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mbridge Bible 注釋|以西結書 第二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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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合和本 以西結書 第29章

1第十年十[月]十二[日],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

2「人子啊,你要向埃及王法老預言攻擊他和埃及全地,

3說主耶和華如此說: 埃及王法老啊, 我與你這臥在自己河中的大魚為敵。 你曾說:這河是我的, 是我為自己造的。

4我-[耶和華]必用鉤子鉤住你的腮頰, 又使江河中的魚貼住你的鱗甲; 我必將你和所有貼住你鱗甲的魚, 從江河中拉上來,

5把你並江河中的魚都拋在曠野; 你必倒在田間, 不被收殮,不被掩埋。 我已將你給地上野獸、空中飛鳥作食物。

6「埃及一切的居民,因向以色列家成了蘆葦的杖,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7他們用手持住你,你就斷折,傷了他們的肩;他們倚靠你,你就斷折,閃了他們的腰。

8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必使刀劍臨到你,從你中間將人與牲畜剪除。

9埃及地必荒廢淒涼,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因為法老說:『這河是我的,是我所造的』,

10所以我必與你並你的江河為敵,使埃及地,從色弗尼塔直到古實境界,全然荒廢淒涼。

11人的腳、獸的蹄都不經過,四十年之久並無人居住。

12我必使埃及地在荒涼的國中成為荒涼,使埃及城在荒廢的城中變為荒廢,共有四十年。我必將埃及人分散在列國,四散在列邦。」

13主耶和華如此說:「滿了四十年,我必招聚分散在各國民中的埃及人。

14我必叫埃及被擄的人回來,使他們歸回本地巴忒羅。在那裏必成為低微的國,

15必為列國中最低微的,也不再自高於列國之上。我必減少他們,以致不再轄制列國。

16埃及必不再作以色列家所倚靠的;以色列家仰望埃及人的時候,便思念罪孽。他們就知道我是主耶和華。」

17二十七年正[月]初一[日],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

18「人子啊,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使他的軍兵大大效勞,攻打泰爾,以致頭都光禿,肩都磨破;然而他和他的軍兵攻打泰爾,並沒有從那裏得甚麼酬勞。

19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將埃及地賜給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他必擄掠埃及群眾,搶其中的財為擄物,奪其中的貨為掠物,這就可以作他軍兵的酬勞。

20我將埃及地賜給他,酬他所效的勞,因王與軍兵是為我勤勞。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21「當那日,我必使以色列家的角發生,又必使你-以西結在他們中間得以開口;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 以西結書 第29章

