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亞伯拉罕年紀老邁,向來在一切事上耶和華都賜福給他。
2亞伯拉罕對管理他全業最老的僕人說:「請你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
3我要叫你指着耶和華-天地的主起誓,不要為我兒子娶這迦南地中的女子為妻。
4你要往我本地本族去,為我的兒子以撒娶一個妻子。」
5僕人對他說:「倘若女子不肯跟我到這地方來,我必須將你的兒子帶回你原出之地嗎?」
6亞伯拉罕對他說:「你要謹慎,不要帶我的兒子回那裏去。
7耶和華-天上的主曾帶領我離開父家和本族的地,對我說話,向我起誓說:『我要將這地賜給你的後裔。』他必差遣使者在你面前,你就可以從那裏為我兒子娶一個妻子。
8倘若女子不肯跟你來,我使你起的誓就與你無干了,只是不可帶我的兒子回那裏去。」
9僕人就把手放在他主人亞伯拉罕的大腿底下,為這事向他起誓。
10那僕人從他主人的駱駝裏取了十匹駱駝,並帶些他主人各樣的財物,起身往美索不達米亞去,到了拿鶴的城。
11天將晚,眾女子出來打水的時候,他便叫駱駝跪在城外的水井那裏。
12他說:「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上帝啊,求你施恩給我主人亞伯拉罕,使我今日遇見好機會。
13我現今站在井旁,城內居民的女子們正出來打水。
14我向那一個女子說:『請你拿下水瓶來,給我水喝。』她若說:『請喝!我也給你的駱駝喝。』願那女子就作你所預定給你僕人以撒的妻。這樣,我便知道你施恩給我主人了。」
15話還沒有說完,不料,利百加肩頭上扛着水瓶出來。利百加是彼土利所生的;彼土利是亞伯拉罕兄弟拿鶴妻子密迦的兒子。
16那女子容貌極其俊美,還是處女,也未曾有人親近她。她下到井旁,打滿了瓶,又上來。
17僕人跑上前去迎着她,說:「求你將瓶裏的水給我一點喝。」
18女子說:「我主請喝!」就急忙拿下瓶來,托在手上給他喝。
19女子給他喝了,就說:「我再為你的駱駝打水,叫駱駝也喝足。」
20她就急忙把瓶裏的水倒在槽裏,又跑到井旁打水,就為所有的駱駝打上水來。
21那人定睛看她,一句話也不說,要曉得耶和華賜他通達的道路沒有。
22駱駝喝足了,那人就拿一個金環,重半舍客勒,兩個金鐲,重十舍客勒,給了那女子,
23說:「請告訴我,你是誰的女兒?你父親家裏有我們住宿的地方沒有?」
24女子說:「我是密迦與拿鶴之子彼土利的女兒」;
25又說:「我們家裏足有糧草,也有住宿的地方。」
26那人就低頭向耶和華下拜,
27說:「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上帝是應當稱頌的,因他不斷地以慈愛誠實待我主人。至於我,耶和華在路上引領我,直走到我主人的兄弟家裏。」
28女子跑回去,照着這些話告訴她母親和她家裏的人。
29利百加有一個哥哥,名叫拉班,看見金環,又看見金鐲在他妹子的手上,並聽見他妹子利百加的話,說那人對我如此如此說。拉班就跑出來往井旁去,到那人跟前,見他仍站在駱駝旁邊的井旁那裏,
31便對他說:「你這蒙耶和華賜福的,請進來,為甚麼站在外邊?我已經收拾了房屋,也為駱駝預備了地方。」
32那人就進了拉班的家。拉班卸了駱駝,用草料餵上,拿水給那人和跟隨的人洗腳;
33把飯擺在他面前,叫他吃,他卻說:「我不吃,等我說明白我的事情再吃。」拉班說:「請說。」
34他說:「我是亞伯拉罕的僕人。
35耶和華大大地賜福給我主人,使他昌大,又賜給他羊群、牛群、金銀、僕婢、駱駝,和驢。
36我主人的妻子撒拉年老的時候給我主人生了一個兒子;我主人也將一切所有的都給了這個兒子。
37我主人叫我起誓說:『你不要為我兒子娶迦南地的女子為妻。
