」,同時也是本福音書的「關鍵問題」——拉撒路的復活。針對此事件,以及透過此事件針對《約翰福音》整體,提出了各種異議。主要的異議需要注意。它們基於 (1) 神蹟本身的非凡性質;(2) 符類福音書的沉默;(3) 儘管 約11:47-53 所述,但在耶穌受指控和定罪時,卻沒有提及此神蹟。 (1) 神蹟的非凡性質「因著現代觀念的視角而被誇大了。對我們而言,使死人復活與其他神蹟截然不同,獨樹一幟,顯得特別前所未有且不可思議。但在福音書寫作時,並非如此看待……在符類福音書中,耶穌對約翰門徒的回答將各類神蹟,包括使死人復活,不加區分地歸為一類。符類福音書、《使徒行傳》和《舊約》中類似的敘述,也沒有特別的突出或強調。」(S. p. 186)。而且,這種古老的觀點無疑比現代觀點更為虔敬和哲學。只有從純粹的人類角度來看,一個神蹟才可能被視為比另一個更奇妙,即更難以施行。對於全能者而言,所有神蹟,乃至所有作為,都是平等的:將困難與容易應用於全能者是毫無意義的。 (2) 符類福音書沒有提及此神蹟,這確實令人驚訝,尤其因為聖約翰告訴我們,這是基督被捕和定罪的直接原因。但這種令人驚訝的情況被誇大了。說「這個神蹟超越了主所行的所有其他神蹟……卻被三位早期福音書作者忽略,這將永遠是一個謎」,似乎言過其實。有兩個考量在很大程度上解釋了這個謎團。(i)「我們習慣將符類福音書視為三本;但在其敘述的輪廓和絕大部分內容上,它們實際上是一本。它們的基礎都來自一份單一文獻,該文獻本身就是一個彙編,而且(有充分證據表明)是一個非常零碎的文獻。」(S. p. 185)。一份零碎的文獻或傳統遺漏重要事實並不奇怪:三位作者利用這份有缺陷的證據,即使在這個非常重要的例子中也未能彌補不足,這也只是令人驚訝而已。而第二個考量大大減輕了我們的驚訝。(ii) 符類福音書在到達最後的逾越節之前,幾乎省略了所有在耶路撒冷或其周圍發生的事件:加利利的事工是它們的範圍。因此,「它們省略了發生在伯大尼的事件,我們不應感到驚訝。」(S. p. 186)。符類福音書省略這次復活,與約翰福音省略其他復活事件相比,並沒有更奇怪多少。雙方都遵循各自的敘事方案。解釋符類福音書保持沉默是為了不引起對拉撒路及其姐妹的注意,或許是為了避免迫害(約12:10-11),而聖約翰寫作時他們已經去世(正如聖約翰獨自記載是聖彼得砍下大祭司僕人的耳朵),這種解釋並不十分令人滿意。沒有證據表明拉撒路和他的姐妹在第一本福音書寫作時還活著,更不用說在聖路加寫作時了。如果他們還活著,那麼大祭司們還活著嗎?他們的敵意也還活著嗎?這個解釋比難題本身更難。 (3) 最後這個異議實際上支持了這個敘述。如果聖殿當局將基督使死人復活作為正式指控,他們將會自我定罪。門徒已經逃跑,無法為祂辯護這個神蹟;而基督自己也不會打破祂在控告者面前所保持的莊嚴沉默,去提及這樣一個細節。有些人認為神蹟是不可能的,無論多少證據都無法使神蹟變得可信。因此,這個神蹟被駁斥了,我們必須相信 (1) 拉撒路只是假死,即基督是個騙子,而聖約翰是個受騙者或同謀;或者 (2) 拉撒路和財主的比喻被轉化為一個神蹟;或者 (3) 這個敘述是一個神話,或者 (4) 一個寓言。(1) 和 (2) 只需陳述即可:對於 (3) 和 (4),我們可以像邁爾(Meyer)一樣說:「《新約》中沒有任何敘述像這篇一樣,完全帶有與後期虛構作品截然相反的印記……我們必須將何等令人難以置信的藝術高度歸因於這位作者,才能在寓言式歷史建構中達到如此境界!」我們得到的不是一個歷史神蹟,而是一個二世紀的文學神蹟。將本章與次經福音書中的神蹟對比,就會覺得兩者不可能來自同一來源。將聖約翰福音的這一頁或任何其他頁撕掉,而保留其餘部分,是完全不可接受的。「這福音書就像那件『從上到下,沒有縫隙』的聖袍:它要麼全部真實,要麼全部虛構和幻象;而後者,我不得不認為,比接受神蹟更難。」(S. p. 188)。

約翰福音 11:1 1–33. 神蹟的序曲 1. 有一個人病了] 再次注意敘述感人的簡潔。「現在」或許應作「但是」,儘管希臘文的連接詞兩者皆可。在此,它引入了與前文的對比。基督前往比利亞隱退,但拉撒路的病打斷了祂。名叫拉撒路] 關於這個敘述是比喻轉化為神蹟的理論,可能恰好與事實相反。財主與拉撒路的比喻顯然是在這段時間說的,即在獻殿節和最後的逾越節之間,它很可能受到這個神蹟的啟發。在其他比喻中,基督從未引入專有名詞。有些人將伯大尼的拉撒路與富有的少年官(太19:16;可10:17;路18:18)以及門徒逃跑後在園中跟隨耶穌的那個身穿細麻布衣的少年(可14:51;參閱該處注釋)等同起來。拉撒路這個名字是希臘文「以利亞撒」(Eleazar)的縮寫形式,意為「上帝是我的幫助」。通常在沒有太多證據的情況下,人們認為他比他的姐妹年輕:聖路加對他的沉默(路10:38-39)與此相符。伯大尼] 橄欖山東南坡的一個小村莊,距離耶路撒冷約兩英里(參閱 太21:9 注釋)。馬利亞的村莊] 更好的翻譯是「馬利亞的村莊」。同樣的詞也用於伯利恆(約7:42),並與「城鎮」或「城市」連用(路13:22)。這是一個彈性詞;但其一般意義是「村莊」而非更大的地方。馬利亞在此首先被提及,儘管她顯然是較年輕的姐妹(路10:28),因為下一節提到的事件使她更為人所知。他們似乎是當地有地位的人,因為這個村莊被描述為他們的居所(以區別於基督剛去過的比利亞的另一個伯大尼)。葬禮上的賓客(約11:31;約11:45)、宴席、家族墓地(約11:38)以及馬利亞昂貴的獻禮(約12:2-3),都指向同一方向。

