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mbridge Bible 注釋|何西阿書 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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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合和本 何西阿書 第5章

1眾祭司啊,要聽我的話! 以色列家啊,要留心聽! 王家啊,要側耳而聽! 審判要臨到你們, 因你們在米斯巴如網羅, 在他泊山如鋪張的網。

2這些悖逆的人肆行殺戮, [罪孽]極深; 我卻斥責他們眾人。

3以法蓮為我所知; 以色列不能向我隱藏。 以法蓮哪,現在你行淫了, 以色列被玷污了。

4他們所行的使他們不能歸向上帝; 因有淫心在他們裏面, 他們也不認識耶和華。

5以色列的驕傲當面見證自己。 故此,以色列和以法蓮必因自己的罪孽跌倒; 猶大也必與他們一同跌倒。

6他們必牽着牛羊去尋求耶和華,卻尋不見; 他已經轉去離開他們。

7他們向耶和華行事詭詐,生了私子。 到了月朔,他們與他們的地業必被吞滅。

8你們當在基比亞吹角, 在拉瑪吹號, 在伯‧亞文吹出大聲,[說]: 便雅憫哪,[有仇敵]在你後頭!

9在責罰的日子,以法蓮必變為荒場; 我在以色列支派中,指示將來必成的事。

10猶大的首領如同挪移地界的人, 我必將忿怒倒在他們身上,如水一般。

11以法蓮因樂從[人的]命令, 就受欺壓,被審判壓碎。

12我使以法蓮如蟲蛀之物, 使猶大家如朽爛之木。

13以法蓮見自己有病, 猶大見自己有傷, 他們就打發人往亞述去見耶雷布王, 他卻不能醫治你們, 不能治好你們的傷。

14我必向以法蓮如獅子, 向猶大家如少壯獅子。 我必撕裂而去, 我要奪去,無人搭救。

15我要回到原處, 等他們自覺有罪,尋求我面; 他們在急難的時候必切切尋求我。

# 何西阿書 第五章

罪與罰的交織描述

何西阿書 5:1 1. **O priests**(祭司啊)] 何西阿向北以色列高地的祭司們說話。**O house of the king**(王室啊)] 即國王及其朝臣,無論是否屬於王室家族。**judgment is toward you**] 更確切地說,**the judgment is for you**(審判是為你們預備的)。**a snare on Mizpah, and a net spread upon Tabor**(在米斯巴設下網羅,在他泊山上張開羅網)] 他泊山是加利利地區著名的山(參 士 4:6),可視為約旦河西地區的代表(如 詩 89:12);米斯巴(一個常見的地名,意為「守望之地」)最可能是基列的米斯巴(士 10:17;士 11:11;士 11:29),也稱為拉末基列(書 20:8;書 21:36;王下 9:1;王下 9:4;王下 9:14),並由雅各奉獻(創 31:45-54)。這些地方(參下一注釋)被提及,可能是因為那裡的偶像崇拜最具危險的誘惑力。敬拜者就像受迷惑的鳥兒,在樹林和山谷中尋求庇護(參 創 26:20;詩 11:1)。

何西阿書 5:1-7 1–7. 對祭司(在第四章中較不直接地被指控)和朝廷的個人指控,他們非但沒有警告百姓,反而將他們引入罪惡的網羅。他們深陷其中,無法悔改,猶大也已墮落。他們或許會試圖透過獻祭來**挽回祭**耶和華,但徒勞無功:審判已近在眼前。

何西阿書 5:2 2. **And the revolters are profound to make slaughter**(悖逆的人深陷殺戮之中)] 所用的表達方式極不希伯來語化,而且「殺戮」指的是什麼?上下文完全沒有暗示這是指獻祭的宰殺(如許多人追隨聖耶羅姆的說法),將其理解為祭司濫用職權的新形象也過於牽強。更好的翻譯是(將一個 Teth 字母改為 Tâv 字母),**The apostates are gone deep in corrupting**(背道者已深陷敗壞之中)(參 何 9:9)。古代譯本已發現此段落晦澀難懂。七十士譯本(LXX)(以及類似的西利亞文本 Peshitta)譯作 **ἐξέκοψαν οἱ ἀγρεύοντες τὴν θήραν κατέπηξαν**。他們可能擁有略有不同的文本。確定性無法達成,但另一個合理且容易的修訂值得一提,因其與上下文的契合度:**And the pit of Shittim they have made deep**(他們已將什亭的坑挖深)。什亭曾是摩西和約書亞時代的營地(民 25:1;書 3:1;書 5:1),因此很可能(儘管未經證實)什亭包含一個受歡迎的神龕或聖地。**though I have been a rebuker of them all**] 字面意思是,「而我對他們所有人都是懲罰」;參 詩 109:4 欽定本,「我專心祈禱」(字面意思是,「我是祈禱」)。然而,這非常牽強,更簡單的做法是調換兩個字母,譯作:**and there is no correction for any of them**(他們當中沒有人能得到糾正)。

