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要用十幅幔子做帳幕。這些幔子要用撚的細麻和藍色、紫色、朱紅色[線]製造,並用巧匠的手工繡上基路伯。
2每幅幔子要長二十八肘,寬四肘,幔子都要一樣的尺寸。
3這五幅幔子要幅幅相連;那五幅幔子也要幅幅相連。
4在這相連的幔子末幅邊上要做藍色的鈕扣;在那相連的幔子末幅邊上也要照樣做。
5要在這相連的幔子上做五十個鈕扣;在那相連的幔子上也做五十個鈕扣,都要兩兩相對。
6又要做五十個金鉤,用鉤使幔子相連,這才成了一個帳幕。
7「你要用山羊[毛]織十一幅幔子,作為帳幕以上的罩棚。
8每幅幔子要長三十肘,寬四肘;十一幅幔子都要一樣的尺寸。
9要把五幅幔子連成一幅,又把六幅幔子連成一幅,這第六幅幔子要在罩棚的前面摺上去。
10在這相連的幔子末幅邊上要做五十個鈕扣;在那相連的幔子[末幅]邊上也做五十個鈕扣。
11又要做五十個銅鉤,鉤在鈕扣中,使罩棚連成一個。
12罩棚的幔子所餘那垂下來的半幅幔子,要垂在帳幕的後頭。
13罩棚的幔子所餘長的,這邊一肘,那邊一肘,要垂在帳幕的兩旁,遮蓋帳幕。
14又要用染紅的公羊皮做罩棚的蓋;再用海狗皮做一層罩棚上的頂蓋。
15「你要用皂莢木做帳幕的豎板。
16每塊要長十肘,寬一肘半;
17每塊必有兩榫相對。帳幕一切的板都要這樣做。
18帳幕的南面要做板二十塊。
19在這二十塊板底下要做四十個帶卯的銀座,兩卯接這塊板上的兩榫,兩卯接那塊板上的兩榫。
20帳幕第二面,就是北面,也要做板二十塊
21和帶卯的銀座四十個;這板底下有兩卯,那板底下也有兩卯。
22帳幕的後面,就是西面,要做板六塊。
23帳幕後面的拐角要做板兩塊。
24板的下半截要雙的,上半截要整的,直頂到第一個環子;兩塊都要這樣做兩個拐角。
25必有八塊板和十六個帶卯的銀座;這板底下有兩卯,那板底下也有兩卯。
26「你要用皂莢木做閂:為帳幕這面的板做五閂,
27為帳幕那面的板做五閂,又為帳幕後面的板做五閂。
28板腰間的中閂要從這一頭通到那一頭。
29板要用金子包裹,又要做板上的金環套閂;閂也要用金子包裹。
30要照着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立起帳幕。
31「你要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線],和撚的細麻織幔子,以巧匠的手工繡上基路伯。
32要把幔子掛在四根包金的皂莢木柱子上,柱子上當有金鉤,柱子安在四個帶卯的銀座上。
33要使幔子垂在鉤子下,把法櫃抬進幔子內;這幔子要將聖所和至聖所隔開。
34又要把施恩座安在至聖所內的法櫃上,
35把桌子安在幔子外帳幕的北面;把燈臺安在帳幕的南面,彼此相對。
36「你要拿藍色、紫色、朱紅色[線],和撚的細麻,用繡花的手工織帳幕的門簾。
37要用皂莢木為簾子做五根柱子,用金子包裹。柱子上當有金鉤;又要為柱子用銅鑄造五個帶卯的座。」
# 出埃及記 第26章
第26章。這「會幕」(Dwelling),或(修訂版聖經,RV.)「帳幕」(tabernacle),即(參閱出埃及記25:9的注釋)由帷幔構成的內部結構,支撐在木製框架上,形成聖所和至聖所。
出埃及記26:1 1. 帳幕] 會幕(Dwelling),此處使用此詞,正如經文本身清楚顯示,是其更嚴格的意義(參閱出埃及記25:9的注釋),指由掛毯帷幔構成的結構。參閱出埃及記40:2(附注釋)、3,民數記3:25。細麻] 即品質優良的細麻:參閱出埃及記25:4的注釋。藍色等] 即用這些顏色染色的線(出埃及記25:4)。基路伯] 在出埃及記25:18中描述的複合動物形象。巧匠的工] 或作,設計織工的工。「Cunning workman」(巧匠)不是一個好的翻譯;因為它缺乏必要的明確性。「Cunning」(即 kenning,知曉)是「熟練」的古語——或(出埃及記31:4)「熟練製作」——在欽定版聖經(AV.)中經常使用,並在修訂版聖經(RV.)中大多保留,用來表示各種技術技能(出埃及記38:23,創世記25:27,撒母耳記上16:16,歷代志下2:7,耶利米書9:17等)。