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耶穌過去的時候,看見一個人生來是瞎眼的。
2門徒問耶穌說:「拉比,這人生來是瞎眼的,是誰犯了罪?是這人呢?是他父母呢?」
3耶穌回答說:「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上帝的作為來。
4趁着白日,我們必須做那差我來者的工;黑夜將到,就沒有人能做工了。
5我在世上的時候,是世上的光。」
6耶穌說了這話,就吐唾沫在地上,用唾沫和泥抹在瞎子的眼睛上,
7對他說:「你往西羅亞池子裏去洗。」(西羅亞翻出來就是「奉差遣」。) 他去一洗,回頭就看見了。
8他的鄰舍和那素常見他是討飯的,就說:「這不是那從前坐着討飯的人嗎?」
9有人說:「是他」;又有人說:「不是,卻是像他。」他自己說:「是我。」
10他們對他說:「你的眼睛是怎麼開的呢?」
11他回答說:「有一個人,名叫耶穌,他和泥抹我的眼睛,對我說:『你往西羅亞[池子]去洗。』我去一洗,就看見了。」
12他們說:「那個人在哪裏?」他說:「我不知道。」
13他們把從前瞎眼的人帶到法利賽人那裏。
14耶穌和泥開他眼睛的日子是安息日。
15法利賽人也問他是怎麼得看見的。瞎子對他們說:「他把泥抹在我的眼睛上,我去一洗,就看見了。」
16法利賽人中有的說:「這個人不是從上帝來的,因為他不守安息日。」又有人說:「一個罪人怎能行這樣的神蹟呢?」他們就起了紛爭。
17他們又對瞎子說:「他既然開了你的眼睛,你說他是怎樣的人呢?」他說:「是個先知。」
18猶太人不信他從前是瞎眼,後來能看見的,等到叫了他的父母來,
19問他們說:「這是你們的兒子嗎?你們說他生來是瞎眼的,如今怎麼能看見了呢?」
20他父母回答說:「他是我們的兒子,生來就瞎眼,這是我們知道的。
21至於他如今怎麼能看見,我們卻不知道;是誰開了他的眼睛,我們也不知道。他已經成了人,你們問他吧,他自己必能說。」
22他父母說這話,是怕猶太人;因為猶太人已經商議定了,若有認耶穌是基督的,要把他趕出會堂。
23因此他父母說:「他已經成了人,你們問他吧。」
24所以法利賽人第二次叫了那從前瞎眼的人來,對他說:「你該將榮耀歸給上帝,我們知道這人是個罪人。」
25他說:「他是個罪人不是,我不知道;有一件事我知道,從前我是眼瞎的,如今能看見了。」
26他們就問他說:「他向你做甚麼?是怎麼開了你的眼睛呢?」
27他回答說:「我方才告訴你們,你們不聽,為甚麼又要聽呢?莫非你們也要作他的門徒嗎?」
28他們就罵他說:「你是他的門徒;我們是摩西的門徒。
29上帝對摩西說話是我們知道的;只是這個人,我們不知道他從哪裏來!」
30那人回答說:「他開了我的眼睛,你們竟不知道他從哪裏來,這真是奇怪!