38你要往我父家、我本族那裏去,為我的兒子娶一個妻子。』
39我對我主人說:『恐怕女子不肯跟我來。』
40他就說:『我所事奉的耶和華必要差遣他的使者與你同去,叫你的道路通達,你就得以在我父家、我本族那裏,給我的兒子娶一個妻子。
41只要你到了我本族那裏,我使你起的誓就與你無干。他們若不把女子交給你,我使你起的誓也與你無干。』
42「我今日到了井旁,便說:『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上帝啊,願你叫我所行的道路通達。
43我如今站在井旁,對哪一個出來打水的女子說:請你把你瓶裏的水給我一點喝;
44她若說:你只管喝,我也為你的駱駝打水;願那女子就作耶和華給我主人兒子所預定的妻。』
45我心裏的話還沒有說完,利百加就出來,肩頭上扛着水瓶,下到井旁打水。我便對她說:『請你給我水喝。』
46她就急忙從肩頭上拿下瓶來,說:『請喝!我也給你的駱駝喝。』我便喝了;她又給我的駱駝喝了。
47我問她說:『你是誰的女兒?』她說:『我是密迦與拿鶴之子彼土利的女兒。』我就把環子戴在她鼻子上,把鐲子戴在她兩手上。
48隨後我低頭向耶和華下拜,稱頌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上帝;因為他引導我走合式的道路,使我得着我主人兄弟的孫女,給我主人的兒子為妻。
49現在你們若願以慈愛誠實待我主人,就告訴我;若不然,也告訴我,使我可以或向左,或向右。」
50拉班和彼土利回答說:「這事乃出於耶和華,我們不能向你說好說歹。
51看哪,利百加在你面前,可以將她帶去,照着耶和華所說的,給你主人的兒子為妻。」
52亞伯拉罕的僕人聽見他們這話,就向耶和華俯伏在地。
53當下僕人拿出金器、銀器,和衣服送給利百加,又將寶物送給她哥哥和她母親。
54僕人和跟從他的人吃了喝了,住了一夜。早晨起來,僕人就說:「請打發我回我主人那裏去吧。」
55利百加的哥哥和她母親說:「讓女子同我們再住幾天,至少十天,然後她可以去。」
56僕人說:「耶和華既賜給我通達的道路,你們不要耽誤我,請打發我走,回我主人那裏去吧。」
57他們說:「我們把女子叫來問問她」,
58就叫了利百加來,問她說:「你和這人同去嗎?」利百加說:「我去。」
59於是他們打發妹子利百加和她的乳母,同亞伯拉罕的僕人,並跟從僕人的,都走了。
60他們就給利百加祝福說: 我們的妹子啊,願你作千萬人的母! 願你的後裔得着仇敵的城門!
61利百加和她的使女們起來,騎上駱駝,跟着那僕人,僕人就帶着利百加走了。
62那時,以撒住在南地,剛從庇耳‧拉海‧萊回來。
63天將晚,以撒出來在田間默想,舉目一看,見來了些駱駝。
64利百加舉目看見以撒,就急忙下了駱駝,
65問那僕人說:「這田間走來迎接我們的是誰?」僕人說:「是我的主人。」利百加就拿帕子蒙上臉。
66僕人就將所辦的一切事都告訴以撒。
67以撒便領利百加進了他母親撒拉的帳棚,娶了她為妻,並且愛她。以撒自從他母親不在了,這才得了安慰。
# 創世記 第24章
第24章。利百加的故事(J)本章出自J,生動描繪了舊約中不變的東方生活特徵。敘事分為四個部分:(1)1-9節。亞伯拉罕對僕人的吩咐。(2)10-28節。僕人與利百加在井旁。(3)29-53節。利百加的訂婚。(4)54-67節。亞伯拉罕的僕人將利百加帶給以撒。這個故事可能以比喻的方式保存了亞蘭宗族與希伯來主體融合的傳統,這相當可能。但敘事中生動的細節取自生活,顯然基於個人經驗。
創世記 24:1 1-9節。亞伯拉罕對僕人的吩咐。1. 年紀老邁] 參閱 Gen_18:11。希伯來文詞組意為「日子漸長」,正如我們說「年事已高」。參閱 Luk_1:7。已經賜福] 參閱 Gen_24:35。
