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猶大王約西亞的兒子約雅敬登基的時候,有這話從耶和華臨到[耶利米]說:
2「耶和華如此說:你站在耶和華殿的院內,對猶大眾城邑的人,就是到耶和華殿來禮拜的,說我所吩咐你的一切話,一字不可刪減。
3或者他們肯聽從,各人回頭離開惡道,使我後悔不將我因他們所行的惡,想要施行的災禍降與他們。
4你要對他們說,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若不聽從我,不遵行我設立在你們面前的律法,
5不聽我從早起來差遣到你們那裏去我僕人眾先知的話(你們還是沒有聽從),
6我就必使這殿如示羅,使這城為地上萬國所咒詛的。』」
7耶利米在耶和華殿中說的這些話,祭司、先知與眾民都聽見了。
8耶利米說完了耶和華所吩咐他對眾人說的一切話,祭司、先知與眾民都來抓住他,說:「你必要死!
9你為何託耶和華的名預言,說這殿必如示羅,這城必變為荒場無人居住呢?」於是眾民都在耶和華的殿中聚集到耶利米那裏。
10猶大的首領聽見這事,就從王宮上到耶和華的殿,坐在耶和華[殿]的新門口。
11祭司、先知對首領和眾民說:「這人是該死的;因為他說預言攻擊這城,正如你們親耳所聽見的。」
12耶利米就對眾首領和眾民說:「耶和華差遣我預言,攻擊這殿和這城,說你們所聽見的這一切話。
13現在要改正你們的行動作為,聽從耶和華-你們上帝的話,他就必後悔,不將所說的災禍降與你們。
14至於我,我在你們手中,你們眼看何為善,何為正,就那樣待我吧!
15但你們要確實地知道,若把我治死,就使無辜人的血歸到你們和這城,並其中的居民了;因為耶和華實在差遣我到你們這裏來,將這一切話傳與你們耳中。」
16首領和眾民就對祭司、先知說:「這人是不該死的,因為他是奉耶和華-我們上帝的名向我們說話。」
17國中的長老就有幾個人起來,對聚會的眾民說:
18「當猶大王希西家的日子,有摩利沙人彌迦對猶大眾人預言說: 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 錫安必被耕種像一塊田; 耶路撒冷必變為亂堆; 這殿的山必像叢林的高處。
19猶大王希西家和猶大眾人豈是把他治死呢?希西家豈不是敬畏耶和華、懇求他的恩嗎?耶和華就後悔,不把自己所說的災禍降與他們。[若治死這人],我們就作了大惡,自害己命。」 (
20又有一個人奉耶和華的名說預言,是基列‧耶琳人示瑪雅的兒子烏利亞,他照耶利米的一切話說預言,攻擊這城和這地。
21約雅敬王和他眾勇士、眾首領聽見了烏利亞的話,王就想要把他治死。烏利亞聽見就懼怕,逃往埃及去了。
22約雅敬王便打發亞革波的兒子以利拿單,帶領幾個人往埃及去。
23他們就從埃及將烏利亞帶出來,送到約雅敬王那裏;王用刀殺了他,把他的屍首拋在平民的墳地中。)
24然而,沙番的兒子亞希甘保護耶利米,不交在百姓的手中治死他。
# 耶利米書 第26章
耶26:1-24. 對百姓的嚴肅警告及其結果。本章整體上快速概述了耶利米發出先前預言時的環境。他的警告越明確,就越激起假先知和那些支持他們的人的憤怒;現在他已明確宣告(耶25:11)七十年的被擄,他們的憤怒爆發了,他們尋求置他於死地。因此,從本章的內容,我們可以更好地理解先知在接下來的章節中,在何種條件下,以何種勇氣繼續預言明確的災難。「起初」自然是指約雅敬在位第四年之前的一個日期,當時危機爆發,耶利米不再被聽從或容忍(第36章)。本章可概述如下:(i) 耶26:1-6. 耶利米公開宣告,若不悔改,聖殿將遭受示羅的命運。(ii) 耶26:7-15. 他因此受到祭司和先知的攻擊,並為自己辯護。(iii) 耶26:16-19. 眾首領和百姓營救並保護他。米迦的案例被引用來支持他。(iv) 耶26:20-24. 編者藉由烏利亞的故事來說明耶利米的危險。
