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
2「人子啊,你要使耶路撒冷知道她那些可憎的事,
3說主耶和華對耶路撒冷如此說:你根本,你出世,是在迦南地;你父親是亞摩利人,你母親是赫人。
4論到你出世的景況,在你初生的日子沒有為你斷臍帶,也沒有用水洗你,使你潔淨,絲毫沒有撒鹽在你身上,也沒有用布裹你。
5誰的眼也不可憐你,為你做一件這樣的事憐恤你;但你初生的日子扔在田野,是因你被厭惡。
6「我從你旁邊經過,見你滾在血中,就對你說:[你雖]在血中,仍可存活;[你雖]在血中,仍可存活。
7我使你生長好像田間所長的,你就漸漸長大,以致極其俊美,兩乳成形,頭髮長成,你卻仍然赤身露體。
8「我從你旁邊經過,看見你的時候正動愛情,便用衣襟搭在你身上,遮蓋你的赤體;又向你起誓,與你結盟,你就歸於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9那時我用水洗你,洗淨你身上的血,又用油抹你。
10我也使你身穿繡花衣服,腳穿海狗皮鞋,並用細麻布給你束腰,用絲綢為衣披在你身上,
11又用妝飾打扮你,將鐲子戴在你手上,將金鍊戴在你項上。
12我也將環子戴在你鼻子上,將耳環戴在你耳朵上,將華冠戴在你頭上。
13這樣,你就有金銀的妝飾,穿的是細麻衣和絲綢,並繡花衣;吃的是細麵、蜂蜜,並油。你也極其美貌,發達到王后的尊榮。
14你美貌的名聲傳在列邦中,你十分美貌,是因我加在你身上的威榮。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15「只是你仗着自己的美貌,又因你的名聲就行邪淫。你縱情淫亂,使過路的任意而行。
16你用衣服為自己在高處結彩,在其上行邪淫。[這樣的事]將來必沒有,也必不再行了。
17你又將我所給你那華美的金銀、寶器為自己製造人像,與他行邪淫;
18又用你的繡花衣服給他披上,並將我的膏油和香料擺在他跟前;
19又將我賜給你的食物,就是我賜給你吃的細麵、油,和蜂蜜,都擺在他跟前為馨香[的供物]。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20並且你將給我所生的兒女焚獻給他。
21你行淫亂豈是小事,竟將我的兒女殺了,使他們經[火]歸與他嗎?
22你行這一切可憎和淫亂的事,並未追念你幼年赤身露體滾在血中的日子。」
23「你行這一切惡事之後(主耶和華說:你有禍了!有禍了!)
24又為自己建造圓頂花樓,在各街上做了高臺。
25你在一切市口上建造高臺,使你的美貌變為可憎的,又與一切過路的多行淫亂。
26你也和你鄰邦放縱情慾的埃及人行淫,加增你的淫亂,惹我發怒。
27因此我伸手攻擊你,減少你應用的[糧食],又將你交給恨你的非利士眾女,使她們任意待你。她們見你的淫行,為你羞恥。
28你因貪色無厭,又與亞述人行淫,與他們行淫之後,仍不滿意,
29並且多行淫亂,直到那貿易之地,就是迦勒底,你仍不滿意。
30「主耶和華說:你行這一切事,都是不知羞恥妓女所行的,可見你的心是何等懦弱!
31因你在一切市口上建造圓頂花樓,在各街上做了高臺,你卻藐視賞賜,不像妓女。
32哎!你這行淫的妻啊,寧肯接外人,不接丈夫。
33凡妓女是得人贈送,你反倒贈送你所愛的人,賄賂他們從四圍來與你行淫。
34你行淫與[別的]婦女相反,因為不是人從你行淫;你既贈送人,人並不贈送你;所以你與別的婦女相反。」
35「你這妓女啊,要聽耶和華的話。
36主耶和華如此說:因你的污穢傾洩了,你與你所愛的行淫露出下體,又因你拜一切可憎的偶像,流兒女的血獻給他,
37我就要將你一切相歡相愛的和你一切所恨的都聚集來,從四圍攻擊你;又將你的下體露出,使他們看盡了。
38我也要審判你,好像[官長]審判淫婦和流人血的婦女一樣。我因忿怒忌恨,使流血的罪歸到你身上。
39我又要將你交在他們手中;他們必拆毀你的圓頂花樓,毀壞你的高臺,剝去你的衣服,奪取你的華美寶器,留下你赤身露體。
40他們也必帶多人來攻擊你,用石頭打死你,用刀劍刺透你,
41用火焚燒你的房屋,在許多婦人眼前向你施行審判。我必使你不再行淫,也不再贈送與人。
42這樣,我就止息向你發的忿怒,我的忌恨也要離開你,我要安靜不再惱怒。
43因你不追念你幼年的日子,在這一切的事上向我發烈怒,所以我必照你所行的報應在你頭上,你就不再貪淫,行那一切可憎的事。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44「凡說俗語的必用俗語攻擊你,說:『母親怎樣,女兒也怎樣。』
45你正是你母親的女兒,厭棄丈夫和兒女;你正是你姊妹的姊妹,厭棄丈夫和兒女。你母親是赫人,你父親是亞摩利人。
46你的姊姊是撒馬利亞,她和她的眾女住在你左邊;你的妹妹是所多瑪,她和她的眾女住在你右邊。
47你沒有效法她們的行為,也沒有照她們可憎的事去做,你以那為小事,你一切所行的倒比她們更壞。
48主耶和華說: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你妹妹所多瑪與她的眾女尚未行你和你眾女所行的事。
49看哪,你妹妹所多瑪的罪孽是這樣:她和她的眾女都心驕氣傲,糧食飽足,大享安逸,並沒有扶助困苦和窮乏人的手。
50她們狂傲,在我面前行可憎的事,我看見便將她們除掉。