創世記 24:2 2. 他家裡最老的僕人] 這位僕人通常被認為是 Gen_15:2 中提到的以利以謝。雖然身份從未明確說明,但應注意第15章源自E,而本章源自J,因此沒有明確提及以利以謝的名字不足為奇。「他家裡最老的僕人」,不一定是家僕中最年長的,而是權柄和尊嚴最高的(參閱 Gen_50:7),若無繼承人,他將繼承產業。管理他一切所有的] 即一位受信任的奴隸,擔任亞伯拉罕產業的管家:參閱 Gen_15:4 的注釋。參閱 Gen_39:4; Gen_39:22; Psa_105:21 中約瑟的描述;以及 2Sa_9:2-13; 2Sa_16:1-4 中洗巴的描述。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 關於這個象徵性動作,可比較雅各在 Gen_47:29 中的請求,他在預期死亡時,以這個莊嚴的誓言約束約瑟。亞伯拉罕大概預期自己將死;他讓僕人以最莊嚴的方式起誓,必會遵行主人的意願。「在我大腿底下」這些詞可能保留了非常古老的象徵意義。在 Gen_46:26, Exo_1:5 中,「大腿」被譯為「腰」。這裡的詞組似乎指生殖器官,也可能指割禮的聖約儀式。這個呼籲是向將來出生的人發出的,一方面是為誓言作證,另一方面是為其違反報仇。類似的象徵性行為也存在於其他原始民族中。這種習俗的生命力遠超其原始意義的記憶。儀式仍然具有約束力;其目的可能已被遺忘。
創世記 24:3 3. 天地的主] 耶和華作為整個宇宙之神的莊嚴稱號在後期的希伯來著作中更為常見;參閱 Ezr_5:11。這種起誓形式表明作者確信希伯來人的神是全世界的神,而不僅僅是特定地區或民族的神:比較 Gen_18:25。無論國家變遷,時間流逝,都不能免除誓言的約束力。迦南人的女兒] 這裡對以色列人與迦南人通婚的恐懼,也表達在 Gen_26:34-35, Gen_27:46; Exo_34:16; Deu_7:3; Ezr_9:2 中。關於「迦南人」,參閱 Gen_10:18-19, Gen_12:6, Gen_13:7 (J)。這種禁令背後有宗教情感。希伯來民族的純潔性必須保持。通婚將涉及參與宗教儀式。分離將帶來相應的道德污染的自由。
創世記 24:4 4. 我的本地、我的親族] 這裡,如同 Gen_28:2 (P) 中,亞伯拉罕的本地和親族應在哈蘭地,或巴旦亞蘭尋找,而非迦勒底的吾珥;參閱 Gen_24:7。為我兒子以撒娶妻] 父親為兒子選擇新娘是慣例;參閱 Gen_34:4; Jdg_14:2。同樣的習俗在巴比倫也很盛行,如漢摩拉比法典第155條所示:「若有人為其子訂婚少女」等等。「表親之間的婚姻在東方過去和現在都特別普遍(比較 Gen_24:4; Gen_29:19; 1Ki_14:31; 1Ki_15:2),他們之間的關係比普通夫婦更親密、更神聖」(Burckhardt, Ar. Prov., 引自 Stanley Cook, 第99頁)。
創世記 24:5 5. 帶她回去] 這裡以及 Gen_24:6; Gen_24:8 和 Gen_22:5 中,「回去」一詞用於「返回」。亞伯拉罕的語氣像一個臨終之人。
創世記 24:7 7. 天地的主] LXX 補充了「和地的主」,來自 Gen_24:3。詞組「天地的主」出現在 Ezr_5:12; Neh_1:4-5; Neh_2:4; Jon_1:9; Tob_5:16。我本族之地] 參閱 Gen_12:1 (J)。顯然是指哈蘭地。向我起誓說] 指的是 Gen_12:7;也參閱 Gen_13:15, Gen_15:18, Gen_22:16。他必差遣他的使者] 值得注意的是,亞伯拉罕在這裡沒有說耶和華會與僕人同行。亞伯拉罕的僕人將由亞伯拉罕之神的「使者,或天使」引導。關於「耶和華的使者」走在祂子民前面,參閱 Exo_14:19; Exo_23:20; Exo_32:34; Psa_91:11。