然而,即使是「熟練的工匠」也不夠明確:希伯來文的意思是「設計者」或「規劃者」,即在織造中進行藝術設計的人,是這些章節中反覆使用的三個術語之一,用來區分三種不同等級的紡織品工藝。我們有:— (1) 織工的工(出埃及記28:32,出埃及記39:22;出埃及記39:27),即簡單的織造,只用一種材料織成的工:如藍色(出埃及記24:4,帷幔的環),出埃及記28:28(將聖袋連接到以弗得的帶子),31(以弗得的外袍),37(將金牌連接到大祭司頭巾的帶子);白色細麻(出埃及記28:39,頭巾),出埃及記39:27及以下(祭司的內袍和帽子);或細麻(出埃及記27:9,院子的帷幔),出埃及記39:28(祭司的內褲)。 (2) 繡工(或刺繡者)的工:出埃及記26:36,出埃及記27:16(會幕和院子入口的門簾);出埃及記28:39,出埃及記39:29(大祭司的腰帶)。毫無疑問,這個術語表示彩色斑斕的工藝:但它是否指用顏色織成的工,還是用顏色刺繡的工,則有爭議。根據 Kn. Di. 的說法,它是用藍色、紫色、朱紅色和白色紗線織成的工,排列成條紋或方格,但沒有圖案或金線(如第3種):Kennedy (EB. iv. 5289) 認為它是真正的刺繡,即織好的作品,之後用針繡上彩色圖案。相關的名詞「斑斕(或刺繡)的工」出現在士師記5:30,以西結書16:10;以西結書16:13;以西結書16:18;以西結書17:3(指斑斕的羽毛),以西結書26:16,以西結書27:7;以西結書27:16;以西結書27:24,詩篇45:14,歷代志上29:2†;動詞則在詩篇139:15(「奇妙地造成」)中出現。當貝都因人帳篷中將男性與女性隔開的白色羊毛地毯「織有花卉圖案」時,在阿拉伯語中用相應的分詞 marḳ ?ûm,「斑斕的」來表示(Burckh. Bedouins, i. 40)。 (3) 設計師的工,即用藍色、紫色、朱紅色和白色紗線織成的工,並藝術性地織入圖案(如這裡和第31節),或金線(出埃及記28:6;出埃及記28:15):出埃及記26:1(會幕的帷幔),31(幔子),出埃及記28:6(以弗得),15(烏陵和土明袋)。
出埃及記26:1-6 1-6(參閱出埃及記36:8-13)。構成會幕本身的華麗帷幔。這些帷幔共有十幅,每幅長28肘(42英尺),寬4肘(6英尺),全部由色彩豐富的掛毯製成,並織有基路伯的圖案(「設計師的工」)。當它們連接在一起時,形成一幅單一的大帷幔,長40肘(60英尺),寬28肘(42英尺)。
出埃及記26:3 3. 這些帷幔要連接起來,形成兩組,每組五幅,每組長28肘(42英尺),寬20肘(30英尺)。會幕長30肘,高和寬各10肘:帷幔鋪在其上,使其在後面垂下整個10肘的高度(前面有自己的「門簾」(第36節),不需要任何帷幔),並在兩側各垂下9肘。
出埃及記26:4-6 4-6。這些組要連接起來,形成一幅單一的大帷幔,寬28肘(42英尺),長40肘(60英尺)。連接方式是將50個紫色帶子的環連接到每組的一個外邊緣,並用金扣將其固定在對面的環上。4. 從邊緣] 在末端。在(第一)組中] 「Coupling」(連接)= 連接在一起的東西,即「組」。4節末,5b節。連接] 組(RVm.)。6節 會幕就成為一體] 它將由一幅單一的帷幔構成。
出埃及記26:7-13 出埃及記7-13(參閱出埃及記36:14-18)。會幕上的帳篷,由十一幅山羊毛布帷幔組成,每幅長30肘,寬4肘,連接在一起形成一幅單一的大帷幔,寬30肘,長44肘。貝都因人至今仍以同樣的方式用山羊毛製作帳篷:將寬約¾碼、長與帳篷寬度相同的山羊毛布條縫合在一起,形成一個能夠抵擋大雨的遮蓋物(Burckh. Bedouins, i. 37;參閱DB. iv. 717):比較雅歌1:5,其中提到了它們的深色。
出埃及記 26:8-9
8. 這裡所指的「幔子」(curtains),或者我們應稱之為「幅」(breadths),其尺寸。關於「十一」這個詞在後期希伯來文中的用法,請參閱 LOT. 156 註 9a。
9a. 這些幔子,或稱「幅」,應當彼此相連,形成兩組,一組由五幅組成,另一組由六幅組成。
9b.