31我們知道上帝不聽罪人,惟有敬奉上帝、遵行他旨意的,上帝才聽他。
32從創世以來,未曾聽見有人把生來是瞎子的眼睛開了。
33這人若不是從上帝來的,甚麼也不能做。」
34他們回答說:「你全然生在罪孽中,還要教訓我們嗎?」於是把他趕出去了。
35耶穌聽說他們把他趕出去,後來遇見他,就說:「你信上帝的兒子嗎?」
36他回答說:「主啊,誰是上帝的兒子,叫我信他呢?」
37耶穌說:「你已經看見他,現在和你說話的就是他。」
38他說:「主啊,我信!」就拜耶穌。
39耶穌說:「我為審判到這世上來,叫不能看見的,可以看見;能看見的,反瞎了眼。」
40同他在那裏的法利賽人聽見這話,就說:「難道我們也瞎了眼嗎?」
41耶穌對他們說:「你們若瞎了眼,就沒有罪了;但如今你們說『我們能看見』,[所以]你們的罪還在。」
# 約翰福音 第九章
第九章:基督是真理與光明的源頭,藉由一個神蹟來闡明。光明賜予生來瞎眼之人的眼睛,真理則啟示給他的靈魂。
約翰福音 9:1 1–5. 神蹟的序曲。1. 耶穌經過的時候] 或作「當祂經過的時候」。這可能是祂從聖殿出來的路上(約 8:59),也可能指在獻殿節附近的一個較晚的場合(約 10:22)。我們知道這個人是靠乞討為生(約 9:8),而乞丐常聚集在聖殿門口(徒 3:2),就像現在他們常聚集在外國教堂入口一樣。生來是瞎眼的] 這個人會不斷向路人陳述這個事實。「生來」這個希臘文詞彙在《新約》中別無他處出現。殉道者游斯丁(Justin Martyr)兩次用這個詞來形容基督所醫治的人;《與特里豐對話》(Trypho)第 69 章;《第一護教辭》(Apol. i.)第 22 章。沒有比這節經文更可能的來源了,因為別處沒有記載基督醫治先天性疾病的事蹟。參約 1:23 和約 3:3 的注釋。
約翰福音 9:2 2. 夫子] 最好譯作「拉比」:參約 4:31 的注釋。是這人犯了罪呢?是他父母犯了罪呢?叫他生來瞎眼?] 字面意思是「叫他應當生來瞎眼」(參約 8:56 的注釋)。這個問題引起了許多討論。它暗示著某人必定犯了罪,否則就不會有這樣的苦難:那麼是誰犯了罪呢?這個問題可能僅僅意味著如此;特別提到與苦難最密切相關的人,而沒有太多考慮可能性或或然率。但這並非完全令人滿意。門徒提出了兩個非常明確的選擇;我們不能假設其中一個是沒有意義的。父親的罪孽報應在兒女身上,這是十誡第二條的教導,也是每個人的經驗。但一個人怎麼可能因為自己的罪而生來瞎眼呢?有四種答案被提出。(1) 預定論的觀念,認為這個人是因上帝知道他一生中將會犯的罪而受罰。這完全不符合聖經,也與上下文不符。(2) 靈魂轉世的教義,一些猶太人持有此觀點:他可能在另一個身體中犯了罪。但這種哲學教義是否為門徒所熟悉,則令人懷疑。(3) 靈魂前存的教義,出現在《智慧書》8:20:這個人的靈魂在與身體結合之前就犯了罪。這對於不識字的人來說,同樣難以熟悉。(4) 當前猶太人對創 25:22、詩 51:5 和類似經文的解釋;認為未出生的嬰兒可能會有情感(參路 1:41-44),而這些情感可能而且常常是罪惡的。總體而言,這似乎是最簡單、最自然的解釋,約 9:34 似乎也證實了這一點。
約翰福音 9:3 3. 基督指出還有第三種可能性,而他們的問題卻假設沒有。此外,祂暗示性地警告他們不要假設個人苦難與罪之間存在關聯(參約 5:14 的注釋)。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不是「已經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這個答案,就像問題一樣,指向一個明確的罪行。而是要] 亦即,他生來瞎眼是為了。這種「而是(為了)要」的省略用法在聖約翰福音中很常見,並說明了他偏愛表達目的的句式:參約 1:8 和約 8:56 的注釋。上帝的作為] 指所有祂顯明自己的事,不單是神蹟。參約 11:4。在革利免的《講道集》(Clementine Homilies)(約 19:22)中,無疑提到了這段經文(1-3節),其年代約為公元 150 年。參約 10:9;約 10:27。
