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摩西牧養他岳父米甸祭司葉忒羅的羊群;一日領羊群往野外去,到了上帝的山,就是何烈山。
2耶和華的使者從荊棘裏火焰中向摩西顯現。摩西觀看,不料,荊棘被火燒着,卻沒有燒毀。
3摩西說:「我要過去看這大異象,這荊棘為何沒有燒壞呢?」
4耶和華上帝見他過去要看,就從荊棘裏呼叫說:「摩西!摩西!」他說:「我在這裏。」
5上帝說:「不要近前來。當把你腳上的鞋脫下來,因為你所站之地是聖地」;
6又說:「我是你父親的上帝,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摩西蒙上臉,因為怕看上帝。
7耶和華說:「我的百姓在埃及所受的困苦,我實在看見了;他們因受督工的轄制所發的哀聲,我也聽見了。我原知道他們的痛苦,
8我下來是要救他們脫離埃及人的手,領他們出了那地,到美好、寬闊、流奶與蜜之地,就是到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之地。
9現在以色列人的哀聲達到我耳中,我也看見埃及人怎樣欺壓他們。
10故此,我要打發你去見法老,使你可以將我的百姓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
11摩西對上帝說:「我是甚麼人,竟能去見法老,將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呢?」
12上帝說:「我必與你同在。你將百姓從埃及領出來之後,你們必在這山上事奉我;這就是我打發你去的證據。」
13摩西對上帝說:「我到以色列人那裏,對他們說:『你們祖宗的上帝打發我到你們這裏來。』他們若問我說:『他叫甚麼名字?』我要對他們說甚麼呢?」
14上帝對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又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那自有的打發我到你們這裏來。』」
15上帝又對摩西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耶和華-你們祖宗的上帝,就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打發我到你們這裏來。』耶和華是我的名,直到永遠;這也是我的紀念,直到萬代。
16你去招聚以色列的長老,對他們說:『耶和華-你們祖宗的上帝,就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向我顯現,說:我實在眷顧了你們,我也[看見]埃及人怎樣待你們。
17我也說:要將你們從埃及的困苦中領出來,往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的地去,就是到流奶與蜜之地。』
18他們必聽你的話。你和以色列的長老要去見埃及王,對他說:『耶和華-希伯來人的上帝遇見了我們,現在求你容我們往曠野去,走三天的路程,為要祭祀耶和華-我們的上帝。』
19我知道雖用大能的手,埃及王也不容你們去。
20我必伸手在埃及中間施行我一切的奇事,攻擊那地,然後他才容你們去。
21我必叫你們在埃及人眼前蒙恩,你們去的時候就不至於空手而去。
22但各婦女必向她的鄰舍,並居住在她家裏的女人,要金器銀器和衣裳,好給你們的兒女穿戴。這樣你們就把埃及人的[財物]奪去了。」
