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mbridge Bible 注釋|以賽亞書 第四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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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合和本 以賽亞書 第43章

1雅各啊,創造你的耶和華, 以色列啊,造成你的那位, 現在如此說: 你不要害怕!因為我救贖了你。 我曾提你的名召你,你是屬我的。

2你從水中經過,我必與你同在; 你詵過江河,水必不漫過你; 你從火中行過,必不被燒, 火焰也不着在你身上。

3因為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 是以色列的聖者-你的救主; 我已經使埃及作你的贖價, 使古實和西巴代替你。

4因我看你為寶為尊; 又因我愛你, 所以我使人代替你, 使列邦人替換你的生命。

5不要害怕,因我與你同在; 我必領你的後裔從東方來, 又從西方招聚你。

6我要對北方說,交出來! 對南方說,不要拘留! 將我的眾子從遠方帶來, 將我的眾女從地極領回,

7就是凡稱為我名下的人, 是我為自己的榮耀創造的, 是我所做成,所造作的。

8你要將有眼而瞎、 有耳而聾的民都帶出來!

9任憑萬國聚集; 任憑眾民會合。 其中誰能將此聲明, 並將先前的事說給我們聽呢? 他們可以帶出見證來,自顯為是; 或者他們聽見便說:這是真的。

10耶和華說:你們是我的見證, 我所揀選的僕人。 既是這樣,便可以知道,且信服我, 又明白我就是耶和華。 在我以前沒有真神; 在我以後也必沒有。

11惟有我是耶和華; 除我以外沒有救主。

12我曾指示,我曾拯救,我曾說明, 並且在你們中間沒有別神。 所以耶和華說: 你們是我的見證。 我也是上帝;

13自從有日子以來,我就是上帝; 誰也不能救人脫離我手。 我要行事誰能阻止呢?