約翰福音 9:4 4. 我必須做工,等等] 這裡的讀法有些可疑,關於「我」或「我們」、「我」或「我們」在每個情況下是否正確。最好的權威版本是「我們必須做那差我來者的工」,而這個較難的讀法可能是正確的。有些抄寫員將「我們」改為「我」以使其與「我」一致,另一些則將「我」改為「我們」以使其與「我們」一致。「我們必須做工」:基督在使世界歸主的工作中將自己與門徒認同。「那差我來者」:基督不將自己的使命與門徒的使命認同。他們都被差遣,但意義不同。同樣,祂說「我的父」和「你們的父」、「我的上帝」和「你們的上帝」;但沒有說「我們的父」或「我們的上帝」(約 20:17)。趁著白晝] 或作「只要是白晝」,即只要我們有生命。白晝和黑夜在這裡,如同在各種文學作品中一樣,意味著生命和死亡。其他解釋,例如:適時和不適時的時刻,基督在世上的存在和祂的離去,——這些解釋較不簡單,也較不適合上下文。如果約 7:37 之後所記載的一切都發生在同一天,這些話很可能是在傍晚說的,當時漸暗的光線會增加警告的力度:黑夜將到(沒有冠詞),就沒有人能做工了。「沒有人」;即使是基督自己作為地上的人也不能:參約 11:7-10;詩 104:23。
約翰福音 9:5 5. 我在世上的時候] 最好譯作「無論何時我在世上」;這與「只要是白晝」的句式不同。光在不同的時間和程度上照耀,無論世界選擇是否被照亮。參約 1:5,約 8:12。這裡特別指祂同時賜光給那人的眼睛和靈魂。法利賽人證明了「黑暗不領悟光」這句話的真實性。我是世界的光] 或作「我是世界的光」:沒有冠詞。對比約 8:12。
約翰福音 9:6 6–12. 神蹟。6. 用泥抹在瞎子的眼睛上] 「瞎子的」應當省略,「它的」應當插入,並採用旁註的譯法:將泥(用唾沫和成的泥)抹在它的眼睛上。對基督誠實的尊重迫使我們將泥視為醫治的媒介;並非祂不能不用泥醫治,而是祂願意以此作為祂能力的管道。在其他地方,祂也使用唾沫;醫治一個瞎子(可 8:23);醫治一個又聾又啞的人(可 7:33)。唾沫被認為是治療眼疾的藥方(參維斯帕先(Vespasian)據稱的神蹟,塔西佗(Tac.)《歷史》(Hist.)四章 81 節,以及其他例子);泥土也是,儘管較不常見。因此,基督選擇了一種普通的藥方,並使其在一個公認超出其預期能力的情況下獲得成功(約 9:32)。這有助於我們得出結論,為何祂願意使用媒介,而不是連一句話都不說就醫治;即是為了幫助受苦者的信心。當能感知到媒介時,更容易相信;當媒介看起來合適時,就更容易相信了。
約翰福音 9:7 7. 到池子裡去洗] 字面意思是「洗入池子裡」,即「把泥洗到池子裡」,或者「到池子裡去洗」。洗滌可能是醫治方法的一部分(參乃縵),也是對那人信心的強烈考驗。西羅亞] 已被確切地認定為位於提羅波安谷(Tyropoean valley)下部,錫安山東南方的西羅亞池(Birket Silwân)。這很可能就是尼 3:15 的西羅亞(Siloah)和賽 8:6 的西羅亞(Shiloah)。「西羅亞的樓」(路 13:4)很可能是一座與水有關的建築;或許是輸水管的一部分。翻出來就是] 字面意思是「被解釋為」。奉差遣] 這是一個可接受的解釋;但原意更接近「差遣」,即水的出口,「西羅亞緩流的水」(賽 8:6)。聖約翰在「名與兆」(nomen et omen)這個詞中看到了那人得醫治的預兆。或許他也看到這從磐石流出的水是那從父而來者的形象。洗完了,就看見了] 「來了」,不是回到基督那裡,基督可能在此期間已經離開了(約 9:12),而是回到自己的家,正如接下來的內容所顯示的。有哪位詩人曾試圖描述這個人第一次看見他生活了這麼久的世界時的情感嗎?「那人看見了,回來後被鄰居盤問的場景,描寫得栩栩如生。接下來法利賽人登場的整個過程也是如此。我們可以幾乎完全相信它。如果反對神蹟的人能提出一份猶太文獻,其中任何已知未發生的事件被如此詳細和逼真地描述,那麼就更容易同意他們的觀點了。」S. pp. 162, 163。