# 出埃及記 第三章
出埃及記 3:1 至 6:1 摩西蒙召與受命的第一個記載(J與E文獻) 摩西在何烈山異象中,蒙耶和華差遣,要將祂的百姓從埃及的壓迫中解救出來(出 3:1-10)。他預料到的四個困難,逐一得到解決:耶和華應許祂的扶持(出 3:11-12);祂向摩西宣告祂的名,並保證當以色列人聽見他們列祖的神差遣他時,他們會聽從他的話(出 3:13-22);為應對他們可能拒絕的情況,摩西被賦予行三個神蹟的能力,以證明他的使命(出 4:1-9);當他提出自己口才不佳,無法說服或勸導懷疑者時,他的哥哥亞倫被指派替他發言(出 4:10-17)。摩西隨後獲得葉忒羅的允許,前往埃及探望他的弟兄;他在曠野遇見亞倫;兩兄弟一同返回埃及,百姓也樂意聽從他們(出 4:18-31)。摩西和亞倫接著向法老請求允許以色列人在曠野守三天的節期,但法老斷然拒絕了(出 5:1-18):然而,耶和華應許祂自己仍將成就祂百姓的拯救(出 5:19 至 6:1)。這段敘事經仔細檢視,顯示出其編纂的痕跡。在第三章中,主要敘事是E文獻(注意在第4、6b、11、12、13a、14a、15a節中「神」一詞的頻繁出現),並夾雜著J文獻的較短段落;而在出 4:1 至 6:1 中,情況則相反,主要敘事是J文獻,並夾雜著E文獻的短段落(參看出 4:17-18;4:20b-21,27節的注釋)。
出埃及記 3:1 1. 摩西牧養他岳父的羊群。根據P文獻(出 7:7),摩西當時已八十歲,自從他逃離埃及(出 2:11)以來,約已過了四十年。但我們不應試圖將J和E文獻的敘事與P文獻的年代學框架相符(參看出 2:23 的注釋)。葉忒羅(Jethro)] 摩西岳父在E文獻中的名字(出 4:18,第18章)。在J文獻(民 10:29)以及士 4:11(RVm.)中,他被稱為何巴(Hobab)。參看出 2:18 的注釋。曠野的後面(即曠野的西方)] 那裡有良好的牧場。我們不確切知道所提及的「曠野」在哪裡;但從半島東部或南部(出 2:15)的地理位置轉變,至少將摩西帶到了「何烈山」。「夏季來臨時,所有貝都因人都會離開草木枯乾的低地,退往地勢較高的地方,那裡的牧草能保持更長時間的青翠」(Burckhardt, Syria, p. 482,引自Kn.)。神的山(the mountain of God)] 即一座聖山。出 4:27;18:5;24:13(皆為E文獻);王上 19:8 †。這可能是預先稱呼,因其後來的頒布律法(第19章)而獲得神聖性;但更可能(Ewald, Hist. ii. 43, 45, 103; Di.; W. R. Smith, Rel. Sem.2 p. 117 f.; Sayce, EHH. 188; DB. iv. 536b; Burney, Journ. of Theol. Studies, ix. (1908), p. 343 f.; 及其他人)是因其早已是一座古老的聖山。高聳入雲的山峰常被閃族人視為聖地;而「西乃」這個名字本身就暗示它源自巴比倫的月神「辛」(Sin)。安東尼努斯·普拉森提努斯(Antoninus Placentinus, Itin. c. 38)描述了約公元570年,當地阿拉伯人在傳統的西乃山每逢新月時,崇拜一個代表月神的白色大理石偶像。何烈(Horeb)] E文獻(此處,出 17:6,33:6)、申命記作者(申 1:2;1:6;1:19;4:10;4:15;5:2;9:8;18:16;29:1)以及王上 8:9 = 代下 5:10,王上 19:8;瑪 3:22;詩 106:19† 所使用的名稱;J和P文獻總是提及「西乃」(參看出 19:1 的注釋)。這兩個名稱幾乎可以互換;兩者都指頒布律法的山(比較申 4:15 與出 19:18;19:20);而且似乎沒有任何地方出現「何烈」,而不能用「西乃山」或「西乃曠野」(「西乃」單獨出現,除了詩歌外,僅見於出 16:1)來代替。正如Di.正確指出的,「這些名稱僅因作者而異,或如在西拉 48:7 中,在同一節的平行子句中出現。」然而,這兩個名稱不太可能指完全相同的地方;「何烈」可能是一個比「西乃」稍廣泛的術語,不僅指山,也指山及其周圍地區(在申 4:10;9:8;18:16 中,它必須指的不是「西乃山」,而是「西乃曠野」(參看出 19:1 的注釋),即百姓所站立的山前區域)。何烈(Horeb)這個名字(如果是閃族語)可能意味著乾地或荒涼。
出埃及記 3:1-5 1-5. 燃燒荊棘的異象。參見徒 7:30-35。
