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那時,猶大離開他弟兄下去,到一個亞杜蘭人名叫希拉的家裏去。
2猶大在那裏看見一個迦南人名叫書亞的女兒,就娶她為妻,與她同房,
3她就懷孕生了兒子,猶大給他起名叫珥。
4她又懷孕生了兒子,母親給他起名叫俄南。
5她復又生了兒子,給他起名叫示拉。她生示拉的時候,猶大正在基悉。
6猶大為長子珥娶妻,名叫她瑪。
7猶大的長子珥在耶和華眼中看為惡,耶和華就叫他死了。
8猶大對俄南說:「你當與你哥哥的妻子同房,向她盡你為弟的本分,為你哥哥生子立後。」
9俄南知道生子不歸自己,所以同房的時候便遺在地,免得給他哥哥留後。
10俄南所做的在耶和華眼中看為惡,耶和華也就叫他死了。
11猶大心裏說:「恐怕示拉也死,像他兩個哥哥一樣」,就對他兒婦她瑪說:「你去,在你父親家裏守寡,等我兒子示拉長大。」她瑪就回去,住在她父親家裏。
12過了許久,猶大的妻子書亞的女兒死了。猶大得了安慰,就和他朋友亞杜蘭人希拉上亭拿去,到他剪羊毛的人那裏。
13有人告訴她瑪說:「你的公公上亭拿剪羊毛去了。」
14她瑪見示拉已經長大,還沒有娶她為妻,就脫了她作寡婦的衣裳,用帕子蒙着臉,又遮住身體,坐在亭拿路上的伊拿印城門口。
15猶大看見她,以為是妓女,因為她蒙着臉。
16猶大就轉到她那裏去,說:「來吧!讓我與你同寢。」他原不知道是他的兒婦。她瑪說:「你要與我同寢,把甚麼給我呢?」
17猶大說:「我從羊群裏取一隻山羊羔,打發人送來給你。」她瑪說:「在未送以先,你願意給我一個當頭嗎?」
18他說:「我給你甚麼當頭呢?」她瑪說:「你的印、你的帶子,和你手裏的杖。」猶大就給了她,與她同寢,她就從猶大懷了孕。
19她瑪起來走了,除去帕子,仍舊穿上作寡婦的衣裳。
20猶大託他朋友亞杜蘭人送一隻山羊羔去,要從那女人手裏取回當頭來,卻找不着她,
21就問那地方的人說:「伊拿印路旁的妓女在哪裏?」他們說:「這裏並沒有妓女。」
22他回去見猶大說:「我沒有找着她,並且那地方的人說:『這裏沒有妓女。』」
23猶大說:「我把這山羊羔送去了,你竟找不着她。任憑她拿去吧,免得我們被羞辱。」
24約過了三個月,有人告訴猶大說:「你的兒婦她瑪作了妓女,且因行淫有了身孕。」猶大說:「拉出她來,把她燒了!」
25她瑪被拉出來的時候便打發人去見她公公,對他說:「這些東西是誰的,我就是從誰懷的孕。請你認一認,這印和帶子並杖都是誰的?」
26猶大承認說:「她比我更有義,因為我沒有將她給我的兒子示拉。」從此猶大不再與她同寢了。
27她瑪將要生產,不料她腹裏是一對雙生。
28到生產的時候,一個孩子伸出一隻手來;收生婆拿紅線拴在他手上,說:「這是頭生的。」
29隨後這孩子把手收回去,他哥哥生出來了;收生婆說:「你為甚麼搶着來呢?」因此給他起名叫法勒斯。
30後來,他兄弟那手上有紅線的也生出來,就給他起名叫謝拉。
# 創世記 第38章
第38章 本章內容源自J文獻。此敘事突兀地中斷了約瑟的故事。其主題內容尤其不討喜;然而,將此段落插入此處,很可能是為了突顯猶大在雅各眾子中的地位。猶大與他瑪的故事,或許與第34章西緬和利未的故事,以及創世記35:21及以後路得的故事相似,即它可能象徵著部落關係,而非記錄個人歷史。猶大之妻書亞的女兒是迦南人(創世記38:2-3)。她代表了迦南宗族融入猶大支派的宗族。如果此觀點正確,那麼此敘事的主要目的,是為了保存將邊境民族中的主要家族,例如法勒斯和謝拉(創世記38:29-30),與猶大這個大支派聯繫起來的傳統。我們也可能看到一個次要目的,即記錄了利未人婚姻制度在摩西律法之前就已存在的傳統。1-11節:猶大的妻子和三個兒子。12-26節:他瑪和猶大。27-30節:法勒斯和謝拉的出生。
創世記 38:1 1. 那時] 參創世記21:22。本章的時間標記非常模糊。參12節,「過了許久」。猶大與書亞女兒的婚姻,他三個兒子珥、俄南和示拉的出生,以及前兩個兒子與他瑪的婚姻,顯然代表著一段漫長的間隔。亞杜蘭人] 猶大從希伯崙附近的高地遷往較低,即南方的地區。亞杜蘭城(約書亞記12:15;約書亞記15:35)現已確認為‘Aid-el-mâ的廢墟,位於耶路撒冷西南17英里,希伯崙西北約12英里。參撒母耳記上22:1。士師記1:1-20中,猶大和西緬被描繪為獨自行動,他們的名字並未出現在底波拉之歌中,該歌頌揚了以色列各支派的愛國精神。
創世記 38:2 2. 書亞] 請注意,「書亞」如同創世記38:1中的希拉,是男人的名字。參創世記38:12。巴書亞,即「書亞的女兒」,是猶大妻子唯一的描述。
創世記 38:3 3. 他給他起名叫] 更好的翻譯是,「她給他起名叫珥」。母親起名,如同創世記38:4。另有希伯來文抄本、撒馬利亞五經和他爾根(Targ. Jer.)讀作「她起名」。關於「珥」和「俄南」,參創世記46:12。
