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mbridge Bible 注釋|以賽亞書 第二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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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合和本 以賽亞書 第27章

1到那日,耶和華必用他剛硬有力的大刀刑罰鱷魚-就是那快行的蛇,刑罰鱷魚-就是那曲行的蛇,並殺海中的大魚。

2當那日,有出酒的葡萄園, 你們要指這園唱歌[說]:

3我-耶和華是看守葡萄園的; 我必時刻澆灌, 晝夜看守, 免得有人損害。

4我心中不存忿怒。 惟願荊棘蒺藜與我交戰, 我就勇往直前, 把它一同焚燒。

5不然,讓它持住我的能力, 使它與我和好, 願它與我和好。

6將來雅各要扎根, 以色列要發芽開花; 他們的果實必充滿世界。

7主擊打他們, 豈像擊打那些擊打他們的人嗎? 他們被殺戮, 豈像被他們所殺戮的嗎?

8你打發他們去, 是相機宜與他們相爭; 颳東風的日子, 就用暴風將他們逐去。

9所以,雅各的罪孽得赦免, 他的罪過得除掉的果效,全在乎此: 就是他叫祭壇的石頭變為打碎的灰石, 以致木偶和日像不再立起。

10因為堅固城變為淒涼, 成了撇下離棄的居所,像曠野一樣; 牛犢必在那裏吃草, 在那裏躺臥,並吃盡其中的樹枝。

11枝條枯乾,必被折斷; 婦女要來點火燒着。 因為這百姓蒙昧無知, 所以,創造他們的必不憐恤他們; 造成他們的也不施恩與他們。

12以色列人哪,到那日,耶和華必從大河,直到埃及小河,將你們一一地收集,如同人打樹拾果一樣。

13當那日,必大發角聲,在亞述地將要滅亡的,並在埃及地被趕散的,都要來,他們就在耶路撒冷聖山上敬拜耶和華。

# 以賽亞書 第27章

以賽亞書26:20至27:13。預言的結尾。以賽亞書26:20恢復了預言性論述的連結,此連結自以賽亞書25:8中斷後,一直延續到本章末,僅被以賽亞書27:2-6的抒情段落打斷。然而,其內容性質有些混雜,且分段清晰。(1) 第26:20-21節——呼召神的子民隱藏自己,直到憤怒過去。(2) 第27:1節——宣告對世界大權勢的審判。(3) 第27:2-6節——耶和華關於祂葡萄園的歌。(4) 第27:7-11節——耶和華懲罰以色列所顯出的節制,以及從中應學到的教訓。(5) 第27:12-13節——預言以色列被分散者的復興。第24-27章的結語:上述釋經對一些普遍問題暫未定論;且這些問題大多無法在本注釋中充分討論。然而,有兩個問題需要額外說明,即(1) 預言的統一性,以及(2) 預言的寫作日期。(1) 關於統一性的問題,由杜姆(Duhm)和切恩(Cheyne)的近期文本批評提出,主要涉及注釋中已標出的抒情段落(以賽亞書25:1-5;25:9-12,26:1-19,27:2-6),儘管他們承認第27:7-11節也存在幾乎同樣大的困難。如上所述,普遍接受的觀點是,這些抒情詩代表了作者的想像力,描繪了在大審判之後,蒙救贖的群體的情感。反對此觀點的主要考慮因素如下:(a) 如果我們連續閱讀第24章,25:6-8,26:20至27:1;27:7-13,我們會得到一系列概念,這些概念很容易融入一個連貫的未來圖景,並且(至少到27:1)思想的順序非常自然。(b) 這些歌曲在詩歌結構和韻律上,以及它們所代表的觀點上,與主要預言有所區別。(c) 它們並非出現在若屬於作品文學規劃則應自然插入的位置,其中一首(以賽亞書25:1-5)似乎打斷了思想的緊密連結。(d) 最重要的一首(以賽亞書26:1-19)以一種喜悅與沮喪交織的語氣寫成,這與所假設的情境不符。儘管讀者自然不願接受插補的觀點,如果可以避免的話,但這些論點的累積力量確實不容小覷。(b) 本身幾乎沒有什麼分量,而其他論點可能僅涉及文本批評判斷的主觀差異。關鍵案例可能是(d),其中「理想立場」理論只能透過假設作者的想像力缺乏足夠的翅膀力量,無法將他從實際現狀的沮喪前景中凱旋帶走來維持。然而,必須指出,注釋中給出的抒情詩劃分是採自杜姆(Duhm)和切恩(Cheyne),在此基礎上討論統一性問題,必然對其他可能偏好不同劃分的文本批評家觀點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公。