約翰福音 11:2 2. 這馬利亞就是那曾用香膏抹主] 這當然不一定意味著抹油事件已經發生,正如那些將馬利亞與路7:37的「罪人」等同的人所堅持的:它僅僅意味著當聖約翰寫作時,這個事實對她來說是眾所周知的,正如基督所應許的那樣(太26:13)。聖約翰講述了早期福音書中省略的兩個事實:(1) 馬大和馬利亞的村莊是伯大尼,(2) 在伯大尼的抹油是馬利亞的行為。將伯大尼的馬利亞與路加福音第7章的妓女等同起來,完全與聖路加和聖約翰所描述的她的品格不符。也沒有充分的理由將她們中的任何一個與抹大拉的馬利亞等同起來。伯大尼的馬利亞、抹大拉的馬利亞和路加福音第7章的「罪人」是三個不同的人。

約翰福音 11:3 3. 所以他姊妹打發人去] 這表明 約11:2 不應作為括號處理:「所以」指的是前一句話。因為親密關係,凡知道抹油事件的人都會明白,姊妹們打發人去。請注意,她們沒有進一步被描述;聖約翰已說得足夠讓讀者明白所指的是誰:但一個偽造者難道不會用更多的描述來介紹她們嗎?你所愛的人病了] 其溫柔的簡潔令人讚嘆。這信息暗示著一種信念,即基督能夠,而且很可能會治癒危險的疾病。參閱 約11:5。

約翰福音 11:4 4. 這病不至於死] 即,這病不會以死亡為最終結果。基督預見了死亡和復活,並且(像往常一樣)說了門徒當時不明白,但在祂所指示的事情發生後才明白其真正意義的話。參閱 約2:22,約12:16,約21:23。叫神的榮耀] 有兩種方式;因為這個神蹟 (1) 會使許多人相信祂是彌賽亞;(2) 會導致祂的死亡。「得榮耀」是本福音書中常用來指基督的死,被視為祂歸回榮耀的方式(約7:39,約12:16;約12:23,約13:31-32);而聖子的這種榮耀也涉及聖父的榮耀(約5:23,約10:30;約10:38)。參閱 約9:3;在神的旨意中,那人的瞎眼和拉撒路的病痛都是為了神的榮耀。我們或許應該將「得榮耀」的特殊意義與第一句聯繫起來:「這病最終的結果,不是個人的暫時死亡,而是全人類的永恆生命。」值得注意的是,聖約翰所記載的七個事工神蹟中,第一個和最後一個都被宣告為榮耀的彰顯(約2:11,約11:4;約11:40)和信心的確證(約2:11,約11:15)。藉著] 在英文和希臘文中,這都是模棱兩可的:它可能指疾病或榮耀。前者是正確的。

約翰福音 11:5 5. 耶穌素來愛馬大] 英文譯本在此處,以及在 約21:15-17 處,因使用同一個詞「愛」(love)來翻譯兩個不同的希臘詞而損失甚多:這種損失也無法令人滿意地彌補。約11:3 中使用的詞 **φιλεῖν**(philein,拉丁文 amare),表示一種熱情、情感上的溫暖,愛而不問緣由;是戀人、父母等之間的感情。此處使用的詞 **ἀγαπᾶν**(agapân,拉丁文 diligere),表示一種平靜、有辨識力的依戀,因所愛對象的卓越而愛;是朋友之間的感情。**φιλεῖν** 更強烈,但較少理性;**ἀγαπᾶν** 更認真,但較不激烈。姊妹們自然使用更具情感的詞,描述她們對兄弟的感受;福音書作者同樣自然地使用更高尚、較不衝動的詞。姊妹們在此被包括在內並非改變表達方式的原因。馬大和她妹妹馬利亞,並拉撒路] 這些名字可能按年齡順序排列。這和 約11:19 證實了 路10:38 幾乎可以確定的事實,即馬大是長姊。

約翰福音 11:6 6. 祂聽見拉撒路病了,就在所居之地仍住了兩天] 刪去「了」。此處的連接有些困難。「所以」在 約11:5 的陳述之後,使我們預期「祂立刻出發」,但我們得到的卻是相反。然而,「所以」實際上引導至 約11:7,因此在 約11:6 結尾處應只有一個分號。所以,當祂聽見他病了,祂就在所居之地仍住了兩天;此後祂才說,等等。基督為何停留兩天的問題是徒勞的:這是神對施行此神蹟以及祂彌賽亞工作總體模式的旨意。祂的一生完美地應驗了傳道者的法則:「凡事都有定期,天下萬務都有定時」(傳3:1;參閱 約11:9,約2:4)。有一個神聖的計劃,祂是按照這個計劃行事的。

約翰福音 11:7 7. 我們再往猶太去吧] 「再」字將我們帶回 約10:40。祂使用「猶太」這個籠統的詞,而非「伯大尼」,導致門徒的回答。猶太與敵意相關,伯大尼則與愛和友誼相關。

約翰福音 11:8 8. 夫子,猶太人近來要拿石頭打你] 更好的翻譯是:「拉比(參閱 約4:31),猶太人剛才還想用石頭打你(約10:31),你還要再往那裡去嗎?」「再」字是強調語氣。