51撒馬利亞沒有犯你一半的罪,你行可憎的事比她更多,使你的姊妹因你所行一切可憎的事,倒顯為義。
52你既斷定你姊妹為義,就要擔當自己的羞辱;因你所犯的罪比她們更為可憎,她們就比你更顯為義;你既使你的姊妹顯為義,你就要抱愧擔當自己的羞辱。」
53「我必叫她們被擄的歸回,就是叫所多瑪和她的眾女,撒馬利亞和她的眾女,並你們中間被擄的,都要歸回,
54好使你擔當自己的羞辱,並因你一切所行的使她們得安慰,你就抱愧。
55你的妹妹所多瑪和她的眾女必歸回原位;撒馬利亞和她的眾女,你和你的眾女,也必歸回原位。
56在你驕傲的日子,你的惡行沒有顯露以先,你的口就不提你的妹妹所多瑪。那受了凌辱的亞蘭眾女和亞蘭四圍非利士的眾女都恨惡你,藐視你。
58耶和華說:你貪淫和可憎的事,你已經擔當了。」
59「主耶和華如此說:你這輕看誓言、背棄盟約的,我必照你所行的待你。
60然而我要追念在你幼年時與你所立的約,也要與你立定永約。
61你接待你姊姊和你妹妹的時候,你要追念你所行的,自覺慚愧;並且我要將她們賜你為女兒,卻不是按着前約。
62我要堅定與你所立的約(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63好使你在我赦免你一切所行的時候,心裏追念,自覺抱愧,又因你的羞辱就不再開口。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 以西結書 第十六章
第十六章 棄嬰成為不忠之妻 先知繼續證明耶路撒冷毀滅的必然性。在第十三章、十四章中,他掃除了以色列先知們所灌輸的虛妄希望;在第十五章中,他指出以色列作為耶和華的子民這一事實,幾乎無法激發信心,正如其他先知在他之前所表明的(摩 3:2)。在本段經文中,他展示了以色列毀滅的必要性的確鑿證據——她在其整個歷史中對耶和華的持續不忠,以及她對祂恩惠的遺忘。他必須「使耶路撒冷知道她一切可憎的事」(結 16:2)。這透過一個棄嬰成為其恩人不忠之妻的寓言來完成。儘管這個寓言的廣度是現代品味所不熟悉的,但它卻充滿力量。當細節被遺忘,只剩下整體概念時,先知的創作既被認為是藝術上的美,也是真實的。一個被遺棄的嬰兒,暴露在野外,血流不止,被一個路過者憐憫的目光看見。她被救起並撫養長大,成為最美麗的女子,並成為其恩人的妻子,恩人將一切能使她歡樂和提升的東西都傾注在她身上。然而,他引導她的道路過於崇高,她周圍的氛圍過於純潔,她無法呼吸;她那與生俱來的舊本性(她的父親是亞摩利人,母親是赫人)仍然存在於所有她不喜歡的精緻之下,最終以無恥的墮落和無止境的淫蕩表現出來。以色列的這段道德歷史分為以下幾個部分:(1) 結 16:1-7。被遺棄的嬰兒被收養並撫養成人。(2) 結 16:8-14。棄嬰,現已長大成為美麗的女子,被其恩人娶為妻。(3) 結 16:15-34。她眾多的不忠。(4) 結 16:35-58。懲罰淫婦。(5) 結 16:59-63。她再次被接納。
以西結書 16:1-7 1-7。被遺棄的嬰兒被耶和華拯救和收養——祂在早期列祖時代將以色列家族歸於自己。
以西結書 16:2 2. 使耶路撒冷知道] 本章的目的是要讓以色列明白,由於她整個歷史中持續的偶像崇拜,神聖審判的必要性(結 20:4,22:2,23:36)。耶路撒冷,在整章中都被提及,代表猶大王國,甚至在早期歷史中代表整個以色列家族。
以西結書 16:3 3. 你的出生……迦南地] 屬於迦南人。「出生」是指起源(結 21:30,29:14),這個比喻取自礦山或採石場,參閱賽 51:1,「你們要追想你們從何而來,從鑿開的磐石中而來,從挖出的坑穴中而來。」當耶路撒冷的起源被說成來自迦南地時,似乎結合了幾個參考點,例如耶路撒冷曾是迦南人的城市;以色列最初在迦南成為一個家族(結 16:4);以及它既然起源於那裡,其道德品格就與其迦南人的起源相符,並在其整個歷史中一直依附於此。一個亞摩利人] 亞摩利人。亞摩利人和赫人被稱為兩個主要的迦南民族,有時整個居民被稱為亞摩利人(創 15:16;摩 2:9),有時則被稱為赫人(書 1:4)。耶路撒冷以一個為父,另一個為母(結 16:45)。
以西結書 16:4 4. 至於你的出生] 你出生的情況如下。以色列家族,以耶路撒冷為代表,被比作一個被遺棄的嬰兒,連維持生命絕對必要的事情都沒有做。這指的是這個家族在迦南和下埃及的歷史,當時它軟弱無力,沒有保護,處於滅亡的危險之中。使你柔軟] 這個詞在其他地方不見。他爾根(Targ.)譯為「為了潔淨」,可能是猜測,但需要這樣的意思。弗里德里希·德利奇(Fried. Del.)提到一個亞述語詞根,意為「洗滌」。完全沒有用鹽擦過] 古代習俗是用鹽擦新生嬰兒——「嬰兒嬌嫩的身體……助產士常用鹽擦拭,使其更乾燥並收斂」,耶羅米(Jerome)。這個儀式可能部分是宗教性的,也部分是健康的。
以西結書 16:5 5. 孩子生命所需的一切照護都未曾施行;沒有憐憫的目光注視它,沒有慈愛的手為它做任何事;它甚至被丟棄在野外。在古代民族中,遺棄嬰兒是相當普遍的習俗;在阿拉伯人中,女嬰甚至被活埋(古蘭經 81. 8)。使你厭惡] 更確切地說,因為對你極度的厭惡;字面意思是「你靈魂的厭惡」。參閱結 16:45。
以西結書 16:6 6. 當我經過時] 希伯來文的語序更為感人:我經過你身邊,看見你。污穢] 翻滾;掙扎。當你血流不止時] 意思可能是:「我對你說,在你的血中活著!」即,儘管你血流不止;儘管不潔和令人厭惡,活著!耶和華憐憫的目光穿透了可能令人厭惡的一切,並拯救了你。重複(然而七十士譯本(LXX.)省略了)可能強調了耶和華憐憫的偉大作為。
