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mbridge Bible 注釋|出埃及記 第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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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合和本 出埃及記 第17章

1以色列全會眾都遵耶和華的吩咐,按着站口從汛的曠野往前行,在利非訂安營。百姓沒有水喝,

2所以與摩西爭鬧,說:「給我們水喝吧!」摩西對他們說:「你們為甚麼與我爭鬧?為甚麼試探耶和華呢?」

3百姓在那裏甚渴,要喝水,就向摩西發怨言,說:「你為甚麼將我們從埃及領出來,使我們和我們的兒女並牲畜都渴死呢?」

4摩西就呼求耶和華說:「我向這百姓怎樣行呢?他們幾乎要拿石頭打死我。」

5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手裏拿着你先前擊打河水的杖,帶領以色列的幾個長老,從百姓面前走過去。

6我必在何烈的磐石那裏,站在你面前。你要擊打磐石,從磐石裏必有水流出來,使百姓可以喝。」摩西就在以色列的長老眼前這樣行了。

7他給那地方起名叫瑪撒,又叫米利巴;因以色列人爭鬧,又因他們試探耶和華,說:「耶和華是在我們中間不是?」

8那時,亞瑪力人來在利非訂,和以色列人爭戰。

9摩西對約書亞說:「你為我們選出人來,出去和亞瑪力人爭戰。明天我手裏要拿着上帝的杖,站在山頂上。」

10於是約書亞照着摩西對他所說的話行,和亞瑪力人爭戰。摩西、亞倫,與戶珥都上了山頂。

11摩西何時舉手,以色列人就得勝,何時垂手,亞瑪力人就得勝。

12但摩西的手發沉,他們就搬石頭來,放在他以下,他就坐在上面。亞倫與戶珥扶着他的手,一個在這邊,一個在那邊,他的手就穩住,直到日落的時候。

13約書亞用刀殺了亞瑪力王和他的百姓。

14耶和華對摩西說:「我要將亞瑪力的名號從天下全然塗抹了;你要將這話寫在書上作紀念,又念給約書亞聽。」

15摩西築了一座壇,起名叫「耶和華尼西」,

16又說:「耶和華已經起了誓,必世世代代和亞瑪力人爭戰。」

# 出埃及記 第17章

以色列人抵達利非訂。在瑪撒得水。戰勝亞瑪力人。第1節上半(至利非訂)具有祭司文獻(P)的所有特徵:本章其餘部分主要屬於以羅欣文獻(E)(特別注意第5、9節中的「杖」):但第3節讀起來像是第1節下半、第2節上半的重複;而第2節中的雙重問題,第7節中同一地點的相應雙重名稱,以及同一節中的雙重解釋,都強烈暗示著兩種來源的融合。這看起來像是以羅欣文獻(E)中的一個米利巴故事——與雅威文獻(J)中零星保存在民數記20:1-13(第1節下半、第3節上半、第5節)的米利巴故事重複——由於動機相似,在此與雅威文獻(J)中的瑪撒故事結合。