約翰福音 11:9 9. 白日不是有十二小時嗎?] 像往常一樣,基督沒有直接回答所問的問題,而是給出一個普遍原則,其中包含問題的答案。參閱 約2:6;約2:19,約3:5;約3:10,約4:13;約4:21,約6:32;約6:52,約8:7;約8:25;約8:54,約10:25。其意義似乎是:「白日不是有十二個工作時,人可以在其中勞動而不怕跌倒嗎?我的工作日還沒有結束,所以可以安全地繼續我來做的工作。黑夜將到,那時我就不能再工作了;但它還沒有到來。」參閱 約9:4。因此,這實際上等同於「我的時候還沒有到」;祂工作仍然安全:但這裡採用的比喻具有更廣泛的應用,不僅適用於基督,也包含對門徒和所有基督徒的道德教訓。這個表達對聖約翰計算時間的方法沒有提供任何線索。參閱 約19:14。這世上的光] 太陽。

約翰福音 11:10 10. 他就跌倒了] 基督的黑夜在祂的時候來到時降臨(約17:1)。那時,黑暗的權勢得勝(路22:53),祂的敵人成為祂道路上的絆腳石,結束了祂的工作(約19:30)。「跌倒」這個詞的字面意思是「腳碰到」某物。他沒有光] 更好的翻譯是「光不在他裡面」。這表明意義已從字面轉向比喻。「光」在 約11:9 是天上的物理光;這裡則是心中的屬靈光。

約翰福音 11:11 11. 說了這話] 說了這些話。這些話表示敘述中的停頓。我們的朋友拉撒路睡了] 更好的翻譯是「我們的朋友拉撒路睡著了」,或「去安息了」。睡眠作為死亡的意象,從文學的黎明時期就已普遍存在;但福音書將這個表達從比喻提升為事實。參閱 太27:52;徒7:50;徒13:36;林前7:39;林前11:30;林前15:6;林前15:18;帖前4:13;彼後3:4。徹底的基督教術語「墓地」(cemetery,意為「睡覺的地方」),指死者安息之處,也來自同一個希臘詞根。拉撒路確切的死亡時間無法確定,因為我們不知道基督到達伯大尼花了多久時間。基督稱他為「我們的朋友」,以期獲得門徒的同情,因為門徒曾表現出不願返回猶太。我要去叫醒他] 這表明沒有使者來報告死亡。基督預見死亡,正如祂預見復活一樣:參閱 約11:4。

約翰福音 11:12 12. 門徒說] 更好的翻譯是「所以門徒對祂說」。他們抓住任何機會逃避那令人畏懼的旅程。主啊,他若睡了,就必好了] 更好的翻譯是「主啊,他若睡著了,他就會得救,會痊癒」。他們可能認為基督是要去醫治拉撒路(約11:37,參閱 約9:3);在此他們從他睡著了推斷他會不需基督的幫助而康復:因此基督不必去。他們過於焦慮,沒有注意到基督意味深長的話「我去,是要叫醒他」,而我們聖經中的譯文聽起來像是反對叫醒他,好像是說「病人不應被打擾」。關於門徒嚴重誤解基督的其他例子,請參閱 約4:33,約14:5;約14:8;約14:22;太16:7;並參閱 約3:4;約3:9,約4:11;約4:15,約6:34;約6:52,約7:35,約8:22;約8:33;約8:52。這種坦率地承認他們自己的過失,增加了我們對福音書作者真實性的信心。有人認為這裡的誤解過於嚴重,不太可能:但他們自然地理解基督自己曾宣告拉撒路不會死(約11:4);既然如此,他們就不容易認為祂所說的「睡覺」是指死亡。此外,當人們心神緊張時,最奇怪的誤解都可能發生。

約翰福音 11:13 13. 耶穌這話是指著他死說的] 或作「耶穌曾說」。曾說] 說。睡著休息] 此處翻譯為「睡著休息」的詞,與 約11:11 中的「睡了」或「去安息了」,以及 約11:12 中的「睡覺」相對應。約11:11 中翻譯為「叫醒他」的詞,是此處翻譯為「睡覺」的詞的複合詞。

約翰福音 11:14 14. 耶穌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 「就」在此處,如同 羅6:21,涵蓋了兩個希臘詞,時間上的「就」和結果上的「就」:翻譯為「於是耶穌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明明的] 沒有比喻:參閱 約7:4 和 約10:24。

約翰福音 11:15 15. 我歡喜] 基督歡喜,不是因為朋友的死,而是為了門徒的緣故,祂不在現場。如果祂在那裡,拉撒路就不會死,門徒就會失去這個證明祂彌賽亞身份的偉大神蹟。叫你們相信] 聖約翰最喜歡的句式,表明神的旨意:參閱 約9:2-3。會有偽造者寫下這句話嗎?在祂事工的末期,基督仍然在工作,以便使使徒們相信,這難道不是完全不可能的嗎?然而,聖約翰,聽見這些話的人,記錄了它們,他從痛苦的經驗中知道(可14:50;可16:11;路24:11;路24:21),這工作並非多餘。就在祂的受難和死亡將帶給他們信心考驗之前,祂的門徒需要祂所能給予的一切幫助和力量。參閱 約2:11。然而我們去吧] 祂突然打斷了話。

