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一個法利賽人,名叫尼哥德慕,是猶太人的官。
2這人夜裏來見耶穌,說:「拉比,我們知道你是由上帝那裏來作師傅的;因為你所行的神蹟,若沒有上帝同在,無人能行。」
3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上帝的國。」
4尼哥德慕說:「人已經老了,如何能重生呢?豈能再進母腹生出來嗎?」
5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上帝的國。
6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
7我說:『你們必須重生』,你不要以為希奇。
8風隨着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哪裏來,往哪裏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
9尼哥德慕問他說:「怎能有這事呢?」
10耶穌回答說:「你是以色列人的先生,還不明白這事嗎?
11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我們所說的是我們知道的;我們所見證的是我們見過的;你們卻不領受我們的見證。
12我對你們說地上的事,你們尚且不信,若說天上的事,如何能信呢?
13除了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沒有人升過天。
14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
15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
16「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
17因為上帝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
18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上帝獨生子的名。
19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
20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
21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上帝而行。」
22這事以後,耶穌和門徒到了猶太地,在那裏居住,施洗。
23約翰在靠近撒冷的哀嫩也施洗;因為那裏水多,眾人都去受洗。(
24那時約翰還沒有下在監裏。)
25約翰的門徒和一個猶太人辯論潔淨的禮,
26就來見約翰,說:「拉比,從前同你在約旦河外、你所見證的那位,現在施洗,眾人都往他那裏去了。」
27約翰說:「若不是從天上賜的,人就不能得甚麼。
28我曾說:『我不是基督,是奉差遣在他前面的』,你們自己可以給我作見證。
29娶新婦的就是新郎;新郎的朋友站着,聽見新郎的聲音就甚喜樂。故此,我這喜樂滿足了。
30他必興旺,我必衰微。」
31「從天上來的是在萬有之上;從地上來的是屬乎地,他所說的也是屬乎地。從天上來的是在萬有之上。
32他將所見所聞的見證出來,只是沒有人領受他的見證。
33那領受他見證的,就印上印,證明上帝是真的。
34上帝所差來的就說上帝的話,因為上帝賜[聖]靈[給他]是沒有限量的。
35父愛子,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裏。
36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上帝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 約翰福音 第三章