出埃及記 17:1 1a. 會眾] 見出埃及記12:3注釋。行程] 最好譯作「站」(marg.),即「拔營」(lit. pluckings up),意指(見出埃及記12:37注釋)拔起營寨。創世記13:3、民數記10:12、民數記33:2也有同樣的表達。根據民數記33:12-14(P),以色列人在汛的曠野和利非訂之間停留的站點是多弗加(Dophḳah)和亞錄(Alush)(兩者均未確定)。「行程」(journey,源自法語journée)在此可能用於其古義,指一天的路程。照耶和華的吩咐(希伯來文:口)] 這是祭司文獻(P)中常見的表達:民數記3:16、民數記3:19、民數記3:51、民數記4:37、民數記4:41等。利非訂] 可能位於寬闊而漫長的費蘭谷(Wâdy Feiran)上游,這是「半島上最美的山谷」(Burckh.)。正如出埃及記16:1所提及,從馬爾哈平原(plain el-Markhâ)可以到達費蘭谷,可以從平原中部沿東邊的西德拉谷(Seiḥ Sidreh)向上,或者在平原盡頭七英里處,從費蘭谷口本身進入:這兩條路線在距離費蘭谷口約16英里處匯合。費蘭谷向東延伸,深入半島腹地。從谷口約30英里處(見地圖),旅行者會看到,在他右邊三英里處,在阿傑拉谷(W. ‘Ajeleh)和阿利亞特谷(W. ‘Aleyat)之間,是塞爾巴爾山(J. Serbâl)的巍峨山峰;繼續沿費蘭谷向上,根據所走的路線(見第182頁),他會在30、37或41英里後到達摩西山(J. Mûsâ)。在阿利亞特谷與費蘭谷的交匯處,有古老主教城法蘭(Pharan)的遺跡,以及與之相關的教堂和修道院。在這些遺跡上方約四英里處,延伸著費蘭谷的綠洲,由一條永不枯竭的溪流灌溉,其中大量種植椰棗樹:布爾克哈特(Burckhardt,第602頁)說,花園和椰棗種植園,幾乎每個都由自己的水井灌溉,沿著這四英里不間斷地延伸:黃瓜、甜瓜、葫蘆,以及金合歡、羅望子和其他樹木也在那裡生長(參見帕爾默《出埃及記的曠野》(Palmer, Desert of the Ex.),第154、158頁,他將此描述為半島最肥沃的部分)。利非訂這個名字沒有被保留下來:但優西比烏(Eusebius,Onom. 145. 25)將其置於法蘭附近,而科斯馬斯·印第科普勒斯(Cosmas Indicopleustes,約公元535-540年)則將其與法蘭等同(Rob. i. 126;Ordn. Surv. p. 199);安東尼努斯(Antoninus,Itin. § 40),約公元570年寫作時,指出那裡展示了一個小禮拜堂,其祭壇據說立在支撐摩西雙手的石頭上。利普修斯(Lepsius)、埃伯斯(Ebers)和測量局(Ordnance Survey)的成員(除了F. W. Holland牧師)都接受了利非訂的這一認定,他們認為以色列人的營地並非在山谷深處的綠洲本身(那裡幾乎不需要水,第1節下半),而是在其下方三四英里處,而亞瑪力人則沿山谷而下,阻止以色列人佔領綠洲(Major Palmer, Sinai,2 pp. 207 f., 86)。山谷北緣有一座約720英尺高的山丘,名為塔胡內山(Jebel el-Taḥuneh,意為「風車山」),上面覆蓋著禮拜堂、修道室和墳墓的遺跡,被認為是摩西觀看戰鬥的地點(Ordn. Surv. p. 212;Prof. Palmer, Desert of the Ex. p. 162,附圖,地圖在第165頁對面;Major Palmer, Sinai, p. 138)。(F. W. Holland牧師和庫克教士(Canon Cook,Speaker’s Comm. pp. 138–40)將利非訂置於費蘭以東約27英里處,在狹窄的瓦提耶隘口(el-Waṭiyeh);凱爾(Keil)甚至將其置於瓦提耶隘口之外,在謝赫谷(W. Sheikh)進入拉哈平原(er-Râḥah)之處,就在摩西山以北。)迪爾曼(Dillm.)描述了關於利非訂位置的不同觀點;但他明智地沒有試圖在它們之間做出決定。1b–7. 在何烈山磐石中賜水給百姓。