約翰福音 11:16 16. 多馬,又稱低土馬] 聖約翰三次(約20:24,約21:2)提醒讀者,多馬就是外邦基督徒所稱的低土馬。多馬是希伯來文,低土馬是希臘文,意為雙生子。他很可能是一個雙生子,可能是聖馬太的雙生子,因為在福音書中所有三份使徒名單中,他都與聖馬太並列:在《使徒行傳》中,他與聖腓力並列。聖多馬因其性格而從基督那裡得名(正如西門被稱為彼得,西庇太的兒子們被稱為半尼其),這純屬猜測。但這個名字與他雙重思想(雅1:8;雅4:8)之間的巧合是顯著的。「在他裡面,不信與信心這對雙生子正在爭奪主導權,就像雅各和以掃在利百加的子宮裡一樣」(Trench)。我們是從聖約翰那裡得知他的性格的:在符類福音書和《使徒行傳》中,他只是一個名字(參閱 約1:41)。他似乎將對基督的忠誠與凡事傾向於看到陰暗面結合在一起。聖約翰細心地區分他用外邦名字,這為他從未將約翰區分為施洗約翰的論點增添了意義(參閱 約1:6)。同作門徒的] 這個詞只在此處出現。有人指出,如果聖彼得在場,聖多馬就不太可能以這種方式帶頭,而且如果聖彼得在場,他很可能出現在之前的對話中。如果他不在場,我們就有一個額外的理由解釋為何這個神蹟沒有出現在聖馬可福音中,聖馬可福音是聖彼得的福音書,無疑代表了符類福音敘述的最古老形式。與他同死] 當然是與基督同死(約11:8)。有人將其理解為與拉撒路同死,這很奇怪。他們不可能與拉撒路同死,因為他已經死了,而且聖多馬知道這一點(約11:14)。

約翰福音 11:17 17. 耶穌到了] 更好的翻譯是「所以耶穌到了」,不是到房子,也不是到伯大尼,而是到附近(約11:20;約11:30)。在 約11:16 中,「就」也應該是「所以」,這是聖約翰最喜歡用來表達事實順序的連接詞。就發現] 即,經過詢問。似乎基督不藉由一般資訊途徑而知曉的奇妙能力並非持續活躍,而是像祂其他奇妙能力一樣,只在適當的時機運用。祂必須知道拉撒路的死,這對祂的工作是必要的;但祂不必知道他被埋葬了多久,也不必知道他被埋葬在哪裡(約11:34)。參閱 約1:48,約4:18。同樣,彼得的監獄門「自動」打開;馬利亞的家門卻沒有(徒12:10-16)。在墳墓裡] 或作「在墓穴裡」。我們的譯者用三個不同的英文詞來翻譯同一個希臘詞:「grave」在本章 約5:28;太27:52 等處;「tomb」太8:28;可5:2;可6:29 等處;「sepulchre」指基督的安息之處。「Sepulchre」在所有情況下都是最好的。聖馬太獨自使用的另一個希臘詞「tomb」被翻譯為「tomb」太23:29,以及「sepulchre」太23:27,太27:61;太27:64;太27:66,太28:1。已經四天了] 毫無疑問,他是在去世當天被埋葬的,這在炎熱氣候下很常見,因為屍體分解迅速;此外,他死於惡性疾病,可能是發燒。耶戶命令耶洗別在死後數小時內被埋葬(王下9:34);亞拿尼亞和撒非喇立即被埋葬(徒5:6;徒5:10)。如果基督在拉撒路死後立即出發,這似乎是可能的,那麼旅程就花了四天。這與伯大巴拉或伯大尼在巴勒斯坦北部,可能在加利利海以南一點的結論非常吻合;它一定靠近加利利(參閱 約1:28-29;約1:43)。但另一方面,拉撒路可能在基督聽說他生病後不久就去世了;在這種情況下,旅程只花了不到兩天。

約翰福音 11:18 18. 伯大尼離耶路撒冷不遠] 「是」不一定意味著聖約翰寫作時伯大尼已被毀,但這更可能是其意義;特別是因為沒有其他福音書作者以過去式談論地點,而聖約翰也並非總是如此。推論是他在耶路撒冷被毀後寫作;他以過去式談論在圍城中被毀的地方;例如伯大尼(此處)、客西馬尼園(約18:1)、約瑟的園子(約19:41);未被毀的地方則以現在式談論;例如畢士大(約5:2,參閱該處注釋)。約有十五里路] 字面意思是「約有十五個斯他丟」。一個希臘斯他丟比一個英里少18碼;但這個翻譯足夠準確,就像「一桶」(約2:6)一樣。因此,這個距離不到兩英里,之所以提及是為了說明許多猶太人前來慰問姊妹們。

約翰福音 11:19 19. 有好些猶太人來到馬大和馬利亞那裡] 更好的翻譯是「有許多猶太人從中來了,等等」。公認文本和一些可靠的權威抄本讀作「來到馬大和馬利亞以及他們的朋友那裡」,但這不是最佳證實的讀法。「猶太人」在此處,像往常一樣,指基督的對手;他們大多,如果不是全部,來自耶路撒冷。安慰他們] 這是猶太人哀悼儀式的一部分,許多人(至少十人)會來慰問。創27:35;參閱 撒下12:17;伯2:11。據說通常的哀悼期是三十天;三天哭泣,七天哀號,二十天悲傷。但聖經中的例子各不相同:雅各,七十天外加七天(創50:3;創50:10);亞倫和摩西,三十天(民20:29;申34:8);掃羅和猶滴,七天(撒上28:13;士16:24;參閱 傳22:12;以斯拉二書5:20)。約瑟夫告訴我們,亞基老為他父親哀悼七天,猶太人為他自己哀悼三十天(《猶太戰記》二.一.1;三.九.5)。《密示拿》規定近親哀悼七天。

約翰福音 11:20 20. 馬大] 或作「所以馬大」。消息會傳給她,因為她是長姊,而且(顯然)是家中的女主人(路10:38)。她像往常一樣帶頭招待,而馬利亞則退縮了。「歷史中最顯著的特徵之一是馬利亞和馬大在此處和聖路加福音中描繪的性格一致性。」(S. p. 185)。這種巧合是偶然或設計的,這令人難以置信。更容易相信的是,兩本福音書都給我們提供了真實人物的事實。基督不願立即混入哀悼的人群中,而是在村外停下。耶穌來了] 更好的翻譯是「耶穌正在來」,這很可能是消息的原話。或許他們仍在期待祂的到來,儘管他們認為祂的到來已經太遲,無濟於事。馬利亞卻仍然坐在家裡] 或作「坐在家裡」:這是悲傷和沉思的姿態(伯2:13)。她不知道基督的接近(約11:28-29):馬大在履行對新來者的款待職責時,更有可能聽到這個消息。