以西結書 16:7 7. 使……增多] 字面意思如旁註:使你成為萬人。這種數量的增多脫離了比喻,引入了人民數量增加的概念(出 1:7;申 10:22;申 33:17)。然而,本節的其餘部分繼續了孩子長大成人的比喻。對於「萬人」,七十士譯本(LXX.)譯為「你當成長」(命令式)。這不自然,但可能應讀作某個表示「成長」的詞,「我使你像田野的草一樣成長;你便長大,變得強壯。」你已達到……裝飾] 你已達到極美的裝飾,字面意思是「裝飾中的裝飾」。上下文要求「裝飾」應指個人的優雅和美麗。這個詞在其他地方沒有這個意思,總是表示珠寶等佩戴的飾物(結 16:11)。「臉頰之美」(Hitz.)的譯法基於詩 32:9;詩 103:5 的假定意義。在賽 64:6 中出現一個類似的詞:污穢(即經期)的衣服,一些學者(J. D. Michaelis, Cornill)在此處假定此義。這需要對文本進行相當大的修改,而七十士譯本(LXX.)已經有此文本(儘管 r 被讀作 d,這很常見)。結 16:22 也不支持此說。被塑造] 最好用過去式:被塑造……已長大,但你卻是。這段經文是寓言式地描述以色列家族的早期歷史,他們在迦南為生存而奮鬥,他們下埃及,在那裡遭受壓迫,以及主對他們的關懷和保護(出 3:7;出 3:9;詩 105:12 等)。創世記所記載的早期列祖歷史中不吸引人的特徵是顯而易見的(創世記 29-31,38)。這種不吸引人的特徵以新生嬰兒的血和污穢來呈現,而主對他們在依賴和無助狀態下的關懷則以祂對被遺棄孩子的憐憫和收養來比喻。寓言所傳達的真理被另一位作者更細膩地表達出來:「耶和華愛你們,揀選你們,並非因你們的人數多於萬民,其實你們的人數在萬民中是最少的;只因耶和華愛你們」(申 7:7-8)。
以西結書 16:8 8-14。孩子,現已是成年處女,被耶和華娶為妻:——人民從埃及被救贖,並在西奈與他們立約,成為他們的上帝。8. 當我經過時] 最好是繼續歷史敘述,我經過。愛的時刻] 被遺棄的孩子現在是一個適婚的女子。展開我的衣襟] 參閱得 3:9——婚姻的比喻。與你立約] 婚姻關係是一種聖約,箴 2:17;瑪 2:14。關於「誓言」,參閱結 16:59。你便歸我] 她成為他的妻子,得 4:13;何 3:3。
以西結書 16:9 9. 婚前潔淨。無論「血」是泛指她嬰兒時期仍附著在她身上的不潔,還是更具體的意義,可能不確定(結 16:7)。得 3:3;斯 2:12。
以西結書 16:10 10. 華麗的衣裳。繡花衣] 詩 45:14;士 5:30。這個詞可能指各種顏色的作品(出 26:36)。結 16:13;結 16:18 亦同。海狗皮] 大多數人認為是海牛或儒艮的皮,一種與海豚相關的動物,發現於紅海。這個名稱在亞述語中也有;亞述國王曾乘坐這種動物皮製成的船渡過幼發拉底河,撒縵以色(Salmaneser)也曾乘坐這種船在凡湖追擊敵人。這些事實表明,這種皮不僅在美索不達米亞,甚至在亞美尼亞也很容易獲得,而且某些陸地動物也必須提供這種皮。基於這些理由,弗里德里希·德利奇(Fried. Del.)(《緒論》,第 78 頁)認為是公羊皮。參閱迪爾曼(Dill.)關於出 25:5 的注釋。細麻布] 即比索斯(byssus)。不確定比索斯是棉花還是亞麻,或是兩者兼有。祭司(出 39:27)和貴族(創 41:42)都穿著它。這裡的「束腰」或「綁束」很難指頭飾(出 29:9),因為在結 16:13 中,「衣裳」被說成是細麻布(參閱結 16:12 或頭飾)。用絲綢遮蓋你] 這個詞再次只出現在結 16:13。先知時代是否已穿著絲綢可能存疑。七十士譯本(LXX.)和古人認為是某種非常薄而精緻的材料。這種衣服可能是一種覆蓋全身的大披肩或面紗。結 16:11-12。她的飾物。
以西結書 16:11 11. 關於手鐲,參閱創 24:22;創 24:47。關於項鍊,創 41:42;箴 1:9;箴 3:3。
以西結書 16:12 12. 在你的額上] 更確切地說:一個鼻環,賽 3:21。鼻環是一種戴在鼻孔外側的珠寶。參閱士 8:24(此處應讀作鼻環)。創 24:47。關於耳環,民 31:50。一個美麗的冠冕] 結 23:42 亦同;在賽 62:3 中譯為「榮耀的冠冕」。這個詞並不暗示王權(結 23:42)。
以西結書 16:13 13. 她精緻的飲食和美麗。細麵] 這用於祭壇上的供物(結 16:19),可能是精緻和有地位的人的食物。參閱詩 81:16,「我必用上好的麥子餵養他們,用磐石中的蜂蜜使你飽足」;詩 147:14;申 32:13-14。極其美麗] 這種美麗不僅是城市的(詩 48:2),更是擬人化的國家或人民的(結 16:14)。興盛成為一個王國] 或,達到王室地位。這並非指以色列在掃羅或更持久的大衛統治下建立君主制的歷史事實。而是以色列本身,被擬人化為一個女人,達到了王室地位,也就是說,在周圍國家中成為一個獨立的國家,成為眾女王中的女王。七十士譯本(LXX.)中缺少這些詞。
