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mbridge Bible 注釋|耶利米書 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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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合和本 耶利米書 第10章

1以色列家啊,要聽耶和華對你們所說的話。

2耶和華如此說: 你們不要效法列國的行為, 也不要為天象驚惶, 因列國為此事驚惶。

3眾民的風俗是虛空的; 他們在樹林中用斧子砍伐一棵樹, 匠人用手工造成[偶像]。

4他們用金銀妝飾它, 用釘子和錘子釘穩, 使它不動搖。

5它好像棕樹,是鏇成的, 不能說話,不能行走, 必須有人抬着。 你們不要怕它; 它不能降禍, 也無力降福。

6耶和華啊,沒有能比你的! 你本為大,有大能大力的名。

7萬國的王啊,誰不敬畏你? 敬畏你本是合宜的; 因為在列國的智慧人中, 雖有政權的尊榮, 也不能比你。

8他們盡都是畜類,是愚昧的。 偶像的訓誨算甚麼呢? 偶像不過是木頭。

9有銀子打成片,是從他施帶來的, 並有從烏法來的金子, 都是匠人和銀匠的手工, 又有藍色紫色料的衣服, 都是巧匠的工作。

10惟耶和華是真上帝, 是活上帝,是永遠的王。 他一發怒,大地震動; 他一惱恨,列國都擔當不起。 (

11你們要對他們如此說:不是那創造天地的神,必從地上從天下被除滅!)

12耶和華用能力創造大地, 用智慧建立世界, 用聰明鋪張穹蒼。

13他一發聲,空中便有多水激動; 他使雲霧從地極上騰; 他造電隨雨而閃, 從他府庫中帶出風來。

14各人都成了畜類,毫無知識; 各銀匠都因他雕刻的偶像羞愧。 他所鑄的偶像本是虛假的, 其中並無氣息,

15都是虛無的, 是迷惑人的工作; 到追討的時候必被除滅。

16雅各的分不像這些, 因他是造作萬有的[主]。 以色列也是他產業的支派, 萬軍之耶和華是他的名。

17受圍困的人哪,當收拾你的財物, 從國中帶出去。

18因為耶和華如此說: 這時候,我必將此地的居民, 好像用機弦甩出去, 又必加害在他們身上, 使他們覺悟。

19民[說]:禍哉!我受損傷; 我的傷痕極其重大。 我卻說:這真是我的痛苦, 必須忍受。

20我的帳棚毀壞; 我的繩索折斷。 我的兒女離我出去,沒有了。 無人再支搭我的帳棚,掛起我的幔子。

21因為牧人都成為畜類, 沒有求問耶和華, 所以不得順利; 他們的羊群也都分散。

22有風聲!看哪,[敵人]來了! 有大擾亂從北方出來, 要使猶大城邑變為荒涼, 成為野狗的住處。

23耶和華啊,我曉得人的道路不由自己, 行路的人也不能定自己的腳步。

24耶和華啊,求你從寬懲治我, 不要在你的怒中懲治我, 恐怕使我歸於無有。

25願你將忿怒傾在不認識你的列國中, 和不求告你名的各族上; 因為他們吞了雅各,不但吞了,而且滅絕, 把他的住處變為荒場。

# 耶利米書 第10章

第7–10章。耶利米在聖殿門口發表的講道。關於這些章節的整體,首先要回答的問題是它們的日期,究竟是約西亞王時期還是約雅敬王時期。這似乎由第26章回答,因為雖然其耶7:1-6與這些章節有顯著相似之處,但它明確指出(耶7:1)是在約雅敬王統治初期(公元前608–7年)發表的。其他人(例如 Wellhausen 和 Marti)將其定為早至約西亞在米吉多去世(公元前608年)所引發的危機時期,但接受耶26:1的日期,我們可以得出結論,這兩者分別是同一篇講道的較長和較短的摘要,而後者(耶26:7-24)補充了先知因此面臨的危險和他的獲救。聖殿的命運將如同示羅的命運(耶7:8 ff., 耶26:4 ff.)的宣告,在幫助識別這兩篇講道的同時,也充分解釋了它們為何受到敵意。耶7:4至耶8:3中韻律的不規則或缺失,迫使 Du. 憑藉其嚴格的韻律理論,將這部分大部分歸為耶利米之後的作品,同時他也認為整個部分有相當多的插入。然而,正如 Co. 指出的,我們很難假設耶利米既說話又寫作都使用韻律,我們很可能在這裡擁有他口頭預言的實質內容,尚未以韻律形式呈現。與較晚日期相符的是:(a) 耶利米現在似乎不住在亞拿突,而是在耶路撒冷,因為他不像耶2:2那樣被告知「去喊叫」等等,而是簡單地(耶7:2)「站在耶和華殿的門口」等等;(b) 偶像崇拜被描述為在耶路撒冷街頭(耶7:17 f.)和聖殿本身(耶7:30)公開實行;(c) 兒童在欣嫩子谷(Topheth)被焚燒以獻給摩洛(耶7:31)。這篇講道有五個自然分段。(a) 耶7:1至耶8:3,譴責無恥的偶像崇拜和對聖殿本身的玷污。(b) 耶8:4至耶9:1,預言罪惡導致的懲罰。(c) 耶9:2-26,描述猶大的腐敗。她隨之而來的苦難。唯有承認耶和華才能確保任何國家的福祉。(d) 耶10:1-16,偶像崇拜的愚蠢。(e) 耶10:17-25,流亡即將來臨。即使在懲罰中,也向耶和華懇求記念憐憫。第7:1至耶8:3章。真實與虛假信心基礎的對比。警告即將來臨的審判。這部分可細分為:(i) 耶7:1-2。引言。(ii) 耶7:3-7。猶大安全的保證不是她所想像的聖殿的存在,而是對耶和華的忠誠。(iii) 耶7:8-11。難道在放蕩之餘偶爾敬拜祂就足以給他們帶來安全感嗎?(iv) 耶7:12-15。讓他們從示羅和北方王國的命運中吸取教訓。(v) 耶7:16-20。百姓已無可代求:他們的偶像崇拜太過分了。(vi) 耶7:21-28。他們從未意識到,從一開始,上帝的要求就不是獻祭,而是聖潔的生活。(vii) 耶7:29至耶8:3。欣嫩子谷(Topheth),偶像崇拜過度的地方,也將是可怕報應的場景。