約翰福音 3:1 1. 有一個人] 更好的譯法是「現在有一個人」。連接詞顯示與前文的關聯:尼哥德慕是那些「看見祂所行的神蹟,就信了祂的名」的「許多人」之一(約翰福音 2:23)。尼哥德慕] 他只在聖約翰福音中被提及。無法確定他是否與塔木德中的尼哥德慕(又稱布奈,在耶路撒冷被毀後倖存)是同一人。這個名字在希臘人和猶太人中都很常見。他的人物性格似乎結合了對真理的熱愛與對人的懼怕,坦率與猶豫。參閱約翰福音 7:50,約翰福音 19:39。在約翰福音 19:39 中,他的膽怯再次被提及並闡明。一個猶太人的官] 參議會(Sanhedrin)的成員,約翰福音 7:50。參閱約翰福音 12:42;路加福音 23:13;路加福音 24:20。他夜間來訪是為了避免同事的敵意:參議會是反對耶穌的。聖約翰是否在這次會面中,我們無法確定:他很可能在場。尼哥德慕不會懼怕門徒在場。
約翰福音 3:1-21 第三章 3:1-21。與尼哥德慕的對話。這是我們主十一次講論中的第一次,這些講論構成了本福音書的主要部分,也是其重要特徵之一。它們曾被用作反對其真實性的一個有力論據;(1) 因為它們與符類福音書中的講論不同,(2) 因為它們與聖約翰的第一封書信(所有人都承認是第四福音書作者所寫)驚人地相似,(3) 因為這種與第一封書信的相似性不僅貫穿於我們主的講論,也貫穿於施洗約翰的講論,以及作者在整本福音書中的個人反思。由此推斷,這些講論,就像修昔底德(Thucydides)的演講,如果不是像李維(Livy)的演講那樣,是作者本人的理想化創作。關於這個整體問題,我們可以立刻引用馬修·阿諾德(Matthew Arnold,《文學與教義》,第170頁)的話:「耶穌的教義和講論,大體上不可能是作者的,因為大體上它們顯然超出了他的能力範圍。」「從來沒有人像這個人這樣說話」(約翰福音 7:46);即使是聖約翰,更不用說其他人,也無法創造出這樣的話語。但上述提出的反對意見是嚴重的,應當予以回應。(1) 聖約翰福音中的講論與符類福音書中的講論不同,但我們必須警惕誇大這種差異。它們更長、更具反思性、更不普及。但它們大多是針對受過教育和有學問的人,針對長老、法利賽人和拉比:即使是關於生命之糧的講論,雖然是在迦百農的混合人群面前講的,但很大程度上是針對其中受過教育的部分(約翰福音 6:41;約翰福音 6:52),即反對祂的階級黨派。前三本福音書中的講論大多是在加利利粗魯而單純的農民中講的。對比一位傑出現代傳道人的大學講道和教區講道,我們會注意到類似的差異。這個事實可以解釋很多。但 (2) 聖約翰福音和符類福音書中的講論都是從亞蘭語方言翻譯過來的。兩種翻譯可能差異很大,但都忠實;它們可能各自帶有譯者個人風格的印記,但卻準確地表達了原文。這將在很大程度上回答反對意見 (2) 和 (3)。我們必須記住,聖約翰那種獨特、 unmistakable 卻又難以令人滿意地分析的語氣,可能是對他神聖導師語氣的或多或少有意識的再現,這是可能的,也許是很有可能的。但另一方面,我們必須記住,半個世紀的重大生活事件將聖約翰聽到這些講論的時間與他將它們寫下來的時間分開。基督曾應許(約翰福音 14:26)聖靈會「將一切事指教」使徒們;但我們無權假設祂在這樣做時會超越心理學的常規法則。如此長時間儲存在使徒心中的材料,必然會被他自己心靈的運作所塑造。因此,我們可以承認,在他對基督和施洗約翰言論的報告中,存在著一個現在無法分離的元素,這個元素來自他自己。他的報告有時是對所用詞語的字面翻譯,有時是將所說內容的實質用他自己的話表達出來:但他沒有給我們區分兩者之間界限的方法。樞機主教紐曼(Cardinal Newman)慷慨允許引用他於1878年7月15日寫的一封私人信件:「每個人都用自己的風格寫作。聖約翰用自己的方式表達我們主的意思。當時,歷史中不像現在這樣普遍使用第三人稱。當記者在報紙上報導格拉德斯通(Gladstone)的演講時,如果他使用第一人稱,我理解不僅內容,而且風格、詞語都是格拉德斯通的:當使用第三人稱時,我認為風格等是記者的。但在古代,這種區別並不存在。修昔底德使用戲劇化的方法,但斯巴達人和雅典人都用修昔底德式的希臘語說話。因此,我們主在聖約翰福音中講話的每一句都可能是聖約翰的希臘語,但每一句都可能包含我們主用亞蘭語所說的內容。此外,聖約翰可能而且確實選擇或濃縮(因為為此目的而受啟示)了我們主講論的內容,例如與尼哥德慕的對話,因此措辭可能是聖約翰的,儘管內容仍然是我們主的。」