以西結書 16:14 14. 她的美名因她的美麗而傳遍列國。這部分包括國家的繁榮和成功,或許也指城市的美麗(哀 2:15,完美的華美,全地的喜樂,詩 50:2),以及土地的美麗,這常被頌揚(結 20:6;結 20:15,萬國的榮耀,參閱但 8:9;但 11:16;但 11:41;亞 7:14);部分也包括耶和華及其同在所賜予她的更高層次的榮耀,其意義如申 4:6-8。我的華美] 或,我的裝飾;由我所賜予的(結 16:10-13);這很難理解為賽 60:1 的意思,即耶路撒冷的美麗只是耶和華榮耀的反映,祂在她中間。這些經文寓言式地闡述了以色列歷史的第二個時期:耶和華將她從埃及救贖出來,與她立約成為她的上帝,引導她進入應許之地,使她成為那裡的首要強權,並將那美好之地的一切財富賜予她。其他先知更簡潔地頌揚了這個早期時期:「我記得你年輕時的恩慈,你訂婚時的愛;你如何在曠野,在未曾耕種之地跟隨我」(耶 2:2);「我在曠野中找到以色列,如同葡萄;我看見你們的列祖,如同無花果樹初熟的果子」(何 9:10;參閱申 32:10)。
以西結書 16:15 15. 因為你的美名] 在意識到這一點時。她對自己美麗和名聲的意識,使她失去了依賴和責任感,她在自己的想像中變得虛榮。另一位先知對巴比倫表達了同樣的想法:「你說:我必永遠作主母,以致你沒有將這些事放在心上,也沒有考慮它們的結局……你曾說:沒有人看見我」(賽 47:7;賽 47:10)。哈弗尼克(Hävern.)引用奧維德(Ovid)《節日》(Fasti),i. 419,「驕傲存在於美麗之中,傲慢隨形而至。」每個路過的人] 這是從妓女坐在路邊的習慣中取出的比喻,創 38:14;耶 3:2,「你在路上為他們坐著,如同沙漠中的阿拉伯人。」他的就是] 賣淫是沒有選擇的,耶 3:2;參閱結 23:40。所表達的觀點是人民根深蒂固的傾向,即世世代代與之接觸的國家,他們都會採納其宗教習俗(結 16:23 等)。這個短語很特別,七十士譯本(LXX.)中沒有。
以西結書 16:15-22 15-22。她將耶和華賜予她的一切禮物都拿去獻給偶像:她的衣裳(結 16:16;結 16:18)、她的金銀(結 16:17),以及她精緻的飲食(結 16:19)。而且,彷彿這還不夠,她甚至將屬於耶和華的孩子獻給她的偶像(結 16:20-21)。
以西結書 16:15-34 15-34。妻子的不忠——以色列的偶像崇拜和與外國結盟的偶像崇拜 以色列的偶像崇拜被比喻為妻子對丈夫的不忠,這在何西阿書之後的先知書中很常見,尤其是在耶利米書中(以賽亞書中只有一處經文,結 1:21)。這些偶像崇拜似乎分為兩個階段:結 16:15-22,她沉迷於居住在其中的迦南人的崇拜和宗教習俗;以及結 16:23-34,她與外國人民結盟並採納他們的宗教。
以西結書 16:16 16. 她取了她的「衣服」,就是耶和華賜給她遮身的麻和羊毛(何 2:9),並在高處為她在那裡敬拜的偶像搭帳篷。關於「高處」,參閱結 6:3。「用各色裝飾的高處」(R. V.)可能是帳篷,或者指的是掛毯或地毯。在王下 23:7 中提到婦女「為亞舍拉織帳篷」;參閱王上 13:32;王下 17:29。這樣的事不應發生] 或,不應發生。這是一種對剛才提到的可恥行為表示厭惡和憎惡的感嘆。所給出的譯文很難從這些詞中提取出來,這些詞可能在某種程度上是錯誤的,儘管七十士譯本(LXX.)已經讀過(帶有不同的發音)。或許可以比較結 20:29。
以西結書 16:17 17. 參閱何 2:8,我增多她的金銀,他們卻用來供奉巴力。人形偶像] 耶路撒冷是一個不忠的妻子,所以偶像都是「人」。這些偶像是神祇的形象;這位先知可能認為耶和華的形象與任何其他神祇的形象之間沒有什麼區別。很可能,除了牛犢偶像之外,耶和華以及其他神祇的象徵都是人形的;參閱關於特拉芬(Teraphim)的撒上 19:13。有些人冒險提出的「男性偶像」(旁註)是陽具的表現,這種說法幾乎沒有支持。的確,耶羅米(Jerome)認為亞撒的母親瑪迦所設立的「可怕物體」是普里阿普斯(Priapus)的偶像(代下 15:16,參閱王上 15:13),但這只是猜測;而賽 57:8 這段經文過於模糊,無法依賴(參閱 W. R. Smith 教授,《閃族宗教》,第 437 頁)。繡花……遮蓋他們] 參閱結 16:10;結 16:13。偶像穿衣的習俗可由耶 10:9 說明,「有銀子打成薄片……藍色和紫色作他們的衣服;這都是巧匠的工作。」你擺上我的油] 你擺上。這指的是獻給偶像的祭物。主稱之為「我的」,因為這是祂應得的,或者更確切地說,因為是祂賜給以色列的,何 2:8,「她不知道是我賜給她五穀、新酒和油……我必在適當的時候收回我的五穀。」
以西結書 16:19 19. 馨香之氣] 參閱結 6:13。詞語「事情就這樣成了」以譴責的語氣強調了所做之事。
以西結書 16:20 20 等。獻祭兒童 耶和華是理想化社群的丈夫,而個別成員是祂的兒女。人祭雖然罕見,但在早期以色列並非完全未知,正如耶弗他(Jephthah)的例子所證明(士師記 11 章)。它們在迦南人和鄰近民族中可能更為普遍,儘管即使在他們中間,可能也只在極度困境時才訴諸此舉,以期平息神祇的憤怒或獲得其恩惠(參閱摩押王悲慘的故事,王下 3:27)。在以色列的早期歷史中,沒有人祭的例子,因為亞甲的屠殺(撒上 15:33)和吊死掃羅的七個後裔(撒母耳記下 21 章)都不嚴格屬於獻祭的範疇;但猶大王亞哈斯據說曾使他的兒子經火(王下 16:3),他引入的這種做法被瑪拿西(王下 21:6)效法,並且一定在人民中蔓延(耶 7:31;耶 19:5;耶 32:35)。「使經火」這個短語可能被解釋為僅僅是火的潔淨或淨化,不意味著孩子的死亡。然而,這不可能,因為這位先知使用了獻祭(結 16:20)和屠殺(結 16:21)的詞語,而耶利米說人民建造高處,「用火焚燒他們的兒女,作為獻給巴力的燔祭」(結 19:5)。孩子當然不是活活燒死,而是像其他祭物一樣被殺,並作為燔祭獻上。這種做法在東方廣泛存在,王下 17:31。關於更多內容,請參閱結 20:25 等。20. 被吞噬] 即,在火中。