第29–32章 針對埃及的預言。除了第29:17-21節的段落外,針對埃及的預言都屬於耶路撒冷陷落前不久或陷落後不久的時期。第29章的日期約在城市被攻陷前七個月;第30:20節及以後的日期約在四個月前,而第31章約在事件發生前兩個月,而第32章則在毀滅後一年半多。埃及在這段時間積極參與以色列事務,人民對她寄予希望(哀4:17),以及她所造成的失望,解釋了先知為何用大量篇幅描述她的特徵以及她在耶和華旨意中的命運。預言中普遍的思想與以西結書其他部分相同,即耶和華,以色列的神,是獨一的真神,列國之間的一切動向,一些國家的傾覆和另一些國家的勝利,都是祂的作為,它們只是世界普遍統治和引導的一部分,其目的是讓所有國家認識祂是獨一永活的真神。法老所代表的埃及受懲罰的兩個罪惡是:首先,心中驕傲,不承認有神在它之上,說:「我的尼羅河是我的,是我為自己造的」(結29:3);其次,尼羅河谷那令人印象深刻且自命不凡的權勢對神的子民產生了欺騙性的誘惑,引誘他們偏離了單單信靠耶和華(參賽30:1-5;賽31:1-3),並證明總是一種虛假的倚靠(結29:6-7)。這根蘆葦,非但不能支持,反而刺穿了倚靠它的手,必須永遠折斷,以便將來(即將來臨的新時代)耶和華的子民不再受誘惑去信靠它。然而,埃及與以東和摩押等小國,以及推羅這個偉大的國際商業中心,是不同類型的強權。小國因藐視以色列而受苦,並在苦難中認識耶和華是誰。推羅並不自稱是征服者。她是列國將珍貴礦石和珠寶、華麗布料和芬芳香料作為貢品獻上的女王。推羅的君王以其智慧、航海和商業技能、在藝術方面的卓越才華以及其美麗和輝煌而自豪。推羅的罪惡是這種不敬虔的心靈驕傲,以及這種完全世俗的貿易奉獻。但埃及是一個世界強權。它統治列國(結29:15)。它是一棵大香柏樹,為神園中的樹木所羨慕(結31:9),其枝條上棲息著所有天上的飛鳥,其蔭下所有田野的走獸都生養(結31:6)。它渴望普世統治。因此,在論及它時,先知的思想視野更為廣闊。他將耶和華視為萬有之上的神,並將祂的作為視為涵蓋全世界。埃及的審判是耶和華的日子(結30:3);它是外邦人的時期。因此,它的傾覆震動了全世界(結32:10)。創造界顫抖;水靜止不動(結31:15)。耶和華被地極所認識(結30:19;結30:26)。這四章中的每一章主要都遵循相同的模式,首先,對以法老為代表的埃及發出普遍的毀滅威脅,並以某種寓言(例如鱷魚)來指稱;其次,更詳細地說明耶和華將使用的工具(巴比倫王),國家的毀滅和居民的分散;第三,在其中幾章中,還描述了這些可怕的動盪將對列國和所有受造物產生的影響。這些事件將在世界舞台上發生,人類作為旁觀者;耶和華將在列國眼前揮舞祂的刀劍,自然界和人類都將顫抖(結32:10)。第32章以一首為法老下葬而唱的哀歌結束,這是文學中最奇異的段落之一。第29章 對法老及其人民的普遍審判威脅。(1) 結29:1-7。法老被描繪成一條棲息在水中、巨大的鱷魚,而人民則被描繪成魚。耶和華將用祂的鉤子將他從水中釣出,他的魚附著在他的鱗片上,並將他的屍體拋棄在曠野,讓飛鳥和野獸吞食。對法老及其人民施加此審判的原因是,他的不敬虔驕傲(結29:3),以及他對以色列來說始終是一種虛假的倚靠,引誘他們偏離了單單信靠耶和華(結29:6-7)。(2) 結29:8-12。寓言的解釋。一位由耶和華興起的大征服者將推翻法老,毀滅他的人民,並使他的土地荒涼。居民將被分散到各國,埃及將完全荒涼,人畜不至,為期四十年。(3) 結29:13-16。四十年後,埃及將被復興,但只會達到一個卑微強權的地位,比地上所有國度都更卑微。它將不再統治列國,也不再因其令人印象深刻的偉大而誘惑耶和華的子民去信靠它。先知認為四十年是迦勒底人稱霸的時期。在這段時期結束時,世界將發生革命。(4) 結29:17-21。這段經文的日期是公元前570年,可能是在針對埃及的預言寫成之後——幾乎不是在書出版之後——插入的,並由尼布甲尼撒對推羅長達十三年的圍攻結束所啟發。它包含對尼布甲尼撒的應許,即埃及將作為他為耶和華對推羅所服事的報酬賜給他,因為他在推羅未能獲得足夠的報酬。

以西結書 29:1-7 1-7節。法老以鱷魚為寓言,人民為魚。耶和華用鉤子將他從水中釣出,拋到陸地上。

以西結書 29:3 3. **大龍**(the great dragon)] 即鱷魚。反之,現在的阿拉伯人幽默地稱鱷魚為「法老」。**在他諸河之中**(midst of his rivers)] 指尼羅河的支流和運河。**我的河是我的**(My river is mine)] 指尼羅河。先知深知尼羅河對埃及的重要性,他將法老描繪成與推羅君王一樣,是埃及人民精神和性情的化身,同樣深知這一點。尼羅河是這片土地的生命和財富。而法老在驕傲中聲稱自己是它的創造者、作者。在先知深刻的宗教思想中,這是褻瀆的傲慢。**為自己造的**(made it for myself)] 一種特殊的結構,但並非不可能,參撒迦利亞書7:5。

以西結書 29:4 4. **用鉤子**(with hooks)] 這是由棲息在水中的怪物所暗示的。鱷魚可能偶爾會被鉤子捕獲,正如希羅多德(Herodotus)所證實的(參結32:3),儘管約伯記41:1似乎懷疑其可行性。關於「鉤子」,參結38:4;賽37:29。**你諸河中的魚**(fish of thy rivers)] 這是指河流國家的人民的象徵;幾乎不單指法老的軍隊。

以西結書 29:5 5. **我必將你拋棄**(will leave thee thrown)] 我必將你拋下。**聚集**(brought together)] 與「收集」(gathered)無異,意為「埋葬」,參耶利米書8:2;耶利米書16:4;耶利米書25:33。大龍的屍體將被拋棄在田野上,這意味著水怪的死亡;飛鳥和野獸將吞食它。沒有必要將飛鳥和野獸寓意化,它們屬於屍體的形象,參結39:17及以後;賽18:6;耶7:33;耶34:20。