耶利米書 10:1-16。第10:1-16章。偶像崇拜的愚蠢。現在普遍認為這段經文是後來的插入,因為 (a) 它打斷了耶9:1-22和耶10:17 ff.之間的聯繫;而省略它,前者的思路在後者中得以順暢延續;(b) 在其他地方,百姓因已沉迷於偶像崇拜而受到責備(耶7:18;耶7:31),但這裡他們被視為真誠而堅定的耶和華敬拜者,並被警告不要想像偶像擁有任何真實的力量,這種警告非常適合巴比倫流亡者的處境,他們被其精緻的偶像崇拜所包圍;(c) 在其他地方,耶利米的論點是:「不要指望虛無的神明幫助;他們不能拯救你們」(耶2:28,耶11:12);這裡的論點是:「不要懼怕他們,他們不能傷害你們。」參見 LOT. p. 254。這確實不排除這段經文是先知本人在較晚日期向被擄的弟兄們發表的可能性,事實上,它包含了他的一些表達,即「虛空」、「虛無」用於偶像(耶10:3;耶10:15),以及「他們受罰的時候」(耶10:15)。但其風格總體上不屬於耶利米,而類似於第二以賽亞書(第40-66章),因此無論如何都可以歸因於那個時期。馬索拉文本(MT.)是希伯來文原始形式的擴展。這可以從七十士譯本(LXX)的文本在省略和改變順序方面(參見耶10:5-8;耶10:10)所展現的邏輯順序優勢(但參見耶10:10),以及採用希臘文文本形式所產生的韻律流暢性中看出。Co. 指出,從耶10:2開始,我們有一系列以三聯句排列的子句,呈現出清晰且結構良好的思想聯繫。Gi.(在《耶利米韻律》中)也有類似的看法,只是細節略有不同。Du. 將這段經文進一步縮短。我們可以補充說,巴錄書第6章(耶利米書信)部分是這段經文的擴充,作者對巴比倫實行的偶像崇拜細節非常熟悉。這段經文可概括如下:(i) 耶10:1-5。不要被異教信仰所迷惑。天空中看到的現象沒有任何神性。神明不過是工匠拼湊起來的材料。它們無言,無法移動。它們既不能行善,也不能作惡。(ii) 耶10:6-16。耶和華不像這些。祂是至高無上的上帝,天地萬物的創造者,自然力量的掌管者。世上萬民都應當在祂面前顫抖,祂創造了萬物,並揀選以色列為自己的子民。

耶利米書 10:2。2. **天象**(the signs of heaven)] 天上的異兆,如彗星、流星或日食,暗示巴比倫人對占星術的熱愛。

耶利米書 10:3。3. **規矩**(customs)] 字面意義為「律例」,如旁註所示。這個表達在此處顯得奇特。馬索拉文本(MT.)中的這個詞可能已受損,但尚未找到普遍接受的替代詞。無論如何,很明顯這裡指的是偶像。**一人砍伐樹木**(one cutteth a tree)] 旁註的譯法更佳。**匠人**(workman)] 譯作「工匠」更佳,如申27:15。