以西結書 16:21 21. 你已……交付他們] 或,你曾交付他們,如修訂版(R.V.)所說,使他們。孩子在火中被焚燒時,就歸於神祇所有。
以西結書 16:22 22. 耶路撒冷沉迷於她的不忠,以至於她忘記了她早期的歷史,「她年輕時的羞恥」,以及耶和華對她所施的憐憫。關於「污穢」,參閱結 16:6。
以西結書 16:23 23. 在你一切的邪惡之後] 前面經文所描述的邪惡是迦南的偶像崇拜;在此之後是外國的偶像崇拜。七十士譯本(LXX.)省略了「禍哉,禍哉於你」這句話。
以西結書 16:23-34 23-34。她與外邦人的不忠,即她與偶像崇拜國家結盟並採納其宗教儀式:埃及(結 16:23-27)、亞述(結 16:28)和迦勒底(結 16:29 等)。何西阿書已經將外國聯盟斥為淫亂;然而,以西結所譴責的並非這些聯盟的政治層面,而是其宗教後果。此類聯盟之後,往往伴隨著與之結盟的國家的風俗和崇拜(賽 2:5 等)。自然地,當以色列臣服於東方大帝國時,這些國家及其風俗和宗教的壓倒性影響也廣泛地被感受到。那些賦予他們普世帝國的神祇被引入並受到崇拜。在猶大國衰落的歲月裡,似乎有大量外國偶像崇拜的入侵,而王國在這方面沉淪到北方從未達到的程度。
以西結書 16:24 24. 一個顯著的地方] 這個詞用於「背部」、「盾牌的凸起」等,意指某種程度上的高起,可能呈拱形;修訂版(R.V.)旁註為拱形房間。它似乎與本節和結 16:25 中所稱的「高處」或更確切地說:「高地」或「高處」是同一回事(與通常譯為「高處」的詞不同)。這裡指的必定是小型的神龕,因為它們被設置在每條街道上,以及每個路口。如果這些地方是拱門或拱頂,沒有理由認為它們被用於實際的賣淫,如欽定版(A.V.)旁註所暗示的。這種語言是偶像崇拜的比喻,耶 2:20;耶 3:2。
以西結書 16:25 25. 你的高處] 參閱結 16:24。使……可憎] 這個意思值得懷疑;這個詞的意思是憎惡,因此是羞辱或輕視,或者我們可以說「玷污你的美麗」。
以西結書 16:26 26. 埃及的偶像崇拜。你也犯了] 你也犯了。敘述時態應貫穿始終。肉體肥大] 帶有淫穢的意味。參閱結 23:20。這個表達可能被選來代表埃及偶像崇拜的殘暴,這在某些方面比任何民族的偶像崇拜都更為卑劣。
以西結書 16:27 27. 我已伸出] 我伸出……並減少……那些恨惡……感到羞恥。這似乎指的是士師時代末期非利士人統治的遙遠時期。你的日常食物] 或,分配的份額,出 21:10。這種措施是受冒犯的丈夫可能採取的。何 2:9,「因此,我必在適當的時候收回我的五穀,在適當的季節收回我的新酒。」非利士人的女兒] 即城市或小的非利士領地。這句話可能解釋了「減少你的份額」——她的領土被敵人佔領。感到羞恥的] 感到羞恥。參閱摩 3:9,「你們要在亞實突的宮殿中宣告,在撒馬利亞的山上說:聚集起來,看那其中的壓迫。」先知是否從歷史資料中談論以色列早期生活中的埃及偶像崇拜,可能不確定。這個時期的這種偶像崇拜似乎在其他地方沒有提及;比較士 10:6 的列表。可能正如他指責人民在埃及的偶像崇拜(結 20:7;結 23:3;結 23:8;結 23:19;結 23:21),他們即使在士師時期也可能沒有完全擺脫它。這個國家與埃及的聯繫一直非常密切。
以西結書 16:28 28. 與亞述的不忠。歷史時態「你曾行淫」更好。摩 5:26 似乎已經提到了亞述神祇的名字,因為這段經文很難指他自己以外的任何時期。耶 2:18;耶 2:36。
以西結書 16:29 29. 與迦勒底人的不忠。過去式更好:你曾多行。在迦南地] 更確切地說:與(字面意思是「向」)商人的地,即迦勒底。結 17:4 再次提到,貿易之地。何西阿(結 12:7)以類似的輕蔑語氣稱呼以色列。參閱箴 31:24;賽 47:15。
以西結書 16:30 30. 你的心何等軟弱] 即,何等為情所困,被慾望所吞噬。「心」(陰性)這個詞在其他地方沒有出現,而複數(詩 7:10;箴 15:11)幾乎不能作為其證據(Ges.)。七十士譯本(LXX.)譯為:我將如何對待你的女兒(與何 11:9「我將如何對待你,以法蓮」完全相同)。我們目前的文本在譯者面前:「你的女兒」是「你的心」帶有不同的標點;而「軟弱」可能被讀作動詞「充滿」的一部分(拼寫如伯 8:21),並自由翻譯。然而,文本可能存在錯誤。專橫……女人] 並非積極的:專橫的;而是消極的:不受控制的,放蕩的。
以西結書 16:31 31. 概括她放蕩不羈的行為,並補充一個特徵,表明她的放蕩無與倫比——其他妓女收取報酬,她卻給予報酬。因為你輕視報酬] 更確切地說:你沒有像妓女那樣,嘲笑她的報酬(R.V. 旁註),字面意思是「在嘲笑報酬中」。這些詞描述了妓女的一個特徵,而不是耶路撒冷與她們不同的一個特徵。關於嘲笑或「譏笑」,參閱結 22:5;王下 2:23;哈 1:10;詩 44:14;耶 20:8 等。妓女嘲笑她的報酬是為了增加它;耶路撒冷不想要報酬,她反而提供報酬(結 16:33)。
