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mbridge Bible 注釋|雅各書 第四章

← 上一篇 子站索引 信仰問答 回到尼希米讀經網 下一篇 →
第四章
合和本 雅各書 第4章

1你們中間的爭戰鬥毆是從哪裏來的呢?不是從你們百體中戰鬥之私慾來的嗎?

2你們貪戀,還是得不着;你們殺害嫉妒,又鬥毆爭戰,也不能得。你們得不着,是因為你們不求。

3你們求也得不着,是因為你們妄求,要浪費在你們的宴樂中。

4你們這些淫亂的人哪,豈不知與世俗為友就是與上帝為敵嗎?所以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上帝為敵了。

5你們想經上所說是徒然的嗎?上帝所賜、住在我們裏面的靈,是戀愛至於嫉妒嗎?

6但他賜更多的恩典,所以經上說: 上帝阻擋驕傲的人, 賜恩給謙卑的人。

7故此,你們要順服上帝。務要抵擋魔鬼,魔鬼就必離開你們逃跑了。

8你們親近上帝,上帝就必親近你們。有罪的人哪,要潔淨你們的手!心懷二意的人哪,要清潔你們的心!

9你們要愁苦、悲哀、哭泣,將喜笑變作悲哀,歡樂變作愁悶。

10務要在主面前自卑,主就必叫你們升高。

11弟兄們,你們不可彼此批評。人若批評弟兄,論斷弟兄,就是批評律法,論斷律法。你若論斷律法,就不是遵行律法,乃是判斷人的。

12設立律法和判斷人的,只有一位,就是那能救人也能滅人的。你是誰,竟敢論斷別人呢?

13嗐!你們有話說:「今天明天我們要往某城裏去,在那裏住一年,做買賣得利。」

14其實明天如何,你們還不知道。你們的生命是甚麼呢?你們原來是一片雲霧,出現少時就不見了。

15你們只當說:「主若願意,我們就可以活着,也可以做這事,或做那事。」

16現今你們竟以張狂誇口;凡這樣誇口都是惡的。

17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

# 雅各書 第四章

雅各書 4:1 雅 4:1-7. 神的賜予與世俗的獲取。1. 你們中間的爭戰鬥毆是從哪裡來的呢?] 雅 3:1 中「不要多人作師傅」已觸及一種不和的根源。宗派主義及其一切相關的惡行破壞和平,因此也破壞一切真智慧。聖雅各所針對的民族,以及實際上沒有任何民族或國家能倖免的另一種纏繞的罪,現在浮現出來。「爭戰」(wars),指長期或廣泛的爭執;「鬥毆」(fighting),指日常生活中構成戰役的衝突與小規模戰鬥——作者問:「這些是從哪裡來的呢?」然後自問自答。羅馬的革利免書信(約公元45年)中有一句形式如此相似的問題,令人聯想到這必定是有意識的重現。豈不是從你們百體中爭戰的私慾來的嗎?] 字面意思是「從你們的享樂來的」。這個名詞幾乎等同於「慾望」。雖然「享樂」(pleasure)這個詞在所有希臘倫理作家中都很常見,但在新約中卻相對罕見。在福音書中,它出現在 路 8:14,其意義與本段落大致相同。這些「私慾」或「享樂」,下一個詞告訴我們,是進行衝突並使戰爭持續下去的軍隊。它們使我們的「百體」(members),即每個感官或行動的器官,成為它們的營地和戰場。因此,若將這個比喻再延伸一步,如聖彼得所延伸的,它們「與靈魂爭戰」(彼前 2:11)。