**雙層**] 亦即,按普遍理解,在頂部鋪設雙層。
[圖片:會幕模型,由教授重建]
甘迺迪(Kennedy)指出,最外層的兩層遮蓋物(出埃及記 26:14)被移除,露出框架,框架上覆蓋著繡有基路伯圖案的掛毯帷幔(a a),以及「帳幕」的山羊毛帷幔(出埃及記 26:7)(b b),其中一個角落的框架(c),橫閂(d d d),幔子(e),以及前面的門簾(f)。(引自《赫斯廷斯聖經詞典》(Hastings’ Dictionary of the Bible),第四卷,第661頁)。這使得聖所入口上方形成一種門廊。然而,這並非希伯來文的自然含義。希伯來文的意思是,這幔子要在聖所前面對折,使其垂下兩肘,在門簾(第36節)上方形成一種垂飾,確保聖所內部完全黑暗(甘迺迪,第662a頁)。因此,應譯為「對折」(不加「在……上方」);詳情請參閱第12節的注釋。
出埃及記 26:10 10. 連接] 邊註的譯法較佳;參閱第4、5節。
出埃及記 26:10-11 10, 11. 兩組幔子,一組五幅,一組六幅,將如何連接在一起,即透過50個環,並以銅扣連接,這些環和扣分別附於每組末端幔子的外緣。
出埃及記 26:11 11. 銅] 指銅或青銅。金子(第6節)僅限於內層幔子的扣環,構成聖所本身。
出埃及記 26:12 12. 垂下] 希伯來文意為鬆散或自由,不一定指「垂下」。所餘的半幅幔子] 前面的幔子是雙層鋪設的(第9節):因此其寬度減半;幔子的總長度因此為42肘。由於聖所長30肘,高10肘,根據第9節下半句的通常觀點,12肘將垂在後面;根據甘迺迪(Kennedy)的觀點,10肘將垂在後面。因此,根據通常觀點,在後面「垂下」的「半幅幔子」(= 2肘)只能是超出10肘的2肘(迪利奇(Di.)如此認為),我們可以想像,整個12肘都被拉伸開,並像帳篷一樣釘在地上:然而,只將2肘說成是鬆散地垂在後面,這並不自然:我們更應期待將整個12肘都如此描述。如果我們可以假設第12節中「所餘的半幅幔子」這幾個字是一個錯誤的旁註,源於對第9節下半句的倉促閱讀,那麼這個困難就可以解決:如果這些字被省略,則垂在後面部分的長度就沒有被明確指定,當然可以是普通觀點(第9節下半句)所需的12肘,也可以是甘迺迪觀點所需的10肘。後者對第9節下半句的解釋更為恰當,並且還有一個優點,就是使山羊毛幔子在兩側和後面都對稱地垂下,即在每種情況下都恰好觸及地面。
出埃及記 26:13 13. 在聖所的兩側,山羊毛幔子寬30肘,而內層的繡花幔子寬28肘,前者自然會比後者低一肘,並觸及地面。
出埃及記 26:14 14. (參閱出埃及記 36:19)。兩層外罩,由更堅固、更厚實的材料製成,鋪在帳幕上,以防雨。諾納格爾(Kn.)提醒我們,在軍事遠征中,羅馬人冬天會用獸皮覆蓋他們的帳篷(sub pellibus hiemare)。染紅的公羊皮] 即皮革,不是用昂貴的腓尼基「朱紅色」(出埃及記 25:4)染色,而是可能(甘迺迪(Kennedy)認為),如七十士譯本(LXX)的 **ἐρυθροδανωμένοι**(eruthrodanōmenoi)所暗示,用茜草(**ἐρυθρόδανον**,eruthrodanon)染色。海狗皮] 儒艮皮(出埃及記 25:5)。聖所及其上方的罩子,透過繩索與釘入地面的橛子連接,像帳篷一樣固定在原位:參閱出埃及記 27:19,出埃及記 35:18,出埃及記 38:20;出埃及記 38:31。15–30(參閱出埃及記 36:20-34)。聖所的「板」,或者說,框架。有些細節存在很大困難:但總體意義是清楚的。「板」要用皂莢木製成,包上金子,每塊長10肘(15英尺),寬1½肘(2英尺3英寸):它們要直立放置,形成聖所的兩側和後面,每塊都安放在兩個銀座中:每側有二十塊,後面有六塊,在後面和側面交接的角落有兩塊特殊構造的板:五根閂,透過環連接到板上,將水平地沿著兩側和後面運行,以將它們牢固地固定在原位。
出埃及記 26:15