出埃及記 3:1-4:17 出 3:1 至 4:17. 摩西在何烈山蒙耶和華差遣,去拯救祂的百姓。耶和華與摩西之間的對話,如同其他情況(參見Delitzsch論創 12:1),不應被描繪為外部可聽見的對話,而是以敘述者自然使用的詞語,表達摩西與神的內心交流,藉此神逐漸教導他,儘管他面前困難重重,他仍將是神所指派的代理人,來成就以色列的拯救(參見耶利米書 14-15 章的對話)。關於神「對人說話」的意義,請參閱導論,第 xlvii 頁及以後。
出埃及記 3:2 2. 耶和華的使者(the angel of Jehovah)] 「耶和華的使者」,或在E文獻中(出 14:19,創 21:17;31:11),「神的使者」,是耶和華暫時但完全的自我顯現,這種顯現通常(至少)以人形出現,本身不具備獨立且永久的位格,但有時被稱為耶和華自己(例如此處第4a節,與第2節比較;創 16:10;16:13;31:11;31:13;士 6:12;6:14;13:21f.),有時又被視為與祂有別(例如創 16:11;19:13;19:21;19:24;21:17;民 22:31):參見Gray, EB. iv., Theophany, § 4。正如Davidson所言(DB. i. 94b, s.v. Angel),「耶和華的使者」與「耶和華」的區別僅在於其可感知的顯現:「單純的顯現便在『耶和華的使者』與『耶和華』之間創造了區別,儘管其本質仍是同一。」耶和華的使者主要在歷史書的較古老部分,即J、E文獻(從未在P文獻中),以及士師記中較古老的敘事中提及(出 2:1;2:4,5:23,6:11f.,出埃及記 20-22 章,13:3-21)。火焰(a flame of fire)] 神顯現的常見形式(出 19:18,24:17;結 1:27;8:2;以及「火柱」中,出 13:21f.)。然而,在此次場合,火並非「吞噬」之火,而僅是火的光輝。參見荷馬《奧德賽》十九.39f.(Kn.)。從……中(out of, &c.)] 即從荊棘中升起。荊棘(a bush)] 此外僅見於申 33:16「住在荊棘中的恩惠」。正確來說,如亞蘭文所示(PS. 2671; Löw, Aram. Pflanzennamen, No. 219),指黑莓灌木,rubus fruticosus, Linn.(LXX. **βάτος**,[路 6:44],Vulg. rubus),然而這種植物似乎不在西乃半島生長。
出埃及記 3:3 3. 摩西渴望走近,想知道這奇蹟的原因,為何荊棘沒有被燒毀。摩西,摩西(Moses, Moses)] 這種重複,如創 22:11;46:2(皆為E文獻)。
出埃及記 3:4 4. 當……時(And when, &c.)] 在希伯來文中是「耶和華看見……,神就呼叫……」,這與文獻來源的劃分並無衝突。
出埃及記 3:5 5. 鞋(shoes)] 正確來說(一如既往)是涼鞋。參見書 5:15(J文獻)。在東方,進入清真寺或其他聖地時,脫鞋至今仍是表示敬意的常見做法。
出埃及記 3:6 6. 此外(Moreover)] 並且(承接E文獻第4b節)。你父親的神(the God of thy father)] 出 15:2,18:4:你父親所敬拜的神,後來又加上,你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敬拜的神。摩西不是要向他的百姓介紹任何先前未知的神,而是他們列祖所敬拜的神,這位神被相信曾應許與他們的後裔同在並保護他們。比較太 22:32 = 可 12:26 = 路 20:37。蒙上臉(hid his face)] 出於敬畏和懼怕:參見王上 19:13;賽 6:2。
出埃及記 3:6-10 6-10. 神宣告祂拯救祂百姓的旨意。
出埃及記 3:7 7. 看見了苦情(seen the affliction)] 出 4:31;創 31:42;申 26:7 等。督工(taskmasters)] 埃及的勞工隊或徭役的監督者(參看出 1:11 的注釋)。原意為「嚴厲壓迫者」,在伯 39:7 譯為「驅趕者」;在賽 3:12;9:4;14:2 譯為「壓迫者」;在但 11:20 譯為「勒索者」(參見申 15:2-3 中相關動詞的「勒索」):LXX. 此處為 **ἐργοδιῶκται**。出 5:6;5:10;5:13-14 亦同。這不是出 1:11 中使用的表達方式。
