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們一切乾渴的都當就近水來; 沒有銀錢的也可以來。 你們都來,買了吃; 不用銀錢,不用價值, 也來買酒和奶。
2你們為何花錢買那不足為食物的? 用勞碌得來的買那不使人飽足的呢? 你們要留意聽我的話就能吃那美物, 得享肥甘,心中喜樂。
3你們當就近我來; 側耳而聽,就必得活。 我必與你們立永約, 就是[應許]大衛那可靠的恩典。
4我已立他作萬民的見證, 為萬民的君王和司令。
5你素不認識的國民,你也必召來; 素不認識你的國民也必向你奔跑, 都因耶和華-你的上帝以色列的聖者, 因為他已經榮耀你。
6當趁耶和華可尋找的時候尋找他, 相近的時候求告他。
7惡人當離棄自己的道路; 不義的人當除掉自己的意念。 歸向耶和華,耶和華就必憐恤他; 當歸向我們的上帝,因為上帝必廣行赦免。
8耶和華說: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 我的道路非同你們的道路。
9天怎樣高過地, 照樣,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 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
10雨雪從天而降,並不返回, 卻滋潤地土,使地上發芽結實, 使撒種的有種,使要吃的有糧。
11我口所出的話也必如此, 決不徒然返回, 卻要成就我所喜悅的, 在我發他去成就的事上必然亨通。
12你們必歡歡喜喜而出來, 平平安安蒙引導。 大山小山必在你們面前發聲歌唱; 田野的樹木也都拍掌。
13松樹長出,代替荊棘; 番石榴長出,代替蒺藜。 這要為耶和華留名, 作為永遠的證據,不能剪除。
# 以賽亞書 第55章
第55章。呼召個人擁抱即將來臨的救恩 (i) 賽55:1-5。對新聖約祝福的恩典邀請。(1) 救恩白白賜給乾渴的人。先知奉耶和華的名,向那些追求世俗財富的人宣告,只要他們接受神國度的份,就能完全滿足他們的需求(賽55:1-2)。(2) 只要順服,耶和華就與他們立永遠的聖約,將他們納入彌賽亞群體,其中對大衛家所作的應許將會實現(賽55:3-5)。(ii) 賽55:6-13。這國度近了。(1) 呼召(賽55:1起)是緊急的,因為耶和華近了;現在是恩典的日子,祂可以被尋求和找到,甚至惡人也可以透過悔改獲得赦免(賽55:6-7)。(2) 耶和華確實近了,儘管祂的思想和旨意過於崇高,無法被自私之人的狹隘和受限於塵世的眼光所理解(賽55:8-9)。(3) 神的話語已經發出,它將更新世界,帶來永遠的救贖;它絕不會像雨雪降下滋潤大地後不歸回天上那樣,空手而回(賽55:10-11)。(4) 先知在此回到早期講論中常見的意象。偉大的拯救即將完成;被擄之人將歡樂地(從巴比倫)出來,沿著他們沙漠旅程中生長出來的華美樹木,將作為耶和華能力的永遠紀念(賽55:12-13)。
以賽亞書 55:1 1. 凡口渴的] 這是比喻的說法,主要指被擄時的疲憊和不滿(參 賽41:17, 賽44:3),但也指普遍的自覺需要。你們都就近水來(原文直譯為「去」,以下皆同)] 這個意象可能與 賽41:18 有關,即耶和華為祂的百姓開闢的奇妙泉源(「救恩的泉源」,賽12:3)。將其理解為東方城市街道上賣水者的叫喊,則較不自然。那沒有銀錢的] 在東方,取用井水往往需要付費。根據希伯來文的重音,此句應與前一句連接——「甚至那沒有銀錢的」——作為「口渴的」的同位語。買這個詞與一個意為「穀物」的名詞相關,僅用於買穀物。在此兩處可能都應如此理解,儘管在第二處其支配範圍擴及兩個相似的對象。那麼最後一句應譯為:買穀物不用銀錢,買酒和奶也不用價錢。
