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mbridge Bible 注釋|以賽亞書 第三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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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合和本 以賽亞書 第34章

1列國啊,要近前來聽! 眾民哪,要側耳而聽! 地和其上所充滿的, 世界和其中一切所出的都應當聽!

2因為耶和華向萬國發忿恨, 向他們的全軍發烈怒, 將他們滅盡,交出他們受殺戮。

3被殺的必然拋棄, 屍首臭氣上騰; 諸山被他們的血融化。

4天上的萬象都要消沒; 天被捲起,好像書卷。 其上的萬象要殘敗, 像葡萄樹的葉子殘敗, 又像無花果樹的[葉子]殘敗一樣。

5因為我的刀在天上已經喝足; 這刀必臨到以東和我所咒詛的民, 要施行審判。

6耶和華的刀滿了血, 用脂油和羊羔、公山羊的血, 並公綿羊腰子的脂油滋潤的; 因為耶和華在波斯拉有獻祭的事, 在以東地大行殺戮。

7野牛、牛犢,和公牛要一同下來。 他們的地喝醉了血; 他們的塵土因脂油肥潤。

8因耶和華有報仇之日, 為錫安的爭辯有報應之年。

9以東的河水要變為石油, 塵埃要變為硫磺; 地土成為燒着的石油,

10晝夜總不熄滅, 煙氣永遠上騰, 必世世代代成為荒廢, 永永遠遠無人經過。

11鵜鶘、箭豬卻要得為業; 貓頭鷹、烏鴉要住在其間。 耶和華必將空虛的準繩, 混沌的線鉈,拉在其上。

12以東人要召貴冑來治國; 那裏卻無一個, 首領也都歸於無有。

13以東的宮殿要長荊棘; 保障要長蒺藜和刺草; 要作野狗的住處, 鴕鳥的居所。

14曠野的走獸要和豺狼相遇; 野山羊要與伴偶對叫。 夜間的怪物必在那裏棲身, 自找安歇之處。

15箭蛇要在那裏做窩, 下蛋,菢蛋,生子, 聚子在其影下; 鷂鷹各與伴偶聚集在那裏。

16你們要查考宣讀耶和華的書。 這都無一缺少, 無一沒有伴偶; 因為我的口已經吩咐, 他的靈將牠們聚集。

17他也為牠們拈鬮, 又親手用準繩給牠們分地; 牠們必永得為業, 世世代代住在其間。

# 以賽亞書 第34章

第34-35章 關於以東的報復與以色列未來蒙福的預言。這段神諭由兩幅截然對比的末世圖景組成,一幅是審判,另一幅是救贖。一、第一部分(第34章)以對末日審判恐怖景象的生動描述開篇,這是一個針對世上萬國的普世審判(賽34:1-4)。但隨後突然轉向(賽34:5-17),威脅要對以東施加特別而可怕的報復,因為它對神的子民懷有不懈的敵意(賽34:8)。經文宣告要對其居民進行無差別的屠殺(5-8節);這片土地將變成永久的荒涼,被沙漠野獸和惡魔般的生物所盤踞(9-17節)。二、第35章是一篇美麗的預言,講述以色列的復興,其意象主要借鑒自以賽亞書的第二部分。大自然的奇妙轉變、耶和華顯現拯救祂的子民、人類疾病的止息,以及為耶和華的蒙贖者歸回而修築的大道,最終引向對蒙救贖之國度永恆喜樂的應許,以及憂愁嘆息從他們中間被驅逐。這段經文屬於被擄歸回後時期。儘管以東對猶大的「永遠仇恨」(結35:5)無疑始於大衛征服以東(撒下8:13-14),但如此強烈的復仇渴望,如我們在此所見,只有在耶路撒冷遭難之日以東表現出極致敵意之後才能理解(參詩137:7;結25:12;結35:5;結35:10及以下;俄1:10-16)。這一結論得到以下事實的證實:經文明顯熟悉屬於被擄歸回末期甚至更晚的著作(第13、14、40章及以下,特別是賽63:1-6),以及第35章預設了猶太人的分散。更精確地確定其寫作日期是不可能的。猶大和以東之間的相互敵意在被擄歸回後數百年仍未減弱,並因以東人不斷侵犯猶大領土而持續加劇,因為在此期間,以東人正被日益強大的納巴泰人奪去祖傳的產業。某些此類事件可能就是瑪拉基書1:2-5(約公元前450年)中威脅的起因,而一系列的事件則會使這篇預言中明顯存在的苦澀情緒得以延續。