出埃及記 3:8 8. 我下來(am come down)] 從天上。在J文獻中常見的擬人化表達:參見創 11:5;11:7;也見出 19:11;19:18;19:20;34:5。流奶與蜜之地(a land flowing with milk and honey)] 在摩西五經中,這是迦南地常見的稱謂:在J文獻中(此處,第17節,出 13:5,33:3,民 13:27;14:8;16:13 [指埃及],14);H文獻的編纂者(利 20:24);申 6:3;11:9;26:9;26:15;27:3;31:20;也見書 5:6 (D2[103]);耶 11:5;32:22;結 20:6;20:15†。牛奶是東方飲食中不可或缺的項目,尤其對於農耕民族而言:「蜜」可能不僅包括蜂蜜,也包括現在阿拉伯語中稱為dibs的葡萄汁,即將葡萄汁熬煮成深金棕色的糖漿,極甜,在巴勒斯坦常用作食物的調味品(參見DB. ii. 32b;EB. ii. 2015)。[103] 約書亞記、士師記、列王紀中的申命記段落。迦南人等(of the Canaanite, &c.)] 這種修辭性的迦南民族名單,以色列人將要驅逐他們,在六經中很常見,尤其是在JE文獻和申命記作者中;參見(在JE文獻中)創 15:19-21(列出十個民族);出 3:17;13:5;23:23;23:28;33:2;34:11;申 7:1(七個民族),出 20:17;書 3:10;9:1;11:3;12:8;24:11(皆為D2[104]);士 3:5;王上 9:20。[104] 約書亞記、士師記、列王紀中的申命記段落。迦南人(the Canaanite)] 更具體地說,似乎(參見民 13:29)是指沿海地區和約旦河谷的居民:但這個詞常被使用,尤其是在J文獻中(例如創 12:6),以更廣泛的意義指稱迦南地普遍的以色列人前居民(詳見作者關於申 1:6 的注釋,第11頁及以後,以及EB.中的Canaan)。赫人(the Hittite)] 「赫人」1[105],正如碑文現在大量顯示的,是一個偉大的民族,他們的家園在腓尼基和黎巴嫩以北,奧倫特河畔的加低斯是他們的主要城市之一(參見EB.和DB.中的Hittites;或更簡要地說,作者關於創 10:15 的注釋;並參見王上 10:29;11:1,王下 7:6):但這些赫人從未被以色列人征服,因此不可能在此處提及。這裡可能指的是在迦南極北部定居的一個分支(士 1:26;3:3 [將Hivite讀作Hittite];書 11:3 [與LXX.互換Hittite和Hivite]);但一種信念似乎逐漸形成——儘管其事實根據難以判斷(參見作者的《創世記》,第228-30頁)——即在迦南南部山區(民 13:29 在JE文獻中),甚至在希伯崙(創世記 23 章 [P文獻])曾有赫人;這些列舉中表達的可能就是這種觀點。[105] 現請參閱Garstang的《赫人之地》(Land of the Hittites, 1910)最詳盡的論述。亞摩利人(the Amorite)] 在泰爾·埃爾·阿馬爾那書信(約公元前1400年)中,「亞摩利之地」(land of Amurri)的提及方式顯示,它是迦南以北、腓尼基後方的一個州或地區的名稱2[106]。到了希伯來人佔領時期,亞摩利人似乎已向南擴展;因此,在舊約中,這個詞用於兩種情況:(1)民 21:13 及許多地方,指死海東部和東北部西宏統治下的人民;(2)作為約旦河以西地區以色列人前居民的總稱(尤其在E和申命記中,如創 15:6,申 1:7,參見摩 2:9-10),——在民 13:29 中特別指出他們居住在山區。[106] 參見Hogarth的《權威與考古學》(Authority and Archaeology),第73頁及以後;或作者的《創世記》,第125頁。現在看來,亞摩利人向東擴展的範圍比原先想像的要廣得多:參見作者的《施魏希講座》(Schweich Lectures, 1909),第36頁。