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帝賜福給挪亞和他的兒子,對他們說:「你們要生養眾多,遍滿了地。
2凡地上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都必驚恐,懼怕你們,連地上一切的昆蟲並海裏一切的魚都交付你們的手。
3凡活着的動物都可以作你們的食物。這一切我都賜給你們,如同菜蔬一樣。
4惟獨肉帶着血,那就是牠的生命,你們不可吃。
5流你們血、害你們命的,無論是獸是人,我必討他的罪,就是向各人的弟兄也是如此。
6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為上帝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
7你們要生養眾多,在地上昌盛繁茂。」
8上帝曉諭挪亞和他的兒子說:
9「我與你們和你們的後裔立約,
10並與你們這裏的一切活物-就是飛鳥、牲畜、走獸,凡從方舟裏出來的活物-立約。
11我與你們立約,凡有血肉的,不再被洪水滅絕,也不再有洪水毀壞地了。」
12上帝說:「我與你們並你們這裏的各樣活物所立的永約是有記號的。
13我把虹放在雲彩中,這就可作我與地立約的記號了。
14我使雲彩蓋地的時候,必有虹現在雲彩中,
15我便記念我與你們和各樣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約,水就再不氾濫、毀壞一切有血肉的物了。
16虹必現在雲彩中,我看見,就要記念我與地上各樣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永約。」
17上帝對挪亞說:「這就是我與地上一切有血肉之物立約的記號了。」
18出方舟挪亞的兒子就是閃、含、雅弗。含是迦南的父親。
19這是挪亞的三個兒子,他們的後裔分散在全地。
20挪亞作起農夫來,栽了一個葡萄園。
21他喝了園中的酒便醉了,在帳棚裏赤着身子。
22迦南的父親含看見他父親赤身,就到外邊告訴他兩個弟兄。
23於是閃和雅弗拿件衣服搭在肩上,倒退着進去,給他父親蓋上;他們背着臉就看不見父親的赤身。
24挪亞醒了酒,知道小兒子向他所做的事,
25就說: 迦南當受咒詛, 必給他弟兄作奴僕的奴僕;
26又說: 耶和華-閃的上帝是應當稱頌的! 願迦南作閃的奴僕。
27願上帝使雅弗擴張, 使他住在閃的帳棚裏; 又願迦南作他的奴僕。
28洪水以後,挪亞又活了三百五十年。
29挪亞共活了九百五十歲就死了。
# 創世記 第九章
創 9:1-17 (P)。根據 P 資料的洪水故事結尾。此段落分為兩部分:(a) 1-7 節,(b) 8-17 節。(a) 1-7 節。對挪亞及其家人的祝福:人類的特權擴大;但施加了兩項禁令:(i) 不可吃血,(ii) 不可殺人。(b) 8-17 節。上帝與挪亞及其後裔立約,承諾永不再毀滅世上的居民,並以彩虹作為神聖憐憫的永恆象徵。第 (b) 部分與洪水故事直接相關,並與 J 資料中上帝應許永不再咒詛地土的記載(創 8:21)相呼應。
創世記 9:1 1. 上帝賜福給他們,等等。] 本節的內容重複了創 1:28。歷史的新篇章由此開始。正如第一章,在創造之後,一對夫婦面對整個地球及其動物世界;同樣地,這裡,挪亞的單一家庭將要「遍滿全地」,並領受特別的祝福,即神聖恩寵的保證。他的兒子們……] 女性未被提及,但正如舊約中常見的,妻子們包含在丈夫的提及中:參閱第五章塞特後裔的家譜。