何西阿書 5:3 3. **I know Israel**(我認識以色列)] 這裡的代詞被強調,意為:我,懲罰以色列者,深知其公開和隱藏的罪惡。

何西阿書 5:4 4. **They will not frame …**] 更確切地說,如旁註所示,**Their doings will not suffer them to turn unto their God**(他們的行為不容許他們歸向他們的神)。同樣的想法,即從根深蒂固的惡習網羅中幾乎無法逃脫,在 何 7:2 中也有表達,參 約 8:34;羅 6:16。**the spirit of whoredoms**(淫亂的靈)] 見 何 4:12 的注釋。**is in the midst of them**] 更確切地說,**is within them**(在他們裡面),即在他們最深處的本質中。**have not known**] 更確切地說,**know not**(不認識)(見 何 2:20 的注釋)。

何西阿書 5:5 5. **And the pride of Israel doth testify to his face**(以色列的驕傲當面指證他)] 更確切地說,**But … shall testify to his face**(然而……將當面指證他)。「以色列的驕傲」有兩種解釋。它可能指以色列自負的自信,這在耶和華眼中是可憎的,並且在耶和華審判之日,它彷彿當面指證以色列(賽 2:12)。但更自然的解釋是將此短語視為耶和華的一個稱謂(見 何 4:18 「她的統治者」等),可能借用自 摩 8:7。耶和華如何「當面指證」任何人?答案由 路 1:21 提供:「耶和華已當面指證我,全能者已苦待我。」有人提出一個微不足道的反對意見,即在先知性的比喻中,耶和華是原告和審判者,但不是證人。答案是希伯來文 **ânâh** 並非確切地指「作證」,而是「以言語或宣告回應」;因此,它可以用於司法判決。何西阿的意思是耶和華已說出那些致人於死的話語(參 何 6:5)——已發出一個判決,以色列將因此「跌倒」。在《講者注釋》(Speaker’s Commentary)中採用的譯法「以色列的驕傲將被降卑」,源自七十士譯本(LXX)、他爾根(Targum)和西利亞文本(Peshitta),與後面的「當面」(字面意思是「在他臉上」)不太吻合。在 何 7:10 中,此短語再次出現,更不適用。**Israel and Ephraim**(以色列和以法蓮)] 即以色列,特別是以法蓮;如同「猶大和耶路撒冷」(賽 2:1)。**shall fall**] 更確切地說,**shall stumble**(將跌倒)。這是災難的比喻(如 賽 8:15;賽 31:3,並常有)。在 何 4:15 中,先知對猶大的懲罰使用了較不明確的語言;她被警告不要犯罪,而非直接威脅懲罰。或許本章代表的言論時期晚於前一章。

何西阿書 5:6 6. **with their flocks and with their herds**(帶著他們的羊群和牛群)] 即帶著他們的祭物。這段經文提供了決定性的證據(如果來自其他方面的匯聚證據被認為不完整的話),證明北方的以色列人單純而真誠地宣稱自己是耶和華的敬拜者。先知說,那時再使用平息耶和華怒氣的常規方法就太遲了,這些方法只有作為**悔改**和**信心**的外在標誌才有價值(見 何 6:6 的注釋)。彌迦也用類似的表達來描述為時已晚的祈禱(彌 3:4)。

何西阿書 5:7 7. **Why Jehovah has withdrawn himself, dealt treacherously**(耶和華為何已退去,行事詭詐)] 即不忠實。這個詞用於形容淫婦,耶 3:20。**they have begotten strange children**(他們生了私生子)] 動詞的主語是以色列的個人,對他們所作的陳述與我們在 何 2:4-5 中關於國家所遇到的陳述相同。**now shall a month devour them**(現在一個月將吞噬他們)] 懲罰的時刻已經到來。他們本應歡喜地守望新月以確定各種聖節(參 何 2:11),卻應當懷著「對審判的可怕期待」,這種期待隨著每個新月的升起而增加。如果不是這個月,那麼或許下個月就會帶來一群屠殺、掠奪的入侵者。「月」更確切地說應該是「新月」(因為沒有添加任何修飾語來限定其意義)。**with their portions**(連同他們的產業)] 即分配給各支派和家族的土地(參「耶斯列的產業」,王下 9:10)。