比利洗人(the Perizzite)] 僅在書 17:15 中單獨提及;與「迦南人」並列,僅見於創 13:7;34:30,士 1:4-5;也見於上述許多名單中。從第一個引用的段落判斷,顯然是巴勒斯坦中部的一個民族;但對他們沒有更確切的了解。有些人認為這個詞根本不是專有名詞,而是與**perâzî**,「鄉村人」、「農民」有關(申 3:5「除了鄉村的城鎮」;撒上 6:18「鄉村的村莊」),指迦南的鄉村人口,即現在所稱的**fellaḥîn**(或「農民」)。希未人(the Hivite)] 巴勒斯坦中部的一個小民族:創 34:2(在示劍);書 9:7;11:19(在基遍)。耶布斯人(the Jebusite)] 佔據耶路撒冷要塞的部落,並在那裡維持直到被大衛驅逐(書 15:8;15:63,撒下 5:6-9)。
出埃及記 3:9 9. 臨到我這裡(is come unto me)] 創 18:21。
出埃及記 3:10 10. 現在(Now therefore [希伯來文:And now = Quae quum ita sint])來。創 31:44;37:20;民 22:6 等。11節及以後。摩西年輕時(第2章)自信而衝動:但現在「一個逃犯和牧羊人,沒有影響力或地位」(Kn., Di.),擺在他面前的任務之巨大使他對自己的能力產生不信任。因此,接下來的敘事描述了摩西所感受和提出的四個困難如何被耶和華逐一解決,第11-12節,13-22節,出 4:1-17。值得注意的是,摩西不願承擔這項艱鉅任務的猶豫,在每位敘述者那裡都得到了強調,在出 3:11 節及以後是E文獻,在出 4:10-12 節是J文獻,在出 6:12,7:1 節是P文獻。
出埃及記 3:11-12 11-12. 摩西的第一個困難:他不適合與法老交涉,也不適合成為他百姓的領袖。參見士 6:15。
出埃及記 3:12 12. 作為回應,神向他保證祂必與他同在並支持他:參見創 28:15;31:3;書 1:5;3:7;尤其士 6:16。「誠然」(Certainly),如同士師記中的「果然」(Surely),最好省略:希伯來文的**ki**類似希臘文的**ὅτι** recitativum(Lex. 471b b)。兆頭(token)] 這個詞通常譯為「神蹟」(sign),如出 4:8;4:17,賽 7:11 等。這個詞在此處的意思是證據或證明,如士 6:17,撒上 14:10,王下 20:9:並且指尚未立即實現的事物,撒上 2:34,賽 7:11;37:30。這個應許,帶著十足的保證,即被解放的百姓將在摩西所站立的這座山上敬拜神,儘管其全部說服力在實現之前無法完全領會,卻是向摩西保證神確實差遣了他。我差遣你(that I have sent thee)] 代詞是強調的。在這山上(upon this mountain)] 這座山是神的居所:參見第1節,出 19:3a,4b。
出埃及記 3:13 13. 你們列祖的神(The God of your fathers)] 參見第6節。這些話清楚表明,根據作者的觀點,雅巍(Yahweh)這個名字對列祖來說是未知的:當以色列人聽說「他們列祖的神」時,他們不知道祂的名字是什麼,並要求被告知。這與E文獻在創世記中佔主導地位的用法相符——而且可能在E文獻最初形式中是統一的用法。(在J文獻中,雅巍(Jehovah)這個名字從歷史的開端,創 2:4b,5 等,就一直被使用。)
出埃及記 3:13-15 13-15. 摩西若被問及,應當說出差遣他的神的名字。
出埃及記 3:13-22 13-22. 摩西的第二個困難:他不知道差遣他的神的名字。作為回應,他被告知這個名字是什麼;並且得到保證,以色列人會聽從他(第18a節),他最終也能確保他的百姓得蒙拯救(第21-22節)。在古代,每個神祇都有自己的專屬名字;知道這個名字非常重要;因為只有知道了這個名字,才能在禱告中親近這位神祇,並向祂求助;這個名字也常常暗示了它所代表的神祇的本質和特性。參見DB. v. 640b;也見iv. 604a, v. 181a;並參見L. R. Farnell, The Evolution of Religion (1905), pp. 184–192, Frazer, Golden Bough2, i. 441 ff. 的例證。