14耶和華-你們的救贖主、 以色列的聖者如此說: 因你們的緣故, 我已經打發人到巴比倫去; 並且我要使迦勒底人如逃民, 都坐自己喜樂的船下來。

15我是耶和華-你們的聖者, 是創造以色列的,是你們的君王。

16耶和華在滄海中開道, 在大水中開路,

17使車輛、馬匹、軍兵、勇士都出來, 一同躺下,不再起來; 他們滅沒,好像熄滅的燈火。

18耶和華如此說: 你們不要記念從前的事, 也不要思想古時的事。

19看哪,我要做一件新事; 如今要發現,你們豈不知道嗎? 我必在曠野開道路, 在沙漠開江河。

20野地的走獸必尊重我; 野狗和鴕鳥也必如此。 因我使曠野有水, 使沙漠有河, 好賜給我的百姓、我的選民喝。

21這百姓是我為自己所造的, 好述說我的美德。

22雅各啊,你並沒有求告我; 以色列啊,你倒厭煩我。

23你沒有將你的羊帶來給我作燔祭, 也沒有用祭物尊敬我; 我沒有因供物使你服勞, 也沒有因乳香使你厭煩。

24你沒有用銀子為我買菖蒲, 也沒有用祭物的脂油使我飽足; 倒使我因你的罪惡服勞, 使我因你的罪孽厭煩。

25惟有我為自己的緣故塗抹你的過犯; 我也不記念你的罪惡。

26你要提醒我,你我可以一同辯論; 你可以將[你的理]陳明,自顯為義。

27你的始祖犯罪; 你的師傅違背我。

28所以,我要辱沒聖所的首領, 使雅各成為咒詛, 使以色列成為辱罵。

# 以賽亞書 第43章

賽43:1至賽44:5。以色列,儘管其罪惡與盲目,仍蒙應許得蒙救贖的恩典。(一) 賽43:1-7。此段在思想上與前章賽42:18-25緊密相連。然而,對比不再是理想的以色列與實際的以色列之間,而是流亡苦難中的以色列與其即將來臨的救恩榮耀中的以色列之間。先知剛提醒被擄者,他們的災難是耶和華所為,因為他們得罪了祂;現在他向他們保證,儘管有這些罪,上帝並未最終棄絕他們,並引導他們的思想轉向即將降臨的光明未來。耶和華即將救贖以色列,祂已塑造並揀選以色列歸祂自己(賽43:1-2);祂將以強大富裕的國家為代價來贖回以色列,這些國家必須取代以色列成為世界強權的僕役,因為以色列在祂眼中是寶貴的(賽43:3-4);祂將從世界最遙遠的角落聚集其分散的成員(賽43:5-7)。(二) 賽43:8-13。此處再次重複預言的論證,並再次以耶和華與聚集的列國之間的司法程序戲劇形式呈現。這些國家被挑戰要提出他們的見證人,以證明他們的眾神曾預言這奇妙的事件,或他們過去的任何預言已得到證實(賽43:9)。耶和華則提出祂的僕人以色列,一個盲目耳聾的民族,但至少能見證祂藉著預言這偉大的拯救,提供了無可辯駁的神性證明(賽43:8;賽43:10及以下)。(三) 賽43:14-21。巴比倫的傾覆在此首次明確宣告(賽43:14-15),作為以色列復興的前奏。這「新事」的榮耀將超越所有「舊事」,甚至超越出埃及和穿越曠野的奇蹟(賽43:16及以下)。先知的想像力再次聚焦於穿越沙漠的神奇道路這一具體意象,作為耶和華拯救能力的象徵(賽43:19及以下)。(四) 賽43:22-28。再次對以色列提出勸誡,語氣與賽42:18-25相似。此段的總體思想似乎是,儘管以色列完全不顧耶和華(賽43:22),不是以豐盛的祭物,而僅以其罪惡和不義來加重祂的負擔(賽43:23-24),但祂為了自己的緣故,赦免了以色列的過犯(賽43:25),儘管這民族已喪失了所有要求祂憐憫的權利(賽43:26-28)。(但請參閱下文第42頁及以下註釋。)(五) 賽44:1-5。藉著傾倒祂的聖靈,耶和華將如此賜福並使祂的子民昌盛,以至於外邦中的歸信者將自願歸附於復興的民族。這應許與前幾節的嚴厲形成對比,正如賽43:1-7緊隨第42章的最後一節一樣。

以賽亞書 43:1-7 1-7。以色列,儘管盲目耳聾(賽42:18及以下),但在其創造主耶和華眼中是寶貴的,祂現在即將顯明自己是其救贖主。**但如今**] 引入與賽42:25的對比。**那創造你的……那塑造你的**] 在此預言中,有三個動詞表達耶和華的創造活動,並應用於祂與以色列的特殊關係:「創造」(賽43:1;賽43:7;賽43:15);「塑造」(賽43:1;賽43:21,賽44:2;賽44:21;賽44:24,賽45:11,賽49:5(賽64:8);「製造」(賽44:2,賽51:13,賽54:5)。**我已救贖你**] 更確切地說,**我救贖你**(確定性的完成式)。參賽41:14。**我已按你的名召你**(我召你)] 即我以熟悉和親愛的方式稱呼你(賽45:3及以下,參出31:2);比單純的「召」(賽42:6,賽49:1)更為強烈。

以賽亞書 43:2 2。當耶和華發怒時,火焚燒以色列(賽42:25),但現在有耶和華在它一邊,它在最嚴峻的考驗中是不可侵犯的。「水」和「火」是極端危險的常見意象;前者見於詩32:6;詩42:7;詩124:4及以下;後者見於賽42:25(參但3:17;但3:27);兩者同時出現於詩66:12。**焚燒**應譯為**灼傷**(箴6:28)。