約翰福音 9:8 8. 曾看見他是瞎子的] 正確的讀法是「看見他是個乞丐」,或者可能是「因為他是個乞丐」,即他經常在公共場所被看見。那素常坐著討飯的] 或作「那坐著討飯的」;現在分詞與冠詞連用,表示他的一般習慣。
約翰福音 9:9 9. 有人說] 或作「另有人說」,總共有三組說話者。他是像他] 更好的讀法是「不,他只是像他」。他眼睛的開啓會大大改變他的容貌和舉止:這加上治癒的極端不可能性,使他們懷疑他的身份。
約翰福音 9:11 11. 有一個人名叫耶穌] 這看起來他對耶穌的名聲知之甚少。但更好的讀法是「那名叫耶穌的人」,這指向另一個方向。和泥] 他沒有說如何和泥,因為他沒有看見。其餘的他都按順序講述。省略「西羅亞池」這幾個字。我就看見了] 希臘文可以指「我抬頭看」,如可 6:41;可 7:34;可 16:4 等;也可以指「我恢復視力」,如太 11:5;可 10:51-52 等。「我抬頭看」不適合約 9:15;約 9:18,該詞再次出現:雖然「我恢復視力」對於一個生來瞎眼的人來說並不完全準確,但它是可以接受的,因為視力是人類天生的。注意那人靈魂中信心的逐漸發展,並將其與撒馬利亞婦人(參約 4:19 的注釋)和馬大(參約 11:21 的注釋)的信心發展進行比較。在這裡,他只知道耶穌的名字和神蹟;在約 9:17,他認為祂是「一位先知」;在約 9:33,祂是「從上帝來的」;在約 9:39,祂是「上帝的兒子」。第二世紀的哪位小說家能完成如此心理學的研究呢?
約翰福音 9:12 12. 他在哪裡?] 那個奇怪的(**ἐκεῖνος**,ekeinos)拉比,他讓我們如此困惑。我不知道] 這表明他被醫治後沒有回到耶穌那裡(約 9:7)。「他說」應當是「他說」。
約翰福音 9:13 13–41. 神蹟的相反結果。13. 他們把……帶來] 最好譯作「他們把他,那曾經瞎眼的人,帶到法利賽人那裡」。這些朋友和鄰居或許是好心人,無意製造麻煩。但他們感到不安,因為在安息日做了工,他們認為最好將此事提交給法利賽人,他們是律法遵守和正統信仰方面的大權威(參約 7:47-48)。這不是公會的會議。聖約翰對公會的稱呼是「祭司長和(那些)法利賽人」(約 7:45,約 11:47;約 11:57,約 18:3),或是「法利賽人和祭司長」(約 7:32)。
約翰福音 9:14 14. 那天是安息日] 我們無法確定這是否是住棚節的最後一天(約 7:37)還是下一個安息日。在安息日行了七個憐憫的神蹟:1. 枯乾的手(太 12:9);2. 迦百農的被鬼附者(可 1:21);3. 西門的岳母(可 1:29);4. 彎腰十八年的婦人(路 13:14);5. 患水腫的人(路 14:1);6. 畢士大池的癱子(約 5:10);7. 生來瞎眼的人。
約翰福音 9:15 15. 於是又] 最好譯作「於是又」。那人對這種盤問變得不耐煩:他回答得比最初(約 9:11)簡短得多。
約翰福音 9:16 16. 這人不是從上帝來的] 參「他趕鬼是靠著鬼王」(太 9:34);這與法利賽人的論點相似。神蹟的事實並未被否認:但它不可能是在上帝的幫助下完成的;因此它是在魔鬼的幫助下完成的。一個罪人怎能行這樣的神蹟呢?] 那些較不偏執的人,如尼哥底母和亞利馬太的約瑟,表明這個論點是雙向的。他們也從「神蹟」開始,但得出相反的結論。參尼哥底母的問題,約 7:51。或許基督關於安息日的教導(約 5:17-23)產生了一些影響。就起了分爭] 參約 7:43 的注釋。