出埃及記 3:14 14. 我是自有永有的(I will be that I will be (3rd marg.))] 這些話顯然旨在解釋雅巍(Yahweh)這個名字,這個名字——其形式是動詞的第三人稱未完成式(就像以撒、雅各、耶弗他一樣),意思是「祂慣常是」或「祂將是」——被解釋為第一人稱,因為耶和華自己是說話者。目前的作者認為,正如W. R. Smith和A. B. Davidson所認為的,這個譯法忠實地表達了希伯來文**’Ehyeh ’ãsher ’ehyeh**的真實含義:耶和華應許祂將對摩西和祂的百姓「是祂將是」的——某種未被定義的事物,但隨著祂的完全本性透過歷史的教訓和先知的教導越來越完整地展開,這將證明是言語無法表達的。因此,這個解釋具有安撫摩西的性質。詳見第40頁的獨立注釋。出 3:14 的補充注釋 以下是導致本作者同意W. R. Smith1[109]和A. B. Davidson2[110]採用「我是自有永有的」(I will be that I will be)來翻譯**’Ehyeh ’ãsher ’ehyeh**的原因。首先,動詞**hâyâh**表達的不是本質上的存在,而是現象上的存在;它對應於**γίνομαι**而非**εἶναι**;用Delitzsch的話說,它表示的不是不活躍、抽象的存在概念,而是存在的積極顯現。其次,所使用的未完成時態表達的不是固定的、現在的狀態(「我是」),而是行動,無論是重複的(習慣性的)還是將來的,即「我慣常是」或「我將是」。無論採用哪種譯法,都暗示了(1)耶和華的本性只能用祂自己來定義(「我慣常是我慣常是」或「我將是我將是」),以及(2)祂是存在的,與不存在的異教神祇相對,祂的存在不是簡單的抽象意義(「我是我所是3[111]」;LXX. **ἐγώ εἰμι ὁ ὤν**),而是積極的:祂要麼「慣常是祂慣常是」,即在歷史中不斷向人類,尤其是向以色列4[112]顯現自己;要麼「祂將是祂將是」,即祂將——當然不是僅僅一次,而是習慣性地——向祂的百姓證明自己是「祂將是」的;作為未進一步定義,或僅用祂自己來定義的,但被理解為祂所應許的,以及他們所期待的,作為他們的幫助者、加強者、拯救者等5[113]。這兩種譯法在實質意義上沒有顯著差異:因為「慣常是」與「在任何時刻將是」沒有明顯區別。然而,「我將是」是更佳的譯法。正如W. R. Smith和Davidson所指出的,重要的是要記住,**’ehyeh**表達的不是抽象的、形而上學的存在概念,而是雅巍向以色列顯現和被以色列所認識的存在。「『我將是』這個表達是一個歷史公式;它指的不是神在祂自己裡面將是什麼:它不是關於祂本質的斷言,而是關於祂將向他人證明自己是什麼,關於祂將向與祂立約的人顯現自己是什麼,」正如祂對祂百姓的護理引導,以及祂先知的教導,祂的品格和屬性越來越完全地向他們展開1[114]。[109] 在Brit. and Foreign Evang. Rev. 1876, p. 163 的一篇有趣文章中。[110] The Theology of the OT. (1904), pp. 46, 54–58;在DB. ii. 199b 中更簡要。[111] 正如Davidson所言(p. 55),這是一個「雙重錯誤的翻譯:時態是錯誤的,因為是現在時 [即真正的『現在時』,而不是像英語中常表示習慣的『現在時』],而且概念是錯誤的,因為『是』用於本質存在的意義。」[112] Delitzsch, Genesis, ed. 4 (1872), p. 26;在1887年新注釋(譯本)中,出 2:4 注釋末尾:Oehler, OT. Theol. § 39。比較本作者在Studia Biblica, i (1885), pp. 15–18 中的論述。[113] W. R. Smith和A. B. Davidson,ll.cc. [114] 「將是」這個譯法並非新創:它至少與猶太注釋家拉什(Rashi, 公元1040-1105年)一樣古老,他意譯為:「我將在這次苦難中與他們同在,正如我將在他們未來被擄的苦難中與他們同在。」而Ewald在他最後的著作《聖經中的神學》(Die Lehre der Bibel von Gott, 1873, ii. p. 337 f.)中解釋說:「我將是它」,即我的應許的執行者;在第12節中,神說「我必與你同在」;第14節解釋了如何:「我將是它!我(即)將是它」,即我所應許和說的。然而,正如W. R. Smith所言,這是一個笨拙的版本:第14節的翻譯遠不如上述那樣自然:「我將是我將是」。我是(I am)] 最好仍譯為「我將是」(I will be)。