以賽亞書 43:3 3。**你的救主**] 或「拯救者」;這是這位先知對耶和華的常用稱謂;賽43:11,賽45:15;賽45:21,賽49:26(賽60:16,賽63:8)。本節的後半部分顯示了這次拯救將以多麼大的規模執行。**我使埃及作你的贖價……**] 其意義似乎是,古列將因解放以色列而獲得征服這些不屬於巴比倫帝國的非洲國家作為補償。事實上,埃及的征服是由古列的兒子和繼承者岡比西斯完成的,儘管據說古列本人曾考慮過(希羅多德 1:153),並實際上(儘管錯誤地)被色諾芬歸因於他(《居魯士的教育》VIII. 6. 20)。西巴(創10:7;詩72:10;賽45:14)根據約瑟夫的說法,是麥羅埃,即衣索比亞的北部省份,位於青尼羅河和白尼羅河之間。**贖價**嚴格來說是指一個人為避免喪失生命而支付的金錢(參出21:30;民35:31及以下;箴6:35等)。

以賽亞書 43:4 4。**因你曾是……你曾是……**] 更確切地說,**因為你在我眼中是寶貴的,是尊榮的,我愛你**(三個並列子句)。欽定本(A.V.)似乎將連詞理解為時間意義,這種觀點雖有語法上的辯護,但完全不合適。**人**] 與金錢支付形成對比。**百姓**應讀作**列國**(如修訂本R.V.)。

以賽亞書 43:5-7 5-7。分散者的聚集(參賽49:12)。

以賽亞書 43:6 6。**我的眾子……我的眾女**] 參賽1:1。個別的以色列人是耶和華與民族婚姻的兒女(何2:2;何2:5;結16:20等)。

以賽亞書 43:7 7。**那稱為我名下的**] 即屬於耶和華受敬拜的群體。**因為我創造了他**] 應譯為修訂本(R.V.)的**我所創造的**。**為我的榮耀**] 儘管只有復興的民族才能完全向世界彰顯耶和華的榮耀,但其每個分散的個體都分享了以色列整體所擁有的尊嚴。

以賽亞書 43:8 8。**領出來**] 即不是「從流亡中」,而是「到法庭前」。語義要求一個命令式,希伯來文的標點(給出完成式)必須相應地修改。**有眼卻瞎眼的百姓……**] 「一個瞎眼卻有眼睛的百姓等。」這不能解釋為「一個曾經瞎眼耳聾,但現在擁有視聽能力的百姓」;也很難解釋為「一個雖然瞎眼耳聾卻擁有視聽器官的百姓」,因此可以使其看見和聽見(賽43:10)。這個悖論與賽42:20(「你看了許多事卻不留意」等)相同,並可追溯到賽6:9及以下;其意義是,儘管以色列缺乏對其自身歷史神聖意義的洞察力,但它仍然是赤裸外部事實的完全合格的見證人;它聽過預言並看見它們應驗。

以賽亞書 43:8-13 8-13。另一個想像中的審判場景(參賽41:1-4;賽41:21-28),其中以色列作為耶和華預言真實性的見證人出現。

以賽亞書 43:9 9。**願萬國都聚集**] 希伯來文動詞的形式存在困難。有些人根據兩個可疑的類比,將其視為命令式的罕見形式(如修訂本R.V.旁註,「你們要聚集」等)。另一些人則將其視為祈願完成式(欽定本A.V.和修訂本R.V.),其在希伯來文中的存在也備受爭議(參Driver, Tenses, § 20)。然而,似乎沒有理由不將其理解為普通意義上的完成式:**萬國都已聚集**。訴訟各方的聚集自然先於證人的傳喚;此子句描述了賽43:8所預設的場景。隨後的動詞應標點為連續未完成式:**萬民都已集合**。**他們(外邦諸神,由其崇拜者代表)中間誰能說明這事呢**] 即預言的內容,賽43:1-7。**先前的事**] 對已發生事件的預言。如果他們聲稱能做到這一點,那麼就讓他們提出證人,以支持他們的論點。**或讓他們聽見,並說**] 主語是證人,他們被認為聽取了假神的指控,並加以證實。**得稱為義……這是真理**] 參賽41:26。