約翰福音 11:21 21. 你若在這裡] 這不是責備,無論多麼溫和(她沒有說「你若來了」),而是深切的遺憾。這個想法在過去四天裡自然而然地經常出現在姊妹們的心中(參閱 約11:32)。她們相信基督能夠而且會醫治拉撒路:她們的信心和希望還不足以預期祂會使他從死裡復活。馬大信心的逐步進展非常符合生活實際,並讓我們想起撒馬利亞婦人(約4:19)和生來瞎眼的人(約9:11)身上類似的發展,儘管她比他們從更進階的階段開始。如果所有這三個敘述都是晚期的虛構作品,那麼我們就有了三部心理學研究的傑作,它們在二世紀的文學中,就像哥德式大教堂在那個時代的建築中一樣奇蹟。關於結構,參閱 約4:10,約14:28。

約翰福音 11:22 22. 就是現在,我也知道] 「就是」必須基於文本批評的理由省略;文本應為「現在(他死了)我也知道,等等」。她相信如果基督在那裡,祂就能憑自己的能力醫治拉撒路(參閱 約4:47),而現在祂的禱告可能蒙神垂聽,使他從死裡復活。她還需要學習,基督的肉身同在並非必要,祂能憑自己的能力使死人復活。祂逐漸引導她的信心走向更高的真理。你向神求什麼] 她使用了一個更適合人類禱告的詞,「為自己求」(參閱 約14:13-14,約15:7;約15:16,約16:23;約16:26),基督從未用這個詞來指祂自己的禱告,福音書作者也未用它來指基督的禱告(對比 約14:16,約16:26,約17:9;約17:15;約17:20;太26:36;太26:39;太26:42;太26:44;路22:32)。她因此間接顯示了她對祂與神關係的不完全理解。

約翰福音 11:23 23. 必會復活] 祂使用了一個模棱兩可的表達,作為對她信心的考驗。有些人認為這些話沒有暗示拉撒路的立即復原,而馬大(約11:24)正確地理解了它們。更可能的是,基督包含了拉撒路的立即復原,但她不敢如此理解,並拒絕將其理解為最終的復活,認為那樣的安慰太微薄。

約翰福音 11:24 24. 我知道他必在末日復活] 這種信念可能超越了當時猶太人對此主題的普遍信仰。《舊約》關於復活的宣告如此稀少和模糊,以至於撒都該人可以否認此教義,而法利賽人則不得不訴諸口傳傳統來維護它(參閱 可12:18;徒23:8)。末日] 參閱 約6:39。

約翰福音 11:25 25. 我是復活,我是生命] 祂將她從自私的悲傷中引向自己。祂無需像人一樣向神禱告(約11:22);祂(而非他人)是復活和生命。無需展望末日;祂是(而非「將是」)復活和生命。參閱 約14:6;西3:4。在接下來的內容中,第一部分展示祂如何是復活,第二部分展示祂如何是生命。「信我的人,雖然死了(肉體上),也必活著(永恆地)。凡活著(肉體上)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永恆地)。」

約翰福音 11:26 26. 必永遠不死] 參閱 約8:51;表達形式相同:「必確實永遠不死」。你信這話嗎?] 一個突然提出的、深入人心的問題。她自信地回答,並說出她自信的根據。

約翰福音 11:27 27. 我信] 字面意思是「我已經相信了」,即我已經說服自己並相信。你是基督] 她不可能完全明白她告白的全部含義。她和使徒們一樣,對彌賽亞的品格和職分抱有不完全的觀點。參閱 約9:38。那將要來的] 字面意思是「那來的」。參閱 約6:14;太11:3;路7:19;申18:15。她相信祂擁有 約11:25-26 中提到的能力,因為祂是彌賽亞。這些能力將如何影響她自己的情況,她並不知道,但懷著對他們所有人將獲得安慰的模糊希望,她回到了家。參閱 約1

約翰福音 11:29
29. 她就趕緊起來] 這對於一個如此喜愛坐在耶穌腳前的人來說,是再自然不過的反應。

約翰福音 11:30
30. 進了村子] 或作「進了村莊」;參閱 約 11:1。祂留在村外,便能與姊妹們說話,而不必擔心被打斷。仍在那個地方] 仍舊在那個地方。

約翰福音 11:31
31. 跟著她,說] 根據最佳權威抄本,應讀作「跟著她,**以為**」。他們的跟隨打擾了馬大所期望的私密性。在那裡哭] 這裡和 約 11:33 譯作「哭」的詞,與 約 11:35 所用的詞不同,表示一種大聲的悲傷表達;是哀號和哭喊,而不僅僅是流淚。

約翰福音 11:32
32. 馬利亞到了] 所以馬利亞到了。她就俯伏在祂腳前] 馬大在 約 11:21 並沒有這樣的記載。這裡再次顯出兩姊妹性格上的差異。主啊,你若早在這裡] 與馬大在 約 11:21 所說的話相同。毫無疑問,姊妹們在過去幾天裡常常彼此表達這個想法。馬利亞的情緒過於強烈,她只能說到這裡;對比 約 11:22。隨後而來的猶太人阻止了進一步的交談。關於此句結構,可比較 約 4:10,約 14:28。