出埃及記 17:2 2. 所以] 希伯來文僅為「和」。爭鬧] 即爭論、抗議。這個詞原意是在法庭上辯論案件;但它也常被更廣泛地使用。參見此處,在類似的敘述中,民數記20:3、民數記20:13;還有創世記26:20-22、創世記31:36(「爭吵」)、士師記11:25。(不是出埃及記2:13、出埃及記21:22中譯為「爭吵」的詞,那個詞意為爭吵或打鬥。)你們為何試探耶和華?] 藉著懷疑,即(第7節)祂是否真的在你們中間(參民數記11:20、民數記14:14),並能供應你們的需要。「試探」(Tempt)是一個誤導性的翻譯:因為在現代英語中,「試探」(to ‘tempt’)已獲得挑釁或引誘某人以使其以特定方式行事的意義:而希伯來文 **נִסָּה**(nissâh)是一個中性詞,意為測試或考驗某人,看他是否會以特定方式行事(出埃及記16:4),或者他所具有的品格是否穩固(列王紀上10:1)。上帝因此「考驗」(‘proves’)一個人,或將他置於考驗之下,以確定他的品格如何,或他對祂的忠誠是否真誠(出埃及記16:4、申命記8:2、申命記13:3;參創世記22:1、出埃及記15:25、出埃及記20:20:因此申命記4:34、申命記7:19、申命記29:3中的「試探」(‘temptations’)實際上是法老性情和目的的考驗或證明);而人測試或「考驗」(‘prove’)上帝,是當他們表現得好像質疑祂,從而挑戰祂證明祂的話語、應許或幫助的能力時;此處和第7節(參申命記6:16、詩篇95:9)、民數記14:22、詩篇78:18(見第19節及以下)、詩篇78:41、詩篇78:56、詩篇106:14,參以賽亞書7:12:在所有這些經文中,「試探」(‘tempt’)都模糊了原意。如果本章的分析(如上所述)是正確的,那麼這句話最初應在第3節之後。

出埃及記 17:3 3. 發怨言] 見出埃及記15:24注釋。為何,等等] 參民數記20:4-5;亦參出埃及記14:11及以下、出埃及記16:3。領我們上來] 進入西奈半島的高地。我們,等等] 希伯來文為「我,和我的兒女,和我的牲畜」——第一人稱單數代表百姓。民數記20:19等處亦同。

出埃及記 17:4 4. 哀求耶和華] 出埃及記14:15、出埃及記15:25。要用石頭打死我] 參撒母耳記上30:6。

出埃及記 17:5 5. 長老] 作為見證,以便向百姓證明所發生的事。你的杖,等等] 見出埃及記7:17b, 20b。河] 尼羅河:見出埃及記1:22注釋。

出埃及記 17:6 6. 站在你面前] 以我的全能與你同在(Di.):一個精妙而引人注目的擬人化。磐石] 並非特指某塊磐石,而是泛指岩石群(參出埃及記33:21-22)。在何烈山] 這個說法造成了很大的困難——至少對於那些將利非訂置於費蘭谷,並將西奈山(實質上等於何烈山)與摩西山(J. Mûsâ)等同的人來說,最短路線在費蘭谷之外24英里(見上文)。如果西奈山是塞爾巴爾山(J. Serbâl),即費蘭谷南邊的山,則沒有困難;如果西奈山是摩西山,而利非訂位於凱爾(Keil)所置之處,即拉哈平原(er-Râḥah)的東南入口,就在摩西山以北,也沒有困難。「何烈山」與「西奈山」同樣是頒布律法之地(見申命記4:15);因此,即使(見出埃及記3:1注釋)它可能是一個比「西奈山」更廣泛的術語,它也不太可能包含被崎嶇山區隔開,且只能通過至少24英里長的山谷才能到達的地區。因此,如果利非訂正確地置於費蘭谷,而摩西山正確地與西奈山等同,那麼最自然的假設是作者在寫作時對地形沒有準確的了解,並且沒有意識到「何烈山」離「利非訂」有多遠。然而,問題是第17-18章是否最初並非位於敘述的較晚點,即第34章之後(參第162頁),在這種情況下,利非訂可能靠近「何烈山」。

出埃及記 17:7 7. 瑪撒] 即「試驗」,源自 **נִסָּה**(nissâh),「試驗」,第2節。米利巴] 即「爭鬧」(創世記13:8),源自 **רִיב**(rîb),「爭鬧」,第2節。在民數記20:1-13(J和P)中,有一個類似的記載,讀起來像是一個不同的傳統,講述摩西從磐石(**סֶלַע**,séla‘,而非此處的 **צוּר**,ṣûr)中引水,地點在加低斯(Kadesh,即Ain Ḳadish,位於別是巴以南50英里),該泉水後來因以色列人在那裡與耶和華「爭鬧」而被稱為「米利巴水」(第3、13節等),或「米利巴加低斯水」(民數記27:14、以西結書48:28等)。在目前的敘述中,一個地方獲得兩個名稱是奇怪的;這無疑是如上文所建議的,由於兩個敘述的結合所致。瑪撒在申命記6:16、申命記9:22、申命記33:8(與民數記20章的「米利巴水」平行)、詩篇95:8(與「米利巴」平行)中也有提及。試探耶和華] 考驗耶和華:見第2節注釋。