(2) 預言的寫作日期問題當然受到其統一性觀點的影響,儘管程度可能不如想像中大,因為上述兩位文本批評家都同意將整個系列作品歸屬於同一大時期。杜姆(Duhm)將其歸於約翰·許爾卡努斯(John Hyrcanus)統治時期,並在其中發現了對安提阿哥·西德特斯(Antiochus Sidetes)的帕提亞戰役(公元前129年)和撒馬利亞被毀(約公元前107年)的暗示。但實際上沒有任何證據支持這些精確的斷定,且該理論與舊約正典結束的既定結論相悖。切恩(Cheyne)的觀點則沒有這個異議,且本身非常有吸引力。預言的歷史背景被認為是波斯帝國解體前(約公元前350-330年)的事件。第24章的陰鬱概述,被解釋為該時期「毀滅性且曠日持久的戰爭」,已知猶太人在其中遭受嚴重苦難,且耶路撒冷很可能被波斯軍隊摧毀。第24:16節中提到的過早的勝利之歌,被認為是由亞歷山大大帝遠征的謠言所引發,而穿插的抒情段落則頌揚了馬其頓勝利所帶來的猶太人得救。或許該假說中最不具說服力的部分,是將第25:2、26:5節中被征服的城市,識別為被亞歷山大摧毀的推羅或迦薩;但儘管如此,切恩(Cheyne)的觀點可能是最能協調預言中各種跡象的(參見其導論,第155頁及相關參考文獻)。在眾多對立理論中,或許只有一個值得仔細檢視,即將預言的契機置於流亡後立即的時代,特別是大流士·希斯塔斯皮斯(Darius Hystaspis)統治下的巴比倫動亂。事實上,本預言的現象與當時的環境或同期文學之間,存在著驚人的巧合。對現有政治狀況將發生巨大顛覆的預期,出現在哈該書(2:6-7;2:21-22)和撒迦利亞書(1:11及以後)的著作中;世界審判的觀念出現在以賽亞書13:6及以後;以賽亞書25:6-8的普世主義,在以賽亞書40-55章中找到了最深切的共鳴;甚至「義人的歌」(以賽亞書24:16)也與以賽亞書45:10有某種相似之處。以賽亞書27:9中對近期偶像崇拜的暗示得到了充分解釋;而第24:10及以後、27:10及以後、25:2、26:5節中的「城」(儘管這一點被過度強調)可能是巴比倫,這個「世界之城」,如今已被羞辱,並即將被徹底摧毀。最終的決定可能取決於預言的某些普遍特徵,這些特徵被認為指向一個非常晚的時代。這些特徵是(a) 其啟示文學色彩和意象(然而,請參見上文第179頁的警告),(b) 它呈現不朽(以賽亞書25:8)和復活(以賽亞書26:19)教義的進階形式;以及(可能)(c) 對列國守護神靈的信仰。關於這些現象,許多人會同意切恩(Cheyne)的觀點,即它們「越晚置於波斯時期,就越容易理解。」

以賽亞書27:1 第1節。對這世上不敬虔權勢的審判,被象徵性地描繪為耶和華用刀劍毀滅三隻活生生的怪物。關於這是否指普遍的世界權勢,或單一帝國,或三個獨立帝國,存在爭議。假設它們是不同的,「海中的龍」幾乎肯定是埃及的象徵(以賽亞書51:9;以西結書29:3;32:2;詩篇74:13)。至於另外兩者的所指,我們沒有線索。啟示文學象徵主義的本質就是隱晦;在任何時代,總能找到或多或少合適的三個生物的代表。如果先知是在流亡期間或之後不久寫作,它們可能指亞述和巴比倫;如果是在更晚的時期,或許是巴比倫和波斯,甚至波斯和希臘。關於耶和華的刀劍,參見以賽亞書34:5-6,66:16;申命記32:41及以後;以西結書21:4-5;21:9及以後等。對於「嚴厲的」,應譯為「堅硬的」。**利維坦**(leviathan)這個詞顯然意為「扭曲的」,最初是蛇的形容詞。儘管在約伯記41章中(可能)指鱷魚,但它無疑起源於神話,指(像我們的「龍」一樣)在民間傳說中佔據重要地位的傳說怪物。它在約伯記3:8和可能在詩篇104:26中如此使用;作為政治象徵則在詩篇74:14和此處。**那快行的蛇**(the piercing serpent)應譯為「那逃竄的蛇」。這個短語出現在約伯記26:13,那裡有廣泛流傳的龍吞噬太陽(在日蝕等情況下)的神話。參見戴維森博士(Dr Davidson)的《約伯記》,第20頁。我們無法得知這天文學上的龍如何與任何政治權勢特別連結;但我們在「拉哈伯」(Rahab)一詞作為埃及的象徵中發現了類似的案例(參見以賽亞書30:7的注釋)。**就是那彎曲的蛇利維坦**(even leviathan that crooked serpent)應譯為:「以及那彎曲的蛇利維坦」。**海中的龍**(the dragon that is in the sea)此處的「海」指尼羅河,如同許多其他地方一樣:參見以賽亞書19:5的注釋。