以賽亞書 43:10 10。眾神無法應對挑戰,耶和華轉向祂的僕人以色列,以色列的存在本身就是祂預言和拯救能力的證據。**和我的僕人**這幾個字不是主語的補語(「你們是我的見證人,[我的僕人]也是」),而是謂語的補語(你們是我的見證人,[你們是]我的僕人)。前一種觀點將暗示僕人與以色列之間存在某種區別,無論是個人與民族的區別,還是民族一部分與整體的區別。但無論對僕人位格持何種觀點,句子的自然結構都將其置於那些將此稱號應用於以色列的眾多經文之中。為耶和華的神性作見證是以色列作為主僕人的職能之一。**使你們知道……**] 在作見證的過程中,以色列的心靈似乎要被喚醒,認識到其自身歷史所證明的偉大真理——耶和華是獨一的真神,以及以色列作為祂僕人的獨特地位。**我就是他**] 參賽41:4。**在我以前沒有神被造**] 嚴格來說,其思想是:「在任何神被造之前,我就已存在。」這種表達形式可能源於巴比倫的宇宙論,根據該理論,眾神是從原始混沌中出現的第一批存在。以下詞語出現在迦勒底的創世記載中:「當眾神尚未興起,當無人命名或[決定]命運時;那時[偉大的]眾神才被造」(Schrader, Cuneiform Inscriptions on Gen_1:1)。這裡可能指的是眾神本身的起源,而不是指他們偶像的製造(賽44:9)。

以賽亞書 43:11 11。**我,惟有我是耶和華**] 我,我就是耶和華;參賽42:8。**除我以外沒有救主**] 參賽43:3。

以賽亞書 43:12 12。**我曾說明……拯救……顯明**] 動詞的排列很特別。有些人會刪除第二個,另一些人會刪除第三個,認為是重複抄寫。但如果文本有任何錯誤,更可能是遺漏了第四個詞,它將與「拯救」平行,正如「顯明」與「說明」平行一樣(Duhm如此認為)。**當沒有外邦神的時候**] 更確切地說,如修訂本(R.V.)所譯:**並且沒有外邦(即外來的)神**。這不可能暗示歷史的早期階段,在偶像崇拜滲入之前;因為拯救被認為是剛剛發生。的確,以色列曾承認許多「外邦神」;但它們中沒有一個真正存在,作為活潑活躍的存在於他們中間。其意義是:「是我做了這事,而不是你們中間任何一個外來的神。」**外邦神**嚴格來說是「陌生人」,如申32:16;耶2:25;耶3:13。**所以你們是……我是神**] 應譯為:**你們是我的見證人,我是神**。

以賽亞書 43:13 13。**是的,從有日子以來**] 正確的翻譯是修訂本(R.V.)旁註的:**是的,從今日起(直到永遠)我都是一樣的**(賽41:4);這次拯救標誌著耶和華顯明自己為神的新時代,祂是獨一的救主(賽43:11)。**我必工作……誰能阻止呢?**] 更好的翻譯是:**我工作,誰能逆轉呢?**

以賽亞書 43:14-15 14, 15。一個新段落(14-21)從這裡開始,簡潔而明確地宣告巴比倫的傾覆。**耶和華,你們的救贖主**] 參賽41:14。**我已差遣(或將差遣)到巴比倫**] 作為動詞的賓語,我們必須補上波斯軍隊,即賽13:3中的「我所分別為聖的」。**並使……船隻**] 這句話的結構和措辭有些特別,許多人提出了修改建議。接受現有文本,最好的翻譯無疑是修訂本(R.V.)的:**我必使他們都作逃亡者下來,就是迦勒底人坐著他們歡樂的船隻**。由於動詞「下來」不能在兩個部分中以兩種不同的意義理解,其思想必然是他們都將坐船沿幼發拉底河逃亡,這正是米羅達巴拉但從西拿基立手中逃脫的方式(參Schrader, Cuneiform Inscriptions, E. T. vol. II. p. 36)。關於幼發拉底河上船隻的描述可在希羅多德 I. 194中找到;這裡它們被稱為「歡樂的船隻」,因為它們以前曾用於娛樂。然而,這種翻譯並非完全令人信服。「和」在「迦勒底人」之前似乎將他們與逃亡者區分開來,這很難解釋為假設後者是賽13:14中提到的外國商人。可能性是,這些困難是由於文本中相當多的遺漏造成的。「逃亡者」一詞(只需改變一個元音)可以讀作「門閂」,欽定本(A.V.)採用了這種讀法,儘管沒有任何根據,將其比喻為「貴族」。然而,它也可能是巴比倫防禦工事的比喻,或以色列被擄的象徵;「我必使門閂下來」就其本身而言,意義足夠好。另一個自然而然的輕微修改是將「船隻」改為「哀號」:「迦勒底人的歡呼聲變成哀號」。

