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色列年幼的時候,我愛他, 就從埃及召出我的兒子來。
2先知越發招呼他們, 他們越發走開, 向諸巴力獻祭, 給雕刻的偶像燒香。
3我原教導以法蓮行走, 用膀臂抱着他們, 他們卻不知道是我醫治他們。
4我用慈繩愛索牽引他們; 我待他們如人放鬆[牛的]兩腮夾板, 把糧食放在他們面前。
5他們必不歸回埃及地, 亞述人卻要作他們的王, 因他們不肯歸向[我]。
6刀劍必臨到他們的城邑, 毀壞門閂,把人吞滅, 都因他們[隨從]自己的計謀。
7我的民偏要背道離開我; 眾先知雖然招呼他們歸向至上的[主], 卻無人尊崇[主]。
8以法蓮哪,我怎能捨棄你? 以色列啊,我怎能棄絕你? 我怎能使你如押瑪? 怎能使你如洗扁? 我回心轉意, 我的憐愛大大發動。
9我必不發猛烈的怒氣, 也不再毀滅以法蓮。 因我是上帝,並非世人, 是你們中間的聖者; 我必不在怒中臨到你們。
10耶和華必如獅子吼叫, 子民必跟隨他。 他一吼叫, 他們就從西方急速而來。
11他們必如雀鳥從埃及急速而來, 又如鴿子從亞述地來到。 我必使他們住自己的房屋。 這是耶和華說的。
12以法蓮用謊話, 以色列家用詭計圍繞我; 猶大卻靠上帝掌權, 向聖者有忠心。
# 何西阿書 第11章
先知第三次回到以色列的早期歷史,指出耶和華如何證明祂的父愛,以及以色列如何惡劣地回報這份愛。何11:1-7包含了這段憂鬱的歷史回顧,以及公義的父親無法不施加的懲罰之新宣告。然後語氣突然轉變為應許(見下文)。第11章的最後一節更適合附在第12章,在希伯來聖經中,它是第12章的第一節。
何西阿書 11:1 1. 當以色列年幼的時候] 即以色列民族存在的最初階段,這裡的日期不是像何2:3那樣從曠野漂流開始,而是從在埃及寄居開始。關於這個比喻,請參閱何7:9的「白髮」。我從埃及召出我的兒子來] 「召」他,在地理上是進入迦南地,在道德上是樹立真宗教的榜樣。比較出4:22,「以色列是我的兒子,我的長子;我對你說:容我的兒子去,好事奉我。」這些話被聖馬太(太2:15)引用,他從希伯來文翻譯,與嬰孩耶穌在埃及寄居的事件相關。就像以賽亞書第二部分對耶和華僕人的描繪一樣,以色列作為耶和華兒子的描述被認為至少部分適用於那位完美的以色列人。民族理想從未在民族中實現,卻在基督裡實現了。神的目的在前者身上屢遭挫敗,卻在後者身上得以完成。
何西阿書 11:2 2. 先知越發招他們] 或作,他們越發招他們,等等(比較何4:7)。既然以色列不順從摩西的第一次呼召,先知們就被差遣去重複呼召,但他們的傳道似乎只增加了以色列的頑固(比較賽6:9-10;耶7:25-26)。那麼,預言有什麼好處呢?它在民族內部維持了一個教會,並發展了適時結果實的思想。去事奉巴力] 更確切地說,去事奉諸巴力(參閱何2:13)……去事奉雕刻的偶像。
何西阿書 11:3 3. 我曾教導以法蓮行走] 更確切地說,我曾教導以法蓮行走。這是比喻耶和華對以法蓮的特別護理。這裡說的不是猶大,而是以法蓮,因為以色列國包含了領土中較好的部分,並且比猶大國強大得多。拉著他們的手臂] 更確切地說,如果我們接受馬索拉文本的讀法,「他用手臂抱著他們」。然而,這種譯法存在嚴重的語文學異議,我們很可能像大多數古譯本一樣,修正讀法,翻譯為:我用手臂抱著他們。這個比喻的這部分有一個美麗的漸進:耶和華不僅訓練以色列行走,而且當他疲倦時,耶和華還用手臂抱著他,比較賽63:9;申1:31(申32:11),並比較《梨俱吠陀》(x. 69, 10, Max Müller)中的平行經文:「你抱著他,如同父親抱著兒子在膝上。」他們卻不知道] 即他們不認識(如何1:3)。是我醫治了他們] 與何5:13、何6:1、何7:1相同的比喻。比較出15:26,「因為我耶和華是醫治你的。」