雅各書 4:2 2. 你們貪戀,卻得不著……] 邪惡的產生方式與 雅 1:15 有些相似。其萌芽在於對所沒有之物的慾望,例如大衛(撒下 11:1)和亞哈(王上 21:2-4)的罪。這種慾望成為一個人靈魂的主導激情,驅使他犯下起初會退縮的罪行。你們殺害,又嫉妒……] 這個順序讓我們感到顛倒,將最致命的罪放在開頭。邊註的替代詞「嫉妒」(envy)無疑會使意義更為順暢,但這絕不可能是希臘原文的意義,而是來自伊拉斯謨(Erasmus)和貝札(Beza)在沒有任何抄本依據的情況下提出的推測性讀法。然而,如果我們回想猶太社會的狀況,那些以巴拉巴為代表的強盜團伙(可 15:7;約 18:39),使 徒 21:38 中「四千個殺人犯」,以及在羅馬最終戰爭前騷亂中活躍的狂熱派和匕首黨,那麼聖雅各以「你們殺害」開頭來強調他的警告,就不會顯得那麼令人震驚了。在這種社會狀況下,殺人往往是人們為滿足慾望而首先想到的手段,而不是像我們一樣,在其他手段失敗後的最後手段。比較 箴 1:16 中「流人血,腳步飛快」的類似社會狀況的描繪。聖雅各所描繪的圖景中,或許存在著一種嚴酷的真相。殺人犯在事成之後才開始為分贓而爭吵,結果發現自己仍然像以前一樣不滿足,仍然無法得到他們心所嚮往的,於是陷入新的爭吵,最終以流血收場,正如他們開始時一樣。起初,聖雅各寫信的信徒竟然會犯下如此罪行,這似乎令人難以置信,但當時的猶太社會充斥著類似的暴行,名義上是基督門徒的人,當時和後來一樣,可能會墮落到這種水平。參閱下一節的註釋。你們得不著,是因為你們不求] 這就是不安的渴望和不斷重現的失望的秘密。他們從未將自己的需要作為真實而懇切禱告的主題。在這裡,我們再次注意到聖雅各和聖保羅教導的根本統一性。比較 腓 4:6。禱告對他們每個人來說,都是滿足或喜樂的條件。

雅各書 4:3 3. 你們求也得不著……] 這些話顯然是為了回應一個隱含的反對意見而寫的:「不求?」有人可能會說,「來聽聽我們的禱告;沒有人能指責我們忽略了我們的敬拜。」儘管前幾節所描述的那些搶劫和殺人的人,竟然會說出這樣的話,或者在任何意義上都是禱告的人,這似乎令人難以置信,但基督教歷史上卻不乏類似的反常現象。康瓦爾(Cornish)的沉船劫掠者從教堂出來去從事他們可惡的工作,義大利的強盜在襲擊一群旅客之前向他們的守護聖徒獻祭,像約翰·牛頓(John Newton)曾經那樣的奴隸販子,虔誠地記錄上帝對他們當年貿易的祝福——這些例子足以說明良心多麼容易被麻木,其警告之聲變得多麼不確定。因為你們妄求,要浪費在你們的宴樂中] 更好的翻譯是「因為你們妄求,要花費在你們的享樂中」。這就是敗壞他們所有禱告的原因。他們禱告不是為了他人的益處,甚至也不是為了他們自己的真正益處,而是為了滿足他們本性中最卑劣的部分,而作為基督的門徒,他們特別被呼召去抑制這些部分。

雅各書 4:4 4. 你們這些淫亂的人哪(或作:淫婦)……] 較好的抄本只寫「你們這些淫婦」。在此語境中,主要指男性時,單獨使用陰性形式,起初令人震驚。這在我們主的話「一個邪惡淫亂的世代」(太 12:39)中有部分相似之處,但其最佳解釋在於,靈魂對上帝的不忠,就像妻子對丈夫的不忠一樣。這就好像聖雅各說:「你們這些淫亂的靈魂。」使用這樣的詞語,或許帶有一絲憤怒的輕蔑,類似於荷馬(Homer)的「女人,而非亞該亞的男人」(伊利亞特 ii. 235),或維吉爾(Virgil)的「哦,真正的弗里吉亞人,因為你們不是弗里吉亞人」(埃涅阿斯紀 ix. 617)。在這種對享樂的屈從中,聖雅各看到,儘管與暴力罪行結合,但本質上卻是柔弱的。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嗎?] 我們再次聽到登山寶訓的清晰迴響(太 6:24;路 16:13)。在這裡,也像在 雅 1:8 中一樣,強調了分裂效忠的中立是不可能的。因此,在那場戰爭中,我們必須選擇我們的立場。即使我們認為我們沒有選擇,我們也已經選擇了。所以,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 字面意思是「凡希望成為朋友的」。這個推論不僅僅是重複,而是強調了僅僅希望和傾向於站在一邊,就事實上包含了與另一邊的對立。