耶利米書 26:1-6 1-6. 關於這些經文與第7-10章的關係,請參閱該處的導論注釋。吉塞布雷希特(Gi.)指出,本章中以第三人稱提及耶利米以及其他特徵,都表明這很可能是巴錄所編纂的,而接下來直到第45章的內容顯然也大量借鑒了此編纂。我們可能會注意到,由於巴錄習慣於記錄他所提及事件的日期,這為這些事件提供了光亮,而先知的講道則常常缺乏這方面的資訊。
耶利米書 26:2 2. 耶和華殿的院子] 很可能是外院,因為那是百姓聚集的地方;參耶19:14。**各城**的] LXX省略;或許是為了與耶11:6協調而加入。**一句話也不可隱瞞**] 壓抑信息的誘惑會來自於對所涉危險的自然退縮。參申4:2;申12:32。
耶利米書 26:3 3. **悔改**] 參耶18:8的注釋。
耶利米書 26:4 4. **我的律法**] 參耶8:8的注釋。此處的指涉,如後續子句所示,是教義性的而非儀式性的教導。**我擺在你們面前的**] 參耶9:13的注釋。
耶利米書 26:5 5. **我從早起來差遣**] 參耶7:13。
耶利米書 26:6 6. **示羅**] 參耶7:12的注釋。**使這城為萬國所咒詛的**] 將使萬國在咒詛敵人時,以此城為例。參耶24:9,並對比創12:3;創22:18。
耶利米書 26:7 7. **先知**] LXX為了使意義更清晰,在此處以及耶26:8;耶26:11;耶26:16將希伯來文譯為「假先知」。
耶利米書 26:7-16 7-16. 參本章導論摘要。
耶利米書 26:8 8. **你必要死**] 根據申18:20,那未經神吩咐而說預言的先知應被處死。因此,對耶利米的指控是基於此性質,而所謂的證據是,從事物的本質來看,這樣一場災難不可能發生在神的百姓身上。
耶利米書 26:10 10. **猶大的首領……從王宮上來**] 這些人的權力並不清楚。然而,顯然他們在宮廷中的職務以及君主制日益衰弱,將有助於他們獲得我們在此所見的權力。**上來**] 參耶22:1的注釋。**新門**] 很可能與耶20:2的「上門」是同一處,參該處注釋。**耶和華殿的**] 馬索拉文本(MT.)省略了「殿」。或許我們應該同時捨棄這兩個名詞。在耶26:9之後,它們是不必要的。LXX抄本在「殿」上意見一致,但在「耶和華」上則有分歧。
耶利米書 26:11 11. **他預言攻擊這城**] 參徒6:12及以下。
耶利米書 26:12 12. 耶利米的辯護是,這信息來自於神,因此是真實的。他的信念堅定不移。他警告控告者要小心,免得他們殺害他,實際上是在與神作對。參使徒行傳5:39迦瑪列的言論。
耶利米書 26:13 13. **你們的道路和你們的行為**] 參耶7:3的注釋。
耶利米書 26:16 16. 眾首領不像耶利米的控告者那樣存有偏見,他們作出了公正的裁決,並帶領百姓支持他們。
耶利米書 26:16-19 16-19. 參本章導論摘要。
耶利米書 26:17 17. **這地的長老**] 某些長老以米迦的先例來支持此舉。我們經常看到提及使用領袖人物來處理行政或司法事務(申19:12;申21:2及以下;撒上16:4;王上21:8;王上21:11),或僅作為百姓的代表。參民11:16(C.B.),以及出3:16;出3:18;出4:29;出17:5及以下,耶18:12。
耶利米書 26:18 18. **米該亞**] 馬索拉文本(MT.)正文如此讀。其旁註的「米迦」當然是指小先知。**摩利沙人**] 摩利沙的本地人,摩利沙是迦特附近的一個小鎮,位於耶路撒冷西南約23英里處。**錫安必被耕種**,等等] 彌3:12;這是整部先知文學中唯一一處指名引用另一位先知言論的例子。**這殿的山**] 即聖殿,因其位於摩利亞山上。**像樹林的高處**] 更好的譯法是「樹木繁茂的山丘」。「聖殿山將被低矮的灌木叢覆蓋。」C.B.(Cheyne)論彌迦書,同上。
