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mbridge Bible 注釋|約伯記 第三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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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合和本 約伯記 第32章

1於是這三個人,因約伯自以為義就不再回答他。

2那時有布西人蘭族巴拉迦的兒子以利戶向約伯發怒;因約伯自以為義,不以上帝為義。

3他又向約伯的三個朋友發怒;因為他們想不出回答的話來,仍以約伯為有罪。

4以利戶要與約伯說話,就等候他們,因為他們比自己年老。

5以利戶見這三個人口中無話回答,就怒氣發作。

6布西人巴拉迦的兒子以利戶回答說: 我年輕,你們老邁; 因此我退讓,不敢向你們陳說我的意見。

7我說,年老的當先說話; 壽高的當以智慧教訓人。

8但在人裏面有靈; 全能者的氣使人有聰明。

9尊貴的不都有智慧; 壽高的不都能明白公平。

10因此我說:你們要聽我言; 我也要陳說我的意見。

11你們查究所要說的話; 那時我等候你們的話, 側耳聽你們的辯論,

12留心聽你們; 誰知你們中間無一人折服約伯, 駁倒他的話。

13你們切不可說:我們尋得智慧; 上帝能勝他,人卻不能。

14約伯沒有向我爭辯; 我也不用你們的話回答他。

15他們驚奇不再回答, 一言不發。

16我豈因他們不說話, 站住不再回答,仍舊等候呢?

17我也要回答我的一分話, 陳說我的意見。

18因為我的言語滿懷; 我裏面的靈激動我。

19我的胸懷如盛酒[之囊]沒有出氣之縫, 又如新皮袋快要破裂。

20我要說話,使我舒暢; 我要開口回答。

21我必不看人的情面, 也不奉承人。

22我不曉得奉承; [若奉承],造我的主必快快除滅我。

# 約伯記 第32章

第32–37章。以利戶的講論。第32章。介紹以利戶,一位新的發言者;以及他參與爭論的原因。本章包含三個部分:首先,約伯記32:1。約伯的三個朋友為何不再說話的原因——他們未能對約伯產生任何影響:約伯自以為義。其次,約伯記32:2-5。作者以自己的話介紹以利戶,說明這位發言者被迫參與爭論的原因。以利戶的怒氣被點燃,首先是對約伯,因為他稱義自己,與神對立,以犧牲神的公義為代價,堅持自己是對的;其次是對三個朋友,因為他們未能提出有效的論據來定約伯的罪,也就是說,未能證明約伯對神的抱怨是錯誤的。換句話說,以利戶唯一關注的點是神的稱義,他所有的推理都指向這一點。約伯對神犯了錯,而三個朋友則應受責備,因為他們未能將這錯誤歸到約伯身上。這五節是散文,但奇怪的是,它們卻標有詩歌的重音符號。第三,約伯記32:6-22。然後介紹以利戶以自己的身份發言,說明他迄今為止保持沉默的原因,以及現在促使他參與爭論的原因。如果他不是在年長且被認為是智慧人中間的年輕人,他會更早發言。但他反思,事實上目前的事件也表明,智慧並非僅僅是年齡的特權;它是神的恩賜,因此他將提出自己的意見。他無法容忍(約伯記32:19)像約伯這樣說出如此悖逆和不敬虔言論的人(約伯記34:7)不被制止;他意識到自己有能力(約伯記32:8;約伯記32:18)回答約伯和所有與他同類的人(約伯記35:4)。

約伯記32:1 1. **他自以為義**] 即不承認任何罪過,或者說,在他與神的辯論中,他自認為是對的。約伯的朋友們放棄了與他進一步的爭論,因為他們無法動搖他關於神錯誤且不公正地折磨他的主張;比較約伯記27:2-6。

