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知耶利米從耶路撒冷寄信與被擄的祭司、先知,和眾民,並生存的長老,就是尼布甲尼撒從耶路撒冷擄到巴比倫去的。(
2這在耶哥尼雅王和太后、太監,並猶大、耶路撒冷的首領,以及工匠、鐵匠都離了耶路撒冷以後。)
3他藉沙番的兒子以利亞薩和希勒家的兒子基瑪利的手寄去。他們二人是猶大王西底家打發往巴比倫去見尼布甲尼撒王的。
4信上說:「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對一切被擄去的(就是我使他們從耶路撒冷被擄到巴比倫的人)如此說:
5你們要蓋造房屋,住在其中;栽種田園,吃其中所產的;
6娶妻生兒女,為你們的兒子娶妻,使你們的女兒嫁人,生兒養女。在那裏生養眾多,不致減少。
7我所使你們被擄到的那城,你們要為那城求平安,為那城禱告耶和華;因為那城得平安,你們也隨着得平安。
8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如此說:不要被你們中間的先知和占卜的誘惑,也不要聽信自己所做的夢;
9因為他們託我的名對你們說假預言,我並沒有差遣他們。這是耶和華說的。
10「耶和華如此說:為巴比倫所定的七十年滿了以後,我要眷顧你們,向你們成就我的恩言,使你們仍回此地。
11耶和華說:我知道我向你們所懷的意念是賜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災禍的意念,要叫你們末後有指望。
12你們要呼求我,禱告我,我就應允你們。
13你們尋求我,若專心尋求我,就必尋見。
14耶和華說:我必被你們尋見,我也必使你們被擄的人歸回,將你們從各國中和我所趕你們到的各處招聚了來,又將你們帶回我使你們被擄掠離開的地方。這是耶和華說的。
15「你們說:『耶和華在巴比倫為我們興起先知』;
16所以耶和華論到坐大衛寶座的王和住在這城裏的一切百姓,就是未曾與你們一同被擄的弟兄,
17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必使刀劍、饑荒、瘟疫臨到他們,使他們像極壞的無花果,壞得不可吃。
18我必用刀劍、饑荒、瘟疫追趕他們,使他們在天下萬國拋來拋去,在我所趕他們到的各國中,令人咒詛、驚駭、嗤笑、羞辱。
19耶和華說:這是因為他們沒有聽從我的話,就是我從早起來差遣我僕人眾先知去說的,無奈他們不聽。這是耶和華說的。
20所以你們一切被擄去的,就是我從耶路撒冷打發到巴比倫去的,當聽耶和華的話。』」
21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論到哥賴雅的兒子亞哈,並瑪西雅的兒子西底家,如此說:「他們是託我名向你們說假預言的,我必將他們交在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的手中;他要在你們眼前殺害他們。
22住巴比倫一切被擄的猶大人必藉這二人賭咒說:『願耶和華使你像巴比倫王在火中燒的西底家和亞哈一樣。』
23這二人是在以色列中行了醜事,與鄰舍的妻行淫,又假託我名說我未曾吩咐他們的話。知道的是我,作見證的也是我。這是耶和華說的。」
24「論到尼希蘭人示瑪雅,你當說,
25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如此說:你曾用自己的名寄信給耶路撒冷的眾民和祭司瑪西雅的兒子西番雅,並眾祭司,說:
26『耶和華已經立你西番雅為祭司,代替祭司耶何耶大,使耶和華殿中有官長,好將一切狂妄自稱為先知的人用枷枷住,用鎖鎖住。
27現在亞拿突人耶利米向你們自稱為先知,你們為何沒有責備他呢?