以賽亞書27:2 第2節。這節經文可能如此理解:在那日——「可愛的葡萄園!你們要歌唱它。」引言公式(參見以賽亞書25:9,26:1)在此處縮減為單純的時間標記「在那日」;歌曲本身以「可愛的葡萄園」開頭。這比將最後的表達視為引言的一部分更為可取。欽定本(A.V.)的結構與原文的詞序相悖。**紅酒的葡萄園**(A vineyard of red wine)此處的讀法(**kerem ḥemer**)是大多數抄本的讀法。但少數抄本(以及常見的印刷版本),以及七十士譯本(LXX)和他爾根(Targ.),則讀作**kerem ḥemed**(「可愛的葡萄園」),由於這提供了最佳的意義,因此普遍被注釋家採納。關於此短語,參見阿摩司書5:11。

以賽亞書27:2-6 第2-6節。葡萄園之歌——與以賽亞書5:1及以後的內容相對應。這段獨特而令人困惑的經文與上下文關係不大。它似乎分為兩段;第一段(以賽亞書27:2-4a)表達了耶和華對祂葡萄園(神權國家)的滿意,第二段(以賽亞書27:4b-5,然而此處較為晦澀)則說明了如果葡萄園再次被惡人傷害,祂將會怎麼做。以賽亞書27:6構成一個附錄。

以賽亞書27:3 第3節。**我必看守**(do keep it)應譯為:我是它的看守者。對於「我必澆灌……我必看守」,應替換為「我澆灌……我看守」。

以賽亞書27:4 第4節。**我心中沒有忿怒**(Fury is not in me)或譯為:我沒有忿怒。這些話自然屬於第一段,因為它們似乎表達了耶和華對祂葡萄園狀況的滿足。**誰肯使……爭戰**(who would set … battle)「誰肯給?」這個短語是希伯來文眾所周知的拉丁文**utinam**的對應詞,意為「但願!」因此,修訂本(R.V.)譯為:但願荊棘蒺藜與我爭戰!**荊棘蒺藜**(briers and thorns)(以賽亞書5:6)在此處必然指異教入侵者。下一句如修訂本(R.V.)所讀:我必踐踏他們。參見撒母耳記下23:6及以後。

以賽亞書27:5 第5節。**不然,讓他持住**(Or let him take hold, &c.)應譯為:否則,他必須持住我的力量:字面意思為「我的堡壘」或「避難所」:參見列王紀上1:50;2:28。此處的比喻被放棄了;所表達的觀念是,不敬虔之人若不無條件地降服於耶和華,唯一的選擇就是被毀滅。最後兩句「讓他與我和好……」僅詞序不同,應翻譯相同(參見修訂本R.V.)。

以賽亞書27:6 第6節。這節經文附屬於這首歌,但並非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如修訂本(R.V.)所讀:將來雅各必生根,等等。原文中以一種獨特的省略方式省略了「日子」一詞;因此欽定本(A.V.)的錯誤譯法是「那些來的人」。**使果子充滿世界**(and fill the face of the world with fruit)關於對比,參見以賽亞書14:21。所預期的豐盛屬於世俗繁榮的範疇——人口眾多,等等。

以賽亞書27:7 第7節。關於此思想,參見耶利米書10:24-25。這些疑問句當然暗示著否定的答案;耶和華並未像擊打那些擊打以色列的人那樣擊打以色列。在第二個問題中,七十士譯本(LXX)和西利亞文本(Peshito)的讀法因其平行結構而更為可取:他是否被殺,如同那些殺害他(以色列)的人被殺一樣。

