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mbridge Bible 注釋|出埃及記 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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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合和本 出埃及記 第24章

1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和亞倫、拿答、亞比戶,並以色列長老中的七十人,都要上到我這裏來,遠遠地下拜。

2惟獨你可以親近耶和華;他們卻不可親近;百姓也不可和你一同上來。」

3摩西下山,將耶和華的命令典章都述說與百姓聽。眾百姓齊聲說:「耶和華所吩咐的,我們都必遵行。」

4摩西將耶和華的命令都寫上。清早起來,在山下築一座壇,按以色列十二支派立十二根柱子,

5又打發以色列人中的少年人去獻燔祭,又向耶和華獻牛為平安祭。

6摩西將血一半盛在盆中,一半灑在壇上;

7又將約書念給百姓聽。他們說:「耶和華所吩咐的,我們都必遵行。」

8摩西將血灑在百姓身上,說:「你看!這是立約的血,是耶和華按這一切話與你們立約[的憑據]。」

9摩西、亞倫、拿答、亞比戶,並以色列長老中的七十人,都上了山。

10他們看見以色列的上帝,他腳下彷彿有平鋪的藍寶石,如同天色明淨。

11他的手不加害在以色列的尊者身上。他們觀看上帝;他們又吃又喝。

12耶和華對摩西說:「你上山到我這裏來,住在這裏,我要將石版並我所寫的律法和誡命賜給你,使你可以教訓百姓。」

13摩西和他的幫手約書亞起來,上了上帝的山。

14摩西對長老說:「你們在這裏等着,等到我們再回來,有亞倫、戶珥與你們同在。凡有爭訟的,都可以就近他們去。」

15摩西上山,有雲彩把山遮蓋。

16耶和華的榮耀停於西奈山;雲彩遮蓋山六天,第七天他從雲中召摩西。

17耶和華的榮耀在山頂上,在以色列人眼前,形狀如烈火。

18摩西進入雲中上山,在山上四十晝夜。

# 出埃及記 第24章

耶和華的異象(第1-2節,9-11節)。聖約的批准(第3-8節)。摩西上山領受(E)石版(第12-15a節,18b節),以及(P)建造聖所的指示(第15b-18a節)。本章顯然不是一個整體。在出埃及記24:1中,摩西被指示「上山」,而他自出埃及記20:21以來就已經在那裡了;另一方面,第3-8節自然而然地接續了出埃及記20:22至23:33;摩西將他所領受的話語傳達給百姓,百姓也鄭重同意遵守。同樣地,如果第12節是第9-11節的真正續篇,摩西又被命令上山,而他已經在那裡了:然而,第12節會很自然地接續第8節(摩西當時在下面,與百姓在一起),而第9-11節顯然是第1-2節的適當續篇(比較第9節與第1節)。在本章的後半部分,第15b-18a節的措辭顯示它們屬於P。因此顯而易見,E的敘事(出埃及記20:1至23:33,24:3-8;24:12-15a,18b)在本章中被J的第1-2節,9-11節,以及P的第15b-18a節打斷了。關於E中第18b節的續篇,請參見出埃及記31:18b。

出埃及記24:1 1. **他對摩西說**:希伯來文如此。強調「摩西」暗示耶和華之前在敘事中已失落的部分曾對其他人說話。J的最後一段是出埃及記19:20-25,突然結束於一句話的中間。可以推斷,J中間失落的部分包含了摩西對百姓「說」(出埃及記19:25)的話,以及之後耶和華對百姓的一些命令——或許(參見Di., C.-H. ii. 134, McNeile, 32, Bä. XII, 以及《詮釋者》1908年10月號第9頁及以下清晰的陳述),出埃及記34:1-5;34:10-28,其原始形式(參見第364頁及以下)——與他現在給摩西的指示形成對比。**到耶和華那裡去**:耶和華以第三人稱稱呼自己,如出埃及記9:2,19:11;19:21-22;19:24。**拿答、亞比戶**:亞倫的兒子:出埃及記6:23,28:1,利未記10:1及以下。**以色列的七十位長老**:代表全體百姓。**遠遠地敬拜**:彷彿是為他們之後將要看見的異象(第9-11節)做準備。

出埃及記24:1-2 1–2 (J)。摩西、亞倫、拿答、亞比戶被召上山,到耶和華那裡。續篇見第9-11節。

出埃及記24:2 2. **他們(強調)**:亞倫、他的兩個兒子和長老們。**不可,等等**:請注意層次:百姓一般要留在山腳下;亞倫、他的兩個兒子和長老們上到山腰;只有摩西上到山頂(參見出埃及記19:21,20:21)。

出埃及記24:3 3. **一切的話……和一切的典章**:即(參見出埃及記21:1的注釋)出埃及記20:22至23:33所包含的積極命令和「典章」,或規定在特定情況下應如何做的裁決。百姓親耳聽見的十誡不能包含在所用的詞語中。然而,子句b中只提到「話語」這一事實表明,子句a中的「和一切的典章」可能是編輯者在將出埃及記21:2至22:17的「典章」置於現今位置時的添加(參見第12節的注釋)。

