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mbridge Bible 注釋|創世記 第二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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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合和本 創世記 第21章

1耶和華按着先前的話眷顧撒拉,便照他所說的給撒拉成就。

2當亞伯拉罕年老的時候,撒拉懷了孕;到上帝所說的日期,就給亞伯拉罕生了一個兒子。

3亞伯拉罕給撒拉所生的兒子起名叫以撒。

4以撒生下來第八日,亞伯拉罕照着上帝所吩咐的,給以撒行了割禮。

5他兒子以撒生的時候,亞伯拉罕年一百歲。

6撒拉說:「上帝使我喜笑,凡聽見的必與我一同喜笑」;

7又說:「誰能預先對亞伯拉罕說『撒拉要乳養嬰孩』呢?因為在他年老的時候,我給他生了一個兒子。」

8孩子漸長,就斷了奶。以撒斷奶的日子,亞伯拉罕設擺豐盛的筵席。

9當時,撒拉看見埃及人夏甲給亞伯拉罕所生的兒子戲笑,

10就對亞伯拉罕說:「你把這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因為這使女的兒子不可與我的兒子以撒一同承受產業。」

11亞伯拉罕因他兒子的緣故很憂愁。

12上帝對亞伯拉罕說:「你不必為這童子和你的使女憂愁。凡撒拉對你說的話,你都該聽從;因為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

13至於使女的兒子,我也必使他[的後裔]成立一國,因為他是你所生的。」

14亞伯拉罕清早起來,拿餅和一皮袋水,給了夏甲,搭在她的肩上,又把孩子[交給她],打發她走。夏甲就走了,在別是巴的曠野走迷了路。

15皮袋的水用盡了,夏甲就把孩子撇在小樹底下,

16自己走開約有一箭之遠,相對而坐,說:「我不忍見孩子死」,就相對而坐,放聲大哭。

17上帝聽見童子的聲音;上帝的使者從天上呼叫夏甲說:「夏甲,你為何這樣呢?不要害怕,上帝已經聽見童子的聲音了。

18起來!把童子抱在懷中,我必使他[的後裔]成為大國。」

19上帝使夏甲的眼睛明亮,她就看見一口水井,便去將皮袋盛滿了水,給童子喝。

20上帝保佑童子,他就漸長,住在曠野,成了弓箭手。

21他住在巴蘭的曠野;他母親從埃及地給他娶了一個妻子。

22當那時候,亞比米勒同他軍長非各對亞伯拉罕說:「凡你所行的事都有上帝的保佑。

23我願你如今在這裏指着上帝對我起誓,不要欺負我與我的兒子,並我的子孫。我怎樣厚待了你,你也要照樣厚待我與你所寄居這地的民。」

24亞伯拉罕說:「我情願起誓。」

25從前,亞比米勒的僕人霸佔了一口水井,亞伯拉罕為這事指責亞比米勒。

26亞比米勒說:「誰做這事,我不知道,你也沒有告訴我,今日我才聽見了。」

27亞伯拉罕把羊和牛給了亞比米勒,二人就彼此立約。

28亞伯拉罕把七隻母羊羔另放在一處。

29亞比米勒問亞伯拉罕說:「你把這七隻母羊羔另放在一處,是甚麼意思呢?」

30他說:「你要從我手裏受這七隻母羊羔,作我挖這口井的證據。」

31所以他給那地方起名叫別是巴,因為他們二人在那裏起了誓。

32他們在別是巴立了約,亞比米勒就同他軍長非各起身回非利士地去了。

33亞伯拉罕在別是巴栽上一棵垂絲柳樹,又在那裏求告耶和華-永生上帝的名。

34亞伯拉罕在非利士人的地寄居了多日。

# 創世記 第21章

第21章 1–7節。以撒的誕生。(J和P資料來源) 8–21節。夏甲和以實瑪利的被逐。(E資料來源) 22–34節。亞伯拉罕與亞比米勒在別是巴立約。(E和J資料來源) 本章大部分內容來自E資料來源。但創21:1a、2a和7節可能來自J資料來源;創21:1b、2b–5節來自P資料來源;創21:6節來自E資料來源。

創世記 21:1 1. 眷顧] 參撒上2:21;路1:68。此詞用於描述神的作為,有時如這裡指賜福,有時則指懲罰。本節的兩個子句意義相同:第一個可能指創18:10-14(J資料來源);第二個指創17:16;創17:21(P資料來源)。如果第二個子句來自P資料來源,那麼將「耶和華」替換為「神」可能是編輯上的處理,或是抄寫錯誤。