創世記 9:2 2. 懼怕你們,驚恐你們] 這是上帝對世界秩序的新特徵。迄今為止(創 1:28),人類領受的命令是 (1) 遍滿全地,(2) 治理全地,(3) 管理動物。然而,現在進入了一個新階段。此後,人類被賦予為食物而取動物生命的權利。因此,動物在新的程度上被置於人類的支配之下;而對人類的「懼怕和驚恐」則與人類的新特權相關聯。滋生] 修訂版邊註作「爬行」,如創 1:29-30 (P)。交在你們手中……交付] 即置於你們的支配之下,你們現在擁有絕對的權力。參閱申 19:12,「將他交在報血仇的人手中,使他死亡。」
創世記 9:3 3. 凡活著的動物] P 資料在此假設所有動物都能為人類提供食物,並且在摩西律法頒布之前,「潔淨」與「不潔淨」之間沒有區別。如同菜蔬] 參閱創 1:30 的注釋。正如在創造之時,上帝論及整個植物界,說它將成為人類的食物(「賜給你們作食物」,創 1:29);同樣地,現在,祂宣告整個動物界都將成為人類的食物。祂賜予植物生命,現在也賜予動物生命給人類。但這份恩賜伴隨著兩項禁令。
創世記 9:4 4. 惟獨肉帶著血,那就是牠的生命] 人類的特權首先伴隨著嚴格的儀式禁令。這些話可以更字面地翻譯為:「然而,肉帶著其生命原則(或『靈魂』),那就是牠的血,你們不可吃。」以色列人認為血以一種神秘的方式是靈魂或生命原則(nephesh)的載體,即肉體的生命(利 17:11)。血總是作為祭牲最神聖的部分,其生命的象徵,獻給上帝。禁止吃帶血的肉,是以色列人和猶太人生活中最嚴格的規定之一。正如安息日的設立與創造時代相關聯,禁止吃血則與挪亞時代相關聯。換句話說,其原始性質透過其傳統淵源得以展現,被認為甚至早於亞伯拉罕的蒙召。違反此規定表示野蠻的不敬虔(撒上 14:32-34),或與偶像崇拜的憎惡物混雜(結 33:25)。在使 15:29 中,禁戒血和勒死的牲畜對於維繫新基督徒群體中的猶太和外邦成員絕對必要[13]。在我們這個時代,猶太人嚴格遵守這項規定,猶太屠夫遵循特殊規則,以確保肉完全不帶血(「潔淨肉」)。[13] 但 **καὶ πνικτῶν**(kai pniktōn,以及勒死的)在此可能是一個旁註;如果是這樣,這個旁註是對此習俗的肯定。參閱 Kirsopp Lake, The Earlier Epp. of St Paul。律法中關於這項重要規定的經文是利 17:10-14,申 12:16;申 12:23。
創世記 9:5 5. 你們的血] 第二項禁令是禁止殺人。人類流血的思想自然地由宰殺動物的主題引發。人的生命是神聖的。無論人或獸都不可奪取。你們生命的血] 一個難以理解的表達。字面意思是「為了」,或「按照,你們的靈魂」,即一個人的血為了每個人的生命,「以血還血」,「以命還命」,上帝將會追討(如創 9:6)。另一種解釋是「你們靈魂的血」意指「你們自己的血」,以區別於「動物的血」,但這種解釋可能性較小。然而,這兩種翻譯都比 Tuch 的「為了保護你們的生命」更可取。我必追討] 這種思想,即在人類流血事件中,上帝自己「必追討」,出現在詩 9:12,「那追討流人血的,他記念他們」,以及詩 10:13,「惡人為何輕慢上帝,心裡說:你必不追討?」另參創 42:22,「看哪,他的血是追討的。」從各類走獸] 例如,在出 21:28-29 中,牴死人的牛要被石頭打死。從各人的弟兄] 這裡的「弟兄」指人類的兄弟情誼,而非特定家庭的關係。殺害一個人就是殺害自己的「弟兄」,儘管技術上沒有血緣關係。人的生命] 即「人的 nephesh,或生命原則」。在第一句中,上帝說祂將「追討」血:這裡祂說祂將「追討」生命。在創 9:4 中,「生命」就是「血」。