耶利米書 10:4。4. 偶像被銀和金的板子覆蓋,並固定在原處。**搖動**(move)] 字面意義為「搖晃」。比較賽40:20;賽41:7。

耶利米書 10:5。5. **棕樹,是旋成的**(palm tree, of turned work)] 替換為旁註,並比較巴錄書6:70(「稻草人」)。參見引言中對偶像的這種態度。從「他們必須」到「行善」在七十士譯本(LXX)中置於耶10:9之後。這表明這些子句源於邊緣註釋,抄寫員將其插入文本的不同位置,希伯來文和希臘文都證明了這一點。

耶利米書 10:6。6. **沒有**(There is none)] 這種意義只有通過省略馬索拉文本(MT.)中的第一個字母才能獲得。然而,這種省略是合理的,因為它可能是抄寫員偶然重複了耶10:5的最後一個字母。保留希伯來文輔音,並稍作元音更改,我們得到「何處有像你一樣的!」的意義。同樣的困難也出現在耶10:7。

耶利米書 10:6-8。6–8。七十士譯本(LXX)省略了,很可能這是正確的。見上文。

耶利米書 10:6-16。6–16。參見本章開頭的摘要。

耶利米書 10:7。7. **你配得**(to thee doth it appertain)] 寧可譯作「你應得的」,如旁註所示。

耶利米書 10:8。8. **一同**(together)] 寧可譯作「一同,一個不漏」。**偶像的訓誨是木頭**(the instruction … a stock)] 字面意義為「偶像的訓誨是木頭」,即「不比偶像本身好:偶像崇拜缺乏道德或屬靈力量」,Dr. 可能馬索拉文本(MT.)需要修正,因為這個表達很奇怪。

耶利米書 10:9。9. 描述了用銀和金製作偶像的過程,以及用昂貴的衣服裝飾它們。馬索拉文本(MT.)和七十士譯本(LXX)可能都存在無法完全理清的訛誤。本節的第一部分很可能是一個旁註。**他施**(Tarshish)] 可能指西班牙的塔爾特蘇斯(Tartessus),因為他施供應給推羅的礦產品,如銀等(結27:12),正是西班牙盛產的。在斯特拉波(Strabo)時代,這個港口已不復存在;因此造成了地點上的混淆。**烏法**(Uphaz)] 不明,與七十士譯本(LXX)、他爾根(Targ.)、西利亞文本(Syr.)的一些抄本一同讀作俄斐(Ophir,如旁註)。其位置有爭議,但可能在阿拉伯東南部。參見 HDB. **藍色和紫色**(blue and purple)] 偶像服飾的華麗與其構成材料的華麗相匹配。**巧匠**(cunning)] 參見耶9:17。

耶利米書 10:10。10. 七十士譯本(LXX)省略了,但在這裡,馬索拉文本(MT.)比上述情況更有說服力。由於耶10:11顯然是一個旁註,如果沒有這種引言,耶10:12將會非常突兀。**真神**(the true God)] 譯作「實在的上帝」(God in truth)更佳,如旁註所示。

耶利米書 10:11。11. 本節不是希伯來文,而是亞蘭文。它要麼是一個邊緣註釋,後來被引入文本,打斷了耶10:10和耶10:12的聯繫,要麼是先知旨在為流亡者提供一種回答形式,當他們被要求參與偶像崇拜時。在前一種情況下,由於這裡的「地」字以兩種不同的(非希伯來文)形式出現,這兩種形式都出現在亞斯文紙莎草文獻中(參見導論 i. § 17 註),因此有人推測它是由埃及猶太殖民地的某個成員插入的。

耶利米書 10:12-13。12, 13。萬物的創造,特別是暴風雨的現象,被引用為耶和華至高無上的標誌。

耶利米書 10:12-16。12–16。重複於耶51:15-19。

耶利米書 10:13。13. **他發聲,眾水奔騰**(when he uttereth his voice, etc.)] 意義明確,儘管馬索拉文本(MT.)的希伯來文形式獨特,因此旁註提供了另一種選擇:**他發出豐富的水聲**(at the sound of his giving an abundance of waters),接著是**他使**(when he causeth)或(簡單地)**他使**(he causeth)。雷電、傾盆大雨、閃電和風暴標誌著耶和華對風暴元素的至高無上。**他造閃電為雨**(maketh lightnings for the rain)] 可能意味著,他用閃電穿透雲層,使雲層將其內容傾瀉到地上。本節可比較詩135:7。

耶利米書 10:14。14. **都成了畜類,毫無知識**(is become brutish and is without knowledge)] 或如旁註所示,**愚昧到無法認識**(is too brutish to know)。馬索拉文本(MT.)兩種譯法皆可,但修訂版(R.V.)正文的譯法更佳。**蒙羞**(is put to shame)] 因耶和華對自然力量的權能與偶像的無能之間的對比而蒙羞。

