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mbridge Bible 注釋|約伯記 第二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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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合和本 約伯記 第23章

1約伯回答說:

2如今我的哀告還算為悖逆; 我的責罰比我的唉哼還重。

3惟願我能知道在哪裏可以尋見上帝, 能到他的臺前,

4我就在他面前將我的案件陳明, 滿口辯白。

5我必知道他回答我的言語, 明白他向我所說的話。

6他豈用大能與我爭辯嗎? 必不這樣!他必理會我。

7在他那裏正直人可以與他辯論; 這樣,我必永遠脫離那審判我的。

8只是,我往前行,他不[在那裏], 往後退,也不能見他。

9他在左邊行事,我卻不能看見, 在右邊隱藏,我也不能見他。

10然而他知道我所行的路; 他試煉我之後,我必如精金。

11我腳追隨他的步履; 我謹守他的道,並不偏離。

12他嘴唇的命令,我未曾背棄; 我看重他口中的言語,過於我需用的飲食。

13只是他[心志]已定,誰能使他轉意呢? 他心裏所願的,就行出來。

14他向我所定的,就必做成; 這類的事他還有許多。

15所以我在他面前驚惶; 我思念[這事]便懼怕他。

16上帝使我喪膽; 全能者使我驚惶。

17我的恐懼不是因為黑暗, 也不是因為幽暗蒙蔽我的臉。

# 約伯記 第23章

第23-24章。約伯對以利法第三次講話的回應。約伯繼續認為上帝沒有對世界進行道德治理。正如之前在辯論的前兩個循環中一樣,約伯的心思過於沉浸在對上帝護理之痛苦奧秘的沉思中,這奧秘他在第21章中已闡明,以至於他無法轉離它,也無法注意以利法對他提出的直接指控(約伯記22:1-10)。痛苦大地的謎團仍然吸引著他,那未受懲罰的不公與殘酷的錯誤,窮人和無辜者的苦難,以及公然違法者(那些「背叛光明的人」)的平安結局(約伯記24:13)。他在世上所缺失的是上帝任何真正的報應性統治(約伯記24:1),上帝「不理會錯誤」(約伯記24:12)。這兩章廣泛表達了這一思想,首先是關於約伯自己,第23章;其次是關於全人類的世界,第24章。第23章。約伯從上帝手中所受的神秘不公。首先,約伯記23:2-7,約伯心中充滿了自己無辜的感覺,以及他從上帝那裡所受的神秘錯誤,他再次迫切地表達了希望知道在哪裡可以找到上帝,以及他可以來到上帝的審判台前。那時他會將自己的案件完全呈現在上帝面前,並從全能者那裡聽到上帝對他的辯詞,確信他的無辜會顯明,他將永遠從他的審判者手中被拯救。其次,約伯記23:8-12,從這個關於上帝審判台的夢想中,就像人類法官的審判台會「留意」他一樣,約伯突然醒悟到他實際的處境。他找不到上帝,儘管他感覺到上帝的存在;上帝處處躲避他。不,上帝這樣做是有目的的,因為上帝知道約伯的無辜,如果上帝試煉他,他就會像金子一樣出來,因為他一生都遵守上帝的道,沒有偏離上帝口中的誡命。第三,約伯記23:13-17。但上帝的旨意是不可改變的。上帝已決意毀滅約伯,誰能使上帝轉離祂所決定的事呢?正是上帝這種任意、神秘的方式使約伯的心思困惑和癱瘓,而不是他的災難或死亡本身。

約伯記23:2 2. 欽定本(A.V.)對此節的翻譯幾乎肯定是錯誤的,儘管更令人滿意的翻譯很難給出。原文可能存在錯誤。按照詞語的通常含義直譯,此節讀作:「甚至今日我的抱怨仍是悖逆,我的手重壓我的呻吟。」欽定本在拉丁通行本(Vulgate)之後,假定通常意為「悖逆」(**מְרִי**,mri)的詞是「苦澀」(**מַר**,mar)的一種形式,或者應該讀作後者。它還假定「我的手」可能指(上帝的)手在我身上,即「我的打擊」。但這幾乎不可能;約伯記34:6的「我的箭」並非真正的平行句。此外,它還假定眾所周知的短語「重壓」(例如詩篇32:4)可能意味著「重於」,即重於我的呻吟。這也幾乎難以置信。另一方面,很難從上面給出的直譯中提取出意義。「我的抱怨是悖逆」這句話可以從三位朋友的角度來理解:甚至今日(仍然)我的抱怨被視為悖逆,儘管我的手重壓我的呻吟,即壓制它;其含義是,約伯被他的朋友視為悖逆,而事實上他的抱怨和呻吟根本無法與他災難的可怕重擔相比——這與約伯記6:2的思想相同。然後接下來的經文繼續描述他抱怨的原因。或者「我的抱怨是悖逆」這句話可以表達約伯自己的感受:「我拒絕順服我的苦難,或承認它們是公正的。」在這種情況下,接下來的詞:「我的手重壓我的呻吟」必須意味著「我的手不斷地擠出我的呻吟」。但這對「重壓」這個短語來說是一個非同尋常的意義。其他人則假定原文有誤,對詞語進行或多或少的嚴重修改,例如將第二句中的「我的手」改為「祂的手」。七十士譯本(Sept.)已經如此。