約翰福音 3:2 2. 我們知道] 其他人也像尼哥德慕一樣傾向於相信。一位從神那裡來的教師] 在希臘文中,語序是「你從神那裡來作教師」。我們不確定「從神那裡來」是否指向彌賽亞,「那將要來的」。但如果真是如此,我們就看到了尼哥德慕的膽怯;他以承認基督的彌賽亞身份開始,卻以軟弱的詞語「教師」結束;彌賽亞從未被認為僅僅是一位教師。但「從神那裡來」可能只意味著蒙神差遣,像一位先知(約翰福音 1:6),甚至更少。這些神蹟] 更好的譯法是「這些記號」,如約翰福音 2:11。除非神與他同在] 類似的軟弱結論,顯示出膽怯:人們會期待「除非他是先知」,或「彌賽亞」。
約翰福音 3:3 3. 耶穌回答說] 祂在尼哥德慕表達之前就回答了他的思想。參閱約翰福音 2:25 和約翰福音 1:51。重生] 譯為「再次」的詞語可以指「從頭開始」或「從上面」。它本身不能確切地表示「再次」。聖約翰在約翰福音 3:31;約翰福音 19:11;約翰福音 19:23 中使用了相同的詞語。在這三個地方(特別是約翰福音 19:11),它的意思是「從上面」,這在這裡可能更受青睞:「從頭開始」則沒有意義。「從上面而生」讓人想起約翰福音 1:13 中「從神而生」(參閱約翰一書 3:9;約翰一書 4:7;約翰一書 5:1;約翰一書 5:4;約翰一書 5:18)。當然,「從上面而生」必然是「重生」;但「再次」這個詞語並非主要來自希臘文,而是來自上下文。參閱「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馬太福音 18:3。在殉道者游斯丁(Justin Martyr)的《第一護教書》第61章中,很可能提到了這段經文(3-5節)。如果是這樣,我們就有證據表明這本福音書在公元150年之前就已為人所知。參閱約翰福音 1:23 和約翰福音 9:1。他不能看見] 即無法參與其中。參閱「看見朽壞」,詩篇 16:10;「看見禍患」,詩篇 90:15;「看見死亡」,約翰福音 8:51;路加福音 2:26。神的國] 這個詞語在符類福音書中頻繁出現,但在聖約翰福音中只在這裡和約翰福音 3:5 出現。我們可以得出結論,這是當時實際使用的詞語。
約翰福音 3:4 4. 人老了的時候] 他故意提出最不可能的情況;這些話並不意味著他自己是個老人。很難相信尼哥德慕真的以為基督在談論普通的出生;「新生」這個比喻對於屬靈的重生,對他來說不可能不熟悉。他要麼是故意誤解,以便將基督的話語貶為荒謬;要麼,更可能的是,他不知道該說什麼,於是問了一個他知道是愚蠢的問題。第二次] 這個表達促使那個可能意味著「從上面」的詞語被翻譯成「再次」。但「第二次進入母腹」只是指成年人「出生」的一種迂迴說法。那個意味著「從上面」的詞語並未包含在迂迴說法中。正是這一點讓尼哥德慕困惑;所以他將其省略了。
約翰福音 3:5 5. 從水和聖靈生的] 基督讓尼哥德慕的愚蠢問題自行解答:祂繼續解釋真正的重點,以及尼哥德慕沒有問的問題,即「從上面」的意義:「從水和(聖)靈生的」。基督教洗禮的外在記號和內在恩典在這裡清晰地給出,一個沒有偏見的人很難不看到這個明顯的事實。當我們比較約翰福音 1:26;約翰福音 1:33 時,這一點變得更加清楚,施洗約翰宣稱「我用水施洗」;彌賽亞「用聖靈施洗」。教父們,無論是希臘教父還是拉丁教父,都以驚人的一致性解釋這段經文。因此,聖約翰再次不言而喻地假設了基督教的基本要素。洗禮在這裡被假定為讀者所熟知,就像聖餐在第六章中被假定一樣。對於一個受過良好教導的基督徒來說,沒有必要解釋「從水和聖靈生」是什麼意思。因此,這些話語具有三重意義:過去、現在和未來。在過去,它們回溯到聖靈運行在水面上,使秩序和美麗從混沌中「從上面」而生的時候。在現在,它們指向神所命定(約翰福音 1:33)的約翰的洗禮:並藉著它,在未來指向約翰自己所見證的更高層次的禮儀。
約翰福音 3:6 6. 「從上面而生」的意義藉由一個類比得到進一步解釋。人從父母那裡繼承的是一個具有動物生命和情慾的身體;他從上面領受的是一個具有屬天抱負和能力的屬靈本性。從有罪的人性而生的是有罪和屬人的;從聖靈而生的是屬靈和神聖的。