約翰福音 9:17 17. 他們中間既然起了分爭,他們就向那人本人求證,雙方都希望爭取他。「他們」包括雙方,即在場的所有法利賽人。他們的問題不是雙重的,而是單一的;不是「你對祂有何看法?祂開了你的眼睛嗎?」而是「你對祂有何看法,因為祂開了你的眼睛?」。「你」是強調的;「你應當對祂有所了解」。他們沒有提出事實問題;神蹟目前尚未引起爭議。他的回答表明只問了一個問題,而且不是事實問題。他是一位先知] 即一位受上帝差遣宣告祂旨意的人;一個具有特殊神聖使命的人;不一定預言未來。參約 4:19,約 3:2。
約翰福音 9:18 18. 猶太人卻不信] 最好譯作「因此,猶太人不信」。那人既然支持溫和派,那些偏執和敵對的黨派便開始質疑神蹟的事實。請注意,在這裡和約 9:22,聖約翰不再稱「法利賽人」,其中一些人對基督並非不友善,而是稱「猶太人」,即祂的敵人,那些拒絕彌賽亞的民族的官方代表(參約 1:19 的注釋)。
約翰福音 9:19 19. 三個法律形式的問題。這是你們的兒子嗎?他生來是瞎眼的嗎?他現在怎麼能看見了?你們說] 強調「你們」,暗示「我們不相信」;字面意思是「你們說他生來是瞎眼的人」。
約翰福音 9:21 21. 是用什麼法子] 最好譯作「怎麼」,如約 9:10;約 9:15;約 9:19;約 9:26。他們因膽怯而緊守所問的確切問題。是誰開了] 最好譯作「是誰開了」。這是危險之處,他們變得更加急切和激動。到目前為止,他們的回答沒有任何強調;但現在所有代詞都明顯地被強調,父母將他們的無知與兒子的責任對比。「誰開了他的眼睛,我們不知道:問他自己;他自己已經成年了;他自己會說關於他自己的事。」參約 9:23 的注釋。
約翰福音 9:22 22. 已經約定] 並未說明何時;但我們可能要理解為他們之間非正式的約定,而非公會的諭令。正式的諭令之後很容易取得。「約定」這個詞用於猶大與人約定(路 22:5,譯作「約定」),以及猶太人約定殺害聖保羅(徒 23:20),別無他處。「同意」在徒 24:9 是同一個動詞的不同複合詞。若有人] 字面意思是「為了若有人」:他們所約定的被視為他們約定的目的。參約 9:2-3 和約 8:56 的注釋。趕出會堂] 即被逐出教會。猶太人有三種咒詛。(1) 逐出教會三十天,在此期間被逐者不得靠近任何人四肘之內。(2) 無限期地絕對排除所有交往和崇拜。(3) 永遠絕對排除;不可撤銷的判決。這第三種形式極少使用,甚至從未使用過。第二種形式在當時是否用於猶太人,則令人懷疑;但所有撒馬利亞人都在此禁令之下。這段經文和路 6:22 的「分離」可能指的是第一種最溫和的咒詛。所有咒詛的原則都源於上帝對米羅斯(Meroz)的判決(士 5:23):參拉 10:8。用於「趕出會堂」的詞是聖約翰獨有的,出現在約 12:42,約 16:2,別無他處。
約翰福音 9:23 23. 所以] 最好譯作「因此」(約 12:18;約 12:27):參約 1:31,約 5:16;約 5:18,約 6:65,約 8:47。他已經成年了,你們問他吧] 或作「他已經成年了;你們問他自己吧」。這是這裡子句的正確順序,它們在約 9:21 的《公認文本》(Received Text)中被修改以與這節經文相符。