耶利米書 10:15。15. **迷惑**(delusion)] 寧可譯作「嘲弄」(mockery),如旁註所示,給那些信賴它們的人帶來輕蔑。本節的最後一句話指的是「耶和華的日子」來臨時,偶像可能遭遇的命運。比較賽2:12 ff.。

耶利米書 10:16。16. 七十士譯本(LXX)省略了馬索拉文本(MT.)中的兩個詞,因此句子的平行結構得到了改善(很可能因此是正確的)。七十士譯本(LXX)相應地譯為:「因為萬物的創造者是他的產業。」

耶利米書 10:17。17. **你的貨物出離此地**(thy wares out of the land)] 希伯來文此處僅出現一次,意義不明。此譯法將其與希伯來文「迦南人」的詞根聯繫起來;迦南人是希伯來人最熟悉的商人。它似乎指少量聚集的物品,而非大量或重擔。因此,它暗示著倉促逃亡。旁註**你的包裹從地上**(thy bundle from the ground),則將其源於阿拉伯文的一個詞根,意為「收縮」或「摺疊」,因此指緊緊地捆紮起來。參見 Dr. pp. 354 f. **你這**(O thou, etc.)] 陰性,因此是集體稱呼。參見耶4:11,耶7:29。**你這住在圍困中的**(O thou that abidest in the siege)] 即你這在被圍困的城中之人。此譯法優於旁註的讀法。

耶利米書 10:17-18。17, 18。Du. 和 Co. 省略了這幾節,Du. 也拒絕了第20、21節,而 Gi. 省略了耶10:18。參見其註釋。

耶利米書 10:17-25。17–25。流亡即將來臨。在耶和華的忿怒中懇求祂記念憐憫。被耶9:23-26和耶10:1-16打斷的言論現在繼續。這段經文顯然遭受了馬索拉文本(MT.)的訛誤和邊緣註釋的影響,這些註釋後來被納入文本。它可概括如下:(i) 17–22。城市被命令匆忙準備,因即將來臨的圍困而被驅逐流亡。國家哀悼,因為它荒涼一片。居民被擄,因為他們的統治者愚蠢。北方敵人的入侵報告預示著荒涼。(ii) 23–25。先知懇求人類本性的軟弱,祈求猶大的懲罰能有所減輕,並願上帝的忿怒轉而傾瀉在異教國家身上。

耶利米書 10:18。18. **拋出**(sling out)] 比較撒上25:29;也比較賽22:18。**感覺**(feel)] 參見旁註。此子句形式可疑,動詞沒有明確的受詞。雖然有可能,但可能性不大,可以將其修正(通過改變發音)為「使他們被發現」,即災難會降臨到他們身上。但這對於這個表達來說是一個非常牽強的意義。

耶利米書 10:19。19. 先知現在以國家的身份開始哀歌。**我的傷**(my hurt)] 參見耶8:21。**痛苦**(grief)] 字面意義為「疾病」,如旁註所示。「我們只說一個人病了;希伯來文也說傷口病了。」Dr., p. 355,參見相關參考資料。

耶利米書 10:20。20. 這地被比作一個倒塌且無法修復的帳篷。**幔子**(curtains)] 參見耶4:20。

耶利米書 10:21。21. **牧人**(shepherds)] 參見耶2:8。

耶利米書 10:22。22. **豺狼**(jackals)] 參見耶9:11。

耶利米書 10:23。23. 懇求人類的軟弱,要麼是與神聖力量相比,要麼更佳,是傾向於犯罪。**人不能**(it is not, etc.)] 字面意義為「人不能行走並引導自己的腳步」。

耶利米書 10:23-25。23–25。參見耶10:17之前的摘要。Stade, Du. 和其他人(Gi. 在1905年也是如此,參見他的《韻律學》,p. 23)認為這段經文是補充者的作品。Gi. 在他的《註釋書》(1894年)中已經放棄了耶10:25,這可能是正確的,而耶10:23-24至少可以被認為是可疑的。Co. 同意 Gi. 關於耶10:25的看法,他說,儘管它適合於馬加比時期的詩篇,正如他認為詩篇79篇是(其中該節與耶10:6-7相同),但耶利米在其他地方認為列國是上帝的僕人,執行祂對耶路撒冷的懲罰。另一方面,即使 Du. 也承認耶10:23-24可能是耶利米自己的作品。因此,Co. 恰當地問,先知是否可能,儘管耶和華禁止他為他有罪的國家代求(耶7:16,耶11:14,耶14:7),卻仍然感到有必要在這裡為減輕懲罰做出最後一次懇求。

耶利米書 10:24。24. **懲治**(correct)] 參見耶2:19。**按公義**(with judgement)] 以審判的精神,按分寸。比較耶30:11,耶46:28。

耶利米書 10:25。25. **他們也吞滅了他**(yea, they have devoured him)] 顯然是馬索拉文本(MT.)重複錯誤。在詩篇中(見上文),這些詞並未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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