約翰福音 11:33
33–44. 神蹟
33. 哭泣……哭泣] 重複是為了強調,並指出一個對比,這是這段經文的關鍵。祂心裡悲嘆] 更好的翻譯是「祂心裡**憤怒**」。這個譯作「悲嘆」的詞在新約中出現五次:這裡,約 11:38;太 9:30;可 1:43;可 14:5(參閱各處注釋)。在所有情況下,如同在古典希臘文和七十士譯本(LXX)中,它表達的不是悲傷,而是憤慨或嚴厲。它的意思是 (1) 字面上指動物「噴鼻息,咆哮」;然後引申為 (2)「非常憤怒或憤慨」;(3)「嚴厲命令,帶有不悅的威脅」。祂為何憤怒?有些人翻譯為「對祂的靈憤怒」,並解釋 (a) 祂對克服祂的人類情感感到憤慨:這與我們所知基督的人性不符。另一些人保留「在祂的靈裡」,解釋 (b) 祂「對猶太人,或許也對姊妹們的不信」感到憤慨:但上下文並無此暗示。還有一些人 (c) 認為是「看到邪惡(如死亡)的暫時勝利,……在此以最深切的悲情展現出來」:但我們在其他地方從未見過主對罪的物理後果表現出憤怒。似乎最好回到上一條注釋中指出的對比。祂看到祂的敵人猶太人虛偽和感傷的哀悼,與祂所愛的友人馬利亞真誠的哀悼混雜在一起(比較 約 12:10),感到憤慨:虛偽總是激起祂的憤怒。就甚是憂愁] 旁注更好;祂**使自己**憂愁,即攪動自己,讓自己的情感透過外部動作(如顫抖)顯露出來。

約翰福音 11:34
34. 你們把他放在哪裡了?] 這個問題與基於 約 11:31 的假設相悖,即耶穌在村外停留的地方靠近墳墓。他們對祂說] 「他們」是兩姊妹:雙方都「以最簡短的話語表達悲傷」。

約翰福音 11:35
35. 耶穌哭了] 或作「耶穌流淚了」。這個詞在新約中別無他處;它表達的哀號比 約 11:31 和 約 11:33 所用的詞更輕。祂在前往她們兄弟墳墓的路上流淚,不是因為祂對即將發生的事一無所知或有所懷疑,而是因為祂不能不與祂朋友們深切的悲傷感同身受。「歸於耶穌的強烈人性、祂的愛、祂明顯的痛苦、祂努力地鎮定自己,這些都是真實性的有力標誌,尤其因為它們可能被認為與序言的教義相衝突。但這不過是又一個證明,那教義對福音書作者真實的歷史記憶影響甚微。」S. pp. 186, 7。

約翰福音 11:36
36. 於是猶太人說……愛他] 這裡,如同在 約 11:12;約 11:14;約 11:16-17;約 11:20-21;約 11:31-32;約 11:41;約 11:45;約 11:47;約 11:53;約 11:56 中,「於是」應譯作「**所以**」,正如 約 11:3;約 11:33;約 11:38;約 11:54 中正確給出的那樣:這是聖約翰在所有這些經文中最喜歡的連接詞。這裡的兩個動詞都是未完成時態;「不斷地說」、「過去常愛」。接下來的內容表明這句話並非所有猶太人都說的。這裡譯作「愛」的詞是姊妹們在 約 11:3 中使用的更具熱情的詞,而不是福音書作者在 約 11:5 中使用的更高層次的詞。

約翰福音 11:37
37. 其中有人說] 更好的翻譯是「**但**其中有人說」,與 約 11:36 中說話的人形成對比,後者並非不友善,而這些人則是在嘲諷。這句話的用意是:「祂哭了;但祂為何沒有及時趕來救祂的朋友?因為祂知道自己不能。如果祂不能,祂真的能使瞎子的眼睛看見嗎?」他們利用拉撒路的死作為論據,對那個在耶路撒冷曾使他們困惑的神蹟提出新的質疑。他們提到生來瞎眼的人,而不是寡婦的兒子或睚魯的女兒,這被用作反對這個敘事真實性的異議。然而,這實際上是其真實性的有力證實。一個編造者幾乎肯定會選擇更明顯的平行事件。但這些猶太人當然不相信那些使死人復活的事件:他們更自然地提到他們自己經驗中一個據稱的神蹟。此外,他們並非暗示使死人復活,而是強調如果耶穌能行神蹟,祂就應該阻止拉撒路死去。不至於死] 應作「不至於**會**死」。

約翰福音 11:38
38. 又心裡悲嘆] 參閱 約 11:33。這表明「在祂的靈裡」而非「對祂的靈憤怒」是那裡的正確翻譯。他們的嘲諷懷疑再次激起祂的憤慨。來到墳墓] 參閱 約 11:17。在「那墳墓」前加上「**現在**」。擁有私人墓地表明這家人家境富裕。眾多哀悼者的出席和極其珍貴的香膏(約 12:3)也指向同一事實。安在上面] 希臘文可能指「靠著它」,因此不排除在岩石或土堆側面挖掘的墓穴。現在被展示為拉撒路墳墓的是一個地面上的挖掘,有台階通向下方。石頭可以防止野獸進入。

約翰福音 11:39
39. 那死人的姊姊] 並非無故插入。正是因為她是他的姊姊,她才不忍心看到他,也不允許他因腐爛而面目全非。這句話從務實的馬大口中說出,比從內斂害羞的馬利亞口中說出更自然。沒有任何跡象表明她錯了;儘管有些人認為神蹟從拉撒路死後就開始了,屍體一直沒有腐爛。他已經死了四天了] 字面意思是「他是第四天的」。

約翰福音 11:40
40. 我不是對你說過嗎?] 顯然是指 約 11:25-26,以及對使者的答覆,約 11:4:這兩次可能說的比記載的更多。參閱 約 11:4 的注釋。

約翰福音 11:41
41. 從那安放死人的地方] 這些詞被絕大多數權威抄本省略。它們是後人添加的不必要的解釋。耶穌就舉目] 這個動詞與前一句中譯作「挪開」的動詞相同。兩者應翻譯一致;此外,「就」應作「**但**」。他們就挪開了石頭。但耶穌舉目望天。父啊,我感謝你] 耶穌感謝父,公開承認子「憑著自己不能做什麼」,祂即將展現的能力是來自父的(約 5:19-26)。你已經聽見我了] 更好的翻譯是「你**曾**聽見我了」。這裡所指的禱告並未被記載。