創世記 9:6 6. 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流] 本節的第一句確立了原則,即謀殺應處以死刑。以血還血,以命還命是其懲罰(參創 9:5)。人類生命的聖潔性因此受到神聖認可的保護。血仇的習俗(參創 4:10-15),無論在文明或野蠻的閃族社會生活中都佔有重要地位,在此以最簡潔的語言闡述。謀殺者的生命「必被追討」。這句話讀起來像詩歌,**שֹׁפֵךְ דַּם הָאָדָם בָּאָדָם דָּמוֹ יִשָּׁפֵךְ**(Shôphêk dãm hâ-âdâm Bâ-âdâm dâmô yis-shâphêk)。七十士譯本似乎誤讀了 **בָּאָדָם**(bâ-âdâm,藉著人),翻譯為 **ἀντὶ τοῦ αἵματος αὐτοῦ**(anti tou haimatos autou,為了他的血)(?**b’ dâmô**):而在拉丁通行本中則完全省略。因為上帝照自己的形像造人,等等。] 這句話包含了剛才頒布的嚴厲判決的根本原則。人與動物不同。上帝特意「照自己的形像」造人(參創 1:27 的注釋)。對人類人格的暴力構成對神聖的褻瀆。人應當在鄰舍身上辨識出「上帝的形像」,並尊崇它為神聖起源和人類兄弟情誼的象徵。由於這個「形像」不是物質的(因為上帝是靈),也不是道德的(因為人有罪),它必然指人的更高本性,透過其自我意識、自由意志、理性、情感等來表達。禁止吃血和禁止謀殺構成了所謂的「挪亞七誡」中的兩條,猶太會堂的拉比們認為這些誡命在亞伯拉罕時代之前就已由上帝頒布給人類;因此,理論上要求居住在以色列人中間的外邦人和歸附猶太社群的外邦人遵守。「挪亞七誡」是:禁止 (1) 不順服,(2) 偶像崇拜,(3) 褻瀆,(4) 通姦,(5) 偷竊,(6) 謀殺,以及 (7) 吃血。
創世記 9:9 8-17b。與挪亞立約。9. 我,看哪,我] 參創 6:17,「我,看哪,我使洪水氾濫在地上。」在宣告盟約的憐憫時,也表達了同樣的個人強調,如同先前宣告審判時一樣。堅立我的約] 參創 6:18。五經提及上帝與人之間的三個約:(1) 與挪亞立約,其記號是彩虹;(2) 與亞伯拉罕立約,在第 15 和 17 章,其記號是割禮,第 17 章;(3) 在西乃山與以色列民立約,其記號是「盟約的血」、會幕和利未制度(出埃及記 24, 25 章)。在上帝與人之間的盟約中,上帝作出應許並設定條件。人無條件地接受條款,而上帝則「堅立」或批准這些條款。這不像人與人之間的盟約協議那樣關係平等。人憑藉上帝祝福的應許而承諾順服。一個外在的記號是這種關係的「聖禮」。
創世記 9:10 10. 又與各樣活物] 希伯來文的「活物」是 **nephesh**,參創 1:20。上帝與活物以及人類立約,暗示了動物世界與人類之間相互依存的關係。對人類的良善和仁慈,也包含對動物世界的相應祝福。愛是無所不在的。
創世記 9:11 11. 洪水毀壞全地] 這裡所賜的應許,即永不再有洪水,被先知在賽 54:9-10 中引用:「這事在我好像挪亞的洪水。我曾起誓說,挪亞的洪水不再漫過全地;現在我又照樣起誓說,我必不向你發怒……大山可以挪開,小山可以遷移;但我的慈愛必不離開你,我平安的約也不遷移。這是憐恤你的耶和華說的。」
創世記 9:12 12. 盟約的記號。「記號」這個詞,希伯來文是 **’ôth**,與創 4:15 中譯為「記號」的詞相同,「耶和華就給該隱立一個記號」。這個「記號」是盟約關係的外在可見標誌。它的外在性提醒人類,若沒有可見之物作為內在屬靈連結的憑證,他們的屬靈忠誠將會軟弱。
創世記 9:13 13. 我把虹放在雲彩中] 更好的翻譯是,如邊註所示,我已把虹放在雲彩中。希伯來文的字面翻譯是「我現在給予」,或「我已給予」。這句話有兩種解釋:(1) 「我現在,並且剛剛首次,將彩虹放在天空中,以便人類此後能有一個我們之間盟約的記號。」(2) 「我已指定我的弓,你們和人類經常在天空中看到的,從此以後它將作為我們之間盟約的記號。」前者似乎更可取。希伯來傳說如此解釋彩虹的起源。當然,彩虹從一開始就必然是可見的,因為它依賴於水粒子對光的折射。詞語「我的弓」暗示彩虹要麼是一個熟悉的物體,要麼是上帝的恩賜。給予一個「記號」不一定等同於創造自然界的一個特徵(參創 4:15)。然而,語言的簡潔性支持最字面的解釋;而且創 9:14-15 的應許暗示彩虹是一個新的現象。