何西阿書 5:8 8. **Blow ye the cornet … the trumpet**(吹響號角……吹響號筒)] 這是入侵軍隊逼近時的常用指示;見 何 8:1;耶 4:5;耶 6:1。在被擄之前,號角(cornet)和號筒(trumpet)可能只是同一樂器的不同名稱,因為律法(民 10:1-10;民 31:6)規定在先知書和歷史書中提到使用號角(shôfâr)的情況下,應使用銀號筒(khaçôçerah)。在被擄後期的著作中(詩 98:6;代上 15:28;代下 15:14),它們似乎代表不同的樂器,或者更確切地說,是同一樂器略有不同的變體。密示拿(Mishnah)告訴我們,shôfâr 有時是直的,有時是彎曲的,這種差異當然會導致音調的不同。我們可以藉由埃及樂器的描繪來幫助我們形成對希伯來號筒的認識(見 Wilkinson, Manners and Customs, II. 260, &c.)。**Gibeah … Ramah**(基比亞……拉瑪)] 這兩個城鎮都位於高處,因此非常適合發出警報信號;兩者顯然都屬於猶大。基比亞(字面意思是「一座山」)是「便雅憫的基比亞」(撒上 13:2;撒上 14:16),或「掃羅的基比亞」(撒上 11:4);拉瑪(字面意思是「高地」)是撒母耳居住的地方(撒上 15:34)。當時兩者可能都屬於猶大(見 王上 15:21;賽 10:29)。將伯特利也包括在內,這些城市是警報信號可以在兩個王國中聽到的地方。**after thee, O Benjamin**(在你後面,便雅憫啊)] 更確切地說,**behind thee, O Benjamin**(在你身後,便雅憫啊);這是伯亞文或伯特利(便雅憫和以法蓮之間的邊境城鎮)的人要向便雅憫人發出的警告呼喊。理解為「刀劍肆虐」,或更簡單地理解為「小心」。然而,七十士譯本(LXX)譯作(來自不同的文本?):**ἐξέστη Βενιαμίν**,「便雅憫心神不寧」。值得注意的是,何西阿(自豪地宣稱自己是以色列之名的支派的先知)沒有提及耶路撒冷。提及猶大首都或許會使他將思想範圍擴展得太廣。但在「便雅憫」之名下,有人認為他隱晦地暗示了耶路撒冷,因為「猶大和便雅憫之間的邊界沿著城市所在山丘的腳下延伸,因此城市本身實際上位於便雅憫境內」(Fergusson, in Smith’s Bible-Dictionary, I. 983)。

何西阿書 5:8-15 8–15. 先知「在靈裡」看見所威脅的災難降臨在兩個分離的王國上。以法蓮向亞述尋求幫助將是徒勞;除非以法蓮**悔改**,否則無法從耶和華手中得蒙拯救。

何西阿書 5:9 9. **rebuke**] 更確切地說,**punishment**(懲罰),如同同一詞在 詩 149:7 欽定本中譯作「對萬民的懲罰」。該詞的詞根意義是「司法判決」。**among the tribes of Israel**(在以色列各支派中)] 即以色列在最廣泛的意義上是何西阿譴責的對象。「以色列各支派」這個短語,單獨出現時,從不單指十個支派。**have I made known …**] 或譯作,**do I make known that which is sure**(我使那確定的事顯明)(字面意思是「可靠的」)。

何西阿書 5:10 10. **were like them that remove the bound**(如同挪移地界的人)] 更確切地說,**are become like them that remove the landmark**(已變得像挪移地界的人)。地界受宗教保護(箴 22:28;箴 23:10;申 19:14),挪移地界者根據 申 27:17 會受到咒詛。何西阿將此罪行引為可想像到的最大革命性任性之例。猶大,看來,其上層階級現在並不比以色列更幸運(參 何 6:10-11 七十士譯本,以及以賽亞的「這些人也一樣」,即耶路撒冷的領袖,賽 28:7)。**like water**(像水)] 耶和華的憤怒在毀滅性上像火,在豐沛的量上像漲溢的河流。

何西阿書 5:11 11. **Ephraim is oppressed and broken in judgment**(以法蓮在審判中受欺壓和破碎)] 這兩個分詞在 申 28:33 中再次結合,並且像這裡一樣,與入侵相關聯,「你將永遠只受欺壓和壓碎」(欽定本如此)。這裡所指的審判是神的審判。這個概念如此熟悉,以至於不需要更明確的表達形式。希伯來人和其他閃族人將戰爭視為一種在法官面前的辯論;後者可參敘利亞語 **khayeb**「定罪,戰勝」,前者可參 賽 54:17,其中「兵器」與「起來攻擊你的舌頭」平行。比較席勒的《世界歷史是世界審判》(Die Weltgeschichte ist das Weltgericht)。「在(他的)權利上被壓碎」,即他的國家獨立權利,這種翻譯的可能性較小。**he willingly walked after the commandment**(他甘願隨從誡命)] 「誡命」(或「條例」)通常被解釋為耶羅波安一世所設立的任意的牛犢崇拜(更確切地說是公牛崇拜),但由於這個詞只在醉酒者的結巴言語中再次出現一次(賽 28:10),因此我們很可能應該採用七十士譯本(LXX)和西利亞文本(Peshitta)的讀法,並將整個子句譯作:**he would go after vanity**(他會追隨虛妄)(即追隨偶像,如 耶 18:15;詩 31:6)。有了這個讀法,我們也可以解釋為什麼這個名詞沒有冠詞。大主教 Seeker 很好地指出,希伯來文下一個詞的兩個首字母有助於解釋抄寫員的假定錯誤。