約翰福音 3:7 7. 你們必須] 這宣告更直接地傳達給聽者。在約翰福音 3:3;約翰福音 3:5 中,基督作了一個非常普遍的陳述,「人若不」。祂現在表明沒有人可以免除。 「你們,蒙揀選的子民,你們,法利賽人,你們,官長,都必須從上面而生。」
約翰福音 3:8 8. 風隨意吹動,等等] 這節經文有時被理解為非常不同:「聖靈隨意吹動,你聽見祂的聲音,卻不知道祂從哪裡來,往哪裡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這種譯法的優點是 (1) 它賦予「Pneuma」這個詞在《新約》中出現的350多處(其中20多處在本福音書中)幾乎一貫的意義,即「靈」或「聖靈」。儘管「pneuma」可以指「風的氣息」,但它在《新約》中幾乎一貫的用法是「靈」或「聖靈」,而「anemos」則用於「風」:(2) 它賦予「隨意」這個詞更好的意義,這個詞更適合於一個人而非無生命之物:(3) 它賦予「phônê」這個詞在本福音書中其他14處的意義,即「清晰的聲音」,而非「模糊的聲音」。另一方面,這種譯法 (1) 賦予「pnei」這個詞「呼吸」的意義,這在《新約》中是完全未知的:(2) 使用了「聖靈的聲音」這個表達,這在聖經中也是未知的:(3) 需要在最後一句中插入「生的」,才能使其有意義。對於通常的譯法,可以提出 (1) 它賦予「pnei」這個詞在《新約》其他所有地方(即約翰福音 6:18 和其他五處)的意義。儘管「pnei」可以指「呼吸」,但它在《新約》中一貫的用法是指風的「吹動」,而另一個詞(約翰福音 20:22)則用於「呼吸」:(2) 它賦予「聽見」最字面的意義:(3) 最後一句在不重複「生的」情況下,意義非常清晰。我們主可能使用的亞蘭語詞彙同時具有「風」和「靈」兩種意義,因此兩種意義同時貫穿這段經文並非不可能。「當我們主與這位猶太教師會面時,已是深夜。我們可以推測,在談話的間歇,他們聽到外面風聲,在耶路撒冷狹窄的街道上呼嘯;而我們主,一如既往地,將祂的受造物納入祂的服事——屬靈真理的服事。風是聖靈的預表。我們主會對兩者使用相同的詞彙。」(Liddon)在伊格那丟書信(Ignatian Epistles)《致腓拉鐵非人書》第七章中,明確提到了這段經文。因此,我們有證據表明這本福音書至少在公元150年,很可能在公元115年就已為人所知。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 即,每個人的情況都是如此:他感受到屬靈的影響,但發現其源頭(來自上面)和其終極目的(永生)都難以理解。從聖靈生的] 西乃抄本(Sinaitic MS.)和兩個古老譯本讀作「從水和聖靈生的」。插入的詞語是旁註。
約翰福音 3:9 9. 怎能有這些事呢?] 他感到困惑;不像約翰福音 3:4 那樣假裝不明白。「有」,發生(參閱約翰福音 1:6)。
約翰福音 3:10 10. 你是以色列人的先生嗎?] 更好的譯法是「你不是以色列的教師嗎?」,那位著名的拉比,教會最高權威的代表?
約翰福音 3:11 11. 我們所說的是我們知道的] 複數形式並不能證明有任何門徒在場,儘管聖約翰至少可能在場;它也不一定包含基督本人以外的人。複數形式可能是修辭性的,使這句話帶有諺語的語氣;但下一節似乎表明它們確實包含其他人。基督和祂的門徒講述屬地的事,唯獨基督講述屬天的事。作見證] 或「為……作見證」(參閱約翰福音 1:7)。我們所看見的] 我們直接知道的。參閱約翰福音 1:18;約翰福音 14:7;約翰福音 14:9。你們卻不領受] 悲劇的語氣再次出現;參閱約翰福音 1:5。「你們這些以色列的教師」,正是那些應該領受的人。
約翰福音 3:12 12. 地上的事] 發生在地上,即使源於天上,例如「重生」,雖然「從上面而來」,卻必須發生在這個世界上。參閱哥林多前書 15:40 和雅各書 3:15 的註釋。天上的事] 不屬於這個世界的奧秘,神關於人類救恩的旨意。