創世記 9:14 14. 虹必現在雲彩中] 這應翻譯為「並且虹現在雲彩中」。應許並非上帝每次使雲彩遮蓋大地時,虹就必出現,而是每當祂使雲彩遮蓋大地,並且祂的虹可見時,祂就會記念這約。這種對彩虹符號的美麗運用,可能是對更早期的半神話概念的改編,根據該概念,以色列的上帝在詩歌中被描繪成一位手持弓箭的戰士(閃電是祂的箭,參詩 7:12-13;哈 3:9-11);當祂的怒氣消退後,祂便將弓掛在雲彩中。然而,彩虹在猶太詩歌的意象中並不常出現。在結 1:28,以及啟 4:3;啟 10:1 中,它與神聖榮耀的顯現相關聯。作為自然界的一個特徵,它在次經《西拉書》43:12;50:7 中被提及。
創世記 9:15 15. 我便] 這應翻譯為「我將」。它構成第 14 節「事情將會發生,當」的結果句。
創世記 9:16 16. 記念] 用於上帝,參創 8:1。這裡暗示原始傳統意味著上帝可能會忘記,如果沒有「虹」。詞語「記念」可能是擬人化的;但在傳統的後期階段,如本段經文,彩虹是給人的「記號」或「提醒」,而非給上帝的。永遠的約] 參創 17:7;創 17:13;創 17:19;出 31:16;利 24:8;民 18:19;民 25:13,這是 P 資料使用的短語。希伯來文 **בְּרִית עוֹלָם**(b’rîth ‘ôlâm),七十士譯本 **διαθήκη αἰώνιος**(diathēkē aiōnios),拉丁通行本 **foedus sempiternum**。
創世記 9:17 17. 這就是我與……立約的記號] 本節,按照 P 資料的風格,重申了 11-13 節的實質內容。
創世記 9:18 18. 挪亞的兒子] 挪亞兒子的名字在 P 資料的敘述中已多次提及(創 5:32,創 6:10,創 7:13)。含是迦南的父親] 這條注釋很可能由編纂者插入,以參考創 9:20-27 節以及對迦南所發的咒詛(創 9:25;創 9:27)。
創世記 9:18-27 18-27。挪亞,作為葡萄園主,和他的三個兒子。(J 資料) 在這部分中,從創 9:20 開始的敘述,由兩個連接性的創 9:18-19 引入,這兩節要麼是 J 資料洪水記載的結尾,要麼是編纂者的編輯性插入。(a) 18, 19 挪亞和他的家人離開方舟:(b) 20-24 挪亞種植葡萄園,喝酒,醉酒,被含看見並嘲笑,但閃和雅弗表示尊重:(c) 25-27 挪亞咒詛迦南,祝福閃和雅弗。
創世記 9:20 20. 挪亞作起農夫來] 這個表達是對奇怪的希伯來文極其笨拙的翻譯,其字面意思是「挪亞開始作地土之人,並種植」,等等。更好的翻譯是:「挪亞這個農夫開始種植葡萄園」,即他是第一個這樣做的人。「農夫」,字面意思是「地土之人」,七十士譯本 **ἄνθρωπος γεωργὸς γῆς**(anthrōpos geōrgos gēs)。對挪亞的這種描述以一種新的身份介紹了他。本節似乎取自一個關於原始時代的獨立傳統,其中挪亞被視為農業和葡萄種植的創始人。
創世記 9:21 21. 他喝了] 這裡的描寫是關於第一個用葡萄釀酒的人,他因無知而飲酒,結果被酒力所勝。他並未受到責備。
創世記 9:22 22. 含是……的父親] 這些詞很可能由編纂者(R)插入。如果是這樣,在原始敘述中,本節只會出現「迦南」的名字,「迦南看見了赤身」。否則,創 9:25 中對迦南而非含所發的咒詛將難以理解(參注釋)。根據這種觀點,這些經文所源自的古老傳統,認為「迦南」而非「含」是閃和雅弗的兄弟。
創世記 9:23 23. 一件衣服] 希伯來文 **שִׂמְלָה**(simlah),七十士譯本 **ἱμάτιον**(himátion),拉丁通行本 **pallium**:這是一種大外衣,也用作夜間的覆蓋物,如出 22:26;申 24:13 所示。閃和雅弗的行為,他們對父親榮譽的尊重,與他們兄弟所表現出的輕浮和缺乏細膩形成對比。