出埃及記 17:8 8. 那時] 希伯來文為「和」(亞瑪力人來了等等)。「那時」(Then)所表達的直接順序在希伯來文中不一定暗示。與以色列人爭戰] 申命記25:18特別提到,亞瑪力人「在路上遇見以色列人」,「將你後面疲乏的人剪除,那時你疲乏困倦」,因炎熱或旅途中的其他意外而精疲力盡。

出埃及記 17:8-16 8–16. 戰勝亞瑪力人。亞瑪力人是我們所謂的游牧貝都因部落,據說他們居住在巴勒斯坦以南的沙漠中:在猶大的「南地」(Negeb)或「南方」,民數記13:29、民數記14:25、民數記14:43、民數記14:45,在加低斯附近創世記14:7,以及在同一地區撒母耳記上15:7、撒母耳記上27:8、撒母耳記上30:1:他們實際上與阿扎齊梅部落(Azâzimeh tribe)非常相似,該部落現在居住在西奈半島山脈和地中海之間,稱為提赫(Tih)的廣闊石灰岩高原的大部分地區。他們在此處出現在西奈半島並非實質性困難:正如迪爾曼(Di.)所言,「他們的一個分支可能定居在費蘭谷的綠洲或其附近(Leps., Ebers);或者他們可能在五月或六月將他們的羊群帶到山區較涼爽、較新鮮的牧場(Kn. Ke.);或者他們甚至可能從提赫的家園對以色列發動突襲(Bunsen)」:無論哪種假設是正確的,「居住在該地區稀少產物上的游牧民族,竭盡全力驅逐入侵者,這是很自然的。儘管敘述具有傳奇色彩,但其歷史基礎不容置疑」(Nöldeke, EB. i. 128)。

出埃及記 17:9 9. 約書亞] 此處首次提及。之後他頻繁出現在摩西五經中,作為摩西的侍從,出埃及記24:13、出埃及記32:17、出埃及記33:11、民數記11:28,以及其他地方。根據祭司文獻(P),他直到加低斯才獲得約書亞這個名字,民數記13:8、民數記13:16,此前他一直被稱為何西阿。神的杖] 如出埃及記4:20。

出埃及記 17:10 10. 戶珥] 雖然除了出埃及記24:14之外,戶珥只在此處被提及,但他必定是出埃及時期的一個重要人物。關於他的家族沒有提供任何細節。他不太可能與出埃及記31:2等處同名的比撒列的祖父是同一人。後來的猶太傳統(約瑟夫《猶太古史》Jos. Ant. iii. 2. 4)認為他是米利暗的丈夫。

出埃及記 17:11 11. 舉手] 一種姿態,部分暗示著奮力與精力,部分暗示著向上帝求助。

出埃及記 17:12 12. 穩固] 希伯來文為「穩固」(G.-K. § 141d);在其他地方總是具有道德意義,指堅定、忠誠。參見作者在《世紀聖經》(Century Bible)中哈巴谷書2:4的注釋。

出埃及記 17:13 13. 殺敗] 更確切地說,是「使之無力」,或(比喻意義上)「擊倒」(RVm.);字面意思是「削弱」[157]。這個動詞在希伯來文中只出現在約伯記14:10a(「人死而無力」)和以賽亞書14:12(**חָלַשׁ** 不能意為「擊倒」:可能應讀作「(躺在)屍體上無力」):但在他爾根(Targums)中可以找到;相關形容詞「軟弱」出現在約珥書4:10,在亞蘭文中很常見;名詞「軟弱」出現在出埃及記32:18。[157] 讀作及物動詞形式 **חִלֵּשׁ**,如約伯記12:21的他爾根(Targ.)。用刀殺] 字面意思是「照著刀口」,即刀所吞噬的(撒母耳記下11:25),等於「不留情面」。總是如此。「用刀殺」(With the edge)不正確。