約翰福音 3:13 13. 除了從天降下] 沒有人升過天,以至於能看見並知道這些屬天的事,除了基督。從天降下] 字面意思是「從天上出來」;指道成肉身。關於「人子」請參閱約翰福音 1:51。仍在天上] 這些詞語在最好的抄本中被省略了。如果保留,其意義是「祂的真正家園是天堂」。或者希臘文的分詞可以是未完成時態(參閱約翰福音 6:62,約翰福音 9:25,約翰福音 17:5),指道成肉身之前「在天上」。在這節經文中是否有任何直接提及升天,這是值得懷疑的,儘管有時會這樣假設。
約翰福音 3:14 14. 蛇] 我們在這裡有一些關於福音書寫作日期的證據。奧菲特派(Ophitic)是我們有完整資料的最早諾斯底主義(Gnostic)體系。蛇是該體系的中心,同時是其善惡原則。如果這種形式的諾斯底主義在福音書寫作之前盛行,這節經文就不會如此呈現。一位正統的作者會保護他的讀者免於錯誤:一位奧菲特派的作者會更強調蛇。照樣] 基督在這裡見證了舊約的預言性和預表性。必須] 這是神旨意中的安排。希伯來書 2:9-10。被舉起來] 在十字架上:被舉起來並非指基督被高舉到榮耀。十字架所引導的榮耀(crux scala coeli,十字架是通往天堂的階梯)不包括在內。參閱約翰福音 8:28 和約翰福音 12:32;關於祂死亡的其他象徵性語言,參閱馬太福音 12:40。
約翰福音 3:15 15. 叫] 信徒的永生是約翰福音 3:14 中「必須」的目的。這裡和約翰福音 3:16 中的「should」應讀作「may」。不致滅亡,反得] 這些詞語在這裡並非真確,而是從下一節經文取來的。當它們被刪去時,最好將「在祂裡面」與「得」而非「信」連用:叫一切信祂的,在祂裡面得永生。
約翰福音 3:16 16. 因為] 解釋神如何願意讓一切信祂的人得永生。愛世人] 指全人類:參閱約翰福音 1:10。這對排外的法利賽人來說會是一個啟示,他們從小被教導神只愛選民。表示「愛」的詞語 **ἀγαπᾶν**(agapân)在本福音書和約翰一書中都非常頻繁,可以被視為聖約翰的特徵。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 這很可能會讓尼哥德慕想起獻以撒的事。參閱約翰一書 4:9;希伯來書 11:17;羅馬書 8:32。參閱約翰福音 1:14 的註釋。永生] 希臘文與前一節相同,翻譯也應相同,即「永生」。 「永生」是聖約翰喜歡用的詞語之一。它在福音書中出現17次(在符類福音書中只出現8次),在約翰一書中出現6次。無論在福音書還是書信中,「永恆的」(**αἰώνιος**,aiônios)都只用於「生命」。關於 **αἰώνιος**(aiônios)本身不一定意味著「永遠的」或「無止境的」,請參閱馬太福音 25:46 的註釋。
約翰福音 3:16-21 16-21。接下來的內容是基督講論的延續,還是福音書作者的評論,這是一個備受爭議的問題。將聖約翰神學的特徵詞語,例如「獨生子」和「光」,放在基督口中,並不能解決這個問題:內容可能仍然是我們主的,儘管措辭是聖約翰的。如果與尼哥德慕的對話在約翰福音 3:15 真正結束,聖約翰似乎不太可能不給我們任何從基督的話語轉變為他自己話語的指示。參閱約翰福音 3:31-36 的註釋。
約翰福音 3:17 17. 世界] 注意強調的重複:指全人類,如約翰福音 3:16,而非特指外邦人。不是……定罪] 這與約翰福音 9:39「我為審判來到這世上」並不矛盾。參閱路加福音 9:56。既然世上有罪人,基督的降臨就意味著將他們與善人分開,一個審判,一個判決:但這並非祂降臨的目的;目的是救恩。「定罪」在這裡對於希臘文來說太強烈了,它只是指在善惡之間作出判斷;但這個詞語經常從上下文中獲得「定罪」的含義(參閱約翰福音 5:20)。注意結構的改變;不是「拯救世界」,而是「叫世人藉著祂得救」。世人可以隨意拒絕祂。
約翰福音 3:18 18. 不被定罪……已經被定罪了] 更好的譯法是「不被審判……已經被審判了」。必須保留從現在時到完成時的時態變化。不信的人不需要彌賽亞的判決;他們的不信本身就是他們的判決。下一節解釋了這是如何發生的。「審判」和「判決」是聖約翰的特徵詞語之一。