創世記 9:24 24. 他最小的兒子] 修訂版邊註和欽定版(A.V.)的翻譯「較小的」(七十士譯本 **ὁ νεώτερος**,拉丁通行本 **minor**)是不允許的。希伯來文這個詞,當比較多於兩人時,意指「最小的」,如大衛的故事中(撒上 16:11;撒上 17:14)。導致修訂版邊註和欽定版翻譯的困難,源於 J 資料在創 9:18 中,以及 P 資料在創 5:32、創 6:10、創 7:13 和創 10:1 中給出的挪亞兒子順序中,雅弗被提及為第三個,因此被認為是最小的。然而,如果我們這裡處理的是一個獨立的傳統,其中第三個也是最小的兒子是迦南,那麼「他最小的兒子」這句話,結合對迦南所發的咒詛(未提及含),所造成的困難將會消失。俄利根(Origen)為了避免這個困難,提出迦南,即含最小的兒子(創 10:6),看見他的祖父挪亞赤身露體,並向他的父親含報告;這個理論得到了許多人的支持。但充其量,這只是一個巧妙的旁註;它不在文本中,而是對文本的補充。所作的事] 關於最小兒子的不當行為並未提及。就我們的文本而言,他只是向他的兄弟們報告了他們父親的羞恥狀況。然而,這些詞暗示創 9:22 的敘述因某些原因被縮短或修改了。
創世記 9:25 25. 他說] 挪亞對迦南的咒詛以及對閃和雅弗的祝福以詩歌形式表達。父親作為一家之主,對兒子們所說的莊嚴話語,帶有預言的性質,並以簡短的諭言形式表達。參雅各的故事,第 27、48 和 49 章。迦南當受咒詛] 在這些經文中,對迦南的咒詛重複了三次,同時對閃和雅弗發出祝福。很難不得出結論,迦南在這裡與閃和雅弗處於同等地位,他被視為挪亞的第三個兒子;事實上,這也由提及「他的弟兄們」(創 9:22;創 9:25)明確指出。解釋說「含」的過錯是透過對含的兒子迦南施加咒詛來懲罰的,這似乎極不可能;但這是創 9:22 經文(將「含,迦南的父親」定為冒犯者)所能接受的唯一解釋。該節中提及「含」幾乎肯定是為了協調目的而晚期插入的。他必給他弟兄作奴僕的奴僕] 即最卑微的奴僕,奴隸中的奴隸。拉丁通行本 **servus servorum**。對於這種表達最高級的方法,參閱「至聖所」,即最內層的聖所(出 26:33);「眾首領的首領」(民 3:32);「萬神之神,萬主之主」(申 10:17;詩 136:2-3);「雅歌」,即最美的歌(歌 1:1);「萬王之王」,即全能者(結 26:7)。給他弟兄] 迦南將成為閃和雅弗的奴隸。這預言了迦南人將被以色列人征服,並預示他們無法抵抗雅弗的力量。迦南被雅弗征服的確切歷史方式尚不確定。這裡沒有暗示整個民族被註定為奴隸的狀況。將此條款應用於非洲種族是一種錯誤的詮釋。無疑,雅弗民族的力量不時成功地對抗腓尼基人。雅弗代表西方和北方的民族。如果迦南在這裡不被視為閃和雅弗的兄弟,那麼就必須假設含的懲罰將施加在他的兒子迦南身上。這是通常的解釋;但鑑於所有名字都具有象徵性和代表性,並且預言在每種情況下都與其後裔而非個人相關,這種解釋便站不住腳。因此,單獨指出真正冒犯者的兒子,而不是指出冒犯者本人,就沒有意義了。
創世記 9:25-27 關於創 9:25-27 的特別注釋。關於挪亞之歌或預言所指的歷史時期,存在許多不確定性。很可能,這個問題必須懸而未決。1. 它被理解為指大衛時代。閃,即以色列人,已經征服了迦南。雅弗,即非利士人,從西方而來,首先擊敗了迦南人,然後佔領了巴勒斯坦西南部分。但是,一個以色列詩人是否會如此有利地談論非利士人,並將他們的到來描述為雅弗住在閃的帳棚裡呢?2. 它被理解為指所羅門或亞哈時代。閃,即以色列人,已經征服了迦南,並與雅弗,即推羅的腓尼基國王,建立了友誼關係。顯然,一個反對意見是,在創 10:15 中,腓尼基人被列為迦南的兒子。此外,虔誠的以色列人不太可能歡迎巴力崇拜者進入耶和華僕人的帳棚。3. 