以西結書 16:32 32. 似乎打斷了上下文,被視為一個旁註。詞語「代替她的丈夫」應為「在她的丈夫之下」,儘管是她的丈夫的(參閱結 23:5,當她是我的時候;民 5:19)。這些子句可能帶有感嘆語氣:一個犯姦淫的妻子!儘管是她的丈夫的(儘管已婚),她卻接納陌生人!也可能將這段話理解為呼格:哦,淫婦,等等。七十士譯本(LXX.)讀法不同,這節經文並非沒有疑點。
以西結書 16:34 34. 從別的婦人] 如此斷句:「從別的婦人:因為你行淫,卻沒有人追隨你行淫;又因為你給人報酬,卻沒有人給你報酬;所以你與眾不同。」何 8:9,以法蓮僱用愛人;耶 2:23-25;耶 3:1-2。
以西結書 16:35-43 35-43。懲罰淫婦和殺嬰者 這種懲罰以混合的比喻來描述:首先,結 16:36-39,以一種傾向於轉化為耶路撒冷毀滅的字面描述的比喻;其次,結 16:40-43,以一種受普通淫婦懲罰所啟發的比喻。
以西結書 16:36 36. 你的污穢] 「赤身」的平行語要求這樣的意思;猶太傳統亦然。希伯來文是「黃銅」的常用詞,但這裡任何關於「報酬」或金錢的提及都是不可能的。參閱杜克斯(Dukes),《密示拿語》(Spr. d. Mischnah),第 37 頁。蓋格爾(Geiger),《原稿》(Urschrift),第 392 頁。弗里德里希·德利奇(Fried. Del.)在巴爾(Baer)的《以西結書》(Ezek.)中,第 xiv 頁,略有不同。
以西結書 16:37 37. 你所有的愛人] 那些她尋求結盟的異教國家,何 2:10。取悅] 字面意思是「你曾令誰喜悅或甜蜜」——帶有感官上的暗示。你所恨惡的] 那些沒有結盟的國家,例如非利士人。
以西結書 16:38 38. 流血] 指殺嬰,結 16:20;結 16:36。參閱結 23:45;利 20:10;申 22:22。在憤怒中給你血] 字面意思是「使你成為憤怒的血」,即給你帶來憤怒和嫉妒所施行的血腥死亡。關於比較,參閱結 26:21,35:6。
以西結書 16:39 39. 關於「顯著的地方」和「高處」,參閱結 16:24。剝去你的衣服] 這可能指的是公開羞辱淫婦的野蠻習俗,結 16:37。結 23:26;何 2:10。
以西結書 16:40 40. 一群人攻擊你] 一個會眾或公開集會,淫婦將在那裡受審並被處決;利 20:2;申 22:21(參閱王上 21:9-15),箴 5:8-14,「我在會眾和集會中幾乎陷入一切邪惡(死亡的危險)。」淫婦的死刑是石刑;利 20:10;申 22:22;約 8:5。
以西結書 16:41 41. 用火焚燒你的房屋] 這是一種常見的懲罰方式,例如非利士人對參孫的岳父所做的(士 15:6);以法蓮威脅耶弗他(士 12:1)。另參閱押沙龍對約押因不理會王子的信息而採取的即時行動(撒下 14:30),參閱書 7:25。許多婦人眼前] 指鄰近的國家。這可能指的是讓婦女目睹淫婦的命運,以便她們引以為戒的習俗。
以西結書 16:42 42. 使我的憤怒……平息] 即,滿足和平息它。
**以西結書 16:45**
**45. 那厭惡她丈夫的]** 在寓言的意義上,「厭惡她丈夫」應指她更換了她的神;就耶路撒冷和撒馬利亞而言,這指控是可理解的,因為耶和華是她們的丈夫(結 23)。但這樣的指控很難加諸於迦南人、赫人母親和所多瑪(耶 2:11)。先知似乎脫離了寓言,將真實的特徵引入他的描述中,並提及實際的姦淫和不忠,這些是迦南民族的特徵。另一種解釋,與提奧多雷特(Theodoret)一樣古老,認為耶和華甚至是赫人母親的「丈夫」,異教的偶像崇拜是對真神的背叛。這種反思對於這個時代的先知來說並不自然,儘管聖保羅(St Paul)也有類似的想法(羅 1)。同時,這位先知預言了所多瑪的復興及其與主子民的聯合。科尼爾(Cornill)認為解釋上的困難是無法克服的,因此將這些詞語視為旁註而刪除。**你姊妹的姊妹]** 耶路撒冷的姊妹是撒馬利亞和所多瑪,她們之間有著真正的家族相似性。**你們的母親]** 「你們」(複數)指的是這三姊妹。
**以西結書 16:46**
**46. 大姊]** 「大」字原文為「更大」,指的是撒馬利亞更大的政治重要性和更廣闊的領土;另一方面,所多瑪則比猶大更小。在估計天象方位時,觀看者面向東方,左邊是北方,依此類推。**她的女兒們]** 即附屬城鎮。
**以西結書 16:47**
**47. 彷彿那是一件極小的事]** 或按時間順序:「但只是一小段時間,然後,」即你很快就被敗壞了;儘管這裡似乎沒有提及任何實際的公義時期,例如大衛時代。(這個奇怪的詞 **קְאַט**(q’aṭ)是完全未知的;與阿拉伯語 **قَطّ**(qaṭṭ)或亞述語「一點點」(Fried. Del. p. xvi.)的任何聯繫都不太可能。如果這個詞不是前面聲音的回響,它可能是一個「小」字的片段,參閱賽 16:14;賽 29:17。)參閱結 5:6-7。
**以西結書 16:47-51**
**47–51. 耶路撒冷的墮落超越了她的兩個姊妹:所多瑪(結 16:48-50)和撒馬利亞(結 16:51)。**
**以西結書 16:48**
**48. 參閱太 10:15;太 11:24。**
**以西結書 16:49**
**49. 豐裕的閒散]** 繁榮安逸,如修訂版聖經(R.V.)所譯,原文直譯為「安靜的繁榮」。