以賽亞書 43:16 16。**耶和華如此說**] 神諭本身從賽43:18開始;賽43:16及以下以生動的描述作為引言,說明耶和華的偉大能力,這在過紅海時(出埃及記14及以下)得到了徹底的例證。**在浩瀚的水中**] 參尼9:11。

以賽亞書 43:16-21 16-21。巴比倫傾覆的後果是以色列的拯救,其方式與以色列歷史上最偉大的奇蹟——出埃及——相比較。

以賽亞書 43:17 17。**那使他們出來的**] 即讓他們出來走向毀滅(參結38:4,該處用相同的表達來描述瑪各王歌革的遠征)。接下來的詞應簡單譯為**戰車和馬匹**(不加冠詞)。**軍隊和能力**] 或許是:**軍隊和戰士**。第二個詞在其他地方只見於詩24:8(欽定本A.V.「大能的」),與「英雄」的常用詞並列。這裡它可能用作集合名詞。**他們必躺下**] 更好的翻譯是:**他們躺下**。**像麻一樣熄滅**] 像燈芯一樣熄滅;與賽42:3的詞語相同。原文中時態的交替值得注意,且非常生動。分詞結構首先讓位於描述性未完成式,然後又讓位於兩個表示已完成動作的完成式。

以賽亞書 43:18 18。出埃及的奇蹟雖然偉大,但耶和華即將做的事將遠遠超越它們。本節承接賽43:16的開頭子句。**你們不要記念……**] 參耶16:14及以下,賽23:7及以下。當然,這並不是說出埃及將被實際遺忘(參賽46:9),而只是說它將不再是耶和華救贖能力的最高例證。**先前的事……古時的事**] 參賽46:9。顯然,「先前的事」這個詞語,常用來指預言過的過去事件,這裡包括了從埃及得救的遙遠事件。

以賽亞書 43:19 19。在沙漠中開闢道路,並為朝聖者提供飲水(參賽40:3及以下,賽41:18及以下),被認為是一個超越過紅海以及伴隨第一次出埃及的所有奇蹟的奇蹟。這是先知心中所繫的新事,作為以色列得救的象徵。**現在它必……**] 更確切地說:**現在它正在萌芽;你們不認識它嗎?**在賽42:9中,新事被說成是在它們「萌芽」之前就已宣告,那時還沒有它們出現的跡象;這裡,在先知生動的想像中,它們已經被看見「發芽」,他呼籲百姓將它們視為古列征服的必然結果。但儘管上述似乎是這個問題最有效的翻譯,欽定本(E.V.)的翻譯也是完全可能的:「你們豈不經歷它嗎?」**沙漠**] 希伯來文**Jìshîmôn**,一個完全貧瘠乾旱的地區(申32:10;詩68:7;詩78:40;詩107:4等),與**midbâr**(「曠野」或「草原」)不同,後者牲畜可以找到稀疏的食物。它在民21:20(撒上26:1)中作為專有名詞出現。

以賽亞書 43:20 20。甚至野獸也將無意識地因水供應充足而歡樂,從而尊榮耶和華。**龍和貓頭鷹**] 應譯為修訂本(R.V.)的**豺狼和鴕鳥**。參賽13:21-22。