以西結書 29:6 6. 埃及人民將像從前一樣,認識是誰將這些審判降在他們身上。**蘆葦的杖**(staff of reed)] 一根杖或倚靠,不過是蘆葦,一倚靠就折斷了(結29:7)。參賽36:6;王下18:21。談到埃及時,蘆葦的形象是很自然的。

以西結書 29:7 7. **你用手抓住**(took hold … by thy hand)] 更確切地說:你用手抓住你,如希伯來文旁註所示。所有動詞最好都用現在時態:抓住……折斷……撕裂,等等。**使他們站立不住**(madest … to be at a stand)] 更確切地說:使所有腰部顫抖(讀作 **הִמְעַדְתָּ**(him ‘adta)而非 **הֶעֱמַדְתָּ**(ha‘amadta),詩69:24)。

以西結書 29:8 8. 在這初步的威脅中,並未指明埃及征服者的名字。臨到埃及的刀劍是耶和華的刀劍,參結14:17,結32:11-13。這地將完全荒涼,人畜盡滅。毋庸置疑,這些預言性的威脅總帶有理想的成分。

以西結書 29:8-12 8-12節。因著這種不敬虔的自我高舉,埃及將從密奪到色弗尼,直到古實邊界,成為一片荒涼。

以西結書 29:9 9. 埃及不敬虔的過度驕傲主要被提及為其受辱的原因。這是一個普遍的觀念,即驕傲會引發耶和華的審判,唯有祂被高舉(以賽亞書2, 3)。先知認為這種驕傲是不敬虔的,是對耶和華的冒犯。無論埃及人多麼勤奮地事奉他們自己的神,他們的宗教並不能阻止這種自我神化,這對獨一的神來說是一種冒犯。

以西結書 29:10 10. **色弗尼塔**(the tower of Syene)] 更確切地說:從密奪到色弗尼——從下埃及到上埃及的南部邊界。密奪據說位於培魯西姆(Pelusium)以南12英里處,在下埃及的北部邊界(出14:2;耶44:1;耶46:14;民33:7)。色弗尼(結30:6),即現代的亞斯文(Assouan),位於上埃及的南部邊界。古實或衣索比亞位於巴忒羅斯或上埃及的南部;其首都位於第四瀑布附近,在阿布哈邁德(Abu Hamed)和舊棟戈拉(old Dongola)之間。

以西結書 29:11 11. **無人腳蹤**(No foot of man)] 見結32:13,參結33:28,結35:7;耶2:6。埃及的荒涼將持續四十年,這是迦勒底人稱霸的時期(參結4:6)。

以西結書 29:12 12. 參結12:15,結26:19,結30:7。

以西結書 29:13 13. 經過四十年的荒涼,埃及將被復興,但只會達到一個卑微王國的地位。它將不再統治列國(結29:15);也不再是以色列家的倚靠,引誘他們偏離單單信靠耶和華。**然而耶和華如此說**(Yet thus saith)] 應為「因為如此」。以西結認為四十年——一個像耶利米七十年一樣的普遍表達——是巴比倫在世界上稱霸的時期。在這段時期結束時,在耶和華的引導下,世界面貌將發生變化;以色列將被復興(結4:6),而其他受巴比倫統治的國家也將被恢復。埃及將被復興,但與其昔日的偉大相比,只會是一個卑微的國家。**人民**(people)應為「列國」(peoples)。

以西結書 29:14 14. **巴忒羅斯地**(land of Pathros)] 即上埃及或底比斯地區(Thebaid),結30:14,賽11:11;耶44:15。這個名字據說意為「南方之地」。**他們的住處**(their habitation)] 他們的起源或出生地,參結16:3。關於「使被擄的歸回」這個短語,即可能指轉變命運,參結16:53。**卑微的國**(a base kingdom)] 即一個低微或卑微的國家,結17:6;結17:14。