以賽亞書 34:1-4 1-4節。宣告普世審判,以向萬國發出的宣告為開端。萬民被邀請前來,彷彿是為了辯論(賽41:1,賽48:16,賽57:3),但實際上是為了聽他們的判決。參賽1:2;申32:1;彌1:2。**all that is therein**(其中所有的)] 更好的譯法是「其豐盛」(R.V.),與賽6:3中的詞相同。**all things that come forth of it**(其中所出的一切)] 這個詞用於(1)植物,大地的產物;(2)人的後代:這裡顯然是混合了隱喻,指人類從大地而生。

以賽亞書 34:2 2節。**For the indignation of the Lord …**(因為耶和華的憤怒…)] 更好的譯法是:「因為耶和華有憤怒…和烈怒。」值得注意的是,經文沒有說明耶和華發怒的原因。**their armies**(他們的軍隊)] 「他們的軍旅」(R.V.)。**he hath utterly destroyed them**(他已將他們全然毀滅)] 字面意思是「他已使他們成為當滅之物」——**חֵרֶם**(ḥērem),一個技術術語,指不可撤銷地獻給神明之物,通常意味著徹底毀滅。參賽11:15。

以賽亞書 34:3 3節。參珥2:20;摩4:10。

以賽亞書 34:4 4節。這段描述似乎有些混亂。Bickell(比克爾)敏銳地觀察到,「天上的萬象」很可能是本節稍後「他們的軍旅」的旁註,而第一句的原始主語(「群山」)已被其取代。那麼第一行就與賽34:3的最後一行形成平行:「群山必因他們的血而融化(4節)所有[群山]都將消散。」**and the heavens … as a scrole**(諸天…像書卷)] 參賽51:6;詩102:26;太24:29;啟6:13-14。**fall dawn … falleth off from … fallen fig**(落下…從…掉落…枯萎的無花果)] R.V.譯作「枯萎…從…枯萎…枯萎的葉子」。

以賽亞書 34:5 5節。**my sword**(我的刀劍,見賽27:1注釋)**shall be bathed**(必被浸透)] 更好的譯法是:「已飲足」;即不是「飲血」(這與本段經文的意思不符),而是「飲怒」,為其在地上的工作做準備。**Idumea**(以土買)] 應讀作「以東」(Edom),如R.V.所示。A.V.在此處和賽34:6,以及結35:15;結36:5中使用了這個希臘形式,但並無任何根據。**the people of my curse**(我咒詛的民)] 最後一個詞嚴格來說是「當滅之物」(**חֵרֶם**,ḥērem,參賽34:2):「我已施加當滅之令的民。」

以賽亞書 34:5-8 5-8節。屠殺以東的居民。

以賽亞書 34:6 6節。**The sword of the Lord is filled**(耶和華的刀劍已充滿)] 譯作:「耶和華有一把刀劍,已充滿,等等。」**made fat with fatness**(用肥油潤滑)] 或「用脂肪塗抹」(原文是不同的詞)。以東人被比作祭牲;參番1:7;耶46:10;耶51:40;結39:17及以下。(另見撒下1:22。)**Bozrah**(波斯拉,賽63:1;創36:33;摩1:12;耶49:13;耶49:22)是以東的一個主要城市,肯定不是豪蘭地區同名的地方;更可能是死海以南的El-Buṣeira;但Wetzstein(韋茨斯坦)將其與佩特拉(Petra)等同。

以賽亞書 34:7 7節。**For unicorns**(至於獨角獸)] 應譯作「野牛」(R.V.)。**come down**(下來)] 指到屠宰之地,耶48:15,等等。

以賽亞書 34:8 8節。比較賽61:2,賽63:4;耶50:28;耶51:6;耶51:11。**the controversy of Zion**(錫安的爭訟)] 指與以東的爭訟。

以賽亞書 34:9-10 9、10節。這段描述無疑是受伴隨平原鄰近城市毀滅的火山現象所啟發(創世記19章;耶49:18)。七十士譯本(LXX.)的句法劃分遠優於希伯來文本。因此譯作:「…其地必變為瀝青,晝夜燃燒;永不熄滅;其煙必世世代代上騰;必永遠荒涼,無人經過」(Cheyne,切恩譯)。最後兩句為轉向另一幅毀滅景象做準備,這在接下來的經文中得到了詳細闡述。