所多瑪生活在安全之中,沒有遭受災難,正如耶 48:11 論及摩押所說:「摩押自幼安逸,如酒在渣滓上澄清,沒有從這器皿倒在那器皿,也未曾被擄去。」關於「糧食豐足」以及隨之而來的驕傲和忘記神,參閱申 32:15;何 13:6;箴 30:7。**堅固手]** 或作「抓住手」,即幫助或拯救。繁榮導致驕傲和不人道,然後是可憎之事(結 16:50)。
**以西結書 16:50**
**50. 照我所看為好的]** 或作「當我看見時」。創 18:21,「我要下去,看看他們所行的,是否真與那達到我耳中的呼聲相符。」
**以西結書 16:51**
**51. 稱義了]** 耶 3:11,「背道的以色列比詭詐的猶大更顯為義。」猶大的可憎之事使撒馬利亞和所多瑪在比較之下顯得較為公義。
**以西結書 16:52**
**52. 應如此斷句:「你這為你姊妹判斷(為她們辯護)的,也要擔當你的羞辱;因你所行的罪比她們更可憎,她們就比你更公義。」** 耶路撒冷「判斷」或介入(撒上 2:25)她的姊妹,是因為她比她們更邪惡——她使她們相對顯得公義。「擔當你的羞辱」這句話可能意味著「在毀滅中承受你邪惡的後果」;然而,結 16:54;結 16:61;結 16:63 顯示,這裡指的是因她可憎之事的嚴重性而感到羞恥,因為她已證明她的姊妹比她更公義(參閱結 39:26)。先知假設了流亡,並展望復興的時刻。所多瑪和撒馬利亞也將與耶路撒冷一同復興,這將使她感到羞恥,因為她會覺得那些她因其惡名而不屑提及的(結 16:56)並非比她更壞,而是更好。
**以西結書 16:53**
**53. 所多瑪和撒馬利亞將被復興,耶路撒冷也將與她們一同復興。當我使他們歸回]** 更佳譯法為:「我必使他們歸回。」「轉回被擄」這句話可能意味著:轉變一個人的命運(原文直譯為「轉變」)。**你被擄之人被擄之地]** 大多數現代學者根據七十士譯本(LXX)稍作修改,譯為:「我必使你被擄之人歸回,在他們中間。」參閱賽 19:24,「當那日,以色列必與埃及、亞述三國一體,在地上成為福氣。」
**以西結書 16:54**
**54. 應讀作:「好叫你擔當你的羞辱,並因你所行的一切事,在安慰她們的事上感到羞恥。」** 耶路撒冷在邪惡上超越撒馬利亞和所多瑪,使她們感到自己的罪孽較輕,也促成了她們的復興,因此「安慰」了她們。
**以西結書 16:55**
**55. 當你姊妹]** 更佳譯法為:「你姊妹……你和你的女兒們。」在以色列的異教鄰邦被拔出後,又被復興回歸故土的這一觀念上,以西結一如既往地追隨耶利米;總體而言,參閱耶 12:14-17;摩押,耶 48:47;亞捫,耶 49:6;以攔,耶 49:39。
**以西結書 16:56**
**56. 耶路撒冷因所多瑪的邪惡和惡名而不屑提及她。** 另有學者以疑問句形式解釋:「所多瑪豈不是你口中的傳聞(道德上的笑柄)嗎?」但疑問句形式不甚穩妥。
**以西結書 16:57**
**57. 被顯露]** 即顯明。根據當時流行的思維模式,災難被視為邪惡的公認證據。當耶路撒冷遭受大災難時,她的邪惡就被揭露出來了(哀 1:8-9)。**你受辱的時候]** 更好的譯法是,如修訂版聖經(R.V.)所譯:「如同亞蘭眾女受辱的時候」——這是她們加諸於耶路撒冷的羞辱,而非反之,如欽定版聖經(A.V.)所譯。「時候」必須是現在,而非任何以前的時期,而這語言表達得有些笨拙。七十士譯本(LXX)讀作:「如同你現在是羞辱」(「現在」取代「時候」,並找到或插入代詞「你」)。譯作:「在你邪惡被揭露之前,如同現在,是一種羞辱……」(Hitz. Corn.),這幾乎不是希伯來文的句法。最簡單的方法是將「時候」改為「你」(參閱結 40:49 中「哪個」改為「十」的相反變化):**如同你是羞辱。亞蘭,和……她周圍的]** 提及亞蘭(希伯來文 **אֲרָם**,Aram)很奇怪,因為這裡指的是耶路撒冷的傾覆。對於亞蘭,敘利亞文本(Syriac)給出以東(d 代替 r,參閱結 27:16),這更為自然(參閱結 35:12ff.,結 25:5;結 25:12;結 25:15)。拉丁通行本(Vulg.)讀作「你周圍」,而敘利亞文本(Syr.)則缺少整個短語。無論如何,這裡指的是耶路撒冷。以西結在其他地方都沒有將敘利亞與以色列聯繫起來。**那輕視你的]** 或作「那侮辱你的」;參閱結 25:15。
**以西結書 16:58**
**58. 這一節和前幾節都假設了耶路撒冷的毀滅,先知對此深信不疑。**
**以西結書 16:59**
**59. 耶路撒冷的傾覆,在結 16:58 中被預言性地假設,現在受到直接的威脅。** 關於「誓言」,參閱申 29:12;申 29:14。
**以西結書 16:60**
**60. 主將以一個「永遠的」聖約取代舊約,因為舊約已被破壞。** 參閱結 37:26;賽 54:9-10;賽 55:3;耶 31:35-36;耶 32:40;耶 33:20-22。這聖約將是永遠的,因為他將赦免他們的罪(耶 31:34),將他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耶 31:33),並將他的敬畏(耶 32:40)放在他們心裡;賜給他們一個新心,將他的靈放在他們裡面(結 36:26)。關於「你幼年的日子」,參閱耶 2:2 和賽 54:6。
**以西結書 16:61**
**61. 所多瑪和撒馬利亞,耶路撒冷的姊妹,也將與她一同復興,並被賜給她作女兒。