約翰福音 11:42
42. 我也知道] 更好的翻譯是「**但**我知道」,「我」字非常強調。這節經文是為了防止誤解而添加的:沒有人會從這個感恩的舉動中推斷,子的任何禱告父都不會聽。我說這話] 即我說了「我感謝你」等等的話。你差了我來] 或作「你**曾**差了我來」。「你」字是強調的;「是你,而不是別人」。

約翰福音 11:43
43. 大聲呼叫] 這個希臘詞(在新約中除了本福音書外很少見)在其他地方從未用於基督。它在其他地方用於群眾的呼喊;約 12:13,約 18:40,約 19:6,(12),15。比較 太 12:19;徒 22:23。這大聲的呼喊或許是強烈情感的結果,或是為了讓所有群眾都能聽見。將其視為神蹟的直接手段,喚醒死人,是很自然的:儘管有些人認為「我感謝你」暗示拉撒路已經活了,只需要被叫出來。

約翰福音 11:44
44. 就出來了] 最安全的做法是不將此視為一個額外的神蹟。裹屍布可能只是鬆鬆地綁在他身上,或者每個肢體都可能單獨包裹:在埃及木乃伊中,有時每個手指都保持獨立。裹屍布] 這個希臘詞在新約中只在這裡出現。比較 箴 7:16。它指的是將裹屍布和香料固定在身體周圍的繃帶。這裡沒有提到通常的香料(約 19:40);而馬大的話(約 11:39)反而暗示沒有經過防腐處理。如果拉撒路死於惡性疾病,他會盡快被埋葬。臉] 這個希臘詞在新約中只在這裡、約 7:24 和 啟 1:16 出現:這是共同作者身份的小跡象之一(參閱 約 15:20 和 約 19:37)。手巾] 使用了一個拉丁詞,字面意思是「汗巾」。它出現在 約 20:7;路 19:20;徒 19:12。這裡可能指的是綁在下巴下方以防止下顎下垂的布。這些細節顯示了目擊者的描述。讓他走] 這個表達與「讓這些人走吧」(約 18:8)相同;或許這裡譯作「讓他走他的路」會更好。拉撒路應被允許離開,免受有害的興奮和無謂的好奇。福音書敘事在這裡的保留是其真實性的證據,與關於其他據稱從墳墓歸來者的神話形成鮮明對比。拉撒路沒有透露關於看不見的世界的任何信息。關於他的傳說沒有歷史價值:但特倫奇(Trench, Miracles, p. 425)提到的一個值得記住。據說他復活後問基督的第一個問題是他是否必須再次死去;當被告知他必須如此時,他再也沒有笑過。

約翰福音 11:45
45–57. 神蹟的相反結果
45. 於是許多猶太人] 英文譯本在這裡具有誤導性,因為不準確和標點符號錯誤。它應該是這樣:「**所以**許多猶太人,就是那些來到馬利亞那裡並看見祂所做之事的(參閱 約 6:14)」。所有目睹神蹟的猶太人都相信了:「猶太人中」指的是一般的猶太人。但他們中間也有人去] 一般猶太人中的一些人,而不是那些看見並相信的人,去告訴了法利賽人;其意圖不明,但可能不是出於惡意。或許是為了說服法利賽人,或是為了尋求他們自己困惑的權威解決方案,或是覺得人民公認的領袖應該知道整個情況。他們任務的糟糕結果使一些人過於倉促地得出結論,認為他們的意圖是惡意的,因此他們不能被歸入那些相信的人。

約翰福音 11:47
47. 召集公會] 他們召集了公會會議。連耶穌的對手也正在被轉化,必須採取果斷行動。危機使宗教對手團結起來。祭司長(多為撒都該人)與法利賽人協同行動;嫉妒的教士與宗教狂熱者(比較 約 7:32;約 7:45,約 18:3)。我們怎麼辦呢?] 暗示必須採取行動。這個人] 輕蔑的語氣,如 約 9:16;約 9:24;比較 約 7:49。行了許多神蹟] 不再可能否認這些神蹟的事實。他們沒有問自己這些「神蹟」意味著什麼,他們唯一的想法是如何阻止他人得出顯而易見的結論。

約翰福音 11:48
48. 羅馬人就要來] 他們不問祂是否是彌賽亞;他們只看承認祂是彌賽亞的後果。「公會,尤其是其中的法利賽派,是一個民族主義和愛國的團體。它是關於彌賽亞的拉比理論的繼承者和守護者。在全國範圍內,沒有哪個階層比他們更根深蒂固地持有這些理論,因此也沒有哪個階層對耶穌的教導如此難以接受。從始至終,這對他們來說都是不可理解的。它似乎放棄了所有的民族希望和特權,並將捍衛這些希望和特權視為罪惡。如果它成功了,似乎就必須為羅馬人敞開大門……在古代文學中,我們很少能找到如此複雜的局面被如此透徹地理解和描述。」S. pp. 188, 189。這最後一句話對於第四福音書的整個敘事部分來說是極其真實的。我們的地土和我們的民族] 「我們的」非常強調;我們的地土和我們的民族。「地土」或許最好理解為耶路撒冷,公會的所在地,以及大部分聖職人員的居所。其他解釋有 (1) 聖殿,比較 2 馬加比書 5:19;(2) 整個土地;這樣表達的意思是「我們的土地和人民」,這是不合邏輯的:土地可以從人民手中奪走,或者人民可以從土地上被驅逐,但兩者如何能都被奪走?(3) 「地位,存在理由」。無論如何,這種情感與底米丟和他的同業工匠(徒 19:27)的情感相似。他們聲稱對宗教非常熱心,但無法掩飾他們的私利動機。