以賽亞書 34:9-17 9-17節。以東地的命運接下來以兩種不相容的意象呈現:首先是永久的火災(賽34:9-10),其次是荒涼的寂靜,只有「悲慘的生物」居住(賽34:11及以下)。

以賽亞書 34:11 11節。**the cormorant and the bittern**(鸕鶿和麻鷺)] 番2:14。R.V.譯作「鵜鶘」(利11:18;詩102:6)和「豪豬」;關於後者見賽14:23注釋。**the line of confusion, and the stones (R.V. plummet) of emptiness**(混亂的準繩,和虛空的鉛錘)] 見賽28:17注釋。這些建築工具自然用於預期部分毀壞(房屋等)的情況;但這個意象也延伸到完全拆除的情況;王下21:13;哀2:8。「混亂」和「虛空」代表**תֹהוּ**(tōhû)和**בֹהוּ**(bōhû)這兩個詞,用於創1:2中原始的混沌(參耶4:23)。

以賽亞書 34:12 12節。**They shall call the nobles … there**(他們必稱那裡的貴冑…)] 這是一個非常模糊的句子,可能是因為文本有缺陷。如果我們像Prof. Weir(威爾教授)那樣,假設原文詞語有調換,那麼E.V.的譯法或許可以維持;其推論是以東的君主制是選舉制的(參創36:31及以下)。然而,更可能的是,「她的貴冑」是一個句子的主語,而該句子的其餘部分現已失傳;接下來的詞應譯為「那裡沒有他們可以宣告的國度」。

以賽亞書 34:13 13節。提到貴冑和王子自然會引導到宮殿和城堡。**dragons … owls**(龍…貓頭鷹)] 「豺狼…鴕鳥」(R.V.)。見賽13:21及以下注釋。

以賽亞書 34:14 14節。**wild beasts the desert … wild beasts of the island … satyr**(曠野的野獸…島上的野獸…山羊)] 見賽13:21及以下注釋。**the shrich owl**(夜梟)] 希伯來文是**לִילִית**(Lîlîth),是**לַיִל**(láyil,「夜晚」)的陰性形式。Cheyne(切恩)譯作:「夜魅」。莉莉絲(Lilith)似乎是巴比倫惡魔學的產物。「這個莉莉絲在塔木德惡魔學中扮演重要角色;卡巴拉拉比們編造了一個完整的傳說,說這個靈魂曾以女性形體欺騙亞當,並與他結合。」(Lenormant,Chaldæan Magic,英譯本第38頁。)聖經中只在此處提到她。**find for herself a place of rest**(為自己找到安息之所)] 關於邪靈的不安息,參太12:43,「在乾旱之地遊行,尋找安息」。

以賽亞書 34:15 15節。**the great owl**(大貓頭鷹)] R.V.譯作「箭蛇」。**gather under her shadow**(聚集在她的蔭下)] 當應用於一條非常小的蛇時,這個表達幾乎沒有意義。Duhm(杜姆)巧妙地修正文本,讀作「必產卵、孵化並堆積她的蛋」(**בֵּיצֶהָ**,bêçehâ,代替**בְּצִלָּהּ**,bìçillâh)。

以賽亞書 34:16 16節。本節在幾個方面都值得注意。它似乎是一個莊嚴的保證,即前述預言將會按字面意義,甚至細節都得以實現;因此,它必然是寫給未來世代的讀者。這暗示了一種對預言範圍和功能的看法,這與早期先知不同。此外,「耶和華的書」這個表達似乎指向一個先知正典的存在;而開頭的勸勉則預設了尋找預言應驗證據的習慣。所有這些情況都表明這篇神諭的寫作年代較晚。然而,一些注釋家試圖藉助七十士譯本(LXX.)來規避這種解釋,讀作:「耶和華按其數目呼喚他們,等等。」但現存文本並未引起懷疑。**the book of the Lord**(耶和華的書)] 直接指的必然是目前的這篇預言,因為沒有其他預言談到將要佔據以東地的沙漠生物。但這個短語的含義太豐富,不能僅用於一篇獨立的神諭;因此我們必須得出結論,它註定要被納入一個聖經文集之中。**my mouth … his spirit**(我的口…他的靈)] 人稱的轉換顯得生硬。應讀作「他的口」或(更好)「耶和華的口」(七十士譯本(LXX.)只有「耶和華」)。

以賽亞書 34:17 17節。再次強調審判的永恆性(賽3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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