出埃及記 3:15 15. 雅巍(Yahweh),以色列人將被告知,是他們列祖之神的名字,祂差遣摩西到他們那裡。這是我的名,直到永遠(this is my name, &c.)] 這句話,及其兩個平行子句,帶有詩意色彩:希伯來文的「直到萬代」(to all generations),此外僅見於箴 27:24 Kt.。參見詩 135:13。紀念(memorial)] 希伯來文**zçker**通常指「記念」(remembrance)(例如出 17:14):這裡它是「名」的詩意同義詞;如何 12:5;詩 30:4 = 97:12(參見RVm.);賽 26:8。
出埃及記 3:16 16. 長老(the elders)] 各家族中較年長和有領導地位的人。常被提及為百姓的代表:第18節,出 4:29,17:5-6,18:12 等。眷顧(visited)] 即,實際關心,以某種實際方式注意到(創 21:1;路 1:68;7:16):出 4:31;18:19(創 50:24)亦同。
出埃及記 3:16-18 16-18. 摩西要召集以色列的長老,向他們傳達神帶領祂百姓進入迦南的旨意:他們會聽從他;然後要請求法老允許他們到曠野去敬拜耶和華。
出埃及記 3:17 17. 說(said)] 即,常指心裡說 = 決定。領你們上去(bring you up)] 從低窪的埃及地進入迦南的高地。因此經常如此(參見出 1:10)。
出埃及記 3:18 18. 必聽從(shall hearken)] 更確切地說,將聽從(will hearken)。在英文聖經譯本(EVV.)中,「shall」(第三人稱)和「shalt」常被用於不適合命令語氣的地方,而我們現在會說「will」、「wilt」。希伯來人的神(the God of the Hebrews)] 與埃及人的神相對。出 5:3;7:16;9:1;9:13;10:3(皆在同一敘事中,J文獻;參見第56頁)亦同。遇見我們(met with us)] 或,突然臨到我們——即以一種突然、意想不到的方式。歌 5:3;參見民 23:3-4;23:15-16。在撒下 1:6;18:9;20:1 中譯為「發生」或「碰巧」。三天的路程(three days’ journey)] 可能是一個表示相當遠距離的常用語(創 30:36):他們請求被允許在曠野某個遙遠的地方,按照神所吩咐的儀式(出 8:27),敬拜他們的民族神,這樣他們就不會冒犯埃及人(出 8:26)。「曠野」將是廣闊而乾旱的石灰岩高原,現在稱為埃提(et-Tih),從埃及東部邊界延伸到巴勒斯坦南部,南部以西乃半島的山脈為界。在每個民族都有自己的神或眾神,並以自己特殊方式敬拜的時代,提出這樣的朝聖請求會顯得相當自然。以「容我的百姓去,他們好事奉我」的形式,在J文獻的後續敘事中重複了七次(參看出 4:23 的注釋);也比較出 5:3;10:7-11;10:24-26。這個請求的意義是什麼?如果,如有人假設的,它僅僅是為了為他們後來的逃亡爭取一個好的開端而找藉口,那麼這顯然是一種欺騙:以色列人在這種情況下會試圖通過詭計從法老那裡獲得,如果法老知道他們的全部目的,他是不會答應的。然而,聖經並沒有說,如果這個請求被應允,他們在三天的節期結束後就不會回來:所以它可能僅僅是(Di.)為了測試法老對以色列人的態度;以他們自己的方式事奉他們的神,這本身就是「臣民可以向他們的統治者提出的最小請求」;如果這個請求得到法老的有利看待,那麼可能會為進一步的談判打開大門,百姓最終可能被允許完全離開:這個請求沒有