雅各書 4:5 5. 住在我們裡面的聖靈是戀慕以至於嫉妒嗎?] 這些話呈現雙重困難:(1) 它們被引述為聖經,然而在舊約的正典或次經中都找不到這樣的話。(2) 它們本身的意義,以及與上下文的關係,也絕不清楚。如果我們能確定後者,或許有助於我們處理前者。(a) 首先,值得注意的是,較好的抄本對開頭的詞有不同的讀法:「他所栽種(或使之居住)在我們裡面的靈」。如果我們採用這個讀法,那麼幾乎可以肯定,對聖靈的描述必定是好的,而不是像英文譯本所暗示的那樣是邪惡的。(b) 希臘文「戀慕」(lusteth)通常傳達比英文更高的意義,在其他地方被譯為「切慕」(羅 1:11;腓 1:8;腓 2:26;林後 9:14),或「熱切渴望」(林後 5:2),或「甚是想念」(提後 1:4)。因此,新約的用法傾向於在此處賦予該詞這樣的意義。該動詞沒有賓語,但自然會補上代詞「我們」。綜合這些資料,我們得到這些話的真實意義是:「他所栽種的聖靈溫柔地切慕我們。」(c) 剩下的詞「以至於嫉妒」(to envy),可以被視為具有副詞作用。「以一種傾向於嫉妒的方式」,即「嫉妒地」。事實上,「嫉妒」在新約和其他地方都被譴責為單純的邪惡,這使得它在此處的使用有些令人震驚。但其隱含的思想是,最強烈的人類情感表現為一種幾乎無法與「嫉妒」區分的「嫉妒」。我們不願將我們聲稱屬於我們的情感轉移給他人。我們嫉妒他人的幸福。從這個意義上說,聖雅各說,栽種在我們裡面的聖靈渴望使我們完全屬於祂,不滿足於任何分裂的效忠。他只是將希臘文「嫉妒」一詞,像其他作者對待「嫉妒」(jealousy)一詞一樣,儘管通常被視為邪惡,但有時卻被視為最純粹屬靈情感的預表(林後 11:2;加 4:17-18)。因此,這段經文的根本思想與上帝對以色列作為祂的新娘的嫉妒(耶 3:1-11;以西結書 16;何 2:3),以及當新娘不忠時祂的憤怒是相同的。那些被稱為「淫婦」(雅 4:4)的人,正在忘記這一點。他們所讀到的關於上帝的愛或嫉妒的一切,對他們來說都像是一個無稽之談。對於「徒然」(in vain),應讀作「閒散地,空虛地」。問題仍然是,聖雅各在何種意義上將這些話作為「聖經」的引文?在舊約中任何地方都找不到形式上與之相似的話,我們必須假設 (1) 它們是引自某本已失傳且從未被納入希伯來正典的書卷,這種假設雖然並非絕對不可能,但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太可能的;或者,這似乎是更可能的解釋,聖雅各心中有上述提及的許多類似經文,但因其過長而無法引用,便將它們濃縮成一個簡潔而富有意義的形式,表達了它們的精髓。羅馬的革利免(約公元46年)也以類似的方式引用聖經中我們在任何現存書卷中都找不到的話:「經上寫著:『要親近聖徒,因為親近他們的人必得成聖。』」作為細節,可以注意到 (1) 希臘文「切慕」或「渴望」一詞出現在七十士譯本的 申 32:11 中,隨後在 雅 4:13-17 中描述了這種愛如何因以色列的罪而轉變為嫉妒;(2) 創 6:5,如七十士譯本所載,「我的靈不永遠住在人裡面」,可能暗示了句子第一部分所說的「內住」。我已經給出了,總體而言,對於這段公認極其困難的經文,最站得住腳的解釋。似乎沒有必要詳細討論其他解釋,但可以簡要提及兩三個。(1) 這些話被譯為「住在我們裡面的聖靈(即聖靈)戀慕以至於抵擋嫉妒」,假設這種對比與 加 5:17 中聖靈的工作與肉體的工作之間的對比是平行的。然而,沒有足夠的權威將此意義賦予介詞。(2) 「靈」被指為人的敗壞意志,以其惡劣的意義「戀慕以至於嫉妒」,但將聖靈描述為「栽種」或「居住」在我們裡面,與此觀點相悖。(3) 與最後一種解釋相符,問題「你們以為經上的話是徒然說的嗎?」被指為在「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這句話之前的部分;但這與新約中引用舊約的通常方式不符。