以賽亞書 43:21 21。本節為賽43:20中的「我的百姓」提供了同位語。它讀作:**我為自己所造的百姓,他們必述說我的讚美**。正如「沙漠中的溪流」是為以色列而非為「野獸」所造,同樣,只有以色列才能完全頌揚其救贖主耶和華的讚美(參彼前2:9)。

以賽亞書 43:22 22。**你卻沒有呼求我**] 在「患難之日」呼求耶和華是以色列的首要和最明顯的責任(詩50:15),但以色列卻忽略了這項責任。這當然是普遍的說法;它不排除存在一個信心的少數,他們向神傾心禱告。「我」這個詞在原文中是強調的;但對賓語的強調也相應地強調了主語:「但你雅各沒有呼求我」;是我呼召了你(賽41:9,賽42:6,賽43:1等)。將耶和華與其他神對立起來,與上下文不符。**你卻厭煩我**] 或者,或許是:**你更沒有為我勞苦**(Cheyne)。欽定本(E.V.)的翻譯是可能的,儘管這個表達在其他地方沒有用來表示厭煩某人。然而,由於賽43:23b,後一種意義更為可取,並得到賽47:12;賽47:15,賽62:8;書24:13的類比支持。連詞的用法很特別;簡單的**kî**似乎與更完整的**’aph kî**具有相同的力量(如王上8:27,「更何況這殿」等)。最簡單的解決方案可能是假設**’aph**被省略了,但這並非絕對必要。以色列如何「為耶和華勞苦」在賽43:23及以下有解釋。

以賽亞書 43:22-28 22-28。耶和華為自己的緣故成就這拯救,並非為了回報祂從以色列手中得到的任何服事。此段的論證難以理解,尤其是在談及獻祭的部分。有兩個問題:(a) 耶和華是否責備祂的子民忽略儀式,還是祂聲明自己對此漠不關心?(b) 這是指以色列歷史的整個過程,還是僅指流亡時期?對(b)的回答似乎由以下考慮決定:如果理解為整個歷史,則該陳述與事實不符。儘管先知無疑對以色列過去的宗教狀況持悲觀態度(賽43:27),我們不能假設他指責以色列不顧宗教外在形式。無論以色列犯了什麼錯誤,它在執行儀式方面從未懈怠(參賽1:10及以下)。現在,如果我們將其限制在流亡時期,那麼暗示責備(a)的想法就必須放棄,因為在當時的情況下,獻祭制度的暫停是不可避免的。換句話說,這裡的主要思想在賽43:23的後半部分表達得比賽43:23-24的前半部分更清楚。同時,這幾乎不等於耶和華原則上否定獻祭。事實似乎是,先知將注意力引向一個簡單的事實,即在流亡期間沒有獻祭;以色列是否應為此負責,對他的論證來說並不重要。他考慮到當時關於一個民族對其上帝的正常態度的普遍觀念;他表明這些觀念不足以解釋耶和華與以色列的關係。自然而然且恰當的做法是,一個民族呼求其上帝的名,並以昂貴而費力的儀式來尊榮祂。以色列沒有做這些事,它只以其罪惡加重了耶和華的負擔;然而耶和華卻藉著赦免其不義並為其對抗敵人而證明自己是其上帝。

以賽亞書 43:23 23。獻祭的缺乏並未損害耶和華與祂子民之間的連結。這個思想與賽1:10及以下形成鮮明對比,那段經文可能在作者心中。**小牲畜**] 希伯來文這個詞作為「羊群」(即綿羊和山羊)的單數名詞。關於**燔祭、祭物和供物**,參賽1:11;賽1:13。**我沒有使你服事**] 「沒有把你當作奴隸對待」,藉著索取貢品。這個陳述無疑可以絕對地理解,根據耶7:21及以下;但或許將其理解為流亡時期就足夠了,那時獻祭的非本質性因其被迫中斷而顯露出來(參詩51:16)。**香**] 參賽60:6;耶6:20。在這兩段經文中,香都被描述為來自阿拉伯,這與普林尼的說法一致,即它是在哈德拉毛的主要城市收集,然後運往敘利亞。希伯來文**lìbônâh**,在希臘文中保留為**ëßâáíïò, ëéâáíùôüò**,與賽1:13中發現的詞完全不同。