以賽亞書 55:1-2 1, 2. 邀請。福音的信息——其白白賜予、對個人的呼召、對心靈渴望的回應——在舊約中沒有比這段真正具有福音性質的經文更清楚地預示的了(參 約4:10起;約6:35起;約7:37起;啟21:6;啟22:17;另參 箴9:1起;傳15:3)。這些應許當然不應被物質化,彷彿水、餅、酒、奶是字面意義上的,或者僅僅是巴勒斯坦舒適世俗生活的象徵。同時,當我們試圖恢復這些詞語的原始歷史意義時,存在過度靈意化的可能性。所使用的意象確實預表了救恩的祝福;但舊約中的救恩本身從未脫離民族性,因此也從未脫離世俗元素。這裡所指的對象是被擄之人(見 賽55:12),其中許多人無疑過於徹底地執行了耶利米的吩咐,在巴比倫「建造房屋居住,栽種園囿,吃其中的果子;娶妻生子等等」(耶29:6)。他們面臨著因追求自私和物質目標而失去民族性,進而失去宗教和自己靈魂的危險。這正是先知在 賽55:2 中警告他們的命運;他所提供的救恩是個人在新聖約中的權益,或成為神國度的一員。他們被白白地邀請進入其中,並得到保證,在那裡他們將找到世俗生活永遠無法提供的滿足和福樂。
以賽亞書 55:2 2. 宗教生活是白白領受而不花費,而世俗生活則是持續花費卻沒有持久的益處或滿足。花費銀錢] 直譯為「稱銀子」。你們的勞碌] 你們的收入(如 賽45:14)。側耳而聽] 或者,如果你們只聽我的話,你們就必吃美物,你們的心靈就必……(見 Davidson 的《語法》,§ 86 c;和 § 132 b)。以肥甘為樂(賽58:14, 賽66:11)] 最上等、最有營養的食物(參 賽25:6)。
以賽亞書 55:3-5 3–5. 賽55:1-2 的應許總結為一個永遠的聖約。參 賽42:6, 賽49:8;並參 賽61:8;耶32:40;耶31:31-33。你們當側耳而聽] 所施加的條件僅僅是心靈對神旨意的同意和順服。永遠的聖約……大衛那可靠的慈愛] 即不可撤銷地應許給大衛及其家的慈愛(lovingkindnesses)。比較「大衛的末了的話」,撒下23:5(「他與我立永遠的聖約,凡事安排妥當,又蒙保守」),詩18:50(「向大衛和他的後裔永遠施慈愛」),詩89:28(「我必永遠向他守我的慈愛,我的聖約必堅定不移」),以及 詩89:49;以及所有這些經文所指向的偉大應許,撒下7:8-16。將永遠的聖約與這些大衛的「慈愛」相比,不能僅僅意味著兩者同樣可靠。這裡暗示的是同一性而非比較,其思想是聖約的內容與應許給大衛的慈愛相同,並且它將實現圍繞大衛王朝的希望。但關於在接下來的兩節經文中應如何理解這種實現,產生了一個複雜的問題。
以賽亞書 55:4 4. 看哪,我已將他賜給] 更好的譯法是,我已指派他;或者,如果我們採納上述觀點 (a),則為「我設立他」(不定過去時)。作見證] 見證耶和華的能力和信實(參 賽43:10, 賽44:8)。給萬民] 萬民(如 R.V.)。作君王] **נָגִיד**(nâgîd,統治者或王子)一詞在 撒下7:8 中用於指大衛對以色列的王權。
以賽亞書 55:4-5 4, 5. (a) 大多數現代權威認為,賽55:4 中所說的人是歷史上的大衛,而賽55:4-5 則將他當時在異教世界中的地位與以色列未來將佔據的地位進行了平行比較;因此,所表達的思想是彌賽亞的希望從王朝轉移到了民族。Driver 如此簡潔地闡述了這一觀點:「正如大衛成為附屬國家的統治者(撒母耳記下8章),對他宗教的認識,無論多麼不完善,都在他們中間傳播開來;因此他對他們來說是一個『見證』。大衛的這一地位在 詩18:43 中被理想化(『你使我作列國的元首;我素不認識的民必事奉我』);而這一地位,如此理想化後,在此處被擴大,並以屬靈的意義延伸到以色列(賽55:5)。」(Isaiah 2, p. 156。)(b) 其他人認為,賽55:4 中的指涉是未來的彌賽亞君王(在 耶30:9;結34:23起 中被稱為大衛),因此這兩節經文從兩個方面描繪了以色列未來的偉大。(c) 有些人採取了中間立場,即賽55:4 回溯到對大衛所作的應許,但將其視為一個註定要在他的兒子彌賽亞身上實現的應許。在這些相互衝突的解釋之間做出決定非常困難。反對 (b) 和 (c) 的論點是 (1) 賽55:4 中的時態是完成時,自然被理解為歷史過去,因為賽55:5 中的時態是將來時。