創世記 21:2 2. 在他年老的時候] 參創21:7,創18:11,創24:36,創37:3,創44:20(皆來自J資料來源);字面意思為「直到他年老」。在神所定的日期] 參創17:21(P資料來源)。希伯來書11:11「因著信心,連撒拉自己,雖然過了生育的年齡,還能懷孕,因為她認為那應許她的是信實的」即是引述此節。

創世記 21:3 3. 亞伯拉罕就給……起名] 關於以撒這個名字,請參創17:19的注釋。在P資料來源的敘述中,父親給孩子起名:參創16:15。

創世記 21:4 4. 行了割禮] 亞伯拉罕遵行了創17:10(P資料來源)的命令。以撒,這應許之子,在第八天受割禮,這點特別被聖司提反在徒7:8提及。本節中提及割禮,創21:3提及命名,以及創21:5提及亞伯拉罕的年齡,都是P資料來源寫作風格的特徵。

創世記 21:6 6. 神使我喜笑] 修訂版邊注作「為我預備了喜笑」。以撒的誕生再次與「喜笑」的意念相關聯:參創17:17(P資料來源),創18:12-15(J資料來源)。這次我們看到的是E資料來源所保存的傳統。本節的兩個子句是否意義相同並不清楚。根據修訂版正文,第一個子句將喜笑歸因於撒拉自身的快樂和歡欣;第二個子句則指那些對意外消息感到驚訝而發出不信的笑聲。根據修訂版邊注,後者的意思也適用於第一個子句;並且兩個子句意義相同,由創21:7解釋。修訂版正文或許更值得採納。它保留了與以撒誕生相關的兩種傳統解釋。當然,撒拉個人快樂的喜笑似乎是聖保羅引用賽54:1「不懷孕、不生產的,你要歡樂」的重點,在使徒寓意解經本章的段落中(加4:22-31)。與我] 更好的翻譯是「對我」。介詞「與」在此處不甚正確,儘管它得到七十士譯本 **συγχαρῆταί** 和拉丁通行本 *corridebit mihi* 的支持。原文表示撒拉是喜笑的對象;而其原因在於娛樂,而非嘲諷。

創世記 21:8 8. 斷了奶] 在東方,斷奶常延遲到孩子三、四歲時;參撒上1:24。這仍被視為家庭歡慶的場合。

創世記 21:8-21 8–21節(E資料來源)。夏甲和以實瑪利的被逐。這是來自E資料來源的敘述,與第16章(J資料來源)的敘述平行。

創世記 21:9 9. 戲笑] 修訂版邊注作「玩耍」更佳。原文是同一個動詞的加強語氣形式,例如在創21:6中譯為「笑」。沒有必要引入「嘲弄」的含義,那樣需要一個受詞。該動詞絕對使用,並如邊注所譯,給出了一個合適的意義。七十士譯本和拉丁通行本也如此翻譯,並加上解釋性詞語:**παίζοντα μετὰ Ἰσαὰκ τοῦ υἱοῦ αὐτῆς**,*ludentem cum Isaac filio suo*,彷彿撒拉看著以實瑪利與自己的孩子玩耍時,突然被一陣強烈的嫉妒所攫住。以實瑪利是長子,但他只是婢女所生;在撒拉眼中,以實瑪利甚至與她的孩子玩耍或靠近她自己的孩子都是不合適的。拉比對這個詞的解釋產生了奇怪的推測。聖保羅提到了其中一種解釋,認為這個詞表示「戲弄」和「迫害」;因此有加4:29。其他更奇特的釋經嘗試將本節與以實瑪利的偶像崇拜、不潔淨,甚至試圖奪取他兄弟生命的罪行聯繫起來。

創世記 21:10 10. 「希伯來習俗規定承認婢女所生的孩子(創30:3),而根據伊羅欣資料來源(創21:10),以實瑪利是以撒的共同繼承人」(Stanley Cook,第140頁)。

創世記 21:11 11. 這事在亞伯拉罕看來甚是憂愁] 字面意思是「這事甚是惡劣」或「不好」。亞伯拉罕不悅,因為他愛他的兒子。然而,撒拉的建議符合當時對待奴隸的普遍嚴苛做法。亞伯拉罕沒有以普遍的人性、榮譽或理性為由,反對驅逐以實瑪利和夏甲的提議。

創世記 21:12 12. 神對亞伯拉罕說] 夜間向亞伯拉罕啟示(創21:14),順從撒拉的要求將會被神護理,以實現夏甲孩子的命運。以色列的傳統,根據其時代相對較低的道德標準,特別是在奴隸妾制及其家庭後果方面,將一個在我們聽來無情和殘酷的命令歸因於神的聲音。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 字面意思是「從以撒生的,才要為你稱為後裔」。七十士譯本 **ἐν Ἰσαὰκ κληθήσεταί σοι σπέρμα**,這在羅9:7和來11:18中被引用。其意義是,在以撒和他的後裔中,亞伯拉罕將擁有那些被稱為他名下的人。以撒將成為「應許之子」的父親。因此,在寓意解經中(加4:27-28),他與「按著肉體生的」(即以實瑪利)形成對比。以撒代表那些「按著聖靈生的」。