以賽亞書 43:24 24。**甘蔗**(qâneh)在耶6:20中也被提及,來自「遠方之地」。它被認為是香菖蒲(calamus odoratus),一種印度的產品,但也生長在阿拉伯和敘利亞;因此,猶太註釋家拉什(Jarchi)解釋說:「因為巴勒斯坦有足夠的!」它是膏抹祭司、會幕等聖油的成分之一(出30:23,欽定本E.V.「香菖蒲」)。這個預言中罕見的雙關語之一是這個名稱與動詞「買」(qânâh)之間的文字遊戲。**使我飽足**] 使我滿足(如修訂本R.V.旁註)。**用脂油**] 參耶31:14;詩36:8。**但(只)你卻使我服事……**] 這就是先知從本段開頭就一直關注的對比:耶和華甚至沒有用祂的子民本來樂意獻上的祭物來加重他們的負擔,而他們卻用自己的罪惡加重了祂的負擔;當以色列輕視其與耶和華的全部關係時,祂卻承擔了這個重擔,並為消除他們的罪孽而為他們勞苦。

以賽亞書 43:25 25。既然以色列既沒有獻上祭物,甚至也沒有獻上蒙耶和華悅納的禱告,那麼祂自己就必須在救贖工作中採取主動,為「祂自己的緣故」塗抹以色列的過犯。根據舊約的類比,赦免的行為被簡單地描述為「不記念」罪;但赦免在歷史中的實際實現需要全能者的資源;它包括耶和華對祂子民的一切作為,祂將他們交給外邦人的統治(賽43:28),並在祂奇妙的護理中再次拯救他們。此外,本節只包含先知關於赦免教導的一半;另一半是使百姓悔改的過程,這是主僕人的工作,如第53章所描述的。

以賽亞書 43:26 26。為了讓以色列承認罪責(賽43:24),耶和華召喚百姓與祂辯論他們的案件。正如賽43:23-25讓人想起賽1:10及以下,本節似乎也受到該章賽43:18的啟發。**使我記念**] 即「記念你所能聲稱的任何功勞,或你所能提出的任何辯護,而我卻忽略了的」。**讓我們一同辯論**] 「讓我們彼此控告」,如賽1:18,儘管動詞不同。**你只管說明**] 更確切地說,**你只管數算**(詩40:5)。**你就可以得稱為義**] 你就可以是對的。

以賽亞書 43:27 27。**你的始祖**] 無疑是指雅各,這個民族的同名英雄(參何12:3及以下),而不是亞伯拉罕(在後來的文獻中從未被稱為有罪),也不是最早的祖先的統稱;更不是亞當。**你的教師**] 字面意義上如修訂本(R.V.)所譯:**你的譯員**(創42:23),因此是「中保」(如伯33:23;代下32:31);這裡僅用於指先知。關於這個概念,參耶23:11及以下。如果代表性的祖先和以色列的屬靈領袖是這樣,那麼這個民族的大眾會是怎樣呢!

以賽亞書 43:28 28。**所以我使他們受辱**] 比修訂本(R.V.)的「所以我必使他們受辱」更好,儘管這需要改變一個元音。這個動詞(像後面的那個)被標點為命令式,由於這有時似乎表達強迫的意思(參Driver, Tenses, §§ 51–53),我們或許可以大膽地翻譯為:**所以我不得不使他們受辱**。**聖所的王子**] 更好的翻譯是:**受膏的王子**。祭司在代上24:5中被如此稱呼;這裡是指祭司還是君王,或兩者兼指,尚不確定,因為膏抹的聖別對兩者都適用。**並使……咒詛**] 應譯為:**並不得不將雅各交給咒詛**(參上一子句)。修訂本(R.V.)的翻譯更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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