15. **boards**(板)] 可能是橫樑或框架:「板」這個詞所暗示的厚度,似乎比經文原意要薄得多。希伯來文 **קֶרֶשׁ**(qeresh),除了在此處的上下文(出現50次)之外,僅在結 27:6 中出現,指船的某個部分,該處描述為由象牙鑲嵌在黃楊木中製成(RV 譯為「benches」,RVm 譯為「deck」);其確切含義尚不確定。在此處,它通常被譯為「板」:但對於這種譯法,甘迺迪(Kennedy,p. 659b)提出了中肯的異議,即如果這些「板」是用來支撐幔子的,那麼幔子就必須掛在它們外面:然而,這些板子,如經文所描述的,彼此緊密相連,將在會幕的兩側和背面形成三面堅實的木牆;如果會幕的三面是由這些木牆構成的,那麼就難以理解為何經文會一致地說會幕是由幔子構成的(第1節等):而且,如果會幕的側面如此堅實,這些精美製作的幔子將會被遮蔽,不僅在外面會被山羊毛的幔子和兩層皮製的罩子遮蔽(這在任何情況下都會發生),而且在裡面也會被遮蔽(除了屋頂部分)。因此,甘迺迪有力地論證,**קְרָשִׁים**(qerashim)所描繪的,不是堅實的板子,而是木製框架(如圖所示),這些框架在為幔子和皮製罩子提供足夠支撐的同時,也能讓那些色彩豐富、繡有基路伯圖案的掛毯幔子在聖所內部顯現出來。甘迺迪的觀點無疑極大地改進了對會幕的理解:但由於賦予 **קֶרֶשׁ** 的含義是假設性的,因此難以完全無保留地接受它。
一個「框架」,連同其基座。
摘錄自《赫斯廷斯聖經詞典》(Hastings’ Dictionary of the Bible),第四卷,第660頁。**קְרָשִׁים**(qerashim,木板)的厚度並未具體說明。約瑟夫斯(Jos.,Ant. iii. 6. 3)記載其厚度為四指寬(約3英寸);拉什(Rashi,11世紀)、艾瓦爾德(Ew.)等人則認為其厚度為一肘(約18英寸)。第22節暗示作者所設想的厚度為半肘(約9英寸);但即使在此情況下,如果這些木板是實心的,其尺寸為15英尺 × 2英尺3英寸 × 9英寸,它們將會非常堅固,更像是「橫樑」而非「木板」。
**出埃及記 26:15-17**
**15–17. 帳幕的木質框架。**
**出埃及記 26:17**
**17. 榫頭**(tenons)**]** 字面意義為「手」,在此處比喻為支撐物:參閱 王上 7:32-33(英王欽定本譯為「軸」;更確切地說,應是洗衣盆底部的斜撐,將軸固定在原位),35節(盆頂部的支撐),36節(因35節的重複抄寫而訛誤:參閱 Skinner 在《世紀聖經》中的注釋),出 10:16(指寶座的「扶手」)。這些「手」或榫頭,按通常理解,是從板子底部突出的木釘,用以將它們牢固地固定在插座中(19節)。**連接**(joined)**]** 這個詞(僅在此處及平行經文 出 36:22 中出現)意指透過橫木連接(參閱同源詞 **שְׁלַבִּים** [shĕlabbim],王上 7:28-29†,「橫木」或「橫桿」[參閱 Skinner 的注釋:在英王欽定本中誤譯為「邊緣」],以及後聖經希伯來語 **שְׁלִיבָה** [shĕlîbâh],指梯子的「橫檔」),即用夾具固定在一起。每塊板子(或框架)的榫頭都透過板子底部的一個金屬夾具固定在原位。然而,Kennedy(第 660a 頁)將「手」理解為不是榫頭,而是「框架」本身的直立側面,並將 15-17 節翻譯如下:「你要為帳幕製作皂莢木的框架,直立著,——框架長十肘,框架寬一肘半,——即每個框架有兩根直立柱,彼此用橫桿連接(參閱插圖):你要為帳幕所有的框架這樣製作。」這種翻譯是完全合法的(因為希伯來文中,無論是 16 節還是 17 節都沒有「將是」),而且解釋也很巧妙:但很難確定這樣的「直立柱」在希伯來文中會被稱為「手」。**קְרָשִׁים**(qĕrâshim)意為「框架」的理解並不依賴於此;或許更穩妥的做法是堅持通常的翻譯「榫頭」。