耶利米書 26:19 19. **希西家……豈把他治死嗎?**] 米迦的話語與耶利米所說的任何話語一樣嚴厲。耶利米因預言聖殿和城市的傾覆而受到攻擊;但米迦也說過同樣的話,卻沒有人對他採取行動。因此,長老們認為,前一位先知的案例所提供的先例,有利於現在受到攻擊的耶利米。這段經文很重要,它表明希西家的改革遠非僅歸因於以賽亞的影響。**懇求耶和華的恩**] 字面意義是「撫平臉面」,即消除(被冒犯的神祇的)皺眉,平息;這是一種擬人化。參亞7:2;亞8:21及以下;瑪1:9。**耶和華就後悔了**] LXX在此處,如同在耶26:3;耶26:13一樣,譯為「停止」,因為不喜歡任何在他們看來帶有擬人化色彩的表達。但這個詞至少提醒我們,「所有預言都是有條件的。先知宣告神道德治理的偉大原則,並將其應用於個別案例。但是,如果這些原則所應用的案例的道德條件發生改變,那麼威脅或應許就會被推遲、修改或撤回。」C.B.(Cheyne)論彌迦書,同上。在目前的案例中,這裡所描述的毀滅從未完全實現。科尼(Co.)指出,上述事件具有特殊的意義,它表明一位先知的言論對百姓產生了多麼深刻的印象,即使在一個世紀之後也是如此。
耶利米書 26:20 20. **基列耶琳**] 或許是卡里耶特-埃爾-埃納布(Karyet-el-Enab),位於耶路撒冷西北七英里處,通往約帕(雅法)的路上。
耶利米書 26:20-24 20-24. 參本章導論摘要。這個故事是由編者(很可能是巴錄)引入的,旨在說明耶利米所面臨的風險;或許也是為了對比耶利米的勇氣和烏利亞的怯懦。杜姆(Du.)認為,這件事發生在同一個節期,但當時國王也在場,烏利亞的話可能特別指向國王,因為他是埃及的門徒。科尼(Co.)認為,由於這件事不可能發生在耶利米的預言之前——否則後者就不會引起如此大的騷動——因此它必定發生在預言之後。他將耶26:24,作為關於耶利米本人敘事的自然結尾,置於耶26:20-23之前;但反對這種調換的理由是,耶26:24的重點是無友的烏利亞與耶利米之間的對比。在21-23節中,LXX省略了各種名稱並進行了其他縮寫。
耶利米書 26:21 21. **和他的所有勇士**] LXX省略了這句話,而且這句話在本書中其他地方也沒有出現。
耶利米書 26:22 22. **以利拿單……到埃及**] LXX省略,或許是個旁註。吉塞布雷希特(Gi.)指出,我們在耶36:12;耶36:25讀到的關於他的事蹟,會使他做出這樣的行為不太可能。另一方面,正是因為這個原因,很難理解抄寫員會在此處插入他的名字。如果他要被認定為王下24:8中提到的以利拿單,那麼他就是約雅敬的岳父。
耶利米書 26:23 23. **他們就從埃及將烏利亞帶出來**] 由於約雅敬是埃及的附庸(王下23:34),引渡一名被控叛國者很容易實現。**百姓**] 關於旁註「百姓的兒子」,參耶17:19。
耶利米書 26:24 24. **沙番的兒子亞希甘**] 他是約西亞(王下22:12)派去諮詢戶勒大的五人之一。他的兒子基大利,作為這地的省長(耶39:14,耶40:5),後來成為先知的朋友。巴錄在沙番的另一個兒子基瑪利亞的屋子裡,向百姓宣讀了耶利米的書卷(耶36:12)。這節經文與故事其餘部分的確切聯繫尚不清楚。它可能回溯到耶26:8中提到的百姓的憤怒爆發,因此可能意味著,與烏利亞的命運形成對比,耶利米在這次事件中被亞希甘所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