何西阿書 11:4 4. 我用慈繩愛索牽引他們] 這是何10:11所啟發的一個新意象,描述了上帝的父愛。耶和華不是用對待不馴母牛的暴力,而是用「人的繩索」(即人能承受的繩索)來贏得祂子民的順服。但這個表達很奇怪。那除去他們腮上軛的] 更確切地說,那舉起他們腮上軛的。耶和華將自己比作一位體貼的主人,他將軛從牲畜的頸項和腮上抬起,以便牠更方便地進食。我又把食物放在他們面前] 然而,這個譯本是不可能的。就現有文本而言,我們只能翻譯為,或者(改變一個元音點),我俯身向他並給他食物,或者,我溫柔地對待他並給他食物。當然不能按字面解釋;這個比喻優美地描述了耶和華對祂子民的溫柔寬容。
何西阿書 11:5 5. 他必不歸回埃及地] 然而,這毫無意義;除了作為為奴之地,為何要提及埃及呢?這也與何8:13、何9:3、何9:6、何11:11的陳述不符。有些人認為 lo(這裡譯為「不」,但當拼寫不同時也意為「給他」)應屬於前一節的末尾,儘管尚未提出任何可行的將其納入該處結構的方法。另一些人則在何11:5中譯為「他豈不歸回嗎?」但這讀起來不自然。無論如何,所需的意思是「他必歸回埃及地」。參閱何8:13的註釋。歸回] 即歸回耶和華。
何西阿書 11:6 6. 刀劍必] 更確切地說,刀劍必在他城中盤旋,並必毀滅他的防禦(字面意思:他的門閂;比較耶51:30)。刀劍被擬人化為戰爭的象徵,如結14:17。
何西阿書 11:7 7. 我的民] 本節說明了審判的理由;「和」=「因為」,「事實上」。提及「背道」(字面意思:轉離,或轉身)應與何14:4聯繫起來。雖然他們呼求] 更確切地說,即使他們被呼召(字面意思:如果他們,即先知們,呼召他)向上,也沒有一個人努力向上。這是一種完全的道德冷漠。與何7:16有詞語上的聯繫。
何西阿書 11:8 8. 怎能捨棄你] 不是七十士譯本的 ὑπερασπιῶ 的意思,而是西馬庫斯(Symmachus)的 ἐκδώσω 的意思。更確切地說,交出你。押瑪……洗扁] 何西阿像申29:23的作者一樣,他對「平原諸城」覆滅的了解來自獨立於創世記19章的傳統。關於這種獨立知識的另一個例子,請參閱何12:3-5。我的心腸在我裡面翻動] 即使這種不準確的譯法也無法完全掩蓋先知敏銳的直覺。他藉著部分將上帝的本性人性化,可以說將人的本性神聖化了。人類的同情心不過是上帝慈悲洪流中的一條細流。更貼切的譯法是:我完全被同情心所勝。然而,希伯來文的慣用語不同——「我的同情心完全被勝過」。幾乎相同的短語出現在創43:20,「他的心腸為他兄弟而翻動」。[譯為「翻動」(nik’meru)的詞與亞述語 kamâru「推倒」有最密切的關係,這在何10:5的註釋中被提及,用以解釋 k’mârîm「(偶像崇拜的)祭司」。] 在耶15:6中,耶和華被歸於一個不同但同樣擬人化的表達——「我厭倦了同情」。
何西阿書 11:8-11 8-11. 先知不相信以色列會被最終棄絕(比較何13:14)。他講話時,彷彿耶和華起初曾考慮過這一點。顯然,他自己內心在公義與慈愛之間存在衝突。公義似乎要求耶和華與以色列之間的一切關係都應斷絕;慈愛則以其不衰的醫治能力(何14:4)提出異議。公義與慈愛皆屬神聖;因此,似乎連耶和華的心中也必然存在衝突。然而,我們不應從何西阿對其心境的描述中推斷出「教義」。他最終的直覺才是他留給教會的遺產;而不是他從中凱旋而出的內在掙扎。