創世記 21:13 13. 一個大國] 參創16:10,創17:20。七十士譯本和撒瑪利亞抄本讀作「一個大國」。

創世記 21:14 14. 一皮袋水] 或更佳地譯為「一個水皮囊」。七十士譯本 **ἀσκός**。東方用來裝水的容器通常是山羊皮。回憶這一點將有助於解釋太9:17等經文。其形狀使其易於攜帶或懸掛。參詩119:83。和孩子] 這些詞暗示夏甲不僅背著水皮囊,也背著孩子在肩上。七十士譯本 **καὶ ἐπέθηκεν ἐπὶ τὸν ὦμον αὐτῆς καὶ τὸ παιδίον**。拉丁通行本為避免困難,譯作 *tradiditque puerum*。根據P資料來源(參創16:16,創21:5),以實瑪利當時應是十四歲以上的少年。根據E資料來源,以實瑪利仍是個孩子(參創21:15-17)。別是巴的曠野] 即巴勒斯坦最南端的高原。該地區多山且荒蕪。別是巴是南方的聖所——現代的Bir-es-Seba。關於其名稱的意義,請參創21:29-34,創26:33。

創世記 21:15 15. 丟下孩子] 這個表達,連同創21:14、創21:18(「用手拉著他」)和20節(「他漸漸長大」)中對孩子的提及,暗示在這個故事中,以實瑪利被視為一個小男孩,可以由他母親背負。在小樹叢底下] 我們應當理解為沙漠中生長的低矮灌木,如同以利亞休息的掃帚樹(王上19:4)。這個詞在創2:5中也以一般意義出現;請參注釋。

創世記 21:16 16. 約有一箭之遠] 七十士譯本 **ὡσεὶ τόξου βολήν**,拉丁通行本 *quantum potest arcus jacere*。孩子在母親之前就已力竭。她不忍心看著孩子渴死,也無法離開他。她留在能聽見的範圍內。就放聲大哭] 七十士譯本可能保留了正確的譯法:「孩子就放聲大哭」,**ἀναβοῆσαν δὲ τὸ παιδίον ἔκλαυσεν**。

創世記 21:17 17. 神聽見那孩子的聲音] 神聽見的是那孩子的聲音。祂憐憫那痛苦,並垂聽那孩子的哭聲。我們再次看到以實瑪利的名字與其「神聽見」的意義之間的文字遊戲。參創16:11。神的使者] 這是與創16:7章中向夏甲顯現的不同。這位「使者」(參創28:12,創31:11,創32:2)「從天上」說話(創22:11 E資料來源)。神保護婢女和她的孩子,不亞於保護蒙揀選的家族。

創世記 21:18 18. 一個大國] 參創21:13和創16:10。

創世記 21:19 19. 開了她的眼睛] 夏甲突然獲得能力看見她之前未曾看見的。參民22:31;王下6:17;路24:16;路24:31。七十士譯本 **φρέαρ ὕδατος ζῶντος**,「一口活水泉」,在曠野中。

創世記 21:20 20. 神與那孩子同在] 參22節,創26:3,創39:2。成了弓箭手] 修訂版邊注正確地譯為「他長大後成了弓箭手」。拉丁通行本 *factusque est juvenis Sagittarius*。他的後裔在後來的時代以其弓箭技藝聞名(參賽21:17)。參以實瑪利的兒子基達(創25:15),據說是伊土利亞人的祖先。

創世記 21:21 21. 巴蘭的曠野] 在民10:12;民12:16;民13:3中提及。它似乎是加低斯以南和以東以西的荒涼山區,即現代的et-Tih。從埃及地] 夏甲本人是埃及人,參創16:1。關於父母為兒子娶妻,參創24:3;創34:4;創38:6;士14:2。婚姻的初步步驟由雙方父母進行;在這裡,由於父親不在,母親選擇了新娘。

創世記 21:22 22–34節(E資料來源,J資料來源)。亞伯拉罕與亞比米勒在別是巴立約。22節。亞比米勒] 這段經文似乎是第20章的延續。非各是他軍隊的元帥] 關於這個頭銜,參撒上14:50;撒下2:8(此處指押尼珥);創24:2(指約押)。這表明亞比米勒是一位有一定重要性的小王。在這裡和創21:32,七十士譯本在亞比米勒和非各之間插入了另一個名字和頭銜,**Ὀχοζὰθ ὁ νυμφαγωγὸς αὐτοῦ**,「亞戶撒,他的朋友」。這個名字與非各的名字再次出現在創26:26。神與你同在] 參20節,創26:28。亞比米勒有理由辨識出創20:7中對亞伯拉罕「先知」的描述的意義。