約翰福音 3:19 19. 這就是定罪] 更確切地說,這是審判;這就是審判的內容:參閱約翰福音 15:12,約翰福音 17:3。世人愛黑暗,等等] 悲劇的語氣再次出現(參閱約翰福音 1:5)。兩個詞都應該帶有冠詞,愛黑暗勝於愛光明。這是一種輕描淡寫;他們恨惡光明。這裡可能沒有暗示尼哥德慕夜間來見耶穌。他選擇黑暗,不是因為他的行為是邪惡的,而是因為它們是好的。他希望隱藏的,不是邪惡的行為不讓好人知道,而是好的行為不讓惡人知道。行為] 在這裡和約翰福音 3:20-21 最好譯為「工作」。
約翰福音 3:20 20. 行惡的] 希臘文中「行」這個詞與下一節不同;但並不完全確定是否有意區分意義,儘管約翰福音 5:29 傾向於讓人這樣認為。在那裡,這些詞以與這裡完全相同的方式配對。另一方面,在羅馬書 7:15-20 中,這兩個相同的詞被不加區別地互換使用,每個詞都用於行善和行惡。為了區分,有人建議譯為「實行惡事」。但「惡」也需要重新翻譯,因為在希臘文中,它與約翰福音 3:19 中的「惡」不同。這節經文的意思更像是「輕浮的、無用的、沒有價值的」。實行無用之事的人(漫無目的的閒人),恨惡光明,因為光明會向他顯示充斥他存在的那些空虛事物的真正價值。免得他的行為] 更好的譯法是「免得他的工作」。受責備] 旁註給出「被發現」。在約翰福音 8:9 中,同一個詞被翻譯為「定罪」,在約翰福音 8:46 中翻譯為「說服」,在約翰福音 16:8 中翻譯為「責備」,旁註為「說服」。在所有這些翻譯中,「定罪」或許是最好的;免得他的工作被定罪為無用,被證明它們的真實本質。參閱馬太福音 18:15 的註釋。
約翰福音 3:21 21. 行真理的] 或如約翰一書 1:6 所說,行真理的,與「行」或「製造謊言」相對,啟示錄 21:27;啟示錄 22:15。這裡指的是道德真理而非知識真理。「行真理」就是做符合道德律的事(參閱約翰福音 8:32),具有真正道德價值的事,與「實行無用之事」相對。在哥林多前書 13:6 中,我們有類似的對比:「與真理同樂」與「在不義中歡樂」相對。叫他的行為顯明出來] 「他的」是強調的,指「他的行為」與行惡者的行為相對。「顯明出來」與「受責備」相對。一個害怕被定罪;另一個則追求光明,不是為了自我榮耀,而是因為愛那與他行為相近的事物。參閱約翰福音 1:31 的註釋。在神裡面行的] 更好的譯法是「是在神裡面行的」。這是他希望它們顯明出來的原因;這是神聖事物的顯現。希臘文的「它們是」可能意味著「因為它們是」。這三節經文(19-21)表明,在道成肉身之前,世上有兩類人;大多數是作惡者,他們的背景使他們迴避彌賽亞;少數是義人,他們的背景使他們歡迎彌賽亞。他們是父賜給祂的(約翰福音 6:37,約翰福音 17:6);他們認出祂的教導是出於神,因為他們渴望遵行神的旨意(約翰福音 7:17)。這樣的人包括西面、亞拿(路加福音 2:25;路加福音 2:36)、拿但業、門徒等。除了約翰福音 7:50-51,約翰福音 19:39 中偶然提及他之外,我們無法知道尼哥德慕受到這次會面的影響如何,這些偶然的提及表明他並非虛構人物。
約翰福音 3:22-23 22-36。約翰的洗禮和最終見證。22、23。我們在這裡有一個與約翰福音 2:12 相似的真實性標記。這些段落「不可能被視為教義的體現。同樣不可能將它們視為從大量傳統中分離出來的片段。唯一的結論是,它們是事件的活見證人記憶中的事實。」S. 第86頁。聖約翰記錄它們,不是出於任何神學目的,而是因為他在場,並記得發生了什麼。施洗] 或「在他逗留期間施洗」,透過他的門徒(約翰福音 4:2)。基督的洗禮尚未奉三位一體之名(約翰福音 7:39),如吩咐使徒們那樣(馬太福音 28:19)。它是約翰洗禮的延續,伴隨著聖靈的運行(約翰福音 3:5)。我們有充分的證據表明,約翰在基督公開事工開始之前施洗,而門徒在基督事工結束之後施洗。一種洗禮是另一種洗禮的產物,這在先驗上是相當可能的;「然而,這是唯一一處明確指出我們主在世時授權洗禮的經文。」S. 第85頁。