出埃及記 17:14 14. 這事] 指前述事件。寫在書上] 希伯來文,按其標點,是「在書上」,因此常被認為是指摩西已經開始寫的歷史。但儘管這可能是希伯來文的意思,它肯定不是必要的意思:「希伯來文總是寫作『在書上』,民數記5:23、撒母耳記上10:25、耶利米書32:10、約伯記19:23(參以斯帖記9:25希伯來文)」(Di.);一個客體在希伯來文中被視為確定,不僅因為它已經為人所知或之前已被提及,也因為它是為特定目的而取用,因此在說話者或寫作者心中變得確定。參見G.-K. § 126r, s中的眾多例子:例如出埃及記16:32「一俄梅珥」,出埃及記21:20「用杖」,民數記21:9「把它掛在杆子上」,約書亞記2:15「用繩子」等等;在所有這些情況下,我們自然會說「一個」。傳說] 希伯來文為「放置」;其意是,將其銘刻在約書亞心中。「傳說」(Rehearse),至少按現在的理解,不是很合適。它原意(源自法語reharsar)是再次耙地,比喻為反覆重述:在士師記5:11、撒母耳記上17:31中,它用於「講述」、「背誦」的意義。因為(marg.)等等] 這事件的記憶要被保存下來,因為亞瑪力人在此事中表現出的不友善,耶和華定意要將他們的名從天下塗抹。我必將亞瑪力人的名從天下塗抹] 在申命記25:19中,以對以色列的命令形式重複。將「從天下塗抹」,亦見申命記9:14、申命記29:20。

出埃及記 17:14-15 14, 15. 為使勝利的記憶傳給後代而作的安排。

出埃及記 17:15 15. 摩西築了一座壇,在上面獻上感恩祭給耶和華,並為將來保存勝利的記憶。關於其他紀念性祭壇及其名稱的例子,見創世記33:20(除非,如這裡使用的動詞所暗示的,應將「祭壇」讀作「立石」(出埃及記24:4))、出埃及記35:7、約書亞記22:34、士師記6:24。耶和華尼西] 即「耶和華是我的旌旗」,彷彿說,祂是我們的領袖;我們在祂的旌旗下爭戰(詩篇20:5 [希伯來文「旌旗」不同]、7);祂的名是我們旗幟上的座右銘(Kn.)。

出埃及記 17:16 16. 摩西莊嚴的詩意宣告,代表耶和華起誓永遠與亞瑪力人爭戰。耶和華已起誓] 這個翻譯不可能是正確的。希伯來文是「手在(或向 [如出埃及記9:22-23希伯來文])耶和華的寶座上!」即我(摩西)起誓,手舉向耶和華在天上的寶座(見出埃及記6:8注釋)。Ew.(Hist. i. 251)、Di.亦持此觀點。但許多學者,如克萊里庫斯(Clericus)、J. D. 米歇爾(J. D. Mich.)、格塞尼烏斯(Ges.)、克諾貝爾(Kn.)、班奇(Bäntsch),將 **כֵּס**(kçs,意為「寶座」的縮寫)讀作 **נֵס**(nçs,意為「旌旗」),即「手在耶和華的旌旗上!」願它永遠忠於這旌旗,並準備好在未來與亞瑪力人的戰鬥中舉起它。這種讀法的好處是將摩西的話與第15節祭壇的名稱直接聯繫起來。亞瑪力人對以色列的這種不友善後來被苦澀地記住。在撒母耳記上15:2及以下,這被指定為掃羅遠征他們的原因;在申命記25:17-19中,摩西被描繪為勸誡以色列人記住這件事,並且當他們佔領迦南後,要謹記出埃及記17:14的命令,「將亞瑪力人的名從天下塗抹」。另參民數記24:20。然而,掃羅的突襲,儘管撒母耳記上15:8中使用的措辭,並未將整個部落滅絕:見撒母耳記上27:7、撒母耳記上30:1及以下(其中一夥亞瑪力人突襲洗革拉,後來被大衛擊敗,儘管有400人逃脫,第17節)、撒母耳記下8:12、歷代志上4:43(希西家時代,500名西緬人擊敗了他們的餘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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