以賽亞書27:7-11 第7-11節。呼召國家悔改和改革。以色列是否像其壓迫者一樣遭受了極端的上帝懲罰(7節)?耶和華在懲罰以色列時所顯出的節制,提供了一線希望;最終和好的前景被提出;當所有偶像崇拜的紀念物從這地被抹去時,這希望將會實現(9節)。目前,這座城市荒涼,見證了百姓罪惡的盲目和其創造主的疏遠(10、11節)。這段經文充滿困難。第27:8節的文字與上下文沒有明顯關係,可能應被視為(與杜姆Duhm的觀點一致)第27:10節的旁註。第27:9節和第27:10節之間的連結也有些模糊。

以賽亞書27:8 第8節。這是一節非常難解的經文。希伯來文的第一個詞被認為是**ṣi’ah**(一伊法的三分之一)的縮寫重複;因此「按伊法又按伊法」意為「精確地衡量」,「以仔細調整的份量施加懲罰」(切恩Cheyne和凱Kay)。但這不可能是正確的。藉助阿拉伯人驅趕動物時使用的詞(**sa’sa’a**),可以得出一個更好但仍不確定的意義。這樣,這節經文的前半部分將讀作:藉著驅逐她,藉著遣送她,你與她(即以色列)爭戰。這暗示著流亡,或許這個比喻是離婚的妻子。最後一句讀作:他用他猛烈的東風在東風之日將她(她)移走(幾乎與修訂本R.V.相同)。

以賽亞書27:9 第9節。復興與赦免的條件。**所以**(Therefore)指向第27:7節的思想——以色列所受懲罰的節制——而**藉此**(By this),即「在此條件下」,則指向本節末尾,即偶像崇拜標誌的移除。**得以潔淨**(be purged)應譯為:得以贖罪(修訂本R.V.旁註)。**這就是他除罪的果效**(and this is all … sin)應譯為:這就是他罪孽被除去的全部果實。「果實」在此似乎意指預期的結果——「目的」。**他使祭壇的石頭**(when he maketh all the stones of the altar)應譯為:他應使所有祭壇的石頭,等等。**亞舍拉和日像**(the groves and images, &c.)或譯為:亞舍拉和日像(參見以賽亞書17:8的注釋)將不再站立。

以賽亞書27:10 第10節。**堅固城卻變為荒涼**(Yet the defenced city …)應與修訂本(R.V.)譯為:因為堅固城是孤寂的,一個被遺棄(字面意思為「被驅逐」)和被拋棄的居所,等等。所有動詞均為現在時態。

以賽亞書27:10-11 第10、11節。耶路撒冷荒涼的景象及其解釋。較普遍的觀點認為,此處指的是與以賽亞書25:2、26:5中相同的敵對城市,但第27:11節的後半部分必須指以色列。在以賽亞書42:19及以後的章節中可找到部分平行經文。

以賽亞書27:11 第11節。**婦人來,將它們點燃**(women come, and set them on fire)即:到那裡去撿柴火。**無知識的百姓**(a people of no understanding)(字面意思為「沒有辨識力的百姓」),因為它沒有意識到救贖的延遲完全是由於其持續的不悔改(以賽亞書44:18)。

以賽亞書27:12 第12節。**耶和華必從……埃及打下**(the Lord shall beat off … Egypt)應譯為:耶和華必從大河(幼發拉底河)的麥穗,直到埃及小河(的麥穗)打下,即指這些界限之間所有生長之物。「打下」(beat out)一詞既用於從樹上打下橄欖(申命記24:20),也用於用杖打出穀物——這是一種比普通方法更仔細的過程(以賽亞書28:27;士師記6:11)。後者類比在此處提供了最佳意義。「埃及小河」是瓦迪·埃爾·阿里什(Wadi el Arish),巴勒斯坦的西南邊界,這條河與幼發拉底河是以色列理想領土的極限邊界(創世記15:18等)。其意義是,在這片領土內,耶和華將仔細地將麥子與糠秕和秸稈分開——將真正的以色列人與異教徒和叛教者分開。第27:13節隨後以另一種比喻描述了那些被流放到這些界限之外的人的聚集。

以賽亞書27:12-13 第12、13節。從流亡中歸回——這是一個與以賽亞書11:11-16章性質相同的預言。

以賽亞書27:13 第13節。**大號角**(the (a) great trumpet)參見以賽亞書18:3;撒迦利亞書9:14;馬太福音24:31;哥林多前書15:52;帖撒羅尼迦前書4:16。**那些將要滅亡的**(they … which were ready to perish)應譯為:那些失喪的人。**被趕散的**(outcasts)參見以賽亞書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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