約翰福音 3:23 23. 約翰也施洗] 並非與彌賽亞競爭,而是為祂作預備。儘管約翰知道彌賽亞已經來了,但祂尚未採取約翰預期祂會採取的公開立場,因此約翰絕不認為他自己傳悔改的職責已經結束。耶穌和約翰並肩施洗並非不可能。但兩者之間存在差異;耶穌很少,如果有的話,親自施洗;約翰顯然總是親自施洗。艾嫩] 這個名字的意思是「泉水」。艾嫩和撒冷的確切位置仍不確定。最可能的推測是瓦迪法拉(Wâdy Fâr’ah),它從以巴路山(Mount Ebal)流向約旦河,是一個開闊的山谷,充滿泉水。在山谷以南三英里處有一個撒冷,而艾嫩這個名字則保留在艾農(’Ainûn)這個村莊中,它位於水域以北四英里處。許多水] 用於浸禮;希臘文的字面意思是「許多水」。這句話表明這些地方不在約旦河畔。如果說約旦河「那裡水很多」,那是多餘的。
約翰福音 3:24 24. 這糾正了從符類福音書中自然得出的印象,即基督的公開事工直到施洗約翰被囚禁之後才開始。這前三章和第四章的一部分必須放在馬太福音 4:12 之前,那裡歷史記載有很大的空白。
約翰福音 3:25 25. 於是] 更好的譯法是「因此就起了爭論」;即由於約翰在艾嫩施洗。一場爭論] 或「質疑」。約翰的門徒和猶太人之間] 更好的譯法是「約翰的門徒與一個猶太人之間」。 「一個猶太人」而非「猶太人」是最佳權威抄本的讀法。我們不知道爭論的內容是什麼;可能是約翰洗禮的功效與基督洗禮的功效相比,或與一般的禮儀性潔淨相比,在潔淨罪惡方面的差異。沒有線索表明這個猶太人是誰。他的問題使約翰的門徒立刻去找他們的師傅,詢問他對耶穌及其成功的看法。
約翰福音 3:26 26. 你曾為他作見證的] 更確切地說,你已經為他作了見證的。在他們眼中,這是一件荒謬的事;一個似乎因約翰的見證而獲得地位的人,竟然與他競爭並超越他。看哪,這人] 或者說,「看哪,這個傢伙」,表達了驚訝、懊惱,或許還有輕蔑。所有的人] 在他們興奮之下的誇大其詞,非常真實地反映了生活。參閱撒馬利亞婦人激動的陳述,約翰福音 4:29;以及法利賽人的陳述,約翰福音 12:19;對比約翰福音 3:32,並參閱約翰福音 6:15 的註釋。
約翰福音 3:27 27. 人若不是從天上賜的,就不能得什麼] 參閱約翰福音 19:11。約翰宣告的意義有兩種解釋:(1) 「耶穌若不是從天上蒙賜予,就不可能獲得如此巨大的成功。這應該讓你們相信祂是神所差遣的;」(2) 「我不能接受你們要強加給我的至高地位;因為我沒有從天上領受。」前者較好,因為它更直接地回答了「所有的人都到他那裡去了」。但兩種意義都可能是意圖。賜給] 更字面地說,已經賜給。
約翰福音 3:28 28. 你們自己] 儘管你們為我如此憤慨。可以給我作見證,我曾說] 他們曾訴諸他的見證(約翰福音 3:26);他卻反過來用它來對付他們。在他以前] 「在他以前,就是你們抱怨的那位,我宣告他是基督。」在約翰福音 1:26;約翰福音 1:30 中,約翰說得不那麼清楚。
約翰福音 3:29 29. 約翰用一個比喻解釋了他對彌賽亞的從屬關係。娶新婦的] 這個眾所周知的象徵只在本福音書中出現。它在舊約和新約中都很常見。以賽亞書 54:5;何西阿書 2:19-20;以弗所書 5:32;啟示錄 19:7;啟示錄 21:2;啟示錄 21:9。參閱雅歌,隨處可見;馬太福音 9:15;馬太福音 25:1。在舊約中,它象徵耶和華與祂選民之間的關係,在新約中則象徵基督與祂教會之間的關係。新郎的朋友] 特殊的朋友,被指派安排婚禮的初步事宜,管理並主持婚宴。有點類似於我們的「伴郎」,但他的職責要重要得多。在現今蒂羅爾(Tyrol)的下層社會中可以找到更為接近的類比。在這裡,彌賽亞是新郎,教會是祂的新婦;約翰是祂的朋友,他預備了新婦的心,並安排了訂婚。他為看到他勞動的圓滿而歡喜。聽見他] 即專心聆聽以遵行他的吩咐。因著新郎的聲音] 在婚宴中聽到的。就滿足了] 即已經滿足並仍然完全。參閱約翰福音 15:11,約翰福音 16:24,約翰福音 17:13;約翰一書 1:4。
約翰福音 3:3
約翰福音 3:31-36
31-36節。關於這段經文,有人提出與約翰福音 3:16-21節類似的問題。有些人認為接下來的內容並非施洗約翰講話的延續,而是福音書作者對其的評論。然而,如同前一個案例,鑑於福音書作者並未暗示他取代了講話者的位置,且接下來的內容也沒有任何地方強迫我們假設存在這樣的轉變,因此最好還是將施洗約翰視為仍在講話。不過,這段講論的後半部分,很可能更強烈地帶有福音書作者自身的風格和措辭,而其核心內容仍屬施洗約翰。事實上,風格的轉變是可以察覺的。句子變得不那麼突兀,連接性更強;思想的流動是連續的。「施洗約翰,帶著先知日益增長的靈感,在他日益縮小的門徒圈子面前,揭示了耶穌的完全威嚴;然後,如同天鵝之歌般,在從歷史中消失之前,完成了他的見證。」(Meyer,於此處)。這段經文與馬太福音 11:2-6節之間沒有矛盾,無論我們如何解釋後者(參閱該處注釋)。約翰是「屬地的」,因此他在此向門徒強調不信彌賽亞的危險,卻在獄中感到不耐煩、沮喪,甚至對耶穌的地位和事工產生懷疑,這並非不可能。