出埃及記24:3-8 3–8 (E)。出埃及記23:33的續篇。摩西將耶和華所說的話傳達給百姓;在百姓表示同意後,他鄭重地以這些話為基礎,在耶和華與以色列國之間締結了聖約。

出埃及記24:4 4. **寫下**:以便以實體形式保存,並作為永久聖約的基礎(第7節)。**築了一座壇**:參見出埃及記17:15;以及出埃及記20:24的注釋。**在山下**:參見出埃及記19:17。**十二根柱子**:或立石(參見出埃及記23:24的注釋);部分作為祭壇的常見附屬物,部分或許是作為聖約批准的見證(參見創世記31:45;約書亞記24:27)。

出埃及記24:5 5. **以色列人中的少年人**:在這些時代,殺牲、清理動物、將其部分擺放在祭壇上等職責,落在社群中最強壯、最活躍的成員身上(參見士師記17:5;Ew., Di.)。昂克羅斯譯本(Onk.)作「頭生的」。**燔祭和……平安祭**:參見出埃及記20:24的注釋。

出埃及記24:6 6. 一半的血灑在祭壇上;另一半(第8節)灑在百姓身上。聖約的批准方式各不相同:有時,例如,締約雙方被認為因一同吃鹽而受約束(參見利未記2:13,民數記18:19,歷代志下13:5),有時因一同參與獻祭餐而受約束(創世記31:54;參見此處第11節),在創世記15章,耶利米書34:18及以下,是藉著從被宰殺動物的兩半之間經過;特別是藉著使用血,這種習俗在世界許多地方仍然盛行,例如各方品嚐對方的血,或用血塗抹自己,或讓血與自己的血混合,等等,或雙方共同將手浸入被宰殺動物的血中,等等(參見希羅多德三. 8,四. 70,埃斯庫羅斯《七雄攻忒拜》43-48,色諾芬《遠征記》二. 2. 9:詳見Trumbull,《血之聖約》,1885年,第4-65頁)。因此,此處也類似:耶和華與百姓藉著獻祭的血灑在祭壇上(代表耶和華)和百姓身上,象徵性地結合在一起;這樣,他們之間的「聖約」或協議就得到了批准(參見詩篇50:5)。**盆**:希伯來文 **’aggânôth**,在其他地方只見於以賽亞書22:24,雅歌7:3。這不是出埃及記27:3中使用的祭司專門術語(**mizrâḳ**?)。**灑**:潑灑(或投擲):參見出埃及記29:16的注釋。第8節亦同。**在**:或「對著」——至少,如果此處可以預設該表達的後期意義(參見出埃及記29:16的注釋)。

出埃及記24:7 7. **約書**:剛才寫下的「書」或卷軸(第4節),包含出埃及記20:22至23:33的律法,聖約將以此為基礎(第8節)締結。然而,如果關於第3、12節的觀點是正確的,那麼這「書」將不包括出埃及記21:2至22:17的「典章」。

出埃及記24:8 8. **立約的血**:藉以批准聖約的血。參見希伯來書9:20;12:24(注意第18-21節);彼得前書1:2,以及霍特(Hort)的注釋(第23頁及以下);以及基督所立新「約」的「血」,馬太福音26:28 = 馬可福音14:24(參見路加福音22:20,哥林多前書11:25)。**關於**:基於(的基礎)。邊注的意譯是正確的。9–11 (J)。第1-2節的續篇。摩西、亞倫、拿答、亞比戶和七十位長老,按照第1節的指示,上山,看見了耶和華榮耀的異象。

出埃及記24:10 10. **他們看見,等等**:七十士譯本(LXX)為了避免讓人以為神可以被「看見」(參見出埃及記23:15b,33:20的注釋),意譯為「他們看見以色列神站立的地方」。**在他腳下,等等**:其意似乎是他們不是直接看見神的榮耀,而是從下方仰望時,透過看似透明的藍色藍寶石鋪路,其清澈可與天空相比。參見以西結在異象中看見神形體所坐的藍寶石寶座(以西結書1:26)。關於「藍寶石」的含義,請參見出埃及記28:18的注釋。**鋪設的工藝**:字面意思是磚或瓦的工藝。「明亮」(RVm.)的含義沒有用法支持。

出埃及記24:11 11. 一般的信念(參見出埃及記33:20的注釋)是,神不能被「看見」——除非是純粹屬靈的意義——而不受懲罰;但在這次場合,耶和華沒有向摩西或他的同伴伸出手(出埃及記9:15,22:8)來傷害他們。**以色列的尊貴人**:希伯來文 **‘ãẓîlîm**,在此處是唯一一次以這個意義出現。詞源不確定。在以賽亞書41:9中,**’âẓîl** 意為「角、角落」:所以或許,像 **pinnâh**(參見士師記20:2 RVm.),這個詞指的是有地位和責任的人,如同社群的「角落」或「支柱」。**觀看**:希伯來文 **ḥãzâh**,在散文中除了出埃及記18:21之外只在此處出現,但常用於先知看見異象(例如民數記24:4),而「先見」(阿摩司書7:12等)的其中一個詞就是這個動詞的分詞。七十士譯本(LXX)(參見第10節的注釋)意譯為「顯現在神的地方」。**又吃又喝**:即在獻祭餐中:參見出埃及記18:12的注釋。