以西結書 29:16 16. **倚靠**(the confidence)] 參賽30:2-3;賽36:4;賽36:6。**使罪孽顯為記念**(bringeth iniquity to remembrance)] 這個短語再次出現在民數記5:15;列王紀上17:18;以西結書21:23-24,似乎意為在神面前控告。這裡的短語幾乎不是「倚靠」的同位語,而是與該詞平行,並進一步描述埃及——不再是倚靠,也不再是罪孽的提醒。埃及對以色列是一種誘惑,引導他們信靠它而不信靠耶和華;它在耶和華面前是以色列的控告者,提醒祂以色列的罪孽。罪孽主要在於信靠埃及,但它可能更廣泛和普遍(王上17:18)。**他們轉向他們的時候**(when they shall look)] 更確切地說:在他們轉向他們的時候——在以色列轉向埃及尋求幫助的時候。參結23:27,以及結10:11。在以色列復興的幸福時期,不僅周圍列國的攻擊和敵意將被消除,所有尋求救恩的誘惑也將被消除,唯獨尋求他們的神。**他們就知道**(they shall know)] 似乎是指以色列。見上一條註釋。以西結將四十年定為迦勒底人稱霸的時期,並期望世界事務在耶和華手中如此短的時間內轉變,這符合所有先知的表達方式。對所有先知來說,耶和華的日子都近了(珥2:1;番1:1;以賽亞書7)。在以賽亞書23章中,七十年被定為推羅受辱的時期,在這段時間結束時,她將被記念並將她的工價獻給耶和華。在耶利米書中,這段時期是猶大被擄的持續時間。四十、七十這樣的數字是概括性的。然而,它們暗示先知們認為時間相對較短。要解釋這種觀念模式則較為困難。所謂的「預言透視」並不能提供解釋,因為這種所謂的透視不過是需要解釋的事物的另一個名稱。解釋應從以下方面尋求:1. 先知處理原則,處理可以稱為絕對的概念。這些概念是善與惡、耶和華與假神、真宗教與偶像崇拜、耶和華的國度與異教世界的權勢。先知所描繪的通常是這些原則的衝突,他們所感知到的每一次衝突在他們看來都是絕對和最終的,因為它是原則的衝突。真宗教從鬥爭中勝利——國度是耶和華的。2. 這樣在原則中思考,先知的思想要么不考慮時間,要么因為他們通常處理自己時代的重大運動,這些當前或即將發生的運動就帶有絕對的道德和宗教意義。它們似乎是充滿先知思想的原則的體現。因此,它們的結果是最終的決定,因此似乎近在眼前。當先知將他們對最終危機臨近的普遍概念體現在數字中時,這些數字通常是整數,僅表達一種強烈的宗教預感。結29:17-21。這是一段較晚的經文,日期為公元前570年,即耶路撒冷陷落十六年後,可能是在尼布甲尼撒對推羅長達十三年的圍攻結束後寫成,並插入到已收集的關於埃及的預言中。尼布甲尼撒為耶和華對推羅服事了一項偉大的任務,為此他或他的軍隊都沒有得到報酬。耶和華將以埃及之地作為他對推羅服事的報酬。

以西結書 29:18 18. 關於尼布甲尼撒的拼寫,參結26:7,結30:10。**頭都光禿**(every head made bald)] 並非因時間長久,而是因艱苦的服役,盔甲的摩擦或頭肩所負的重擔。阿拉伯詩人提及頭盔造成的禿頭。推羅的圍城持續了十三年,雖然這有充分的歷史記載,但歷史對圍城的結果卻保持沉默。無論結果如何,尼布甲尼撒和他的軍隊都沒有從中獲得足夠的報酬——他為耶和華所服事的任務沒有得到工價。

以西結書 29:19 19. **奪取她的財物**(take her multitude)] 即擄走。另有抄本讀作:她的財富或豐盛,但這是錯誤的,參結30:4;結30:10;結30:15,結31:2;結31:18。這些詞語反而擾亂了強有力的「搶奪她的掠物」(結38:12-13),並且在七十士譯本(LXX)中缺失。

以西結書 29:20 20. **為他的勞苦**(for his labour)] 更確切地說:作為他所服事的報酬。**因為他們為我效力**(because they wrought)] 或作:因為他們為我所做的。主語仍然是尼布甲尼撒和他的軍隊;他們對推羅的服事是耶和華的工作。

以西結書 29:21 21. 這段經文以對以色列的應許作結。**在那日**(In that day)] 這是所有先知中常見的不確定術語。這裡指的是尼布甲尼撒使埃及謙卑下來的普遍時期。之後,以色列的繁榮時期將會來臨。參賽4:2;賽11:10;賽19:18-19。**家的角**(the horn of the house)] 我必使以色列家生出一個角。「角」是權力的象徵(哀4:3);角的生長代表權力的增長或展現。這裡指的是以色列恢復繁榮和影響力,而非特別指興起個人的彌賽亞(詩132:17)。關於這個比喻,參王上22:11;摩6:13;耶48:25;撒上2:1。**開口**(the opening)] 開口。先知感到自己的口因百姓的不信和他們看來不可能的預言而閉塞。當他的預期得到證實時,他的口就開了,他有了說話的膽量。正是使以色列生出一個角,才會給先知開口。他自被擄以來的所有預言都是關於以色列復興的預言,而以色列恢復的幸福將會實現這些預言。「給你開口」這個短語的意思不過是「證實你的話」。先知本人在這種情況下出現的想法,幾乎不應被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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