創世記 24:8 8. 你就與我的誓言無干了] 參閱 Gen_24:41。「無干」一詞在此處意為「無辜」或「無罪」,如 Jos_2:17 所說:「我們就與你所起的誓無干了」。「無干」在此意義上是古英語。參閱莎士比亞《馬克白》第一幕第七場:「……這鄧肯……在他的高位上如此清白,他的美德將像天使一樣為他辯護。」
創世記 24:9 9. 關於這事] 字面意思為「按照這話」。有人認為,根據J的記載,亞伯拉罕的死訊應在此處之後,若果真如此,則編纂者將其省略,而偏好插入P在 Gen_25:7-11 中的記載。有人指出 (1) 誓言是向僕人發出的,而非簡單的命令,預期即將死亡,參閱 Gen_47:31;(2) Gen_24:67 中的困難表明文本可能有所改動,以使敘事與第25章中亞伯拉罕之死的後續提及相協調。
創世記 24:10 10-28節。利百加在井旁。10. 十匹駱駝] 如此龐大的隨從旨在 (1) 讓陌生人對擬議的婚姻關係的真實性和價值留下深刻印象;(2) 為運送新娘及其侍女提供足夠的交通工具,參閱 Gen_24:61。他主人各樣的美物都在他手裡] 修訂版邊註為「他主人一切的財物都在他手裡」。參閱 Gen_25:5。各譯本對此句略有不同,LXX **καὶ ἀπὸ πάντων τῶν ἀγαθῶν τοῦ κυρίου αὐτοῦ**,拉丁文 **ex omnibus bonis ejus portans secum**。僕人帶著為新娘和她家人準備的禮物,代表新郎:參閱 Gen_24:22; Gen_24:53。米所波大米] 亞蘭拿哈林,即兩河之間的亞蘭。這是幼發拉底河上游流域,在泰勒阿馬爾納泥板中以「拿哈林」或「河流之地」之名出現。詞尾 -aim 表示雙數;因此提議譯為「兩河之間的亞蘭」。若果真如此,兩條河是幼發拉底河及其支流哈博河;而非底格里斯河和幼發拉底河。另一種解釋認為雙數暗示幼發拉底河的兩岸。但雙數詞尾的發音是否僅是巧合,仍有疑問:比較其他帶有相同詞尾的專有名詞,例如以法蓮(Ephraim)、瑪哈念(Mahanaim)、耶路撒冷(Jerusalaim);並參閱 Gen_10:6 中米斯蘭(=埃及)的注釋。「米所波大米」這個名稱源於較晚的時期,實際上適用於一個略有不同的地區。關於米所波大米的其他提及,參閱 Deu_23:4; Jdg_3:8; 1Ch_19:6。P用巴旦亞蘭代替亞蘭拿哈林。參閱 Gen_25:20; Gen_28:2。拿鶴的城] 亞伯拉罕離開後拿鶴居住的城。此處未提及的名稱在 Gen_27:43, Gen_28:10, Gen_29:4 中出現為哈蘭:參閱 Gen_11:31, Act_7:2。
創世記 24:11 11. 他使駱駝跪臥] 在本章中,駱駝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駱駝跪臥,等待並休息直到被餵水,這是東方常見的景象。婦女出來打水的時候] 我們在這裡看到東方生活中熟悉的場景。井在城門外。打水是婦女的職責:參閱 1Sa_9:11; Joh_4:7。她們在白天最熱的時候過去後才來。
創世記 24:12 12. 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神啊] 指的是 Gen_24:7。僕人雖然可能(Gen_15:2)是大馬士革本地人,卻敬拜亞伯拉罕的神;參閱 Gen_24:26。