雅各書 4:6 6. 但他賜更多的恩典] 根據前面已給出的解釋,思想的順序似乎是這樣的:上帝以一種類似於最強烈的嫉妒,甚至嫉妒的情感愛我們,但這種嫉妒不像人類那樣使祂吝嗇於祂的恩賜;相反,祂因此賜予比以前更多,或比祂若以嚴格無情之公義對待我們時所賜予的更多恩典。所以經上說……] 動詞的主語沒有明確表達,我們可以幾乎同樣恰當地補上「聖經」、「聖靈」或「上帝」。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 這段引文的重點在於最後一句,它包含了聖雅各剛才所斷言的證明,即上帝將祂的恩典自由地賜給那些自認為最不配的人。值得注意的是 (1) 我們再次發現聖雅各引用舊約中一部偉大的智慧書(箴 3:34),以及 (2) 聖彼得也引用了它(彼前 5:5)。這句古人的智慧格言,可以說已成為耶路撒冷社群的生活法則。羅馬的革利免(約公元30年)也效仿他們的榜樣。

雅各書 4:7 7. 所以你們要順服神] 希臘文動詞的形式表達了比英文更尖銳的對比。神抵擋驕傲的人,所以,你們要順服在神之下。務要抵擋魔鬼,魔鬼就必離開你們逃跑了] 這條規則似乎指出了人類本性中好鬥元素發揮作用的真正領域。基督的門徒不是在彼此的爭鬥和苦毒中,也不是在抵擋神的旨意中,而是在抵擋神和人的仇敵中,才能顯明他們確實是人。我們或許可以從這條誡命的形式中,追溯到對 馬 4:1-11 試探故事的間接提及。

雅各書 4:8 8-10. 呼召悔改 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 應許所附帶的「親近神」,主要指一切真實而懇切的禱告所包含的親近,但也不應忘記它也包括品格和生活的近似。我們應當像以諾一樣與神同行(創 5:24)。前一種意義在七十士譯本中聖雅各所使用的動詞中很突出,例如 何 12:6,英文譯本為「常常等候你的神」,以及 詩 119:169。其在第二句中的意義,可以在 約 19:21 中找到例證,那裡它與英文的「憐憫我」相對應。有罪的人哪,要潔淨你們的手……] 這些話語,暗示了我們主在 馬 15:1-9 中的教導,將真正潔淨的手(即禁絕污穢的惡行,詩 24:4;提前 2:8)與法利賽人所強調的僅僅是儀式上的潔淨作對比。比較 雅 1:27。心懷二意的人哪,要清潔你們的心] 這個動詞暗示了與 雅 3:17 中所用形容詞相同種類的純潔,即主要指心靈和生活的貞潔。在這裡,它特別強調與 雅 4:4 中的「淫婦」相對比,以及與該詞所暗示的「心懷二意」的特殊方面。參閱 雅 1:8 的註釋。