約翰福音 9:24 24. 於是他們第二次叫了] 字面意思是「因此,他們第二次叫了」。他們已經將父母與兒子分開盤問,現在試圖在兒子發現他父母沒有否認他的故事之前,威嚇他。將榮耀歸給上帝] 最好譯作「將榮耀歸給上帝」(參約 5:41 和約 8:54);與約 1:14,約 2:11,約 7:18,約 8:50 中的「榮耀」是同一個詞。即使如此,其意義仍然模糊:但「將榮耀歸給上帝」是絕對誤導的。其意義並非「為著醫治將榮耀歸給上帝」;他們正試圖否認曾有任何醫治:而是「藉著說實話將榮耀歸給上帝」。這些話是一種要求認罪的誓言。參書 7:19;撒上 6:5;拉 10:11;《以斯拉一書》9:8;林後 11:31。威克里夫(Wiclif),以及《日內瓦譯本》(Genevan)和《雷姆斯譯本》(Rhemish Versions),在這裡是正確的。廷代爾(Tyndale)和克蘭默(Cranmer)誤導了我們的譯者。我們知道,等等] 「我們」帶有強調;「我們,有權威的人,有權作出決定性判斷的人。所以你堅持說祂是先知是沒有用的。」
約翰福音 9:25 25. 他回答說] 最好譯作「因此他回答說」。他不會輕易表態,而是堅持案件中無可爭辯的事實。我從前是瞎眼的] 字面意思是「作為一個瞎子」,但希臘文分詞可以是現在式或未完成式;可以是「天生是個瞎子」或「從前是瞎子」。在約 3:13 和約 19:38,我們有相同的分詞,並且對它是現在式還是未完成式有類似的疑問:約 9:8 也是如此。
約翰福音 9:26 26. 他們被難倒了,於是又回到事實的細節上,要麼是想再次動搖證據,要麼是沒有更好的話可說。
約翰福音 9:27 27. 我已經告訴你們了] 最好譯作「我告訴過你們了」。你們不聽] 或許是「你們難道沒有聽嗎?」這避免了「聽」在兩種不同意義上的使用:(1)「注意」,(2)「聽見」。那人完全失去耐心,不願再重複一遍。為何你們想聽] 或作「為何你們想聽」。你們也要,等等] 或作「你們當然也不想成為祂的門徒吧」。這個問題的形式與約 6:67 和約 7:52 相似(參約 4:29,約 7:35)。此外,這不是將來時態,而是動詞「願意」或「希望」(參約 5:40,約 6:67,約 7:17,約 8:44)。最後,「是」和「成為」之間的區別在這裡很容易保留,而且值得保留(參約 8:58)。「也」的意義被誤解了。它幾乎不可能意味著「像我一樣」:那人在信心上還沒有達到自認為是耶穌門徒的地步;即使他達到了,他也不會向猶太人承認這個事實。「也」的意思是「像祂那些眾所周知的門徒一樣」。基督有一群追隨者是眾所周知的。
約翰福音 9:28 28. 他們就辱罵他] 省略「就」。辱罵這個詞在福音書中別無他處出現。參彼前 2:23。論證失敗,他們就訴諸辱罵。你是他的門徒] 最好譯作「你是那個人的門徒」。他們使用一個代詞,表達他們與祂毫無關係。參約 5:12 和約 7:11。在約 9:28 和約 9:29 中,代詞都帶有強調:「你是祂的門徒;但我們是摩西的門徒。我們知道上帝曾對摩西說話;至於這個人,等等。」
約翰福音 9:29 29. 上帝曾對摩西說話] 字面意思是「上帝已經說過話」,即摩西領受了一個至今仍存的啟示。這是完成時態的一個常見意義——表達過去行動的永久結果。因此,常見的公式「經上記著」嚴格來說是「它已經被寫下」,或「它寫著」:即它曾經被寫下,而且這寫作仍然存在。但這或許是希臘文完成時態最好用英文簡單過去時來表達的情況之一(反之請參約 8:29;約 8:10 的注釋)。我們不知道他從哪裡來] 我們不知道他領受了什麼使命,也不知道是誰差遣了他。參約 8:14 並對比約 7:27。他再次被與摩西比較,就像在迦百農的會堂裡一樣(約 6:31-32)。
約翰福音 9:30 30. 這真是奇妙的事] 一些最好的抄本讀作「這奇妙的事」。「你們,正是那些應該知道這些事的人(約 3:10),卻不知道祂是否從上帝而來,然而祂卻開了我的眼睛。」「你們」是強調的,或許是對他們「我們知道這人是個罪人」(約 9:24)和「我們知道上帝曾對摩西說話」(約 9:29)的嘲諷式反駁。那人因他們明顯的困窘而鼓起勇氣。