何西阿書 11:9 9. 我必不發烈怒] 這些詞的嚴格譯法是,「我必不再毀滅以法蓮」;然而,其意思是我必不使以法蓮歸於虛無。那將以法蓮塑造成一個民族的,必不再為毀滅它而勞心。比較何2:9中相同的希伯來慣用語。因我是神,並非世人] 對何西阿而言,神性的完美並不排除擁有類似人類情感的東西,但有一件事它確實禁止我們假設,即憤怒的情緒會使耶和華偏離祂永恆目的的執行。在你們中間的聖者] 以色列的榮耀在於有聖者特別在他們中間。凡干擾祂對以色列至高所有權的,祂必毀滅,但祂不會如此懲罰祂所揀選的子民以致完全滅絕。所有剩下的都將是聖潔的,如同耶和華是聖潔的——歸於耶和華,如同耶和華歸於以色列。當然,雖然耶和華的聖潔與以色列有特殊關係,這並不排除與外界世界更普遍的關係。祂的顯現集中於祂的「特選子民」之內,但並不局限於此。我必不進入城中] 但這毫無意義,因為為何要拒絕耶和華的造訪呢(比較出20:24)?因此,許多人採用對一個詞的不同看法,譯為:我必不帶著烈怒而來。然而,這並非沒有異議,而一個非常輕微的修訂則給出了非常恰當的意思:我必不來滅絕(與「毀滅」平行)。
何西阿書 11:10 10. 他們必跟隨] 更確切地說,他們必跟隨耶和華,如同跟隨吼叫的獅子;因為他自己必吼叫,眾子必從西方(字面意思:從海)急忙而來。「西方」與以賽亞書後半部分「海島(或,沿海地帶)」的意思相同,只是何西阿對西方海域的海岸和島嶼的了解會比他的同伴先知模糊得多,如果以賽亞書40-66章像許多現代學者所認為的那樣是晚期作品的話。「跟隨」是敬拜者對其上帝依賴關係的短語;比較何1:2;耶7:9;撒上7:2;申1:36。關於「必吼叫」,比較珥3:16;摩1:2;摩3:8;耶25:30。耶和華被比作呼喚幼獅的獅子;與何5:14、何13:7中獅子的形象形成對比。
何西阿書 11:10-11 10, 11. 先知沒有用「當我醫治以色列時」(何7:1)之類的短語來介紹他對以色列復興的描述,而是突然將我們帶入事件的中心。以色列散居者的歸回被選為彌賽亞時代最具特色的特徵之一(比較賽11:11-12;賽27:13;耶3:18;亞10:10)。獅子的吼叫取代了賽27:13中的「大號角」。
何西阿書 11:11 11. 戰兢如鳥……如鴿子] 「戰兢」是字面翻譯,但上下文顯示,這裡指的是一種渴望的顫動,使動作速度加倍(比較奧維德的「pennâ trepidante」)。因此,應譯為:急忙而來,並繼續譯為:如麻雀……如鴿子。鴿子在埃及和亞述很早就為人所知。在其他地方(何7:11),何西阿將以色列人比作鴿子,因為他們的愚蠢。[關於「急忙而來」的譯法,比較敘利亞語 r’hab,它結合了急促和顫抖的意思。] 安置他們] 更確切地說,使他們居住。
何西阿書 11:12 12. 七十士譯本,以及隨後的英文譯本,將本節後半部分的責備誤解為讚美,因此將本節附於第11章。然而,它實際上屬於第12章,在希伯來聖經中是第12章的第一節。耶和華是說話者。以色列的背叛和欺騙之罪如此之多,以至於他的上帝彷彿被這些罪包圍,看不見其他任何東西;猶大也對先知屢次的警告沒有表現出更多的尊重。但猶大仍然與神同行] 更確切地說,而猶大仍然對上帝和忠信的聖者任性。「仍然」,因為何西阿早期的預言記錄了猶大背道之久(何5:10,何6:4;何6:11,何8:14)。譯為「任性」的詞根義是無拘無束地遊蕩,如同動物掙脫束縛。因此耶2:31,「我的民為何說:我們任意遊蕩;我們不再歸向你。」「聖者」在希伯來文中帶有複數詞尾,如箴9:10;它似乎是仿照 Elohim,「(神性)」,字面意思「(眾神性)」而形成的。我們可以通過譯為「至聖者」或(如旁註)「最聖者」來表達複數的語氣。七十士譯本(部分被西利亞文本遵循)譯為:νῦν ἔγνω αὐτοὺς ὁ θεὸς, καὶ ὁ λαὸς ἅγιος κεκλήσεται θεοῦ. 但我們的希伯來文本儘管可能存在疑問,卻比七十士譯本提供了更合適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