**出埃及記 26:18**
**18. 南面朝南**(for the south side southward)**]** 字面意義上,與英文的重複語氣略有不同,是「朝向(那)南地,向南」。**נֶגֶב**(Negeb,南地)這個詞(正如亞蘭文所示,原意為「乾地」)是一個地理術語,指猶大南部的乾旱地區(創 12:9 修正版邊注,書 15:21,以及許多其他地方);由於這個地區位於迦南的南部,它成為希伯來文中「南方」最常用的詞。它在摩西五經中的使用表明,這是在以色列人定居迦南足夠長的時間,使「négeb」獲得此義之後寫成的。同樣的贅詞在 出 27:9,以及平行經文 出 38:9,出 36:23,結 47:19;結 48:28 中再次出現;在 出 27:13(平行經文 出 38:13),民 34:15 中也有類似的例子。
**出埃及記 26:18-25**
**18–25. 帳幕每邊框架的數量,以及將它們牢固固定在原位的安排。**
**出埃及記 26:19**
**19. 插座**(sockets)**]** 基礎(結 41:22 修正版邊注),或基座(參閱 伯 38:6 「根基」;歌 5:15 支撐柱),即實心的銀塊——根據 出 38:27,每塊重一他連得(約 96 磅)——放置在地面上,自然地,其中有「插座」以容納「榫頭」。一他連得聖所標準的銀子,可能重約 96 磅(DB. iii. 422b, 419b):因此,由於一立方英尺的銀重 655 磅,一他連得約為 250 立方英寸,即它可以形成一個約 7 英寸見方、5 英寸深的塊狀物:每個框架下要放置兩塊這樣的銀塊。然而,Kennedy 捨棄了 出 38:27,認為它是 P 文獻後期增補的一部分(參閱 出 38:24-31 的注釋),他將每個基座描繪成一個方形的底座,邊長 ¾ 肘,高一肘,整個形成框架下連續的牆;在這種情況下,每個基座的重量約為 1240 磅。
**出埃及記 26:22**
**22. 西面**(westward)**]** 字面意義為「海面」。海(即地中海)在希伯來文中是「西方」的常用詞;這種用法,就像 18 節中「négeb」意為「南方」一樣,只有在以色列人長期定居迦南之後才會出現。參閱 出 10:19;出 10:27;出 27:12;出 36:27;出 36:32;出 38:12。帳幕兩側的二十個框架構成了其總長度 30 肘(= 1 ½ × 20)。末端的六個框架將構成 9 肘:因此,由於帳幕的總寬度是 10 肘,如果兩側的框架厚度為 ½ 肘,那麼末端的六個框架將恰好填滿它們之間的 9 肘空間。
**出埃及記 26:23-24**
**23, 24. 兩個轉角框架。**
**出埃及記 26:24**
**24. 這是一個極其晦澀的經文,是所有釋經者的難題。** 在此僅需闡述 Kennedy 的觀點(第 661 頁);關於其他觀點的討論,讀者可參閱 McNeile,第 lxxv 頁及以後(另參閱 W. R. Smith, Journ. of Phil. xvi. 76)。在 22 節之後,這兩個額外的框架似乎並非真正需要:然而,它們顯然旨在加固帳幕後部的兩個轉角,其想法是後牆兩端的最後一個框架要加倍,第二個框架形成一個扶壁,從外部向上傾斜,並在 26 節及以後描述的橫閂最上方下方終止。這節經文可以翻譯為:「它們將從下方**雙重連接**(twinned)(英王欽定本邊注:即與末牆的兩個最外層框架成對,並與它們連接以增加額外強度),並且**一同**(together)(即兩者都一樣,如 申 12:22)**雙重連接**(twinned)(將 **וְתָמִים** [úàîéí] 讀作 **וְתָמִים** [úîéí],如同前面一樣)直到其頂部(即帳幕的頂部),直到第一個環(即帳幕後部最上面的環(參閱 29 節)):這樣就成了,等等。」必須承認,這個意思表達得有些扭曲:但沒有任何解釋是沒有異議的,也沒有提出更令人滿意的方案。
