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mbridge Bible 注釋|以賽亞書 第二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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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合和本 以賽亞書 第20章

1亞述王撒珥根打發他珥探到亞實突的那年,他珥探就攻打亞實突,將城攻取。

2那時,耶和華曉諭亞摩斯的兒子以賽亞說:「你去解掉你腰間的麻布,脫下你腳上的鞋。」以賽亞就這樣做,露身赤腳行走。

3耶和華說:「我僕人以賽亞怎樣露身赤腳行走三年,作為關乎埃及和古實的預兆奇蹟。

4照樣,亞述王也必擄去埃及人,掠去古實人,無論老少,都露身赤腳,現出下體,使埃及蒙羞。

5以色列人必因所仰望的古實,所誇耀的埃及,驚惶羞愧。

6「那時,這沿海一帶的居民必說:『看哪,我們素所仰望的,就是我們為脫離亞述王逃往求救的,不過是如此!我們怎能逃脫呢?』」

# 以賽亞書 第20章

第20章。預言亞述將征服埃及和衣索比亞。本章在以賽亞的諸多講論中獨樹一幟,它解釋了先知奉耶和華之命所行的一個非常顯著的象徵性行動。三年之久,他身穿乞丐或俘虜的服裝,成為耶路撒冷受人尊敬的居民驚訝和嘲笑的對象。三年期滿後,他公布了對自己奇特行為的解釋。這是一個公開的抗議,反對當時人們對埃及和衣索比亞的幫助能迅速擺脫亞述暴政所抱持的錯誤希望(賽20:6)。這預言的日期是確定的。賽20:1中提到的遠征發生在公元前711年,撒珥根自己的兩份銘文中對此有詳細記載(參 Schrader,《楔形文字銘文》,第二卷,第89頁及以後 [英文譯本])。當時,亞實突是巴勒斯坦地區對亞述政府不滿的焦點。其國王亞蘇里(Azuri)拒絕納貢,並與鄰近國家(包括猶大)的諸侯聯合,向埃及求援。為此,他被撒珥根廢黜,其兄弟亞希米特(Akhimit)被立為王;但亞希米特又被亞實突人罷免,他們選出一個名叫亞曼(Yaman)的人作領袖。撒珥根隨後派他的總司令攻打亞實突;該城被攻陷、劫掠,居民被擄。亞曼逃往米路哈(Meluḥḥa)王那裡,但最終被交給亞述王。撒珥根的軍隊似乎在其他地方事務繁忙,無法進一步實施懲罰,因此猶大暫時逃脫了其預謀反叛的懲罰。本章的重要性在於表明,在當時,以賽亞仍然預見到亞述征服的廣泛擴張。

以賽亞書 20:1 1. **他珥探**(Tartan):在亞述語中為 **Turtanu**,是「總參謀長」的官職。參 王下18:17。**撒珥根**(Sargon):(亞述語 **Sarrukin**)這是舊約中唯一提到這個現在廣為人知的名字。長期以來,人們一直認為他是撒縵以色或西拿基立的第二個名字(參 多1:15),但少數學者的推測,即他將被證明是一位中間的國王,已隨著亞述學的進展而得到充分證實;撒珥根現在是亞述君主中最著名、也是最有活力的君主之一。他統治時期為公元前722年至705年。

以賽亞書 20:1-2 1, 2. 一個敘事性的引言。

以賽亞書 20:2 2. 本節是一個解釋性的括號。這裡提到的命令必定是在賽20:3及以後的預言之前三年發出的;因此,「那時候」這個表達必須從寬理解,而「說」我們必須譯為「曾說」。**麻衣**(sackcloth):一種粗糙的毛髮或粗麻布製成的衣服,哀悼者穿著以代替通常的外衣;先知也穿著(王下1:8;亞13:4)。令人驚訝的是,以賽亞竟然穿著這種他職業的獨特標誌。他被指示「解下」(並放下)這件衣服,然後「赤身」行走,即只穿內衣(**kuttôneth**),參 撒上19:24;約21:7。這個行動表達了最深的屈辱,對於以賽亞這樣地位的人來說,涉及不小的犧牲。但他確實執行了這個行動,這一點不容合理質疑。參 彌1:8。第3節,承接賽20:1,給出了這個象徵的解釋。**我僕人以賽亞**:以賽亞作為先知是耶和華的「僕人」。參 摩3:7;民12:7。**為異兆奇事**(sign and wonder):參 賽8:18。根據重音符號,「三年」這個詞組附屬於此句,以傳達「一個三年的異兆」的意思,即「一個預示三年後將發生之事的異兆」。但這非常不自然,顯然是為了避免認為這個行動持續了這麼長時間的觀念而提出的。**攻擊埃及和古實**(upon Egypt and upon Ethiopia):當時衣索比亞在尼羅河谷具有至高無上的影響力,上埃及完全在其統治之下,而下埃及則被許多小諸侯瓜分。撒珥根在公元前720年擊敗的撒巴(Sab’é)或西比(Sib‘i,?Sevé)通常被認為是衣索比亞的沙巴科(Sabako)。然而,溫克勒(Winckler)對此表示懷疑,認為撒巴是三角洲地區的小國王之一。(另參 Cheyne 在 Robertson Smith《以色列的先知》第二版中的註釋,第428頁。)「攻擊」(upon)可以指「反對」或「關於」。

以賽亞書 20:4 4. 結果句。**擄去**(lead away):如 撒上30:2。**埃及人被擄的……古實人被遷徙的**(the Egyptians prisoners … captives):修訂版(R.V.)譯為「埃及的俘虜和衣索比亞的被擄者」更好。兩個表示「被擄者」的詞都是抽象名詞,在此處以具體意義使用;相應的動詞,一個表示「擄掠」的行為,另一個表示「被擄」的行為(字面意思是「使土地荒蕪」)。**羞辱**(to the shame):這個詞的意思是「赤身露體」,其結構很難理解。

以賽亞書 20:5-6 5, 6. 這些悲慘的俘虜隊伍將對巴勒斯坦居民產生何種影響。這是這個預言的真正動機。希西家可能接受了這個警告。**他們就驚惶**(they shall be afraid):修訂版(R.V.)譯為「他們就驚駭」更好。主語是不確定的——「人」。

以賽亞書 20:6 6. **這海島的居民**(this isle):嚴格來說是「這沿海地區」(如修訂版 R.V.)。這個表達最準確地描述了非利士地;但必須包括猶大。以賽亞並非為了非利士人而赤身赤腳三年。它無疑涵蓋了所有參與陰謀的國家領土——「這個地區」。這裡和賽20:5的**所仰望的**(expectation)是「期望的對象」。在原文中,「我們」(we)的位置非常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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