** 這種對她有罪姊妹的復興,以及她接納她們作女兒,將使耶路撒冷深切感受到自己的罪,她將為自己所做的一切感到羞恥。**不是憑你的聖約]** 這種接納撒馬利亞、所多瑪和她其他姊妹城市及民族作女兒的榮耀,不會是耶路撒冷與耶和華先前所立聖約的結果,因為她破壞了那個聖約。這將像新聖約本身一樣,是完全額外的,是神恩典的作為,絕不依賴於先前的關係(結 16:62)。
**以西結書 16:62**
**62. 我必堅立]** 「我」是強調語,與「不是憑你的聖約」相對。新聖約將顯示耶和華比他所有的懲罰都更美好。
**以西結書 16:63**
**63. 當我平息時]** 更好的主動語態譯法是:「當我赦免你時。」這個詞是祭祀上的專業術語,意為「贖罪」或「作代贖」。它可能意味著「遮蓋」,儘管它不再用於物理意義,而僅指罪或罪孽。因此,當神是行動者時,這種遮蓋罪孽就是赦免(耶 18:23;申 21:8 [施憐憫];代下 30:18)。重要的是要保留這個詞的主動意義。這裡描述的是神的作為,而不是對他心靈產生的影響。耶和華復興耶路撒冷的巨大恩典將使她謙卑和羞愧,當她回憶起她過去的邪惡時。所有懲罰都無法完全實現的,恩典將完全實現。耶路撒冷將不再「開口」,而是在羞愧卻喜樂的靜默中坐在神面前。他的良善和她自己的罪將如此充滿她的心,以至於這些思想深沉得無法用言語表達。以前她指責神的護理,認為她為她以前世代的罪孽受苦;以前她誇耀她在耶和華面前的地位,她的姊妹所多瑪不在她口中。現在她的心將默想其他事情。儘管以西結的語言和概念對西方人來說不如聖經其他一些作者的那麼熟悉和自然,但他的思想卻非常崇高。(1)淫婦的比喻表達了他強烈感受到的信念,即以色列在她的整個歷史中都得罪了耶和華,尤其是在事奉他的事上。雖然像阿摩司和何西阿這樣的早期先知譴責儀式和敬拜方式,因為這暗示了對耶和華的錯誤觀念,一種如此錯誤以至於與耶和華真實的本質毫無相符的觀念,但以西結譴責高處的敬拜本身就是錯誤的。他將高處視為迦南人的聖所,那裡的事奉並非事奉耶和華。當他說耶路撒冷與埃及、亞述和巴比倫不忠時,除了表達他相信耶和華的國度不像其他國度之一外,他還抨擊了人民在與各時代的國家建立關係時所表現出的奇怪迷戀,他們採納了這些國家的神祇和儀式。當以色列佔領那片土地時,迦南人的敬拜所發生的事,在整個歷史中都發生了,因為他們相繼受到周圍大國的影響。(2)當先知指責耶路撒冷在邪惡上超越撒馬利亞和所多瑪時,他的判斷與耶利米的判斷一致,部分基於耶路撒冷從她更廣泛的歷史中對耶和華有更充分的認識,因此她的罪比撒馬利亞更大。然而,這個判斷也可能部分基於客觀原因。從先知阿摩司和何西阿的記載來看,嚴格意義上的偶像崇拜在北方並不普遍。普遍存在的是對耶和華的感官崇拜,這是由於對他本質的錯誤觀念造成的,這種觀念可能源於與巴力崇拜觀念和事奉的長期混合。但在猶大後期的歷史中,偶像崇拜,即崇拜與耶和華不同的神祇,卻非常盛行。殘酷的獻祭兒童儀式似乎也未曾侵入北方王國。(3)然而,當先知將耶路撒冷的罪與撒馬利亞和所多瑪的罪聯繫起來,並且耶路撒冷的罪超越了她們,並將這個奇特的事實提升到神聖思想和護理運作的層面時,他的思想變得最為深刻。耶路撒冷的罪,在神所有的愛和恩惠中如此巨大,向他自己揭示了罪的本質及其對人的權勢,他憐憫地回憶起那些異教民族,如所多瑪,他們曾遭受他毫不留情的審判。他自己子民的墮落使他將外邦世界銘記於心。使徒保羅在說:「因他們的過失,救恩臨到外邦人;他們的被棄絕,就是世界的和好」(羅 11:11-12)時,觸及了相同或相關的思想。同樣,當先知說耶路撒冷「將因她稱義了她的姊妹而感到羞恥」時,這個思想與聖保羅所表達的「救恩臨到外邦人,為要激動他們(以色列)發憤」相似。參閱申 32:21。看到其他民族被她的神接納,喚醒了以色列對自己過去意義的認識,以及對她與神先前關係的回憶。最後,以色列的再次被接納和像所多瑪這樣的外邦民族的進入,闡明了救恩的方式,表明它是出於恩典,一種比所有審判都更強大,能戰勝罪惡並喚醒對罪惡的憂傷的恩典——他將所有人都圈在不順服之中,為要憐憫所有的人。無論是先知還是使徒,他們都沒有停留在次要原因的層面;他們將整個救恩運動提升到神聖思想和憐憫的層面。(4)先知預言了耶路撒冷、撒馬利亞和所多瑪的復興,並且耶路撒冷,儘管在邪惡上與她們如同姊妹,卻將接納所有這些或大或小的姊妹作女兒。那麼,在耶和華的新國度中,將只有一個母城,所有其他城市或民族都將是她的兒女。在先知的心中,即使撒馬利亞和所多瑪被毀滅,她們的身份依然存在,她們將會回憶並歸向主。在這樣的經文中,以西結書中不乏這種情況,即屬靈的概念或事實與他仍然覺得必須體現的外部形式之間存在著掙扎。是連像所多瑪這樣的人民也歸向耶和華的屬靈概念充滿了他的心;但他無法以其他方式表達這一點,只能說所多瑪將恢復她原來的景況。
**第十七章**
**第 17 章 詭詐的葡萄樹——西底家王對巴比倫王的背叛**
本章沒有日期。尼布甲尼撒在西底家第九年出現在巴勒斯坦,以懲罰他的不忠和與埃及的陰謀。本段假設了這種不忠,日期可能早一兩年(約公元前 590 年)。本章包含以下幾個部分:
首先,結 16:1-10。大鷹的謎語。
其次,結 16:11-21。謎語的解釋。
第三,結 16:22-24。應許耶和華將在以色列建立一個普世的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