創世記 24:13 13. 水泉] 本段落使用了兩個需要區分的詞:(1) 「泉」或「泉源」(‘ayin),其水從地底或岩石中湧出;(2) 「井」(be’êr),如 Gen_24:11; Gen_24:20,指用石頭保護的蓄水池或水槽,並設有通往實際「泉源」或「泉」的台階;參閱16節。「井」是LXX **φρέαρ**,拉丁文 **puteus**:「泉」是LXX **πηγή**,拉丁文 **fons**,參閱 Gen_16:7。
創世記 24:14 14. 願你使我遇見] 僕人考慮到可能多次嘗試而失敗。他所祈求的徵兆是,一個女孩自願不僅給他水喝,也給他的駱駝水喝。這不僅僅是形式,而是對陌生人實際而辛勞的善舉,可能在許多旁觀者和閒人面前完成;因此,這需要精力、道德勇氣以及體力。
創世記 24:15 15. 利百加] 這裡被描述為彼土利的女兒,如 Gen_24:24; Gen_24:47;參閱 Gen_22:20-24, Gen_25:20, Gen_28:2。然而,除了 Gen_24:50 之外,沒有提及彼土利,而利百加的母親和她的兄弟拉班被提及為家族的代表(Gen_24:28; Gen_24:55),這導致了猜測,即彼土利已死,而他在 Gen_24:50 中的名字是因旁註或文本錯誤所致。她的水瓶在肩上] 參閱 Gen_21:14; Exo_12:34; Jos_4:5。一切都取決於女孩是否有水瓶:因此提及這個細節。
創世記 24:20 20. 槽] 有一個獨立的容器,可能是石頭製的,用於給動物飲水;利百加將她水瓶中剩餘的水倒入這個槽中,並且可能需要多次加滿,才能為10匹駱駝提供足夠的水[21]。[21] 《泰晤士報》,1913年8月18日,第4頁,「動物園研究,第4期」。「無論駱駝多麼『耐渴』,用湯姆森的話來說……它在有機會時也會喝下過量的水……據記載,一隻駱駝一次喝了多達20加侖的水,這一事實為利百加在井旁的故事提供了新的視角。亞伯拉罕的僕人……有十匹駱駝,在他從利百加的水瓶中解渴後,『她說,我也要為你的駱駝打水,直到牠們喝足了……那人就默然看著她……』他當然會這樣。『直到牠們喝足了』——這些話是由一個了解駱駝的人寫的;利百加對陌生人和他的牲畜的善舉,比當今隨意閱讀的讀者所能推斷的要大得多。」
創世記 24:21 21. 定睛看她,一言不發] 拉丁文 **contemplabatur eam tacitus**。僕人驚訝地發現,他所祈求的徵兆在第一個來打水的女孩身上實現了;因此他眼神中充滿了渴望、疑問和沉思。
創世記 24:22 22. 一個金環] 這個環(nezem)很可能是鼻環,參閱 Gen_24:47。撒馬利亞版本在此處讀作「並戴在她鼻子上」。LXX **ἐνώτια**,拉丁文 **inaures** = 「耳環」。關於 **nezem**,參閱 Pro_11:22, Isa_3:21, Eze_16:12,在每個例子中都指鼻飾。半舍客勒重] 希伯來文 **beḳ‘a**。參閱 Exo_38:26。半舍客勒重約四分之一盎司。這裡只提到一個環,而且重量很輕。兩個手鐲重10舍客勒,即5盎司。這些禮物豐厚地獎勵了她的善意,並引導僕人請求在她家住宿。關於舍客勒,參閱 Gen_20:16, Gen_23:15。
創世記 24:23 23. 地方] 字面意思為「地點」,如 Gen_24:25。參閱 Psa_31:8,「在寬闊之地」(A.V.)=「在寬闊之地」(R.V.)。
創世記 24:25 25. 草料] 利百加務實的回答顯露出她的性格。為10匹駱駝尋找食物和馬廄比為人尋找住處更困難。拉丁文將「住宿的地方」自由地譯為 **locus spatiosus ad manendum**。
創世記 24:26 26. 那人就低頭] 參閱 Gen_24:48, Gen_43:28 (J)。利百加提及她的家人消除了僕人最後的疑慮;他低頭讚美耶和華,亞伯拉罕的神;參閱 Gen_24:12。