出埃及記24:12 12. **石版**:上面刻有十誡。它們在後續經文中頻繁提及;而且,值得注意的是,以不同的表達方式,對應於五經的三個主要來源:「在出埃及記31:18b中,E,如同此處,說『石版』;P說『兩塊法版』(出埃及記31:18a,32:15a,34:29);J和申命記說『兩塊石版』(出埃及記34:1;34:4,申命記4:13;5:22 [希伯來文19],9:9-11,10:1;10:3)」(Di.):申命記也說(參見第175頁)『約版』(申命記9:9;9:11;9:15)。**律法(tôrâh)和誡命,就是我所寫的,為要教訓他們(即百姓)**:這些話指的是什麼是一個困難且不確定的問題。它不可能是十誡;因為它不僅必須與「石版」不同,而且十誡也不會被稱為 **tôrâh**。它不可能是「約書」;因為這已經「賜給」摩西並「寫下」了(第4、7節)。由於除了十誡之外,沒有什麼被稱為是耶和華「寫的」,因此極有可能的推測是,「我所寫的」這幾個字位置不對,應該跟在「石版」之後:「律法和誡命」可能指的是未來的事物(「將要賜給」):但這仍然是一個問題,那是什麼。它不可能是25-31章中關於會幕的指示(即使這些指示與出埃及記24:12-15a是同一作者所寫);因為這些也不會被稱為 **tôrâh**。最有可能(Bä. xlix)是指申命記5:31中摩西在何烈山領受的「誡命、律例和典章」,但在出埃及記6:1中,這些才在他們進入迦南前夕正式頒布給百姓。而這裡所指的「誡命」等,實際上似乎就是出埃及記21:2至22:17的「典章」。這些「典章」(參見第3節的注釋),很可能最初是由E在敘事的此處記錄的,即申命記現在的位置。申命記作者將他版本的「典章」,以及其他較古老的律法,放在摩西口中,不是在何烈山,而是在摩押平原:因此,當申命記與JE結合時,編纂者無法將兩個版本並列,於是將較早的版本(出埃及記21:2至22:17)放回與E在何烈山的其他律法結合(參見Kuenen, Hex. § xiii. 32; Bä. l.c.; McNeile, p. xxvii. f.)。

出埃及記24:12-15 12–15a (E)。第3-8節的續篇。摩西上山領受兩塊石版。

出埃及記24:13 13. **約書亞**:首次提及於出埃及記17:9。**他的幫手**:約書亞的固定稱謂:出埃及記33:11,民數記11:28,約書亞記1:1。**摩西就上山,等等**:將約書亞留在山下;參見出埃及記32:17及其注釋。**神的山**:參見出埃及記3:1的注釋。

出埃及記24:14 14. **他對長老說**:即在上山之前(第13節)。這些長老不是J在第1、9節中提到的七十位(其中沒有提到戶珥,而且他們在等待摩西回來時也不太可能發生訴訟爭議),而是營中的長老,他們在摩西不在時自然會帶領,並在此處被吩咐不要移動(與營地一起),直到他和約書亞回來。或許(Nöld., We., Bä.)「長老」甚至是為了與第1、9節協調而將「百姓」修正的。**凡有爭訟的,都可以就近他們**:如果在摩西不在期間,百姓中發生任何需要法官介入解決的爭議,都必須提交給亞倫和戶珥(出埃及記17:10;17:12),作為他的代表。第18章所建立的司法組織似乎並未預設;因此,本節支持了第18章曾位於第24章之後的結論(第162頁)。**爭訟**:字面意思是「話語」:參見出埃及記23:8的注釋;參見(希伯來文)以賽亞書50:8。

出埃及記24:15-18 15b–18a (P)。摩西被召上山頂的雲中。這些經文是P對出埃及記19章JE敘事的平行記載。15b. P中出埃及記19:1-2a的續篇。**雲彩**:在P中,這雲彩經常籠罩著耶和華的「榮耀」(參見關於會幕的注釋,出埃及記40:34及以下;以及出埃及記13:21-22末尾的注釋)。在此處,它在以色列人抵達西奈山後立即覆蓋了山:與出埃及記19:16形成對比。16. **耶和華的榮耀**:參見出埃及記16:10的注釋。**停留**:或居住:P中常用來指耶和華、雲彩或榮耀的詞。參見出埃及記25:8,29:45-46,40:35;民數記5:3;9:17-18;9:22;10:12;35:34;以及出埃及記25:8-9的注釋。17. 「榮耀」的光輝穿透了籠罩它的雲彩,向百姓顯現。**烈火**:即燃燒的火。參見以賽亞書29:6;30:27;30:30。18b (E)。續篇(省略了原始的連接詞)見出埃及記31:18b。根據E的記載,摩西在山上停留了一段時間,這從出埃及記32:1的措辭中顯而易見:「四十天」在申命記9:9;9:11中有所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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