何西阿書 5:12 12. **Therefore will I be …**] 更確切地說,**And as for me, I am, &c.**(至於我,我就是,等等)。這兩個比喻經常出現;它們在 約 13:28 中再次結合。一種漸進的內在腐敗正在有效地摧毀兩個以色列國,就像外國征服一樣。無政府狀態和內戰,加上倒退的宗教和鬆弛的道德,特別將北以色列推向毀滅的邊緣。在其他地方,何西阿將其狀況描述為活死人(何 13:1)。

何西阿書 5:13 13. 兩個國家都意識到毀滅性的癌症,但都沒有採取唯一可能阻止其進展的方法。**his sickness … his wound**(他的病……他的傷)] 政治體腐敗的常見比喻;參 賽 1:5-6;耶 30:12-13。**and sent to king Jareb**(並派人去見雅雷布王)] 有些人認為,既然以法蓮和猶大都在第一行中被提及,那麼第二行中第二個動詞的主語必須是猶大。然而,就現有文本而言,這是不可能的,如果「猶大」曾作為「派人去見」的主語出現在文本中,那麼它如何脫落就不容易猜測了。古代譯本中沒有一個包含這個詞。但「雅雷布王」是誰,或者更確切地說,是那個好戰的王(亞述王的綽號),以法蓮派人去見他?有人曾想到西拿基立,彷彿這是對這個名字縮寫形式的戲謔解釋,但西拿基立的縮寫(類比於巴拉但之於米羅達巴拉但,沙利薛之於尼甲沙利薛)應該是 **akhirib**,而不是 **irib**。施拉德(Schrader)認為所指的王是亞述丹(Asurdan),他在公元前 755 年和 754 年對哈塔里克(Hatarik,撒 9:1 的哈得拉)和亞爾帕達(Arpad)發動了遠征;諾瓦克(Nowack)更傾向於提革拉毗列色二世(Tiglath-Pileser II.),「戰士」這個稱號對他來說非常貼切。在這個時期以色列編年史的不確定性中,做出決定很困難。事實上,越來越明顯的是,亞述和以色列之間的往來比零碎的聖經記載所讓我們認為的更頻繁。**yet could he not …**] 更確切地說,**though be will not he able to heal you, nor shall ye be relieved**(儘管他將無法醫治你們,你們也無法得到緩解)(或者,用其他標點符號,**shall he relieve you**,他將緩解你們)**of your wound**(你們的傷口)。德利奇(Delitzsch)在他的 箴 17:22 注釋中充分解釋了這段經文。譯作「傷口」的詞既指繃帶也指潰瘍,而該動詞在敘利亞語中用於「被解救,或被移除」。以色列的政治家們計算錯誤得有多徹底,從 何 10:6 可見一斑。

何西阿書 5:14 14. 如果需要更強烈的比喻來警告以色列其當前道路的毀滅性,耶和華將把自己比作獅子(參 賽 31:4)。**as a lion, and as a young lion**(像獅子,又像少壯獅子)] 希伯來文至少有五個詞表示「獅子」;這裡選用的兩個詞,第一個將這種古巴勒斯坦的恐怖描述為咆哮者(如 何 13:7),第二個則描述為有鬃毛的。**I, even I**(我,就是我)] 因為斧頭可能是人手的,但揮舞斧頭的手卻是神聖的(賽 10:15)。**I will take away …**] 即我將帶走獵物。這段經文使我們想起 賽 5:29 中將亞述人比作獅子。

何西阿書 5:15 15. **return to my place**(回到我的地方)] 見 彌 1:3,從中可以清楚看出耶和華的「地方」是天上的聖殿(賽 6:1)。現在耶和華暫時離棄了他有罪的百姓,他將回到他高天上的寶座,並觀看(賽 18:4)世人的作為。他完全相信以色列會回轉並**悔改**。**acknowledge their offence**] 更確切地說,**feel their guilt**(感受他們的罪孽)(該詞在 利 4:4-5;亞 11:5 中有此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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