約伯記23:3 3. 祂的座位] 即祂的審判台,或法庭。

約伯記23:3-7 3-7. 約伯熱切渴望他能來到上帝的審判台前,在上帝面前為自己辯護;並願上帝留意他並回答他。那時他的無辜必將確立。

約伯記23:5 5. 約伯不僅會為自己辯護,他還會從全能者那裡聽到上帝對他提出的指控;參約伯記10:2,約伯記13:23,特別是約伯記31:35-37。

約伯記23:6 6. 此節讀作:「祂會用祂的大能與我辯論嗎?不,祂必會留意我。」這些話表達了約伯一想到要出現在上帝審判台前立刻產生的想法——「我的意思是上帝應該向我展示祂的全能嗎?絕非如此,而是祂會聽我的。」他的願望是上帝會聽他的論點並回答他,就像一位人類法官會留意被告的辯詞一樣,放下祂現在壓碎他的全能;參約伯記9:32,約伯記13:20。

約伯記23:7 7. 欽定本(A.V.)對此節的翻譯似乎意味著在這種情況下(約伯記23:3-6),義人可以在上帝面前為自己辯護。更確切地說,這些話直譯為:「那時義人會與祂辯論」,即那時會顯明與祂辯論的人(即約伯)是義人。這個意義符合第二句的平行結構。

約伯記23:8-9 8-9. 從這個關於神聖法庭的迷人夢想中,約伯醒悟過來,意識到他所處的實際環境。上帝無處不在,卻處處躲避他;他感覺到上帝的全能,卻徒勞地尋求看見上帝的面。

約伯記23:10 10. 上帝如此隱藏自己並拒絕讓人靠近的原因是,祂知道約伯的無辜,但卻決意將他視為有罪並致他於死地(約伯記23:13)。但祂知道我所行的路] 更確切地說,因為祂知道,等等;直譯為「與我同在的路」,即我所採取的行為和我所懷抱的思想。約伯在這些話中指的是他的無辜(約伯記23:11-12)。祂試煉我之後,我必] 更確切地說,如果祂試煉我,我就會像金子一樣出來。上帝拒絕讓約伯靠近祂,或在祂面前為自己辯護,因為祂知道約伯的無辜,如果祂試煉他,他就會像純金一樣出來。

約伯記23:11 11. 緊隨祂的腳步] 或,緊緊跟隨祂的腳步,即密切追隨祂的足跡;參以賽亞書2:3。

約伯記23:11-12 11-12. 約伯更詳細地說明了「與他同在的路」——他無辜正直的生活。

約伯記23:12 12. 勝過我日用的飲食] 直譯為「勝過(或,高於)我自己的律法」;即,或許是勝過我自己的心靈或傾向的律法。這些話讓人想起以利法在約伯記22:22中的勸誡。任何提及食物的說法似乎都不合時宜。

約伯記23:13-17 13-17. 約伯的無辜雖然為上帝所知,卻被上帝忽視。上帝的決心是不可改變的,祂已決意毀滅他。

約伯記23:14 14. 因為祂成就] 或,是的,祂必成就,或,完成。為約伯「所定的事」是因他的疾病而死亡,這是全能者所決定的。這是約伯深奧的謎團;但這遠非孤立的謎團:「許多這樣的事都在祂那裡」——這個例子只是在上帝治理人類世界中發生的許多類似事件中的一個;參約伯記21:23及以後。

約伯記23:15 15. 正是這種關於他歷史所呈現的道德謎團,以及上帝治理所特有的道德不義的思想,使約伯困惑和癱瘓。在祂面前] 或,在祂面前,即因為祂,或,一想到祂;參下一句中的「當我思想時」。上帝以這種方式行事,這個想法使約伯困惑。

約伯記23:16 16. 因為上帝使] 或,而上帝。重點在於上帝;是上帝——上帝會以這種不義的方式行事,這個想法——使他的心「軟弱」,即使他膽怯和恐懼。

約伯記23:17 17. 此節讀作:「因為我並不因黑暗而驚慌,也不因我自己被幽暗遮蔽而驚慌。」這些話回溯到以利法在約伯記22:11中的話:「你豈不看見黑暗嗎?」這裡的「黑暗」是指降臨在約伯身上的致命災難,這是這個詞的常見用法。使約伯驚慌失措,或因道德敬畏而啞口無言的,不是災難本身,也不是他自己(或,他的臉)因疾病而毀損變形,而是這一切都是上帝加諸於他身上的,並非因為他有罪,而是上帝任意且不公地運用祂的全能。這就是這整個講話的重點,無論是在第23章還是第24章;約伯在世上看不到任何真正的道德法則。欽定本(A.V.)似乎將這個謎團歸結為約伯在這些苦難降臨之前沒有被死亡帶走。但這充其量只是用一個謎團取代另一個謎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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