約翰福音 11:49
49. 該亞法] 這是一個姓氏;「那一年作大祭司的該亞法」太 26:3(參閱該處關於公會的注釋)。他原名約瑟。該亞法要麼是磯法(Cephas,意為「磐石」)的敘利亞文形式,要麼根據另一種詞源,意為「低窪」。大祭司職位早已不再父子相傳。彼拉多的前任瓦勒里烏斯·格拉圖斯(Valerius Gratus)曾罷免亞拿,並先後設立以實瑪利、以利亞撒(亞拿的兒子)、西門和約瑟·該亞法(亞拿的女婿);該亞法從公元 18 年至 36 年擔任此職,後被維特利烏斯(Vitellius)罷免。亞拿儘管被罷免,但在某種意義上仍被視為大祭司(約 18:13;路 3:2;徒 4:6),可能是公會的主席(徒 5:21;徒 5:27;徒 7:1;徒 9:1-2;徒 22:5;徒 23:2;徒 23:4;徒 24:1)。該亞法在這裡不是主席,否則他不會僅僅被稱為「他們中間的一個」。那一年] 這曾被提出作為異議,彷彿福音書作者無知地認為大祭司職位是每年一任的——這個錯誤將大大證明福音書作者不是猶太人,因此也不是聖約翰。但希臘文中沒有「那一年」(比較 約 1:33,約 4:53,約 5:9;約 5:11),而「那一年」指的是「那個顯著而致命的年份」。同樣的表達再次出現在 約 11:51 和 約 18:13。即使「那一年」沒有這個明顯的含義,這個時期職位的頻繁變動也足以解釋其插入,而無需暗示每年更換的概念。在聖約翰的一生中,曾有大約二三十位大祭司。你們什麼都不知道] 這是從他們問「我們怎麼辦呢?」推斷出來的。他們應該做什麼是顯而易見的。「你們」是輕蔑的強調。這個人堅決但肆無忌憚的性格顯而易見。

約翰福音 11:50
50. 對我們有益] 對我們公會成員有益。但更好的讀法是「對**你們**這些三心二意的法利賽人有益」。一個人] 字面意思是「為了使一個人」;聖約翰最喜歡的連接詞,指向神聖的目的:比較 約 4:34;約 4:36,約 6:29;約 6:50,約 9:2-3;約 9:39,約 12:23,尤其是 約 16:7。百姓] 作為神權共同體的猶太人(**laos**)。全國] 作為地上萬國之一的猶太人(**ethnos**)。比較 路 7:5;徒 10:22。同一個詞的複數形式「列國」指外邦人。

約翰福音 11:51
51. 不是出於自己] 像掃羅一樣,該亞法是身不由己的先知。他作大祭司] 除了猶太人,沒有人會知道古老的猶太信仰,即大祭司藉著烏陵和土明是神聖神諭的代言人。烏陵和土明已經失落,大祭司的職位也失去了許多榮耀,但對其先知恩賜的記憶並未完全消失(何 3:4);而「在那致命的一年」,聖約翰很可能相信這恩賜會被恢復。

約翰福音 11:52
52. 不但為那民族] 聖約翰特意使用這個詞,將猶太人僅僅描述為地上萬國之一,與外邦人區分開來。當然,我們不應理解該亞法對他那臭名昭著的建議所包含的恩典意義有任何想法。聚集歸一] 比較 約 17:21:將「歸一」讀作「**成為**一體」。

約翰福音 11:53
53. 從那日起] 因此,「從那日起」在這裡更為重要,以表明正是由於該亞法的建議,公會才實際上(如果不是正式地)宣判了死刑。問題是如何執行這項判決。

約翰福音 11:54
54. 所以] 公會逮捕祂的命令已經發布(約 11:57);死刑判決可能只是他們內部的一個秘密。公開地] 比較 約 7:10。祂避開了與所有對手的交往。往鄉下] 從那裡退到鄉下。「曠野」自然是指猶大曠野,它延伸到耶利哥的邊界。以法蓮] 這個地方無法確定。優西比烏(Eusebius)認為它在耶路撒冷東北八英里處,耶柔米(Jerome)認為是二十英里處:兩者都認為它與以弗崙(Ephron)是同一個地方。如果指的是歷代志下 13:19 和約瑟夫(Josephus, B. J. iv. ix. 9)中的以法蓮,那麼曠野就是伯亞文的曠野。

約翰福音 11:55
55. 猶太人的逾越節] 現在是猶太人的逾越節。參閱 約 2:13 和 約 6:4 的注釋。潔淨自己] (徒 21:24)。我們再次有證據表明福音書作者是猶太人。律法並未規定潔淨禮作為逾越節的準備。但禮儀上不潔淨者會被排除在外(約 18:28);因此,習慣上,那些不潔淨的人會及時上耶路撒冷,以便在節期開始前被宣告潔淨。

約翰福音 11:56
56. 尋找……說] 這兩個動詞都是未完成時態,表示持續進行的動作。他們的話中有兩個問題:「你們以為怎樣?他一定不會來過節吧?」

約翰福音 11:57
57. 那時祭司長和法利賽人] 省略「那時」。這個詞缺乏權威性,即使它是真實的,它也不意味著「那時」,而是「此外」。這節經文解釋了為什麼人們懷疑祂會來過節。請注意,撒都該派的聖職人員再次居於主導地位。比較 約 11:47,約 12:10,約 18:3;約 18:35,約 19:6;約 19:15;約 19:21。在受難史中,法利賽人只被提及一次(太 27:62),而且像這裡一樣,是在祭司長之後。命令] 更好的讀法是「**命令**」(複數),因為只提到一個命令,所以被改為單數。比較我們的短語「下命令」。叫] 字面意思是「為了使」(參閱 約 11:50)。「我們不知道主在以法蓮停留了多久。如果我們相信塔木德的傳統,以及卡斯帕里博士(Dr Caspari)從中推斷出的結論,那麼在最近的公會會議上,實際上已經通過了死刑判決,只是在等待機會執行,並且等待辯護證人出庭的法定期間屆滿。這將使退到以法蓮和逾越節之間的間隔或多或少與允許的四十天相符。然而,這些數據並非我們能自信地依據。」S. p. 191。因此,我們再次遇到一個不確定長度的間隔。參閱第六章的引言注釋和 約 6:1 的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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