約翰福音 3:32
32節。**他所看見所聽見的**] 指祂在與神同在的先存狀態中;約翰福音 3:11,約翰福音 1:18。祂對天上的事有直接的知識。**他所作的見證**] 更好的翻譯是「他所作的見證」(參閱約翰福音 1:7)。這正是祂見證的實質。**沒有人**] 再次出現悲劇性的語氣;參閱約翰福音 1:5,並比較約翰福音 3:11。「沒有人」是深切情感所導致的誇張:相對而言,接受彌賽亞的人極少,所以幾乎沒有人。比較另一方面的類似誇張,約翰福音 3:26,「所有人都到祂那裡去了」。這些極端矛盾的陳述,如此緊密地並置,證實了我們對福音書作者忠實記錄實際所說之話的信任。他並未將其軟化以使其看起來更合理。**領受他的見證**] 更好的翻譯是「領受祂的見證」。施洗約翰接續了基督在約翰福音 3:11節的話。
約翰福音 3:33
33節。施洗約翰立刻表明「沒有人」是誇張的說法;確實有些人領受了這見證。**已經領受……已經蓋上印記**] 更好的翻譯是「領受了……蓋上印記」。**他的見證**] 他的見證。「他的」是強調詞,與「神」相對。「那領受基督見證的人,就是蓋上印記證明神是真的。」相信彌賽亞就是相信神,因為彌賽亞是神的解釋者,約翰福音 1:18。這個比喻來自於為文件蓋章,以表達對其的信任和遵守。比較約翰福音 6:27;哥林多前書 9:2。關於「真」字,參閱約翰福音 1:9的注釋;這裡的「真」是與「虛謊」相對,而非與「偽造」相對。
約翰福音 3:34
34節。**神所差來的**] 更好的翻譯是「神所差遣的」,即「從天上來的」基督,約翰福音 3:31。**神賜聖靈給他,是沒有限量的**] 「神」這個詞的權威性存疑;「給他」在希臘文中並不存在。我們必須翻譯為「祂賜聖靈是沒有限量的」;或者,「聖靈賜予是沒有限量的」。前者較佳,「祂」可能指神;因此唯一的問題是「給他」是否被正確地補足。在翻譯中最好省略這些詞,儘管它直接指向耶穌。「祂賜聖靈是沒有限量的」,尤其對耶穌而言,「因為父樂意讓一切的豐盛(神性)都在祂裡面居住」(歌羅西書 1:19)。有些人認為「祂」是指基督,祂將聖靈豐豐富富地賜給祂的門徒。
約翰福音 3:35
35節。**愛子**] 比較約翰福音 5:20。這是祂將萬物交在祂手中的原因。基督因此被立為「萬有之首」(以弗所書 1:22),並「萬有的主」(使徒行傳 10:36)。
約翰福音 3:36
36節。**有永生**] 或作「永恆的生命」(參閱約翰福音 3:16)。注意時態;是「有」而非「將有」。信徒已經擁有永恆的生命。基督徒常將永恆的生命視為尚未贏得之物。它已經賜給他們了;問題在於他們是否會再次失去它。這場爭戰不是為了獲得,而是為了保有。比較約翰福音 17:3。**不信的**] 這也可以解釋為「不順從的」,這解釋更好,因為它與「信的」加上否定詞並非同一個詞。使徒行傳 14:2;使徒行傳 19:9;羅馬書 11:30(參閱旁注)似乎也需要同樣的修正。比較希伯來書 4:6;希伯來書 4:11;彼得前書 4:17。**必不得見**] 不僅是尚未看見,而且沒有看見的希望。**神的震怒**] 這個詞組在福音書中別無他處。它是神之愛的必要補充。如果對信的人有愛,那麼對拒絕相信的人就必有震怒。比較馬太福音 3:7;路加福音 3:7;羅馬書 1:18;羅馬書 9:22;羅馬書 12:19。**常在他身上**] 並非「將臨到他身上」:這已經是他的份了。他在相信之前一直處於禁令之下,而他拒絕相信:因此禁令依然存在。他,如同信徒一樣,不僅將擁有,而且已經擁有他的份;這份是否持續屬於他,也取決於他。他必須努力,不是為了避免判決,而是為了從中獲得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