創世記 21:23 23. 在這裡] 指的是別是巴這個名字及其源自希伯來文「起誓」的通俗詞源。亞伯拉罕離開基拉耳的記載並未保留,但無疑包含在E資料來源的敘述中,該敘述僅有片段存留。我的子孫,等等] 修訂版邊注作「我的後裔,也不與我的子孫」。這些不常用的詞語在伯18:19;賽14:22中同時出現;七十士譯本 **μηδὲ τὸ σπέρμα μου μηδέ τὸ ὄνομά μου**,拉丁通行本 *posteris stirpique meae*。原文短語是頭韻的,如同我們的「既無親也無故」。恩慈] 指創20:14中給亞伯拉罕的禮物,以及創20:15中對亞伯拉罕的自由歡迎。亞比米勒渴望通過明確的契約來鞏固這些友好的關係。在創21:25-26中,突然轉向摩擦的場合。

創世記 21:25 25. 亞伯拉罕責備] 關於水井的爭執是貝都因部落之間最常見的衝突原因之一。亞伯拉罕的抱怨是他的僕人挖了井;亞比米勒的僕人強行佔有了這些井;而且沒有得到補償。條約的機會有利於解決爭端。創21:25-26中的動詞最好譯作頻繁動詞 = 「每當亞伯拉罕向亞比米勒抱怨時,亞比米勒總是回答他完全不知情」。Gesen. Hebr. Gr. § 112 rr。

創世記 21:27 27. 亞伯拉罕就拿了羊] 亞伯拉罕按照習俗,在締結條約時(參王上15:19)贈送禮物,作為他誠意的保證。他也承認他需要王的保護。立了約] 參創15:18,創26:31。

創世記 21:28 28. 七隻母羊羔] 亞伯拉罕在此分出的七隻羊羔,將交給亞比米勒,如果他承認亞伯拉罕是水井的擁有者,並以誓言批准契約。「七」這個數字(*sheba‘*)是「別是巴」這個名字的解釋之一。

創世記 21:30 30. 作為證據] 亞比米勒的問題和亞伯拉罕的回答可能是通常交易的技術術語。七隻羊羔的轉讓完成後,它就成為亞比米勒承認亞伯拉罕挖了這口井的「證據」。契約中沒有提及文件或書寫。

創世記 21:31 31. 別是巴] 七十士譯本 **φρέαρ ὁρκισμοῦ**:這裡給出的詞源是「因為他們兩人在那裡起誓」。希伯來文「他們起誓」(*nishb‘u*)是動詞 *shaba‘* 的反身形式。這種將別是巴解釋為「起誓之井」的詞源顯然不是對這個詞的完整解釋。正確的詞源——「七井」——可能在亞伯拉罕的七隻羊羔的承諾中有所暗示。在別是巴,也有「七」口井,至今仍可辨認。但希伯來文「七」與希伯來文「起誓」之間有密切聯繫;如果,如似乎可能,希伯來文 *nishba‘*「起誓」最初的意思是「通過抵押或承諾七樣東西來約束自己」,那麼我們可以看到「七井」和「起誓之井」在意義上實際上是相同的。別是巴位於巴勒斯坦最南端,沙漠邊緣,耶路撒冷西南約50英里處。在後來的日子裡,它作為一個神聖的朝聖地而聞名,摩5:5;摩8:14。

創世記 21:32 32. 回到非利士地] 提及非利士人是時代錯誤。非利士人是否在拉美西斯三世(公元前1202-1172年)統治之前佔領巴勒斯坦東南部,仍有疑問。參創26:1。

創世記 21:33 33. 一棵垂絲柳樹] 即敘利亞垂絲柳(*tamarix syriaca*)。希伯來文 *êshel* 這個詞讓各譯本感到困惑;七十士譯本 **ἄρουραν**,拉丁通行本 *nemus*。傳統可能將一棵著名的垂絲柳樹,靠近七個聖泉,與別是巴聖所的遺址聯繫起來;參創26:23-25。另參撒上22:6;撒上31:13中提及的「垂絲柳樹」。永生神] 希伯來文 *El-Ôlâm*。參創14:18,創17:1的注釋。「萬古之神」,亞伯拉罕在此將這個名字在思想和敬拜中與耶和華等同。神不改變,儘管早期對祂的認識有缺陷,但在後來,更完全的啟示向蒙揀選的家族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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