28因為他寄信給我們在巴比倫的人說:[被擄的事]必長久。你們要蓋造房屋,住在其中;栽種田園,吃其中所產的。』」
29祭司西番雅就把這信念給先知耶利米聽。
30於是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
31「你當寄信給一切被擄的人說:『耶和華論到尼希蘭人示瑪雅說:因為示瑪雅向你們說預言,我並沒有差遣他,他使你們倚靠謊言;
32所以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刑罰尼希蘭人示瑪雅和他的後裔,他必無一人存留住在這民中,也不得見我所要賜與我百姓的福樂,因為他向耶和華說了叛逆的話。這是耶和華說的。』」
# 耶利米書 第29章
耶利米書29:1-32。耶利米寫給被擄者的警告信。涉及示瑪雅的案例。本章可細分為以下部分:(i) 耶利米書29:1-3。標題。(ii) 耶利米書29:4-9。勸勉被擄者在巴比倫安頓下來,不要聽信假先知。(iii) 耶利米書29:10-14。直到七十年後他們才能歸回。(iv) 耶利米書29:15-19。西底家和他的百姓將因他們的罪孽而遭受永久的被擄。(v) 耶利米書29:20-23。巴比倫的說謊先知將受懲罰。(vi) 耶利米書29:24-32。譴責尼希蘭人示瑪雅。關於本章的一般特徵,請參閱第27-29章的導論注釋。從其文體以及對《列王紀》的引用,我們可以推斷本章有所增補,特別是後半部分(耶利米書29:13之後),可能來自其他來源,而且很可能大部分是由巴錄(Baruch)所增補,耶利米書信的早期部分也很可能由他提供。因此,這封信至少在七十士譯本(LXX)所呈現的較短形式中,可以被視為真實的。這封信的日期略早於第27、28章,因為它可能在西底家第四年(公元前594年)親自訪問巴比倫(耶利米書51:59)之前。這是舊約時代現存最早的書信範例。參見戴斯曼(Deissmann)《聖經研究》(Bible Studies)第40頁(英文版,愛丁堡,1901年)中關於其與次經《耶利米書信》(Apocryphal “Epistle of Jeremiah”)關係的有趣評論。
耶利米書29:1 1. 現在這些是信上的話] 在巴比倫的被擄者面臨著與留在故鄉的同胞一樣的危險,即假先知預言他們將迅速歸回(參閱以西結書13章)。耶利米懇切地駁斥這種信念,並堅持懲罰將持續七十年。餘民(the residue)] 這個詞的指涉不明確,但它可能(杜姆,Du. 如此認為)暗示當時眾所周知的一些災難。七十士譯本(LXX)省略了這個詞,吉塞布雷希特(Gi.)也如此。致祭司……到巴比倫] 杜姆(Du.)省略了所有這些詞,認為耶利米只將信寫給長老。科尼格(Co.)同意。吉塞布雷希特(Gi.)現在(第二版)拒絕了後半部分(「他們……到巴比倫」),這部分在七十士譯本(LXX)中沒有。此外,他和其他人認為耶利米書29:2的全部或大部分是擴充。
耶利米書29:2 2. 這封信似乎晚於第24章,它多次明確地暗示了該章。比較耶利米書29:17與耶利米書24:2;耶利米書24:8,以及耶利米書29:18與耶利米書24:9。太后(the queen-mother)] 尼戶施他(Nehushta)。參閱第13:18章的注釋。猶大和耶路撒冷的官長,以及工匠和鐵匠(the princes of Judah and Jerusalem, and the craftsmen, and the smiths)] 比較耶利米書24:1,並參閱「鐵匠」的注釋。已離去(were departed)] 不僅僅是投降,因為希伯來文中的同一個動詞在平行經文列王紀下24:12中是這個意思,而是如這裡「工匠和鐵匠」的擴充所表明的,已流亡。