有人推測(由 Gunkel)這首詩歌指的是公元前第二個千禧年的重大種族遷徙,迦南可能代表最早進入巴勒斯坦的閃族移民;閃,入侵的亞蘭人和希伯來人;雅弗,北方民族,特別是赫梯人。然而,亞蘭人和希伯來人的遷徙入侵是否會被以色列歌者以閃這個單一的象徵性名字來理解,以及他是否會將除了以色列以外的任何民族視為屬於耶和華,這都是值得懷疑的。再者,如果給予閃如此廣泛的稱謂,那麼雅弗「住在閃的帳棚裡」的禱告就變得難以理解了。4. Bertholet 推測,這首詩歌指的是一個晚期;閃代表後流亡時期的猶太人;迦南代表巴勒斯坦和腓尼基的異教居民;雅弗代表亞歷山大統治下的希臘人,他們征服並征服了腓尼基,並受到耶路撒冷猶太人的歡迎。但是,除了其他不可能性之外,這假設了這首詩歌的創作日期過晚。5. 目前最好還是暫不作判斷。但很可能,我們假設「耶和華,閃的上帝」包含對以色列民的指涉是正確的;並且在對迦南的譴責中,「他必給他弟兄作奴僕的奴僕」暗示了迦南人尚未完全被征服的時期;那時他們仍然強大;而雅弗(北方未知民族?)的支持很可能對以色列來說是一種受歡迎的幫助,儘管只是暫時性的。那麼,這個時期可能是在以色列各支派定居迦南地之後不久。最後,只需指出這首詩歌預言在舊約文學中的重要性。(1) 它將列國的動向視為由耶和華所命定和引導的。因此,它可能被描述為以色列預言的第一個產物。(2) 它對雅弗抱持慷慨信任的態度,是早期對陌生人寬容精神的一個例子,這種精神在後來的猶太教中幾乎因狹隘的排他性而失落[14]。[14] 我感謝 G. Adam Smith 在其 1910 年 Schweich Lectures, pp. 46–49 中對這首詩歌的討論。
創世記 9:26 26. 耶和華,閃的上帝是應當稱頌的] 這裡所求的祝福,不是降在閃自己身上,而是降在耶和華,閃的上帝身上,旨在傳達閃的後裔真正的福祉將在於此的思想。這個預言的重點當然取決於閃將成為以色列的祖先這一事實。這裡所求的祝福僅指那些以耶和華為上帝的希伯來人。他們是蒙恩的:救贖的上帝將在他們中間顯現自己。在「迦南當受咒詛」之後,我們應該會讀到「耶和華祝福閃」。但似乎沒有足夠的理由認為文本有訛誤。Graetz,Gunkel 追隨他,對文本稍作修改,即透過兩個輔音的轉置和元音的不同讀法(當然,這在早期希伯來文中並未出現),讀作「祝福,哦!耶和華,閃的帳棚」(**אָהֳלֵי שֵׁם** for **אֱלֹהֵי שֵׁם**),這樣「閃的帳棚」就應該結束這一行以及下一節的第二行。他的僕人] 邊註的翻譯「他們的」更為可取。希伯來文這個詞是複數代詞的詩歌形式;這裡指的是迦南的弟兄們。
創世記 9:27 27. 上帝] 對雅弗的祝福是以「上帝」(Elohim)之名引入,而非「耶和華」。耶和華是透過閃的後裔啟示自己的上帝。雅弗的祝福將來自上帝;但雅弗不會以耶和華之名認識上帝。使他擴張] 希伯來文的詞 **יַפְתְּ**(yapht)因其發音與雅弗的名字相似而被使用。這個祝福的意思是,「願上帝擴展雅弗的統治」,即願他名字的意義在他的權力擴展中實現!讓他居住] 比「他將」更好。這句話中的「他」不是上帝,而是雅弗。這句話包含了一個禱告,願雅弗永遠與閃和平相處,並願他的後裔,作為客旅居住在以色列人中間,分享他們的特權。將「住在閃的帳棚裡」解釋為「驅逐閃的後裔並佔據他們的家園」(遵循詩 78:55 中短語的類比),這種解釋完全不適合祝福的條款。推測本節中的「閃」不是專有名詞,而是希伯來文意指「名聲」或「榮耀」(如創 6:4),因此其意義是「讓他住在榮耀的帳棚裡」,這種推測若非該條款有些模糊,則很難被提出。他的] 更好的翻譯是,如修訂版邊註所示,「他們的」。參創 9:26 的注釋。28 (P)。挪亞又活了] 本節及以下經文是 P 資料關於洪水的記載的結尾。其內容和性質屬於第五章塞特後裔族長的家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