雅各書 4:9 9. 你們要愁苦、悲哀、哭泣……] 這些詞語幾乎是同義詞,第一個詞指向痛苦的感覺(如 羅 7:24 中「我真是苦啊」),第二個詞指向其對舉止的普遍影響,最後一個詞指向其在眼淚中的特殊流露。後兩個動詞經常連用,如 可 16:10;路 6:25;啟 18:15。這些話語是懇切呼召悔改,以及悔改之後的福氣。在這裡,正如書信中經常出現的那樣,我們追溯到登山寶訓教導的直接影響(太 5:4)。隨後一句中「歡笑」與「悲哀」的對比,使得這種聯繫幾乎絕對確定。「歡笑」是指世俗中無憂無慮、自私、奢華的歡樂,是 箴 10:23 中愚昧人的「戲耍」。你們的快樂變為憂愁] 後一個詞的希臘文,字面意思是指悲傷的低垂眼神,這種意義在荷馬時代就已存在:「歡樂歸於你的敵人,但沉重的羞恥歸於你。」伊利亞特 iii. 51。它精確地描述了稅吏的姿態,他「連舉目望天也不敢」(路 18:13)。

雅各書 4:10 10. 務要在主面前自卑,主就必叫你們升高] 更好的翻譯是「主就必叫你們高舉」,以保留對我們主在 馬 23:12;路 14:12;路 18:14 中所說話語的明顯暗示。在這裡,我們再次看到與聖彼得語言的另一個顯著平行(彼前 5:6)。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既有相同之處,也有不同之處。其他經文主要談論謙卑與人的關係,而這段經文則著重強調謙卑在與神的關係中顯明。

雅各書 4:11 11, 12. 斥責惡言 11. 弟兄們,不可彼此批評] 最後一個詞表明新段落的開始。然而,它幾乎沒有引入一個新主題。作者以一種對他人有益、對自己不覺厭煩的重複方式(腓 3:1),強調他那個時代和民族一直存在的罪,他曾在 雅 1:19-20;雅 1:26 以及整個第三章中警告讀者。批評律法,判斷律法……] 邏輯思路似乎是這樣的:批評弟兄就是定他的罪;在沒有職責要求的情況下定罪,就是僭越審判官的職權。這樣僭越的人,事實上就成了律法的違犯者,即基督的王室律法,它禁止判斷(太 7:1-5)。被判斷的「弟兄」不一定是基督徒社群的成員。書信的題詞將亞伯拉罕家族的每一個人,或許是亞當的每一個後裔,都包含在這個稱謂之下。

雅各書 4:12 12. 設立律法和判斷人的只有一位,就是那能救人也能滅人的……] 在這裡,我們再次追溯到潛在的思想序列。聖雅各暗示,律法的頒布者是唯一真正和最終的審判者(比較 林前 4:4-5),能夠以完全的公義判決救恩或毀滅。那些蒙祂任命行使審判官職責的人,是作為祂的代表行事。那些未蒙召的人,最好完全避免審判的工作。將上帝描述為「能滅人的」,與 馬 10:28 有著顯著的平行;問題「你是誰,竟敢判斷別人呢?」與 羅 14:4 相似。至少在這一點上,聖保羅和聖雅各是同心同意的。「滅」這個詞不一定包含或排除毀滅的概念。

雅各書 4:13 13-17. 人籌劃,神安排 13. 嗐!你們說……] 警告轉向雙重思想世俗化的另一種形式;對未來的長遠計劃,正如我們主在財主愚昧人的比喻中所譴責的(路 12:16)。值得注意的是,那個比喻緊隨我們主否認審判官職責之後。開頭的語氣詞「嗐!」(Go to),在 雅 5:1 中再次出現,在新約中是聖雅各獨有的。它出現在七十士譯本的 士 19:6;王下 4:24 中。顯然,這個警告是針對基督徒和猶太人的,只要他們受到世俗化的污染。抄本在「今天或明天」和「今天和明天」之間有所不同,後者暗示了兩天的旅程。往某城去] 字面意思是「往這城去」,即說話者心中所想的城。