耶利米書29:3 3. 以利亞薩(Elasah)] 作為沙番的兒子,他可能是亞希甘(耶利米書26:24)的兄弟,亞希甘在政治事務上支持耶利米,因此在巴比倫會受到良好接待。基瑪利亞(Gemariah)] 他的父親可能與大祭司(列王紀下22:4)是同一個人。
耶利米書29:4-9 4–9. 參閱本節的導論注釋。他們不應期待立即返回巴勒斯坦,這會使被擄者對他們所處的國家漠不關心,而是要關心其福祉並為自己建立家園。否則,他們不僅無法獲得任何影響力,而且很快就會衰落。
耶利米書29:7 7. 為這城求平安(seek the peace of the city)] 可能不僅指巴比倫,也指任何被擄者可能被安置的城市。七十士譯本(LXX)作「這地」,如耶利米書4:29(參閱注釋),可能在此處讀作與彼處相同的希伯來文。
耶利米書29:8 8. 使人作夢(cause to be dreamed)] 旁注作「作夢」。馬索拉文本(MT.)按其現有形式給出的意思如正文所示,但其形式更像亞蘭文而非希伯來文,且不需要使役意義。這個明顯的錯誤是由於原文中一個字母的偶然重複造成的。然而,科尼格(Co.)會讀作「他們作夢」,因為在耶利米書23:25;23:27及以下經文,是假先知利用夢作為他們預言的載體。杜姆(Du.)認為耶利米書29:8-10是後人所寫,科尼格(Co.)傾向於同意他關於第8和第9節的看法。
耶利米書29:10 10. 七十年滿了以後(After seventy years)] 參閱耶利米書25:11。為巴比倫(for Babylon)] 這宣告關乎尼布甲尼撒及其繼承者帝國的持續時間,其次才關乎被擄的限制。我的好話(my good word)] 我的恩典應許。參閱耶利米書24:4-7。
耶利米書29:10-14 10–14. 直到七十年後他們才能歸回。
耶利米書29:11 11. 因為我知道(For I know)] 這是耶和華的保證,祂沒有忘記他們,即使他們遠離故土。我所懷的意念(the thoughts that I think)] 即我的旨意。你們末後有指望(hope in your latter end)] 關於旁注「末後和指望」,比較箴言23:18;24:14;24:20。
耶利米書29:12 12. 馬索拉文本(MT.)按其現有形式顯得笨拙。七十士譯本(LXX)僅作「並向我禱告,我就垂聽你們」。
耶利米書29:14 14. 七十士譯本(LXX)僅作「我就被你們尋見」(字面意思:「我將向你們顯現」)。其餘的詞顯然是後來的增補,涉及普遍的分散,因此不適合目前的上下文。使你們被擄的人歸回(turn again your captivity)] 這裡和別處的希伯來文表達可能僅指恢復他們的命運。參閱《劍橋學校與學院聖經》(C.B.)詩篇14:7。
耶利米書29:15 15. 本節自然地與耶利米書29:21及以下經文相連,而中間的經文則在邏輯聯繫上造成了明顯的中斷,並且在七十士譯本(LXX)中缺失,除了某個修訂本(Lucianic),但在該版本中,它們位於耶利米書29:15之前。吉塞布雷希特(Gi.)同意這種調換,至少可以減輕邏輯聯繫中斷所引起的反對意見,他堅持這些經文的真實性。科尼格(Co.)(以及杜姆,Du.)拒絕將這些經文視為原始書信的一部分,認為耶利米書29:16-18實質上是耶利米書24:8及以下經文的重現,耶利米書29:19源於耶利米書24:4及以下經文和平行經文,而耶利米書29:20則從耶利米書29:16重新開始了思路。德賴弗(Dr.)建議,由於這段經文似乎不適合寫給巴比倫猶太人的信件,因為它涉及耶路撒冷猶太人的命運,所以它只屬於後來被納入本書的書信修訂本。如果我們要在這件事上遵循馬索拉文本(MT.),那麼其意義似乎是:當被擄者被告知將被擄七十年時,他們提出的一個困難是:「我們在巴比倫這裡有先知,他們告訴我們的恰恰與此相反。