約翰福音 9:31 31. 上帝不聽罪人] 即故意的、不悔改的罪人。當然,這不可能意味著「上帝不聽任何犯過罪的人」,這將暗示上帝從不回應人的禱告。但那人的論斷,若合理理解,是《舊約》的明確教導,他無疑是從那裡得來的。「耶和華遠離惡人,卻聽義人的禱告」(箴 15:29)。參詩 66:18-19;伯 27:8-9;賽 1:11-15。敬拜上帝的人] 或作「敬畏上帝的,虔誠的」。這個詞在《新約》中別無他處出現。那人認為神蹟必定是禱告的應允。只有好人才能獲得這樣的禱告應允。只有一個非常好的人才能獲得如此前所未有的應允。
約翰福音 9:32 32. 從創世以來] 《舊約》中沒有醫治瞎子的記載。
約翰福音 9:33 33. 從上帝來的] 或作「從上帝來的」:參約 1:6。他什麼都不能做] 上下文限制了其意義——什麼都不能做,像這樣的事,沒有神蹟。
約翰福音 9:34 34. 你是全然生在罪孽中的] 「在罪孽中(首先是為了強調),你本性的每個部分(參約 13:10)從你出生起就浸透其中;你生來就是一個被棄絕的人。」他們持有與門徒相同的信念,即出生前犯罪是可能的,並惡意地排除了基督所說的替代方案(約 9:3),甚至排除了門徒所說的替代方案(約 9:2),即他的父母可能犯了罪。他們的激情使他們看不清自己的矛盾。他們一直在爭辯說沒有神蹟發生;現在他們卻將他的災難拋到他臉上,作為他有罪的證據。你還要教訓我們嗎?] 「你,這個生來被棄絕的人,還要教訓我們這些被授權的教師嗎?」他們把他趕出去] 或作「他們把他趕出去」:參約 10:4 的注釋。這可能不意味著逐出教會。(1) 這個表達太模糊了。(2) 不太可能有時間通過逐出教會的判決。(3) 那人並未招致所威脅的懲罰;他沒有「承認祂是基督」(約 9:22)。他們因他的不切實際和堅定不移地堅持自己的觀點而激怒,於是羞辱地將他解僱——如果他們是在室內開會(如「出去」所暗示的),就是把他趕出門外。
約翰福音 9:35 35. 你信嗎?] 「你」字帶有強調。「你,雖然別人否認和褻瀆,你信嗎?」上帝的兒子] 關於這個讀法,再次存在許多疑問。抄本權威(包括西乃抄本和梵蒂岡抄本)的平衡傾向於「人子」,而且這也是我們主在四福音書中常用來稱呼自己的表達(參約 1:51 的注釋)。但「上帝的兒子」這個讀法得到了非常強烈的支持,並且至少與第二世紀一樣古老;因為特土良(Tertullian)在他的《駁普拉西亞》(Against Praxeas)一書中大量引用了這本福音書,在第 22 章中這樣引用這個問題:「你信上帝的兒子嗎?」(Tu credis in Filium Dei?)在約 10:36 和約 11:4 中,這個讀法是無疑的,而且在那裡基督稱自己為「上帝的兒子」。此外,這個稱呼似乎更適合上下文,因為那人一直在爭辯說耶穌是「從上帝來的」(約 9:33),而「人子」這個詞對他來說幾乎是難以理解的。最後,一個抄寫員,知道「人子」是基督稱呼自己的常用方式,很可能會將「上帝的兒子」改為「人子」。然而,這兩個稱號在聖約翰福音中都不太常見。因此,基於所有這些原因,保留常見的讀法是允許的。但在任何情況下,我們再次證明了這本福音書的古老性。如果這兩種讀法在第二世紀末都已確立,那麼原始文本必定在很久以前就已存在。訛誤的產生和傳播需要時間。參約 1:13;約 1:18 的注釋。
約翰福音 9:36 36. 主啊,他是誰?] 我們或許應該在一些最好的抄本中插入「和」或「那麼」,作「和他是誰?」或「那麼他是誰?」這個「和」或「那麼」有加強問題的效果。參「誰是我的鄰舍呢?」(路 10:29);「那麼誰能得救呢?」(約 18:26);「那麼誰能使我快樂呢?」(林後 2:2)。「主」或許應該是「先生」,如約 4:11;約 4:15;約 4:19;約 4:49;約 5:7(參約 6:34 的注釋):直到約 9:38 他才達到稱耶穌為「主」的地步。但在兩種情況下都是同一個希臘文詞,儘管他使用時的敬意程度有所增加,就像井邊婦人的平行案例一樣。叫我信他] 字面意思是「為了叫我信他」。聖約翰偏愛的句式再次出現,如約 9:2-3;約 9:22。