創世記 38:5 5. 基悉] 與約書亞記15:44中的亞革悉是同一個名字。
創世記 38:6 6. 他瑪] = 「棗椰樹」。一個女性名字,在大衛家族中出現兩次(撒母耳記下13:1;撒母耳記下14:27)。猶大作為家族之首,為他的長子選擇妻子,如同創世記24:3,創世記34:4。
創世記 38:8 8. 盡弟的本分] 這是「利未人婚姻」(拉丁文 lêvir,意為「姻親兄弟」)律法的第一個例子,該律法規定,如果兄弟無子而死,倖存的兄弟有義務娶其寡婦。參申命記25:5;馬太福音22:24。利未人婚姻所生的長子將繼承逝者的名號和產業。
創世記 38:11 11. 在你父親家裡] 無子女的寡婦會回到她父親的家族;參利未記22:13;路得記1:8。有子女的寡婦則留在她丈夫的家族中,並受其保護。猶大顯然認為珥和俄南的死某種程度上與他瑪有關。因此,他寧願不讓他的幼子示拉冒著類似命運的風險,便以示拉目前年紀太小無法履行利未人義務為藉口,將他瑪送回她自己的族人那裡。比較多比傳第3章的故事,其中撒拉的七個丈夫相繼死去。
創世記 38:12 12-26節:他瑪和猶大 12. 亭拿] 可能與約書亞記15:10;約書亞記15:57;士師記14:1中的亭拿是同一個地方。
創世記 38:13 13. 剪羊毛] 剪羊毛是歡慶的場合,也常伴隨著放蕩。參創世記31:19的注釋。比較撒母耳記上25:2及以後;撒母耳記下13:23及以後。
創世記 38:14 14. 她就脫去……] 猶大未能滿足利未人律法的要求,激怒了他瑪,使她訴諸詭計。以我們的道德觀來看,這種行為是惡劣且令人厭惡的。但對東方人而言,他們的生活在很大程度上依賴於種族習俗的神聖性,她的行為可能不僅因其聰明而有趣,甚至因其對已故丈夫權利的忠誠而顯得光榮和稱義。她的帕子] 他瑪打扮成宗教妓女(**קְדֵשָׁה**,**qĕdêšāh**,創世記38:21)的樣子,一個獻身於女神亞斯他錄(巴比倫的伊什塔爾)的女子。帕子是伊什塔爾的象徵之一。在伊拿印城門口] 即在城入口處的空地。城名意為「水井」,可能是約書亞記15:34中與亞杜蘭一同提及的以南。在路旁] 即「在路邊」(創世記38:21):參耶利米書3:2;以西結書16:15-25。
創世記 38:15 15. 蒙著臉] 參箴言7:10。她的裝束表明了她所扮演的角色。
創世記 38:18 18. 印、帶子、杖] 簽名戒指常被阿拉伯人戴在繫於頸部的繩子上。參雅歌8:6,「求你將我放在你心上如印記」。簽名戒指和杖(通常雕刻精美)會是酋長最私人的財物,作為抵押品,是識別身份最確鑿的手段。這個精明的策略是整個故事的轉捩點。
創世記 38:21 21. 妓女] 希伯來文 **קְדֵשָׁה**(**qĕdêšāh**),即一個獻身於不潔異教崇拜的女子:參申命記23:17;何西阿書4:14。這個希伯來詞意指「一個獻身於某神或女神的女子」。她的獻身包括犧牲她的貞潔。這種令人厭惡且奇異地貶低人的習俗普遍存在於閃族民族中,並與腓尼基、敘利亞和巴比倫崇拜中不潔和不道德的儀式相關聯。
創世記 38:23 23. 任憑她拿去吧] 即讓她保留抵押品,以免猶大因追查而蒙羞。
創世記 38:24 24. 將她燒死] 猶大作為家族之首,行使生殺大權的審判官職責,參創世記31:32。值得注意的是,此事並未提交給雅各;但據推測,這個故事構成了一個獨立的部落傳統,其中猶大是主要權威。猶大判她為淫婦,處以死刑。他將她視為示拉的未婚妻,以及珥的無子女寡婦。利未律法中通姦的刑罰是亂石打死(比較利未記20:10與申命記22:22;以西結書16:40;約翰福音8:5)。火刑,即祭司女兒的刑罰(利未記21:9),是更古老的習俗。火刑的刑罰記錄在漢摩拉比法典中;也出現在古埃及對通姦的判決中。
創世記 38:26 26. 她比我更有義] 猶大承認他瑪有權要求遵守婚姻習俗,而他自己則因忽視她,並無視部落「利未人婚姻」的神聖義務而犯了錯,因為東方社會的存續正依賴於此。希伯來文動詞意為「是正確的,有權利在自己這邊」;猶大的話可以翻譯為「她對我而言是合乎權利的」(參戴維森《舊約神學》,第267頁)。
創世記 38:29 27-30節:法勒斯和謝拉的出生 29. 你為什麼……] 你為何開了這個破口!願破口臨到你!法勒斯] 即「破口」。關於法勒斯,參路得記4:12;路得記4:18。
創世記 38:30 30. 謝拉] 這個詞可能意為「日出」;但在民間詞源學中,顯然與一個意為「朱紅色」的詞相關聯。關於謝拉,一個以東人,參創世記36:13;創世記36:17;創世記36:33。在此敘事中,我們或許可以辨識出一個時代的記憶,當時珥和俄南的宗族從猶大支派中消失;而法勒斯和謝拉的宗族,與本地迦南人相關聯,被併入其中,但彼此競爭,謝拉雖然更古老,卻被迫屈服於法勒斯更大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