創世記 24:27 27. 未曾撇棄他向我主人所施的慈愛和誠實] 關於非常相似的句子,參閱 Rth_2:20,「願他蒙耶和華賜福,因他未曾撇棄他的慈愛。」這裡用於「慈愛」的詞與 Gen_24:12; Gen_24:14 中譯為「慈愛」以及 Gen_24:49 中譯為「慈愛地」的詞相同。希伯來文「慈愛」和「誠實」的組合幾乎是諺語;參閱 Gen_32:10, Gen_47:29,「慈愛和誠實地」(J),Psa_98:3。「慈愛」表示神的良善,「誠實」表示神在履行祂應許上的信實。弟兄] 即「親屬」,如 Gen_24:48。參閱 Gen_13:8 的注釋。
創世記 24:28 28. 她母親家裡] 她的父親可能已去世。「家」不是指建築物,而是指「家庭」,參閱 Gen_18:19。
創世記 24:29 29-53節。利百加的訂婚。29. 拉班] 利百加的兄弟拉班(參閱 Gen_25:20, Gen_28:2, Gen_29:5)扮演了利百加家族主要代表的角色。他們的父親彼土利只在 Gen_24:50 中與他一同提及;他們的母親在 Gen_24:53; Gen_24:55 中提及。
創世記 24:30 30. 他看見那環] 帶著一絲諷刺的幽默,這首次暗示了拉班貪婪的性格。看到黃金似乎激發了他對僕人的禮貌。
創世記 24:31 31. 你這蒙耶和華賜福的] 參閱 Gen_26:29。拉班提及耶和華可能暗示他作為亞伯拉罕親屬的一員,也敬拜亞伯拉罕的神耶和華。
創世記 24:32 32. 那人] 即亞伯拉罕的僕人;他解開自己的駱駝,拉班給牠們草料。駱駝是非常寶貴的財產,但也是一種嬌貴的動物,需要細心照料。他給了草料] 即拉班。水] 參閱 Gen_18:4。
創世記 24:33 33. 食物] 即「餐食」。參閱 Gen_1:29 的注釋。我不吃] 東方的禮儀會禁止在客人用餐前詢問其姓名。姓名可能會揭示某些關係,例如血仇,這將排除款待。
創世記 24:35 35. 賜福] 參閱 Gen_24:1。僕人敘述了亞伯拉罕的財富,我們在 Gen_12:16, Gen_13:2 中已有所聞。僕人的首要目的是表明,從世俗角度來看,與亞伯拉罕的兒子結婚不僅是明智的,而且是令人嚮往的。
創世記 24:36 36. 他已將一切所有的都給了以撒] 僕人在此聲明亞伯拉罕已將大部分財富轉讓給以撒,如 Gen_25:5 所述。那些認為亞伯拉罕之死原先發生在 Gen_24:9 之後的人,將此句視為亞伯拉罕最終財產處置的指示。
創世記 24:37 37. 我主人叫我起誓] 這節和接下來的四節重述了 Gen_24:3-8 的內容。故事的結局因此被延遲。同樣,在接下來的經文(42-48節)中,重複造成的懸念傾向於增加趣味。
創世記 24:42 42. 我今日到了] Gen_24:42-48 重述了12-27節的內容。
創世記 24:48 48. 我主人的兄弟的女兒] 僕人明確說明了利百加的親屬關係;參閱 Gen_22:23。「兄弟」可能指「親屬」(Gen_13:8, Gen_14:14)。那些認為彼土利的名字在本章(Gen_24:15; Gen_24:24; Gen_24:47 [50])是旁註插入的人,將利百加視為亞伯拉罕的姪女,拿鶴的女兒,並參閱 Gen_29:5。
創世記 24:49 49. 施恩惠存誠實] 字面意思為「行慈愛和誠實」;參閱 Gen_47:29。參閱 Gen_24:27 的注釋。或向左,或向右] 僕人要求迅速答覆,以便如果他的請求被拒絕,他可以考慮下一步該怎麼做。關於「向左向右」的奇特拉比解釋,參閱加爾文的注釋,**futilis autem argutia quam adducunt quidam Hebraei quod iturus sit ad Lot vel ad Ismael**(然而,一些希伯來人提出的論點是徒勞的,他們說他將去羅得或以實瑪利那裡)。