**出埃及記 26:25**
**25. 八個**(eight)**]** 即 22、23 節的 6 + 2。基座用於插座,如前所述。
**出埃及記 26:26-29**
**26–29. 橫閂。** 五根鍍金的皂莢木橫閂,透過金環固定在框架上,將水平地沿著帳幕的兩側和後部延伸,以將框架固定在原位。中間的橫閂在每種情況下都從一端延伸到另一端:其他橫閂,可以推斷,較短,或許如圖所示排列:經文沒有說明橫閂是在帳幕外部還是內部:但前者似乎更自然,也普遍被假定。
**出埃及記 26:30**
**30. 參閱 出 25:9;出 25:40;並參閱 出 40:18。樣式**(fashion)**]** 更確切地說,是「規定的規範」:參閱 王上 6:38,結 42:11;關於 **מִשְׁפָּט**(mishpâṭ)的此義,請參閱筆者的《耶利米書》,第 345 頁。
**出埃及記 26:31**
**31. 幔子**(a veil)**]** 希伯來文 **פָּרֹכֶת**(pârôketh),僅在 P 文獻中,在相同的語境下,以及 代下 3:14 中出現:其主要含義可能最初是「隔開之物」(參閱亞述語 parâku,意為「阻擋」或「隔開」,parakku,意為「房間」,特別是聖殿中的「聖所」;敘利亞語 perakkâ(借詞),意為「聖所」)。在 來 6:19 及以後,來 9:7-8,來 10:19-22 中,幔子(暗示大祭司獨自一人,且每年只進入至聖所一次)被視為阻礙親近神的障礙,這障礙被基督打破了,當祂藉著自己的血進入天上的「聖所」時(來 9:12;來 9:24-26)。**巧匠**(cunning workman)**]** 指設計者(1節)。
**出埃及記 26:31-35**
**31–35. 幔子,用以將聖所與至聖所隔開,由與幔子(1節)相同的華麗彩色掛毯製成,上面織有基路伯的圖案(「設計者的作品」),懸掛在四根鍍金的皂莢木柱上,31-33節(參閱 出 36:35-36)。約櫃、陳設餅的桌子和燈臺的位置,34-35節(參閱 出 40:20;出 40:22;出 40:24)。**
**出埃及記 26:32**
**32. 四個銀座**(four bases of silver)**]** 就像框架所依據的,19節及以後。
**出埃及記 26:33**
**33. 在鉤子底下**(under the clasps)**]** 6 節中提到的鉤子,它們必定位於(2、3節)距離帳幕前部 5 × 4 (= 20) 肘的地方,並且(由於帳幕長 30 肘)距離其後部 10 肘。因此,聖所長 20 肘,至聖所長 10 肘;由於後者也高 10 肘,寬 10 肘,它形成一個立方體。帳幕的長度和寬度恰好是所羅門聖殿(60 × 20 肘)的一半:至聖所的高度也是聖殿中至聖所(20 × 20 × 20 肘)的一半,但聖所的高度僅是聖殿中聖所(40 × 20 × 30 肘)的三分之一:參閱 王上 6:2;王上 6:16-17;王上 6:20 [「內殿」應讀作「最裡面的部分」或「聖所」,「殿」希伯來文 **הֵיכָל**(hêkâl)應讀作「大廳」;參閱第 259 頁]。
**出埃及記 26:35**
**35. 對著**(over against)**]** 相對著,在桌子的南邊。
**出埃及記 26:36-37**
**出埃及記 36-37(出 26:36-37)。門簾,用以遮蓋帳幕的入口。** 這門簾的材料與幔子(31節)相同,但由於它離聖所較遠,其工藝較不精細,是「繡花匠的作品」(work of the variegator),或「刺繡匠的作品」(embroiderer)(而非「設計者」或「圖案織工」的作品,參閱 1 節的注釋),且沒有基路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