我們該相信誰呢?」對此,耶利米的回答是雙重的。(i) 這些先知的教導很快就會被證明是錯誤的。他們如此強調其持續存在的國王和王國的餘民,很快就會消逝。你們不會很快被恢復到你們的弟兄那裡,但他們將像你們一樣被擄和分散。(ii) 那些如此欺騙你們的假先知,他們自己將悲慘地滅亡,成為一句俗語和笑柄。因為(For)] 更確切地說,因為(Because),將本節直接與耶利米書29:21連接起來。「因為你們慶幸在被擄之地有先知,我告訴你們,你們很快就會發現他們毫無價值。」
耶利米書29:15-19 15–19. 西底家和他的百姓即將面臨的命運。比較耶利米書24:8-10。
耶利米書29:16 16. 王(the king)] 西底家。參閱耶利米書28:1。參閱耶利米書29:24的注釋。
耶利米書29:17 17. 壞無花果(vile figs)] 比較耶利米書24:2-8。
耶利米書29:18 18. 關於本節的一般意義和語言,比較耶利米書19:8,24:9,25:18,42:18。拋來拋去(tossed to and fro)] 旁注作「令人驚恐」。參閱耶利米書15:4,那裡的希伯來文動詞相同。
耶利米書29:20 20. 本節是插入語,用來連接前面的插補內容與後面的內容。
耶利米書29:20-23 20–23. 巴比倫的先知,被擄者在耶利米書29:15中提及的,將死於殘酷的死亡。
耶利米書29:21 21. 關於這兩位先知,再無其他記載。七十士譯本(LXX)省略了父親的名字,以及「奉……名說預言」這些詞。科尼格(Co.)否認,而杜姆(Du.)和吉塞布雷希特(Gi.)承認這個故事的歷史準確性,杜姆(Du.)指出,如果預言沒有實現,這段經文就不會出現在書中。哥賴雅(Kolaiah)、咒詛(**kĕlâlâh**)和燒盡(**kâlâh**)這三個詞如此相似,以至於這些經文似乎有意玩弄文字。哥賴雅的兒子將被稱為**Kĕlâlâh**(咒詛),因為巴比倫王**kâlâh**(燒盡)他在火中。這兩人可能因煽動叛亂或攻擊巴比倫的敬拜而喪命。
耶利米書29:23 23. 愚妄(folly)] 希伯來文所指的不僅僅是這個,而是「一種心態或行為,其特點是完全無視道德或屬靈情感」。德賴弗(Dr.)用創世記34:7;撒母耳記下13:12中這個詞的用法來說明這裡所指的不道德行為。詳情請參閱他的《平行詩篇》(Parallel Psalter),第457頁。所施加的懲罰,雖然實際上是違背耶和華的罪行的刑罰,但無疑表面上是為了違反巴比倫的宗教或民事法律。說謊(falsely)] 在七十士譯本(LXX)中沒有,很可能從耶利米書29:21引入。那知道的,並且是見證的(he that knoweth, and am witness)] 希伯來文按其現有形式顯得笨拙。可能「那知道的」(在七十士譯本LXX中沒有)是一個旁注。
耶利米書29:24 24. 論到(concerning)] 旁注作「致」。比較耶利米書29:31。尼希蘭人(the Nehelamite)] 所指的地點或家族在其他地方沒有記載。
耶利米書29:24-32 24–32. 尼希蘭人示瑪雅受責備和威脅。耶利米的信(以耶利米書29:23結束)抵達巴比倫後,假先知們大為憤怒,其中一位名叫示瑪雅的,寫信給代理大祭司西番雅,敦促他採取嚴厲措施,將耶利米這個瘋子噤聲。然而,西番雅非但沒有聽從這個建議,反而將信給了先知,先知再次寫信給巴比倫,這次是為了以最嚴厲的措辭譴責示瑪雅的行為,並宣告其懲罰。這段敘述為本章的前半部分提供了一個有趣的補充。誠然,其形式還有許多不足之處,杜姆(Du.)實際上將其描述為呈現出徹底的混亂,這是由於連續修改造成的。