約伯記32:2-5 2–5. 介紹以利戶,一位新的發言者,他似乎在先前的辯論過程中一直是聽眾。以利戶的出身比其他發言者有更詳細的描述。以利戶這個名字,可能意思是「我的神是他」,在其他地方也有出現,撒上1:1;代上12:20。他被稱為布西人。布斯是烏斯的兄弟,創22:21,也是拿鶴的兒子。在耶25:23中,布斯與提瑪(參約伯記6:19)一同被提及,並被列為阿拉伯部落之一。因此,拉姆這個名字,在其他地方沒有出現,很難被視為亞蘭或敘利亞的縮寫(儘管比較代下22:5,其中拉姆人=亞蘭人)。**稱義自己而非神**] 意思似乎是,在與神的辯論中,他稱義自己,與神對立,並以犧牲神的公義為代價。這個意思在約伯記40:8中有所表達,耶和華對約伯說:「你豈可廢棄我的判斷,為要顯明你自己為義嗎?」在這些經文中,當提出「對錯」的問題時,有兩點需要注意,一點是形式上的,另一個是實質上的。神曾折磨約伯,因此,在約伯和他那個時代的觀點中,這對他作出了邪惡的判斷。約伯反對這個判斷,認為神在這件事上對他做了錯事。這是約伯與神之間形式上的對錯問題。但這自然回溯到約伯過去生活的實質問題。以利戶在為神的公義辯護時,主要關注形式上的問題。他很少觸及約伯的生活和歷史,這一點與三個朋友完全不同。他將約伯對神的抱怨變成一個普遍的、抽象的問題,他以普遍的原則來論證,幾乎沒有提及約伯的具體情況。約伯的抱怨對他來說,只是引發了這個問題:神是否可以被公正地抱怨?

約伯記32:3 3. **沒有找到答案,卻定罪**] 更確切地說,**沒有找到答案來定罪**,即沒有找到可以定約伯罪的答案。以利戶的怒氣被點燃,是對三個朋友,因為他們沒有找到一個有效的答案來證明約伯對神的指控是錯誤的;比較約伯記32:5;約伯記32:12。以利戶對約伯指控神的行為感到比三個朋友更深的痛苦和冒犯(約伯記34:7及以下,約伯記34:35及以下);他絕不是責備他們定約伯的罪;他也沒有在約伯和他們之間保持平衡,責備他們在沒有充分理由的情況下定約伯的罪;他責備他們沒有找到充分的理由來有效地定約伯的罪,正如約伯所應得的。Coverdale(科弗代爾譯本):因為他們沒有找到合理的答案來勝過他。

約伯記32:4 4. **等到約伯說完**] 更確切地說,**等到向約伯說話**,字面意思是「等待約伯的話」。以利戶一直等待(直到朋友們說話),準備向約伯發言,就像他現在所做的那樣。

約伯記32:6-10 6–10. 以利戶年輕,不願干預年長者參與的爭論;但他意識到智慧並不總是伴隨白髮而來;它是神的恩賜,他意識到自己擁有智慧,因此現在希望被聽見。

約伯記32:8 8. **全能者的靈**] 字面意思是「全能者的氣息」,如約伯記33:4。**靈**和**氣息**都指神在人被創造時吹入人體內的生命之靈(創2:7),這裡沒有暗示以利戶在說話時獲得了任何非凡的啟示。神的靈既是智慧的靈,也是生命的靈(約伯記33:4),在這一刻湧入他腦海的思緒衝動下,以利戶感覺到這靈已豐豐富富地賜給了他自己。

約伯記32:9 9. **大有智慧的人**] 或作「老年人」——年齡大,正如第二句的平行句所解釋的;參創25:23(字面意思是「大的將服事小的」)。

約伯記32:11 11. **我側耳聽你們的理由**] 或作「我傾聽你們的理由,直到你們找出要說的話」。意思似乎是以利戶期待三個朋友提出更多不同的論據。

約伯記32:11-14 11–14. 以利戶直接對三個朋友說話,更清楚地說明他為何要發言的原因:他曾希望聽到他們駁斥約伯,但對他們的論據感到失望;約伯可以被證明是錯的,儘管需要用與他們所用不同的論據。在以利戶看來,三個朋友的立場比他們為之辯護的方式要好得多。