創世記 24:50 50. 拉班和彼土利] 這是唯一一處,如果文本正確,彼土利在交易中扮演重要角色的段落。即使在這裡,拉班也排在他前面。由於某種原因,彼土利處於次要地位:參閱 Gen_29:5。因此,Kittel 讀作「和他的家」,**ûbêthô**;Holzinger 讀作「和密迦」:參閱 Gen_24:53。出於耶和華] 他們認識到,家族的神耶和華促成了這件事。說好說歹] 他們沒有發言權。神已經決定了這件事。接受意味著利百加將有一段美好的婚姻,但她將遠離家人。拒絕則意味著放棄她財富和幸福的機會,同時也似乎與耶和華旨意的徵兆相悖。「好與壞」、「是與否」是平衡的。這是一個諺語,參閱 Gen_31:24; Num_24:13; 2Sa_13:22。
創世記 24:51 51. 帶去為妻] 訂婚就這樣簡潔地決定了。新娘沒有被徵求意見!正如耶和華所說的] 指的是耶和華的旨意顯然已藉由事件而非言語啟示出來。
創世記 24:52 52. 就向耶和華下拜] 參閱 Gen_24:26; Gen_24:48。僕人在進行訂婚儀式前,向耶和華獻上感謝。
創世記 24:53 53. 珍寶……銀器……金器……衣服] 原文中的「珍寶」一詞不確定,可譯為「器皿」,如LXX **σκεύη** 和拉丁文 **vasa**。僕人的第一個行動是透過向新娘贈送訂婚禮物來確認訂婚。東方習俗要求在訂婚時向新娘的父母或最近的代表親屬贈送禮物。向新娘家人贈送結婚禮物(**mohar**)的記載也見於 Gen_34:12; Exo_22:16-17; Deu_22:19; 1Sa_18:25。這種習俗必須被視為更早時期的一個殘餘,當時新娘是被買來的,婚姻儀式主要由一項金融交易組成。在本節中,僕人贈予利百加的兄弟和母親的「珍貴物品」,構成了給新娘家人的慣常 **mohar**。這種習俗在漢摩拉比法典第159-161條中也有提及。值得注意的是,「珍貴物品」不是贈予利百加的父親彼土利,而是贈予她的兄弟和母親。這是支持上述觀點的一個重要論據,即 Gen_24:50 中彼土利的名字是插補的(參閱 Gen_24:15 的注釋)。
創世記 24:55 54-67節。亞伯拉罕的僕人將利百加帶給以撒。55. 她的兄弟和她的母親] LXX 和拉丁文讀作「她的兄弟們和她的母親」。幾天,至少十天] 希伯來文「日子或十天」,或者,正如我們所說,「一週或十天」;「或」字意為「或者更確切地說」。LXX **ἡμέρας ὡσεὶ δέκα**,拉丁文 **saltem decem dies**。敘利亞語別西大譯本為「一個月的日子」。基於這些變異,奧爾斯豪森(Olshausen)的一個可能推測是「一個月的日子,或十天」。
創世記 24:56 56. 到我主人那裡] 僕人懇求不要延遲。他希望帶著新娘回到他的主人那裡。這裡沒有說明是亞伯拉罕還是以撒。但從 Gen_24:65 判斷,有理由推測是指以撒。否則,僕人的急切可能被認為是出於對亞伯拉罕身體狀況衰弱的了解。如果是這樣,那麼在返回時沒有提及亞伯拉罕就顯得很奇怪。
創世記 24:59 59. 他們的妹妹] 拉班因此被稱為家族的首領;參閱 Gen_34:8 中的「你的女兒」。她的乳母] 即她的專屬侍女;參閱 Gen_29:24; Gen_29:29。乳母的名字在 Gen_35:8 中出現為底波拉。和他的僕人] 僕人的隨從,在 Gen_24:32 中提及;參閱 Gen_24:10 的注釋。
創世記 24:60 60. 他們就給利百加祝福] 家族的告別祝福和良好祝願以東方方式提及兩個願望:(1)她將成為眾多後裔的母親;(2)他們將戰勝敵人。得著仇敵的城門] 參閱 Gen_22:17。「城門的擁有者」是城市事務的管理者。