這顯然是巴錄(Baruch)或後人所作的增補之一。耶利米提出的指控由耶利米書29:25的「因為」引入,並持續到耶利米書29:28結束,但仍未完成。因此,它屬於一種稱為「句法不連貫」(anacoluthon)的修辭手法,並由耶利米書29:31的「因為」再次接續,該句由耶利米書29:32的「所以,等等」引導至其邏輯結論。七十士譯本(LXX)未能看出耶利米書29:26-28包含示瑪雅從巴比倫寫來的信,這可能是由於希伯來文本的缺陷或其他原因。因此,對於「說……到耶路撒冷」(耶利米書29:25),他們替換為(顯然是受耶利米書29:31的啟發)「我沒有奉我的名差遣你」,彷彿這是對示瑪雅說的神諭。此外,他們在耶利米書29:27中不得不省略否定詞,並讓耶利米以第三人稱談論自己。最後,他們的譯文沒有提供耶利米書29:29中「這信」的內容線索。
耶利米書29:25 25. 奉你自己的名(in thine own name)] 不像耶利米所說的,奉主的名。致耶路撒冷所有的百姓(unto all the people that are at Jerusalem)] 七十士譯本(LXX)正確地省略了。西番雅(Zephaniah)] 參閱耶利米書21:1(然而這屬於比此時稍晚的時期)。在耶利米書52:24 = 列王紀下25:18中,他被稱為「副祭司」,即僅次於大祭司的職位。致所有的祭司(and to all the priests)] 七十士譯本(LXX)正確地省略了。
耶利米書29:26 26. 本節及以下兩節給出了示瑪雅寫給西番雅的信的內容,引自耶利米的回复。你(thee)] 西番雅。代替耶何耶大(in the stead of Jehoiada)] 參閱耶利米書20:1。這裡的「官長」(officers)在原文中與那裡給巴施戶珥的稱謂相同。可能指的是約阿施時代的大祭司(列王紀下9:4及以下經文),他「在耶和華殿中設立官長」(耶利米書29:18)。然而,這裡最好與七十士譯本(LXX)、他爾根(Targ.)和其他權威讀作「作官長」。發瘋的(that is mad)] 在東方,瘋狂被視為一種被扭曲的預言恩賜。比較列王紀下9:11;何西阿書9:7中的「瘋狂」(相同的希伯來文)。枷(the stocks)] 參閱耶利米書20:2的注釋。腳鐐(shackles)] 旁注正確地作「頸圈」。這個詞在希伯來文中僅見於此處,但一個相關的阿拉伯詞表明它是一種套在脖子上的鐵環。
耶利米書29:27 27. 自作先知(maketh himself a prophet)] 扮演先知的角色,像現今的苦行僧一樣激動行事。比較撒母耳記上10:10;10:12及以下經文,18:10,19:20及以下經文。
耶利米書29:29 29. 讀這信,等等(read this letter, etc.)] 藉此表明他同情先知。
耶利米書29:31 31. 說預言(hath prophesied)] 這是首次明確指出示瑪雅是先知。
耶利米書29:32 32. 所以耶和華如此說(therefore thus saith the Lord)] 關於這個結構,參閱耶利米書29:24-32的注釋。他必不……那好處(he shall not … the good)] 但示瑪雅不可能像耶利米自己一樣,看到遙遠的歸回之日。因此,七十士譯本(LXX)的讀法更可取:「他們(即他的後裔)中間必沒有一人能看見那好處。」因為他……耶和華(because he … Lord)] 在七十士譯本(LXX)中缺失,如耶利米書28:16(參閱那裡的注釋)。這裡他們反而有「他們必看不見」這些詞,這最初無疑是本節前面「看哪」的旁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