雅各書 4:14 14. 其實明天如何,你們還不知道] 字面意思是「明天的事,或明天的事件」,這個短語與 馬 6:34 中的「明天的事」平行。聖雅各部分重現了那個教導,部分重現了 箴 27:1 的教導。你們的生命是什麼呢?] 字面意思是「你們的生命是什麼性質的」。隨後的比較是所有默想過人生渺小之心的智者所熟悉的。它出現在 伯 7:7;詩 102:3。在 智 5:9-14 中發現了更為顯著的平行,聖雅各很可能熟悉這段經文。「消逝」(vanishing away)這個詞,值得注意的是,出現在 智 3:16 中。同時注意到聖雅各的勸告與流行伊壁鳩魯主義之間的異同,這並非沒有意義。「Quid sit futurum cras, fuge quærere; et Quem Fors dierum cumque dabit, lucro Appone.」賀拉斯(Horace),《頌歌》i. 9。「莫問明日事,且將命運所賜,皆視為所得。」那些只想到這種渺小的人,認為他們唯一的智慧在於充分利用這點點滴滴,並將「我們吃喝吧!因為明天要死了」(林前 15:32)作為他們的生活法則,這並不奇怪。聖雅各被教導將人的生命與一個高於他自己的旨意聯繫起來,從而衡量其偉大和渺小。

雅各書 4:15 15. 你們倒不如說……] 字面意思是「你們不如說」,但英文譯本可視為一個恰當的意譯。主若願意,我們就可以活著……] 這是較好抄本的讀法。公認文本(Received Text)讀作「主若願意,我們活著,我們就做這事或那事。」兩種讀法意義實質相同,但將生命和行動都歸於那一位至高無上的旨意,或許更具表達力。這裡最好將「主」這個詞指向上帝的絕對合一性,而不考慮位格的區分。將未來的一切偶然性歸於一位至高智慧和慈愛的旨意,在基督教歷史上一直是虔誠靈魂的支柱和力量。即使它不總是作為現實被接受,它也在熟悉的公式中留下了印記,例如「上帝願意」(God willing),拉丁文「Deo Volente」,甚至縮寫的「D. V.」。或許特別值得注意的是,聖保羅在談到他未來的計劃時,也使用了與聖雅各相同的公式(林前 4:19)。

雅各書 4:16 16. 現今你們竟以自己的誇耀為樂] 更好的翻譯是「現今你們竟以自己的虛榮為樂」。如果這些詞語不那麼常用,「你們以自己的吹噓為榮」或許會更接近。這個名詞出現在 約壹 2:16(「今生的驕傲」),在新約其他地方則沒有。亞里斯多德(Aristotle)在《尼各馬可倫理學》(Eth. Nicom. iv. 13)中將其定義為,當一個人所聲稱的榮譽完全虛假或嚴重誇大時,他所表現出的品格。他將其與故意(無論出於好意或惡意)低估自己主張的「反諷」(irony)作對比。「現今」(now)或多或少帶有強調意味,意為「就目前情況而言」。

雅各書 4:17 17. 所以,人若知道行善……] 良心的法則在此以其最廣泛的範圍被強調。知道自己應該做卻沒有做,就是罪,即使沒有外在的行為,即人們所稱的罪行或惡習。這個普遍公理與直接上下文的關係顯然是,儘管人們當時,正如我們也常常一樣,同意生命短暫和未來不確定性的抽象真理,但他們實際上卻像以前一樣,繼續進行著長遠的計算。這樣的人需要被提醒,這種前後不一致正是罪的本質。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