約伯記32:13-14 13–14. 這些經文的意思是:13. 不要說:「我們找到了智慧,神可以擊敗他,而不是人」;14. 因為他沒有將他的話指向我,等等。以利戶拒絕讓三個朋友以他們在約伯身上發現了意想不到的智慧為藉口,來為他們未能回答約伯開脫,這種智慧是人類邏輯無法抗衡的,只有神才能戰勝。約伯的智慧並非如此無敵。它將如何面對另一種與朋友們不同的智慧,還有待觀察:——約伯尚未回應以利戶的論據,他沒有將他的話指向我(約伯記32:14,參約伯記33:5),而這些論據將會與三個朋友的論據有所不同。

約伯記32:15 15. **他們停止說話**] 字面意思是「話語已從他們身上移開」,或者「已從他們身上消失」(創12:8)——他們被沉默所制服。

約伯記32:15-22 15–22. 以利戶從三個朋友轉身,似乎在自言自語,向自己呈現這個奇特的局面:三個朋友在約伯面前受挫,被迫沉默;這不應該發生;因此他將表達自己的信念。他的胸中充滿了無法抑制的思想和情感:他必須說話,才能得到釋放。他將無所畏懼、真誠地說話,不顧任何人的情面。

約伯記32:16-17 16–17. 約伯記32:16最自然地應理解為一個問題:16. **難道我還要等待,因為他們不說話,因為他們站著不動,不再回答嗎?** 17. **我也要回答我的部分**,等等。三個朋友的挫敗和沉默不會使他保持沉默。

約伯記32:18-19 18–19. 以利戶感到胸中思緒和論據如潮水般湧動,迫不及待地要表達出來,其力量無法抗拒。「肚腹」一詞相當於英文的「胸膛」或「心懷」。激動以利戶心靈的,不僅是他渴望表達自己信念的熱切,還有對三個朋友退縮和沉默的憤慨。

約伯記32:20 20. **得以舒暢**] 更確切地說,**得以釋放**;字面意思是「得到空氣或出口」。這個比喻仍然是發酵的酒,約伯記32:19。

約伯記32:21 21. **我也不會奉承**] 更確切地說,**我也不會奉承**。這些話表達了發言者真誠無畏的決心,只關注問題本身,不讓自己受到對相關人物的尊重所影響。以利戶在這裡並非指在約伯和三個朋友之間保持公正。這裡沒有提及朋友。他泛泛而談,說他只會尊重真理;比較約伯記33:3,約伯記34:2-4的措辭。Coverdale(科弗代爾譯本)的翻譯「我不會寬恕任何人」已經足夠。Hitzig(希齊格)說以利戶「暗示他打算對約伯無禮」,這就越界了。

約伯記32:22 22. 以利戶意識到自己的真誠;奉承並非他的本性。他對神的敬畏以及對神正直的認識也會阻止他做這樣的事;比較約伯記13:7及以下約伯的措辭。這些最後的話以及以利戶所說的許多其他事情,使我們能夠正確判斷作者打算讓他扮演的角色。他在介紹自己以及談論自己論據的方式上,有些地方似乎冒犯了謙遜,幾乎震驚了我們的禮儀感。然而,我們不能將西方的審美標準應用於東方。這些章節的作者絕無意讓以利戶扮演一個荒謬的角色。這位發言者旨在為討論以及為神對待人類的方式提供作者認為有分量的貢獻和辯護。然而,正是以利戶是一位嚴肅的發言者,卻又如此具有個人風格,這引發了一個問題:這樣一個角色的作者是否具備了其他角色作者所明顯擁有的嚴謹品味和高超戲劇天賦;換句話說,這些章節是否是不同作者的作品(參見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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