(2) 個人彌賽亞的觀念在該預言的其他地方都沒有出現。(3) 另一個反對意見,儘管有些吹毛求疵,是彌賽亞從未被絕對地稱為大衛,即使在耶利米書30章和以西結書34章中也是如此。另一方面,可以說 (1) 時態的區別可以解釋為賽55:4 談論的是實際已發生的事(即耶和華關於彌賽亞的旨意),而賽55:5 則指尚未顯現的結果。(2) 儘管彌賽亞的觀念在本書的其他地方沒有出現,但先知的觀念中沒有任何與之不一致的地方;當他將以色列視為一個復興的民族時,他自然會將其視為由一位大衛君王所代表。(3) 無論是在基本經文(撒母耳記下7章)還是在任何指向它的經文(撒母耳記下23章;詩篇18, 89篇)中,都沒有提到大衛是真宗教的「見證」;而且幾乎沒有人會想到他首先是見證,其次才是君王。第三種觀點 (c) 總體而言似乎是最好的;原始聖約保證大衛家族擁有無盡的統治權,而在復興之後,這將呈現屬靈的特徵,並在彌賽亞的統治下擴展為普世帝國。然而,這種解釋因彌賽亞與耶和華僕人關係的進一步問題而變得複雜。如果僕人是理想的以色列,當然沒有困難;這兩個概念並存且相互獨立。但如果他是一個個體,他幾乎必然要與理想的君王等同起來,儘管這樣一來,彌賽亞的肖像中引入了一些特徵,這些特徵在後來的文獻中幾乎沒有痕跡,直到彌賽亞透過受苦和死亡的觀念在基督身上實現。
以賽亞書 55:5 5. 你(以色列)必召聚素不認識的國] 即許多你素不認識的國家(參 賽25:3)。因耶和華你的神……] 參 賽49:7。榮耀你] 參 賽44:23, 賽49:3。
以賽亞書 55:6-7 6, 7. 呼召悔改,因為神的國度近了。趁他可尋找的時候……趁他相近的時候] 在「悅納的時候」,「拯救的日子」(賽49:8)。另參 耶29:12-14。
以賽亞書 55:7 7. 不義的人] 直譯為「邪惡或虛謊的人」。
以賽亞書 55:8-9 8, 9. 耶和華的思想超越人的思想,正如天高過地。對比的重點不是神聖思想的道德品質與「惡人」思想的對立;耶和華的思想和道路是祂救贖的旨意,這些旨意過於浩瀚和崇高,無法用絕望之心的狹隘觀念來衡量(賽40:27起)。參 耶29:11(「我知道我向你們所懷的意念,是賜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災禍的意念,要叫你們末後有指望」),彌4:12。因此,這些經文不僅提供了悔改的動機,也提供了熱切和期待希望的動機。
以賽亞書 55:10-11 10, 11. 這救恩的旨意體現在從耶和華口中發出的話語中。「話語」被認為具有自我實現的能力(參 賽9:8);其無聲卻不可抗拒的功效,透過一個美麗的自然比喻來闡述。同樣的思想在 賽40:8 中也表達過。雨雪從天而降……] 這個意象是由 賽55:9 中的「天」所暗示的。卻滋潤] 更確切地說,沒有滋潤……。撒種的得糧,吃飯的得餅] 參 林後9:10。
以賽亞書 55:11 11. 歸回……虛空] 空無一物,一無所成,如 撒下1:22。卻要成就] 沒有成就,如 賽55:10。
以賽亞書 55:12-13 12, 13. 歡樂地從巴比倫出埃及;這就是「耶和華所差遣」祂話語所要成就的事。並被引導出來] 由耶和華親自引導,賽40:10, 賽52:12。參 彌2:13。拍掌] 詩98:8;結25:6。
以賽亞書 55:13 13. 「荊棘」一詞僅在 賽7:19 中再次出現。「蒺藜」(**סִרְפַּד**,s̬irpâd)一詞不詳。七十士譯本(LXX)譯為 **ἐχῖνος**(fleabane,跳蚤草)。只能說是指某種沙漠植物。關於「松樹」(柏樹)和「番石榴樹」,參 賽41:19。為留名……為記號] 即為讚美祂的紀念。其意義似乎是,那經常被提及的、在被贖者隊伍經過沙漠時生長出來的奇妙植被,將在未來的世代中作為耶和華的紀念碑而存留。這至少表明(Dillmann 等)這個概念不應被視為單純的詩意比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