約翰福音 9:37 37. 你已經看見他了] 最好譯作「你甚至已經看見祂了,而且那與你說話的就是祂」。句子的後半部分與約 4:26 的宣告相似。「這種對被會堂驅逐者的自發啟示,其唯一的平行案例就是對被民族驅逐者的類似啟示。」(Westcott)甚至使徒們也沒有這麼快被告知。
約翰福音 9:38 38. 主啊,我信] 或作「我信,主啊」:這個順序值得保留。參百夫長的認信(太 27:54)。沒有必要假設在這兩種情況下,認信的人對信上帝的兒子有任何完全的理解:即使是使徒們學習這點也很慢。瞎子對彌賽亞有他自己未經教導的觀念,他相信這個觀念的實現就站在他面前。他的信心必然是不完美的,是可憐的「兩個小錢」;但那是「他所有的一切」,他欣然獻上,而那些學識淵博的拉比們卻從他們的豐盛中一無所獻。假設他獲得了特殊的啟示是完全沒有根據的。敘述中沒有任何暗示,也看不出為何上帝對待人的通常方式會出現如此大的例外。他就拜他] 這表明他對上帝兒子的觀念包含了神性的屬性。敬拜這個詞在福音書中別無他處出現,只在約 4:20-24 和約 12:20,總是指對上帝的敬拜。
約翰福音 9:39 39. 耶穌說] 沒有必要在敘述中斷開,將這些話歸於後來的場合。這不自然。相反,正是看見那人俯伏在祂腳前,現在身體和靈魂都得了視力,才感動基督說出接下來的話。祂的話是向在場的眾人說的,其中有一些法利賽人。我來是為審判] 最好譯作「我來是為審判」。這個「審判」的確切詞形在福音書中別無他處出現。它指的不是審判的行為(約 5:22;約 5:24;約 5:27;約 5:30),而是其結果,一個「判決」或「決定」(太 7:2,可 12:40,羅 2:2-3 等)。基督來不是要審判,而是要拯救(約 3:17,約 8:15);但審判是祂來臨的必然結果,因為那些拒絕祂的人是自判有罪(約 3:19)。參約 1:9 和約 18:37 的注釋。代詞是強調的。那看不見的] 那些意識到自己盲目,知道自己不足的人;就像太 9:12-13 中的「有病的」和「罪人」,以及太 11:25 中的「嬰孩」。這個人在問「那麼他是誰,叫我信他呢?」時,意識到自己的屬靈盲目。可以看見] 最好譯作「可以看見」,可以真正看見,可以從他們所意識到的黑暗中進入光明和真理。那看得見的] 那些自以為看得見,自誇有優越洞察力和知識,並想對他人發號施令的人;就像太 9:12-13 中的「健康的」和「義人」,以及太 11:25 中的「聰明通達人」。這些法利賽人在宣
**約翰福音 9:41**
**41. 你們若是瞎眼的**] 基督回到祂在約翰福音 9:39 中「瞎眼的」或「看不見的」之原意。「如果你們意識到自己的屬靈黑暗,如果你們渴望並努力尋求光明,你們就不會有罪(參約翰福音 15:22);因為你們要麼會找到光明,要麼,如果失敗了,那失敗也不在於你們。」關於此結構,可比較約翰福音 5:46;8:19;8:42;15:19;18:36。**所以你們的罪還在**] 更好的翻譯是「你們的罪常存」(參約翰福音 1:33):原文中「所以」是插入語,應予省略。「你們自稱能看見:你們在這虛假的宣稱中,以及因此而拒絕我的罪,就常存不變。」這是一個無望的境況。他們拒絕祂,因為他們不認識關於祂的真理;而他們永遠不會學習真理,因為他們完全確信自己已經擁有真理。那些承認自己無知並與之抗爭的人,(1) 不再為此負責,(2) 有很好的機會從中解脫。那些否認自己無知並抗拒教導的人,(1) 仍然要為自己的無知負責,(2) 永遠沒有機會從中解脫。比較約翰福音 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