創世記 24:61 61. 她的使女] 利百加除了 Gen_24:59 中提到的乳母外,還帶了侍女。參閱 Gen_24:10 的注釋。
創世記 24:62 62. 從那條路] LXX 的讀法「經過曠野」得到撒馬利亞版本的支持,並給出了很好的意義。以撒一直住在南地,現在「經過曠野」來到庇耳拉海萊,迎接歸來的使者。希伯來文本可能已受損。字面翻譯是「以撒從井的來處而來」;這被理解為「從井的方向」,拉丁文 **per viam quae ducit ad puteum**。此句顯然旨在說明庇耳拉海萊(Gen_16:14, Gen_25:11)附近是以撒和利百加相遇的場景。推測性的修訂,例如「從別是巴到庇耳拉海萊」,或「從庇耳拉海萊」,都非常可疑。在南地] 字面意思為「在南地」。參閱 Gen_12:9 的注釋。
創世記 24:63 63. 默想] 在此語境中,這是一個奇特而富有詩意的詞。它引起了各種不同的翻譯:LXX **ἀδολεσχῆσαι**,拉丁文 **ad meditandum**,Aq. **ὁμιλήσαι**,Sym. **λαλῆσαι**,敘利亞語別西大譯本「散步」(Gesenius 亦如此),讀法略有不同。拉什(Rashi)說這個詞的意思是「禱告」;伊本·以斯拉(Ibn Ezra)說「在灌木叢中行走」;伯蒂歇爾(Bötticher)說「撿柴」。許多現代學者,例如諾貝爾(Knobel)、埃瓦爾德(Ewald)、斯特拉克(Strack)和貢克爾(Gunkel),譯為「哀號」或「悲嘆」,比較同一詞在 Psa_55:2; Psa_55:17(「呻吟」)、Psa_142:2(「抱怨」)中的用法;無疑,這種翻譯的優點是與以撒需要安慰的提及(Gen_24:67)相符。由於僕人沒有將利百加帶給亞伯拉罕,因此有充分理由推測亞伯拉罕已去世。
創世記 24:64 64. 就下了駱駝] 即她「下馬」或「跳下」。她的舉動是東方禮儀:參閱 Jos_15:18; Jdg_1:14; 1Sa_25:23; 2Ki_5:21。參閱湯姆森的《聖地與聖書》(Land and Book),第593頁:「婦女常拒絕在男人面前騎馬;當一群婦女要經過城鎮時,她們常下馬步行。」
創世記 24:65 65. 那是我的主人] 指的是以撒。這個表達支持了這樣一種說法:根據故事的原始版本,亞伯拉罕的死訊在 Gen_24:9 之後已被提及(參閱注釋);僕人的主人不再是亞伯拉罕。蒙上帕子] 根據東方習俗,新娘在見新郎時要蒙上帕子:參閱 Gen_29:23; Gen_29:25。
創世記 24:67 67. 領她進入他母親撒拉的帳棚] 希伯來文本的語句在此處非常晦澀;其原始結構可能已被改變。字面意思為「進入帳棚撒拉他母親」,這在語法上是不可能的。幾乎可以肯定,「撒拉他母親」這些詞是對「帳棚」一詞的旁註,並已進入文本。帳棚可能是以撒的,或是婦女區的主帳棚。參閱 Gen_31:33。這將解釋這個旁註。他母親去世之後] 文本再次顯得可疑。希伯來文的字面翻譯是「在他母親之後」:這個詞組令人難以忍受。各譯本都對此句進行了意譯。LXX **καὶ παρεκλήθη Ἰσαὰκ περὶ Σάρῥας τῆς μητρὸς αὐτοῦ**,拉丁文 **ut dolorem qui ex morte matris ejus acciderat temperaret**。很可能J的文本原為「在他父親去世之後」(’aḥarey môth ’âbîv);但由於編纂者決定接受P關於亞伯拉罕之死和埋葬的記載(Gen_25:7-11),因此有必要協調這段經文;這通過將「他母親」(’immô)替換為「他父親去世」(môth ’âbîv)來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